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管理细则

合同管理规则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合同管理职责

第三章合同谈判及拟定

第四章合同审核

第五章合同签署

第六章合同履行

第七章合同变更与解除

第八章合同争议处理

第九章合同归档

第十章奖惩措施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的合同管理,适应集团及下属公司发展的需要,使合同谈判、签订、履行、监督的过程和程序科学化、规范化,保障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合法权益,规避和防范法律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订立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符合国家政策规定,任何公司和个人不得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不得损害公司利益。

第三条参与合同谈判、审查、签订、履行的人员或知悉合同内

容的公司员工,均负有保守合同秘密的义务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合同包括合同正本、附件、补充协议(含会

议纪要、备忘录)及其它与合同有关的承诺函、签证、函电等形式

的书面文件。关于劳动合同的管理,另行制定办法规范,本办法不

对该类合同进行调整。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本公司为总公司、分公司以及所属全资和控股公司,非控股的参股公司可以参照执行。劳动合同的管理按国家及各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第六条任何公司和个人一律不得以公司的名义对外签订担保协议或为担保行为。

第七条本办法所称的合同管理指本公司对所签订合同进行拟定、审查、监督、登记、归档等处理。具体包括资信审查、意向接触、商务谈判、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及纠纷处理等全程的管理。

第二章合同管理职责

第八条本公司合同综合管理工作由财务中心、法律事务部负责。

第九条各职能部门合同的拟定、洽谈由本部门负责人委派专人负责,具体负责本部门合同日常管理、跟踪、维护工作。

第十条财务中心的合同管理职能:

1、负责本公司合同专用章、公章的保管,并按规定使用相关印章。

2、负责合同管理的日常工作,建立合同管理台账,对合同进行归档,并妥善保管合同文本、相关文件、重要数据及材料。

3、对合同进行财务层面监督、审查。

4、对各职能部门合同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5、协助办理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等手续。

6、指导配合各部门办理合同报批、鉴证和公证的事项。

第十一条法律事务部合同管理职能:

1、制定、完善本公司的合同管理办法和合同审查流程,并组织各职能部门及分支机构实施。

2、负责本公司格式合同的制订、修改、审批

3、负责合同签署前置工作法律保障,负责对各类合同文本进行法律审核,组织重大合同事项专业联合审查。

4、参与重大合同、法律文件的谈判、起草,并提供法律意见,为决策提供法律依据。

5、对各职能部门合同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6、建立本部门的合同管理台账及报表,对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纠纷处理等情况进行登记。合同台账是指反映全公司或职能部门合同订立、履行情况及记载合同主要内容的账簿。

7、处理或指导合同执行部门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重大争议与纠纷。

第十二条各职能部门的合同管理职责:

1、配合财务中心和法律事务部做好合同管理、拟定、审批、签署、归档等各项工作,及时反馈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负责本部门承办合同的起草、评审、签订工作。

3、负责将本部门承办合同(包括需要变更、解除、作废合同)交由法律事务部审查。

4、负责对上报法律事务部、财务中心的合同内容进行解释、说明。

5、负责对尚未上报、归档的合同进行整理,同时对标的类别、标的名称、双方当事人全称、标的金额和数量、交付期限、谈判记录、执行记录等情况进行登记。

6、负责建立本部门合同管理台账及统计报表,对合同相关情况进行登记,定期将统计表汇总至法律事务部。

7、负责将合同正本交本公司财务中心进行归档。

8、对所签合同负有认真执行的责任,将履行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及时上报分管领导、法律事务部,并提出本部门建议。

第三章合同谈判及拟定

第十三条合同如需进行谈判,承办人应会同相关部门确定公司对该合同项目在价格、质量、付款方式、履约期限等方面的基本要求,明确谈判目标。

第十四条法律关系复杂、金额较大、合同履行可能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要求或提议,公司财务部门、法律事务部及其他相关部门应当在谈判合同文本时介入。重要合同的谈判,承办人应做好谈判记录,作为合同档案存档。

第十五条拟定合同前应对对方当事人进行基本调查,具体要求审明情况如下: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其他证照;

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由代理人代签合同的,应出具真实、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

4、工程合同须提供从事建筑、安装、建立、装饰、消防等工程的许可证书和资质证书;

5、广告代理合同须提供从事广告代理资格的法律文件;

6、房屋租赁合同须提供租赁许可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材料;

7、拟签合同标的应符合当事人经营范围,涉及专营许可的,应具备相应的许可、等级、资质证书。

8、对方当事人履约能力或信用情况有瑕疵或不能确定的,不应与其签订合同;必须签订合同的,对方应当提供有效担保。

9、对方当事人应具有相应履约能力,包括生产能力、支付能力、

运输能力等,必要时应要求其出具近期的资产负债表、资金证明、注册会计师签署的验资报告等相关文件。

10、具有履约信用,过去三年重合同、守信用,无违约事实,现时未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重大经济犯罪案件。

11、其他所需要的相关文件。

各职能部门完成调查资料收集后,应将上述材料与合同一并提交审核。

第十六条合同起草一般应由我司或以我司为主承担。公司承办职能部门按公司合同标准范本选择适用范本,承办部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合同起草工作。合同标准范本通用条款原则上不进行更改、删减,专用条款根据实际情况填列,并保留修订模式。

第十七条对于公司合同标准范本库无适用范本的合同事项,由合同承办部门组织起草合同文本。

第十八条合同应包括的主要内容:

1、合同名称、签约各方的名称、签约目的和依据;

2、正文:包括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格或酬金、开票时间、开票类型、履行期限、地点、方式,提出异议时间、合同的解除、违约责任、争议解决办法、担保人、担保方式,还应包括根据法律规定或按合同性质必须具备的条款以及当事人双方要求约定的条款,涉外合同约定书写文字和效力,合同所适用的法律等;

3、结尾和附则:结尾部分包括合同的份数、合同生效条件和有效期限,并有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注明签约日期,同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附则应写明合同的附件及开户帐号、联

系人、联系方式等其他有关事项。

第十九条拟订合同应注意的问题:

1、自拟的合同应做到条款齐全、责任明确、逻辑性强,语言严谨、简练、准确;

2、合同中的专业术语、专有名词、重要概念应设专款解释;

3、合同中涉及数字、日期时须注明是否包含本数;

4、除特殊情况外,合同文本应当正式打印或印刷制成;

5、在与合同对方当事人签订书面合同时,应尽量约定产生纠纷时的管辖地为我方住所地;

6、合同文本超过两页的,应加盖骑缝章。

第四章合同审核

第二十条合同承办部门应确认下列内容无误后,发起合同审核会签(可通过公司邮箱进行会签):

1、合同事项经济可行,且已按规定履行审批决策程序或公司内部决策程序;

2、合同价款合理,价款的确定符合有关规定及程序;

3、当事人的主体资格、业务范围、资质、证明文件等符合规定或要求;

4、合同技术条款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及规程、规范;

5、按规定正确使用统一合同文本;

6、不发生合同起草、签署注意事项规定的有关常见问题,做到合同条款齐备、填写规范;

7、合同审批流程路径选择正确。

第二十一条部门负责人意见:

1、审核该合同项目是否符合本公司发展计划及相关工作部署;

2、合同条款、内容是否符合本办法的规定;

3、审核后若合同符合要求,负责人应书面或邮件回复审核意见。

第二十二条财务中心就以下事项进行审核:

1、审核合同项目的财务可行性;

2、合同价格条款及付款方式是否符合财务制度要求;

3、合同项目是否符合本公司年度财务计划;

4、合同项目经费资金来源;

5、审核后,财务负责人应书面或邮件回复审核意见。

第二十三条法律事务部就以下事项进行审核:

1、合同主体的审查。即依照合同承办部门提供的相关材料审查对方当事人是否举报合同主体资格、是否超越经营范围,以及对方经办人代理权限情况。

2、合同文字的审查。包括合同用于是否规范、文字表达是否准确;

3、合同内容审查。即审查合同内容是否合法,条款是否晚辈和齐全,权利义务是否明确,违约责任是否清楚,争议处理条款是否具备。

第二十四条合同按其重要程度分为一般合同、重要合同和重大合同三种。

1、一般合同,是指合同价款总额不超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下同)的合同,但不包括本条第2款(二)至(八)项所列的合同。

2、重要合同,包括:

(一)合同价款总额超过元人民币但不超过元人民币的合同;

(二)外部委托合同(聘用律师等);

(三)股权转让合同;

(四)处置固定资产的合同;

(五)对外投资合同;

(六)对我方拟订的标准格式合同有较重大的实质性修改的合同;

(七)使用对方提供的合同文本;

(八)总部根据需要指定公司报审的其它合同。

3、重大合同,是指合同价款总额超过元人民币的合同或合同价款虽未超过元人民币但对公司总体利益有重大影响的合同。

第二十五条一般合同由各公司按照会签程序自行会审和签订。

重要合同按照会签程序由法律事务部审查后,报相关部门副总裁批准签订;

重大合同按照会签程序由法律事务部审查后,报集团首席执行官批准后签订。

第二十六条总公司、分支机构及控股公司不得分拆合同以逃避总部的审批。分拆合同是指公司将原为同一交易或同一项目或可以由一个对方当事人在一份合同中履行的合同分拆成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同来履行。是否为分拆合同,由法律事务部依据来判定。

第二十七条审核意见应当清晰明确,需要调整的,提出具体调整意见,不得使用“原则同意”、“拟同意”、“基本可行”、“已阅”、“请核实XXX”、“参照XXX规定进行修改”等模糊表述。

第二十八条法律事务部审查各公司上报的合同,应当遵循下列程序:

(一)初审确认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或认为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的,发回公司重新修改、补充;必要时,可要求公司提交完整资料或书面说明;

(二)由法律事务部进行修改的,应将涉及到合同主要条款的修改内容与公司合同管理人员或合同承办人员沟通,由公司合同管理人员或合同承办人员将修改内容与合同对方当事人协商,在合同双方取得一致后,将协商结果反馈给法律事务部。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由首席执行官决定争议部分的条款;

(三)法律事务部审查确认合格的,及时反馈给公司,由公司按修改后的文本与对方签订。重大合同须经过首席执行官确认同意后方可签订。

第二十九条法律事务部审查合同期限一般不超过5个工作日,自收到合同之日起计;对发回重新修改或要求提交相应书面资料

的,自公司重新上报合同或提交补充书面资料之日起计。

第五章合同签署

第三十条合同文本履行公司审批程序后,原则上对方当事人完成签署后,再履行公司签署程序。禁止无决策程序签订合同或倒签、补签合同。

第三十一条对方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签署合同的,合同承办部门应提交对方出具的真实、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或公司授权委托书,禁止使用自然人名章签订合同。

第三十二条除各项行政管理事务、外事活动、公函、证明、劳动合同、内部绩效考核责任制合同等必须使用公章的,对外签订的合同应当加盖合同专用章。

第三十三条凡公司对外签署的合同,我方正本不少于二份,除承办部门留存一份外,其余应于签约当日或次日,分别交送合同管理人员留存备案。

第六章合同履行

第三十四条合同依法签订,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有关部门都必须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并督促合同对方履行义务。

第三十五条合同签订后,承办人应及时将合同内容告知各有关部门,并检查、落实合同履行情况。

第三十六条涉及公司应收款的合同,承办人应及时会同财务中心按合同规定收款,防止收款不及时或未收款的情况发生。

第三十七条涉及公司应付款的合同,公司财务中心须凭正式生

效合同的正本关于付款的约定对外付款。

第三十八条涉及公司应付款的合同,公司财务中心应审核付款事项是否具有下列情形,防止不当付款发生:

1、无合同作为付款依据的;

2、应订立书面合同而未订立书面合同的;

3、合同没有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的;

4、合同未正式生效的;

5、收款单位或对方出具的票据与合同对方当事人名称不一致的;

6、相对方在质量、数量、价格、交货日期、付款日期等不符合合同约定又未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的;

7、合同发生重大争议,公司领导、法律事务部或有关主管部门领导通知暂停或终止付款的。

第七章合同变更与解除

第三十九条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遇到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允许变更、解除合同的条件时,可以变更、解除合同。

第四十条合同变更、解除的审批权限和程序,与原合同签订的审批权限和程序相同。

第四十一条我方认为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在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的条件下,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要求对方在限期内作出答复,并在合理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第四十二条合同承办人收到对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正式文

件、信函、电报后,必须及时请示部门领导立即处理,并在有效期限内(如合同规定的期限或对方函件中要求的期限)正式答复对方当事人。

第四十三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对方在质量、数量、价格、交货日期、付款日期等方面不符合合同约定、有确切证据表明合同对方经营情况严重恶化,或转移资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或丧失商业信誉,或有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等情形的,承办人应及时以公司名义向对方提出书面异议或变更、解除合同的要求,并将有关情况向公司主管领导汇报。

第四十四条提出异议、变更、解除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以挂号、特快专递寄发或由对方签收,投递或签收凭证作为合同组成部分交由合同管理人员保管。对于重大合同变更、解除的通知,应向公证机关办理公证送达手续。

第四十五条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尚未达成或未被批准之前,原合同继续有效,仍应履行。

第四十六条变更、解除合同的日期,以当事人双方所达成协议的约定为准。

第四十七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应注意以下事项:

1、主体变更,应征得合同各方的同意;有担保条款的合同变更,应征得原担保单位的同意并在变更协议上加盖担保单位印章;

2、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合同,变更、解除协议应报原批准机关批准;

3、经公证、鉴证的合同,所达成的变更、解除协议,应报原公证、鉴证机关备案;

4、中外合资、联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涉外等合同的变更、解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应依特别规定办理。

第四十八条合同期限届满,各方未就合同续签达成一致的,合同自行失效。

第八章合同争议处理

第四十九条合同履行中,如遇下列情形之一者,承办人员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3日内向公司主管领导作出书面报告:

1、发生经济损失或争议的;

2、变更、中止或解除合同,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严重影响集团声誉的;

3、我方违约或我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

4、对方直接向公司索赔或通过仲裁、诉讼向公司索赔的;

5、我方应尽快向对方索赔或通过仲裁、诉讼向对方索赔的。

第五十条处理合同纠纷,应坚持协商解决的基本原则,在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分清责任,妥善解决。

第五十一条对经过协商仍无法解决的纠纷,应由承办人将有关情况的书面说明报送法律事务部。法律事务部审查后,于收到情况汇报后5日内根据具体情况出具法律意见书,承办人须将按法律意见书处理争议的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及时反馈法律事务部。

第五十二条合同纠纷协商处理的,应考虑协商不成时,有申请

仲裁或起诉的足够时间,以免丧失法定时效。对确实无法协商解决的纠纷,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在知道或应该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二年内应提起诉讼或仲裁。

第五十三条争议发生后,合同承办部门应及时向法律事务部提供下列证据(原件或复印件),并配合调查取证,指派代表参与仲裁、诉讼或出庭作证。应提供的证据如下:

1、合同文本效力(包括变更、解除合同协议、电报、信函、图表、视听资料、广告、授权委托书及其他有关资料等);

2、提货、托运、验收、发票等有关票证票据;

3、承付、托收凭证,有关财务帐目;

4、产品的质量标准、封样、样品或鉴定报告;

5、有关违约的证据材料;

6、其他与处理纠纷有关的材料。

第五十四条处理合同纠纷的文件(协议书、调解书、仲裁决定书、判决书等)在签字或生效后,应复印若干份,分别送交本公司与该合同纠纷的处理及承办有关系的部门(包括财务中心)收执。合同承办人或合同管理人员负责该文件执行情况的了解或履行。对于对方当事人应在规定期限届满时执行,而没有执行上款所述文书中的有关决定的,合同承办人或合同管理人员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或法律事务部汇报。

第五十五条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仲裁裁决书或判决书的,由法律事务部在相关部门配合下,向人民法

院申请执行。

第五十六条合同纠纷处理并执行完毕,应及时通知合同承办人或合同管理人员,将有关材料汇总归档。

第九章合同归档

第五十七条公司对合同文书应进行编号建立台帐,合同台帐应记载:序号、合同号、签约日期、合同标的、承办人、履行情况及合同、变更、解除和是否违约等事项。合同台账由公司财务中心人员/法律事务部负责编制。

第五十八条合同履行完毕后,合同承办单位应将有关合同资料及时归档。

第五十九条合同档案的范围:合同文本(正、副本)、对方当事人资信证明、有关合同的往来文书、信函、电报、电话记录、广告、授权委托书及招、投和中标书等其他各种相关的凭证、原件或复印件。

第六十条合同档案由财务中心人员负责统一编号、装订、存档。合同承办人员不得私自保管文书及有关资料,财务中心人员负责将合同档案立卷后移交档案室。

第十章奖惩措施

第六十一条对具有以下情形的部门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1、在合同管理工作中有突出表现,做出显著成绩的;

2、通过加强合同管理为公司挽回和避免重大经济损失的;

3、检举、揭发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有功的(公司将进行保密);

4、其他应给予奖励的情形。

第六十二条合同履行不力或因失职行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将视情况由直接责任者和承办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1、不按本合同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签订合同,造成公司损失的;

2、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而未签订的;

3、分拆合同以逃避总部审查的;

4、合同经办人在签订、履行合同时未尽职尽责,出现与本人职责明显不符的重大遗漏、错误的;

5、遗失或擅自销毁合同、附件的;

6、应当或可以追究对方违约责任而擅自放弃的;

7、未按规定进行授权、超越授权或滥用授权签约的;

8、有关法律文件未经审核的;

9、发生纠纷后,隐瞒或不及时向有关部门上报或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第六十三条凡有下列行为,损害公司利益的,除追究当事人经济责任外,触犯刑律的,将移送国家司法部门处理:

1、利用虚假、伪造合同内外勾结、徇私舞弊的;

2、虚报价款、以次充好的;

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货物交验、工程验收等)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的;

4、有意隐瞒事实真相,或用虚假材料欺骗合同审查人员,蒙混过关的;

5、在合同签订或履行当中,与对方或第三人恶意串通或收受贿赂的;

6、泄漏合同意向、商业秘密或有关机密的;

7、使用非法手段签订合同的;

8、违反规定签订违法合同、无效合同、权利义务明显不对等合同或履行将明显不利于公司的合同的;

9、其它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第六十四条凡有上述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行为之一,由所在公司或总部分别给予直接责任者和承办人扣除一定比例的绩效、奖金或工资、通报批评的处分,或给予辞退。

第十一章附则

第六十五条本办法由集团法律事务部负责解释。

第六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整理版)建设项目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工作,预防、减少和及时解决合同纠纷,维护合同双方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合同管理职责 第二条项目法人的主要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保护本公司的合法权益。 2、制定、修订本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合同管理工作。 3、依法签订、变更、解除有关工程合同。 4、严格审查所签订的合同,重大合同应提交有关方面会审,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 5、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6、做好合同统计、归档、保管工作。 7、监督、检查合同签订、履行情况。 8、宣传合同法和有关法规,培训合同管理人员。 9、依法处理合同纠纷。 10、制止有关单位或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 第三条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 1、加强与项目法人及现场管理机构等的联系,及时通报合同履行中的应收应付情况。 2、做好与合同有关的应收应付款项的统计、分析,提出处理建议、妥善保管收、付凭证。 3、配合项目法人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第三章合同审签管理

第四条本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进行。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以本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第五条严禁将合同业务介绍信转借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介绍信的存根应当保存五年,以备核查。 第六条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合同文本应当采用国家规定的合同示范文本;合同相对方提供的合同文本必须送交局有关部门审核。 第七条所有合同都应按顺序由项目法人统一编号。 第八条合同及其有关的书面材料,应当语言规范,字迹(符号)清晰,条款完整,内容具体,用语准确、无歧义。 第九条订立合同,必须完备合同条款。合同条款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和报酬,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第十条对于合同标的没有国家标准又难以用书面确切描述的,应当封存样品,由合同双方共同取样封存,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分别交由指定责任人保管。第十一条订立依法可以设定担保或者对相对方的履约能力没有把握的合同,应当要求相对方依法提供保证、抵押、留置、定金等相应形式的有效担保。 对方当事人提供的保证人,必须是法律许可的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对相对方的保证人的主体资格和清偿债务能力要参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审查。 第十二条对外签订合同,要明确选择纠纷审判管辖地,并优先选择由本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办人应当在合同文本上签名或盖章。 第十四条签订合同,应当加盖单位的合同专用章。严禁在空白合同文本上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单份合同文本达二页以上的须加盖骑缝章。 第四章合同审签程序 第十五条签订合同前必须严格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对法人必须审查营业执照原件或者盖有工商行政管理局复印专用章的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必须有最近年检章)。

应用软件产品购销合同

应用软件产品购销合同 经友好协商,供方需方提供《数字化物业管理信息系统》(单机精英版),双方达成以下应用软件产品购销合同协议: 供方: 需方: 经友好协商,供方需方提供《数字化物业管理信息系统》(单机精英版),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供货: 供方必须在需方合同签定之日起两天内将《数字化物业管理信息系统》(单机精英版)所包括的应用软件产品(650M光盘为介质)运输至需方指定地点。 二、安装: 供方负责为需方安装《数字化物业管理信息系统》(单机精英版)的一切相关软件。供方必须保证提供的应用软件产品能正常、安全、稳定地运行,而且必须提供该应用软件产品所有的操作手册以及使用说明书等所有相关资料。安装工作应运抵后即时完成。 三、调试: 供方在对《数字化物业管理信息系统》(单机精英版)的安装工作结束后,必须立即开始对该应用软件产品进行调试并协助需方进行初始化工作,调试工作所需的设备由供方自行解决,供方在需方工作现场对本次合同所提供的应用软件产品进行调试时,需方应尽量配合供方的工作并提供方便。调试的内容包括系统的可操作性、可使用性。

四、培训: 供方在应用软件产品调试工作完成后即开始进行培训工作。培训工作的地点可有供需双方协商,原则上一般设在需方的工作场所。供方将为需方提供一次培训,若需方需要供方继续提供培训服务,则需向供方现场即时支付100元人民币/课次的培训费。 五、维护: 在《数字化物业管理信息系统》(单机精英版)合格验收之日起,供方必须对该应用软件产品提供终身电话技术支持以及三个月内两 次上门的维护。供方在接到需方的上门维护通知后,若无特殊情况必须在24小时内赶到现场维护。超出约定维护期后,需方若需要上门维护,须按照每次50元人民币的规定即时向上门维护人员支付维护费用。 六、版权: 供方必须保证提供给需方的《数字化物业管理信息系统》(单机精英版)是供方拥有独立版权的正版软件,该系统的版权以及相关知识产权完全归属供方,使用权属需方。未经供方许可,需方不得出售和转让该系统,并且不得在本合同范围以外的其他地方使用该系统,也不得翻制出版随附的“用户手册”等相关资料。供方如发现需方发生了上述行为,供方有权对需方提出索赔。 七、结算:

合同评审管理办法

合同评审管理办法 1、目的 在本公司向顾客做出提供产品承诺之前,对顾客提出产品的各项要求进行充分识别和评审,确保供需双方对合同规定的内容理解一致,以保证有足够能力履行合同的全部条款。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与顾客签订的所有销售合同或订单的确定和评审控制。 3、职责 3.1业务部负责组织确定和评审顾客对产品的要求以及销售合同的签订、修改和监督实施,保持合同确定、评审、签订的记录; 3.2技术部、质管部、生产部负责参与特殊合同有关内容的确定和评审; 3.3总经理负责特殊合同的终审和批准。 4、工作程序 4.1 对顾客要求的识别 4.1.1业务部应对订货信息进行认真识别,属常规合同的由业务员负责识别,属特殊合同的由业务部视需要会同技术部、质管部、生产部进行识别。 4.1.2识别内容 识别内容包括,产品的货号、款式、产品技术质量的特殊要求、价格以及交付和交付后的要求,如包装方式、运输方式等。 4.2 合同的形式和类型 4.2.1 常规合同 合同内容所涉及产品在本公司的产品样本范围之内,其性能指标或测试方法、价格均在本公司规定之内,且数量和交货期也在本公司综合生产能力之内。 4.2.2 特殊合同 a)超出本公司产品样本规定的产品销售合同; b)性能指标或测试方法超出本公司规定的产品销售合同; c)批量大且交货期短(超过本公司综合生产能力)的产品销售合同; d)产品价格低于本公司规定的范围的产品销售合同; e)标书。 4.2.3口头合同 a)面谈订货; b)电话订货; c)无书面合同购买现货。 4.2.4 要货通知(订货单) 事先已签订除供货量和交货期以外内容的合同,然后由用户逐批提出相应型号的供货量和交货期的通知(订单)。 4.3 合同内容 4.3.1 合同或订单应具备合同主要条款,如:产品名称、货号、规格、数量、技术标准或要求、价格、结算办法、交货期、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交货地点,并要求顾客确认。 4.3.2争议的预防和处理 按解决合同的纠纷方式及其他有关条款处理。 4.4 合同评审和签订 4.4.1 常规合同的评审和签订

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为了规范工程建设合同备案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依法保护工程建设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 郑州市建设局负责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郑州市工程造价标准定额管理站负责经开区地区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的具体工作。 二、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的范围 1、建设工程勘察合同(以下简称:勘察合同)。 2、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以下简称:设计合同)。 3、建设工程施工总包、分包合同(以下简称:施工总包、分包合同)。 4、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以下简称:监理合同)。 5、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合同)。 6、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以下简称:造价咨询服务合同)。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备案的其他建设工程项目合同。 三、禁止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重复进行合同审查 合同备案后,备案机构将备案合同送建设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级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上述部门或者机构不再对备案合同进行审查。 四、建设工程合同备案应具备的条件

1、符合合同备案需要递交的材料 2、合同主要条款齐全,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经招标的建设项目合同的主要条款应与招标、中标文件相一致。 3、合同订立后,承包方应当在30日内将合同报送备案机关备案,合同备案后方可领取施工许可证;变更、补充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应当自签订变更、补充协议15日内,将合同报送备案机关备案。当事人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的合同与备案合同的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以备案合同为准。建设工程合同应采用建设部、国家工商管理总局监制的示范文本。 前款所称的实质性内容是指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 4、合同中约定需提交工程担保、保险的应将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保险和承包商履约担保、保险等资料随合同一并备案。 5、专业工程分包除在施工总承包合同中约定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劳务作业分包由劳务作业发包人通过合同约定,专业分包合同和劳务分合同必须向受理总包合同备案的机关备案。 6、总承包人分包专业工程,应取得发包人的同意,不得与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分包企业及个人签订分包合同。 五、建设工程合同备案需提交的资料 (一)勘察合同备案 1、法人代表资格证书或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提交复印件核验原件)。

工程合同管理实施细则

工程合同管理实施细则 嘉兴创新园发展有限公司二零零九年十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对工程合同的管理工作,通过工程合同的约定最大限度地控制风险,保证公司的经济利益,根据国家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依据集团现行《工程合同管理办法》(BE-01-A 2006年2月27日生效),制定本公司的《工程合同管理实施细则》,从而对工程类合同的筹划、起草、谈判、签订、纠纷处理等实际操作的工作内容及程序进行规范化管理。 第二条工程合同的签订应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严格遵守国家《建筑法》、《合同法》等现行的法律、法规。 第三条本办法中“工程合同”是指工程勘查设计合同、工程监理合同、工程施工合同(承包合同)、材料设备采购合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等与工程有关的合同。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 第四条公司建立以合同预算部为主,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的工程合同管理组织构架,具体参与工程合同管理的部门分别为合同预算部、工程规划部、财务部和综合管理部。 第五条合同预算部是工程合同的谈判、签订和管理主体,负责工程合同的规划和制定,具体工作包括: (一)制定工程合同管理的工作流程、工作规范; (二)按照集团的要求编写项目总体工程合同规划、单项工程合同规划,其中重大工程或重点工程(参照集团《招标管理办法》的界定)合同应报集团备案;

(三)工程合同审批过程中对经济类条款的审核; (四)主持工程合同的谈判工作;按照公司对于合同的最终意见,同对方完成合同签订工作; (五)对工程合同执行过程的重点环节进行监督和检查; (六)组织对工程合同签订前和签订后发生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和论证,提出处理方案及负责处理工程合同纠纷; (七)完善工程合同审批流程,按照集团的要求编写项目工程合同履约评价,并报集团备案; (八)建立工程合同台帐,确定工程合同所属的成本科目。在工程合同执行过程中结合成本控制进行工程合同管理,处理工程合同纠纷; (九)定期整理、修订总包、专业分包、材料设备采购等各类工程合同的示范文本,积极配合集团建立和完善工程类合同范本库。 第六条工程规划部是工程合同的执行主体,协助合同预算部进行合同规划的编制和合同谈判,负责各类工程合同的执行工作,具体包括:(一)协助预算合同部起草工程合同,负责编写和审核关于工程质量、进度、安全、验收、现场管理人员合理配备等方面的工程合同内容; (二)组织工程合同的谈判,对合同中的技术性条款进行合理性的审核; (三)执行合同的各项条款,涉及设计、工程量等的变更的,从设计和工程管理实际情况提出建议;

软件销售合同(通用版)

软件销售合同 软件使用方(以下简称甲方): 软件提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合同性质 本合同属于软件销售合同。 第二条合同内容及要求 2.1 乙方为甲方提供其功能见附件一《产品功能及费用清单》。 2.2 上述产品的安装、调试、培训、维护,以及相关的产品说明书。 第三条费用及支付方式 3.1 本合同费用总额为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元整)。 3.2 支付方式 1) 合同签订之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款,共计人民币元(大写人民 币)。 2) 实施安装结束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款,共计人民币元(大写人民 币)。 3) 乙方在收到合同款后,按合同规定在一个工作日内(具体时间甲乙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 后确定)开始为甲方安装并确保系统安装调试成功,达到开通要求。同时,开始对甲方进行系统的实施、培训工作。 第四条合同执行期限 4.1 乙方应于2009年月日前为甲方提供本合同所约定的软件产品;并于2009 年 月日前到甲方现场开始安装调试设备。乙方应在1个工作日内安装调试完毕,达到开通要求。 4.2 甲方需在2009年月日前完成安装准备工作。包括电脑、网络、操作系统和数据库 等工作。 第五条服务与支持

5.1双方签署合同之日起一年内,乙方向甲方提供免费的技术支持及系统维护服务。免费服务期 结束从第二年起,乙方将向甲方收取合同款总额的20%作为下一年度的系统维护费用,具体的服务事项及收费标准见附件二《系统维护服务承诺书》。 5.2在正常使用软件的情况下,乙方在一年内免收甲方各种维护费用。但如甲方要求对系统进行 二次开发,则乙方按相应的开发工作量及开发周期收取甲方一定的开发费用,具体费用由双方协商并形成合同附件。关于系统二次开发的标准及收费说明见附件二《系统维护服务承诺书》。 5.3若非软件本身质量原因(如因甲方误操作、外部病毒入侵、硬件损坏等原因)所造成的损坏 则不在保修之列,但乙方应及时提供技术支持帮助。 5.4乙方不定期帮助甲方完成数据库的备份(数据的导入和导出)工作,并保证甲方的业务数据 信息不被泄漏,具体内容详见第十条《保密协议》。 5.5自产品交付之日起,如遇软件升级,乙方免费提供升级所需的所有技术支持。 第六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6.1 乙方不能按期交货的,从逾期之日起,每天应向甲方偿付合同款的10‰作为违约金。 6.2 若因为乙方的原因,乙方所提供并安装的不能正常使用,乙方应及时做出 响应,确保系统正常运行,并从软件不能正常使用之日起,每天向甲方偿付合同款的10‰作为违约金。如仍不能解决问题,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且乙方应退还甲方所支付的全部合同款项。 第七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7.1 甲方逾期付款的,从逾期之日起,每天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款的10‰作为违约金。 7.2 甲方不能按要求提供软件的安装调试环境,则乙方有权将工期延后,直至甲方的软件安装调 试环境具备为止。 第八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9.1 双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否则应提交合同签定地仲裁机关仲裁 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公司合同评审管理办法

公司合同评审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对合同签订过程的管理,规范公司合同评审流程,防范合同风险,根据《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指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合同是指公司与其他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以下简称合同相对方)之间以设立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所有书面文件,包括合同、协议、合同或协议的补充、变更部分等。 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必须按本办法规定经过合同评审。 第三条根据工作职责或公司授权负责合同洽谈和签订的单位为合同评审的责任单位负责按本办法相关规定完成相应合同的评审程序,并负责对合同评审意见的综合汇总;如评审意见在谈判中需要变更,负责与相应评审单位协商确定,必要时上报公司主管领导确定。 合同评审责任单位不得签订未经评审的合同文本,否则,其责任人应承担过错责任风险、损失责任。 第四条根据工作职能范围对合同评审责任单位提交的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评审的单位为合同评审单位,负责通过评审在其职能范围内对合同风险进行控制,并对其评审意见负责。 第五条营销类合同应经计划控制部、财务部、法律事务室评审;此外,根据合同类别及其所含内容应分别增加相应评审单

1、凡涉及设计咨询内容的合同应增加设计管理部为评审 单位; 2、凡涉及设备成套或工程总承包内容的合同应增加项目 经理部、采购部位评审单位; 3、BT、BOT、BOO等涉及投融资和运营等内容的合同应增 加战略发展部为评审单位; 4、技术开发、技术合作合同以及其他涉及知识产权权利 归属、转让、许可使用等有关内容的合同应增加技术质量 部为评审单位; 5、合同附件中如包含设备采购以及指定供货商等内容的 应增加审计部位评审单位; 合同评审责任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其他部门参与评审。 除本条第一款第3、4、5项情况外,如完整采用公司标准格式合同文本,只需计划控制部、财务部就合同的商务和付款部分进行评审。 第六条工程项目采购合同、施工分包合同应计划控制部、审计部、财务部、法律事务室评审。 合同评审的责任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其他部门参与评审。 如完整采用公司标准格式合同文本,则只需经计划控制部、审计部和财务部对合同的商务部分、供货商和付款部分进行评

厦门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实施细则

厦门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实施细则 厦建价〔2011〕24号 第一条 为维护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保障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厦门市建筑条例》以及《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监督实施办法》(厦建法[2007]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及由市建设与管理局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其他交通、水利等专业工程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施工合同)、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以下简称专业分包合同)和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以下简称劳务分包合同)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 签订施工合同应当遵守国家及我省、市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协商、诚实信用、风险共担的原则,应采用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与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011版)或国家建设部与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共同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以及《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03-0214)。合同双方如需要,应当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参照示范文本的有关内容进行修改和补充。 第四条 招标投标的工程,承发包双方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订立施工合同;直接发包的工程,承发包双方应当在开工之前订立施工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应当在专业工程、劳务作业开始前签订。 实行招标投标的工程,承发包双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不得另行订立背离施工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合同实质性内容包括施工承包范围、工期、工程质量安全、工程造价、价款支付等方面条款。

公司施工项目合同管理办法

四川省&******有限公司 施工项目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施工项目的合同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做到管理有规章,签约有约束,履行有检查,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合同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项目经理受企业法人代表委托履行合同。项目经理部要根据工程承包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工期、质量、安全等标准,制定项目经理部合同管理实施细则,明确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在合同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加强工程项目的各项管理,全面履行合同。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法人代表或经公司法人代表委托的代理人以公 司名义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专业承包合同。上述合同在本办法中通称施工合同,施工合同的甲方通称为发包人,乙方通称为承包人。 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人员 第四条公司计划合同部是合同的主管部门,设置分工明确的合同管理岗位,配置专职合同管理人员。在必要时可成立索赔管理机构,分包评标机构,由公司分管领导负责其工作的指导与协调。公司下属每个施工项目,必须配备合同管理人员。由其对所在项目的施工合同进行管理,公司计划合同部对项目合同管理人员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协调。 第五条计划合同部主要工作 (一)负责对各类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 (二)负责各类合同、分包合同的洽谈、招(议)标组织工作。 (三)按规定程序办理工程价款结算、索赔、工程变更、工程延期、各项费用补偿及价格调整等合同业务工作。 (四)负责监督、检查各类合同、分包合同的履行情况。 (五)负责各类合同纠纷的调查协调。

(六)负责工程索赔管理的资料整理,提供索赔依据,撰写索赔报告,对索赔项目进行跟踪、催办,积极配合监理工程师对索赔资料进行审核,及时提供进一步的资料,做好索赔资料的档案管理工作。 (七)负责工程分包的发包、评标、结算及对分包商的评价。 (八)负责合同文件的档案管理。 第六条对合同管理人员要求 (一)要熟悉工程,懂施工技术、懂各项业务管理;要熟悉合同文件,了解施工现场情况,了解有关法律法规。 (二)要有一定公关能力,能够处理好内外关系,特别是处理好外部监理工程师和业主的关系;要有一定应变能力,思想敏捷,条理清楚,在对外联系、商讨和谈判中,能随机处理问题,维护公司的利益。 (三)要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对外提供的各类函件、报告,要简明扼要,文理通顺,论理切中,能够反映出本公司的水平,提高公司声誉。 第三章项目部合同管理的主要工作 第七条项目部合同管理的部门是合同管理工作的主要部门,其他各部门应按各自的分工配合其工作。 第八条合同管理工作要与工程进度、工程技术、质量管理及工地实验、材料供应、财务结算等工作密切合作,了解工程施工过程的全面情况,促使全面有效地履行合同,并利用合同有关条款,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合同管理的主要工作 (一)全面、有效地履行合同,这是合同管理工作的根本任务。 (二)主动配合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协调好施工人员和监理人员的关系。 (三)按合同规定,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报送工程进度计划和工程进度报表,及时办理工程验收,搞好工程计量和工程价款结算签证。 (四)按规定程序,及时办理工期索赔、费用索赔工作,包括收集资料、提交索赔报告、进行索赔谈判和办理费用补偿等工作,办理工程调价和新增项目报批工作。 (五)做好合同管理台帐的登记工作。

软件购销合同范本

软件购销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由乙方按甲方提出之要求,提供以下产品及服务,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章软件名称、质量技术标准及承诺 第一条乙方向甲方提供_________软件产品 具体所用软件清单如下: (1)序号:_________ (2)产品名称:_________ (3)类型:_________ (4)数量:_________ (5)单价:_________ (6)金额:_________ (7)总计:_________ 第二条产品质量、技术标准 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国家标准; (2)行业标准; (3)企业标准;

(4)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质量、技术要求,具体内容为:_________。 第三条产品包装标准 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关技术规定; (2)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标准,具体内容为: 第四条乙方承诺 (1)乙方承诺本合同软件由原厂商供应并完全符合厂商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及标准,乙方并保证本合同软件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维护的情况下运行良好。 (2)乙方向甲方承诺以上软件产品系经严格测试、成熟稳定、无病毒及重大缺陷的软件产品。 (3)乙方承诺以上产品无任何著作权归属的纠纷,并承诺以上产品皆为可执行的软件产品,未在其中设置任何妨碍软件正常运行的限制措施。 (4)其他承诺:_________。 第二章交货及验收 第五条交货方法 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 (3)甲方自提。

合同评审管理办法(20210201082019)

合同评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公司经济(商务)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可行性,规范合同评审活动, 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合同评审的目的是依法防范风险,加强对费用和成本进行控制,保证生产经营进 度和服务质量,保证及时回款等。 第三条经济合同评审的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制度。 第四条凡涉及公司各类物资(设备)的采购、物流运输、建设工程、商务等项目均必须 按照规定签订经济或商务合同。 第二章组织管理及其职责 第五条公司成立合同评审小组。合同评审小组组长戴汉承,副组长郭平、张爱民、张 华清,组员刘巍、付沛力、王建武、高章跃、程庆峰。 第六条公司合同评审小组的主要职责 (一)审查合同条款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是否符合公司合同签订基本原则与要求; (二)审查合同当事人的资质、生产能力、质量保证以及风险评估、信誉度等; (三)评审收款与结算方式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四)评审合同的招标程序、合同价格确定的依据、客户资信程度及信用政策; (五)对评审过程认真做好记录,并存档备查。 第三章评审范围及内容 第七条本办法经济(商务)合同范围内的合同评审,主要包括:建设工程(土建)合 同、买卖合同、外包合同、运输合同、商务合同等。 第八条凡建设工程(土建)、买卖、运输、外包、商务等项目的合同,均必须提请公司 合同评审小组评审。 第九条紧急采购、特殊原因的物资采购,可经公司总经理批准,依照特事特办的原则处理。 第十条评审内容 (一)建设工程(土建)合同 1. 审核施工单位的资质、业绩及信誉度; 2. 审核费用是否合理。主要测算直接材料费用、直接人工费用、其他费用、间接费用 及取费标准、定额选用、交(竣)工日期等; 3. 审核质量与技术条款; 4. 审核服务与承诺条款; 5. 审核合同价款、付款方式是否明确且符合公司规定; 6. 审核违约责任、质量索赔条款; 7. 审核质量保证及质量保障体系是否满足要求。

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办法

南京市建筑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维护本市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对建筑施工合同的监督管理,规范建筑施工合同备案管理行为,依据《建筑法》、《江苏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南京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承建各类房屋建筑工程所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分为三类: (一)施工总承包合同(含专业承包合同); (二)施工专业分包合同; (三)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第三条南京市建筑安装管理处(以下简称市建管处)负责本市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 城区(包括六城区、雨花、栖霞、沿江工业开发区、南京化学工业园、原浦口区)范围内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在市建管处办理。 江宁、六合、浦口区和溧水、高淳县范围内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工作由各区(县)建工(设)局负责具体实施,各区县应接受市建管处的业务指导并实时通过市建管处“网上信息管理系统”录入、

传输合同备案情况。 第四条所有的工程必须按规定签订施工合同。实行招标投标的工程,承发包双方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施工合同;不实行招标投标的工程,承发包双方应当在开工前订立施工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应当在专业工程、劳务作业开始前签订。 第五条签订施工合同应当使用国家和省市统一印制的建设工 程合同示范文本,合同双方如需要,应当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参照示范文本的有关内容进行修改和补充。 未使用国家和省市统一印制的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的,应当比照合同示范文本的条款签订,其申请备案的合同条款应当合法、真实。 第六条承包人应在中标后两个月或签定合同后一个月内,将施工总承包合同报送备案管理部门备案;分包工程发包人应当在施工总承包合同办理备案后,签订分包合同后的7个工作日内,将专业分包合同和劳务分包合同报送备案管理部门备案。 第七条办理备案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施工合同签订,应当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 (二)承发包双方签订施工合同,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履行施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合同管理,规范管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凡违反规定操作而造成公司损失的,必须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一切由本工程位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等。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 第四条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第五条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公司总经理在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下可以或委托他人签订有关合同。公司内法人单位对外签订合同,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订;非法人单位签订合同须公司总经理批准,由各单位行政正职或其委托人签订。签约人必须对公司和本单位负责,对本职工作负责,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 第六条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依法正确履行审查义务,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包括:对方单位是否具有法人资格、是否有经营权、是否有履约能力及其资信情况,对方签约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及其相应代理权限等。做到既要考虑本方的权益,又要考虑对方的条件和实际能力,确保所签合同有效、有利。 第七条签订合同,如涉及公司内部其它单位的,应事先在内部进行协商,统筹兼顾,然后签约。 第八条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紧急情况经集团总经理临时授权时达成的口头协议,事后应补办书面形式的合同文本。 第九条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合同内容必须规范、准确、详实。 第十条签订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章合同的审查批准 第十一条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按相关规定及审批权限上报,经公司发展部审核,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能正式签订。 第十二条合同审批权限如下: 1、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 (1)在单位经营范围内为从事正常经营活动所签订的一般合同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行政正职审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重要、大额合同应上报公司,由公司发展部审核,经公司总经理审批。 ①重要合同是指合资、合作经营合同;承包经营合同;对外投资、融资借款合同;重大设备租赁合同(半年以上);固定资产购买或投资合同;无形资产转让合同;技术引进合同;以及其他对企业经营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合同等; ②大额合同是指涉及金额达到或超过10万以上的合同; ③格式化合同文本; ④其它有必要审批的合同。 2、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1)除按规定上报公司审核批准的合同之外,各单位的一般性业务往来合同由本单位的行政正职审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下列合同由公司总经理审批: ①合资、合作经营合同;承包经营合同;对外投资、融资借款合同;重大设备租赁合同(半年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合同;无形资产转让合同;技术引进合同;以及其他对企业经营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合同等; ②重要的、大额的且内容较复杂的合同; ③格式化合同文本; ④其它有必要审批的合同。 3、标的数额巨大,或对公司的教学、科研、生活等方面会造成影响的合同应经公司审核后,上报公司主管机关审批。 第十三条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他相关法规、政策和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原则上应经公司发展部审核。 第十四条公司发展部负责组织有关法律专家,对合同进行审核,提出参考意见。审

软件销售合同范本2020(完整版)

合同编号:YT-FS-8245-70 软件销售合同范本 2020(完整版) Clarify Each Clause Under The Cooperation Framework, And Formulate It 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Reached By The Parties Through Consensus, Which Is Legally Binding On The Partie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软件销售合同范本2020(完整版) 备注:该合同书文本主要阐明合作框架下每个条款,并根据当事人一致协商达成协议,同时也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制定。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篇一】 甲方:____ 地址:____ 邮编:____ 联系电话:____ 传真:____ 乙方:____ 地址:____ 邮编:____ 联系电话:____ 传真:_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 法律法规,本着相互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充分 协商,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条项目内容甲方同意作为买方向乙方购买_____系列防病毒产品,乙方同意作为卖方向甲方提供甲方所需的产品及服务清单是合同的附件。甲方应提供详细、正确的用户配置,如因甲方提供的配置出现错误,因此而导致用户蒙受损失,全部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二条项目所涉及产品及配置 第三条货款及交货地点 1.甲方购买本合同第二条所列_____软件,合同总额为¥____(大写人民币:____元整)。 2.安装费用: 付款期限:甲方应于本合同签字之日起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_____(大写人民币:_____元整)。 付款方式:甲方应将履行本合同须支付的全部款项均以支票方式支付于乙方以下帐户。 收款单位:_____ 开户行:_____ 帐号:_____

南京市建筑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办法

南京市建筑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07-01-15 13:17 查看数:□[大中小] 第一条为维护本市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对建筑施工合同的监督管理,规范建筑施工合同备案管理行为,依据《建筑法》、《江苏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南京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承建各类房屋建筑工 程所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分为三类: (一)施工总承包合同(含专业承包合同); (二)施工专业分包合同; (三)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第三条南京市建筑安装管理处(以下简称市建管处)负责本市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 城区(包括六城区、雨花、栖霞、沿江工业开发区、南京化学工业园、原浦口区)范围内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在市建管处办理

江宁、六合、浦口区和溧水、高淳县范围内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工作由各区(县)建工(设)局负责具体实施,各区县应接受市建管处的业务指导并实时通过市建管处“网上信息管理系统”录入、传输合同备案情况。 第四条所有的工程必须按规定签订施工合同。实行招标投标的工程,承发包双方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施工合同;不实行招标投标的工程,承发包双方应当在开工前订立施工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应当在专业工程、劳务作业开始前签订。 第五条签订施工合同应当使用国家和省市统一印制的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合同双方如需要,应当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参照示范文本的有关内容进行修改和补充。 未使用国家和省市统一印制的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的,应当比照合同示范文本的条款签订,其申请备案的合同条款应当合法、真实。 第六条承包人应在中标后两个月或签定合同后一个月内,将施工总承包合同报送备案管理部门备案;分包工程发包人应当在施工总承包合同办理备案后,签订分包合同后的7 个工作日内,将专业分包合同和劳务分包合 同报送备案管理部门备案 第七条办理备案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施工合同签订,应当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办法范文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办法范文 为了进一步加强合同管理,规范合同管理行为,避免法律风险和纠纷,保证工程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根据公司合同管理有关规定,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本办法只适用于工程项目管理部负责签署的施工合同的管理。 第一章签订工程项目合同的原则 1. 合法原则 《合同法》规定:“订立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必须符合国家政策和计划要求”。 2. 诚信原则 甲乙双方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3. 计划原则 在订立和执行项目承包合同中,必须服从和维护公司计划,保证公司计划的实现。 4. 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 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地位是平等的,在平等的基础上,就合同的主要内容经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第二章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任务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任务是根据法律、政策和生产经营计划的要求,运用指导、组织监督等手段,促使当事人依法签订、履行、变更合同和承担违约责任,保证工程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第三章工程项目合同签订中职责的划分 (一)合同员职责 1、审核是否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合同签订原则的条款。 2、审核有无损害国家、社会和第三者利益的条款。 3、审核是否具备签订合同的必要条件。 4、检查合同条款是否完备、内容是否详尽准确。 (二)计划员职责 1、审核项目初步设计和总概算是否批准。 2、审核项目和投资是否列入上级部门批复计划。 3、审核工程承包范围。 4、审核工程开工和竣工日期及中间交工工程日期是否符合总体布置的要求。 (三)预算员职责 1、审核合同价款是否符合合同法规定的确定方式。 2、审核各种取费标准是否合理。 3、审核预结算及工程款拨付办法。 4、审核奖励与惩罚条款是否合理。 5、审核违约索赔事项及有关结算事宜的补充条款。 6、审核违约责任以及争议条款。 (四)施工人员职责 1、施工人员要按照合同约定条款,管理乙方施工。 2、审核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软件产品销售合同样书

编号: RJ-20211344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软件产品销售合同样书 Party A and B have reached an agreement through friendly consultation to conclude the following contract.

[标签:titleconten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促进甲方软件的销售,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自愿诚实、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甲方授权乙方销售甲方《交通收费系统》软件产品事宜达成以下合同。 一、经销商资格及内容 1.乙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独立享有权利并独立承担义务的企业法人。 2.甲方授予乙方为______软件在______地区的销售与服务权。乙方负责该区域的软件市场推广、售后服务等工作。 3.本协议有效期______个月(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期满后协议无异议自动延续,有一方提出终止时,协议期满后终止。 二、代理产品及价格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营销方式 1.甲方向乙方提供可向客户进行演示的试用光盘; 2.客户同意购买时,乙方向甲方公司指定账户汇款; 3.到汇款或者是传真汇款底联,甲方向乙方提供注册码或加密狗; 4.甲方在售前售后协助乙方为客户提供服务。 5.政策:由于经销竞争要以超低价格出售产品时,乙方须填制“特价销售申请”甲方为乙方提供特价销售政策。 四、双方权利与职责 1.甲方权利与职责 1.1 负责产品技术更新、升级工作。及时为乙方提供完整产品;(安装光盘、使用说明书、加密狗等)。 1.2 甲方负责乙方的技术支持工作,并有义务为乙方技术人员进行产品培训。甲方有义务远程指导乙方售后服务人员进行售后服务工作; 1.3 甲方若有任何业务消息(广告消息、价格变动等)将及时以电话、传真或邮件形式通知乙方; 2.乙方权利与职责 2.1 乙方负责在所授权地区销售与宣传推广工作,负责所发展用户的技术服务,并及时和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向客户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工作; 2.2 乙方应如实反映销售情况、经验,以便甲方及时了解业务开展情况。不得恶意扰乱市场价格,必须维护甲方权益及产品信誉,

合同评审流程及管理办法

合同审批流程及管理办法 为规范公司合同签订、审批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并最大限度的避免风险,制定以下合同管理办法和签订程序,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签署的工程相关采购类、分包类合同、班组结算的管理,不适用于劳动合同等其他类合同的管理。 一、合同签订审核流程。 1、合同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相关条款、参照公司制定的示范 文本起草相关合同,由合同起草部门参与合同谈判,组织会签; 参加对合同履行的评价。 2、合约预算部负责合同的商务条款。 3、工程部(质安科)负责审核采购类合同中涉及塔机、升降 机采购/租赁的各项技术和安全条款; 4、材设部负责审核合同的各种材料(设备)采购与供应条款。 5、财务部审核合同付款、发票纳税等相关财务有关条款。 6、法律顾问负责分析判断合同风险、与法律相关内容的相关 条款。 7、采购类合同评审意见由材设部负责沟通落实,分包类合同 评审意见由项目部负责沟通落实,如有无法落实意见,提报副总经理协调。 8、副总经理(主管领导)负责合同整体审核。 9、总经理审定批准。 二、合约预算部负责合同(采购类合同由材设部负责)的起草、 谈判和组织会签。合同应做到内容合法、条款齐全、文字清楚、表述规范、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明确、期限和数字准确,

应包括: 1、合同名称; 2、甲乙方名称及地址,经办人联系电话; 3、甲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合法代理人签字、盖章; 4、合同签订日期; 5、标的(内容); 6、数量、质量; 7、价款或酬金(工程计价方法、工程款支付方式); 8、履约方式、地点、费用的承担; 9、违约责任(甲乙方权利和义务); 10、生效、失效条件; 11、争议解决的方法; 12、合同的份数及附件; 13、保密条款(视合同性质需要); 14、质量保修协议书; 15、安全协议书; 合约预算部(采购类合同由材设部)填写《合同评审笺》、合同摘要并附合同文本,合同业务单位(供应或分包单位)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身份证复印件),按权限审核报批; 合同审批原则上应按顺序依次执行,遇特殊情况下可临时调整次序,但必须征得次序变动影响的下一会签人的同意。 三、各部门合同审核的重点如下: 1、合约预算部审核合同文字和结构、价款及价款调整(投标 文件的经济标或项目价款计算书作为合同附件)、合同款支付、变更、签证、结算、奖惩等与项目成本有关的条款; 2、项目部审核合同的工作范围、双方权利义务、技术、工期、 进度、质量、安全、保修等条款; 3、材设部审核材料(设备)的采购与供应的型号、数量、达 到时间、装卸货责任、质量保证等条款。 4、财务部审核签约公司名称、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发票形式、 代扣代缴等与财务核算和纳税有关的条款; 5、法律部门(或法律顾问)分析判断合同风险、与法律相关 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变更、解除、违约、索赔、不可抗力、诉讼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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