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责任险理赔服务指引

雇主责任险理赔服务指引
雇主责任险理赔服务指引

雇主责任险理赔服务指引

尊敬的客户:

为了您今后享受更便捷的服务,在办理理赔前请您认真阅读您的保险合同条款,我司提供7X24小时报案理赔电话95511。发生保险事故后,请参照以下流程办理理赔,下列理赔服务指引须知请遵照执行:

一旦发生保险事故,请千万不要慌乱,要认真做好以下事项:

●发生事故及时向我司报案(3天内电话或书面)。24小时报案专线电话:95511,请留存好报案号,

便于案件查询。

●迅速采取抢救措施,及时到二级或二级以上公立非营利性医院或者我司指定的一级公立医院治

疗。境外医疗就近医治,请留存好相关费用依据(提交资料时要详细说明或翻译说明)

取证。如发生交通事故(包括单方交通事故),应及时向事故所在地的交警部门报案并索取有关证明(事故证明和酒精测试证明等);发生伤病事故,应向医院取得诊断证明、医疗收据等资料;如发生意外身故的事件,应向事故所在地的公安部门报案并索取有关证明。及时提出索赔申请,境外发生事故的需要提供当地处理机关或医疗机构的相关证明及中文翻译件并经当地我国使、领馆公证。

就诊须知:

必须到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我司定点医院列明如下:

●如为意外抢救或急诊,以就近医疗为原则选取医疗机构就诊,但必须在伤情稳定后3天内转入

二级或二级以上公立非营利性医院或者我司指定的一级公立医院治疗,并在3天内向本公司报案。

●医治费用必须符合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当地社会医疗保险或其他公费医疗保险部门

规定的自费项目和药品,我司不予赔付。同时应向就诊医院医生说明相关事宜。每次就诊必需有门诊病历记载、发票、用药明细清单、检查报告和住院病历、发票、用药明细清单、诊断证明、检查报告以及其他必需资料。

雇主责任险理赔资料:(详细表格麻烦见附件一图)

1、索赔申请书(按我司格式填写、加盖被保险人公章) (1万元以上案件需配合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

2、赔付协议及权益转让书(按我司格式填写、加盖被保险人公章);

3、保单及条款复印件;

4、出险员工身份证复件;

5、不记名投保提供劳动合同复件、全员名单、出险当月及前三个月工资单;如为记名投保,伤者为出险后批入的请提供劳动合同;

6、诊断证明书(需盖医院公章)、门诊病历;

7、医疗发票(二级以上正规医院的医疗发票且要医院盖章)、用药清单;

8、人伤费用报损清单(按我司格式填写、加盖被保险人公章);

9、索赔资料交接单(加盖被保险人公章);

10、已在工伤赔付的请提供工伤回执。

如有住院除提供上述资料外必须提供:

住院证明、出院证明、用药清单

如有误工除提供上述资料外必须提供:

员工出险前三个月工资表、医院出具有效的建休证明(需盖医院公章)

如保单约定有赔付护理、交通费用必须提供:

医生开具的需要陪护证明(需盖医院公章)、护理收据、交通发票等

如有评残除上述资料外则必须提供:

员工出险前三个月工资表、工伤证明(出差途中出险的需公出差证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离司证明)、伤残鉴定书(需我司认可的鉴定机构,伤残评定书正本)、被保险人伤残照片(彩色2张,一张整体,一张伤残局部)、员工与被保险人就伤残赔偿所签订的赔付协议,支付凭证及收据,需伤者签名打手印。已在工伤赔付的需提供工伤回执

如被保险人死亡则必须提供:

死亡报告(死亡原因说明)、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注消证明、法医学鉴定书和医院医学死亡证明、火化及丧葬证明、公证书、亲属关系证明、全户户籍复印件、员工家属与被保险人就员工死亡赔偿所签订的赔付协议及收据和转账凭证,需家属签名打手印及公司盖章(签收赔款的家属应提供关系证明)若与其他保险公司参保的,需提供其他保险公司的理赔结果和单证

1、如有交通事故:需报交警,提供交通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事故调解书;

2、如有刑事案件:需到公安部门报案,提供公安部门出具事故证明;

3、如有自然灾害:提供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

4、如有失踪:提供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

备注:已经在社保获得理赔的需要提供社保的理赔资料,盖社保公章。针对个案具体情况,我司再作补充指引。

雇主责任险理赔流程图:

1万以下(不含死亡、残疾案件)

理赔金额3000元以上

理赔资料表:

备注:

1、1万元以上案件需配合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

2、已在工伤赔付的请提供工伤回执。

3、赔款可赔付给个人,只需填写“赔付协议及权益转让书”(按我司格式填写,加盖被保险人(单位)公章)

雇主责任险

雇主责任险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雇主责任保险条款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均可投保本保险,并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保险责任 第三条 在保险期间内,凡被保险人所雇用的员工,在受雇过程中,从事本保险单所载明的被保险人的业务有关工作时,遭受意外而致受伤、死亡或患与业务有关的职业性疾病,所致伤残或死亡,被保险人根据雇用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上述被保险人所雇用的员工包括短期工、临时工、季节工和徒工。 第四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以下简称“法律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也负责赔偿。但此项费用赔偿金额与本条款第三条赔偿金额之和以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赔偿限额为限。 责任免除 第五条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其代表、雇员的故意行为; (二)战争、敌对行动、军事行为、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恐怖活动;(三)核辐射、核爆炸、核污染及其他放射性污染; (四)大气污染、土地污染、水污染及其他各种污染; (五)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 (六)被雇人员由于职业疾病以外的疾病、传染病、分娩、流产以及因这些疾病而施行内外科治疗手术所致的伤残或死亡; (七)由于被雇人员自加伤害、自杀、犯罪行为、酗酒及无照驾驶各种机动车辆所致的伤残或死亡; (八)被保险人的重大过失。 第六条下列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应该承担的合同责任,但无合同存在时仍然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不在此限; (二)罚款、罚金及惩罚性赔偿; (三)精神损害赔偿; (四)间接损失;

雇主责任险(B版)条款

三星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 雇主责任保险(B版)条款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下同)的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及其他合法成立的组织均可成为本合同的被保险人。 保险责任 第三条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的雇员(见释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因下列情形导致伤残或死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 (四)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交通及意外事故伤害; (七)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 (八)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 (九)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 (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以下简称“法律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也负责赔偿。 责任免除 第五条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 (二)战争、敌对行动、军事行为、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恐怖活动;

雇主责任险和团体意外险的区别

雇主给雇员购买了团体人身意外险 一、雇主责任险和团体意外险的区别 作为财产保险核赔人员,说几句,鉴于财产保险公司报备的条款存在差异,在这里仅供您参考(具体): 一、首先,这是两个类别的保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属于人寿保险序列,雇主责任险属于财产保险中责任险序列。 1、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保障范围: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事故发生之日起180 日内)、残疾、烧烫伤或在医院接受治疗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请注意,如果没有达到烫伤/烧伤、伤残级别或者死亡的,一般不属于保险责任)。 2、雇主责任保险保障范围: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雇员因发生下列情形而导致伤残或死亡,并在保险期间内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依照国内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医疗费用、误工费用、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出险情形可参考《工伤保险条例》: 依据保险法相关规定,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即如果发生某次事故,雇主依法可不承担责任,那么绝对不属于雇主责任险保险责任。 二、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一般为员工福利,在法律意义上不能减免应当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一般来说受益人为员工本人或者近亲属;雇主责任险的保障范围以法律法规为基础,可作为一种法律风险转移,受益人一般为员工本人。 二、雇主责任险与意外险的比较 雇主责任险与工伤责任险同属责任保险范畴,与团体意外险在本质上有所不同,责任保险只能由财产保险公司经营,而团体意外险只能由人寿保险公司经营,雇主责任险和工伤责任险所保障的是雇主,即企业、公司根据中国现行的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承担的对员工的经济赔偿责任。而团体意外险保障的是源公司员工因意外所造成伤害,被保险对象是员工个人。下面是我们总结出的不同: 1.在雇主和工伤责任保险中被保险人是雇主,而在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中被保险人是单位的雇员(职工)。 2.雇主和工伤责任保险的标的是雇主依法对雇员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标的则是被保险人(雇员)的身体或生命。 3.在雇主和工伤责任保险中,保险人的赔偿是代替被保险人(雇主)履行了应尽的赔偿责任的一部分或全部。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中,保险人根据条款对被保险人进行给付,但这种给付并不能免除或减少投保的单位或雇主对被保险人应尽的赔偿责任。从法律上讲,得到团体意外险给付的职工仍可根据法律或雇佣合同在向雇主行使要求赔偿的权利。

车险理赔流程再造方案的核心思想

车险理赔流程再造方案的核心思想 内部控制下的车险理赔流程方案再造 武冬铃萧军 、前言 促使企业实现稳健经营、防范经营风险,就要充分认识内部控制的重要性。加强和健全企业的内控机制,已成为保险行业的共识。市场经济条件下,客观经济规律所引发的竞争、风险、盈利三大企业特征将驱使各大保险公司在内部管理、防范经营风险、提高自我竞争力方面建立科学规范的内控体系,特别是随着我国汽车工业的快速发展,财险公司车险内部控制工作已成为加强企业内部管理的重要方面。 因此,内部控制下的车险精细化管理理赔流程方案作为经营管理中内部控制的重要手段,将显得越来越重要。 内部控制贯穿于财产保险公司整个业务和资金流动的全过程,财险公司不仅要将内部控制作为一种自律行为始终规范业务行为,更重要的是要充分利用这种科学机制,在业务运作过程中环环相扣,不断体现监督制约的动态控制,防范经营风险,保障公司业务安全稳健运行,从而为确保业务持续健康地良性发展提供根本保证。在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方面,保险公司应遵循合法性原则、有效性原则、全面性原则、系统性原则、预防性原则和制衡性原则,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各项措施应符合本公司实际,内部控制制度应覆盖公司各个业务管理流程和环节、各个业务部门和岗位; 同时要注意各项制度之间的协调和衔接,组织机构、管理部门和业务管理岗位应相互监督、相互制约。 理赔是直接服务于被保险人的,也最容易形成竞争力。现阶段由于社会经济信用环境不良,假案骗案增多,各家保险公司在车险赔款的计算标准、索赔单证方面均建立了比较严格的理赔制度,同时,由于理赔主观性比较强,保险公司在赔付时 通常按自己的标准赔付,并不与被保险人进行过多的协商。这样保险公司能够对理赔进行有效控制,但由于标准严格,被保险人没有得到足够的补偿,常有十赔九不足之叹,而且单证繁琐,被保险人需要反复奔波,常有烦不胜烦的心态。因此保险理赔需要有科学的理赔流程来提高效率。 从全国车险业务赔款支出看,2010年累计赔款支出1375.8亿元,其中交强险 赔款首度超过车损险居各险种赔款首位,达到501.6亿元,占比36.4%,车损险、 商业三者险及附加险、车损险附加险赔款支出占比分别为34.2%、18.2%和11.2%。 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04年至2009年间,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发生数、死亡人 数、受伤人数均持续下降,机动车事故由47.1万起下降至22.5万起。但同期车险 赔款持续上涨,每起机动车事故赔款已由2004年的8.9万元迅速攀升至2009年的53.3

车险促销活动方案

车险促销活动方案 车险促销活动方案 篇一:汽车保险促销活动活动时间:2016年12月20日至2016年1月20日 活动内容:针对在12月20日至2016年1月20日期间成功购买保险的客户群所进行的一项优惠活动。 优惠项目一: 方案一: 1:购买交强险,赠送全年24次洗车卡一张。 2:A类. 购买交强险+车损+不计免赔 B类.购买交强险+第三者+不计免赔 均可获赠全年24次洗车卡及润滑系清洗卡一张。 3:购买交强险+车损+第三者+不计免赔可获赠全年24次洗车卡,润 滑系清洗卡及打蜡卡一张。 4:购买交强险+车损+第三者+盗抢+不计免赔可获赠全年24次洗车卡,润滑系清洗卡,打蜡卡及发动机仓清洗卡一张。 5:购买交强险+车损+第三者+盗抢+座位或玻璃+不计免赔可获赠全年24次洗车卡,润滑系清洗卡,空调除尘除臭卡,打蜡卡及发动机仓 清洗卡一张。 6:购买交强险+车损+第三者+盗抢+座位+玻璃+划痕+不计免赔可获赠全年24次洗车卡,润滑系清洗卡,空调除尘除臭卡,制动系清洗卡,发动机仓清洗卡一张。 方案二: 针对自由选择险种的客户可根据所选择的险种对应相应的赠送: 险种 赠送项目 特别说明

交强险 全年24次洗车卡 车损险 润滑系统清洗卡 价值120元 第三者 打蜡卡 价值120元 盗抢险 发动机机仓清洗卡 价值100元 座位险或玻璃险 空调除尘除臭卡 价值80元 划痕险 制动系清洗卡 价值90元 注:凡在我司购买6项及6项以上险种的客户可再获价值120元的打蜡卡一张,价值120元。 方案三: 1.凡在我司购买四项基本险的客户,可在保险优惠30%的同时,再优惠商业险10%的现金。 2.凡在我司购买四项基本险的客户,可在保险优惠30%的同时,再优惠商业险10%的维修代金券+500会员积分+全年24次洗车卡一张。优惠项目二:

雇主责任险理赔服务指引

雇主责任险理赔服务指引 尊敬的客户: 为了您今后享受更便捷的服务,在办理理赔前请您认真阅读您的保险合同条款,我司提供7X24小时报案理赔电话95511。发生保险事故后,请参照以下流程办理理赔,下列理赔服务指引须知请遵照执行: 一旦发生保险事故,请千万不要慌乱,要认真做好以下事项: ●发生事故及时向我司报案(3天内电话或书面)。24小时报案专线电话:95511,请留存好报案号, 便于案件查询。 ●迅速采取抢救措施,及时到二级或二级以上公立非营利性医院或者我司指定的一级公立医院治 疗。境外医疗就近医治,请留存好相关费用依据(提交资料时要详细说明或翻译说明) 取证。如发生交通事故(包括单方交通事故),应及时向事故所在地的交警部门报案并索取有关证明(事故证明和酒精测试证明等);发生伤病事故,应向医院取得诊断证明、医疗收据等资料;如发生意外身故的事件,应向事故所在地的公安部门报案并索取有关证明。及时提出索赔申请,境外发生事故的需要提供当地处理机关或医疗机构的相关证明及中文翻译件并经当地我国使、领馆公证。 就诊须知: 必须到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我司定点医院列明如下: ●如为意外抢救或急诊,以就近医疗为原则选取医疗机构就诊,但必须在伤情稳定后3天内转入 二级或二级以上公立非营利性医院或者我司指定的一级公立医院治疗,并在3天内向本公司报案。 ●医治费用必须符合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当地社会医疗保险或其他公费医疗保险部门 规定的自费项目和药品,我司不予赔付。同时应向就诊医院医生说明相关事宜。每次就诊必需有门诊病历记载、发票、用药明细清单、检查报告和住院病历、发票、用药明细清单、诊断证明、检查报告以及其他必需资料。 雇主责任险理赔资料:(详细表格麻烦见附件一图) 1、索赔申请书(按我司格式填写、加盖被保险人公章) (1万元以上案件需配合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 2、赔付协议及权益转让书(按我司格式填写、加盖被保险人公章); 3、保单及条款复印件; 4、出险员工身份证复件; 5、不记名投保提供劳动合同复件、全员名单、出险当月及前三个月工资单;如为记名投保,伤者为出险后批入的请提供劳动合同; 6、诊断证明书(需盖医院公章)、门诊病历; 7、医疗发票(二级以上正规医院的医疗发票且要医院盖章)、用药清单; 8、人伤费用报损清单(按我司格式填写、加盖被保险人公章); 9、索赔资料交接单(加盖被保险人公章); 10、已在工伤赔付的请提供工伤回执。 如有住院除提供上述资料外必须提供: 住院证明、出院证明、用药清单 如有误工除提供上述资料外必须提供: 员工出险前三个月工资表、医院出具有效的建休证明(需盖医院公章)

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理赔省集中实施方案

ⅩⅩ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理赔省集中实 施方案 为提升承保盈利能力,全面加强理赔成本和风险控制能力,构建省级分公司对理赔关键环节的管控体系,推进理赔管理模式创新,公司决定全面推进理赔省集中工作。为指导全系统顺利开展理赔省集中工作,制定本方案。本方案适用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公司。已经进行了理赔省集中的省级分公司要参照方案中有关精神和要求进行调整完善。 一、理赔省集中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公司改制上市以来,理赔管理取得了长足进步。面对内外部环境变化,公司需要通过理赔管理模式的不断完善,进一步控制赔付成本、提升专业能力、降低运营风险,支持公司新时期发展战略的实现。当前公司在理赔方面存在的问题包括:赔付率高于主要竞争对手;理赔管控链条长、管控节点分散,理赔定价标准不统一;对赔付率较高的地市、县区分支机构和人员过度授权;赔付数据质量不高,赔案真实性有待加强;理赔线资源有待整合,人均劳效不高,案均理赔成本较大;理赔专业人才数量和技能不能满足业务需要,对保险公估机构、代理机构、修理厂等外部资源的依赖增加。解决上述问题,进一步推进理赔管理模式改革至关重要。更大

范围的管控集中是公司理赔管理改革的趋势,可采取分步实施的方式,但必须坚决推进,快速推进。理赔省集中是推进公司理赔管理模式改革的重要步骤,是顺应行业趋势,适应监管要求,强化效益第一,实现科学发展的必然选择。 (一)理赔省集中的指导思想 理赔省集中的指导思想是:坚持“垂直管理、集中管控、统一流程、就近服务”工作方针,按照“前台操作标准化、后台管控集中化、手段支持IT化”的总体思路,依托理赔省集中的管理操作平台,实现省级分公司对规定范围赔案的核损、核价、核赔及关键环节的集中管控。 (二)理赔省集中的原则 理赔省集中应遵循如下原则: 1.保持客户界面友好,提升服务。省集中后的理赔业务处理流程要站在方便客户的角度加以优化,不给客户增加额外的成本,不降低赔案处理效率,进一步加快小额赔案的处理速度,保持查勘、票据收集、支付等接触客户界面的就近服务,确保理赔服务品质的稳步提升。 2.强化规定范围赔案和关键环节的后台管控,降低成本,防范风险。按照二八定律,应用IT系统集中管理赔付金额占比80%,数量占比20%赔案的核损核价核赔,降低赔付成本。同时集中控制理赔关键风险点,防范多层级管理和关键环节分散操作的经营风险。 3.提升专业技能,整合资源。优化资源配置,依托信

理赔服务部各管理岗位工作职责

理赔服务部各管理岗位工作职责 各机构、各部门: 为完善分公司理赔服务体系,明确管理责任,提升理赔非量化人员管理能力,顺利完成总公司下达的各项理赔指标,现将理赔服务部各管理岗位工作职责明确如下: (一)非车险管理岗 1、负责分公司非车险管理制度的制定、实施、培训及各项监控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汇报工作; 2、负责非车险理赔风险管控工作,落实非车险人员考核确认与追责工作; 3、负责非车险效率指标达成方案,对非车险的各项效率指标负责; 4、负责接受非车险案件报案、立案、注销、重开、预付赔款、通融等各环节管理; 5、负责对重大案件查勘、理赔工作指导与跟踪并落实重大案件上报及反馈工作; 6、负责非车险案件的打假、拒赔、诉讼等降赔增效工作,对非车险降赔指标负责; 7、负责非车险案件追偿工作并每月完成数据统计的汇报工作,对追偿案件指标负责; 8、负责公估、检验机构等外部资源的管理工作; 9、负责与总公司再保部门级其他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工作;

10、负责与分公司非车险部对接,每月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给予承保建议并形成会议纪要; 11、负责统括、招标业务支持; 12、参与非车险关键工作指标设定及关键工作考核数据每月统计;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车物赔案岗 1、负责建立查勘、定损、未决管理工作标准并培训推广; 2、负责制定车险效率指标完成方案并落实实施,对车险各项效率指标负责; 3、负责闪赔案件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及作业流程,并进行推动; 4、负责公估公司查勘定损案件的时效、质量、结算等管理工作; 5、负责延时报案、重开案件管理、指导、审核工作; 负责建立分公司车险立案管理制度,对车险立案管理工作负责; 6、负责与共享中心的沟通与协调并提出合理修改相关规则建议; 7、负责承修方管理,下达车商送修任务,承担支持车商发展的任务,对车商送修指标负责; 8、负责分公司理赔服务标准的制定,协调客户服务部,统筹处理理赔投诉,每月通报,并承担管理责任; 9、参与职责范围内关键工作指标设定及关键工作考核数据每月统计;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品质监察岗 1、负责进行理赔运营风险及案件质量监控、跟踪和统计数据对赔付

2018年保险理赔工作总结4篇

姓名:XXX 部门: XX部YOUR LOGO Your company name 2 0 X X 2018年保险理赔工作总结范文4 篇

2018年保险理赔工作总结范文4篇 理赔中心车险分部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绩的一年,总省公司把今年定为“数据年”、“服务年”,理赔中心车险分部充分贯彻落实了此项举措,制定了高标准、严要求的年度工作计划。这一年,我们向社会兑现了客户节“四个一”服务承诺;这一年,我们经受住了“7.23”特大暴雨的考验;这一年,理赔事业改革如火如荼的展开;这一年在市公司及理赔中心主 一、车险分部各岗工作完成情况(数据截止11月30日止) 全年理赔中心车险分部共处理车险案件查勘定损36820件、损失车辆换件报价四万余件、车险赔案理算37000件(本代外通赔案件231件),占全市案件的70%左右,较去年同比案件处理量上升34%。万元以下的案件1小时通知赔付达成率在全省排名第二;万元以下结案周期2.4天,万元以上12.6天。车险案件处理率达107%,车险通赔本带外案件处理率107.98%,外带本案件处理率100.14%。受理盗抢险案件28件,与经侦合作查处保险欺诈案件8件,为公司换回损失40万余元。 (一)查勘定损岗: 1、为配合在线定、核、报工作的开展,中心专门为查勘定损人员配备上网本,对1万元以下的单独车损案件随定随录,在损失确定完毕后的半个工作日内完成系统录入及资料收集,并确保案件相关资料的准确性。结合总公司对车险查勘“四个一”理赔服务的要求,查勘定损员在理赔观念上都有了较大转变,把理赔服务工作放在了首位。 2、对非快捷案件的损失确定,定损的缮制、系统录入严格按理赔规定执行,大案逐笔登记。案件质量由定损岗主管严格按查勘定损 第2 页共2 页

雇主责任险

计划书 险种:雇主责任险 人数:约50人 保险期限:1年 免赔:每人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为人民币100元或实际发生医疗费用20%,两者以高者为准。 《工伤与职业病伤残赔偿比例表》 要求:可无限次更换雇员信息。 请予报价,保费:XXX元/人??年 (请按上述要求,于2015年5月23日前,确认相关保费,并加盖公司章后回传) XXXX公司 日期:XXXX

设备操作,维修,打磨(数控)50人 40万+3万790元/人 每次工伤事故医疗费用免赔100元后按80%赔付 永久伤残级别表是根据国家所发布的《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的伤残等级标准》(GB/T16180-2006)来制作。当被保险人的雇员发生工伤意外事故导致残疾时,保险人按该项残疾所对应的赔偿比例与每人人身伤亡责任限额相乘所得之金额进行赔偿。 伤残等级赔偿比例一级-------------------------------------- 100% 二级-------------------------------------- 85% 三级-------------------------------------- 70% 四级-------------------------------------- 55% 五级-------------------------------------- 40% 六级-------------------------------------- 25% 七级-------------------------------------- 15% 八级-------------------------------------- 10% 九级-------------------------------------- 5% 十级-------------------------------------- 3%

保险理赔工作总结

保险理赔工作总结 保险理赔这个工作是非常繁琐的,属于理赔流程中最后一个关口,以下是小编为您带来的保险理赔工作总结,感谢您的阅读! 保险理赔工作总结1:2020年是XX保险XX中心支公司理赔部紧跟市公司战略部署、把握主动、明确目标、扎实措施、合力攻坚、强势奋进的一年。在这一年里,中华保险XX中心支公司理赔部全体员工紧紧围绕“立足改革、加快发展、真诚服务、提高效益“这一中心,与时俱进,勤奋工作,务实求效,文明服务,较好地完成了上级公司和公司总经理室交付的各项工作。截至2020年12月底,我部共处理各类赔案xxx件,支付赔款近xxx万元,有利地保障了全市的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 一、2020年全年工作总结 ⑴围绕目标,落实,狠抓本职工作 截止2020年12月31日,95585专线岗共受理各类报案xx件,较上年同期增长xx%;其中:机动车辆险xx件(交强险xx件,商业险xx件)、意外险xx件、企财险xx件、公众责任险xx件、雇主责任险xx件、货运险xx件、家财险xx件、校园方责任险xx件、产品质量保证保险xx件、医疗责任保险xx件、承运人责任险xx 件、建工险xx件,其中,委托外地xx件、代勘xx件、投诉xx件、电话回访xx 件,客户满意度达xx。第一现场调派率xx%。 查勘定损岗共处理案件xx件,较上年同期增长xx%;其中:机动车辆险xx件,较上年同期增长xx%,人险xx件,企财险xx件,货运险xx件,责任险xx件,家财险xx件。 理算岗共理算各类赔案xx件,较上年同期增长xx%,注销xx件、拒赔xx件;其中机动车辆现场赔案xx件、金额xx万元,件数占总赔案件数的xx%;预付赔案xx 件xx万元;诉讼赔案xx件,起诉金额xx万元,整体结案率为xx%。 针对伤人案件,我部特聘请了专业医师对机动车伤人赔案和各类人险、责任险赔案中医疗费用进行审核,截止2020年12月31日,已审核各类赔案xx件、金额

车险理赔服务自查报告

车险理赔服务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财险公司理赔服务,避免各类纠纷事件发生,我公司认真按照保监局《关于开展车险理赔服务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和省公司的相关检查标准,认真开展了车险理赔方面的全面自查,对好的经验及时总结,同时,加大对存在问题的积极整改,从而夯实公司的业务基础。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工作情况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自查活动开始后,我公司领导班子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传达了相关文件,并迅速成立了自查专项工作小组。同志亲自担任组长,为自查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负总责、亲自抓;、、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根据分工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工作,切实加强对自查活动的领导,严格按照活动领导小组的部署和实施方案要求,认真抓好服务礼仪、服务流程,从咨询、承保、理赔、投诉等各个环节认真排查,切实搞好自查活动。领导组织机构的建立,保障了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日常监管情况 自查工作中,我公司重点加强了对工作人员的日常监管工作。大力整顿其工作精神面貌,统一着装,规范服务流程。各网点都认真配合,加大对工作人员的服务检查工作。使工作人员能够大方、热情、主动地为客户服务,用专业的知识向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产品。并且加强了绩效考核力度。对少数工作期间,服务态度差,业务知识欠佳的人员,特别提出意见,要求其改进。并加强对他们的专门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技能和服务意识。 (三)、重点抓好车险理赔各环节 为了从源头上抓好理赔工作,维护客户和公司的根本利益。我们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保单签订到处理理赔等层层环节进行了专门、细致的检查和

督促工作。落实岗位职责,明确工作目标,通过相关的绩效考核制度,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监管。一是工作人员要恪守职业道德,遵从诚实信用和公平竞争的原则,本着不欺诈客户的原则,认真热心地帮助客户办理相关的业务。另外,明确各工作人员的职责权限,使其互相制约,以防止舞弊行为,规范了财险资金的合理使用。二是认真核实投保人的相关资料信息,确保信息准确详实,为理赔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三是公司365x24小时理赔服务专线电话随时保证通畅,专线值班人员始终保持在岗,能够及时接受客户理赔、投诉等工作。四是勘察人员能够及时到岗,并能够与客户积极沟通,处理好事故现场工作。五是赔付方案都是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通过严格审查,认真地定损、核损,收齐单证,确保赔付工作准确、有效。六是积极与客户沟通,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及时改进。今年,我公司处理车险理赔共X次,基本无拒赔事件发生。 二、自查中存在的问题 在深入进行自查工作的同时,我们发现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是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重业务、轻学习。由于忙于日常业务工作,一些员工片面强调完成任务。因而减弱了对学习的投入。因此,部分员工对车险的相关业务知识和相关赔付政策不能熟练掌握。导致服务水平不高,不能灵活处理客户提出的问题。二是内部管理工作还需进一步优化。对一些工作处理效率不高,工作效果欠佳。三是部分员工责任意识淡薄,对工作中的细节不重视。 三、整改措施 (一)、加强学习,提高员工的服务意识和业务技能 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会采取一些行之有效的方法,来提高员工的服务意识,使他们树立为客户、为公司全心全意的服务意识。另外,针对员工的个体性差异,采取不同的方法和措施,努力提升他们的工作能力。

车险工作方案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车险工作方案 篇一:车险试点,工作方案 车险保费将与车辆所在地区、车型、车龄、使用性质等挂钩,重庆是全国商业车险条款费率改革6个试点地区之一。选择使用商业车险示范条款,可在加减15%的费率范围内,自主制定核保系数和渠道系数。 今后为爱车买保险,也许不能单纯地用车价来测算保费了。昨日,重庆保监局官方微信发布消息:保监会正式出台《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车险保费将与车辆所在地区、车型、车龄、使用性质等挂钩,重庆是全国商业车险条款费率改革6个试点地区之一。 市内部分产险公司表示,用于试点的商业车险条款、费率已经拟定,下月起将向保监会报批新版车险条款费率,然后按相关规定对新老条款、费率进行切换,“由于目前还没有报批,暂不能透露条款、费率的详细内容。” 同一公司买车险

可能遇到两种条款 《方案》出台后,今后在同一公司买车险也可能面临两种不同的车险条款。《方案》指出,商业车险条款由产险公 司自主确定,“同一公司可同时使用示范条款和创新型条款。” 选择使用商业车险示范条款,可在加减15%的费率范围内,自主制定核保系数和渠道系数。也就是说,选择示范条款的车主,从渠道系数来说,选择电话销售、柜面销售,价格可能不一样。从核保系数来说,驾龄、年龄、性别等因素都可能影响车险保费。保监会将根据保险市场发展水平,不断扩大产险公司费率调整自主权。 对于产险公司自主开发的创新型条款,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遵循公平合理、科学审慎的原则拟订,杜绝频繁调整条款、费率损害保险消费者权益。除精算预期与经营实际发生重大偏差等原因外,原则上条款、费率调整的频率不高于半年1次。 提醒:在购买车险时,保险公司应按规定履行条款、费率的提示、说明义务,而且还要明确解释不同类型条款保障范围差异。 同一辆车买保险 保费与多指标挂钩 商业车险条款、费率改革以后,同一辆车的保费将与多个指标挂钩。《方案》指出,商业车险费率厘定标准公式为:

雇主责任保险案例

一、雇主责任保险案例分析 案例一: 【保单基本情况】 苏州某机械有限公司于2009年8月26日至2010年8月25同在我公司投保了雇主责任险,其中员工死亡最高赔偿限额为36个月工资,伤残最高赔偿限额为48个月工资,共计投保60人。 【案情经过】 2009年12月8日10:15时左右,苏州某机械有限公司员工陈某在做焊接条件试验时,电阻焊机在无指令的状况下突然进行焊接,导致陈某左手中指前端被压,事发后立即送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进行检查,经诊断为左中指远节机器压砸伤、左中指远节缺损,需进行手术治疗。2010年1月28同,经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2010年5月26日,经苏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拾级伤残,其医疗费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部分已由社保赔付,按保险合同向保险公司提出误工费的索赔。 【理赔结果】 根据医院病假证明书结合单位考勤记录,陈某工伤后休息48个工作日,根据雇主责任险条款规定扣除5天免赔后,按被保险人提供的陈某

工伤前6个月月平均工资2516.6元计算其误工损失,即:2516.6/21.75×(48-5) =4975.35元。 此次事故我司共赔付4975.35元。 【案例评析】 本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为电阻焊机在无指令的状况下突然进行焊接,导致雇员手指压伤。事故本身是人为不可预料的意外事件,属于雇主责任险责任范围内,且事故发生在上班时间,伤者为公司雇员,我司应当赔偿相应责任。 【法律依据】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商行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律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雇主责任险与司乘险区分

雇主责任险 雇主责任险是指被保险人所雇佣的员工在受雇过程中从事与保险单所载明的与被保险人业务有关的工作而遭受意外或患与业务有关的国家规定的职业性疾病,所致伤、残或死亡,被保险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劳动合同应承担的医药费用及经济赔偿责任,包括应支出的诉讼费用,由保险人在规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的一种保险。雇主责任保险条款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被保险人因其雇员遭受意外事故或患职业性疾病,而依法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能够获得补偿,特制定本保险。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组织均可成为本保险的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第三条在保险合同期间内,凡被保险人的雇员,在其雇佣期间因从事保险单所载明的被保险人的工作而遭受意外事故或患与工作有关的国家规定的职业性疾病所致伤、残或死亡,对被保险人因此依法应承担的下列经济赔偿责任,保险公司依据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在约定的赔偿限额内予以赔付:(一)死亡赔偿金;(二)伤残赔偿金;(三)误工费用;(四)医疗费用。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的必要的、合理的诉讼费用,保险公司负责在保险单中规定的累计赔偿限额内赔偿。在本保险期间内,保险公司对本保险单项下的各项赔偿的最高赔偿金额之和不得超过保险单中列明的累计赔偿限额。责任免除第四条保险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赔偿责任:(一)被保险人的雇员由于职业性疾病以外的疾病、传染病、分娩、流产以及因上述原因接受医疗、诊疗所致的伤残或死亡;(二)由于被保险人的雇员自伤、自杀、打架、斗殴、犯罪及无照驾驶各种机动车辆所致的伤残或死亡;(三)被保险人的雇员因非职业原因而受酒精或药剂的影响所导致的伤残或死亡;(四)被保险人的雇员因工外出期间以及上下班途中遭受意外事故而导致的伤残或死亡;(五)被保险人直接或指使他人对其雇员故意实施的骚扰、伤害、性侵犯,而直接或间接造成其雇员的伤残、死亡;(六)任何性质的精神损害赔偿、罚款、罚金;(七)被保险人对其承包商所雇佣雇员的责任;(八)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包括我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所发生的被保险人雇员的伤残或死亡;(九)国务院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所规定的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之外的医药费用;(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所颁布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规定之外的医药费用;(十一)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十二)住宿费用、陪护人员的误工费、交通费、生活护理费、丧葬费用、供养亲属抚恤金、抚养费;(十三)战争、军事行动、恐怖活动、罢工、暴动、民众骚乱或由于核子辐射所致被保险人雇员的伤残、死亡或疾病;(十四)直接或间接因计算机2000 年问题造成的损失;(十五)其它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保险期限第五条除保险单另有约定外,保险期限为一年。赔偿处理第六条被保险人在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时,应提交保险单、有关事故证明书、保险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证明、医疗费等费用的原始单据及保险公司认为必要的有效单证材料。保险公司应当迅速审定核实,保险赔款金额一经保险合同双方确认,保险公司应当在十日内一次性支付赔款结案。第七条在本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保险公司根据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提供的雇员名册,对本保险人依法承担的对其发生伤、残、亡的每个雇员经济赔偿责任,在赔偿限额内给付下列赔偿金:(一)死亡赔偿金:以保单约定的每人死亡赔偿限额为限。(二)伤残赔偿金:按伤残鉴定机构出具的伤残程度鉴定书,并对照国家发布的《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16180-1996)(以下称《伤残鉴定标准》)确定伤残等级而支付相应赔偿金。相应的赔偿限额为该伤残等级所对应的下列“伤残等级赔偿限额比例表”的比例乘以每人死亡赔

雇主责任险的赔偿项目有哪些

雇主责任险的赔偿项目有哪些 在保险合同期间内,凡被保险人的雇员,在其雇佣期间因从事保险单所载明的被保险人的工作而遭受意外事故或患与工作有关的国家规定的职业性疾病所致伤、残或死亡,对被保险人因此依法应承担的下列经济赔偿责任,保险公司依据约定,在约定的赔偿限额内予以赔付:1、死亡赔偿金2、伤残赔偿金3、误工费用4、医疗费用。 现如今保险越来越成为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人们越来越愿意花钱去买这一份保障,买一份安心。同样地,雇主责任险作为保险的一种,也是雇主为工人受工伤而买的一份保障,既保障了自身的权益,也使工人的权益得到了保障。那么雇主责任险的赔偿项目包括哪些呢? 一、雇主责任险的赔偿项目有哪些 (一)死亡赔偿金:以保单约定的每人死亡赔偿限额为限。 (二)伤残赔偿金

按伤残鉴定机构出具的伤残程度鉴定书,并对照国家发布的《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16180-1996)(以下称《伤残鉴定标准》)确定伤残等级而支付相应赔偿金。相应的赔偿限额为该伤残等级所对应的下列“伤残等级赔偿限额比例表”的比例乘以每人死亡赔偿限额所得金额。 伤残项目对应《伤残鉴定标准》两项者,如果两项不同级,以级别高者为伤残等级,如果两项同级,以该级别的上一等级为伤残等级;伤残项目对应《伤残鉴定标准》三项以上者(含三项),以该等级中的最高级别的上一等级为伤残等级。但无论如何,伤残等级不得高于上表中所规定的一级。 (三)误工费用 保险公司负责赔偿被保险人雇员因疾病或受伤导致其暂时 丧失工作能力(持续五天以上<不包括五天>无法工作的)而遭受的误工损失:经医院证明,按以下公式计算赔偿: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0 *(实际暂时丧失工作能力天数-5 天),最长赔付天数为365 天,且以保单约定的每人死亡赔偿限额为限。 (四)医疗费用 保险公司赔偿必需的、合理的医疗费用,具体包括挂号费、治疗费、手术费、床位费、检查费(最高人民币300元/每人)、医药费。本公司不承担陪护费、伙食费、营养费、交通费、取暖

保监局综合治理车险理赔难工作方案讲课教案

ⅩⅩ保监局综合治理车险理赔难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和保监会综合治理 车险理赔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我省车险理赔服务能力和水平,结合ⅩⅩ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ⅩⅩ年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保护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利益为目的,通过制度化约束、标准化规范、信息化控制及透明化监督,着力构建企业主导、行业支持、市场引导、政府监督、社会参与相结合的理赔服务管理和监督体系。争取用3年左右的时间,促使财产保险公司理赔服务意识、理赔服务基础建设明显加强;服务规范化和便捷程度明显提升;规范、统一的车险理赔服务制度、服务流程和服务标准初步形成;车险理赔服务评价机制、公开机制和监督机制初步建立;保险消费者对车险理赔服务投诉明显减少,对车险服务的认可度和满意度明显提高。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保护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利益的原则。既要加大信息披露力度,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又要畅通投诉渠道,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既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手段治理当前社会反映的重点问题,又要通过健全制度和创新工作方法,构建提高车险理赔服务质量的长效机制。

(三)坚持公开透明,社会参与的原则。既要健全透明化建设,有效发挥社会的监督作用,又要完善调处机制,有效化解保险合同纠纷。 (四)坚持改进服务和防范风险并重的原则。既要加强理赔服务质量建设,充分发挥保险保障功能,又要注重防范车险理赔环节的风险,提升行业防控保险欺诈的能力。既要集中治理行业内部车险理赔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又要积极为行业提高车险理赔服务水平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实施步骤 综合治理车险理赔难工作是三年规划,分步实施。ⅩⅩ年是综合治理车险理赔难工作的起步年,配合保监会一系列制度的出台,结合我省实际情况,今年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准备部署阶段(ⅩⅩ年2月) 一是对辖区产险公司的理赔服务情况进行调研,摸清产险公司理赔的薄弱环节,分析形成理赔难的原因;二是组织辖区内产险公司参加保监会关于综合治理车险理赔难工作视频会议,认真研究贯彻落实保监会综合治理车险理赔难的相关意见;三是召开ⅩⅩ保监局综合治理车险理赔难动员部署会议,对综合治理车险理赔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ⅩⅩ年3月-12月) 1.保监局将重点开展的工作 (1)抓好车险理赔制度的贯彻落实。保监会制定的《机动车辆保险理赔管理指引》和《车险理赔管理及服务质量监管和评价指标体系》制度将分别于2月份和6月份出台,我省要结合当

关于购买雇主责任险的注意问题

关于购买雇主责任险的注意问题 (2011-06-02 00:48:37) 转载▼ 关于购买雇主责任险,需要特别关注以下三个问题: 第一,雇主责任险的赔偿与工伤保险的赔偿边界。 目前保险行业主要存在三种条款: 雇主责任险和工伤保险各自赔偿一部分,比如,工伤保险赔偿人身伤残的1-4级所涉及的伤残补偿金、医疗费、住院费、误工费等等费用,而雇主责任保险则承担5-10级所涉及到的相关费用。 雇主责任险补充赔偿工伤保险所不能赔偿的一部分,有点类似部分保险公司所单独列出的补充工伤责任险。即根据被保险人实际花费的各项费用,因为工伤保险无法全部补偿,剩余部分则由雇主责任险填上。 雇主责任险和工伤保险均予单独赔付。例如雇员死亡,既可以通过雇主责任险求偿,还可以通过工伤保险求偿。 第二,雇主责任险与工伤保险的受益人不同。雇主的受益人是用人单位,也就是被保险人,而工伤保险的受益人是雇员。 第三,超龄雇员(60岁以上)的死亡赔偿问题。 很多业务员在推销产品的时候可能不会仔细告知超龄雇员的死亡赔偿标准问题。虽然行业内的保险合同大多都设置了赔偿限额,比如雇员死亡,每人赔偿限额40万,就会让投保人误以为只要是雇员,死亡之后都赔40万。然而保险合同中一般还会规定,赔偿标准适用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解释。而根据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的规定,超龄雇员与用人单位之间实际上已经不是劳动合同关系,而是成为了雇佣关系。因此在雇员死亡的情况下,只能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赔偿标准,这种赔偿标准与《工伤保险条例》不同的是,对超过60周岁的人员,死亡赔偿金按照当地人均年收入乘以计算到80周岁所剩下的时间,而工伤条例则是直接将当地人均年收入乘以二十倍。所以,这两种赔偿标准导致最终的赔偿金额是不同的,在实际案例中,超龄雇员的赔付还会远远低于赔偿限额,所以在购买雇主责任险的时候,需要着重注意这个问题。

车险理赔职业资格培训方案

车险理赔职业资格培训 方案 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GGQT-GX8G08Q8-GNQGJ8-MHHGN#

关于开展车险理赔职业技能培训方案 汽车保险理赔专业顺应我国汽车工业的快速发展而产生。汽车保有量的急剧增加,巨大的汽车服务市场带出对汽车服务人才的迫切需求。根据这样的现状,寻找高职汽车保险理赔专业的设置依据,对学生制定合理的培养目标,研究出优质的培养途径。 一、规划职业技能培养目标 1、素质目标: (1)坚决拥护党和政府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具有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观念,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具备专业所需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掌握科学的思维方法、学习方法,并具有一定的自学能力;具有不断学习,自我发展的自觉意识和基本能力,具有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具备吃苦耐劳的精神,有较强的动手能力,能适应本专业工作的需要;具有科学、高效的学习方法以及良好的学习态度和工作态度。 2、知识目标: (1)掌握基本日常的基础知识;具有阅读和翻译本专业外语资料的初步能力;具备计算机方面的基本知识。 (2)具有本专业所必需的基础理论知识。掌握相关的专业基础理论。 (3)掌握与本专业相关的法律知识,掌握相关的经营管理知识。 3、能力目标: (1)掌握汽车专业的相关知识(汽车各组成部分的结构以及装配关系;正确使用汽车维修工具、量具、设备;掌握汽车发电机、起动机、照明与信号系统、电子点火系统、汽车空调系统的拆卸、装配、检测、调试等)。 (2)能够熟练操作汽车营销、信贷、评估、网站建设与信息反馈等汽车售后服务。 (3)能够具有办理汽车保险与理赔的相关业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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