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票合同

出口卖方(甲方):佛山市XXXXXXXX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OYE09-CH002签约日期:2009-7-9出口买方(乙方):佛山市XXXXXXX有限公司签约地点:XX

二、其他条款

1、交货时间:XXXXX年X月XX 日前 1次交齐。

2、交货地点:甲方按乙方指定的出口码头、仓库交货(只限本省范围内)。

3、质量标准:按乙方确定的样品、图样为质量标准,或按商检局指定标准。

4、验收方式:交货前的验收由乙方派员验收。

5、包装要求:按照乙方的包装要求,或按国家规定的包装要求。

6、运输办法:检验合格的货物,由甲方负责将货物送到交货地点。

三、特别约定条款

6、补充条款: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1、鉴于乙方货物出口远途运输的实际情况,甲方所交货物必须符合本合同约定及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对质量提出异议的期限为货到乙方指定港口且乙方验收之日起3个月。

2、货物出口后,由于甲方生产的货物质量不稳定,所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出口产品购货合同

乙方因出口需要购买甲方的自产产品,共同开拓国际市场,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购销出口产品事宜签订合同如下:

1.本合同传真件有效

3、甲方交乙方的货物,不能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如由违约所引起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

4、 该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双方必须重合同守信用,任何一方不得自行变更或终止合同,如需变更或终止合同时必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书。任何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并造成对方经济损失时,应承担一切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5、凡与本合同有关或因执行本合同所带来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7、付款条件: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乙方付款的直接依据,甲方交货时应随同该批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交给乙方,乙方则在自收到该发票起3个月内进行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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