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宽丰唐家庄矿业公司车辆伤害事故调查报告

承德宽丰唐家庄矿业公司车辆伤害事故调查报告
承德宽丰唐家庄矿业公司车辆伤害事故调查报告

承德宽丰唐家庄矿业公司车辆伤害事故调查报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承德宽丰唐家庄矿业有限公司“7·14”车辆伤害事故调查报告2013年7月14日2时左右,承德宽丰唐家庄矿业有限公司董文正竖井五中段料仓口发生一起车辆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

事故发生后,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安监局、监察局、公安局、总工会相关人员组成的承德宽丰唐家庄矿业有限公司“7·14”车辆伤害事故调查组(简称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县检察院派员参加,对该起事故展开调查。

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查阅相关资料,查清了事故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责任单位及工程概况

(一)事故责任单位概况。

1.承德宽丰唐家庄矿业有限公司。

2.承德大正矿业有限公司。

3.葫芦岛市杨矿矿建工程有限公司。

2011年6月承德大正矿业有限公司将董文正竖井井下采掘、施工等工程发包给葫芦岛市杨矿矿建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任立江,双方签订了《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明确了双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责任,承德大正矿业有限公司对葫芦岛市杨矿矿建工程有限公司董文正竖井施工队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和管理,并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后果承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体责任,乙方葫芦岛市杨矿矿建工程有限公司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后果承担一切安全管理和法律责任。

(二)工程概况。

承德宽丰唐家庄矿业有限公司董文正竖井257水平(三中段)以下是“三同时”工程,2013年5月10日承德市安监局出具了《关于承德宽丰唐家庄矿业有限公司董文正竖井地下开采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批复》(承市安监字[2013]205号),施工队伍葫芦岛市杨矿矿建工程有限公司2011年6月与承德大正矿业有限公司签订了《矿山工程施工合同》,目前施工队正在对五中段进行施工作业。

二、事故发生经过及救援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13年7月13日晚上7点左右,葫芦岛市杨矿矿建工程有限公司装载车司机柏中峰、运矿车司机马利刚和关立荣一起乘罐到董文正竖井五中段作业,柏中峰负责用装载机装料,马利刚和关立荣各驾驶一辆运料车来回循环向五中段料仓倒料,每循环一次约20分钟。7月14日凌晨2点左右,关立荣运料到料仓时,看到马利刚驾驶的车在料仓口停着,翻斗支到一半,车厢里还有很多料,关立荣感觉情况异常,立即停车上前,发现运料车大架子断裂,将驾驶员马利刚挤在了方向盘上,关利荣立即向五中段当班领导周俊杰汇报,二人即刻赶往事故现场,发现车体变形,大架子断裂,马利刚已经昏迷。

(二)事故上报情况。

事故发生在7月14日凌晨2点,企业于14日7点向县安监局进行了上报,属于迟报。

(三)事故救援情况。

周俊杰一看现场施救不了,立即安排关立荣去叫柏中峰,自己乘罐升井叫人,到井上后一边到井口宿舍喊人一边用电话通知施工队安全副经理孙振华,5分钟左右副经理孙振华、王闯带领两名钳工、一名维修工先乘罐到井下实施救援,用电焊机将方向盘连杆割断后将马利刚救出,3点多将伤者马利刚抬到井口等候的救护车上,医生进行了现场检查和急救,到达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情况

死者:马利刚,男,36岁,初中文化,井下运输司机,宽城县板城镇北大岭村人。

车辆事故调查报告

车辆事故调查报告 XXX车相撞事故报告 2011年8月29日~对XXX与XXX车相撞事故做出以下调查~具体包括现场勘察、人员走访等方式对相关事宜进行调查了解~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事故概况 1、事故发生地点:。 2、事故发生时间:2011年8月29日下午14:53左右。 3、事故损失:经医院检查证明~造成一名员工xxx左肩骨错位,左小腿大骨骨断。 4、事故双方: 二、事故发生经过简述 据事故双方讲述~2011年8月29日下午14:53分左右~XXX正在去旧炉打卡上班,自南向北行驶,~当时车速大约30公里/小时,数据由当事人提供,。外单位送水员XXX,由西向东,行驶~车速大约40公里/小时,数据由当事人提供,。两者在环保分厂与6厂铲、叉车班旁之间的十字路口处发生碰撞。 事故发生后~(约14点56分)~能源分厂生产管理员XXX上班经过看见到XXX 坐在路边~了解情况后~经双方同意用摩托车送到农场医院就医。本人XXX收到通知后~立刻赶到医院~同时电话报告企管与品控中心XXX经理。在医院时~与双方了解事故发生情况。之后~由于发生事故现场已移动~只能采取各证人讲述。 三、事故原因分析 2011年8月29日~根据双方当事人描述: XXX口述:当时车速30公里~突然有一辆摩托车撞到左边~立刻翻车~当时出现头晕头痛~清醒时坐在路边~由XXX送去医院。

XXX笔录:14:53分~由万吨酒精开往饭堂门卫~当时车速大概30~40公里/小时~在路口被来车转弯撞到前轮部分~当时已刹车~但立刻摔倒~对方大概30到40时速/小时。 以下为2011年8月29日现场调查取证情况: 1、由于双方车辆已搬移~路上车胎痕较多~事故现场已无法判断相撞情况。 2、对两辆车辆伤损做出描述: XXX车辆为踏板燃油助力车~该车左面伤痕较多~左后镜脱落~左转向灯损毁~踏板、车身不同程度裂痕~前轮与前轮沙盖完整~整车右边无明显伤痕。 XXX为男装摩托车~该车前轮轮毂支撑柱与轮毂钢圈不同程度爆裂~右边有擦伤痕迹~其余无明显伤痕~后视镜完整。 3、由于事发突然~各证人并不注意到发生事故具体细节。附各证人现场事故经过。 以上是2011年8月29日~XXX与XXX摩托车相撞事故经过。 梵 蒂冈豆腐干厂 XXX 2011年8月30日

厂内车辆伤害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厂内车辆伤害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1 事故风险分析 1.1 事故类型 厂内进出物资运输频繁,机动车辆多,可能存在厂内车辆伤害事故。 1.2 事故发生的区域、地点或装置 厂内机动车辆在作业时,行驶在生产经营区的道路,进入库房等场所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叉车安全设施失灵、司机视野的死角或观察不够、重物移位或堆放不牢、以及人员退让不及等原因均可能造成叉车与固定物、建筑物之间的挤压事故,叉杆、重物与周围固定物、建筑物之间的挤压事故。 1.3 事故发生的可能时间、事故的危害严重程度及其影响范围 事故发生的可能时间:厂内车辆伤害事故发生在一年四季。 事故的危害严重程度: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事故影响范围:造成人员伤亡等。 1.4 事故前可能出现的征兆 司机违章行驶、叉车信号灯故障却仍进行叉车作业、司机视线受阻等。1.5 事故可能引发的次生、衍生事故 可能引发的次生、衍生事故有物体打击等事故。 2 应急工作职责 发生厂内车辆伤害事故时,应急处置小组由现场经过应急培训的人员和公司的各个救援组组成,由总指挥担任应急处置小组组长。 组长职责: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人员得到有效救援,确保参加救援人员的安全。向本部门主管和行政单位主管报告事态进展。 成员职责:及时为受伤人员提供救助,执行组长的其他指示。 总指挥职责:领导厂内车辆伤害事故应急响应和应急处理工作。 副总指挥职责:总指挥不在厂内时履行总指挥职责;总指挥在厂内时,在总指挥统一领导下全面协助和配合总指挥工作,负责厂内车辆伤害事故应急状态下各个应急小组之间的协调及信息传递;保障物资供应、机械设备的调配及交通运输、医疗救护、通讯等各项应急措施的落实。

加气站车辆伤害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加气站车辆伤害事故现场处置方案1事故特征(影响范围:站内) 存在的地点为运输道路、装卸场所,发生的部位均直接与车辆有关。站区内物料运输频繁,会使用大量的车辆周转物资,造成人员与车辆接触,导致车辆伤害事故发生,发生车辆伤害的主要原因有: 1)驾驶员无证驾驶或未取得危货运输安全资格证; 2)驾驶员酒后或疲劳驾驶; 3)驾驶员超速行驶; 4)驾驶员其它违章驾驶; 5)行人不按交通规则行走; 6)运行车辆有缺陷或已到报废期; 7)车辆超限、超载运输; 8)外部条件恶劣,影响驾驶员和行人的判断。 2应急组织与职责 2.1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小组 总指挥:站经理 成员:相关管理人员及发生事故各车间人员 2.2工作职责 1)总指挥的职责:全面指挥事故伤害伤亡突发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2)事发部门负责人的职责:组织、协调本部门人员参加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3)值班长的职责:汇报有关领导,组织现场人员进行先期处置。 4)现场工作人员的职责: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做好事故伤害伤亡人员的先期急救处置工作。 5)医护人员的职责:接到通知后迅速赶赴事故现场进行急救处理。 6)安管人员的职责:监督安全措施落实和人员到位情况。 3应急处置 3.1 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1)排险、控险应急处置措施如果有车辆压住伤者,应立即小心移开车辆,或用千斤顶顶起车辆,将伤者小心移出。再根据伤者的具体情况进行医疗救治。如果发现车辆有漏油,疏散无关人员,禁止点火源出现,并根据下列情况,立即采取堵漏措施: 1)车辆油管折断时,可找一根与油管直径适应的胶皮或塑料管套接。如套接不够紧密,两端再用铁丝捆紧,防止漏油。

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完整版)

报告编号:YT-FS-4802-58 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完整 版) After Completing The T ask According To The Original Plan, A Report Will Be Formed T o Reflect The Basic Situation Encountered, Reveal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Put Forward Future Idea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完整版) 备注:该报告书文本主要按照原定计划完成任务后形成报告,并反映遇到的基本情况、实际取得的成功和过程中取得的经验教训、揭露存在的问题以及提出今后设想。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市信访局: 左右,我公司驾驶员驾驶大客车从上海返回途中,在行驶至交叉口时,因红灯,大客车驾驶员在导向车道内正常停车等待。在等待过程中听到车后一声巨响,驾驶员下车查看时发现一辆二轮摩托车(为套牌车)撞在大客车左下尾部,摩托车驾驶员及一名女乘客倒地受伤。驾驶员立即拨打110报案、120抢救伤者。目前,受伤摩托车驾驶员在市中医院接受治疗,摩托车女乘员在普济医院接受治疗,两伤者伤情较重,正在医院接受进一步治疗。 后经调查了解,摩托车驾驶员,人,现年26岁,在泰打工;摩托车女乘员,黑龙江人,现年26岁,在昆山打工。事故发生后,我公司立即派人赶赴现场,

抢救伤者,并到交警队积极配合处理。从事故现场分析,我公司车辆正常停车等待信号灯,摩托车是从车后撞上大客车的,按法理讲,责任不在我方。目前,交警队责任认定书尚未下达,交警部门只要求我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垫付壹万元费用。 3月30日、3月31日、4月1日伤者家属到我公司交涉,无理要求支付医疗费用。伤者家属情绪激动,并在交警队办公室殴打我公司驾驶员,无理指责说:你不停车,就不会有事故发生。我公司要求家属依法办事,但伤者家属置若罔闻,一再到我公司胡搅蛮缠。 4月2日正是清明节假日运输高峰期,伤者家属在无理要求没有得到满足的条件下,于10时左右纠集数十人在南站车辆进出口拦堵大门,给旅客出行造成很大影响,旅客投诉不断,严重扰乱我公司正常生产秩序。 鉴于以上情况,我公司认为事故发生,应由交警队按照法律法规处理,只要交警队认为我公司需承担相关责任及费用,我公司当有有义不容辞的责任。但

河南中隧劳务公司车辆伤害事故调查报告

河南中隧劳务公司车辆伤害事故调查报告 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

河南中隧劳务有限公司“4.27”车辆伤害事故调查报告2013年4月27日10时50分,河南中隧劳务有限公司专业分包的张唐铁路燕山隧道1号斜井左线清渣立模施工作业现场发生一起车辆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60万元。事故发生后,工程总承包单位张唐铁路二标项目部向市安监局报告了事故。市安监局向市政府、省安监局进行了报告。按照市政府领导批示,依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4月28日市安监局牵头与市总工会、市公安局组成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事故调查组通过勘查现场、查阅资料、询问当事人等方式对事故进行了全面调查。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了处理建议。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单位概况及死者情况 2012年2月10日,河南中隧劳务有限公司与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签定了为期二年的劳务派遣协议,根据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要求派遣各类劳务工,由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按照生产和工作岗位需要,安排劳务人员到公司下属各施工单位工作。河南中隧劳务有限公司负责对劳务人员专业技术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及考核,并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

理。河南中隧劳务有限公司派遣到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总承包的张唐铁路二标一分部390余人,现场负责人赵铭。 死者情况: 张坤,男,27岁,身份证号(略),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义兴乡人,河南中隧劳务有限公司劳务工。 二、事故发生经过及抢救情况 2013年4月27日上午7:00左右,河南中隧劳务有限公司在张唐铁路二标一分部燕山隧道1号斜井衬砌施工班何远伟、谷兴山、张启明、张坤四人进入隧道左线3#洞栈桥下进行立模施工作业。8:45该洞掌子面开始出渣,10:50左右司机候正德驾驶装满洞渣的自卸车行近栈桥时进行了鸣笛。此时安排完工作向洞外行走的衬砌施工班领工员赵全山听到鸣笛后,赶紧招呼在栈桥下进行立模作业的工友进行避让,让渣车通行。何远伟、谷兴山、张启明三人跑到栈桥右前方安全地带躲避,张坤则就近躲到了栈桥左侧边。司机候正德驾驶渣车开始上栈桥,当后轮触及栈桥搭板时加大油门驶上栈桥,此时,左侧栈桥向前搓动并向下沉降,由于左右侧栈桥失衡,渣车向左侧倾斜发生侧翻,将躲在栈桥左侧边的张坤压在下面。现场衬砌施工班领工员赵全山立即将车辆侧翻事故上报给河南中隧劳务有限公司张唐铁路二标一分部现场负责人赵铭。赵铭向张

车辆伤害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车辆伤害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1事故风险分析 a)事故类型:车辆伤害是企业机动车辆在行驶中引起的对人体直接撞击、坠落和物体倒塌、挤压伤亡事故。主要有车辆伤害受伤(轻伤、重伤)和车辆伤害死亡两种。 b)事故发生的区域:(1)厂区道路;(2)仓库装运平台;(3)车辆机械故障,带病运行;(4)运输车辆超载、超速;(5)上下班途中的道路。 c)车辆伤害事故事故的危害严重程度:可造成人员受伤甚至死亡。 d)事故前可能出现的征兆:车辆带病作业,场地路况差,车速过快,刹车失灵等;驾驶员安全意识差,无证驾驶,违章载人,无信号起步,违章指挥,倒车时退出路面而导致倾翻坠落等。 2.应急组织与职责 2.1 应急小组及人员: 应急组织以现场作业的班组为单位,班组长是现场应急救援小组的组长,现场班组其他人员为应急救援小组成员。 2.2 应急小组及人员职责: (1)组长职责:负责了解和掌握现场情况,及时向上级汇报,在上级应急指挥机构达到前负责指挥和组织现场抢救;

(2)成员职责:听从组长指挥,负责事故现场的抢险救援工作。 3 应急处置 3.1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车辆伤害事故发生后,现场负责人第一时间向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报告,发生车辆伤害事故出事地点、受伤人员伤情等情况。同时启动预案,布置警戒线,安排对伤员进行初步抢救。 发生车辆伤害死亡事故时以布置警戒线保护现场为主。 3.2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发生车辆伤害事故,当现场负责人员向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报告后,应根据具体情况对伤员进行现场急救。对伤员的现场抢救包括。 (1)对心跳呼吸停止者,现场施行心肺复苏。 (2)对失去知觉者宜清除口鼻中的异物、分泌物、呕吐物,随后将伤员置于侧卧位以防止窒息。 (3)对出血多的伤口应加压包扎,有搏动性或喷涌状动脉出血不止时,暂时可用指压法止血:或在出血肢体伤口的近端扎止血带,上止血带者应有标记,注明时间,并且每20分钟放松一次,以防肢体的缺血坏死。 (4)立即采取措施固定骨折的肢体,防止骨折的再损伤。 (5)遇有开放性颅脑或开放性腹部伤,脑组织或腹腔内脏脱出者,不应将污染的组织塞入,可用干净碗覆盖,然后包扎;避免进食、饮水或用止痛剂,速送往医院诊治。 (6)当有异物刺入体腔或肢体,不宜拔出,等到达医院后,准备手术进再拔出,有时戳入的物体正好刺破血管,暂时尚起填塞止血

宝山钢铁股份公司“”机械伤害死亡事故调查报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10·22”机械伤害死亡事故调查报告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10·22”机械伤害死亡事故调查组: 《关于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10·22”机械伤害死亡事故调查报告的请示》(沪安事故调〔2012〕15号)收悉。经研究,同意该事故调查报告。请事故调查组成员单位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督促有关单位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对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1月22日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10·22”机械伤害死亡事故调查报告 2012年10月22日,在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炼铁厂原料分厂原料输入作业区内,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上海市实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若干规定》(沪府发〔2009〕12号),市安全监管局会同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宝山分局、市总工会,并邀请市检察院组成事故调查组。调查组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综合分析等,查明了事故发生的原因,认定了事故的性质,提出了对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与整改措施建议。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事故相关单位基本情况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钢股份公司),法定代表人:何 文波,住所:上海市宝山区富锦路885号。 (二)合同签订情况 2012年2月1日,宝钢股份公司与中冶宝钢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冶宝钢公司)下属上海宝冶工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宝冶技术)签订《炼铁厂原料分厂作业协力承包合同》,承包内容包括:承包区域内物流输送系统的原料处理、输送相关的 生产作业、设备巡检和日常维护、清扫等。作业形式为生产岗位协力。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救援情况 2012年10月22日7时25分左右,宝钢股份公司炼铁厂原料分厂输入作业区原料控制中心根据生产需要通知接运2组甲班组长陆庆茂,要求将A411D皮带小车从A42系统切换到A49系统,陆庆茂即安排协力工余国峰到现场进行切换操作。10时45分左右,因A411D皮带小车一直没有复位,控制中心在打电话给余国峰未果的情况下,电话 通知输入作业区,告知情况。作业区接到电话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

车辆伤害现场处置方案

附件12.8.5 佛山市富雄铸造厂有限公司 车辆伤害现场处置方案

目录 1 事故特征 (92) 1.1 危险性分析 (92) 1.2 事故发生的区域、地点或装置 (92) 1.3 事故前可能出现的预兆 (92) 2 应急组织和职责 (93) 2.1 应急组织机构 (93) 2.2 工作职责 (93) 3 应急处理 (94) 3.1 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94) 3.2 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94) 4 注意事项 (95)

1 事故特征 1.1 危险性分析 原料进厂、成品出厂主要靠汽车运输,车间内、仓库内的物料转移主要为叉车运输在下列情况下容易出现车辆伤害事故:(1)车辆、叉车进行运输作业时,运输道路路况不好,驾驶员视野不清,判断失误,特别是雨后路面泞泥,路滑。 (2)车辆状况差,刹车失灵。 (3)危险路段无限速、限距等警示标志,车速过快,操作不当或违章操作。 (4)装卸货物区域场地较小,多车辆同时装卸,人车混杂作业。 (5)驾驶人员精神不集中或酒后驾驶。 (6)车辆维修时,防护措施不足。 (7)厂内道路无人车分流,人员又避让不及,就有可能发生车辆对人员的碰撞,造成车辆伤害事故。 1.2 事故发生的区域、地点或装置 发生车辆伤害的区域、地点或装置有:厂内道路、车间等有车辆运行的场所。 1.3 事故前可能出现的预兆 车辆伤害出现的预兆: (1)车辆存在缺陷,如刹车失灵、转向灯损坏等; (2)场地存在缺陷,如路面滑等,厂内道路无限速标志牌等; (3)驾驶员不安全行为,如酒后驾驶、精力不集中、无证驾驶

等。 2 应急组织和职责 2.1 应急组织机构 本现场处置方案的应急自救组织机构设置如下: 成立现场应急小组,由现场负责人和班组长所组成。其中,现场负责人为现场应急小组组长。如无现场负责人则班组长为现场应急小组组长,结合现场员工及时作出相应调整。 2.2 工作职责 2.2.1 岗位员工职责 (1)发现车辆伤害,应立即高声呼叫求救; (2)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应立即执行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3)报告班组长或应急小组组长; (4)接受并执行本应急小组的指令。 2.2.2 班组长职责 (1)接到员工报告后,应立即到现场进行确认; (2)组织本班组员工,按现场应急处置措施执行; (3)若事故后果超出本班组控制能力,立即上报本车间应急小组组长; (4)接受并执行本应急小组组长的指令。 2.2.3 应急小组组长职责 (1)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本应急小组成员;

交通事故调查报告范本

交通事故调查报告范本 交通安全是我们都要注意的问题,下面小编整理了交通事故调查报告范本,欢迎阅读! 交通事故调查报告范本 随着现在汽车的普及,车祸的发生率也随之增加了,很多地方都有车祸的发生。道路的交通事故是最常见的,有些交通事故可能比较小,有些交通事故可能比较大。相关机构会对较大的交通事故进行调查,下面的就是一篇2015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范文,大家要是有兴趣的话,可以看一下! 2015年1月30日上午8时50分许,在G50沪渝高速公路进城方向1670KM+74M处发生一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8人死亡,8人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直接经济损失400余万元人民币。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之规定和市政府领导批示指示精神,成立由市安监局牵头,市监察局、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市运管局、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市总工会、垫江县

监察局、垫江县安监局组成的沪渝高速公路130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并邀请市检察院派员参加。调查组下设技术组、管理组、综合组。 调查组通过现场勘查、技术鉴定、调查取证、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及责任,提 出了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和整改防范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事故车辆基本情况 1.事故车辆号牌:渝B3Z583,车辆品牌型号:福田牌 BJ6536B1DBA-S,车辆类型:小型普通客车,核定载客人数:9人,实际载客人数:15人,使用性质:非营运,发动机 号:C07681,车辆识别代号:LVCP2CBA1CB005361,车辆所有人:王志明,登记住址:重庆市垫江县五洞镇卧龙路51号,初次登记日期:2012年4月25日。 根据重庆市八益交通事故司法鉴定中心的司法鉴定:事 故发生时渝B3Z583号车车速应为97KM/H,不存在超速行为。

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

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 篇一:某某公司机械伤害事故报告 某某部机械伤害事故报告 一、发生事故的企业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某某公司某某部 二、发生事故的下属装置(车间)名称:某某部某某分部 三、事故时间:2012年9月24日 四、事故类别:机械伤害 五、事故经过: 9月24日上午9:00左右,某某分部大型机械操作工段龙门班班长朱某某接到分部关于更换#1龙门小跑减速箱机油的工作任务,朱某某带领当班组长冯某某、当班操作工袁某、朱本某、张某某、葛某某到达现场,准备更换#1龙门小跑减速箱机油,在更换过程中,为了作业方便,需要以点动的方式启动#1龙门小跑。在实施点动前,由冯某某站在小跑

过道上指挥驾驶室里的操作工朱本某按指令进行点动操作,朱某某站在小跑机房一侧以便向下观察小跑点动后的位置,张某某(此次事故的受伤者)蹲在小跑机房的空旷处,在实施点动时,小跑仓门为按规定进行关闭,如果仓门不关闭,#1龙门应该无法启动,必须人工将限位按下,方可启动#1龙门电源。随后由操作工袁某人工按下小跑仓门限位开关,随后操作工朱本某开始按指令将#1龙门小跑向货六道方向进行点动,在点动过程中,操作工张某某突然由原来的下蹲状态起身,将头伸出小跑机房的仓门,观察小跑点动的位置,此时小跑仍处于点动的运行状态,张某某被运行中的小跑遇到小跑过道支架挤压受伤。后被送到江北人民医院进行救治,经医院诊断,张某某为8根肋骨骨折。 六、事故伤亡情况: 受伤人数:1人。 七、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

八、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在更换#1龙门小跑减速箱机油的过程中,当班作业人员未严格执行大型设备检修操作规程,在仓门未完全关闭的情况下,就盲目进行小跑点动作业,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间接原因: 1)、现场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指挥人员及作业人员对现场安全风险未认真识别,作业人员间相互安全提醒不够、现场作业人员分工不明确、指挥人员不明确是造成此次事故的间接原因。 2)、某某分部管理人员对日常作业监管不力、“七想七不干”安全提示卡内容未得到有效落实、“七想七不干”安全提示卡未充分细化是造成此次事故的间接原因。 九、事故教训及防范措施: 1)、某某分部要严格执行大型设备检修及维护保养等相关作业的安全规

生产企业车辆伤害事故处置方案

生产企业车辆伤害事故处置方案 1.1事故特征 机动车辆运载物料进出厂区,若车况不良(尤其是信号系统或制动系统出现故障),驾驶员视野不清,判断失误,车速过快,操作不当或违章操作,人车避让不及,就有可能发生车辆对人员的碰撞,造成车辆伤害事故。 车辆伤害事故出现的征兆:车辆出现故障(刹车失灵、转向灯损坏等),场地路面湿滑,驾驶员不安全行为(酒后驾驶、精力不集中、无证驾驶等),行人突然冲到车道上或人员意识涣散、精神不集中。 1.2应急组织与职责 (1)人员结构: 生产主管、员工。 (2)工作职责: 员工: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及时控制住当前局势,防止继续恶化;疏散无关人员撤离现场 生产主管:指挥成员有条不紊的采取处置措施,控制当前局势;同援助单位紧密合作,共同处置好事故。 1.3应急处置 (1)发生车辆伤害事故后,驾驶员应立即停车,积极抢救伤员; (2)受伤人员被货物压住时,先搬开货物,再抢救伤员 (3)对失去知觉者宜清除口鼻中的异物、分泌物、呕吐物,随后将伤员置于侧卧位以防止窒息,对心跳呼吸停止者,现场施行心肺复苏。 (4)对出血多的伤口应加压包扎,有搏动性或喷涌状动脉出血不止时,暂时可用指压法止血:或在出血肢体伤口的近端扎止血带,上止血带者应有标记,注明时间,并且每20分钟放松一次,以防肢体的缺血坏死。

(5)立即采取措施固定骨折的肢体,防止骨折的再损伤。 (6)遇有开放性颅脑或开放性腹部伤,脑组织或腹腔内脏脱出者,不应将污染的组织塞入,可用干净碗覆盖,然后包扎;避免进食、饮水或用止痛剂,应速送往医院诊治。 (7)当有异物刺入体腔或肢体,不宜拔出,等到达医院后,准备手术时再拔出,有时戳入的物体正好刺破血管,暂时尚起填塞止血作用,一旦现场拔除,会招致大出血而不及抢救。 (8)若有胸壁浮动,应立即用衣物,棉垫等充填后适当加压包扎,以限制浮动,无法充填包扎时,使伤员卧向浮动壁,也可起到限制反常呼吸的效果。(9)若有开放性胸部伤,立即取半卧位,对胸壁伤口应行严密封闭包扎。使开放性气胸改变成闭合性气胸,速送医院。 (10)如果发现车辆有漏油,设置警戒线疏散无关人员,禁止点火源出现,并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堵漏措施。 (11)若出现汽车漏油着火,有可能进一步扩大或导致爆炸,由应急小组组长指挥人员疏散和上报应急指挥部,请求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 (12)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1.4注意事项 1)发生轻微的可立即处理的伤害,应协商立即解决,避免交通堵塞和停工现象的发生。 2)抢救失血者,应先进行止血;抢救休克者,应采取保暖措施,防止人体热量散失。 3)受伤人员伤势严重,不要轻易移动伤者,立即拨打120求助。 4)车辆漏油进行堵漏时要注意严禁烟火。 5)应保护好事故现场,等待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

交通事故调查报告范本

交通事故调查报告本 交通安全是我们都要注意的问题,下面小编整理了交通事故调查报告本,欢迎阅读! 交通事故调查报告本 随着现在汽车的普及,车祸的发生率也随之增加了,很多地方都有车祸的发生。道路的交通事故是最常见的,有些交通事故可能比较小,有些交通事故可能比较大。相关机构会对较大的交通事故进行调查,下面的就是一篇XX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文,大家要是有兴趣的话,可以看一下! XX年1月30日上午8时50分许,在G50沪渝高速公路进城方向1670KM+74M处发生一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8人死亡,8人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直接经济损失400余万元人民币。 按照《中华人民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之规定和市政府领导批示指示精神,成立由市安监局牵头,市监察局、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市运管局、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市总工会、垫江县监察局、垫江县安监局组成的“沪渝高速公路‘1·30’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并邀请市检察院派员参加。调查组下设技术组、管理组、综合组。 调查组通过现场勘查、技术鉴定、调查取证、综合分析,

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及责任,提出了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和整改防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事故车辆基本情况 1.事故车辆号牌:渝B3Z583,车辆品牌型号:福田牌BJ6536B1DBAS,车辆类型:小型普通客车,核定载客人数:9人,实际载客人数:15人,使用性质:非营运,发动机号:C07681,车辆识别代号:LVCP2CBA1CB005361,车辆所有人:王志明,登记住址:市垫江县五洞镇卧龙路51号,初次登记日期:XX年4月25日。 根据市八益交通事故司法鉴定中心的司法鉴定:事故发生时渝B3Z583号车车速应为97KM/H,不存在超速行为。 2.事故车辆号牌:渝A1G599,车辆品牌型号:蒙迪欧牌CAF7230A,车辆类型:小型轿车,核定载客人数:5人,实际载客人数:1人,使用性质:非营运,发动机号:3218837,车辆识别代号:LVSGBFAF7AF117837,车辆所有人:市腾龙磨料磨具,登记住址:市长寿区晏家工业园区,初次登记日期:XX年5月5日。 事故车辆渝A1G599为市腾龙磨料磨具所有,属公司自用车辆,不用于营运。事故发生时,由公司员工桂凤驾车驶向梁平。

青岛浩发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7·22”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docx

2014年7月22日7时30分左右,位于即墨市环秀街道办事处金山工业园的青岛浩发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站(金山分站)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70万元。 事故发生后,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即墨市人民政府《关于授权市安监局等有关部门依法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的通知》(即政发[2007]24号)的要求,即墨市人民政府于7月 23日成立了由市安全监管局、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市城乡建设局、环秀街道办事处组成的青岛浩发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7·22”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并邀请了市检察院派员参加。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查清了事故原因,认定了事故责任性质,提出了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并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 青岛浩发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是民营资本的有限责任公司,2007年成立,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罐式)(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12-19)。一般经营项目:制售混凝土,一般低压管道安装、房屋维修、建筑机械租赁、土石方挖掘(不含爆破)。(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营业期限:2007年5月31日至2016年5月31日。该企业取得了由城建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资质等级为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承包叁级,证书编号B3054037028202。 发生事故的混凝土搅拌站为青岛浩发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金山分站,位于环秀街道办事处金山工业园内,主要负责人为李建国,该搅拌站取得了由城建部门颁发的青岛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分公司(搅拌站)登记证,登记编号B3054037028202-1,有效期为2013年8月19日至2014年8月18日。公司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设备操作规程,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健全;配备了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于法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过安全生产培训并取

秦皇岛骊骅淀粉股份有限公司“2·3”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docx

一、事故单位概况 秦皇岛骊骅淀粉股份有限公司,位于秦皇岛市抚宁县抚宁镇北环路6号,注册资本壹亿零伍佰万元,公司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许可经营项目有:食用玉米淀粉,淀粉糖,原料药,氢气的生产,粮食收购。一般经营项目有:未列入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范围的麦芽糊精、山梨醇、山梨糖醇液、淀粉副产品及葡萄糖副产品的生产,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 骊骅公司,是国家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中国淀粉行业前二十强企业和中国食品行业百强企业。是全国淀粉及淀粉糖行业中综合生产能力最大、经济效益最好的重点骨干企业之一。其前身为1989年建成的秦皇岛市抚宁县淀粉葡萄糖厂。1998年由该厂为主发起人,成立了秦皇岛骊骅淀粉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公司由国有控股改制为民营股份制企业。法人代表贺俊士,总经理涂志田,公司现有员工3000人,总资产14亿元,主要以玉米为原料进行深加工,加工能力为100万吨/年。企业法人代表,贺俊士,男,60岁,中共党员,家住抚宁县抚宁镇朝阳小区52号,联系电话6034302。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救援过程 2013年2月3日,骊骅公司淀粉三车间二班净化工段送料工杨立东当班(早上8点至下午4点),上午9时许,送料三号仓发生堵塞,骊骅公司装卸队工人刘权配合杨立东到玉米三号仓下料口通料(当日下雪,天气寒冷,玉米有冻块),当日中午11时55分,杨立东与刘权在一起吃午饭时发现送料仓再次发生堵塞,杨立东让刘权去通料,刘权通完料后回休息室吃饭时送料仓又发生堵塞,杨立东去通料。12时10分左右,刘权吃完饭去帮助杨立东通料,走到送料三号仓时,发现送料传送带及电机停止转动,看到杨立东侧躺在皮带底下,头部夹在皮带与电机滚轮之间,就赶紧找其他装卸队员及三车间员工救援,车间负责人及公司领导相继赶到事故现场展开救援,并拨打110、119、120急救,随后现场救援人员切开传送皮带及皮带机支架,将杨立东救出,12时45分,杨立东被送往抚宁县人民医院抢救,13时50分经抢救无效死亡。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一)人员伤亡情况。

车辆伤害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车辆伤害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西岗小学车辆伤害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一、应急准备 1、组织机构及职责 (1)车辆伤害事故应急准备和响应领导小组 组长:张东升 副组长:李鹏程张建军 成员:李士祝范庆玉李荣华张桂芬曹广安 (2) 车辆伤害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对项目突发车辆伤害事故的应急处理。 2、培训和演练 (1)质量安全科负责主持、组织有关单位每年进行一次按车辆伤害事故“应急响应”的要求进行模拟演练。各组员按其职责分工,协调配合完成演练,演练结束后由组长组织对“应急响应”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必要时对“应急响应”的要求进行调整或更新。演练、评价和更新的记录应予以保持 (2)劳动人事科负责对相关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培训。 (3)为避免发生车辆伤害事故,车辆应保持车容整洁、车身周正;装备、安全防护装置及附件应齐全有效;整车技术状况、污染物排放、噪声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及规定等均应符合并达到《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中安全技术要求、安全管理、安全技术检验等方面的内容要求。驾驶操作人员要保持状态良好,做到精力集中,操作熟练,遵守规范、规定。并严格按操作规程的要求操作。 3、应急物资的准备、维护、保养 (1)应急物资的准备:汽车、简易单架、跌达损伤药品、包扎纱布等。

(2)各种应急物资要配备齐全并加强日常管理。 二、应急响应 1、预防车辆伤害事故发生,质量安全科成立义务小组,由质量安全科科长担任组长、生产单位(项目)负责人及安全员为组员,主要负责紧急事故发生时有条不紊的进行抢救或处理,相关人员,协助做相关辅助工作。 2、发生车辆伤害事故后,由生产单位(项目)经理负责现场总指挥,发现 1 事故发生的人员首先高声呼喊,通知现场安全员,由安全员打事故抢救电话“120”,向医院或上级有关部门打电话求救,报告出事地点、受伤人员及伤情,同时通知生产负责人组织紧急应变小组根据具体情况对伤员进行可行的现场应急抢救,如现场包扎、止血等措施,防止受伤人员流血过多造成死亡事故发生。 对伤员的现场抢救包括: 1) 对心跳呼吸停止者,现场施行心肺复苏。 2) 对失去知觉者宜清除口鼻中的异物、分泌物、呕吐物,随后将伤员置于侧卧位以防止窒息。 3) 对出血多的伤口应加压包扎,有搏动性或喷涌状动脉出血不止时,暂时可用指压法止血:或在出血肢体伤口的近端扎止血带,上止血带者应有标记,注明时间,并且每20分钟放松一次,以防肢体的缺血坏死。 4) 就地取材固定骨折的肢体,防止骨折的再损伤。 5) 遇有开放性颅脑或开放性腹部伤,脑组织或腹腔内脏脱出者,不应将污染的组织塞入,可用干净碗覆盖,然后包扎;避免进食、饮水或用止痛剂,速送往医院诊治。

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完整版

编号:TQC/K405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完整版 Daily description of the work content, achievements, and shortcomings, and finally put forward reasonable suggestions or new direction of efforts, so that the overall process does not deviate from the direction, continue to move towards the established goal. 【适用信息传递/研究经验/相互监督/自我提升等场景】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完整版 下载说明:本报告资料适合用于日常描述工作内容,取得的成绩,以及不足,最后提出合理化的建议或者新的努力方向,使整体流程的进度信息实现快速共享,并使整体过程不偏离方向,继续朝既定的目标前行。可直接应用日常文档制作,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进行修改。 ××××年××月*日晚*点××分,××医院门前发生了一起出租车与摩托车相撞的严重交通事故,导致摩托车驾驶员死亡。十一假期末,××月*日晚*点左右。××*出租车公司驾驶员××开出租车行至××到××方向,过红绿灯后有乘客打车到××大学新校址。××越双黄线违章调头,想走××大桥到××路再上××路。调头时没有观察情况与对面正急速驶来的一辆摩托车相撞,导致摩托车驾驶员死亡,死者名为××,××*人,年仅××岁。当晚××被公安交警连

大岭山 “12.14”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

大岭山“12.14”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 2016年12月14日07时00分左右,位于大岭山镇颜屋村王园路西一巷3号在建房屋工地发生一起一般机械伤害事故,事故造成一名工人死亡,截至目前,事故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98万元。2016年12月15日,东莞市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大岭山安全 一、 码:???????????是该事故工地的工程承揽方,不具有建筑施工相关资质。 (二)有关人员概况 何辉城,男,汉族,1972年11月15日出生,户籍:广东省梅州市人,身份证号码:???????????大岭山颜屋王园路西一巷3号在建在建房屋屋主,是该事故工地工程发包方。

(三)其它概况 1、事故工地情况 事故发生地是何辉城、蔡国康、刘小娟的联建楼,于2016年10月15日从颜屋村丁晃华、何超梅处购买所得,由何辉城作为代表签名,双方签订《宅基土地转让协议书》 6层楼 2 ,约3 出厂铭牌及相关使用参数。该物料提升机由任思强所有,于事故发生前一个月左右请人安装在事故工地并投入使用,无任何相关资料。 事故发生后大岭山安监分局于2016年12月15日委托深圳市金鼎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对该物料提升机进行技术检测,深圳市金鼎安全技术有限公司经现场检测取证后于2017年1月9日出具《物料提升机安装检验评定报告》(报告编号:DGXZ2016041-J-026),检验评定结论为:不合格。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救援情况 2016年12月14日上午7时00分左右,位于大岭山颜屋村王园路西一巷3号在建房屋工地正在铺设第6层楼顶模板,张德祥在三楼使用物料提升机将模板材料运送到六楼,空吊笼从六楼下放过程中卡在提升机井内五六层之间,此时一楼曳引轮并未停止转动,曳引轮上钢丝绳散乱出来,张德祥便到一楼修理钢丝绳,在修理过程中 午9 接到事故报告后,大岭山安全监管分局执法人员到事故发生地大岭山颜屋村王园路西一巷3号在建房屋工地进行实地调查时发现,物料提升机处于静止状态,该提升机载货平台停靠在在建房屋5楼楼面处,物料提升机的控制盒控挂在第三层提升机井旁一水泥柱上。提升井顶端固定滑轮的承载梁已被拉弯变形。 (二)询问情况

车辆伤害现场处置方案

车辆伤害现场处置方案 1 事故特征 车辆在驭行时,往往造成人员伤亡。 事故主要发生各种交通道路和施工现场。施工现场车辆数量多、分布散,可能发生事故较多。在天气状况不佳、违章操作的情况下,也可能发生车辆伤害事故。 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 可能出现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 2 应急组织与职责 应急自救领导小组组织机构 2.1.1 应急自救领导小组 组长:郭世情 副组长:郭正哲、谭德柱、陈颂新 2.1.2 自救组:谭德柱、毛立华、张杰、孟庆玉及架子队指定人员组成。 2.1.3 救护组:郭正哲、王斌、李成刚、孙玉峰、院国胜及各架子队指定人员组成。 2.1.4 调查组:陈颂新、安春宝、范亚峰、翟志光、伍小刚及各架子队指定人员组成。 2.1.5 疏导组:谭德柱、廖明文、翟志光、刘亚峰、李佳及各架子队指定人员组成。 2.1.6 保障组:陈颂新、刘本胜、范亚峰、葛林、伍小刚、陈良贞

及各架子队指定人员组成。 2.1.7 善后组:郭正哲、陈良贞、李成刚及各架子队指定人员组成。 机械伤害事故应急自救领导小组组织机构见框图: 中铁十一局集团吉图珲客专项目部三工区 应急自救领导小组组织机构框图 应急岗位职责 2.2.1 组长的职责: A 执行国家、地方、行业、上级有关安全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应急预案; B 随时掌握项目现场事故灾害及险情; C 根据事故现场的情况,启动并组织实施项目现场处置方案,向公司应急指挥部报告有关情况; D 确保应急资源配备投入到位,组织项目应急演练,指挥项目应急行动。 2.2.2 副组长的职责: A 协助组长开展应急指挥工作,组长不在位时,代行其职责;

沙田镇“10.13”一般车辆伤害事故调查报告

沙田镇“10.13”一般车辆伤害事故调查报告 2018年10月13日19点12分左右,位于东莞市港口大道(沙田段)虎门港港前路二期码头综合楼的东莞港集装箱港务有限公司发生一起车辆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00万元。 事故发生后,镇党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镇有关部门立即组织开展事故救援和善后工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东莞市政府批准成立了由镇副处级干部苏植锐任组长,安监分局、纪检监察室、交警大队、交通分局、公安分局、应急办、经信局、社保分局、人力资源分局、司法分局和总工会等单位有关负责同志组成的沙田镇“10.13”一般码头堆场内交通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专家论证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和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分析了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和教训,提出了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基本情况 (一)涉事单位概况 1、东莞港集装箱港务有限公司,《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6947295674,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东莞市港口大道(沙田段)虎门港港前路二期码头综合楼,法定代表人:林涛,

注册资本:人民币陆亿柒仟万元,成立日期:2009年9月9日,经营范围:港口经营服务;实业投资;货物进出口;装卸搬运。东莞港集装箱港务有限公司的码头堆场隶属东莞港集团,于2011年建成投产,码头堆场占地面积30万平方米,码头堆场分为内贸和外贸堆场,有F1至F8共8个堆场,每个堆场占地面积约4500平方米。 2、东莞市瑞星运输有限公司,《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5921391795,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住所:东莞市沙田镇福禄沙村桂轩洲小组178号,法定代表人:曾旺得,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佰万元,成立日期:2012年3月19日,经营范围: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货物装卸、搬运;机械设备租赁。 3、东莞市安航装卸服务有限公司,《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682471001M,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东莞市沙田镇港口大道虎门港西大坦作业区集装箱码头一期综合楼第2层1间,法定代表人:叶志强,注册资本:人民币伍拾万元,成立日期:2008年12月17日,经营范围:装卸服务;通用机械维修。 (二)相关人员情况 1、李芹新,男,汉族,1963年7月生,广东兴宁人,是东莞市安航装卸服务有限公司的二期装卸工班长,为本次事故的死者。 2、曾旺得,男,汉族,1969年10月生,湖南平江人,是东莞市瑞星运输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