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项审批书2017版(一般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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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一般课题鉴定结项审批书
课题批准号
学科分类
课题名称
课题负责人
所在单位
填表日期年月日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17年1月
声明
本申请鉴定结项的研究成果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享有宣传介绍、推广应用本成果的权力,但保留作者的署名权。特此声明。
课题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填表说明
一、本表仅适用于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一般课题鉴定结项申请。
二、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如实地填写表内栏目,不得改动表格。无内容填写的栏目可空白;所填栏目不够用时可加附页;凡选择性栏目请在选项上划圈或打“√”。
三、本《结项审批书》报送1份(A3纸双面印刷,中缝装订),并附6套课题最终成果和1份最终成果简介。以上材料经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后,报送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组织鉴定。
四、如有其它不明白的问题,请与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联系。
五、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通讯地址:上海市高安路17号,邮政编码:200031;电话:24022212。
一、数据表
注:课题组主要成员按研究成果实际贡献顺序填写,将作为结项证书参加人员的依据。
二、总结报告
注:本栏可加页。
三、课题组的主要阶段性成果
注:(1)课题组的主要阶段性成果,请按课题负责人、课题研究任务主要承担者、课题组一般成员的顺序填写。可加行、加页。
(2)主要阶段性成果的重要转摘、引用和应用情况可加页说明。
四、课题最终成果简介
五、申请免于鉴定的理由
六、建议回避鉴定的专家名单
注:如果是建议回避的鉴定单位,只需在单位、建议回避鉴定的理由两栏内填写。
七、经费决算表
4
八、所在单位审核意见
九、成果通讯鉴定结果
注:(1)本栏由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核对填写。
(2)须附5份《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通讯鉴定表》。
十、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审核意见
十一、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审批意见
十二、上海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项证书颁发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