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项审批书2017版(一般课题)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项审批书2017版(一般课题)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项审批书2017版(一般课题)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一般课题鉴定结项审批书

课题批准号

学科分类

课题名称

课题负责人

所在单位

填表日期年月日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17年1月

声明

本申请鉴定结项的研究成果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享有宣传介绍、推广应用本成果的权力,但保留作者的署名权。特此声明。

课题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填表说明

一、本表仅适用于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一般课题鉴定结项申请。

二、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如实地填写表内栏目,不得改动表格。无内容填写的栏目可空白;所填栏目不够用时可加附页;凡选择性栏目请在选项上划圈或打“√”。

三、本《结项审批书》报送1份(A3纸双面印刷,中缝装订),并附6套课题最终成果和1份最终成果简介。以上材料经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后,报送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组织鉴定。

四、如有其它不明白的问题,请与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联系。

五、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通讯地址:上海市高安路17号,邮政编码:200031;电话:24022212。

一、数据表

注:课题组主要成员按研究成果实际贡献顺序填写,将作为结项证书参加人员的依据。

二、总结报告

注:本栏可加页。

三、课题组的主要阶段性成果

注:(1)课题组的主要阶段性成果,请按课题负责人、课题研究任务主要承担者、课题组一般成员的顺序填写。可加行、加页。

(2)主要阶段性成果的重要转摘、引用和应用情况可加页说明。

四、课题最终成果简介

五、申请免于鉴定的理由

六、建议回避鉴定的专家名单

注:如果是建议回避的鉴定单位,只需在单位、建议回避鉴定的理由两栏内填写。

七、经费决算表

4

八、所在单位审核意见

九、成果通讯鉴定结果

注:(1)本栏由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核对填写。

(2)须附5份《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通讯鉴定表》。

十、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审核意见

十一、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审批意见

十二、上海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项证书颁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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