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意见

山东省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意见
山东省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意见

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的通知》(国发〔2006〕22号)和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58号)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实施范围

本实施意见的实施范围为,按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和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中,2006年7月1日在册正式工作人员。

二、职级工资制度的实施

列入实施范围的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实行职级工资制。

(一)套改工资的办法。

职务工资。公务员按现任职务执行相应的职务工资标

准。

级别工资。公务员的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按现任职务、任职年限和套改年限确定(附件1)。

现任职务,是指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任免机关正式任命的职务。任职年限,是指从正式任命现任职务当年起计算的年限。套改年限,是指工作年限与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合并计算的年限,其中须扣除1993年以来除试用期外年度考核不计考核等次或不称职的年限。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是指在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未计算为工龄的学习时间(只适用于这次工资制度改革,不涉及工龄计算问题)。在校学习的时间以国家规定的学制为依据,如短于国家学制规定,按实际学习年限计算;如长于国家规定学制,按国家规定学制计算。

任职年限和工作年限的计算截至2006年6月30日。

公务员按现任职务套改的级别,如低于或等于按原任

低一职务套改的级别,可先按原任低一职务套改,在此基础上高套一个级别,级别工资就近就高套入对应的工资标准;如高于按原任低一职务套改的级别,但级别工资额低于按原任低一职务套改的级别工资额,可先按原任低一职务套改,再就近就高套入按现任职务套改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按原任低一职务套改时,现任职务的任职年限与原任低一职务的任职年限合并计算为低一职务的任职年限。

公务员套改的级别和级别工资额低于相同学历新参加工作人员转正定级的级别和级别工资额的,执行相同学历新参加工作人员转正定级的级别和级别工资额;套改的级别高于相同学历新参加工作人员定级的级别,但级别工资额低于定级的级别工资额的,可按相同学历新参加工作人员定级的级别工资额就近就高套入套改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

(二)正常晋升工资的办法。

1.晋升职务增加工资。

公务员晋升职务后,从晋升职务的次月起执行新任职务的职务工资和相应的级别工资。原级别低于新任职务对应最低级别的,晋升到新任职务的最低级别;原级别在新任职务对应级别以内的,晋升一个级别。级别工资逐级就近就高套入晋升后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

2.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增加工资。

从2006年7月1日起,公务员年度考核累计五年称职及以上的,从次年的1月1日起在所任职务对应级别内晋升一个级别,级别工资就近就高套入晋升后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下一次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的考核年限,从级别变动的当年起重新计算。公务员晋升职务相应晋升级别时,如晋升一个级别,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的考核年限从上一次按考核结果晋升级别的当年起计算;如晋升两个级别及以上,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的考核年限从晋升职务变动级别的当年起重新计算。

公务员按套改办法重新确定级别后,自2007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凡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并达到级别工资套改表规定年限的,可从达到规定年限当年的1月1日起晋升一个级别,级别工资就近就高套入晋升后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其中,职务未发生变动的,须按现任职务达到上一级别规定年限或按原任低一职务达到套改确定级别规定年限;晋升职务只晋升一个级别的,须按原任职务达到晋升后级别的规定年限。按有关规定高定级别的人员,先按高定前的级别执行上述办法,在此基础上再予以高定,但不得突破本职务对应的最高级别。按上述办法晋升级别后,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的考核年限从级别变动的当年起重新计算。

公务员的级别达到所任职务最高级别后,年度考核累计五年称职及以上,不再晋升级别,在所任级别对应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3.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工资档次。

从2006年7月1日起,公务员年度考核累计两年称职及以上的,从次年1月1日起在所任级别对应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下一次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从工资档次晋升的当年起重新计算。

4.其他。

公务员晋升级别相应增加级别工资时,如增资额超过下一级别一个工资档差,晋升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从级别晋升的当年起重新计算;如增资额不超过下一级别一个工资档差,晋升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从上一次晋升级别工资档次的当年起计算。晋升两个以上级别时,逐级计算增资额是否超过下一级别一个工资档差。

公务员晋升级别和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工资档次在同一时间的,先晋升级别,再晋升级别工资档次。

(三)新录用人员工资待遇。

1.试用期工资。

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工资分别为:初中毕业生570元,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590元,大学专科毕业生655元,大学本科毕业生685元,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710元,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770元,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845元。

其他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工资,按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参考录用前本人工作经历和录用后拟任职务、级别,按照比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低一个级别工资档次的数额确定。

新录用到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工作的公务员,仍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工资可直接按试用期满后工资确定。

2.试用期满后工资。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合格后,按所任职务和级别执行相应的工资标准。

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公务员,职务工资分别执行下列职务对应的标准:初中、高中和中专毕业生按办事员;大学专科、大学本科、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按科员;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按副主任科员;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按主任科员。级别和级别工资分别定为:初中毕业生二十七级1档;高中、中专毕业生二十七级2档;大学专科毕业生二十六级2档;大学本科毕业生二十五级2档;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二十五级3档;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二十四级3档;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二十二级1档。

其他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合格后,按所任职务比照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执行相应的工资标准。

录用到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工作的大中专以上毕业生,试用期满合格后级别工资可适当高定:其中,在县直单位工作的高定一档,在乡镇工作的高定两档。

三、级别与工资等待遇适当挂钩

级别与工资等待遇挂钩问题,待国家有关具体办法出台后另行制定实施意见。

四、机关工人工资制度的实施

(一)机关工人工资套改办法。

1.技术工人工资套改办法。

技术等级工资。技术工人按考评(聘任)的技术等级(职

务)执行相应的技术等级工资标准。

岗位工资。技术工人的岗位工资档次按现任技术等级(职务)、任技术等级(职务)年限和套改年限确定(附件2)。

现任技术等级(职务)是指技术工人按机关事业单位技术等级(职务)考评规定考评(聘任)的技术等级(职务);任技术等级(职务)年限是指技术工人从考评(聘任)技术等级(职务)当年起计算的年限;套改年限,是指工作年限与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合并计算的年限,其中须扣除1993年以来除学徒期、熟练期外年度考核不计考核等次或不合格的年限。

任技术等级(职务)年限和工作年限的计算截至2006年6月30日。

技术工人按现任技术等级(职务)套改的岗位工资额,如低于或等于按原任低一技术等级(职务)套改的岗位工资额,可先按原任低一技术等级(职务)套改,再就近就高套入现任

技术等级(职务)对应的工资标准。按原任低一技术等级(职务)套改时,现任技术等级(职务)的年限与原任低一技术等级(职务)的年限合并计算为低一技术等级(职务)的年限。

2.普通工人工资套改办法。

普通工人的岗位工资档次,按套改年限确定(附件2)。套改年限的计算办法与技术工人相同。

(二)正常晋升工资档次办法。

1.晋升岗位工资档次。

从2006年7月1日起,机关工人年度考核累计两年为合格及以上的,从次年1月1日起晋升一档岗位工资。下一次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岗位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从工资档次晋升的当年起重新计算。技术工人晋升技术等级(职务)后,岗位工资逐级就近就高套入晋升后的技术等级(职务)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如增资额超过按原技术等级(职务)正

常晋升岗位工资档次增加工资的数额,晋升岗位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从晋升技术等级(职务)的当年起重新计算;如增资额不超过按原技术等级(职务)正常晋升岗位工资档次增加工资的数额,晋升岗位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从上一次晋升岗位工资档次的当年起计算。

2.晋升技术等级(职务)工资。

技术工人晋升技术等级(职务)后,执行新任技术等级(职务)对应的技术等级工资标准。

(三)新参加工作工人的工资待遇。

新参加工作的工人,仍实行学徒期和熟练期制度。技术工人学徒期间的工资待遇为第一年570元,第二年590元;学徒期满合格后定级,执行初级工技术等级工资和岗位工资二档。技工学校、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毕业生,第一年执行590元,一年期满合格后定级,执行初级工技术等级工资和岗位工资二档;高职高专及以上毕业生第一年为655元,

一年期满合格后定级,执行初级工技术等级工资和岗位工资三档。

普通工人熟练期一年,其熟练期间的工资待遇为570元;熟练期满合格后定级,执行普通工人岗位工资一档。

对个别考核不胜任本职工作的可适当延期定级。

(四)其他。普通工人经考核转为技术工人后,根据本单位同等条件技术工人的工资水平重新确定工资。

五、实行年终一次性奖金

对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的工作人员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在考核结果确定后兑现,奖金标准为本人当年12月份的基本工资。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不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

六、改革的有关政策

(一)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公务员,在其工资办法出台前,暂按本实施意见执行。

(二)军队转业干部按本人现任职务套改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如现任职务(不含受过撤职、降级处分的人员)低于转业时部队原职务的,根据其现执行的工资待遇对应的职务套改级别工资,职务工资执行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工资标准。

(三)被授予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且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以来按国家规定高定了工资档次的人员,仍保持荣誉的,可在本人套改工资的基础上适当高定工资档次:曾经高定过两个及以上工资档次的,可高定两个工资档次;曾经高定过一个工资档次的,可高定一个工资档次。

因同一事迹同时获得过多个荣誉称号的,不得重复高定档次。

(四)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以来,受过降级、撤职处分的公务员,在套改确定的级别基础上低定一个级别,级别工资就近就低套入相应的级别工资标准,如套改级别为本职务最低级别,在套改确定的级别工资基础上低定一个级别工资档次;受过开除留用察看处分的机关工人,在套改的岗位工资基础上降低三个工资档次,岗位工资在第4档以下的,执行最低工资档次。

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以来,受行政、刑事处罚的人员,处罚期满后由单位接收并分配了正式工作的,在套改确定的级别基础上低定一个级别,级别工资就近就低套入相应的级别工资标准。其中,曾被劳动教养、治安拘留、被判处管制的,再低定一个工资档次;曾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再低定两个工资档次。上述两类人员如套改级别为本职务最低级别的,在套改确定的级别工资基础上分别低定2个和3个级别工资档次。

正在接受立案或停职审查的人员,暂缓套改工资,待审

查结束作出结论后,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五)工资关系未转入现所在工作单位的人员,须将工资关系转入后,再参加工资改革。

七、组织领导和贯彻实施

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是贯彻公务员法的要求,也是对现行公务员工资制度的完善,这项工作关系到机关广大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做好这项工作,对于理顺收入分配关系,建立科学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这次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的必要性、重要性和艰巨性,统一思想和行动,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认真组织实施。要切实加强领导,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要坚决维护国家工资福利政策的严肃性,不得自行突破国家和省里政策。要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和政治思想工作,确保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的平稳实施。

工作人员套改工资,属于省委管理的干部,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省直单位其他人员报省人事厅审批;其他有关工资的处理,仍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各省辖市的工资审批问题,由各地自行研究确定。

本实施意见由省人事厅负责解释。

《国家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含附表

国务院文件 国发…2006?22号 关于印发《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已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自 2006年7月1日起实施,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贯彻落实公务员法的要求,必须深化改革,建立科学完善的公务员工资制度,努力解决当前公务员收入分配领域存在的突出矛盾,逐步缩小地区间收入差距,促进公务员队伍建设,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理顺收入分配关系,构建科学合理、公正公平的公务员收入分配体系,关系广大公务员积极1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充分发挥,关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全局。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周密安排,精心组织,扎实工作,把各项政策落实到位。要严格执行改革方案和实施办法,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严格组织人事纪律和财经纪律,不得违反国家政策。 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大家充分认识这次改革的必要性、重要性和艰巨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精神上来。 要切实解决好本地区和本部门在这次改革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改革平稳顺利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二○○六年六月十四日2 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 按照党的聚喜欢,聚好玩关于“完善干部职务与职级相结合的制度,建立干部激励和保障机制”的精神和公务员法规定,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改革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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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底前完成。 三、工作重点 (一)建立机构,制定方案。我镇成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门办公室,落实专人办公,细化工作措施,制订改革方案,各村(居)应设立相应农村产权改革工作小组,既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充分尊重民意,符合广大农民群众的利益,又要依法履行民主决议程序。制定具体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需经村(居)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民主讨论通过,并报镇人民政府备案。 (二)清产核资,摸清家底。镇、村(居)联合组成清产核资小组,对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实,实行分类登记造册。清理范围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拥有的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农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长期投资、短期投资、材料物资、应收款项等经营性资产;用于农村教育、文化、卫生等公益事业的非经营性资产;集体所有的耕地、林地、草地、山岭、荒地、水面、滩涂等资源性资产。但已实行家庭承包到户的耕地、草地、林地和农户使用的宅基地、自留山、自留地等不纳入清理核实范围。清核资产可以不作评估,按实际盘点数量,可以按账面原价确定价格。清产核资结果,需经村(居)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审核确认并张榜公示。 (三)核对成员,界定身份。严格遵循《X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指导意见》(X农业〔X〕21号)规定的“宣传发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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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公务员工资改革具体工资分配制度 正确看待自己。不仅仅是公务员考试,为人处世也是一样,再自视甚高,也务必要谦虚谨慎,低调做人,须知“天外有天,人外有人”。对自己缺乏自信的筒子们,你们只需要记住“龟兔赛跑”的故事就行,人生就是那场长途赛跑,也许你的对手就是那只爱睡懒觉的兔子! 办事员2800元;科员3000元;副科级 3100元;正科级 3300元;副处级 3600元;正处级 4000元;副厅级 4400元;正厅级 5000元;副部级 5500元;正部级 6000元。 一、基本工资: 办事员2800元;科员3000元;副科级 3100元;正科级 3300元;副处级 3600元;正处级 4000元;副厅级 4400元;正厅级 5000元;副部级 5500元;正部级 6000元。 办事员三周年按科员对待;科员五年按副科级对待;副科级十周年按正科级对待;正科级十周年按副处级对待;副处级十周年按正处级对待;初次套改以累计年限对应的职务待遇确定基本工资。 二、工龄工资: 每年60元,以虚年计算,按月发放。三年一调。 第九条机关工作人员的诫勉由局纪检组、办公室根据考察情况、民主集中制贯彻情况等,对照第八条之规定,提出诫勉对象建议名单,报局党委审定。 三、奖励工资: 每月300元,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次年1月停发,直至考核合格的次年1月继续发放。三年一调。 比如在有些城市不同单位公积金缴存差距竟达141倍的情况下,面对如此这般一再引起争议的车补、公积金等差距过大的问题,此次公务员薪酬体系改革,显然应该更多强调严厉规则与刚性公开,唯有如此,级别和地区间差距过大的问题,才能得到逐步向好的解决。 四、补助工资: 1、车补,随工资每月发放,标准=基本工资÷5,逢一进十。 调整之后,部分规范津贴被纳入基本工资。人社部门有关人士告诉记者,目前,一些机关事业单位通过巧立津贴,变相为公务员涨工资。这次将津贴并入基本工资后,公务员工资发放将严格按照新标准执行,不允许额外设立津贴项目,以规范工资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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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农村繁荣、农民富裕,为推进城乡协调发展,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提供重要支撑和保障。 (二)基本原则。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1、把握正确改革方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市场主体地位,完善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2、坚守法律政策底线。坚持农民集体所有不动摇,不能把集体经济改弱了、改小了、改垮了,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坚持农民权利不受损,不能把农民的财产权利改虚了、改少了、改没了,防止内部少数人控制和外部资本侵占。严格依法办事,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 3、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支持农民创新创造,把选择权交给农民,确保农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真正让农民成为改革的参与者和受益者。清产核资方案、集体成员身份确定方案、集体资产股权设置方案等要在本集体成员内部充分讨论,达成一致,切实做到农民的事让农民做主。 4、坚持依规有序操作。按照中央、省、市、区有关文件,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资、集体成员身份认定、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

改革开放后历次公务员工资调整

改革开放后历次公务员工资调整 公务员工资在改革开放后调整了多次。其中在1993年到1997年没有调整,1999年到2001年期间则连续3次调整,且调整幅度较大。 第一次 1985年6月 由以级别定工资的职务等级工资制,转到以职务工资为主要内容的结构工资制。结构工资分为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工龄津贴和奖励工资四个部分。 第二次 1989年 国务院决定给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普调一级工资,并在此基础上重点解决专业技术人员工资中的一些突出矛盾。 第三次 1993年10月1日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正式实施,国家干部变为公务员,按不同职能,将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分为四个部分: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其中,以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为主体。

第四次 1997年7月1日 经国务院批准,机关行政人员基础工资标准由原每人每月90元提高到110元。机关新录用人员的试用工资相应提高:大学本科生由每月70元提高到225元;硕士生由每月97元提高到260元;博士生由每月105元提高到290元。 第五次 1999年7月 基础工资标准由每人每月110元提高到180元,级别工资标准由10级至1级每月55元至470元,提高到85元至720元。 第六次 2001年1月 每人每月180元的基础工资提高到230元;15级至1级每人每月85元至720元的级别工资,提高到115元至1166元。 第七次 2001年10月 原来50元至480元的职务工资标准提高到100元至850元。

第八次 2003年7月 职务工资由100元至850元提高到130元至1150元。 第九次 实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基本工资包括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

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市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以理顺体制机制为途径,将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作为推进城市建设管理的重要举措,构建权责明晰、运转协调、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体制,促进城市运行高效有序。 二、理顺城市管理体制 (一)界定城市管理职能。城市管理主要包括: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等方面的全部工作;政府依法确定的公共空间秩序管理、违法建设治理、环境保护管理、交通管理、应急管理等方面的部分工作。城市管理执法即在上述领域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履行行政执法权力的行为。 (二)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在城市日常管理以及密切相关的领域推行综合执法。到2018年6月份,xx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将集中行使城市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具体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园林绿化管理方面相关行政处罚权;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有关未经批准修建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其它设施的行政处罚权;再生资源回收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有关露天烧烤、焚烧垃圾、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的行政处罚权;气象管理方面有关气球施放的行

政处罚权;工商行政管理方面对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的行政处罚权。 各镇街、开发区照此模式,负责辖区内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三)明确城市管理委员会职责。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对城市管理工作进行高位统筹、宏观指导、组织协调、推动落实。区城管委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安排和部署城市管理目标、工作计划,研究确定城市管理方面的中心工作和重大任务,协调各部门做好城市管理工作。内设机构为综合室:负责文字材料综合、信息上报、宣传报道、数字统计、方案制定、归档立卷等工作;考评室:负责街区制日常检查管理,汇总相关部门的检查情况进行月排名,负责市大型检查活动的安排部署等工作;调度室:负责市城管办派发案件的转递工作,收集市民反映的问题并传递属地进行处置,负责网上检查、网上处置、网上指挥调度的工作。人员由市容环卫局调配落实。 (四)持续推进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区市容环卫局将环卫工作编成保洁中队,按街道区域划分,与各街道进行对接。各街道可单独或挂靠设立城市管理办公室。各街道办事处可根据管理的实际,向市容环卫局申请招聘城管协管员,协管人员只能配合执法人员从事宣传教育、巡查、信息收集、违法行为劝阻等辅助性事务,不得从事具体的行政执法工作。 (五)加强城市管理执法保障。公安机关应在城市管理部门设立治安保障机构,依法打击妨碍城市管理和暴力抗法行为。检查机关、

《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解读

《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解读 ◎《意见》主要涵义 重大意义 一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巩固社会主义公有制、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必然要求,农村集体经济是集体成员利用集体所有的资源要素,通过合作与联合实现共同发展的一种经济形态,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重要形式。 二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重大举措,农村集体资产所包括的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是农业农村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分类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对于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让广大农民分享改革发展成果,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四个明确” 一是《意见》明确了改革的目标方向。就是要逐步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形成有效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的治理体系。 二是《意见》明确了改革的重点任务。要求对集体所有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产核资,健全台账管理制度,从2017年开始,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在此基础上,将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份额形式量化到集体成员,有序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改革。

三是《意见》明确了改革的推进原则。主要是改革要尊重农民意愿,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坚持试点先行、先易后难,不搞齐步走、不搞一刀切。 四是《意见》明确了改革的实施要求。要建立省级全面负责、县级组织实施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地方各级党委书记特别是县乡党委书记要亲自挂帅,承担领导责任。要加大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政策支持和法治保障,营造有利于推进改革的法律政策环境。 主要内容 1.开展集体资产清产核资。这是顺利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基础和前提。要对集体所有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产核资,摸清集体家底,健全管理制度,防止资产流失。从2017年开始,按照时间服从质量的要求逐步推进,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 2.明确集体资产所有权。在清产核资基础上,把农村集体资产的所有权确权到不同层级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并依法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3.强化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加强乡镇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 4.有序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将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者份额形式量化到本集体成员,作为其参加集体收益分配的基本依据。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改革。 5.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尊重历史、兼顾现

河北省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概要

河北省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意见 (省人事厅省财政厅二○○六年十月十八日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的通知》(国发〔2006〕22号和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58号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实施范围 本实施意见的实施范围为,按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和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中,2006年7月1日在册正式工作人员。 二、职级工资制度的实施 列入实施范围的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实行职级工资制。 (一套改工资的办法。 职务工资。公务员按现任职务执行相应的职务工资标准。 级别工资。公务员的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按现任职务、任职年限和套改年限确定(附件1 现任职务,是指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任免机关正式任命的职务。任职年限,是指从正式任命现任职务当年起计算的年限。套改年限,是指工作年限与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合并计算的年限,其中须扣除1993年以来除试用期外年度考核不计考核等次或不称职的年限。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是指在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未计算为工龄的学习时间(只适用于这次工资制度改革,不涉及工龄计算问题。在校学习的时间以国家规定的学制为依据,如短于国家学制规定,按实际学习年限计算;如长于国家规定学制,按国家规定学制计算。 任职年限和工作年限的计算截至2006年6月30日。

公务员按现任职务套改的级别,如低于或等于按原任低一职务套改的级别,可先按原任低一职务套改,在此基础上高套一个级别,级别工资就近就高套入对应的工资标准;如高于按原任低一职务套改的级别,但级别工资额低于按原任低一职务套改的级别工资额,可先按原任低一职务套改,再就近就高套入按现任职务套改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按原任低一职务套改时,现任职务的任职年限与原任低一职务的任职年限合并计算为低一职务的任职年限。 公务员套改的级别和级别工资额低于相同学历新参加工作人员转正定级的级别和级别工资额的,执行相同学历新参加工作人员转正定级的级别和级别工资额;套改的级别高于相同学历新参加工作人员定级的级别,但级别工资额低于定级的级别工资额的,可按相同学历新参加工作人员定级的级别工资额就近就高套入套改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 (二正常晋升工资的办法。 1、晋升职务增加工资。 公务员晋升职务后,从晋升职务的次月起执行新任职务的职务工资和相应的级别工资。原级别低于新任职务对应最低级别的,晋升到新任职务的最低级别;原级别在新任职务对应级别以内的,晋升一个级别。级别工资逐级就近就高套入晋升后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 2、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增加工资。 从2006年7月1日起,公务员年度考核累计五年称职及以上的,从次年的1月1日起在所任职务对应级别内晋升一个级别,级别工资就近就高套入晋升后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下一次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的考核年限,从级别变动的当年起重新计算。公务员晋升职务相应晋升级别时,如晋升一个级别,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的考核年限从上一次按考核结果晋升级别的当年起计算;如晋升两个级别及以上,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的考核年限从晋升职务变动级别的当年起重新计算。

公务员职级工资制改革方案2018

公务员职级工资制改革方案2018 1月19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就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谈及公务员工资改革方案时表示,配合这次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确实要完善工资制度。国务院办公厅为此转发了三个实施方案,一是公务员基本工资的调整,二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的调整,三是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待遇的调整,这些文件已经发到各单位。 谈及公务员工资调整问题,胡晓义表示,国务院办公厅已经转发了三个实施方案,一是公务员基本工资的调整,二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的调整,三是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待遇的调整。这个文件已经发到各单位。胡晓义强调:“各单位应按照国办印发的文件执行,不能以网上传的文件为准。” 此外,有观点认为,用财政的钱缴纳职业年金会造成制度上新的不公平。对此,胡晓义回应称,在这次的《国务院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中有几个重要的政策,除了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要改变模式、改变待遇确定机制、待遇调整机制,在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方面也作出了重要的改革举措——建立职业年金。这是从两个角度考虑的,一方面从上世纪90年代,国务院决定改革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开始就提出了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的方向。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包括了基本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

胡晓义指出,在实践中,企业补充的养老保险以企业年金的形式正在发展,企业年金现在有2200多万职工参加,积累了7400多亿资金,应该说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但就制度而言这是起步。这次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如果只是改基本的制度还是不完整的,所以这次统筹考虑了基本制度改革和多层次体系建设,这样就把职业年金的设计引入到改革内容中。 胡晓义表示,说到职业年金的供款渠道,公务员的供款渠道只有财政,没有其他渠道。所以要建立这个制度,这是唯一的供款渠道,不允许机关自筹自支搞小金库。至于说到制度公平的问题,问题的实质在于如何引导企业年金更快的发展,使更多的企业职工能够不但有基本养老保险保障,而且有补充养老保险的补充保障,这样有利于整个社会公平。 胡晓义称,目前为止,政府部门已经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包括企业年金缴费的税收优惠政策。XX年 1月1日开始施行企业年金的有关新规定,不仅个人缴费部分延交个人所得税,而且在投资收益进入到个人账户的部分也是延交个人所得税,这都是一些积极的信号。当然这需要一个发展过程,因为企业的情况千差万别,显然是有经济实力的企业才能够更早更快的为企业职工建立企业年金,经济实力差的可能没法考虑。

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 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共XX省委、XX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和《中共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市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理顺城市管理执法体制,解决城市管理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结合实际,就推进我县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要求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中央、省委、市委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引领,以城市管理现代化为指向,以理顺体制机制为途径,将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作为推进城市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手段,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体制机制,促进城市运行高效有序。

总体目标 2017年12月底前,完成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机构设置;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全部行政处罚权和环保、工商、交通、水务、食药监方面行政处罚权随改革工作的进程逐步集中到位;2017年10月底前,数字城管平台建成并运行;到2020年,全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规章和标准体系基本完善,执法体制基本理顺,机构和队伍建设明显加强,现代城市治理体系初步形成,城市应急能力明显提高,城市管理效能、人民满意度显著提升。 基本原则 1、理顺体制,权责明晰。适应现代化城市发展需要,突出问题导向,理顺体制机制,划清职责边界,切实解决城市管理中多头执法、职责不清、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 2、集中执法,精简高效。整合行政资源,推行综合执法,提高城市管理和服务效率,实现末端执法向源头治理转变。 3、完善制度,规范用权。立足工作实际,健全执法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强化执法能力建设,推进依法治理。 4、公正文明,优化服务。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完善惠民便民举措,提升城市管理服务水平和居民满意度。

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方案机关事业工资调整方案

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方案机关事业工资 调整方案

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方案-机关事业工资调整方案 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方案最新消息: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6月底前将调整到位 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方案最新消息: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6月底前将 调整到位 【导语】海南事业单位招聘http:///hainan/?_id=bk10634. “去年,国务院对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养老保险制度出台了政策,今年6月底前,各地工资调整一定要落实到位。”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调整确定落实时间表。 这意味着,在今年6月底前,近4000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将得到调整。根据人社部此前透露,按全国平均水平计算,月人均实际增资为300元左右。 李克强是在12日举行的全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做出上述表示的。15日,李克强在这次会议上的讲话全文公布。记者注意到,她在讲话中还指出:“既要坚决堵住‘偏门’,解决公务人员以权力参与分配、牟取不当利益问

题,也要打开‘正门’,建立健全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 何时调整? ——今年6月底前调整到位 今年1月14日,国务院公布《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确定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要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同时,官方明确,配合这次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也将同步调整。 随后,有媒体曝光了公务员工资制度调整的方案。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在1月19日的国新办发布会上证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三个实施方案,一是公务员基本工资的调整,二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的调整,三是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待遇的调整。这些文件已经发到各单位。 可是,至于公务员工资调整具体何时落地,此后并未有明确消息。“什么时候涨工资”也成为广大公务员群体关心的问题。 现在,这个问题终于有了明确的答案。在5月12日召开的全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李克强要求:今年6月底前,各地工资调整一定要落实到位。 随着这一时间表的明确,中国近4000万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工资,将在今年6月底得以调整。 调整多少? ——人均实际增资300元左右 据了解,现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是xx年工资制度改革时

国务院关于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的通知(国发[2006]22号)

目录 国务院关于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的通知 (2) 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 (3) 一、改革的原则 (3) 二、改革的基本内容 (3) (一)改革公务员职级工资制。 (3) (二)完善机关工人岗位技术等级(岗位)工资制。 (4) (三)完善津贴补贴制度。 (4) (四)健全工资水平正常增长机制。 (5) (五)实行年终一次性奖金。 (5) 三、改革的其他政策 (5) 四、实施时间 (6) 五、组织领导 (6) 附件 (7) 附件1: (7) 附件2: (8) 附件3: (9) 附件4: (10)

国务院关于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的通知 国发[2006]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已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自2006年7月1日起实施,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贯彻落实公务员法的要求,必须深化改革,建立科学完善的公务员工资制度,努力解决当前公务员收入分配领域存在的突出矛盾,逐步缩小地区间收入差距,促进公务员队伍建设,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理顺收入分配关系,构建科学合理、公正公平的公务员收入分配体系,关系广大公务员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充分发挥,关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全局。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周密安排,精心组织,扎实工作,把各项政策落实到位。要严格执行改革方案和实施办法,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严格组织人事纪律和财经纪律,不得违反国家政策。 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大家充分认识这次改革的必要性、重要性和艰巨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精神上来。要切实解决好本地区和本部门在这次改革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改革平稳顺利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二○○六年六月十四日

公务员调薪最新方案

公务员调薪最新方案 公务员工资调整进入财政兑现环节 7月可实发到手 有些省份公务员调整后的工资尚未到手,但当地人社部门均表示已进入财政兑现环节,7月发工资时就能见分晓。 “重庆大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已将调薪落实到位,部分单位调薪方案即将实施”。针对此次公务员工资调整,重庆主要有三大变化:一是较大幅度地提高了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二是降低了工作性和生活性津补贴。第三,需开始缴纳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 广西近日出台关于实行乡镇工作补贴的通知,从2015年1月1日起,广西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按月领取300元乡镇工作补贴。目前,广西各地正抓紧落实该项补贴的发放。该项补贴将惠及广西全区1425个乡镇的38万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街道)。 内蒙古自治区人社厅工资福利处负责人表示,“此次工资调整,在基本工资中,提高了级别工资比重,体现出工作年限,任职时间越长工资就越高,每人平均能涨300元左右。”据介绍,截至6月30日,内蒙古各地方及各部门公务员工资调标审批工作已全部完成,公务员每人的工资涨多少已经明确,下一步就是财政进行实际兑现的工作。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则表示,青海省机关事业单位调整基本工资标准准备工作已全部完成,各地区、各部门全面进入增资兑现工作阶段,力争7月20日前将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增资全部兑现到位。(记者马丽娅、刘政宁、刘冰、梁锦、刘泽、富丽娟、张莉萍、郑艳艳、董志雯、王文娟参与采写文中人名皆为化名) 公务员调薪应有法律保障 公务员的薪酬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的水平合理适度地上涨,是各国公务员薪酬制度通行的做法。我国公务员的薪酬调整,主要受到社会对公务员薪酬的认知的影响,民众普遍认为公务员的薪酬相对于社会其他职位较为稳定,其福利待遇也较为丰富。因此,提高公务员薪酬容易造成社会舆论的不平衡。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表示,首先,未来我国应当加强对公务员薪酬制度的完善和法律保障工作,通过法律途径保障公务员薪酬合理的调整,构建公务员薪酬调整的长效机制。其次,对于公务员队伍当中哪些人最应该涨工资,哪些人暂时不涨,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员考核机制,由这一机制来决定公务员薪酬的合理波动。 此外,考虑到中国基层公务员队伍的实际情况,应将基层公务员的“行政职务”与

基层公务员工资改革:重点提高基层公务员工资待遇

基层公务员工资改革:重点提高基层公务员工资待遇 时事政治:公务员工资调整一直是参加公务员考试的考生以及在职公务员比较关心的问题,本文为大家准备关于公务员薪酬改革的文章,帮您梳理基层公务员工资调整。更多国家公务员考试时政热点信息欢迎访问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公务员工资,一直是舆论热点话题。目前,我国约有700多万公务员。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工资制度,影响的显然不只是公务员的个人福祉,更关系到国家的治理体系与成效。现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施行于2006年,缺陷日益凸显,改革亟待破局。一边是基层公务员为收入低对媒体大吐苦水,一边是公众对公务员福利待遇的各种“吐槽”,到底是哪些因素掣肘公务员工资改革?新一轮公务员工资改革怎么改?在收入分配改革全局中应处于怎样的方位? 新中国成立以来,公务员工资制度共经历了四次大的改革,分别是在1956年、1985年、1993年和2006年。纵观历次改革,国家行政学院副教授胡颖廉给出的感受是,“从固化到灵活,从粗放管理到精细规范,以及从平均主义到注重绩效”。 建国后公务员工资历经4次大改革 1956年6月16日,国务院通过了《关于工资改革的决定》,将政府工作人员的工资分为30级。同时为反映出各地生活成本差异,全国被分为11个工资区,第11类区工作人员工资比第1类区同级别人员工资高出30%。然而由于当时主流观念对于物质报酬持否定态度,此后的工资管理并没有完全按照上述《决定》进行。 1985年,中共中央和国务院下达了《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这次改革规定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由四部分组成。一是基础工资,发放的金额不分职务等级和工作年限,所有人一样。二是职务工资,职务越高得到物质回报越多。三是工龄津贴,主要根据工作人员的工作年限来定。四是奖励工资,即来自所在单位行政经费的结余奖励工作绩效好的工作人员。 1993年的《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明确提出,新工资制度要防止高定级别、高套职务工资等不良现象。与此同时,不再划分工资区,而是引入了地区津贴。地区津贴包括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和地区附加津贴。此次改革强调在条件成熟时,对考核优秀和称职的工作人员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 2006年6月14日,《国务院关于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的通知》出台。《通知》强调,要有效调控地区工资差距,逐步将地区工资差距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这次改革还对基本工

城市管理体制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城市管理体制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摘要:本文以滁州市琅琊区“区直管社区改革”为样本,在对安徽全省范围内的社区改革发展问题调研的基础上,分析城市管理体制改革需要立足长远,从思想认识、组织人事、体制机制、法律制度等多方面入手,就“区直管社区”改革中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几点可行性建议。 关键词:城市管理“区直管社区改革”政策建议 按照安徽省委、省政府在全省范围内进一步推动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2013年9月以来滁州市琅琊区实施了“区直管社区”改革。笔者通过组织学科团队专项调研等方式,对滁州市琅琊区城市管理体制改革进行了研讨。从调研来看,社区管理体制改革既有积极的成果,也渐渐暴露出不少问题。 1.改革情况及成果评价 琅琊区社区管理体制改革方案,是在学习借鉴安徽铜陵、芜湖等地改革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的。其主要做法为:第一,撤销街道整合社区,实行区直管社区,减少管理层级;第二,新社区成立社区党工委,设立社区服务中心、选举产生社区居民委员会,构建党的领导、居民自治、政府服务为一体的“一委一居一中心”管理服务新架构;第三,建立十

大社区工作机制”(党建工作机制、双层网格管理服务机制、社情民意互动恳谈会机制、法律工作者进社区机制、评议监督机制考核奖惩机制、社区工作准入机制、“两代表一委员”调解机制、社区经费保障机制、社区信息化建设管理机制),提升服务能力等。 这种新的社区治理模式,即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社居委为基础、社区服务中心为依托、社会组织为补充、社区居民广泛参与的多元共治共建共享的治理模式,体现了社区治理的“资源向下,民主向前,民心向上”现代理念,也符合社区治理的扁平化、网格化、信息化、民主化的要求,在大方向上是正确的。但是在实施过程中,由于执行不到位,社区具体运行机制创新不够,加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够高导致经费保障不力等原因,新社区发展也面临不少困惑。 2.“区直管社区改革”面临的突出问题 问题一,行政化倾向加剧导致社区职能难以明确。“区直管社区改革”不是简单“撤并”了事。一方面,街道被撤消后,原先街道承担的各项职能必定要有部门来实现,客观上就被全部下移到了社区,导致社区职责“翻番增加”。另一方面,随着社区重要性的日益凸显和公共服务向社区的拓展延伸,区级以上各有关部门还在纷纷以“工作进社区”之名行“工作任务进社区”之实,不断给社区布置工作、下达任务。调查显示,目前安徽省各社区承担的各类工作事项平

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意见

中共古马镇委员会 古马镇人民政府 关于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做好统筹城乡发展工作,进一步完善市场化资源配置机制,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切实推动农村资产资本化,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意见,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以下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城乡统筹一体化、等值化发展战略,深化农村土地、林木和房屋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农村产权制度,切实推动农村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资本市场化,增加农民资产性收入。 目标任务:到2011年末,①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完成100%。②林地、林木确权登记颁证完成100%。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完成100%.④农村房屋所有权确权颁证完成50%。⑤2011年底前基本完成农村各项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任务。 二、基本原则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系统工程,要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认真搞好登记和确权

发证等项具体工作。 (一)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土地家庭承包经营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核心,必须长期稳定并不断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经营体制。 (二)切实维护农民利益。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与农民利益息息相关,必须以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为前提,依法保障农民集体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三)重点突破、分步实施。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要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和农村产权制度的改革的基本程序,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科学规划、重点突破、分步实施,积极稳妥地推进,确保取得实效。 三、改革重点 (一)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1、明确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由县人民政府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进行登记造册,核发所有权证书。由国土和林业部门分别负责确权登记发证的具体工作。2、明确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由县人民政府对使用人合法取得的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造册,核发使用权证书。国土资源部门负责集体建设用地(包括宅基地、乡镇企业占地等)使用权的确权登记及使用权证书核发管理工作。 (二)开展农村林地、林权确权登记工作。林业部门负

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

2006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 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 按照党的十六大关于“完善干部职务与职级相结合的制度,建立干部激励和保障机制”的精神和公务员法规定,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改革公务员现行工资制度,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公务员工资制度,完善机关工人工资制度,形成科学合理的工资水平决定机制和正常增长机制,建立适应经济体制和干部管理体制要求的工资管理体制,实现工资分配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 一、改革的原则 (一)贯彻按劳分配原则,进一步理顺工资关系,合理拉开不同职务、级别之间的工资差距。 (二)坚持职务与级别相结合,增强级别的激励功能,实行级别与工资等待遇适当挂钩。 (三)健全公务员工资水平正常增长机制,建立工资调查制度,定期调整工资标准,使公务员的工资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四)加强工资管理,严格监督检查,有效调控地区工资差距,逐步将地区工资差距控制在合理的范围。 二、改革的基本内容 改革公务员现行工资制度,完善机关工人岗位技术等级(岗位)工资制,完善津贴补贴制度,健全工资水平正常增长机制,实行年终一次性奖金。 (一)改革公务员职级工资制。 1.调整基本工资结构。 公务员基本工资构成由现行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四项调整为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两项,取消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 职务工资。主要体现公务员的工作职责大小。一个职务对应一个工资标准,领导职务和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对应不同的工资标准(附表一)。公务员按所任职务执行相应的职务工资标准。 级别工资。主要体现公务员的工作实绩和资历。公务员的级别由现行15个调整为27个,取消现行级别。每一职务层次对应若干个级别(附表三),每一级别设若干个工资档次(附表二)。公务员根据所任职务、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执行相应的级别工资标准。 2.调整基本工资正常晋升办法。 公务员晋升职务后,执行新任职务的职务工资标准,并按规定晋升级别和增加级别工资。公务员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的,一般每五年可在所任职务对应的级别内晋升一个级别,一般每两年可在所任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公务员的级别达到所任职务对应最高级别后,不再晋升级别,在最高级别工资标准内晋升级别工资档次。 3.实行级别与工资等待遇适当挂钩。 厅局级副职及以下职务层次的公务员,任职时间和级别达到规定条件后,

2017公务员工资改革方案最新消息 2017年公务员工资待遇标准

2017公务员工资改革方案最新消息 2017年公务员工 资待遇标准 公务员工资,一直是舆论热点话题。目前,我国约有700多万公务员。去年底,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和部分在京中央机关暂时调整适用公务员法有关规定的决定。2017公务员工资改革最新消息,2017年公务员待遇标准。 国家定调!基层干部有望涨薪 国务院日前印发的《“十三五”促进就业规划》中提到,“十三五”期间,国家将开展“城乡居民增收行动”。 行动明确,要开展“基层干部队伍增收行动”,完善基层干部队伍薪酬制度;实现对不同地区、不同岗位的差别化激励,充分调动基层干部队伍积极性。 福利待遇更有保障 去年末,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中提到,要实施基层干部队伍激励计划。 明确基层干部应享有的各项福利待遇名称、发放标准及发放范围。推进公务员职务消费和福利待遇货币化改革,规范改革性补贴,形成以货币福利为主,实物福利为补充的福利体系,实现阳光透明操作,接受社会监督。 符合条件的乡镇公务员可以按规定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为符合条件的公立医院医务人员就近提供公租房保障。 培训费新规!最高标准760元/人天 1月4日,财政部等三部门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与旧的培训管理办法相比,标准有所提高,最高标准合计760元,最低标准合计550元。

培训类别包括三类,省部级及相应人员、司局级人员、处级及以下人员。其中,省部级及相应人员培训费最高,为760元/人天,司局级干部为650元/天,处级及以下人员为550元/天。本办法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务员必须“充电”,每人每年不少于12天 去年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十三五”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对加强行政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提出新要求。 其中提到,行政机关公务员每人每年参加培训累计不少于12天或者90学时(对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有其他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试点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能者多得! 去年底,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和部分在京中央机关暂时调整适用公务员法有关规定的决定。决定将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拓展公务员职级晋升通道,进一步调动广大公务员的积极性。 试点地区和单位有: 在天津市市级机关及和平区、西青区各级机关,山东省省级机关及青岛市、潍坊市各级机关,湖北省省级机关及宜昌市、襄阳市各级机关,四川省省级机关及绵阳市、内江市各级机关,以及教育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国家统计局本级机关(不包括直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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