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档案 管理规定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档案 管理规定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档案 管理规定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规定

水利部水办[1997]275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切实抓好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档案资料(以下简称水利工程档案)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档案资料在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运行、维护、改建、扩建等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工程)的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水利工程档案工作是水利基本建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将其纳入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的全过程,按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建立相应机构或配专人做好这一工作。

第三条水利工程档案是水利科技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专业技术人员劳动智慧的结晶,它产生于整个水利基本建设全过程,包括从项目提出、可行性研究、设计、决策、招(投)标、施工、质检、监理到竣工验收、试运行(使用)等过程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计算材料等不同形式与载体的各种历史记录。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大、中、小型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工程),同时也适用于各单位办公楼、宿舍楼等小型基本建设项目与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

第二章档案资料的管理

第五条各级基建部门应积极配合档案管理部门,认真履行监督、检查和指导职责,共同抓好本单位和本系统的水利工程档案工作。

第六条水利工程档案工作的进程要与工程建设进程同步。即所有基本建设项目,从立项时,就应开始进行文件材料的收集、积累和整理工作;签订勘测、设计施工监理等协议(合同)时,要对水利工程档案(包括竣工图)的质量、份数和移交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检查工程进度与施工质量时,要同时检查水利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情况;进行单元与分部工程质量等级评定和工程验收(包括单位工程与阶段和竣工验收)时,要同时验收应归档文件材料的完整程度与整理质量,并在验收后,及时整理归档。整个项目的归档工作,应在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完成(项目尾工的归档工作,应在尾工完成后的一个月内完成)。

第七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工程)在各阶段工程质量评定和竣工时,水利工程档案(特别是竣工图)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不能算完成施工任务,不得进行鉴定验收;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归档任务的基本建设项目,不得评为优质工程。

第八条水利工程档案的整理质量,应是衡量工程(项目)勘测、设计、研究、施工、监理等工作质量的重要内容。因此有关单位在未完成归档工作(办理移交手续前),建设单位不得返还其扣留的工程(项目)质量保证金。对于归档质量优良的有关单位或责任人,建设单位可予以适当的奖励。

第九条工程技术人员应将本职工作中形成的有关工程的各种材料按档案部门的要求进行收集、整理和立卷。各单位应加强对此工作的监督检查。未完成归档任务的,不算完成工作任务,更不能申报有关奖励(项目)。工作调动前必须交请有关档案资料(对于可告一段落的项目,还应按要求完成有关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否则,不能调动工作。

第十条各有关单位(包括建设、管理、监理、施工、勘察设计等单位和工程现场指挥机构,以下同)必须有一位负责人分管档案工作。建设单位要对水利工程档案负全责,其它有关单位也要各负其责。大、中型建设项目,特别是国家和省、部级的重点工程,建设单位在建设初期就必须建立档案室,落实档案专职人员,负责集中统一管理有关工程建设的全部档案资料,并对有关业务部门档案资料的整理工作进行指导;管理单位也应在组建初期建立

健全档案工作,为接收工程档案资料创造条件。

第十一条兴建国家重点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时,均应设计建设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符合要求的专用档案资料库房(具体标准可参见《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并为档案保管与利用配置必要的装具和设备。其费用可分别列入工程总概算的管理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类和生产准备费中。

第十二条各有关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档案部门参加设备开箱工作,特别要做好引进技术、设备资料和图纸的收集与整理工作。对于通过其他途径获得的与引进技术、设备有关的档案资料也应及时移交给档案资料部门统一管理,以确保有关文件材料的完整与安全。

第十三条建立水利工程档案管理登记制度,所有项目的建设与管理单位均应按期向上级主管单位的档案部门报送《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情况登记表》(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第十四条档案资料部门在加强收集工作的同时,要大力开展编研工作,完善提供利用手段与措施,努力提高管理水平,积极为生产一线提供服务,以充分发挥档案资料的作用。对于不能或暂不能公开的档案资料,应按有关单位提出的利用范围,做好保密工作;对已超过保管期限的水利工程档案,应按《水利部科学技术档案管理暂行规定》进行鉴定、销毁。

第三章工程档案资料的整理、汇总与移交

第十五条水利工程档案必须完整、准确、系统,并做到字迹清楚、图面整洁、装订整齐、签字手续完备,图片、照片等还要附以有关情况说明,所有归档材料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和红墨水等易褐色材料书写(包括拟写、修改、补充、注释或签名)。

第十六条水利基本建设前期工作(如勘测、设计、科研等)产生的档案资料,除依据合同必须向委托或建设单位提供的材料和成果外,其余部分均应向产生单位的档案部门归档。

第十七条竣工图是工程的实际反映,是水利工程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做到图物相符。施工单位一定要在施工过程中,认真做好施工记录、检测记录、交接验收记录和签证,整理好变更文件(单位立卷),按规定及时编制好竣工图。所有竣工图必须由施工单位在图标上方加盖竣工图章(竣工图章的内容与规格详见附件2),并履行签字手续后,才能做为竣工图保存。竣工图的编制形式和深度可按以下情况区别对待:

1、凡按图施工,没有变动的,可利用原施工图作为竣工图。

2、凡在施工中,虽有一般性设计变更,但能在原施工图上修改、补充的,可由施工单位在原施工图(必须是新兰图)上注明修改部分与修改依据和施工说明后,作为竣工图。

3、凡结构改变、工艺改变、平面布置改变、项目改变以及有其他重大变更,原施工图不能代替或利用的,必须重新绘制竣工图。

第十八条反映建设项目过程的图片、照片(包括底片)、录音、录像等声像材料,是水利工程档案的重要内容,应按其种类分别整理、立卷,并应对每个画面附以比较详细的语言或文字说明。有关单位特别是施工单位从施工初期就应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做好记录并随时加以整理、注释。大中型建设项目,特别是重点工程的重大事件、事故,必须有完整的文字和声像材料,否则不予验收。

第十九条水利工程档案的移交应履行签字手续,并按以下原则进行:

1、基本建设项目实行总承包的,各分包单位应负责收集、整理分包范围内的档案资料,然后交总包单位汇总、整理,再统一向建设单位与工程管理单位移交。

2、基本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分别向几个单位发包的,各承包单位应负责收集、整理所包工程的档案资料,并由建设单位汇总,或由建设单位委托一个承包单位负责汇总、整理后,再向建设单位和工程管理单位移交。

3、基本建设项目实行监理制度的,由各有关单位按以上原则汇总、整理后交监理部门

审查,经审查合格后的案卷,再向建设单位和工程管理单位移交。

第二十条竣工图一般不得少于三套:一套交工程管理单位档案部门,一套交管理单位负责运行维护的业务部门,一套交工程建设单位档案部门(当建设单位就是管理单位时,可少交一套);凡关系到全国性或某些城市规划的重要项目,还需按国家档案局的规定,增交一套给有关档案馆。集资或合资兴建的项目,可由建设单位依据实际情况增加竣工图的份数。

第四章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

第二十一条水星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应严格执行《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附件3)。表中如规定需由若干单位保存的文件材料,只有一份时,则由工程(项目)的产权单位保存原件(多家产权的,由投资多的一方保存原件),其他单位保存复印件。

第二十二条有特殊要求的建设项目,在正式开工前,建设单位可参照附件3,根据工程特点、规模和工程全过程将要产生的文件材料,规定出比较详细的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直接印发给工程各有关单位,同时抄送级主管机关的档案部门。

第五章水利工程档案的竣工验收

第二十三条水利工程档案的竣工验收(包括初步验收、以下同),应在项目建设项目验收委员会(或验收小组,以下同)的领导下,与工程(项目)验收同步或提前进行。

第二十四条各级水利部门在组织水利工程竣工验收时,要通知相应的档案管理部门作为验收委员会成员参加验收工作。国家重点工程由国家档案局和水利部档案部门参加;部属重点工程由水利部和有关流域机构的档案部门参加;水利部投资比例较大的省重点工程由水利部或有关流域机构和省级水利厅(局)的档案部参加;其它的省属重点工程由省档案局和各省级水利厅(局)的档案管理部门参加;一般的地方水利工程由有关地、市、县档案局和水利局的档案部门参加;小型水利工程等其他项目则由项目建成后由产权单位的档案部门参加。

第二十五条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组织施工、设计、监理、管理等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档案管理人员,依据本规定对水利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规档等工作,特别是竣工图的编制与整理情况,进行一次彻底的检查,并写出自检报告(具体内容参见本规定第二十八条),在申请工程(项目)验收时,一并报送给验收主管单位,并抄送验收主管单位的档案部门。

第二十六条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时,应由参加验收的档案人员和建设、监理、管理、施工等单位的档案人员与工程技术人员组成档案资料验收组。大、中型建设项目要在验收工作结束时与出验收专题报告(此报告应作为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的附件,并将主要内容反映到鉴定书中);一般工程也应在工程竣工鉴定书中反映出有关档案资料的情况与评价意见。

第二十七条档案资料验收组,应通过听汇报(工程建设与档案资料管理概况和竣工档案的自检报告)、参观工程建设现场(了解工程结构及生产流程)、抽查有关档案资料(重点抽查竣工图的质量)等多种方式进行档案资料的检查验收。其中抽查档案资料的比例:有关文字材料不得少于案卷总数的10%;竣工图不得少于总张数的15%。

第二十八条档案资料验收组的验收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档案资料工作概况:档案资料工作管理体制(包括机构、人员等)和档案保管条件(包括库房、设备等)及有关档案资料的形成、积累、整理(立卷)等情况,其中包括项目单位、单项工程数和产生档案资料总数(卷、册、张)。

2、竣工图的编制情况与质量。

3、档案资料的移交情况,并注明已移交的卷(册)数、图纸张数等有关数字。

4、对档案资料完整、准确、系统性的评价及档案资料在施工、试运行和管理工作中发挥作用的情况。

5、档案资料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解决措施及对整个工程建设项目验收产生的影响。附件1:

年12月30日前均需再次填报。

水利工程档案管理规定[2005(480号文)]

水利部修订印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2005年11月1日,水利部印发了《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水办[2005]480号)。 新《规定》是根据国家最新标准,并结合水利工程档案工作的实际,对原《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档案资料管理规定》(水办[1997]275号)进行的修订。其主要包括总则、档案管理、归档与移交要求、档案验收、附则,共五章三十二条和5个附件。《规定》的正式印发,将为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明确档案管理职责,规范档案管理行为,发挥重要作用。 新《规定》本着既要与时俱进,又要便于工程建设各单位履行职责和承担义务的精神,对工程档案工作提出了更加明确的具体要求。新《规定》在"总则"中,明确了制订这一规定的目的、依据和适用范围,并对"水利工程档案" 和"水利工程档案工作"重新进行了定义;在"档案管理"一章中,主要强调了档案管理要同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同步进行,并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建设与管理部门、档案管理部门和项目法人及各参建单位与工程技术人员的责任,同时对大中型建设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与档案保管条件都提出了一些具体要求;第三章是对归档与移交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在第四章"档案验收"中,要求各单位严把质量验收关,凡工程档案达不到要求的,不得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同时进一步明确了档案验收应提前或与工程竣工验收同步及大中型水利工程要进行档案专项验收的要求,并详细规定了不同规模工程的档案验收及档案部门参加工程验收工作的形式、内容、步骤、方法与具体要求;第五章附则,明确本规定由水利部负责解释,并取代原《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档资料管理规定》(水办[1997]275号)。 另外,为加强对流域性水利枢纽工程和大江、大河、大湖重要堤防工程的管理,新《规定》在第三章的二十一条中,明确要求项目法人向相关流域机构要移交一套有关的工程档案资料,并已将需要移交的具体内容,体现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文件材料归范围与保管期限表》(附件3)中。同时,在附件3的"保管期限表"中取消了主管单位、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其原因是主管单位和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产生的工程项目相关文件材料,应向本单位档案部门归档的问题,是文书和科技档案工作的普遍要求,新《规定》第八条对此也已增加了明确的说法,故在原"保管期限表"的保管期限中取消了主管单位、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的内容。 新《规定》于2005年12月10日正式施行。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 2005年11月1日,水利部发布(水办[2005]480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水利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明确档案管理职责,规范档案管理行为,充分发挥档案在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水利档案工作规定》及有关业务建设规范,结合水利工程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水利工程档案是指水利工程在前期、实施、竣工验收等各建设阶段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水利工程档案工作是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关单位应加强领导,将档案工作纳入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中,明确相关部门、人员的岗位职责,健全制度,统筹安排档案工作经费,确保水利工程档案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大中型水利工程,其他水利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档案管理 第五条水利工程档案工作应贯穿于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的各个阶段。即从水利工程建设前期就应进行文件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在签订有关合同、协议时,应对水利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移交提出明确要求;检查水利工程进度与施工质量时,要同时检查水利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情况;在进行项目成果评审、鉴定和水利工程重要阶段验收与竣工验收时,要同时审查、验收工程档案的内容与质量,并作出相应的鉴定评语。 第六条各级建设管理部门应积极配合档案业务主管部门,认真履行监督、检查和指导职责,共同抓好水利工程档案工作。

第七条项目法人对水利工程档案工作负总责,须认真做好自身产生档案的收集、整理、 保管工作,并应加强对各参建单位归档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大中型水利工程的项目法人,应设立档案室,落实专职档案人员;其他水利工程的项目法人也应配备相应人员负责工程档案工作。项目法人的档案人员对各职能处室归档工作具有监督、检查和指导职责。 第八条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应明确本单位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归档责任,切实做好职责范围内水利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属于向项目法人等单位移交的应归档文件材料,在完成收集、整理、审核工作后,应及时提交项目法人。项目法人应认真做好有关档案的接收、归档和向流域机构档案馆的移交工作。 第九条工程建设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是归档工作的直接责任人,须按要求将工作中形成的应归档文件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归档,如遇工作变动,须先交清原岗位应归档的文件材料。 第十条水利工程档案的质量是衡量水利工程质量的重要依据,应将其纳入工程质量管理程序。质量管理部门应认真把好质量监督检查关,凡参建单位未按规定要求提交工程档案的,不得通过验收或进行质量等级评定。工程档案达不到规定要求的,项目法人不得返还其工程质量保证金。 第十一条大中型水利工程均应建设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符合规范要求的专用档案库房,配备必要的档案装具和设备;其他建设项目,也应有满足档案工作需要的库房、装具和设备。所需费用可分别列入工程总概算的管理房屋建设工程项目类和生产准备费中。

浅谈水利工程档案的管理工作

浅谈水利工程档案的管理工作 发表时间:2018-01-07T19:41:53.670Z 来源:《基层建设》2017年第30期作者:茹会朝 [导读] 摘要:近些年来,国家对水利建设加大了投入,特别是县级水利工程建设迎来了大规模建设的机遇。 石家庄市滹沱河建设管理处河北石家庄 050000 摘要:近些年来,国家对水利建设加大了投入,特别是县级水利工程建设迎来了大规模建设的机遇。为提高水利工程质量,加强水利工程档案管理是水利工程建设中的重要环节,也是检验水利工程建设的重要依据。鉴于县级水利工程的档案管理工作还没有建立起科学性、系统性的管理体系,因此强化水利工程档案管理成为了利于水利事业发展的必要途径。 关键词:水利工程;档案管理;信息技术 档案是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的阶段性产物,借助档案可以深入地了解过去,不断地完善现在,并预测未来。在水利工程建设当中,档案管理是其中的一项重要环节,是水利工程档案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对于整个的水利工程建设都采用了归档保存的方式将有关的历史记录保存了下来。做好水利工程档案管理工作,并充分而有效地利用档案资料,能够为水利工程建设的开发决策提供参考。 1 做好水利工程档案管理的必要性 建立水利工程档案管理是项目建设管理的需要。在水利工程建设中,从工程项目的提出、工程立项与审批,到工程现场的勘察设计、施工以及工程的验收,都会形成各种形式的载体材料,工程档案管理工作就是要将这些资料以文本以及声像的形式保存下来,其中重要的材料包括涉及工程重要数据的表达以及图纸等。关于水利工程档案管理工作,国家水利部已经明确要求,对于工程档案管理的项目建设如果没有达到规定要求,不被批准进入竣工验收阶段。可见在水利工程建设中,做好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是非常重要的。另外,在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如果没有对于工程档案实施规范化管理,诸如没有实施专人管理,更没有系统地编制、收集有关工程建设以及工程维护的资料,就必将会对工程建设的整体进度和建设质量产生影响。工程档案是对水利工程建设过程的真实记录,将这些资料进行规范化地整理并保存下来,是对工程历史负责的态度,为将来的其它工程施工提供可靠性参考依据。 2 水利工程档案的分类、意义 2.1水利工程档案的分类 根据国家对于水利工程建设的投资方向,水利工程项目主要分为水库建设类、安全引水类、农田水利类、灌溉区域改造类、高效节水类以及河道治理类等等。这些水利工程档案资料中,根据工程建设过程参与方所经历的各个环节,工程档案资料主要一般分为以下几种。 (1) 工程建设管理类 综合资料:项目法人组织机构设置及批复文件、建设管理制度、开工报告书、下达投资计划、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有关指导性文件。初步设计及批复文件、质量监督资料、工程合同资料、招标、投标文件、财务管理资料等。 (2)监理类 综合资料:包括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项目划分、监理发布文件、与有关单位往来文件、会议纪要等。原材料、中间产品等质量平行检测资料。监理现场记录、监理月报、验收资料等。 (3)施工类 综合资料: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措施、与有关单位往来文件、会议纪要。原材料和中间产品资料、机电设备资料、原始记录、质量评定资料、施工月报、施工影响资料等。 2.2对水利工作的现实意义 (1)水利单位借助于工程档案,可以更详细地了解水利工程建设的工作程序,并为其他水利工程的拟定、工程设计和工程实施等方面提供参考依据。在其他水利工程规划之初,可以查阅相关的历史资料,能够对于已完工工程建设产品有所详细了解,其中所记载的准确而可靠的工程数据以及施工情况,对于其他新的施工建设都具有可借鉴价值。 (2)当汛期遭遇自然灾害,可以查找水利工程档案,以了解水利工程在历年遭遇到类似灾情时的工程状况以及处理方案,以为决策人提供可参考依据。 (3)水利工程档案具有极高的学术价值。档案都是真实的历史资料,通过查阅档案内容,能够获得更为直接的经验成果,以避免外界查阅资料的繁琐程序。 (4)建立健全工程档案管理,起到了监督水利工程建设工程质量的作用。当水利工程投入使用之后,如果出现质量问题,就可以从工程档案中查找到事故原因并追究责任。水利工程还需要经历后期维护以及规格改造阶段,档案资料为使用单位提供了各项必不可少的依据,以利于水利工程投入运营后,提高管护质量,无论以后工程的改建、重建以及扩建等等,都需要从档案中查找原始依据。 3 高度重视水利档案管理工作 要使档案为水利工程提供可利用价值,就要对档案实施系统化管理,以确保文件资料的完整,并能够提供可靠信息。 3.1 档案管理要责任落实到位 档案管理工作要依据国家的规章制度执行,并在此基础上不断地完善水利工程档案管理制度。高度重视工程档案管理工作,除了要建立健全制度管理体系之外,先要将领导责任制落实到位,每一位档案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要明确。档案管理虽然存在着一定的独立性,但是由于其工作性质涉及到工程的方方面面内容,因此有必要将水利工程档案管理纳入到工程管理程序当中。档案部门的所有管理人员都要熟悉档案资料处理的各个环节,从水利工程文件资料的形成、收集整理以及档案的监督指导与例行检查工作都要认真履行。 3.2 结合水利工程的实际情况展开档案管理工作 水利工程档案管理要结合工程项目的实际展开。工程建设单位要促进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合理化,就成立专门的管理小组。采用这种管理方式,能够做到任务责任具体到个人,提升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对档案的规范化、合理化处理,能够真实的记录工程的建设状况,方便后期的查阅,因此在档案的管理工作应该注重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合理化。 档案的生命在于利用,只有对水利技术档案开发利用,才能真正体现其价值。随着水利事业的发展,水利档案管理工作的涉及面越来越广,技术档案内容日益丰富,数量不断增多,现代化技术应用于技术档案管理己势在必行。应按照新的标准,加强基础业务建设,以简化整理、深化检索为宗旨,实现科学化、规范化管理。要充分利用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加大信息资源的存储、加工,提高信息的检索速度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

精心整理水利部修订印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 2005年11月1日,水利部印发了《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水办[2005]480号)。 新《规定》是根据国家最新标准,并结合水利工程档案工作的实际,对原《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档案资料管理规定》(水办[1997]275号)进行的修订。其主要包括总则、档案管理、归档与移交要求、档案验收、附则,共五章三十二条和5个附件。《规定》的正式印发,将为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明确档案管理职责,规范档案管理行为,发挥重要作用。 档 " 步骤、 并已将 中。同时, " 2005年11月1日 水利部发布(水办[2005]480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水利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明确档案管理职责,规范档案管理行为,充分发挥档案在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水利档案工作规定》及有关业务建设规范,结合水利工程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水利工程档案是指水利工程在前期、实施、竣工验收等各建设阶段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 水利工程档案工作是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关单位应加强领导,将档案工作纳入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中,明确相关部门、人员的岗位职责,健全制度,统筹安排档案工作经费,确保水利工程档案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大中型水利工程,其他水利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 档案管理 第五条? 水利工程档案工作应贯穿于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的各个阶段。即从水利工程建设前期就 保管 应设立 项目 序。不得通 配备必要的档案装具和设备;其他建设项目,也应有满足档案工作需要的库房、装具和设备。所需费用可分别列入工程总概算的管理房屋建设工程项目类和生产准备费中。 第十二条? 项目法人应按照国家信息化建设的有关要求,充分利用新技术,开展水利工程档案数字化工作,建立工程档案数据库,大力开发档案信息资源,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为工程建设与管理服务。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 (水办[2005]480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水利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明确档案管理职责,规范档案管理行为,充分发挥档案在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水利档案工作规定》及有关业务建设规范,结合水利工程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水利工程档案是指水利工程在前期、实施、竣工验收等各建设阶段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水利工程档案工作是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关单位应加强领导,将档案工作纳入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中,明确相关部门、人员的岗位职责,健全制度,统筹安排档案工作经费,确保水利工程档案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大中型水利工程,其他水利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档案管理 第五条水利工程档案工作应贯穿于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的各个阶段。即从水利工程建设前期就应进行文件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在签订有关合同、协议时,应对水利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移交提出明确要求;检查水利工程进度与施工质量时,要同时检查水利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情况;在进行项目成果评审、鉴定和水利工程重要阶段验收与竣工验收时,要同

时审查、验收工程档案的内容与质量,并作出相应的鉴定评语。 第六条各级建设管理部门应积极配合档案业务主管部门,认真履行监督、检查和指导职责,共同抓好水利工程档案工作。 第七条项目法人对水利工程档案工作负总责,须认真做好自身产生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工作,并应加强对各参建单位归档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大中型水利工程的项目法人,应设立档案室,落实专职档案人员;其他水利工程的项目法人也应配备相应人员负责工程档案工作。项目法人的档案人员对各职能处室归档工作具有监督、检查和指导职责。 第八条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应明确本单位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归档责任,切实做好职责范围内水利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属于向项目法人等单位移交的应归档文件材料,在完成收集、整理、审核工作后,应及时提交项目法人。项目法人应认真做好有关档案的接收、归档和向流域机构档案馆的移交工作。 第九条工程建设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是归档工作的直接责任人,须按要求将工作中形成的应归档文件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归档,如遇工作变动,须先交清原岗位应归档的文件材料。 第十条水利工程档案的质量是衡量水利工程质量的重要依据,应将其纳入工程质量管理程序。质量管理部门应认真把好质量监督检查关,凡参建单位未按规定要求提交工程档案的,不得通过验收或进行质量等级评定。工程档案达不到规定要求的,项目法人不得返还其工程质量保证金。 第十一条大中型水利工程均应建设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符合规范要求的专用档案库房,配备必要的档案装具和设备;其他建设项目,也应有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 水办[2005]480号 法规类别: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水利部 颁布日期: 实施日期:2005.12.10 修改日期: 法规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水利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明确档案管理职责,规范档案管理行为,充分发挥档案在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水利档案工作规定》及有关业务建设规范,结合水利工程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水利工程档案是指水利工程在前期、实施、竣工验收等各建设阶段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水利工程档案工作是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关单位应加强领导,将档案工作纳入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中,明确相关部门、人员的岗位职责,健全制度,统筹安排档案工作经费,确保水利工程档案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大中型水利工程,其他水利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档案管理 第五条水利工程档案工作应贯穿于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的各个阶段。即从水利工程建设前期就应进行文件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在签订有关合同、协议时,应对水利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移交提出明确要求;检查水利工程进度与施工质量时,要同时检查水利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情况;在进行项目成果评审、鉴定和水利工程重要阶段验收与竣工验收时,要同时审查、验收工程档案的内容与质量,并作出相应的鉴定评语。 第六条各级建设管理部门应积极配合档案业务主管部门,认真履行监督、检查和指导职责,共同抓好水利工程档案工作。 第七条项目法人对水利工程档案工作负总责,须认真做好自身产生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工作,并应加强对各参建单位归档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大中型水利工程的项目法人,应设立档案室,落实专职档案人员;其他水利工程的项目法人也应配备相应人员负责工程档案工作。项目法人的档案人员对各职能处室归档工作具有监督、检查和指导职责。 第八条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应明确本单位相关部门和人员的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资料 接收内容、组卷、移交的暂行规定 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水利局综合档案室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资料 接收内容、组卷、移交的暂行规定 一、工程竣工档案资料的接收内容及分类 水利工程建设全过程所形成的技术文件材料(文字、图表、声像材料)按其形成和内容的有机联系,并根据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的通知精神,可归纳为十项内容: 1.工程建设前期工作文件材料(由建设单位立卷汇总)。 2.工程建设管理文件材料(建设单位立卷汇总)。 3.竣工验收文件材料(建设单位立卷汇总)。 4.财务、器材管理文件(由建设单位立卷汇总)。 5.工艺、设备材料(含国外引进设备材料)文件。 6.科研项目文件(由有关单位立卷,建设单位汇总)。 7.生产技术装备、试生产文件材料。 8.监理文件材料(由监理单位立卷,建设单位汇总)。 9.施工文件材料(由施工单位立卷,建设单位汇总)。 10.声像材料

二、组卷工作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在收集齐全的基础上进行整理。整理。整理工作包括组成案卷和编目两个过程。移交工作包括对立卷编目工作的审核和办理交接手续两项内容。 (一)组卷的一般原则 组卷必须遵循文件材料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卷内文件的有机联系,便于档案的保管和利用。 (二)组卷的步骤和方法 1、归类、初排、补缺、保证文件齐全完整 先用铅笔在文件左上角写上文件所应归入的相应条目号,按条目分类,在同类中再按成文时间先后排列,缺少的应设法追回补齐。 2、鉴别、挑选、补救、保证案卷质量 归纳的文件材料要达到以下质量要求: (1)归档文件材料内容真实,必须是该项工程在建设过程中直接形成的。 (2)归纳文件材料准确、有效、手续完备。文件材料记载的内容与实际相符、图物相符。按规定已通过了一定的审批、检查、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水办〔2005〕480号)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 (2005年11月1日水利部水办〔2005〕480号通知印发,自2005年12月10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水利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明确档案管理职责,规范档案管理行为,充分发挥档案在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水利档案工作规定》及有关业务建设规范,结合水利工程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水利工程档案是指水利工程在前期、实施、竣工验收等各建设阶段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水利工程档案工作是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关单位应加强领导,将档案工作纳入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中,明确相关部门、人员的岗位职责,健全制度,统筹安排档案工作经费,确保水利工程档案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大中型水利工程,其他水利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档案管理 第五条水利工程档案工作应贯穿于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的各个阶段。即从水利工程建设前期就应进行文件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在签订有关合同、协议时,应对水利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移交提出明确要求;检查水利工程进度与施工质量时,要同时检查水利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情况;在进行项目成果评审、鉴定和水利工程重要阶段验收与竣工验收时,要同时审查、验收工程档案的内容与质量,并作出相应的鉴定评语。

第六条各级建设管理部门应积极配合档案业务主管部门,认真履行监督、检查和指导职责,共同抓好水利工程档案工作。 第七条项目法人对水利工程档案工作负总责,须认真做好自身产生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工作,并应加强对各参建单位归档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大中型水利工程的项目法人,应设立档案室,落实专职档案人员;其他水利工程的项目法人也应配备相应人员负责工程档案工作。项目法人的档案人员对各职能处室归档工作具有监督、检查和指导职责。 第八条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应明确本单位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归档责任,切实做好职责范围内水利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属于向项目法人等单位移交的应归档文件材料,在完成收集、整理、审核工作后,应及时提交项目法人。项目法人应认真做好有关档案的接收、归档和向流域机构档案馆的移交工作。 第九条工程建设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是归档工作的直接责任人,须按要求将工作中形成的应归档文件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归档,如遇工作变动,须先交清原岗位应归档的文件材料。 第十条水利工程档案的质量是衡量水利工程质量的重要依据,应将其纳入工程质量管理程序。质量管理部门应认真把好质量监督检查关,凡参建单位未按规定要求提交工程档案的,不得通过验收或进行质量等级评定。工程档案达不到规定要求的,项目法人不得返还其工程质量保证金。 第十一条大中型水利工程均应建设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符合规范要求的专用档案库房,配备必要的档案装具和设备;其他建设项目,也应有满足档案工作需要的库房、装具和设备。所需费用可分别列入工程总概算的管理房屋建设工程项目类和生产准备费中。 第十二条项目法人应按照国家信息化建设的有关要求,充分利用新技术,开展水利工程档案数字化工作,建立工程档案数据库,大力开发档案信息资源,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为工程建设与管理服务。 第十三条项目法人应按时向上级主管单位报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情况登记表》(附件1)。国家重点建设项目,还应同时向水利部报送《国

浅谈水利工程科技档案的管理1

浅谈水利工程科技档案的管理 摘要:水利工程档案资料见证着一项工程建设的全部历程,有着非常重要的研究保存价值。本文结合工作实际探讨了如何及时、全面的收集和整理有关的档案资料,科学有效的管理和利用这些档案资料。 关键词:水利工程;科技档案;管理 水利工程在建设过程中,会形成各种各样的文档材料,有建设前期批文、施工过程记录、竣工验收资料及维修保养记录等,这些文档材料全面反映了水利工程建设各个阶段的详细情况,不仅对工程质量评定、工程竣工后的管理和维护,具有重要的利用价值,其对新建工程的借鉴价值和指导意义,更加不容忽视。做好水利工程档案管理工作,以科学、规范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形式准确记录施工过程中具有保存价值的资料,逐步实现网络化的档案管理,为水利工程提供真实丰富的信息资源,成为水利工程建设及管理中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 一、转变观念,变被动为主动,把档案管理工作渗透到工程建设的全过程。 传统意义上的档案管理,具有临时性和相对滞后的特点,业务部门和档案管理部门各自为政,档案部门被动等待,业务部门敷衍交差,容易形成资料积累残缺不全,这样既给整理归档工作带来了困难,又使得形成的档案材料保存和利用价值不高。单就水利工程而言,一项大的水利工程,从项目申报到工程竣工,分阶段多,复杂性强。这种工程形成的文件材料涉及面广、内容繁杂,涉及部门和人员多,经历时间长,稍有疏忽,就可能遗漏。而小型水利工程大多施工要求急、建设周期短、形成的文件数量不多,又不易引起档案人员的足够重视。加之施工人员组成复杂,往往造成工程任务一完成,临时机构解散,档案材料也随之消失。而不齐全不完整的档案,失去了档案保存的本来意义。引洮公司一反过去等人将档案送上门或工程完工后突击整理资料的做法,工程开始就制订档案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确定工程建设过程中应收集资料的目录,统一制定质量评定表格,要求管理人员首先了解水利工程建设工作的具体操作程序和工作流程及分阶段的工作安排,掌握了每一阶段工作中需要形成哪些档案资料,对每种资料的内容、数量做到心中有数,并在建设过程中经常检查技术资料的填写内容是否真实,格式是否规范,整编是否及时。

水利 水电工程档案管理办法(doc 9)

水利水电工程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水利水电工程的档案管理,实现档案工作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积极保护和有效利用档案信息资源,为工程建设和管理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山东省档案条例》、《山东省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办法》及有关的规范和标准,结合工程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水利水电工程档案是在工程建设和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照片、磁性载体文件及计算机软件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是国家的宝贵财富,各单位必须切实加强档案工作的领导,把档案工作列入单位目标管理岗位责任制,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在工程建设与管理中要划出档案工作专项经费,以保障档案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三条档案工作要积极探索现代化管理方法,积极采用计算机等现代化设备和技术,不断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努力实现“一流工程,一流档案”。 第四条档案工作要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保管和有效利用。 第二章档案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各单位要根据工作需要配备政治条件好、业务能力强、能胜任工作的专(兼)职档案人员。其主要职责是:集中统一管理本单位文书、科技、照片、磁性载体等全部档案。制订有关的办法、制度,负责接收、保管、统计、鉴定、提供利用等工作,并对文件形成单位的档案工作及文件材料的形成、整理、归档等情况进行检查、指导,保证档案的完整、系统、准确和案卷质量的标准化。 第六条档案工作在业务上受上级和同级档案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 第七条档案工作人员要忠于职守,热爱本职工作,具备专业知识,具有从事档案工作的资格和规定学历,身体健康,严守秘密,遵纪守法。要保持档案人员的相对稳定。 第三章文件材料的归档 第八条实行文件形成单位(部门)立卷制度。各施工单位在工程建设管理中所形成的科技材料(土方工程、建筑物工程等)、文书文件及磁性载体材料(照片、录像带、录音带等)必须按有关规定收集、整理、分类、立卷和归档,并按规定报指挥部和监理部备案存查,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上报。 第九条科技档案是水利水电工程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期间,各施工单位档案工作的重点是按《水利水电工程验收实施细则》中的规定和本办法要求做好科技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分类、立卷。在竣工验收前,工程指挥部档案专(兼)职人员会同建设、监理、施工管理人员进行核验、审查,凡不符合归档要求的,限期整改,对符合要求的竣工档案,在竣工验收时,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严格的交接手续,移交相应的档案部门保存。 第十条归档范围与案卷质量:

水利工程项目档案管理方案实用制度.docx

专业文档 水利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 为规范水利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地方工程档案管理有关规 定, 结合建设管理中心的特点,制定本制度。一、 工程档案的归档范围及质量要求 ( 一) 工程档案的归档范围:对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 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文件,均应收集齐全, 整理立卷后归档。 ( 二) 归档文件的要求:归档的水利工程文件应为原件;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清晰、幅面整洁。 二、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装订、归档及移交、保管、统计 ( 一 ) 工程档案的收集:各工程项目的负责人负责本工程项目从工程准备阶段到竣工 备案验收过程中工程建设文件及影像资料的收集。 ( 二) 工程档案的整理:按照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及文件形成的时间先后顺序 进行分类排列。 ( 三) 工程档案的立卷:工程文件按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 竣工验收文件五部分立卷; ( 四 ) 工程档案的装订:案卷除有特殊要求外,所有工程资料必须按A4 纸装订成册。 ( 五 ) 工程档案的归档及移交: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30 日内,各项目负责人要完成 该工程档案的归档工作。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60 日内,各项目负责人将完整的工程竣工档案 交给工程档案室。 ( 六) 工程档案的保管:工程档案管理人员必须确保工程档案的安全和不被流失。保持 档案室的干燥和通风, 保证工程档案不被腐蚀。

( 七) 工程档案的统计:工程档案管理人员必须每月对收集、归档、移交、借阅情况进 行统计 , 及时催促借阅到期文件的归还。 三、工程档案的借阅 工程准备阶段文件为机密级, 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竣工验收文件为秘密级。没有领导批示,档案管理人员不得私自随便外借档案资料。 四、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WORD格式可编辑

水利工程及档案管理制度

水利工程及档案管理制度 为加强档案资料的管理,做好水坪段档案管理工作和全面、完整地收集基建档案资料,保证基建档案的真实、安全和有效利用,结合我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及国家档案局、国家计委联合颁布的《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结合我局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努力做好水坪段防洪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公文建档和基建档案归档工作。 二、基建档案资料的收集范围(见附件)。其中工程档案由施工方按时完整的提供给资料管理员。凡属归档的基建规划、计划、总结、请示、报告等都应存入该基建项目内,归档的基建文件应以原稿为主,确保基建档案的成套性、系统性、确定性。 三、档案资料统一由资料管理员收集整理、归档,各类资料的经办人都必须主动将原件资料交资料室存档。资料室所存放的所有资料,不论是内部还是外部人员来查阅时,均必须办理手续,随查随还,不得任意携出室外。特殊情况必需借出时,由处领导批准,限期交还。 四、对已竣工项目的基建档案资料,项目负责人协调有关部门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各种资料壹年之内及时归档,复

印一份留我处备查,原件交校档案室统一保管。 五、妥善保存好图片资料,建筑模型。 六、档案管理人员应努力收集归档文件、资料,各专业人员应积极协助配合,做到基建档案完整和有效利用,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附件:基建档案资料的收集范围 (一)工程档案 1、项目建议书及批件 2、可行性报告及批件 3、投资计划及批转文件 4、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 5、招标审批书 6、投标书(包括电子版) 7、中标通知书 8、土地确权 9、建设工程申请表 10、建设工程建筑设计要求通知书 11、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审定通知书 12、红线平面位置图 13、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 14、人防工程审批表 15、配套费缴纳批复表

如何做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

office opertions 办公室业务?管理与实践经纬 34 办公室业务2012?8 文/广东省乐昌峡水利枢纽水力发电中心 郑琦 浅谈如何做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 【摘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是一项惠及民生的社会公益事业,水利工程普遍具有周期长、涉及面广,内容繁多等特点,由此也带来了档案数量相对较大,移交时间长等不利于档案管理的因素。本文作者主要从总结参与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所处现状出发,分析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的重要性,阐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的思路及一些看法。 【关键词】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 2011年中央一号文《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聚焦中国水利问题,这是新世纪以来的第8个中央一号文件,也是新中国成立62年来中共中央首次系统部署水利改革发展全面工作的决定。随之而来的是大规模的水利工程项目建设陆续启动,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在比工程、赶工期过程中,往往会忽视了项目档案的重要性,给水利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的带来不利因素。 一、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意识淡薄 长期以来,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和责任部门重工程轻档案,对档案工作的宣传、指导、监督检查和管理的力度不足,难以做到档案与工程建设同步,使得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处于被动和不利局面。 二、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制度未能适应项目建设体制改革 工程招投标制度、竣工验收备案制度、监理制度等制度的逐步改革与完善,工程档案内容、形势都发生了相应的变化,但是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体制和机制未能及时跟进做相应调整和完善,缺乏行之有效的统一管理措施。 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基础工作薄弱 水利工程大部分都建在比较偏远、环境艰苦的地区,工程点多线长,施工队伍流动性很大,难以保持相对素质稳定的档案管理队伍,形成有效的档案组织管理网络。 四、档案专业人才、档案复合型人才等 的缺乏、管理水平的制约 档案的信息化、网络化被提到新的 历程,档案专业、档案与计算机、档案与工程等复合型人才越见稀缺,这样就造成了形成的档案无法被更好地利用、造福一方。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的上述问题长久存在。水利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就已经形成各式的文档材料,如建设前期批复文件、施工过程记录、竣工验收资料等,这些在建过程中产生的文档材料全面、细致地反映了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详细情况,对日后的工程质量评定、工程竣工后的管理和维护等都有重要的利用价值。为此,认真做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的工作是非常重要的,个人认为首先从以下方面解决: (一)齐抓共管,密切联系,健全体制建设,加强领导,落实岗位责任 1.齐抓共管,密切联系是前提。从水利项目建设之初就要注意抓项目档案工作,成立专项的工程档案工作小组,成员须有档案管理经验的专职人员及工程人员组成;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要对各参建单位的项目档案进行定期检查,并加强过程中的临时抽检,对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坚持“档案不合格,工程不验收”的原则,为最终的项目档案专项验收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2.健全体制建设是根本。只有建立了健全的体制及制度,才能做到参与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各方做的档案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建立项目档案工作机制,投入相应的人、财、物力,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建立规章制度。 3.加强领导,落实岗位责任制是必要手段。各参建单位要高度重视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加强对档案工作的组织领导,把项目档案工作作为工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来抓,自始至终有专人负责收集和整理项目档案,保证档案的齐全完整,只有落实好建设项目法人单位和各参建单位的档案管理职责,确保工程项目档 案工作在不同层次都有人抓、有人管,才能为工程项目档案工作创造出良好的管理环境。 (二)转变观念,超前管理 项目档案工作向来不是临时性的工作,特别是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从立项开始,就已产生前期批复文件等重要档案资料,因此,我们在立项之初,就要安排专职档案人员着手跟踪、收集文件,打破等人将档案送上门的旧的档案收集观念,主动了解水利工程建设工作的具体操作程序和工作流程,掌握了每一阶段工作需要形成哪些档案资料,对每种资料的内容、数量、做到心中有数,以确保工程项目档案的完整性和全面性。 (三)强化档案人员业务培训、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从事水利工程项目档案工作的人员,专业知识和技能相对的会比一般单位的档案人员的要求更全面,他们即要懂文书档案,更要掌握科技档案,同时兼具计算机基础知识、水利工程相关的专业类别及其它类别的档案分类整理等。为此就要对水利工程档案的专职、兼职人员进行大量的业务培训,同时对参建单位的专、兼职档案人员进行上岗资格备案和现场指导等业务。 (四)加强水利工程项目档案信息化建设,提高档案管理现代化水平,促进项目档案管理信息化、网络化 保证档案安全及保密级别的前提下,加大利用计算机技术开发和运用使水利工程项目档案数字化的基础上通过档案网络系统信息化,突破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常建于位置偏远山区等不利的因素,更好地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服务,实现水利工程项目档案的资源共享,档案信息利用的最大化,促进社会效益的最优化。 参考文献: [1]牛芳芳.浅析企业档案的管理与利用[J ].办公室业务,2011(12). [2]翟秀芹.科技档案实体管理与现代化档案信息技术融合[J ].办公室业务,2012(3).

浅谈水利工程档案管理工作

浅谈水利工程档案管理工作 发表时间:2018-09-17T11:41:37.937Z 来源:《基层建设》2018年第22期作者:钟卫星 [导读]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的不断进步,我国水利以及相关部门也越来越重视对水利工程事业的投入及其发展。 东莞市沙田镇水务工程建设运营中心广东东莞 523979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的不断进步,我国水利以及相关部门也越来越重视对水利工程事业的投入及其发展。水利工程是一项关系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安保、生存质量等,也与国家的经济发展以及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息息相关。本文针对水利工程档案的信息化建设这一文题,首先对水利工程与水利工程档案进行简单的介绍,然后对水利工程档案管理的特点进行说明,最后对水利工程档案建设的重要措施提出建议,希望能够给相关从业人员的研究提供参考。 关键词:水利工程;档案管理;收集保管;原则 引言 档案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随着社会分工的细化,其种类逐渐增多,内容日趋丰富。科技档案的本质是一种知识形态的产品,如设计文件、科学实验记录、质量事故报告等归纳收集保存起来,就形成了一系列档案。工程档案种类较多,设计的内容也繁多如:工农业生产技术档案、地质档案、测绘档案、工程建设档案、环境保护档案、水文、气象(旱涝)等都属于其范畴。水利工程建设档案是各种建筑物、渠系等基本建设过程中的勘察、设计、施工、水文、气象、监理、质量监督、质量检测运行等活动中的科技档案,涉及建设单位、建设单位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反映一项工程的面貌,也反映工程的变化和发展。基本建设档案含有质量监督档案分类,质量监督档案如实地记录工程建设中的质量监督过程和实际工作内容,是评判工程质量等级、评价工程总体质量状况、工程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譬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的建立和发展已有30多年,经历了起步、发展和提高的过程。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档案通过对建设、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单位的监督及质量监督过程的质量核定、监督检查记录、外观质量评定等资料真实情况的记录,对工程质量状况做出了系统分析和综合判断,为工程出现重大质量事故时,进行质量事故分析、诊断、处理和追查质量责任等提供了有利条件。 1水利工程档案管理的特点 1.1水利工程档案种类繁多,记录方式也比较杂乱 在对水利工程进行档案记录时,记录形式有可能是文字、也有可能是图纸或者是影音等形式。并且档案比较分散、分散与很多个部门、单位或者是个人之间。但是水利工程档案之间又有比较紧密的联系,不是独立的,在大多数的情况下,很多份档案都是记录了同一个活动。比如,变更设计、编制预算、变更审核等各式各样的材料。所以就需要档案管理部门要注重对这些档案进行妥善管理,对于前后档案之间的联系要分清楚。 1.2档案贯穿水利建设全过程 从一个水利工程项目的提出到相关人员对其进行可行性研究,到设计方案、招投标的开展,再到具体的施工和质检,然后到最后的竣工验收和试运行,在这个整个过程当中就产生了很多有价值的数据、图表、图像、图纸等资料,这就形成了水利工程档案。专业人员在评价水利工程的质量是否合适时,必须要有水利工程档案来作为参考。 2水利工程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 2.1管理意识淡薄,监管力度不足 水利工程施工项目涉及到的范围比较广,工作量比较大,所以,加强水利工程档案管理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但是,在过去水利工程档案管理过程中,管理人员管理意识淡薄,缺乏专职档案管理人员(包括现在)的问题也比较突出。在具体的管理过程中,参建各方的工作人员对于工程建设档案管理工作存在着不够重视的问题,就会导致档案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大大降低,正是由于各个参与方对于档案管理的意识比较薄弱,直接影响了档案管理水平和工程施工的顺利实施。 2.2管理人员专业素质不高,制度不够健全 在当前水利工程档案管理工作中,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不强的问题比较突出。许多单位的档案管理人员使用的是临时人员或者是缺乏专业知识的档案管理人员,这样就难以保障每个阶段信息归档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对于工程施工管理工作的质量也有一定的影响。一些档案管理人员对于档案监管规范条款的理解缺乏,所以没能够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开展档案管理,严重影响到档案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另一方面,档案管理工作制度不够健全,也是制约着档案管理工作有效性的重要因素。由于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周期比较长。许多施工现场都是一些临时工程指挥部,没有完善的监管制度,工作随意性比较大,档案难以及时归档,容易出现流失的情况,严重影响了工程档案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档案管理的要求 3.1档案的完整性 必须记述和反映参建单位的资质审查、质量体系审查、认可的项目划分方案、编制质量监督计划、施工过程质量监督、监督检查记录、外观质量评定结论和工程验收的质量结论核定等质量监督的全过程。 3.2档案的准确性 归档文件、资料必须真实记录和准确反映工程项目质量监督全过程的实际情况,图物相符、技术数据可靠、签字手续完备、文档符合档案管理要求。 3.3档案的系统性 归档的文件资料应保持其相互间的有机联系,相关的文件资料要尽量放在一起,特别要注意工程项目文件材料的成套性。 3.4归档文件的质量 归档文件和资料的要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长期保存的文件不能使用容易褪色的书写材料,如红墨水、铅笔等。 4提升水利工程档案管理水平的方法 4.1不断强化档案管理意识 针对当前我国水利工程档案管理工作中管理人员意志不够强的问题,要求相关的部门应该强化对工程档案管理工作重要性的宣传,通过建立完善的监管机制,强化档案信息收集和归档工作,有效提升各参与方对于档案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同时,项目的每个参与方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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