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

建设部备案号:Jxxxxx-2014

DB

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

DBJ/T50-×××-2014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

Standard(building)forConstructionSiteSafety

(征求意见稿)

2014-××-××发布2014-××-××实施

━━━━━━━━━━━━━━━━━━━━━━━━━━━━━━━━━━━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

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

StandardforConstructionSiteSafety

(征求意见稿)

DBJ/T50-×××-2014

主编单位:

批准部门: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施行日期:2014年月日

2014年重庆

前言

本标准根据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下达2009年度建设科技项目计划的通知》(渝建〔2009〕482号)要求,由主编单位在总结近年来国内外安全防护方面的实践经验和研究成果、结合重庆市的地方特点、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反复讨论、修改、完善,最后邀请有关专家审查定稿,制定了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基础工程与边坡防护、脚手架作业防护、高处作业防护、洞口及临边防护、料具存放及场容安全、临时用电安全防护、施工机械安全防护、市政工程安全防护、检查与验收。

本标准由重庆市,邮箱:),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员

主编单位:

参编单位:

主要起草人:主要审查人员:

目次

1总则 (7)

2术语 (8)

3基本规定 (10)

4基础工程与边坡防护 (12)

5脚手架作业防护 (16)

6高处作业防护 (20)

7洞口及临边防护 (23)

8料具存放及场容安全 (26)

9临时用电安全防护 (31)

10施工机械安全防护 (33)

11市政工程安全防护 (36)

12检查与验收 (37)

附录A (38)

附录B (39)

本标准用词说明 (41)

引用标准名录 (42)

附:条文说明

Tableofcontents

1Generalprovisions (7)

2Theterm (8)

3Basicregulations (10)

4Foundationengineeringand?slopeprotection (12)

5Scaffolding?workprotection (16)

6Highaltitudeoperation?protection (20)

7Theholeand?edgeprotection (23)

8Material?storage?and?fieldcapacity?andsafety (26)

9Temporaryelectricity?safetyprotection (31)

10Construction?machinerysafety (33)

11Safetyprotection?ofMunicipalEngineering (36)

12Inspectionandacceptance (37)

AppendixA (38)

AppendixB (40)

Thisstandard?usesthetermdescription (41)

Listof?reference?standard (42)

Attached:?theprovisionsofnote

1.01为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做到安全防护工作明确,技术可靠,经济合理,方便适用,制定本标准。

1.0.1本条说明制定本标准的目的,在于深入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明确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的做法、要求。

1.02本标准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的应用和管理。

1.0.2本条明确了本标准的适用范围。

1.03安全防护的设计与施工,应结合工程实际,合理选用安全防护材料、方案和构造措施,宜优先采用工具化、标准化的安全防护构件。

1.0.3工具化、标准化的安全防护构件,可重复利用、装拆方便,从而降低施工成本,应尽量采用。

1.04施工现场安全防护除应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0.4本条说明本标准与国家、行业有关标准之间的关系。

2.0.1施工现场安全防护safetyandpreventivemeasuresforconstructionsite

针对施工现场不同危险源所采用的安全防护措施以保护施工现场人员的人身安全及周围设施的安全。

2.0.1本章给出的9个有关安全防护方面的专用术语,是本标准有关章节中所引用的。

2.0.2特种作业specialwork

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生命健康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

2.0.2本章术语的条文仅列出容易混淆、误解和概念模糊的术语。

2.0.3劳动保护用品laborprotectionsupplies

为降低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给施工现场人员所配备的防护性装备。

2.0.3本章所用的术语,参考了现行国家标准《工程结构设计基本术语和通用符号》GBJ132和《建筑结构设计术语和符号标准》GB/T50083中的相关术语。

2.0.4门禁监控系统accesscontrolsystem

设置于施工现场出入口控制人员进出施工现场的电子设备。

2.0.5视频监控系统videomonitoringsystem

利用视频技术探测、监视施工现场的设防区域并实时显示、记录现场图像的电子系统或网络。

2.0.6高处作业high-placeoperation

位于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以上的有可能发生坠落的高空所进行的作业。

2.0.7工具式防护栏杆tool-typeprotectivebarrier

使用标准组合构件按照构造要求安装而成的防护栏杆。

2.0.8危险废弃物hazardouswaste

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可能对环

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的废弃物。

2.0.9安全防护绳guardrope

由合成纤维等材料编织而成用于连接安全带的辅助用绳。

3基本规定

3.0.1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现场安全防护专项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并应严格执行。

3.0.1施工单位应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进行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方案应具有适用性和操作性。

3.0.2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进行安全防护方面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3.0.2安全防护实施前应向现场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并形成书面记录,交底方和全体被交底人员应在交底文件上签字确认,并归档。

3.0.3特种作业人员应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持证上岗。

3.0.3特种作业人员经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和管理工作。

3.0.4安全防护设施的搭拆宜由独立的作业班组实施。

3.0.4由于工作需要,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有发生,为此应采取可靠的补救措施和管理措施,同时成立一个独立的作业班组专门从事安全防护设施的搭拆工作,更有利于安全防护设施的管理,减少安全防护设施拆除后不能及时恢复的情况发生。

3.0.5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过施工负责人同意,且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3.0.6施工现场出入口处宜设置门禁监控系统,人员宜持门禁卡出入。

3.0.6本条规定了门禁监控系统相应的管理要求。

3.0.7施工现场宜设置视频监控系统,安装视频监控摄像头数量和位置宜满足覆盖整个作业面和清晰可视等监控要求。

3.0.7本条规定了视频监控系统相应的管理要求。

3.0.8总承包单位应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协议书,协议明确安全防护的内容与责任。

3.0.8为落实总、分包单位在安全防护方面的安全责任,总承包单位应与分包单位就分

包工程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书,明确双方的工作内容、职责、权利。

3.0.9进入施工区域的所有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系好下颌带。安全帽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安全帽》GB2811规定。

3.0.9本条强调安全帽的材质和正确使用的要求。

3.0.10安全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安全带》GB6095规定。高处作业必须使用安全带。

3.0.10本条强调安全带的材质和正确使用的要求。

3.0.11安全网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安全网》GB5725规定。用于防止坠落、物体打击等的阻燃型平(立)网的续燃、阻燃时间不应大于4s,外观要求缝线无跳针、断纱缺陷。

本条强调安全网的材质和正确使用的要求。

4基础工程与边坡防护

4.1一般规定

4.1.1施工单位应掌握施工现场已有地下(上)管线和地下工程资料;

4.1.2施工单位应制定保证周边建(构)筑物、地下(上)和地下工程安全的防护措施;

4.1.3施工区域应设置排水系统和设施。

4.2基坑工程

4.2.1开挖深度超过2m的基坑周边必须安装防护栏杆。防护栏杆应符合下列规定:

1防护栏杆应安装牢固,应能抵抗1KN的水平冲击力;

2防护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2m;

3防护栏杆应由横杆及栏杆柱组成;横杆应设2道~3道,间距不宜大于0.6m;下杆离地高度宜为0.5m~0.6m,上杆离地高度宜为1.0m~1.2m;栏杆柱间距不应大于2m,离坡边距离不应小于0.5m;

4防护栏杆应加挂密目安全网和挡脚板。安全网应自上而下封闭设置;挡脚板高度不应小于180mm,挡脚板下沿离地高度不应大于10mm;

4.2.1本条参考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的规定,明确了基坑周边防护栏杆的要求。

4.2.2基坑施工应根据土质和深度情况按规定放坡或采取固壁措施。

4.2.2本条规定了基坑应根据土质和深度情况采取放坡或加可靠支撑等固壁措施。

4.2.3基坑内应设置人员上下坡道或专用梯道,梯道应设扶手栏杆,梯道的宽度不应小于1m;梯步踏面、踢面应均匀一致,踏面宽度不宜小于250mm,踢面高度不宜大于300 mm。

4.2.3实际施工中,基坑内供施工人员上下的专用坡道或梯道搭设没有相关的标准、规范,搭设随意,本条参考了正式梯道的做法,规定了梯道搭设的具体要求。

4.3桩基工程

4.3.1挖孔桩必须制定防止坠人、落物、坍塌、人员窒息等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并配

备防毒面罩。

4.3.1人工挖孔桩施工的主要危险源有: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窒息或中毒,因此应制定有关的安全措施;配备防毒面罩主要用于应急救援。

4.3.2挖孔桩应采用混凝土护壁,其强度、配筋等应进行设计及验算;混凝土达到规定强度和养护时间后,方可进行下层土方开挖。

4.3.2挖孔桩护壁是防止坍塌的主要措施,本条规定了护壁设计及安全防护方面的内容。

4.3.3挖孔桩孔口四周必须安装防护栏杆,防护栏杆应符合本标准4.2.1条规定,桩口应设置200mm高的井圈,并搭设防护棚;

4.3.3本条规定了挖孔桩作业时,防护栏杆、防护棚、井圈的内容。

4.3.4人工挖孔桩开挖时,宜采用加盖的吊桶吊运渣土,绞轴、吊绳和吊桶的连接应安全可靠,吊绳与绞轴之间应设置自动防滑装置,人员上下应采用专用爬梯。

4.3.4人工挖孔桩施工中,渣土吊运时,桩底有作业人员,本条规定了渣土装运、运输设备、吊运要求及人员上下的要求。

4.3.5挖孔桩开挖深度在5m以上时,必须安装送风设备。每班施工作业前先送风,后进入桩内施工作业,并保持桩内通风良好;当桩孔开挖深度超过10m时,应有专门向井下送风的设备,风量不宜少于25L/s。

4.3.5本条参考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规定了人工挖孔桩送风、通风的内容。

4.3.6机械成孔施工的安全防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钻孔机械工作回转半径范围应有警戒线,或设置防止进入该区域的防护措施;

2作业人员在导管对接时应戴防割手套;

4.3.6桩基采用机械成孔时,主要危险源是坍塌、机械伤害,因此规定了相关的安全防护内容。

4.3.7无人作业时或桩孔成形后,桩口应设置防护盖板,盖板应能抵抗1KN的竖向冲击力,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4.3.7本条参考防护棚抵抗冲击力的要求,规定桩口防护应能抵抗1KN竖向冲击力。

4.4边坡工程

4.4.1边坡施工前,应清除边坡上方已松动的石块及可能坍塌的土体。

4.4.1边坡上松动的石块及可能坍塌的土体具有不确定行、危害大的特点,本条规定了相关的安全防护内容。

4.4.2同一垂直作业面的上下层不宜同时作业,需同时作业时,上下层之间应采取隔离防护措施。

4.4.2施工中应尽量减少同一垂直作业面的上下层交叉作业。,无法错开的垂直交叉作业,层间必须搭设严密、牢固的防护隔离设施。

4.4.3在边坡上作业应设置安全防护绳,作业人员应系安全带。

4.4.3安全防护绳是指用于连接安全带的辅助用绳,应固定牢靠。

4.4.4边坡施工操作用脚手架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操作平台应有防护措施,应搭设供人员上下的专用通道;

4.4.4边坡施工时,操作脚手架常按《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执行,本条规定了针对边坡施工脚手架的相关内容。

4.4.5边坡坡面和坡脚应制定并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坡顶应设防护栏,坡顶和坡脚应设置降排水系统;

4.4.5坡面防护措施有喷射混凝土、水泥砂浆护面等,排水措施有:排水沟、截水沟、急流槽等。

4.4.6自然边坡的坡率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并应有临时性边坡防护措施,经审批确认后方可实施。

4.5爆破工程

4.5.1爆破警戒范围应通过验算确定。在危险区边界,应设有明显标志,并派出警戒人员。

4.5.1爆破警戒范围由设计确定,但不能小于现行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程》GB6722的规定值。警戒区的明显标志包括视觉信号和听觉信号。

4.5.2爆破警戒时,应确保指挥部、起爆站和各警戒点之间有良好的通信联络。

4.5.2爆破警戒时,通讯联络的工具和方式可以根据现场条件而定,但要确保指挥部、起爆站和各警戒点之间有良好的通讯联络,避免出现混乱。常用的联络方法有口哨、警报器、对讲机、彩旗等。

4.5.3爆破安全防护措施、盲炮处理及爆破安全允许距离、覆盖、储存等要求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程》GB6722的相关规定执行。

4.5.3本条参考了《爆破安全规程》GB6722,规定了爆破安全防护措施、盲炮处理、爆破安全允许距离以及爆破器材运输、储存、使用的内容。

5脚手架、支撑架作业防护

5.0.1脚手架安全防护所用各类构配件的材质及性能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

5.0.1脚手架所用构件的材质及性能必须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建筑施工碗扣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66等规范或标准的要求。

5.0.2脚手架搭设前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履行审批手续并交底,搭设完成后必须经验收合格方可进行下步工作。

5.0.2下列脚手架工程应当在施工前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1、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

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与分片式提升;

3、悬挑式脚手架;

4、门型脚手架;

5、挂脚手架;

6、吊篮脚手架;

7、卸料平台。

5.0.3脚手架首层和施工层的脚手板应铺设牢靠、严密,采用安全网双层兜底;施工层以下每隔不大于10m应设置一道水平安全网进行封闭。

5.0.3脚手架施工操作面是施工人员进行施工活动和材料暂时性存放的平台,为了保障施工人员人身安全以及预防脚手架上材料坠落,要求操作面必须满铺,离墙面不得大于150 mm,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飞跳板。脚手架施工层操作面下方应设置双层安全网兜底,其中一道为水平安全网,主要防止人员发生高处坠落事故。水平安全网是用直径9mm的麻绳、棕绳或尼龙绳编织的,一般规格为宽3m、长6m,网眼5cm左右,每块支好的安全网应能承受不小于1600N的冲击荷载;另一道为密目安全网,主要防止材料、工具等滑落发生物体打击事故。首层为人员操作时出入较频繁的场所,脚手架也应满铺脚手板并与墙面不留空隙。从二层楼面起往上每隔2~3层设一道水平安全网。要求网绳不破损,生根要牢

固,绷紧,圈牢,拼接严密。脚手架体必须用密目安全网沿外架内侧进行封闭,防止人员或物体坠落。安全网之间必须连接牢固,封闭严密,并与架体固定。

5.0.4脚手架基础必须平整坚实,有排水措施,满足架体的支搭要求,其架体应支搭在底座(托)或通长脚手板上。

5.0.5操作层外侧应设护身栏杆和高度不小180mm的挡脚板。

5.0.5操作面外侧应设一道护身栏杆和一道180mm高的挡脚板。

5.0.6脚手架立杆顶端栏杆宜高出女儿墙上端1m,坡屋面结构宜高出檐口上端1.5m。

5.0.7脚手架架体外围应设置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全封闭,密目式安全网宜设置在外立杆的内侧,并与架体绑扎牢固。

5.0.7脚手板离墙距离过大造成较大空隙,存在施工人员或者物料意外坠落的可能,需要采取封闭措施。

5.0.8脚手板与墙体距离不应大于150mm,否则应采取其它措施进行封闭。

5.0.9人员、材料出入口在外架搭设时应留出洞口,在上方搭设6m宽的安全棚架,上铺双层脚手板,以防坠物伤人。

5.0.9该部位为施工现场人员相对集中的场所,为防止物体打击所采取的防护措施;其中,外架搭设时的预留洞口应按相关规范或标准进行加固处理。

安装电梯井内墙模前,必须在操作面下200mm处牢固地满铺一层脚手板和一层水平安全网。

悬挑式钢平台临边应设置不低于1.5m的防护栏杆,栏杆内侧应设置硬质材料的挡板,一方面防止操作人员和物料由于各种意外造成坠落事故,另一方面防止材料吊运时钩挂到钢平台。

5.0.11钢筋、木工加工房等生产性临时场地及主要人行通道的防护棚脚手架必须覆盖防护,防护棚上下两层均必须满铺脚手板,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飞跳板等。

建筑高度超过100m时,较细小的物体坠落均会造成较大的物体打击事故,考虑到附

着式脚手架为一次性搭设,所以规定其宜设置两道安全防线,在脚手架体内侧铺设一层钢板网。

5.0.12悬挑式钢平台临边应设置不低于1.5m的防护栏杆,栏杆内侧应设置硬质材料的挡板。

吊篮悬挂机构前支架严禁支撑在女儿墙上、女儿墙外或悬挑结构边缘。遇特殊情况,吊篮悬挂机构不使用前支架支撑且挑梁直接放置在女儿墙上的,应保证女儿墙有足够的强度,采取措施使挑梁不改变受力状态,确保吊篮安全。应由产权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相关计算书,经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5.0.13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架体外立面应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严密,建筑高度大于100m 时,宜在其内侧铺设一层钢板网。

吊篮架的配重由于其体积小、重量适中、易破损等特点,极易被施工现场人员挪作他用或破损后造成配重不足,特作此规定加以强调。

5.0.14吊篮悬挂机构前支架严禁支撑在女儿墙上、女儿墙外或悬挑结构边缘。

5.0.15吊篮架配重应稳定可靠地安放在配重架上,并有防止随意移动的措施,严禁使用破损的配重或其他替代物,配重的重量应符合说明书规定。

吊篮内应2人同时作业,操作人员应当配备独立于悬吊平台的安全绳及安全带或其它安全装置,安全带与安全绳应通过锁绳器连接。

安全绳应当固定于有足够强度的建筑物结构上,严禁安全绳接长使用,严禁将安全绳、安全带直接固定在吊篮结构上。

5.0.16吊篮必须使用独立的安全绳,绳径不小于12.5mm。安全绳应固定在建筑物可靠位置上,不得与吊篮上任何部位有联接。

脚手架的拆除作业应按确定的拆除程序进行。拆除脚手架作业比搭设脚手架危险性更大,必须根据工程情况、作业环境及脚手架特点制定拆除作业方案,并应注意以下事项:(1)作业前,应对脚手架的现状,包括变形的情况、杆件之间的连接、与建筑物的连

接及支撑情况,以及作业环境进行检查。

(2)按照作业方案进行研究并分工。

(3)排除障碍物,清理脚手架上的杂物及地面作业环境。拆除之前,划定危险作业范围,并进行围圈,设监护人员。

(4)拆除作业时,地面设专人指挥,按要求统一进行。

5.0.17吊篮内必须2人同时作业,应佩带安全带,安全带与安全绳通过锁绳器连接。

脚手架是施工临时结构,它承受施工过程中各垂直和水平的荷载,因此脚手架必须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以确保安全。本条要求脚手架架体在工作状态下的稳定性,确保施工人员安全。

5.0.18脚手架拆除前应设置警戒范围或制定防止人员进入的措施;拆除过程中应有专人值班监护,操作人员严禁将各构件抛掷至地面。

电梯井内模安拆属高空作业,在其操作面以下必须采取牢固的防高空坠落的措施;可采取搭设落地式脚手架或型钢支架的形式作为支撑,并在其上表面满铺脚手板及水平安全网。

6高处作业防护

6.0.1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防护设施必须在作业前进行检查,确认其完好后方可投入使用。施工中发现防护设施有缺陷或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当有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6.0.1对高出作业的安全防护实施进行认真检查,有隐患时及时处理是保证施工期间人身安全的重要环节。

6.0.2高处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帽、安全带,雨雪天气高处作业应有防滑、防冻、防寒措施。

6.0.2正确使用和佩戴安全帽对于当人员受到物体打击或高处坠落时,增加对头部的保护,减少二次伤害很有必要;对于雨、雪、冻、防滑等特殊作业环境,在我市均客观存在,应采取控制保护措施。

6.0.3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从事支模、绑钢筋等施工作业时,必须有可靠防护的施工作业面,人员上下应设置安全稳固的爬梯。

6.0.3在施工现场对柱、墙等垂直构件的钢筋绑扎,由于竖向钢筋在绑扎过程中或绑扎前自身整体刚度低、弹性大,对操作人员很容易造成伤害,且如果人员踩钢筋上下,对钢筋位置也容易造成移动,对结构不利,采用搭作平台操作,人员上下使用梯子操作很有必要。

6.0.4高处作业时所使用的工具必须放入工具箱(袋)内,拆、装下的剩余物料应及时清运,不得任意放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6.0.4在高出作业中,操作人员使用的各种料具、设备、规矩等,偶一疏忽,随时有可能发生物体打击而造成人员伤害故的可能,故作出此规定。

6.0.5脚手架的外立杆内侧应设置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除使用落地式脚手架和高处作业吊篮外,还应搭设水平安全网防护,且当使用吊篮作业时应停止该作业区域除吊篮外的一切屋面及临边作业。

6.0.5根据我国对高层、多层建筑物的规定,住宅工程10层及以上我高层建筑、其它工业与民用建筑高度在24m以上为高层建筑;根据物体在建筑物上坠落及坠落半径,作为建筑物人员出入的主要通道,满足一定通道长度很有必要。

6.0.6建筑物主要出入口必须搭设大于通道宽度的双层防护棚,层间间距500mm;棚顶应满铺不小于50mm厚的脚手板。多层建筑防护棚挑出宽度不小于3m,高层建筑防护棚挑出宽度不小于6m。

6.0.6脚手架除底部封闭外铺水平安全网主要是防止人员坠落造成二次伤害,而目前采用的吊篮作业,吊篮配重及杆件安置点对吊篮自身防倾覆比较关键,在吊篮操作过程中严防其他人员动吊篮相关配件,且应避免交叉作业。

6.0.7多层建筑首层四周必须搭设3m宽的水平安全网,网底距接触面不得小于3m;高层建筑的首层四周应搭设6m宽的双层水平安全网,网底距接触面不得小于5m。

6.0.7该条的规定主要是考虑减少当发生人员时高出坠落时减少对人员的二次伤害。

6.0.8建筑物外立面自第二层起应沿高度方向每隔30m设置一道5m宽的水平防护棚;特殊情况下水平防护棚的挑出宽度可按附录A水平安全距离计算方法进行计算后确定;防护棚方案应做专项设计。

6.0.8实际施工中,高层建筑外立面不易做到全封闭,特规定每30m搭一挑出宽度为5m的水平防护棚。防护棚的挑出宽度是根据物体坠落半径计算所得,其他特殊情况也可按附录A进行计算。

6.0.9钢结构安装时宜采用登高作业车或作业平台,施工作业人员登高和悬空作业时,必须设置稳固的钢丝绳作为安全防护绳并系好安全带;当不便采用安全防护绳时,应在作业面下方满铺水平安全网。作业人员攀登时,必须配备防坠器,采用防坠落自锁装置;钢结构安装就位后应临时固定并设揽风绳固定。

6.0.9钢结构吊装,主要是梁的吊装,吊装前应将水平安全网一边国定在梁下口,相应梁固定后连接好水平安全网,当水平网无法安装时应屋架上行走,应先在屋架上安装生命

相关主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