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电力用户停电处置方案

重要电力用户停电处置方案
重要电力用户停电处置方案

重要电力用户停电事件处置方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正确、有效和快速地处理桂东电网重要电力用户停电事件,最大程度地降低因停电给贺州市政治、经济和社会活动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贺州市地方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迅速有序地组织和恢复电力供应,促进和完善桂东电力供电公司重要电力用户停电处置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结合桂东电力供电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处置方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供电公司综合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制订本方案。

1.3 适用范围

a)本方案所称重要用户为:党政机关、广播电视台及其基站、大型商场、重要交通枢纽、移动、电信、网通等信息网络中心,水厂及污水处理厂、学校、医院等城市公共服务行业,以及高危企业涉及的煤矿、非煤矿山、化工、冶金等工矿企业,意外停电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事故等其他重要电力使用客户。

b)本方案适用于突发桂东电网重要电力用户停电事件。

c)本方案适用于突发桂东电网重要电力用户停电事件下,相关地区、各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社会救援、事件抢修与处置、电力供应恢复等工作。

2 事件特征

2.1 可能发生的事件类型

a)由于用户与电网联络的电源通道故障,造成用户停电。

b)由于用户配变设备故障,造成用户停电。

c)由于用户IC电能计量装置付费卡清零,造成用户停电。

2.2 事件危险性分析

用户失去电力供应,可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甚至人员伤亡。

2.3 事件可能发生的季节

a) 重要电力用户停电事件可能发生在用户配电设备故障时。

b) 重要电力用户停电事件可能发生在迎峰度夏期间。

c) 重要电力用户停电事件可能发生在电源侧故障或输电线路故障时。

3 应急组织及职责

3.1 供电公司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总指挥:供电所所长

副总指挥:供电所副所长、客户中心主任

成员:其他公司领导、客户中心副主任、生产科、安监科、物资科、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

3.1.1应急管理工作办公室

公司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生产科,负责日常应急管理工作。

主任:生产技术科科长

副主任:安全监察科科长

成员:供电所副所长、安全监察科专责、生产科副科长。

3.2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3.2.1 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公司重要电力客户停电事件应急方案制定,有序用电方案制订,督促各部门、科室做好重要客户的安全隐患治理及安全用电服务工作,建立应急队伍;负责保供电计划实施,建立后台为前台服务的组织支撑保障。指导各有关单位制定重要客户停电事件的具体处置措施,负责重要客户有关保电工作重大事项和停电事故的应急处理协调。

3.2.2 各部门职责

a)营销部:是公司重要电力客户停电应急处理方案牵头部门,负责本方案制订和管理,工作任务分解、布置保电工作任务,检查重大活动保电措施和工作方案,督促落实保电措施和保电过程中的优质服务工作,同时加强考核,强化职能部门和基层抢修队伍的联动机制,协调停电应急处理重大工作事项,向领导小组汇报重大客户安全隐患,并将重大安全隐患及时报告政府、电力监管等部门。

b)生产技术部:负责制定重要客户停电事故应急处理技术方案和恢复供电方案,并组织实施,协调保电技术措施落实,现有配电设施的缺陷处理、新增大型临时供电设施的安装投运,应急发电车(机)的配置,组织输配电设备、供电线路的安全检查。

c)安监科:负责组织各单位对重要客户供电输电线路进行重点排查和供电隐患整治,督促落实各单位对重要保电线路、重要客户供电设施加大巡逻、巡查频率,发现影响重要客户供电的重大安全隐患向领导小组汇报,负责配合重要客户停电事故调查。

d)物资科:负责重要客户停电事故应急处理和恢复供电的物资保障工作。

e)办公室:加强后勤保障供给、车辆调配等工作。

4 应急处置

4.1 应急现场处置程序

当客户服务中心接到重要电力用户停电报告时,客户服务中心相关领导根据情况进行处理,涉及到用户设备紧急抢修或输电线路故障汇报供电所领导协助处理。

4.2预防与预警

4.2.1突发事件预防

各单位应严格按各级政府、总公司及供电公司有关标准规范落实好重要电力用户停电事件的预防措施。在应急指挥中心发布桂东电网风险预警信息后,有关单位应做好应急物资准备、应急加固等措施。

5.处置方案

各科室(所)应按有关要求定期修订本单位的处置方案,以适应突发事件需要。

5.1 重要用户停电突发事件演习

按照要求,定期开展重要用户停电的事件演习,提高干部、职工在突发事件状态下的应变能力和应对意识。

5.2 紧急处置方案

各部门应按日常工作制度,掌握各单位生产情况、应急物资的储备情况和与地方政府及职能部门的正常联系,以便重要用户停电事件发生时能得到政府和职能部门的支援,提供突发事故的支援保障。

5.3 应急响应终结

5.3.1终结条件

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下,应急指挥中心经研究决定宣布解除重要用户停电突发事件的紧急状态:

a)电网主干网架正常运行,电网运行参数保持在稳定限额之内,主要发电厂机组运行稳定。

b)停电负荷恢复80%以上,重点地区、重要部门负荷恢复90%以上。5.4 现场恢复

恢复供电后,由应急管理办公室向上级机关报告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情况,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结束。应急处理全过程结束后对突发事件发生的现象和原因进行总结,统计相关数字,明确责任的归属以及处理意见、主要经验教训和应采取的措施,对原方案的评价和修改建议。

6 信息发布

6.1 对外部发布应急方面的信息,必须经过应急指挥中心同意,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应报总公司批准。

6.2对外发布事故和应急信息应当遵循“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严谨慎重、经过批准”的原则。

6.3 对外信息发布统一由办公室具体负责。

7 保障措施

7.1 通信与信息保障

7.1.1 安监科负责应急日常工作中的联络和信息传递,制定、修订并公布应急相关单位和人员的通信联系方式和方法。

7.1.2建立应急联系专线,加强通信设备的运行维护,确保应急通信畅通。

7.1.3负有应急职责的部门、单位对其通信工具应当加强日常管理,保证应急需要。

7.2 应急队伍保障

7.2.1 应急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单位确定应急响应的人员名单,发生变化时及时修订并发布。

7.2.2公司所属各部门、单位的各类应急队伍和人员必须明确职责并具备相应能力。

7.3 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7.3.1物资供应科在应急指挥中心统一指挥下,负责组织协调公司所属各部门、单位准备日常应急救援物资;在发生应急情况时,根据需要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备好备品备件,确保迅速到位、保证有效。

7.3.2由物资供应科建立应急救援需要使用的应急物资和装备的类型、数量、性能、存放位置、管理责任人及其联系方式等内容的档案,监督检查落实情况,并编制相关文件发放到有关部门、单位。

7.3.3存有应急物资和装备的各部门、单位负责日常的保养维护工作,确保种类齐全、数量充足、性能可靠、档案完整,并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4 经费保障

7.4.1 应急准备工作经费由各相关部门、单位申报,应急办公室统计,应急指挥中心确认,列入年度预算。

7.4.2 财务科应优先保证应急所需资金。

8 附则

接报人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如与本处置方案规定的汇报领导联系不上时,

可越级报告。

本方案由应急办公室负责解释和修订,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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