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表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表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表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表

申请单位(个人)

法人代表

申请日期年月日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

填表说明

1、本表一式三份,申请单位(个人)、审批和备案机关各一份;

2、呈报本表时,须附申办职业(工种)的培训大纲、培训计划及所选用的教材;

3、个人申办社会培训机构,“主管部门意见一栏”由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政府部门写;

4、本表中“机构名称”,是指由审批机关按照规社会培训机构名称要求所确定的名称,由审批机关负责填写;

5、本表一律由钢笔或毛笔填写,如填写容较多,可另加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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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学校申办审批表

威海市 民办学校申办审批表 举办者: 拟办学校名称: 申请日期:年月日受理日期:年月日 威海市教育局制

填表须知 一、在填表前,申请人应当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其他教育法规文件,明确办学的条件与规定,并确知其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二、申请筹设民办学校应提交下列材料:1、申办报告;2、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表一、二、三)。筹建结束正式申请设立民办学校时再提交:5、筹设批准书;6、筹设情况报告;7、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8、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9、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直接申请正式设立学校的应提交以上1、2、3、4、7、8、9项规定的材料。 三、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规整、洁净、不得涂抹,并对其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四、本表及所提供的文件一律用A4纸,微机单面填写、打印,时间、电话号码用阿拉伯数字填写,表内填写不下的内容可另外A4纸附页。 五、申办者按筹设和正式设立学校的规定需分别提供下列附件材料: 1、申办单位法人证书、执照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2、拟任校长学历、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 3、办学资金来源证明材料及开办资金验资报告原件; 4、学校用地、校舍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办学场地房屋安全、消防安全证明材料复印件; 5、聘任教师学历、职称、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6、两个以上举办者联合申请办学的,提供联合办学协议复印件。 六、本表(含附件)报审批机关一式三份(需转报的一式五份),学校获准成立后,申报材料一份留审批机关,一份送业务主管单位,一份退举办者。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表-(1)DOC

编号: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表 □初级职业技能培训 □中级职业技能培训 拟设立机构名称 举办者 填表日期年月日 泰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

填表说明 一、本表(含附件)一式三份,由举办者据实填写。培训学校获准成立后,申报材料一份留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一份留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一份退还举办者。 二、除填写本表外,举办者还需提供下列附件材料: (一)申办报告; (二)办学章程及其他规章制度; (三)举办者学历证明材料复印件(法人举办者免)或 举办单位法人证书、执照复印件(个人举办者免); (四)拟任校长学历、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 (五)拟聘用管理人员、财会人员和教师的身份证、学历、职称、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及聘用合同; (六)开办资金验资报告(原件); (七)教学、实习场地、设施设备的所有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包括出租方的所有权证明)、消防安全证明文件; (八)与培训专业(职业、工种)相对应的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 (九)联合办学协议(两个或两个以上举办者联合申请办学者须提供)。 三、申报材料中,除明确要求提供原件的材料外,提供复印件即可;提供复印件的材料,须在实地考核评估时提供原件备查。 四、个人申办职业培训学校,“主管部门意见”一栏由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政府部门填写。 五、本表中“机构名称”,是指由审批机关按照规范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名称要求所确定的名称,由审批机关负责填写。 六、本表须填写的内容可打印、复制,或一律由蓝色、黑色墨水填写,字迹要清晰工整,如填写内容较多,可另加A4纸附页。

注:申办报告作附件(一),办学章程及其他规章制度作附件(二),开办资金验资报告作附件(六)。

煤矿安全培训档案管理目录表

一、机构档案 (一)基础档案目录 1、煤矿安全培训机构资质认定申请表 2、培训机构年度基本情况表(表1) 3、《煤矿安全生产培训资格证书》 4、培训机构批文 5、培训机构负责人任命书 6、《法人证书》 7、《营业执照》 8、授权委托书 9、培训机构章程 10、内部机构设置及职责分工文件 11、培训机构有关产权证明资料 12、培训机构租用或使用设施、设备协议 13、培训机构收费许可证 14、培训机构食堂卫生许可证 15、消防合格证 16、基础设施设备登记表(表2) 17、教室、食堂、宿舍、实验室、安全展示室、阅览室、实操基地等的照片 (二)教师档案目录1、培训机构教师汇总表(表3) 2、培训机构教师个人情况登记表(表4) 3、《煤矿安全培训教师岗位证书》 4、聘书或聘任协议复印件 5、学历证书复印件 6、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 7、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8、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三)管理人员档案目录 1、培训机构管理人员汇总表(表5) 2、培训机构管理人员个人情况登记表(表6) 3、学历证书复印件 4、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 (四)主要制度档案目录 1、需求分析制度(包括针对培训对象制定需求方案, 提出培训内容、培训方式,达到培训 目的等内容) 2、教学管理制度(包括教师备课、听课、教案评比等 内容) 3、教师管理制度(包括教师选聘、考核、奖惩及淘汰 内容,以及提高教师授课水平的措 施) 附件: 煤矿安全培训机构档案规范化管理目录

4、学员管理制度(包括报到、考勤、班级管理等内容) 5、考核管理制度(包括培训理论考核、实际操作考核 等内容) 6、教学质量控制制度(包括教学检查、日常考核、培 训质量控制等内容) 7、培训评估制度(包括学员对教师的评估、学员对机 构的满意度测评等内容) 8、档案管理制度 9、设备管理制度 10、后勤管理制度 11、财务管理制度 二、教师素质建设与业绩考核档案目录 1、教师现场调研登记表(表7)及调研报告 2、年度理论(实验)教案登记表(表8)及教案内容 3、教师年度发表的科研论文或专利证书等荣誉记录 4、年度教师素质建设与业绩考核评估表(表9) 5、培训机构教研活动登记表(表10) 6、年度教案、课件评比标准与实施的记录三、教学组织与控制档案 (一)教学档案目录(一期一档) 1、培训机构办班计划审批表(表11) 2、教学大纲 3、培训机构课程表(表12) 4、培训机构授课教师签到表(表13) 5、班主任日志(表14) 6、听课记录评估表(表15) 7、学员座谈会记录表(表16) 8、学员满意度综合测评表(表17) 9、办班总结表(表18) 10、学员考勤表(表19) 11、实验室、计算机室、安全展览室使用登记表(表20) (二)学员档案目录(一期一档) 1、学员情况汇总表(表21) 2、学员培训考核档案卡(表22) 3、学员体检证明(指特殊工种) 4、身份证复印件 5、学历证书复印件 煤矿安全培训机构档案规范化管理目录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审批程序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审批程序 一、审批范围 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职业学校。 二、审批条件 1、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基本办学规模不低于200人,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租赁场所租赁期不少于3年。理论课集中的教学场所应当达到300平米以上,无危房,有良好的照明、通风条件,桌椅、讲台和黑板设施齐全;有满足实习教学需要的实习操作场所,实习操作场所和食宿场所应符合环保、劳保、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及相关工种的安全规程。在居民楼或居民院举办民办学校的,需征得利害关系人同意。 3、应具有满足教学和技能训练需要的教学、实习、实验设施和设备,有充足的实习工位;各培训专业(职业、工种)技能训练条件符合相对应的国家职业标准具体要求。 4、应配备专职校长。校长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有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熟悉国家职业培训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5、学校理(董)事会由5人以上组成,其中1/3以上的理(董)事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 6、学校法定代表人由理事长、董事长或者校长担任。 7、应根据办学规模配备相应数量的专职教学管理人员。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应当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有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和丰富的教学管理经验。应配备从事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的相关人员。财务管理人员应具有财会人员资格证书。

8、应配备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结构合理的专兼职教师队伍。专职教师一般不少于教师总数的1/4,所开设的每个专业(职业、工种)至少配备2名以上理论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理论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均应具有与其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师上岗资格,并达到相应职业标准要求的任教条件。 9、具有与培训专业(职业、工种)相对应的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职业资格培训的教学(培训)计划和教材应符合国家职业标准。自编的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应经过专家论证。 10、有规范的办学章程与发展规划,明确的培养目标、培训对象,有教学、资产财务和安全卫生等管理制度。 11、举办者应当具有稳定、可靠的经费来源。申请设立民办学校的固定资产不少于20万元,注册资金不少于10万元。有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的法人单位担保。学校的举办者不能作为担保单位。 三、审批流程 申请设立民办学校须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其中,市内四区民办学校的审批与管理工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五市三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辖区内民办学校的审批与管理。 市内四区民办学校具体审批程序如下: 1、从市行政审批大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4号窗口)领取或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1e10100268.html,)选择下载审批表、章程(样本)、规范办学承诺书(样本); 2、申请人向行政审批大厅窗口提交以下材料: (1)法人登记机关出具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预先核准登记通知书原件; (2)申办报告,内容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培训专业(职业、工种)、培训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3)《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表》(一式三份); (4)举办者的资格证明文件。社会组织:营业执照副本(法人登记证)、

安全培训中心管理规章制度汇编样本

安全培训中心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目录 目录--------------------------------------------------------------------------------1 安全培训中心组织机构图-----------------------------------------------------3- 安全培训中心工作目标--------------------------------------------------------4- 安全培训中心岗位职责--------------------------------------------------------5- 安全培训中心主任岗位职责-------------------------------------------------6- 培训岗位责任制----------------------------------------------------------------7- 内勤岗位职责-------------------------------------------------------------------8- 安全培训中心工作岗位能力要求-------------------------------------------9- 职工培训流程图----------------------------------------------------------------11- 技能鉴定流程图----------------------------------------------------------------12- 专、兼职教师管理办法-------------------------------------------------------13- 考试纪律-------------------------------------------------------------------------15- 学员宿舍管理制度-------------------------------------------------------------16- 学员就餐制度-------------------------------------------------------------------17- 学员管理制度-------------------------------------------------------------------18- 学员培训考核管理制度-------------------------------------------------------19-

最新民办学校审批表

附件2 编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表 申请单位(个人) 法定代表人 申请日期2017 年8 日 1 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

填表说明 本表一式三份,申请单位(个人)、审批部门和备案机关各一份; 个人申办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主管部门意见一栏”由申请人户口所在县(区)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填写; 本表中“机构名称”,申请人单位(人)可用铅笔申报,申请时由审批机关按照规范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名称规范确定的名称,由审批机关负责填写; 学校性质:指公益性或经营性。 本表一律由钢笔填写或电脑打印,如填写内容较多,可另加附页。

人力 资源 社会 保障 部门 审批 意见 印章 年月日机构名 称 许可证编号 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备注 培训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配合公司的发展目标,提升人力绩效,提升员工素质,增强员工对本职工作的能力与对企业文化的了解,并有计划地充实其知识技能,发挥其潜在能力,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进而发扬本公司的企业精神,特制定《培训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作为各级人员培训实施与管理的依据。 2 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所有员工的各项培训计划、实施、督导、考评以及改善建议等,均依本制度办理。 3 权责划分 3.1 人事部门权责 1. 制定、修改全公司培训制度 2. 拟定、呈报全公司年度、季度培训计划 3. 收集整理各种培训信息并及时发布 4. 联系、组织或协助完成全公司各项培训课程的实施 5. 检查、评估培训的实施情况 6. 管理、控制培训费用 7. 管理公司内部讲师队伍 8. 负责对各项培训进行记录和相关资料存档 9. 追踪考查培训效果 10. 研拟其他人才开发方案。 3.2 各部门权责 1. 呈报部门培训计划

培训机构申请表

培训中心资质认定及管理办法 一、为加强食品安全师培训工作的管理,根据《中国食品工业协会食品安全师培训标准》和《中国食品工业协会食品安全师培训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二、申请从事食品安全师培训的培训中心,需向中国食品工业协会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填写《培训中心申请表》(附表1); (二)培训办学机构资格证明文件; (三)单位机构简介(含名称、法人代表、师资配备和培训市场开发能力等方面情况说明); (四)用于培训的相对稳定的教学场地和教学设备的证明文件及相片; (五)相关的管理制度(包括机构设置、培训讲师管理、学员管理等制度、信息化管理程度); (六)该项目的详细实施方案(详细说明所在当地招生资源优势,招生计划、宣传方案及广告投入预算)。 三、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在收到培训中心的申请后,由中国食品工业协会食品安全师培训专家小组对申请单位的材料进行审核和实地考察,对经考核合格的单位,报中国食品工业协会食品安全师培训管理委员会审批并为其颁发培训专业资质证书和牌匾,并在“中国食品工业协会食品安全师网”上公布。 四、获得专业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应具备不少于3名经过中国食品工业协会认可的培训讲师,开展各地培训工作。 五、各省市培训中心在开展培训的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国食品工业协会核定范围组织开展培训工作。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师培训管理办法的要求,自觉维护中国食品工业协会食品安全师培训的声誉。 六、各省食品工业协会及社会培训机构在招收学员过程中,不得使用不正当竞争的手段,抢拉生源,不得进行虚假宣传。 七、根据教学、考试大纲要求,制定科学、规范的教学计划。 八、加强对培训教师和学员的管理,建立完备的学员档案,做好培训教师的考核管理工作。 九、协助当地考试中心,做好每学员考试报名工作。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表

编号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表 □初级职业技能培训 □中级职业技能培训 拟设立机构名称 湖北高投创客教育职业培训学校 举 办 者 湖北高投创客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填 表 日 期 年 月 日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

填 表 说 明 一、本表(含附件)一式三份,由举办者据实填写。培训学校获准成立后,申报材料一份留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一份留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一份退还举办者。 二、除填写本表外,举办者还需提供下列附件材料: (一)申办报告; (二)办学章程及其他规章制度; (三)举办者学历证明材料复印件(法人举办者免)或 举办单位法人证书、执照复印件(个人举办者免); (四)拟任校长学历、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 (五)拟聘用管理人员、财会人员和教师的身份证、学历、职称、资格证书 (六)开办资金验资报告(原件); (七)教学、实习场地、设施设备的所有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包括出租方的所有权证明)、消防安全证明文件; (八)与培训专业(职业、工种)相对应的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 (九)联合办学协议(两个或两个以上举办者联合申请办学者须提供)。 三、申报材料中,除明确要求提供原件的材料外,提供复印件即可;提供复印件的材料,须在实地考核评估时提供原件备查。 四、个人申办职业培训学校,“主管部门意见”一栏由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政府部门填写。 五、本表中“机构名称”,是指由审批机关按照规范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名称要求所确定的名称,由审批机关负责填写。 六、本表须填写的内容可打印、复制,或一律由蓝色、黑色墨水填写,字迹要清晰工整,如填写内容较多,可另加??纸附页。 一、基本情况 举 办 者 举办单位(个人)详细地址 主管部门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湖北高投创客教育科技有 限公司 武汉市东湖技术开发区 关东工业园达瑞路 号区 众创楼 武汉市工商行政管 理局 ????

安全培训机构资质认定申请表

安全培训机构资质认定申请表 安全培训机构资质认定申请表 申请单位:(盖章) 申请类别:□初次申请□复审申请申请资质:□三级□四级 机构名称主管部门机构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同期最大 培训规模年培训人数机构职工 人数其中:教师人(专职人,兼职人)管理人员:人,其它:人教师年龄 结构40岁以下人41-50岁人51-65岁人从事安全培训专兼职教师学历、职称结构人数其中研究生本科大专中专高级注册安全工程师中级 建筑面积(㎡)教室宿舍食堂实验室计算机室图书室安全展室总计 机构设置是否委托授权机构独立机构有专职领导有专门培训管理机构是收支单列无无否培训范围机构复审师资培训组织实施培训业绩规章制度执行培训教学研究分分分分分市安监局 意见

(盖章) 年月日省安监局意见 (盖章) 年月日注:填写申报类别、申请资质,请在所选项目前“□”内的“√”。 安全培训办班情况汇总表 序号培训班名称培训对象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收费标准学员 人数标准培 训人数备注 备注:1、本表只限复审考核培训机构填写,初次认定机构不填。 2、请分年份汇总,标准培训人数按苏安监[2008]83号文件要求计算。

安全培训机构教师基本情况汇总表 培训机构名称: 填表日期:年月日 序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毕业院校所学专业所教专业职称职务专职或兼职师资证号 安全培训机构教师登记表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貌民族文化程度工作时间教龄职称/职务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任课专业从事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年限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简历(写明时间、单位、部门及从事的具体工作): 05至08年授课情况培训班名称办班时间授课内容授课课时 工作 单位 审核 意见 (盖章) 年月日备注:本表只限复审考核培训机构填写,初次认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表(1)DOC.doc

编号 :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表 □ 初级职业技能培训 □ 中级职业技能培训 拟设立机构名称 举办者 填表日期年月日 泰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

填表说明 一、本表(含附件)一式三份,由举办者据实填写。培训学校获准成立后, 申报材料一份留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一份留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一份退 还举办者。 二、除填写本表外,举办者还需提供下列附件材料: (一)申办报告; (二)办学章程及其他规章制度; (三)举办者学历证明材料复印件(法人举办者免)或 举办单位法人证书、执照复印件(个人举办者免); (四)拟任校长学历、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 (五)拟聘用管理人员、财会人员和教师的身份证、学历、职称、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及聘用合同; (六)开办资金验资报告(原件); (七)教学、实习场地、设施设备的所有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包括出租方的所有权证明)、消防安全证明文件; (八)与培训专业(职业、工种)相对应的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 (九)联合办学协议(两个或两个以上举办者联合申请办学者须提供)。 三、申报材料中,除明确要求提供原件的材料外,提供复印件即可;提供复 印件的材料,须在实地考核评估时提供原件备查。 四、个人申办职业培训学校,“主管部门意见”一栏由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政府 五、本表中“机构名称”,是指由审批机关按照规范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名称 要求所确定的名称,由审批机关负责填写。 六、本表须填写的内容可打印、复制,或一律由蓝色、黑色墨水填写,字迹 要清晰工整,如填写内容较多,可另加 A4 纸附页。 七、本表中的签字、印章复印无效。

一、基本情况 举办单位(个人)详细地址主管部门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举 办 者 拟设立机构名称 拟设立机构详细地址 其中国有资金 开办资金(万元)及来源 (万元) 拟任法人代表(负责人) 联系电话 姓名 拟任负责人(校长) 联系电话 姓名 培训对象 培训规模 培训形式 注:申办报告作附件(一),办学章程及其他规章制度作附件(二),开办资金验资报告作附件 (六)。

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申办审批表

附表1 深圳市民办学校申报筹设审批表 拟办学校名称: 敬告 1、在签署文件和填表前,申请人应当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其他教育法规文件,并确知其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2、申请人对其所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3、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是原件,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提交原件的,应当提交加盖公章的文件、证件复印件。 4、申请人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申请书或签字。 5、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规整、洁净、不得涂抹。 6、此表一式三份。 现申请民办学校筹设。本审批表填报内容及所附属文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含虚假成分,谨此确认。 举办者签字: 申请日期:年月日 深圳市教育局制 一、基本情况 举办者情况 举 办 者 名 称 地

联 系 电 话 拟办学校情况 选址 规模 校舍类型 建筑面积 占地面积 办学层次 办学形式 办学设施设置标准 计划投入使用时间 资产来源与资金投入情况是否要求办学回报 土地来源 校舍房屋产权归属者名称 拟投入资金总额 属捐赠性质资金总额 捐赠资金用途 捐赠者名称 数额 捐赠者名称

数额 二、举办者身份证明文件 (张贴处) 三、校产、资金来源等有效证明文件(张贴处)

四、书面申请报告 (张贴处) 五、提交的材料目录 序号 材料名称 有关说明 页数 1 申办报告,内容应当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机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 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3 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4

江苏省安全生产培训及考核管理实施细则

江苏省安全生产培训与考核管理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培训管理,规范安全生产培训与考核秩序,保证安全生产培训质量,促进安全生产培训与考核工作健康有序发展,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生产经营单位从事安全生产培训(以下简称安全培训)活动,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安全培训是指以提高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和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相关人员的安全素质为目的的教育培训活动。 接受安全培训的主体人员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乡镇(街道)从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行政执法的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其他从业人员及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人员。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指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生产经营单位的厂长、经理、局长、矿长、投资人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分 - 1 -

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未设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其他从业人员是指除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以外,生产经营单位从事生产经营各项活动的所有人员,包括其他负责人、其他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各岗位的工人以及临时聘用人员。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人员是指从事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教师、危险化学品的登记人员和承担安全评价、咨询、检测、检验人员及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人员等。 第五条安全培训工作实行统一规划、归口管理、分级实施、分类指导、教考分离的原则。 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安监局)指导全省安全培训工作,依法对全省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市、县(市、区)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县(市、区)安监局)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是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把安全培训纳入企业安全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安全培训责任体系和管理制度,加强安全培训机构建设,配备专职安全培训管理人员,保障安全培训的经费。 第二章安全培训机构

民办培训学校审批表-景德镇教育网

申办全日制高中教育民办学校流程一览表 办理机构:景德镇市教育局 社管科 办理地址: 瓷都大道1369号 (景德镇市教育局) 联系电话:0798--8576287 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申办资格 1、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举办民办学校应当具备法人条件。 2、民办学校主要行政负责人(校长)必须具有大专以上文化水平及中级以上教师职称,从事教育工作三年以上;聘任的教师符合规定的教师资格和任职条件;有专职的办学管理人员和财会人员。 3、自有办学场地,教学行政用房、教室、教学设备需符合国家规定的同等学历学校设置标准。 4、有明确的办学章程(包括办学宗旨、培养目标、组织机构、开设专业、招生对象、招生范围、资金来源和管理办法、学校变更与终止处理意见等)和切实可行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及相应的教材。 5、应有与建校(中心)相应的建设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创办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固定资产为人民币150万元以上,注册资金为人民币50万元以上,必须有自己的教学用房和运动场地,不得租房办学历教育;创办培训教育的民办学校固定资产为人民币35万元以上,注册资金为人民币10万元以上,在银行冻结2万元以上资金。都必须经有关部门注册验资,办学经费必须为非国家财政性经费。 6、招收住宿生应具备必要的食宿、医疗、卫生以及安全防火等设施和条件。 申办材料 1、申请筹设民办学校,举办者提交下列材料: (1)筹设申办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举办者的名称(姓名)、地址(住址)。 (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2、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举办者提交下列材料: (1)筹设批准书; (2)筹设情况报告;

最新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申办资料

举办者申请实行设立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一)宁波市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预登记通知书(由宁波市民政局办理)。 (二)申办报告三份(附件2)。 (三)《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表》三份。 (四)拟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章程。 (五)单位办学应出具举办者的法人资格证明及复印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办学的证明文件。公民个人申请办学应提交申请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联合举办的,应当视出资比例及公证过的出资协议书,确定一方为举办者。) (六)拟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董事会、理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人员、拟任校长、财会人员、管理人员、拟聘理论教师、实习指导教师的身份、学历、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各类人员具体要求见《浙江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置标准(试行)》)。 (七)拟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资产及经费来源的证明文件。(要求注册资金达到20万元以上,应提供具有资质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其中以货币资金以外的方式出资的,还应提交具有评估资质的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 (八)适合用作办公、培训和实习场地证明及消防验收报告。(要求办公用房20平米以上,理论课集中教学场地300平米以上,

如是租赁的,租赁期不少于3年。自有场地的民办培训学校,提交场地产权证明,租借场地的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租借契约及场地产权证明。) (九)满足教学和实操培训需要的主要设施、设备的清单。 (十)开展相应职业(工种)培训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相应的教材(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材应符合国家职业标准,教材可知提供书名、编者及目录)。

个人安全安全培训合格审批表【模板】

附:《个人安全资格证书申请审批表》和《个人安全资格证书延期(复审)审批表》新办的 个人安全安全培训合格审批表

注:填写此表,请用钢笔或签字笔,不得用圆珠笔。个人栏目请认真填写,不留空白复审的 个人安全安全培训(复审)审批表

注:填写此表,请用钢笔或签字笔,不得用圆珠笔。个人栏目请认真填写,不留空白。 填表说明 1.姓名:必填项。 2.性别:必填项(男、女、不详) 3. 出生年月日:必填项(xxxx年xx月xx日)。 4. 民族:必填项。 5. 学历:必填项(研究生及以上、本科、大普、专科、中专、高中、初中、小学、其他)。 6. 学位:必填项(博士、硕士、学士、其他)。 7. 政治面貌:必填项(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民革党员、民盟盟员、民建会员、 民进会员、农工党党员、致公党党员、九三学社社员、台盟盟员、无党派民主 人士、群众)。 8.专业类别:必填项(工学类、经济学类、法学类、教育学类、文学类、历史学类、理学类、 农学类、哲学类、医学类、军事学类、其他)。 9. 专业:必填项(安全工程相关、采矿工程相关、化工工程相关、地质工程相关、石油工程相 关、冶金工程相关、机械制造工程相关、法学相关、管理工程相关、医学相关、其他)。 10.证件类型:必填项(身份证、军官证、驾驶证、护照、其他) 11.证件号码:必填项,对应“证件类型”填写。 12.职务:必填项。 13.职称或技能等级:必填项(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无)。 14.何时从事现行业:必填项(xxxx年xx月xx日)。 15.联系电话:必填项(xxx-xxxxxxxx)。 16.手机:必填项(11为数字)。 17.何时任现职:必填项(xxxx年xx月xx日)。 18.单位名称:必填项。 19.单位类型:必填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 20.单位地址:必填项(xx市xx区xx街道)。 21.单位所在地:必填项(xx市xx区xx街道)。 22.资格类型:必填项(安全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员)。 23.是否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必填项(是、否)。 24.电子邮箱:(******))。 25.邮编:必填项(xxxxxx) 26.是否取得安全评价师资格:必填项(是、否)。 27.安全生产许可证号:必填项(xxxxxx、无)。 28.原证编号:必填项(xxxxxx、无)。

培训教育机构管理制度

培训教育机构管理制度范本目录 一、行政管理 1) 培训中心主任岗位职责 2) 教学质量管理制度 3) 培训档案管理制度 4) 教材使用发放管理制度 5) 财务管理制度 6) 后勤管理制度 二、教师管理 1) 教师选聘制度 2) 教师考核制度 3) 培训中心教师职责 4) 班主任工作职责 5) 教师奖惩及淘汰制度 6) 备课制度 7) 课堂管理要求 三、学生管理 1) 学员守则 2) 学员考勤制度 3) 学员管理制度 【行政管理】 一、培训中心主任岗位职责 1、负责组织、指导本机构所有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培训。 2、组织、指导本机构严格按照“统一规划、归口管理、分级实施、分类指导、教考分离”的原则~认真开展安全培训工作。

3、组织、指导本机构严格按照国家局和省局统一制定的安全培训大纲和统一教材组织开展教学培训工作。 4、组织、指导本机构按照规定或行业标准、指导性标准收费。 5、按规定配齐专、兼职教师~及时组织、选送符合教师资格条件的人员参加师资培训并获取教师资格证。 6、组织、指导本机构建立、健全各项培训管理制度。 7、对本机构培训秩序管理、培训计划执行管理、培训人员组织管理、培训质量保障管理、收费管理、师资管理工作负主要责任。 【行政管理】 二、教学质量管理制度 1、凡承担本培训中心教学的教师~均应根据年度计划做好各工种备课~均应在开课前备好课。备课做到五备~即:备大纲、备教材、备对象、备重点难点、备考点。 2、教师必须认真撰写教案~准备电子课件。 3、教学管理人员不定期地认真对照大纲、课表、教案和“授课小结”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任课老师指出~对优秀和较差者~在月度考核时给予相应的奖惩。 4、课堂教学规范~突出实用性。落实“从生产到科学~从科学到安全”理念。按规定对学员进行管理~对不听讲~不做笔记又影响他人学习的~及时通知班主任进行教育和处理。

煤矿安全培训档案管理目录表

一、机构档案(一)基础档案目录 1、煤矿安全培训机构资质认定申请表 2、培训机构年度基本情况表(表1) 3、《煤矿安全生产培训资格证书》 4、培训机构批文 5、培训机构负责人任命书 6、《法人证书》 7、《营业执照》 8、授权委托书 9、培训机构章程 10、内部机构设置及职责分工文件 11、培训机构有关产权证明资料 12、培训机构租用或使用设施、设备协议 13、培训机构收费许可证 14、培训机构食堂卫生许可证 15、消防合格证 16、基础设施设备登记表(表2) 17、教室、食堂、宿舍、实验室、安全展示室、阅览室、实操基地等的照片 (二)教师档案目录 1、培训机构教师汇总表(表3) 2、培训机构教师个人情况登记表(表4) 3、《煤矿安全培训教师岗位证书》 4、聘书或聘任协议复印件 5、学历证书复印件 6、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 7、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8、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三)管理人员档案目录 1、培训机构管理人员汇总表(表5) 2、培训机构管理人员个人情况登记表(表6) 3、学历证书复印件 4、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 (四)主要制度档案目录 1、需求分析制度(包括针对培训 对象制定需求 方案,提出培 训内容、培训 方式,达到培 训目的等内 容) 2、教学管理制度(包括教师备课、 听课、教案评 比等内容)3、教师管理制度(包括教师选聘、 考核、奖惩及 淘汰内容,以 及提高教师授 课水平的措 施) 4、学员管理制度(包括报到、考 勤、班级管理 等内容) 5、考核管理制度(包括培训理论 考核、实际操 作考核等内 附件: 煤矿安全 煤矿安全培训机构档案规范化管理目录

容) 6、教学质量控制制度(包括教学 检查、日 常考核、 培训质量 控制等内 容) 7、培训评估制度(包括学员对教 师的评估、学员 对机构的满意 度测评等内容) 8、档案管理制度 9、设备管理制度 10、后勤管理制度 11、财务管理制度 二、教师素质建设与业绩考核档案目录 1、教师现场调研登记表(表7)及调研报告 2、年度理论(实验)教案登记表(表8)及教案内容 3、教师年度发表的科研论文或专利证书等荣誉记录 4、年度教师素质建设与业绩考核评估表(表9) 5、培训机构教研活动登记表(表10) 6、年度教案、课件评比标准与实施的记录 三、教学组织与控制档案(一)教学档案目录(一期一档)1、培训机构办班计划审批表(表11) 2、教学大纲 3、培训机构课程表(表12) 4、培训机构授课教师签到表(表13) 5、班主任日志(表14) 6、听课记录评估表(表15) 7、学员座谈会记录表(表16) 8、学员满意度综合测评表(表17) 9、办班总结表(表18) 10、学员考勤表(表19) 11、实验室、计算机室、安全展览室使用登记表(表20)(二)学员档案目录(一期一档) 1、学员情况汇总表(表21) 2、学员培训考核档案卡(表22) 3、学员体检证明(指特殊工种) 4、身份证复印件 5、学历证书复印件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申办程序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申办程序 一、申办范围 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均可申办职业培训机构。 二、申办条件 1、社会组织申办必须具有法人资格;个人申办必须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2、职业培训机构法定代表人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或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校长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或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3、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由五人以上组成,三分之一以上的理事(董事)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 4、民办学校应配备相应数量的专职教学管理人员,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应当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有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和丰富的教学管理经验。财务管理人员应具有财会人员资格证书。应配备从事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的相关人员,职业指导人员应持有职业指导资格证书。 5、职业培训机构教师须持有《教师资格证书》或《职业技术培训教师上岗证书》,实习指导教师须同时持有相应专业的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所开设的每个专业(工种)至少有2名大专以上学历的理论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专职教师不少于教师总数的1/4。学校要与聘任教师签订聘任协议。聘任外籍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6、基本办学规模不低于200人,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租赁场所租赁期不少于3年,理论课集中教学场所300平米以上,无危房,

有良好的照明、通风条件;有满足实习教学需要的实习操作场所,实习操作场所和食宿场所应符合环保、劳保、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及相关工种的安全规程。在居民楼或居民院举办民办学校的,需征得利害关系人同意。 7、具有满足教学和技能训练需要的教学、实习、实验设施和设备,有充足的实习工位;技能训练条件符合与培训专业(职业、工种)等级相对应的国家职业标准具体要求。 8、审批设立学校时,学校的固定资产不少于20万元,注册资金不少于10万元,并提交具有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法人单位的担保证明材料。 9、有规范的办学章程与发展规划,明确的培养目标、培训对象,有健全的教学管理、财务管理、学员管理、教师管理、卫生安全管理、设备管理等制度; 10、有完善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经市劳动保障部门确认的规范教材。 三、办理程序 单位或个人申办职业技能培训的社会培训机构,由即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批、进行日常管理并将《青岛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备案表》报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即墨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向社会公告。具体办理程序如下: 1、申办人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劳动保障局窗口领取或从即墨劳动保障网(网址:)选择下载审批表及申请报告、章程(文本)、规范办学承诺书(样本)、培训协议(样本); 2、申办人向政务大厅窗口提交以下材料:

云南省安全生产培训管理规定

云南省安全生产培训管理规定 《云南省安全生产培训管理规定》已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第2次局长办公会通过,现予公布, 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加强全省安全生产培训管理,规范培训机构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和培训质量,促进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一、适用范围 全省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规定所称安全生产培训,是指以提高安全监管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和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人员安全素质为目的的教育培训活动。 二、安全培训工作原则

安全培训工作实行统一规划、归口管理、分级实施、分类指导、教考分离的原则。 三、安全培训机构及其培训范围 (一)安全培训机构从事安全培训活动,必须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资质证书分四个等级。其中,三级、四级资质证书,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审批、颁发。 (二)培训机构培训范围 二级资质安全培训机构。可以承担州、市、县安全监管局安全生产监察员,安全生产监督员,中央驻滇和省属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和二级以下安全培训机构教师的培训工作。 三级资质安全培训机构。可以承担特种作业人员,州、市属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四级资质安全培训机构。可以承担除一、二、三级安全培训机构培训对象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上一级安全培训机构可以承担下一级安全培训机构的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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