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韩国住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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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韩国住房制度

浅析韩国住房制度

公司理财11 张家齐 2011312462

国际金融11 张乔 2011312438

目录

一、韩国住房制度变迁 (3)

(一) 住房政策演变 (3)

(二)住房保障制度 (7)

二、韩囯ABCP 融资方式 (10)

(一)房地产项目融资证券化(PFABS,PFABCP) (10)

(二)韩国资产证券化现状及实际状况分析 (14)

(三)韩国ABCP方式资产证券化存在的问题 (17)

(四)ABCP方式在中国房地产项目融资中的应用启示 (18)

三、韩国的不动产税 (19)

(一)不动产取得环节的税种 (19)

(二)不动产持有环节的税收 (21)

(三)不动产转让及租赁环节的税收 (22)

(四)不动产税基评估体系 (23)

(五)对我国不动产税制改革的启示 (24)

四、后记 (26)

五、参考文献 (26)

文章摘要:本文从韩国房地产市场住房制度的变迁讲起,分五个阶段介绍了韩国住房制度从起步到最终成熟的过程。此后,文章分住房保障制度,APCP融资方式,房地产不动产税等三方面着重介绍了韩国房地产业住房制度的突出特点,并在每一点后强调了这种制度之于当今中国房地产市场的启示与借鉴意义。

一、韩国住房制度变迁

(一)住房政策演变

韩国的住房政策是从20 世纪60 年代开始实施的。因为20 世纪50 年代的韩国经历了朝鲜战争及其战后持续的国内政治、经济局势的动荡不稳,致使政府无法进行有序的经济开发,更无暇顾及居民的住房问题。

(1)20 世纪60 年代———政策准备期

1961 年朴正熙掌权以后,韩国政府制定了第一个《经济开发 5 年计划》,把促进

住房建设和供应,加大政府对住房市场的参与等内容,纳入该计划之中。1963 年,颁布了第一个关于住房的法律———《公营住宅法》,明确了公房的供应对象,

即无房户、低收入者、灾民等。此外,为了扩大公房的供应、解决住房建设资金短缺的问题,成立了大韩住宅公社(1962 年)和韩国住宅银行(1967 年)等两家国有公共机构。

这一时期,由于韩国的产业发展处于工业化起步阶段,政府投资又倾斜于产业

基础设施的建设

等原因,政府对住

房建设方面的实

际投资非常有限。

从1965 年到1969

年,共建设45.9

万套住房,其中政府公共机构(大韩住宅公社和地方政府公共机构)所占比重只有18.4%,而81.6%的住房是由民间建成的(参见图1)。此外,住房投资占GDP 的比重也只有2.3%。总而言之,韩国在此期间并没有实现大量供应住房的政策目标,只是在机构、制度、法规建设等方面,做了一些准备。

(2)20 世纪70 年代——制度建设期

进入20 世纪70 年代以后,具有真正意义的住房保障体系的建设得以开始。这一时期工业化进程的加快使大量农村人口涌入城市,致使城市的住房

不足问题日显突出,住房普及率也呈现下降的趋势(参见图2)。为此,韩国政府于1972 年提出了“一户一住宅”的政策口号,并制定《住宅建设10 年计划》(1972-1981),把解决住房问题纳入到长期的战略目标之中。作为配套法规制定了《住宅建设促进法》(1972)、《关于国民住宅优先供给的规定》(1978)等

法规,确立了以多渠道建设住房、公共机构重点建设小户型住房、构筑量产体系等为内容的住房政策的基本方针。还具体规定公房、商品房的供应办法,特

别是通过指定公房的优先供应

对象,照顾了无房户和低收入

阶层。进入20 世纪70 年代后

期,为了抑制房价和住房投机

行为,韩国政府出台了《商品

房上限价政策》、《8.8 抑制不动产投机措施》等政策。此外,还导入了“住宅请约制度”(1978,住房认购储蓄制度),该制度是居民购买商品房之前,在韩国住宅银行开立专门账户,并每月存入一定金额的住房认购定金,而政府根据“请约金”的缴付情况、年限以及其它条件来决定购房优先顺序的制度。另一方面,为了有效地开发、供应住宅用地及工业用地,1975 年韩国政府成立了又一家国有公共机构韩国土地公社。从1970 年到1979 年,韩国共建设176.1 万套住房,其中国有公共机构所建住房占总套数的比重达29.7%。公共机构为增加住房供应、稳定房价,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特别是在房价上涨、投机盛行的1977~1979 年间,这一比重分别达到38%、38%和47%(参见图1)。此外,20 世纪70 年代住房投资占GDP 的比重与20 世纪60 年代相比,增加一倍,达到4.8%的水平。(3)20 世纪80 年代———制度成熟期

1981 年,为了解决政府公房和廉租房建设资金的不足,韩国政府设立了国民住宅基金,该基金来源于国民住宅债券、“住宅请约金”、捐款等。另外,为了更好地解决产业工人等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出台了关于“小户型住宅建设义务比率”的政策,要求在商品房建设当中小户型住房(60m2 以下)所占的比重不得低于50%,并于1984 年颁布《租住房建设促进法》,开始了廉租房的建设。另外,韩国政府以大量供应住房为目的,于1988 年开始实施了《200 万户住宅建设计划》(1988-1992),韩国由此进入“住房大量供应时代”。该计划最大的特点是根据不同收入阶层的具体需求对投资主体、供给对象进行了细分化,如对最低收入阶层采取由政府负担85%的投资,建设永久租住房的政策,而对低收入阶层采取由国民住宅基金出资建设租住房和小户型公房的政策。《200 万户住宅建设计划》的实施不仅重点照顾到了低收入阶层的利益,还考虑到了高收入者多样的需求。(参见表1)此外,作为配套措施还修改了不利于房地产市场多样化发展的一些政策。如20 世纪70 年代制定的商品房限价措施,虽然对抑制房价和投机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该政策不利于满足消费者对住房的多层次需求,特别是制约了住房的高档化发展。因此,韩国政府于1989 年导入了“成本联动制”,此项政策是根据地价、建设成本等成本因素指导房价的制度。进入20 世纪80 年代后期,相对于土地投机行为的盛行,韩国政府出台了《地价公示制度》(1989),要求每年对指定地区的地价进行调查,并予以公布,而新建住房的地价根据邻近

地区的公示价格进行核算。

从1980 年到1989 年,韩国共建设263.4 万套住房,建设总套数比20 世纪70 年代增加了49.6%,其中国有公共机构所建的住房占总套数的比重高达

49.1%(参见图1),而且住房投资占GDP 的比重达到5.1%。但因政策效应没有得到完全显现,整个20世纪80 年代的住房普及率还是停留在70%左右的水平(参见图2)。

(4)20 世纪90 年代以后———政策调整期

进入20 世纪90 年代以后,得益于《200 万户住宅建设计划》(1988-1992)的完成和《新经济5 年计划》(1993-1997)的实施,韩国的住房难问题得到了

根本性改善。并且,住房价格也开始出现下降的趋势,如扣除物价上涨因素,1996 年与1991 年相比,住房价格实际下降43%(Kim,2007)。在《200 万户住宅建设计划》实施期间,共建设281.2 万套住房,住房普及率也从1988 年的70.9%,到1992 年升至76%(参见图2)。另外,1993 年金泳三执政后实施的《新经济5 年计划》期间内,共建设住房312.5 万套,建设总套数比《200 万户住宅建设计划》期间增加了11.1%。

1993 年开始,金泳三政府对往届政府一贯坚持的政府主导型经济政策调整为重视市场调节。在住房政策上,政府减少对住房市场的直接参与,加大了对民间企业的支援。但是在扩大供应、稳定房价、低收入阶层的安居等方面,总体上还是延续了20 世纪80 年代住房政策的基本方针。此外,为了制止房地产交易当中出现的偷漏税和投机行为,于1995 年颁布了《不动产实名制》。然而1997 年突如其来的亚洲金融危机给韩国经济造成了沉重打击,住房市场陷入了前所未有的低谷,大批的建设企业因有效需求不足、商品房积压、资金周转困难而陷入困境。仅在1998 年,住房建设企业的破产率就达到了14.3%,住房建设套数比上一年减少了48.7%,房价、地价也出现大幅度下跌的情况(Kim,2007)。为了避免重蹈日本泡沫经济崩溃以后经济陷入长期低迷的覆辙,韩国政府陆续出台了搞活住房市场的诸项措施,如加大政府对住房建设的资金支援;减免房地产转让所得税、取得税、登记税等;放松对转卖住房的限制,放宽对“请约”资格的审查等措施。此外,于1997 年废止了“小户型住宅建设义务比率”,还取消除首都圈(首尔、京畿道)以外的商品房限价措施,进而到1998 年在全国范围

内取消了上限价政策。从

1999 年下半年开始,韩

国经济呈现复苏迹象。但

是在金融危机期间住房

建设总量不足的情况下,随着经济复苏所带动的新需求增加和潜在需求的爆发,使住房价格开始出现攀升的趋势,进而激化了低收入阶层住房难的问题。2001 年和2002 年的房价涨幅分别达到了9.9%和16.4%(Kim,2007)。为此,2001 年韩国政府对1998 年提出的《建设5 万套国民租住房计划》进行了修改,把原定目标调整为,到2003 年建设20 万套国民租住房。在此项计划里把受惠对象定为,收入水平达不到上一年度城市劳动者平均家庭收入的70%(10 年型)或50%(20 年型)水平的无房户,另外,建设资金的70%由政府和国民住宅基金负担(参见表2)。从1998 年到2002

年,韩国政府实际共建设11.9 万套国民租住房。从1990 年到2002 年,韩国共建设740.4 万套住房,年平均达到57 万套,比20 世纪80 年代的平均水平增加了1.2 倍。住房投资占GDP 的比重实现了历史最高水平,达到6.7%,比20 世纪80 年代增加了31.4%。住房普及率也从1990 年的72.4%,到2002 年超过100%,达到100.6%的水平(参见图2)。

(二)住房保障制度

( 1) 韩国住房保障制度基本安排

1. 公共保障住房制度

韩国的公共保障住房有两种: 小型商品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小型商品住房是针对具有一定购买能力的中低收入居民而建设的小型公共住房,这种房屋的面积在60 平方米以下; 公共租赁住房是由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用财政预算或国民住宅基金而建设的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包括三种类型: 永久租赁房、公营租赁房和国民租赁房。其中,永久租赁房是专门针对最低收入阶层而建造的非营利性住房,建设资金大部分来源于财政资金,少部分来源于入住居民的租房保证金; 公营租赁房和国民租赁房供给对象仅限于中低收入者,资格审查制度非常严格,建

设资金来源于政府财政、住宅基金和入住人保证金和租金。公共租赁住房的赁期一般为5—50 年,租赁期满后卖给租住者。国民租赁房是目前韩国公共租赁住房的主要类型,面向前一年收入不到城市居民家庭月平均收入50%—70% 的无房者,而且求租对象是住房认购储蓄户,公共租赁住房的租赁期为30 年。公共保障住房制度在韩国实施以来,不仅极大地保障了韩国居民的住房需求,最大限度地缓解了居民住宅的供求矛盾,而且促使国内房价水平逐步走向平稳,极大地遏制了住宅市场的投机泡沫。

2. 公共保障住房形式多样

( a) 住房租金补贴。

韩国的基本生活保障法规定,当地政府应给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费用标准的家庭一定的住房补贴。

( b) 低息租金贷款。韩国的基本情况是,

在签订租赁合同时住房承租人需向出租者支付押金,相当于住房价格的50%—70%,这部分押金在租赁期结束时返还给承租人。为了稳定房地产市场和减轻低收入承租人的住房负担,自1997 年金融危机之后,韩国国民住宅基金针对低收入承租人推出了两种租房押金贷款: 一是面向城市低收入家庭的押金贷款。持有当地政府开具的证明文件的城市低收入家庭,可以获得年利率仅为3%、贷款额一般不超过1 000 万韩元( 约9 000 美元) 的押金贷款。二是面向无房的低收入劳工的押金贷款。年收入低于 3 000 万韩元的劳工可以获得年利率为7. 7%—9%、相当于租房押金50%的贷款。

( c) 低息购房贷款。韩国政府针对购买小

型住房的低收入无房家庭,给予多方面的低息购房贷款支持。对于年收入低于3 000 万韩元或27 000美元的无房家庭,在购买85 平方米以下的公共租赁房屋或二手住房时,可以申请年利率为7. 75%—9%、总额不超过6 000 万韩元的贷款; 在购买85 平方米以下的新建住房时,可以获得年利率为8. 5%、总额在3 000—5 000 万韩元的住房贷款; 如果购买60 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则可获得年利率为8. 5%、相当于全部房价70%的贷款。( 4) 税收优惠。低收入无房家庭在购买小型住房时还能获得相关的税收优惠,购买低于40 平方米住房的低收入无房家庭,可免缴住房购置税和交易登记税; 购买40—60 平方米住房的低收入无房家

庭,可减半征收住房购置税和交易登记税。此外,低收入家庭如果使用住房储蓄购买住房,还可以减少40% 的住房购置税和交易登记税。

( 1) 管理机构

1. 国土海洋部

国土海洋部主要负责制定、修改住房保障有

关法令; 建立住宅综合计划; 制定国民住宅基金的运行计划; 筹措政府部门资金; 监督国民住宅基金受委托机关等。

2. 国民银行和友利银行

韩国国民银行于1963 年成立,1990 年合并了大东银行和长期信用银行,2001 年合并住宅银行后,成为韩国最大的商业银行。国民银行主要负责经营管理国民住宅基金,为韩国住房保障建设提供金融支持。国民住宅基金主要来源于政府投资、吸收房屋申购储蓄、发行住房抵押支持证券、国民住房债券和住房福利彩票,资金运用主要投向开发商建房贷款和向中低收入群体发放全额房屋租赁资金、个人购房贷款以及改善居住环境等。2008 年韩国政府确定友利银行为国民住宅基金的总管机关,同时确定农协中央会、新韩银行、韩亚银行和企业银行为一般受托机关,国民银行只保留承担现有账户的管理业务。友利银行实行商业性银行业务与政策性银行业务分别核算,政策性银行业务接受国土海洋部的监管。

3. LH 公司( 原大韩住宅公社)

LH 公司成立于1962 年,主要负责承担公营住宅建设,并负责对申请保障性住房的居民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每年约为中低收入者生产并提供 5 万套保障性住房。为了有效管理其开发的住宅,LH 公司专门成立了一家子公司———新住宅公司。新住宅公司的宗旨是,通过有效的设施维护和高质量的管理服务,为住户提供舒适的居住环境。除了总部之外,新住宅公司下设12 个分部和258 个管理处,公司总部制定住宅管理和维护的宏观规划,分部建立具有操作性的住宅管理和维护规划,管理处则具体负责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房屋缺陷控制等工作。( 3) 韩国住房保障制度的特点

1. 政府住房保障责任明确,住房管理体系完善

一方面,韩国政府通过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实施住房建设促进法等政策,着力构建住房

制度框架,合理规划和开发住宅用地,逐步满足韩国全体国民日益增长的住房需求; 另一方面,基于对工业化和城市化快速发展过程中产生低收入居民住房困境的认识,韩国政府将解决低收入居民住房困难问题作为住房保障政策的优先领域,采用公租房提供及多种形式的住房支持政策,为低收入家庭提供住房保障。

2. 低收入家庭界定标准明确,住房保障措施多元化

韩国政府在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问题上,首先明确界定低收入标准或资格条件,在此

基础上,再针对不同类型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采取提供公租房、低价房、低息贷款、税收优惠等多种保障措施,以确保低收入居民家庭能够达到合理居住标准,并逐步拥有自己住房。

3. 加强政策引导,注重小户型住房的供给建设

尽管韩国已经成为发达市场经济国家,但是政府为低收入阶层制定的住房保障标准仍然是

“小户型”住房,其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标准是每户60—80 平方米,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标准则为每户40 平方米。

二、韩囯ABCP 融资方式

(一)房地产项目融资证券化(PFABS,PFABCP)

与韩国房地产开发项目相关的PF(project financing Loan)是1997年金融

危机以后以企业金融变形的形式引进的PF方法之一,类似于一般的担保贷款结构,但有一点不同的是其以贷款机构特定项目中未来发生的收益等现金流作为

偿还资源。但是与韩国房地产开发项目相关的项目融资(PFLoan)不仅以项目的现金流,还以物质上的担保、对债务人的担保或建筑商的连带担保等信用增级

作为前提,与项目融资(PF)有原则上的区别。它随着韩国房地产开发事业的具

体情况而变化,并且得到了快速发展。

与房地产开发项目相关的PFLoan证券化指的是将房地产开发商的贷款债券

进行证券化。在过去施工单位同时也兼任施行的开发方式下,开发项目相关的

贷款是建筑商的企业贷款,然而“97年金融危机以后Developer开发方式成为

主流,作为施工单位的建筑商提供连带担保或债务承担,实现了开发商的PFLoan

融资。随着房地产市场逐步升温,建筑商积极使用此类房地产开发项目相关PFLoan证券化作为新的融资手段,从2005年开始快速增长,证券化形式也摆脱

了以往固定的ABS方式,而转向灵活的ABCP方式。

1.ProjectFinancingABS(AssetBackedSecurities)

ABS项目融资(PFABS)是以开发商开发项目所必要的经营资金及用地购买资金等项目相关的贷款债券(projectFinancingLoan)为基础,SPC发行的资产证券化证券。对于ABS项目融资(PFABS)信用等级的判断依据包括PF相关的资产现金流,建筑商的信用等级以及建筑商对贷款债券的债务承担或连带担保等信用增级。ABS项目融资(PFABS)的发行模式与一般的ABS模式相同,是贷款机构对证券化公司(SPC)转让贷款债券,SPC(特殊目的公司,SpecialPurposeCompany)发行ABS 售给投资者的模式。

从PFABS主要参与机构的业务作用来看,贷款机构为ABS项目融资(PFABS)

中的基础房地产开发项目提供贷款,这些贷款充当着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资金,在ABS过程中,把贷款债券出售给证券化公司,如果能够按时偿还贷款,那么

从此贷款机构在证券化及房地产开发项目中的作用实际上就终断了。证券化公

司(SPC)是为将和房地产开发项目相关的贷款债券等进行证券化而设立的。它以

从贷款机构获得的贷款债券为基础发行ABS,以获取的资金来偿付。业务受托人

担任一般经营业务,主要是起着协调发、行证券化证券的SPC和证券化证券投

资者之间关系的作用,还负责管理证券化资产、证券化证券的提前偿还等证券

化证券相关的业务、余额资金的运用、委托人的支付情况及委托处理业务报告、

清算业务等。

2.ProjectFinancingABCP(AssetBackedCommercialPaper)

资产抵押商业票据(AssetBackedCommercialPaper,以下称ABCP)是ABS和企业票据(CP)的结合形式,是SPC以销售债券、租赁债券、公司债、PF相关贷款债券等资产为担保发行的CP。在韩国,ABS是以证券化资产为基础发行,ABCP是以偿还ABS债券为条件定期发行CP的模式发行。ABCP与ABS在发行模式上差别并不大,而是在证券化证券的种类上存在着差别,即分别是企业票据和债券。从证券化证券的发行等级来看,ABS不仅以AAA级发行,而且还以AAA级以下的等级

发行,但是大部分的ABCP只以A1级发行,在这一点上两者存在着差别。

房地产PF中ABCP的使用是当初以ABS循环(revolving)发行为目的而引进的。当期限相对较长时,ABS发行后再发行短期的ABCP来偿还已发行的ABS,从而可以利用短期利息来融资长期资金。尤其是2006年9月金融监督院对房地产ABS项目融资(PFLoanABS)业务的管制和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升温,房地产PF剧增,依照商法设立证券化公司来促进证券化时,因各种业务便利性,与资产证券化法发行的ABS模式相比,ABCP项目融资(PFAB-CP)发行模式急速增长。

PFABCP发行模式与PFABS的发行模式基本上是一致的,是依据商法的SPC 以开发商贷款的贷款债券为基础资产发行CP的一种模式。PFABS和PFABCP的特征如表1所示。两者最大的区别就在于PFABS是依据资产证券化法设立的SPC 发行,而PFABCP主要是依据商法以公司形式设立的SPC发行。

通常PFABCP以三个月为期限发行,因此和发行期限较长的ABS相比,低利息资金融资是可行的。但是由于存在利息变动风险,而且大部分具有循环

(revolving)发行的结构,因此在循环发行的过程中存在着一定的流动性风险。为了消除ABCP的循环发行风险,金融机构作为流动性供应机构签订ABCP购买契约,并购买循环发行的ABCP中在市场上的剩余量,从而保证循环发行的顺利进行。

韩国证券化市场可以分为注册证券化和非注册证券化。注册证券化是依据资产证券化法(ABS法)及住宅金融公社法(MBS法)发行ABCP、ABS、MBS的,而非注册证券化则是依据商法的SPC(股份公司/有限公司)发行ABCP的。发行ABS/ABCP公司的类型分为依据资产证券化法的证券化专营公司、依据商法的有限公司及股份公司。

(二)韩国资产证券化现状及实际状况分析

1.房地产ABS项目融资(PFABS)发行现状及特征

以2006年为转折点,持续降温的房地产ABS的发行在2009年房地产市场回暖后呈逐渐增长的趋势。而且从2008年下半年开始至今,随着过去大规模采用PFLoan的商业银行和储蓄银行在风险管理措施方面限制PFLoan的实行与循环(revolving),建筑公司的筹资主要集中在证券化证劵市场。受到2008年金融危机余波和建筑公司结构重组(busi-nessrestructuring)的影响,经历了2008年下半年最低迷局面的PFABS市场,伴随着经济的复苏的,呈现出快速增长的趋势。

2009年房地产PFABS的发行规模达到韩币12.3兆元(177次),比2008年韩币9兆元(126次)增加了35.7%(次数增加了40.5%)。由于大多数建筑公司进行结构重组,截至2009年第1季度,对房地产PF部门信用风险的担忧达到了最高点,房地产PFABS的发行急速减少。但是从第2季度开始,以A级建筑公司为主,进行了重新发行,在短期内恢复到了以往的发行规模。仅2009年下半年,发行额达到韩币8.3兆元(111次),创造了半年发行额的最高纪录,只用了1年的时间完全摆脱了低迷的局面.

2006年PFABS发行达到了最高峰,在整个ABS市场上,PFABS所占的比重增长到46.8%(次数占66.9%)。但是,随着后来房地产PFABS发行减少,其所占的比重也大幅减少。2006年9月,自从“ABS相关业务模范标准实务协议会”上修订了规定后,只有当确保土地所有权等开发项目达到一定程度时才能发行房地产PFABS,并且在未满足房地产PFABS发行标准或需要短期性筹资时,可以发行房地产PFABCP。因此,房地产PFABS的发行相对减少。尽管2009年房地产

PFABS发行大幅增长,在整个ABS市场上,PFABS所占的比重比2008年减少,这也就表明2009年房地产PFABS市场的发展对整个ABS市场并没有产生太大的影响。

以上对房地产PFABS按证券化证劵类别和证券化公司形式进行仔细分析的结果清楚地表明了证券化证劵类别和证券化公司形式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与只能发行ABCP的商法的证券化公司的特点有关,即证券化公司的形式决定着即将发行的证券化债券到底是证券化债券还是ABCP。在房地产PFABS市场上,ABCP 及商法上证券化公司的交易比重增加的关键性契机是金融监督院的“房地产PFABS发行标准强化措施”。通过表格可以看出,因规定强化,通过证券化专营公司的证券化债券的发行变得日益困难,从2006年下半年开始,通过商法上证券化公司发行的ABCP的比重反而发生了戏剧性的增加。

2.房地产ABCP项目融资(PFABCP)的扩大背景1998年9月资产证券化法制订以后,近十年来,韩国资产证券化业务从数量、质量等方面都有成就,并出现了符合金融环境及市场需要的多种形式并具有目的性的证券化技法。从此按照新融资方式进行的资产证券化案例不断积累,资产证券化技法的持续发展,丰富了市场参与者所需要的金融。尤其对于房地产PFLoan资产证券化来说,包括Conduit方式的ABCPProgram方式得到了普及,根据近期的研究论文和研究报告显示,主要原因是:第一,PFLoan使用资产证券化法的证券化实际利益并不大;第二,由于2006年9月金融监督院修订了ABS相关业务的规范标准,以PFLoan 为基础资产的资产证券化法上的ABS发行受到了一定的限制;

第三,因ABCP可以享受长短期利息差额的利益,发行公司对ABCP的兴趣大增,而且为了对房地产市场景气的变动所带来的风险进行控制,PFLoan证券化证券投资需求转移到短期的,因此在PFLoan证券化中,和期限较长的ABS 模式相比,期限较短的ABCP模式使用得更多。

从ABCPProgram融资方式来看,对证券化基本事项以资产证券化法作为依据,依据商法以股份公司的形式设立SPC。与依据资产证券法的证券化专营公司不同,它避免了每次证券化时设立SPC,而以商法的股份公司的形式设立SPC,并可以发行证券化证券。有价证券发行时没有向金融监督院注册的义务,也没有义务公告或提交项目报告书。由于节省了在金融监督院注册的时间,从而大

大缩短了证券化所需要的时间,而且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适当的时机以私募的

方式发行短期的ABCP,这样更容易吸引投资者,没有发行手续费以及注册登记

费的负担,因此和发行长期的ABS相比,可以大大节约金融费用。

从原债务者或资产持有者(金融机构)的角度分析,其可以获得金融交易的便利性和迅速性、费用节约等一举三得的效果。而且证券化证券(ABCP)是通过金融机构的信用增级,在外部信用评级机构被评为最适合投资等级的最高等级。

仅仅从投资者角度来看存在对基础资产可能发生的信用风险,从发行人角度来看存在对短期证券化(大部分为3个月未满的短期)的流动性风险,但为了预防基本上对证券化证券(ABCP)无法正常进行基础资产的现金流或者ABCP循环发行(每3个月revolving)有困难时的情况,金融机构通过信贷业务(直接供应资金)及ABCP购买契约(流动性提供,该金融机构承担CP)消除风险,所以通过金融机构信用增级的ABCP是本息偿还的安全性评定为A1等级的CP信用等级。

如上所述,证券化证券不仅在证券化业务具备迅速、简单的便利性和效率性、确保ABCP的安全性、同时还具备本息回收的投资者保障机制等条件下发行,而且根据ABCPProgram方式的资产证券化规模迅速得到了扩大。

(三)韩国ABCP方式资产证券化存在的问题

尽管资产证券化促进了金融市场的效率性、资金融资手段的多样化等给交易当事人提供经济上的便利,而且给投资者提供新的投资机会,但是美国次级抵押贷款事件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和韩国房地产市场衰退增大了房地产开发PF相关证券化证券不良的可能性,由此对金融系统崩溃的忧虑和金融公司及投资者发生巨大损失的可能性几率增加,媒体对房地产PFABCPProgram方式的资产证券化提出如下否定的看法。

第一,金融机构设立商法上的证券化公司(SPC),以ABCP方式促进非注册的资产证券化是对资产证券化法和监督规定的一种回避。此时,证券化证券的透明性降低,对投资者的保护不足。证券化的快速扩大会导致供求不平衡和信贷紧缩。

第二,房地产开发项目的PF相关债券作为基础资产发行ABCP时,ABCP一般以3个月为期限发行,因此到期时需要循环发行。房地产市场下跌时,建筑商的资金短缺及现金流不流畅,流动性风险发生的可能性较高,证券化公司拖欠或

违约(default)发生时,最终承担责任的是购买票据契约或提供流动性等附加信用增级的金融机构。

第三,证券化过程中通过购买契约,信贷业务等信用增级提高ABCP的信用度,降低融资利息,但是建设经济遭遇冷潮时,不仅仅ABCP受到影响,就连金融机构也连连受到冲击。商法上的conduit成为监督的死角,其相关的风险也会扩大。

(四)ABCP方式在中国房地产项目融资中的应用启示

目前,中国的资产证券化的发展相比国外来说要缓慢一些,中国的证券市场在很多方面的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但是我们不得不看到中国未来的发展前景,资产证券化在中国拥有很好的发展,尤其是在房地产市场。中国的企业直接融资的比例很低,大部分是依靠银行等间接渠道,如果资产证券化能在中国的房地产业得到很好的应用,那么将会带来非常大的收益。ABCP是以ABS转换发行为目的发行的,相比ABS来说具有期限短的特点,主要用于短期融资,因此也具备灵活性与便利性,同时由于其融资利率比较低,可以为房地产商降低融资成本,可以说ABCP对于中国未来房地产项目融资是一个很好的模式选择。但是同时我们还应该看到ABCP在房地产融资应用过程中需要注意的几点:

第一,就目前的状况来看,中国的ABCP市场发展不是很成熟,2005年首次推出ABCP,最近几年,ABCP市场也在发展,但是结果并不是很尽如人意,这主要受到当前中国现实情况的制约,因此国家应该制定相关的法规,完善证券市场,为ABCP在房地产市场的应用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第二,从ABCP本身来看,它对流动性的要求很高,这就带来了ABCP在应

用过程中的流动性风险问题,一旦房地产商面临流动性紧缺,那么ABCP就会

有风险,这是ABCP本身的特点决定的,因此中国应该加强对房地产商的监管,

保持流动性充足,从而可以使得ABCP的风险降低。

第三,中国应该根据本国的具体情况设计符合本国房地产商融资项目的ABCP,目前世界很多国家都在使用ABCP,但是都是根据本国的具体情况设计的,比如期限可以有一定的灵活性,因此中国在实行房地产项目融资的证券化过程

中应该借鉴别国经验,推出具有中国特色的PFABCP。

三、韩国的不动产税

韩国不动产税制体系包含11个税种,从发挥调节作用阶段来看可将其划分为三类:不动产取得环节的税种包括取得税、注册税、印花税、地方教育税和农渔特别税;不动产保有环节的税种包括财产税、城市计划谁、共同设施税和综合房地产税;不动产转让环节的税种包括转让所得税、居民税。其中租赁环节对取得税、注册税、综合房地产税与转让所得税都做了特别的规定。此外,韩国还有较为规范的不动产税基评估体系。

(一)不动产取得环节的税种

取得税,即不动产财产权或财产价值发生转移或价值变动时对其转移或变动事实进行课税的流通税。通过购买或继承方式取得不动产的人为取得税的纳税人;土地和建筑物是取得税的课税对象;取得当时的价额为取得税的课税标准;取得对象价款或年付金额的2%为取得税的“标准税率”,各地方自治团体可依据条例在标准税率50%的范围内进行加减调整,对于政策目的的6%和10%的“重课税率”则不得进行加减调整。

注册税,即以二次形成后续行为的登记、注册行为作为对象的“价值流通税”。注册税的纳税人是在公簿上登记注册财产权及其他权利的取得、转移、变更或消灭相关事项之时接受其登记或注册者;注册对象是登记注册;在房产登记时,注册税分为以金额作为课税标准按照定率税课征的部分和以登记注册行为本身作为课税标准并按定额税课征的部分;税率根据不同课税对象有所不同(见表1)。

印花税,是一种附加税,属于以二次形成的后续行为作为对象的“价值流通税”。印花税的纳税人为创建、转移、变更财产所有权而订立相应文书的单位和个人;课税对象为关于房地产的所有权的转移的合同书以及证券、存款等各种权

利证书;税率因记载金额大小采取累进税率(见表2)。

地方教育税,是一种附加税。财产税的纳税义务人负有缴纳地方教育税的义务;在地方教育税的课税标准和税率当中,附加语注册税与财产税上的税率为注册税额的20%和财产税的20%。地方自治团体在地方教育投资财源周转必要之时,可以根据该地方自治团体条例的规定在标准税率的50%范围之内对地方教育税税率予以加减调整。

农渔村特别税,是一种附加税。纳税义务人是得到所得税、法人税等减免者

我国住房保障制度的研究综述

REFORMATION &STRATEGY 2010.5 2010年第5期改革与战略 NO.5,2010 第26卷(总第201期) REFORMATION &STRATEGY (Cumulatively,NO.201) 自从1994年的《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第一次以政策文件形式明确住房保障体系建设要求,开住房保障之先河以来,这二十多年的时间我国的住房保障从无到有,从有到逐渐完善的过程,莫不凝聚了各界人士的积极引进和探索。本文作者阅读了大量相关文献,将近年来我国学术界对住房保障的研究进行归纳,以清晰的思路总结阐述对我国住房保障制度的 见解。一、现状方面的研究 首先,针对地方区域进行研究。多采用年鉴数据或者网络收集数据来说明,实证方面的研究较少,学位论文文献较多。文志鸿(2004)结合株洲市的经济发展状况、财政支付能力、居民住房状况及居民收入水平等情况,阐述了 保障原则、保障对象、保障目标。黄英锋、吕德宏(2009)以陕西省宝鸡市经济适用房发展为例,分析宝鸡市经济适用房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从经济学和管理学等角度进行深层次原因分析,提出土地供应、住宅产业化建设、加强和完善政策体系建设等解决对策。蒋慧(2006)利用住房保障的倒U 型曲线和三阶段发展模型,分析了北京市目前所处的模型发展中的位置,确定北京市目前所处的经济发展阶段,建立垂直层次的动态保障体系。张佩、郭彬奇、胡长明(2009)将西安市的住房保障现状与天津、成都的进行比较研究。其次,针对保障对象进行研究。魏珊、滕晓浩(2006)研究了低收入者的住房保障现状和原因。其它还有一些文献研究了特殊群体,如农民工、大学生、老年人等的住房保障情况,但很少。 二、问题方面的研究剖析 (一)保障范围难以确定,保障层次之间的衔接不好,“夹心层”问题大量存在 从购买对象看,一个家庭的收入难以精确计算,目前所能计算的是面上的工资,而工资以外的其他收入则是隐性的。同时人们的收入是动态的,单位开出的收入证明可信度差,一些不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家庭占用了保障住房。冯科(2006)提出政府要甄别经济适用房购买人的经济状况和身份很难,个人的经济收入目前仍然属于个人隐私,并且消耗了太多政府的资源。将公积金中心变成住宅信贷银行的机构创新,陈立军(2006)提出划分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线标准的一个计算公式: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线(年家庭收入标准)=(最低收入家庭的月生 我国住房保障制度的研究综述 丁燕1,张协奎2 (1.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商学院,广西桂林 541004;2.广西大学商学院,广西南宁 530004) [摘要]文章为总结我国住房保障方面的研究动态,通过文献研究法,对具有代表性的文献进行评述。在此基础上对住房保障的四个大方面进行有见解地归纳总结,使研究动态思路清晰,供后续研究和建设参考。 [关键字]我国;住房保障制度;文献综述[中图分类号]F293.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736X(2010)05-0176-03 Overview of the Researches on Housing Security System of China Ding Yan 1,Zhang Xiekui 2 (1.College of Business,Guilin University of Electronic Technology,Guilin,Guangxi 541004; 2.College of Business,Guangxi University,Nanning,Guangxi 530004) Abstract:This paper sums up the researches on housing security in China,by using reference research method,it reviews the typical references.Based on these,this paper sums up housing security system from four aspects in a creative way,makes the research dynamic situation clearer and supplies for reference on research and building. Key words:China;housing security system;research overview [基金项目]2008年广西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项目编号:2008105951201M444)。 [作者简介]丁燕(1981-),女,湖北黄冈人,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项目管理、物流工程;张协奎(1963-),男,湖南桃江人,广西大学副校长,管理学博士,建筑经济管理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城市经济与管理、房地产经济与管理、建筑经济管理、国土资源管理。 176

中国与美国社会福利制度

中国社会福利制度简介 普遍福利的崇高目标 “普遍福利”是一个“大福利”概念,它是面向所有社会成员的多方面福利需求的,其中包括:就业保障、生活保障、安全保障、养老福利、健康福利、教育福利、住房福利等。我们现在熟悉的是“小福利”,即特殊群体享有的福利:老年人福利、儿童福利、残疾人福利、妇女福利、贫困救助、优抚安置等。 老年社会福利 在城镇,我国养老保险主要覆盖城镇全民所有制单位以及一部分集体单位,覆盖面正在积极扩大。在农村,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在一些经济条件较好的农村地区建立了养老保险制度,它采用自愿参加的原则,缴费可多可少,采取个人账户基金累积制度,养老保险缴费由有关部门管理和运营,受保人达到规定年龄后就可以按照其缴费的年数和数额领取养老金等。传统的家庭养老与家庭福利: 家庭养老,是指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来完成的一种养老方式。在一般情况下,这种养老的费用与大部分服务都由其家庭成员了提供,它是我国传统的养老形式。 儿童社会福利 (一)儿童与儿童社会福利 1、儿童的界定——我国法律将儿童期规定为0~14周岁。 2、儿童社会福利的含义 ※我国是从狭义的角度来定义儿童社会福利的。具体来说,儿童社会福利是指由社会福利机构向特殊儿童群体——孤儿与弃婴提供的一种福利服务。 ※在我国,儿童社会福利的享受对象主要是处于不幸境地的儿童,这类儿童包括残疾儿童、孤儿、弃婴和流浪儿童等。 ※儿童社会福利的功能主要倾向于救助、矫治、扶助等恢复性功能。 残疾人社会福利 残疾人生活收入性福利 1.供养与救济 国家和社会对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抚养人、无生活来源的“三无”残疾人进行供养、救济。2.伤残抚恤 伤残抚恤是国家队现役军人因战、因公负伤致残,根据其丧失劳动能力及影响生活能力的程度,以现金津贴形式给予的抚慰保障。国家队革命残疾军人实行终身抚恤。 3.残疾人劳动就业 残疾人就业的方式 (1)集中安置(2)分散安置(3)自谋职业 社会福利事业 1.社会福利企业: 靠社会力量,得以迅速发展,它在解决残疾人就业,改善残疾人生活,提高残疾人社会地位、促进社会安定团结、为国家创造财富。 2.公办社会福利机构 绝大多数孤残儿童或流落社会或由家庭抚养。公办社会福利机构是社会福利发展的终极目标,在国家财力不足的情况下,国家担保发展社区服务,填补社会福利机构之不足。因此,要发展社会福利机构最根本的是增强国力,这是一个长期任务。 3.社会福利有奖募捐:

中国的社会福利制度

浅析我国社会福利制度未来发展 专业:09 社会工作班级:(2)班学号:1311209047 姓名:陈开富文章摘要 人民网北京9月26日电9月24日至25日,由中国社会保障30人论坛和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办的“国家社会福利制度发展战略”首次研讨会在全国人大会议中心隆重举行。 此次会议的召开是对我国过去发展社会福利的一种肯定和认可,也为继续、加强社会福利在中国的发展确立了方向、指明了道路。在这样的一个背景下,本篇论文简略的概述了社会福利在传统中国以及现代的发展,并从过去和现在发现一些社会福利发展的弊端、不足之处,同时找出相对应解决措施。从社会福利的前世今生分析,更好、更全面的为社会福利制度在中国未来的发展出谋划策。 关键词:社会福利中国社会福利制度传统福利现状分析未来发展 正文 一、社会福利 社会福利,英文写作“Social Welfare”,是国家或社会为其成员提供某些物质或服务,以期提高他们的物质、文化生活,保证其生活质量的代名词。其目标是“抵消市场出于种种原因给那些难以满足基本需要的人所造成的负面影响。是一种处理人们在一生中遇到的如生病、残疾、失业以及年老等危机的方法。 国际上,社会福利的体系分成两大部分; 1、社会保障体系(社会安全体系),它包括 a:社会救助体系 b:社会保险体系 2、其他的社会福利体系; a:公共福利(国家提供给公民的福利如教育、医疗、健康、文化娱乐的设施和服务)b:地方公共福利和社区服务(公益性和便民性) c;职业福利(劳动安全及保证劳动力的持续使用)

d:公司的集体福利(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忠诚度) e: 国际社会的捐助(教育、医疗、环保、救灾等) 在中国,与国际化社会福利制度相比,中国的社会福利覆盖面有限,社会福利制度尚不成熟。 研究中国这样一个转型过程中国家的福利问题是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的,它可以从一个缩微的角度来看待世界福利社会的发展和变更,对于一国制定和改善的福利制度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二、中国社会福利发展进程的分析: 第一阶段为计划经济时期,从1956年到1978年。这一阶段我们建立起的是低水平的全民福利制度。 第二阶段为包产到户与生产扶贫时期,从1978年到1992年。在农村,由于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行,人民公社制度被废除,原有公社体制中包含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也被废除了;公积金、公益金也逐步减少;五保户费用的承担变得日益困难;合作医疗制度日益荒废;农村公共养老制度基本回归到家庭赡养为主的历史传统。在城市,效率主导型的国企改革砸烂了工人的铁饭碗,城市就业制度逐步放开,无保险体系的农民工制度开始兴起。 第三阶段为全面进入市场经济时期,从1992年到2001年。市场经济全面推开后,我们国家的各个领域都以市场为导向来开展改革。但当时所有救济制度的试验都由地方承担费用,覆盖人口相当少。 第四阶段为普及城乡最低保障时期,从2001年到2008年。从2001年9月开始的全面普及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大行动,要求社会救济要变阳光雨露型为社会责任型,全面普及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第五阶段为普惠型教育福利和医疗卫生制度建设时期,从2008年至今。这一阶段,义务教育开始免费,大学教育开始增加对贫困生的资助。同时也完善了医疗、劳动者权益、农村养老保险和最低保障等方面。 社会福利的发展在传统中国经历从不完善到相对完善的一个过程,但与此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中国的社会福利制度还没完整,还未成型:社会保障制度覆盖面有限、各项制度安排的融资机制远未合理定型。 三、中国社会福利现状的分析: 一般而言,不同的社会福利发展模式是在一定的经济社会发展阶段上的产物。在中国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与和谐社会建设提上重要日程的背景下,中国社会福利发展的经济社会条件

朝鲜的免费医疗制度

朝鲜的免费医疗制度 解放前朝鲜几乎没有象样的治疗设施和医疗器械,广大劳动人民有病无钱求医。朝鲜北部仅有9家由日本总督府办的医院,床位450张,包括私人医院在内,医生总数不过几百人,床位几千张。朝鲜劳动党和政府重视卫生事业的发展。朝鲜发展社会主义医疗保健事业突出一点,是实行全民免费医疗制度。1946年12月19日,颁布了《国家社会保险法令》,决定从1947年1月27日起,对工人、机关工作人员及其家庭实行免费医疗制度。依据全面的免费医疗制度,工人、农民、士兵、劳动知识分子等所有公民都享有免费医疗的权利,凡到国家预防、医疗机关就诊的患者,其诊疗费、医疗费、住宿费、伙食费、疗养所需的来往旅费等,全部由国家或合作社负担。由于实行免费医疗制度,每人每年平均可以从国家得到相当于劳动者两个月工资的福利。朝鲜医疗保健事业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朝鲜全国普遍建立了卫生防疫体系。从中央到道、市、郡都设有专门从事卫生防疫工作的卫生防疫所和卫生指导委员会;在里、邑、洞、工人区和大工厂企业均设有卫生检查委员会;在中小工厂企业设有卫生指导员;在居民班则设有卫生班长。在市(区),郡人民医院和农村里人民医院还实行医生分区负责制,每个医生必须具体了解和掌握自己负责地区的每个人的健康情况,及时采取必要的预防或治疗措施;经常深入居民,普及卫生知识,积极帮助和改善劳动条件和生活环境,使他们生活得更加文明。为了进一步发展人民保健事业,提高医疗水平,改善医疗服务工作,朝鲜在发展现代医学的同时,还发展传统的东医学,广泛采用民间疗法和多种东医治疗技术,新建了许多临床研究所,东医学研究所,医科大学及医院。在有矿泉或温泉的地方,修建了疗养所。同时还建设了医疗器具厂,加强了制药工业。由于采取了上述措施,朝鲜现已实现了农村诊疗所医院化。全国医务人员已达25万以上。1986年,每1万人拥有病床135.9张,医生27名。每年都有许多职工带薪免费到各地疗养所和休养所休息,农民也享受免费休养。由于贯彻了上述措施,威胁人的生命的霍乱、伤寒、日本脑炎、血吸虫病、麻疹等传染病已绝迹。人的平均寿命由解放前的38岁延至现在的74.3岁(男70.9岁,女77.3岁),人口死亡率比解放前降低3/4。 实施免费医疗制。朝鲜根据抗日武装斗争时期在游击根据地实行免费医疗制的经验,光复不久,从1947年起就对工人、职员及家属实施了免费医疗制度。此后,在朝鲜战争时期,为了进一步实施普遍的免费医疗制积极开展了准备工作,如为保护人民的生命,增进人民健康,国家拨出大笔资金,修复和新建医院和诊疗所,修复和充实医疗器械和医药品生产基地,培养医务工作者,等等,在此基础上,1952年11月13日,战争正激烈进行的时候,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内阁发布了《关于实施免费医疗制》的第203号决定,第二年起在朝鲜北半部全境实施了国家出资的普遍的免费医疗制。免费医疗制的实施,安定了战时的人民生活,保证有力地组织动员他们投入争取战争胜利的斗争。战后又对私人开业的医生实行了社会主义改造,确立了社会主义的国家医疗服务体制,从1969年起全面实施了普遍的免费医疗。从这时候起,朝鲜劳动者和儿童的健康得到更可靠的保护和增进。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社会主义宪法和人民保健法切实保障朝鲜公民享有免费医疗的权利。城市、农村、鱼村和偏僻山区等凡有劳动者居住的地方,都设备齐全的医疗单位和医务工作者;国家实施医生分区负责制,由他们认真地照顾劳动者的身体健康。所有劳动者随时受到预防治疗,诊断,用药,住院,疗养,助产,镶牙,使用矫正器和住院膳食等一切费用都由国家负担,甚至去疗养所的往返旅费也是国家支付。

发达国家的住房保障制度

目录 美国 (1) 赴美考察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建设报告 (1) 瑞典 (5) 住房宽敞贷款帮忙:瑞典人居住现状一瞥 (5) 加拿大 (6) 日本 (8) 法国 (8) 英国 (9) 美国 赴美考察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建设报告 2002年9月12日-27日,由中国合作住宅促进会组团,赴美国考察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建设。中国合作住宅促进会副秘书长曹彬为团长,天津财经学院、北京城建住宅合作社、昆明合作建房经营管理处、西安市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邢台市桥西区住宅合作社、黑龙江省职工住房合作社、武汉市武东住宅合作社等单位的代表一行9人。 考察期间,以座谈会、实地参观、入户访问等形式进行,不仅对中低收入者住房问题有所了解,而且还了解了一些相关问题,下面分五个问题予以报告。 一、美国解决低收入者住房的举措 在美国,70%左右的住房为私有。虽然其经济发达,但两极分化是比较突出的,很多穷人没有栖身之地,露宿街头者随处可见。然而,这并不表明美国政府不重视解决低收入者的居住问题。公正地说,美国政府一直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解决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主要办法有四种,即:公共房屋、津贴房屋、租金津贴和廉价公屋。 公共房屋,是政府房屋署拨款建设的,由房屋署派职员管理。这种房屋主要用于出租,其租金标准根据家庭收入而定,一般为家庭收入的三分之一。 津贴房屋,指政府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由私人不牟利机构具体实施并管理的房屋,主要出租给62岁以上,且每年退休金不超过一家一口20850元;一家二口23850元;一家三口26800元的老年人家庭,各州、县、市根据当地情况,每年调整限制数字。 租金津贴,是针对低收入者承租私人房屋而言,政府鼓励私人将符合出租标准的房屋出租给低收入者。当低收入者承租后,低收入者将自己收入的三分之一付给房主,其余由政府代付。这样,不仅解决了低收入居民的住房,而且不损害房东的利益。例如,一间供出租的房屋,月租金为900元,房客月收入2100元,其中的三分之一是700元,那么,房客就付700元的房租,房屋署代付200元房租,房东总收入不变。

我国保障性住房制度及实践的研究

我国保障性住房制度及实践的研究 摘要 伴随着住房制度货币化改革,我国政府为了解决中低收入阶层住房困难问题,从我国现有实际出发,参考发达国家住房保障政策的基础上,推出了一系列保障性住房政策,包括实行经济适用房政策、廉租房政策和房租补贴制度。住房保障性制度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中低收入阶层的住房困难问题。但是不可否认的是:这三项住房保障措施在实施过程中均出现了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使得现有住房保障制度的实施效果很不明显,难以令人满意。这要求我们对现行住房保障制度进行全方位的思考,根据我国社会经济和住房发展的实际情况,构建一个更为科学、合理、高效、公平的住房保障制度,以更好地解决广大中低收入居民的住房问题,促进和谐社会的建立。目前,城镇居民的住房保障问题引起了我国政府和学术界的广泛重视,但研究多集中在如何对现有住房保障制度进行改革方面,对我国住房保障制度进行深入系统研究,探索全新住房保障模式的成果很少。 本论文运用理论分析和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我国住房保障制度的建立进行了系统性的研究。本论文主要的研究目的,就是通过研究国内外住房保障理论最新研究成果,对不同住房保障方式进行经济效应比较分析,参考发达国家和地区在住房保障政策方面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国住房保障制度的实际,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住房保障制度,最大限度地解决我国住房难的问题。 关键词 保障性住房社会保障住房保障性制度 Our Affordable Housing System And Practice Research

ABSTRACT With housing system currency reform, the Chinese government in order to solve the problems in the housing difficulties of low-income people, from our existing reality, the developed countries for reference on the basis of housing security policy, introduced a series of affordable housing policy, including execute economy applicable room policy, low-cost policy and system of housing accumulation fund. Implementation of the system of affordable housing in a certain extent, resolve the housing difficulties of low-income groups. However, it is undeniable that the three housing safeguard measures in the process of implementing all appeared of this or that kind of problem, make the existing housing safeguard system implementation effect is not obvious, not acceptable. This requires us to the current housing safeguard system for all-round thinking, according to China's social economy and housing development reality, to construct a more scientific, reasonable and efficient, fair housing safeguard system, to better solve the housing problem in the low-income residents, and promote the establishment of a harmonious society. At present, urban housing security problems aroused the Chinese government and academia, but the extensive attention on how to study for existing housing system reform of the housing system, further system of exploring new housing safeguard model results rarely. This paper use normative analysis and empirical analysis of the method of combining the establishment of China's housing guarantee system on the systemic research. This thesis mainly research purposes, is through the study of domestic and foreign housing safeguard theory latest research results of different housing safeguard way economic effect comparison analysis, from the developed countries and regions in housing policy in China, combining the successful experience of the actual housing system, constructing suitable for China's national conditions of housing safeguard system, utmost ground solve our housing difficult question. Key words

韩国思想政治教育

韩国作为东方文化圈中的一员,自古以来就深受华夏文明的影响,非常重视伦理道德教育,近代以来,特别是二战后,韩国随形势的变化,不断加强民族意识和爱国思想教育,广泛吸收各种外来积极因素,并使之和韩国国情结合,形成特有的国民伦理教育体系。 一、外来因素的影响及韩国的应对 韩国的思想政治教育,自古以来十分重视外来因素的作用。古代的外来因素主要是中国的传统文化,韩国广泛吸收,为其所用,处理的恰到好处。在古代,韩国广泛学习中国古代文化,并结合韩国的国情,形成了现在韩国思想政治教育的基础。而到了近现代,外来因素呈现出复杂性,既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包括日本的殖民统治,美苏争霸、冷战格局、全球化等。它们深刻影响了韩国的思想政治教育。 近代,韩国深受日本的入侵。20世纪40年代后半期,韩国思想政治教育的重点就是反日教育。主张把“弘益人间”作为教育理念。通过“公民课”的开设,韩国进行了反日教育,树立起民族独立精神和民主主义思想,批判了日本殖民主义的“民族抹杀”政策,增强了民族自豪感。因此,这一时期,韩国近代教育以反对日本殖民统治为主线,这其中体现了儒学精神中的爱国主义、忠孝节义、民族事大的历史传统。韩国把这种不利因素转化为提升民族凝聚力的重要方面,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为了培养出21世纪全球化、信息化时代自律的、富于创造性的韩国人,韩国进行了7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最后确定的基础教育课程的要求是:以教育课程为中心,以教育需求者(学生)为中心的教育体制。这种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强调“创造力”和“为集体作贡献”互为表里,是一种很好的素质教育。 二、以履行家庭礼仪为重点,将礼仪教育寓于学校的一切教育活动中,培养学生的礼仪习惯。 家庭是一个人接受礼仪教育最早的地方,为此,家庭礼仪中的“孝道、和谐、为他人着想”就成为韩国家庭道德教育的承点。在韩国,如果一个人不尽孝就无法在社会上立足。一家人如果传出去任何对长辈不敬的言语,这一家人就会受到强烈的舆论谴责。因此韩国的孩子从小就被培养在家庭中相互友爱、相互尊敬的习惯。及至进入学校,幼儿园里专门开设礼仪室,幼儿跟随教师学习茶道等传统礼仪,习得待人接物的基本礼仪。在小学和中学阶段,重视青少年的“养成教育”,强调“坐而言不如起而行”,通过设置“道德教室”、礼节室,模拟生活场景,进行礼仪、礼节演示教育,对学生进行行为规范的训练,以此来培养学生的礼仪习惯。 正是运用思想政治教育知行统一,以知导行的基本理论,通过一系列教育教学实践活动,使得韩国人具有了儒雅的风度和谦谦君子的气质,同时也正是因为传统道德教育在韩国人身上的奠基作用,使得韩国能在西方文明的冲击下,依然保持自己的民族特色,在经济飞速发展的同时,能够避免市场经济发展中的各种不利因素,实现经济和社会的和谐发展。 三、遵循教育规律,充分利用各种教育资源,保证教育工作的实效性 韩国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根源于韩国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在教育目标上的明确性、教育内容上的渐进性、教育方法上的具体性、教学环境间的相互渗透性和各种教育资源的有机整合性。 韩国思想政治课在目标确定上,根据学生的身心特点,在学生的不同发展阶段上,有所侧重。如在小学阶段以培养学生的良好道德习惯为主;中学阶段,以内化道德规范,培养学生正确的观念为主;大学阶段则以重视发展学生的道德判断能力,形成道德自律能力为主。 在内容上,讲究渐进性,如小学、初中都没有《道德课》,内容虽都为个人生活、家庭邻里和学校生活、国民生活、民族生活,但各部分的内容在不同的年级,其具体表现却不同:如三年级的个人生活内容是:清洁、卫生和整齐;尽到自己的责任;保存物品。六年级的则是要勤奋和竭尽全力;尊重生命。同样是个人生活,三年级的内容更贴近孩子具体的现实的生活,同时显得较为简单且便于完成;六年级的内容就有意识地将学生的个人生活与个人修养结合起来,培养学生的责任意识和生命意识。 在教育方法上,在进行必要的理论灌输后,强调道德实践和道德活动的展开,注意培养学生的道德情感和道德习惯。学校把灌输爱国主义与带领学生参观社会发展成就展相结合,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上开展的“睦邻周”、“礼貌周”等特别周活动,强化学生与人为善、互助友爱、讲礼貌等良好的品德。将课堂活动、学校活动和社会活动相结合,以此来使学生习得的抽象道德教条,内化为个人内心感悟,并外化为具体的道德行为。 在教育资源和教育环境的开发利用上,尤其重视家庭、学校、社会三大教育资源的整合,重视环境育人。《韩国青少年宪章》中明确规定了家庭、学校、社会的教育任务,并采取切实、具体的方法贯彻执行。如学校成立家长联谊会,使学校德育与家庭建立密切联系,充分发挥家庭作为社会细胞的教育作用;建立广泛的社会教育网、监督站,创立融学校和社会机构一体的互助合作、共同活动的文明社区等。 综上所述,我们不难发现,韩国在各个历史阶段,都十分重视外来因素对本国思想政治教育的影响,并学习利用其中的有利因素,形成独具韩国特色的思想政治教育模式,以抵制不良外来因素的影响。对于我们的思想政治教育而言,它给我们带来很好的模式,值得我们借鉴。 (一)重视有利的外来因素与本国国情的结合

韩国社会保障制度

韩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模式 高琦200912040401 韩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具有普遍性和全民性,其项目基本涉及每一个人的生老病死、教育等各个方面,切实保障了劳动者及其亲属的社会生活,极大地改善和提高了人们的生活水平,发挥了社会保障制度的“安全网”与“稳定器”的作用。 韩国社会福利制度普遍性的形成有一个过程,其形成以1999年8月12日国会最终通过《国民基础生活保障法》为标志。20世纪50年代以前的韩国,经济发展落后,社会秩序混乱,社会保障几乎无从谈起。60年代初,韩国政府把发展经济和建设福利国家定为目标,提出保证国民的生存权和福利国家的义务,并制定了十几个有关社会保障制度的法律。到2000年,四大社会保险均实现了覆盖全体国民或全体劳动者。 与世界上许多国家相比,从社会支出比重和变动规模上讲,韩国以最小的社会支出费用获得了最大的社会福利效果。取代对人力资源的投资以家庭等社会非公共部门承担的方式,使一切可利用资源都用来进行社会物质基础的扩大再生产,这是韩国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战略。也就是说,韩国通过国家经济增长的波及效应来增加社会福利。 在西方社会,传统福利模式的基本思路是提供一种防范天灾人祸的安全网,是对福利接受者的事后补偿,其重点也不是帮助援助对象发挥潜能并借此赢得自立。在这种福利取向之下,社会福利和经济发展完全是两回事。其开支是一种消费,是收入总额的减少,不能带来直接的新产出,并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收入的制约。传统社会福利模式对可供支配收入的消费性依赖,成为西方福利国家备受新右派诟病的根源。 而韩国社会福利制度强调社会福利开支的生产主义或投资取向,1994年著名福利社会学家霍利廷(Ian Holliday)将这种模式的特征概括为:(1)政府视社会保障项目为经济、政治和社会发展整体工程的一部分,并倾向于使社会政策从属于经济政策;(2)国家把注意力放在强化经济基础设施和提高人力资源的教育和健康的需要上,而把社会福利事务看做是市民社会的事务;(3)国家倡导工作福利和人际互助而不是把社会公正与福利权利理念作为其福利意识形态的核心理念;(4)福利需求群体的公共需求程度较低,社会福利支出和税费在GDP 中所占比重很小;(5)国家在社会福利的提供上主要是规制的制定者,而不是福利的供给者。正是由于韩国社会福利制度兼具“效率性”与“普遍性”两个特点,所以根据国内外权威学者达成的共识,韩国社会福利模式可以称为“发展优先—普遍主义”的福利体制。 韩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内容: 1、社会保险。韩国的社会保障以社会保险为主,其社会保险的种类主要有:年金保险、医疗保险、产业灾害补偿保险以及雇佣保险。年金保险分为四类:第一类是公务员年金,适用于国家公务员、地方公务员以及遗属;第二类是军人年金和军人保险,适用于现役军人和遗属;第三类是私立学校教职员年金,在韩国国立学校的教职员为公务员,因此单独设立私立学校教职员年金;第四类是国民年金,适用于18岁至60岁的一般国民。不同的年金保险,实行不同的缴费政策。医疗保险分为公务员及私立学校教职员医疗保险、单位医疗保险和地区医疗保险三类,地区医疗保险又可分为农村地区和城市地区。产业灾害补偿保险,费用由雇主一方负担,对与业务有关的职业病及因产业灾害而发生的工伤、疾病、残废、

浅析韩国住房制度

浅析韩国住房制度 公司理财11 张家齐 2011312462

国际金融11 张乔 2011312438 目录 一、韩国住房制度变迁 (3) (一) 住房政策演变 (3) (二)住房保障制度 (7) 二、韩囯ABCP 融资方式 (10) (一)房地产项目融资证券化(PFABS,PFABCP) (10) (二)韩国资产证券化现状及实际状况分析 (14) (三)韩国ABCP方式资产证券化存在的问题 (17) (四)ABCP方式在中国房地产项目融资中的应用启示 (18) 三、韩国的不动产税 (19) (一)不动产取得环节的税种 (19) (二)不动产持有环节的税收 (21) (三)不动产转让及租赁环节的税收 (22) (四)不动产税基评估体系 (23)

(五)对我国不动产税制改革的启示 (24) 四、后记 (26) 五、参考文献 (26) 文章摘要:本文从韩国房地产市场住房制度的变迁讲起,分五个阶段介绍了韩国住房制度从起步到最终成熟的过程。此后,文章分住房保障制度,APCP融资方式,房地产不动产税等三方面着重介绍了韩国房地产业住房制度的突出特点,并在每一点后强调了这种制度之于当今中国房地产市场的启示与借鉴意义。 一、韩国住房制度变迁 (一)住房政策演变 韩国的住房政策是从20 世纪60 年代开始实施的。因为20 世纪50 年代的韩国经历了朝鲜战争及其战后持续的国内政治、经济局势的动荡不稳,致使政府无法进行有序的经济开发,更无暇顾及居民的住房问题。 (1)20 世纪60 年代———政策准备期 1961 年朴正熙掌权以后,韩国政府制定了第一个《经济开发 5 年计划》,把促进 住房建设和供应,加大政府对住房市场的参与等内容,纳入该计划之中。1963 年,颁布了第一个关于住房的法律———《公营住宅法》,明确了公房的供应对象,

住房保障制度问题及对策研究论文

住房保障制度问题及对 策研究论文 LG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LGA16H-LGYY-LGUA8Q8-LGA162】

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 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 题目我国住房保障制度问题及对策研究 专业公共事业管理 学习中心苍南学习中心 姓名翁直群学号 指导教师徐镇南 2012 年 11 月 11 日 摘要 住房保障制度在解决我国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问题上见效显着,初步实现了“居者有其屋”的目标。同时,在住房保障制度运行过程中,住房保障制度建设不够完善,政府在管理过程中的职能缺失及退出机制不完善等逐渐凸显出来,这些问题的存在迫切要求我们进一步完善现行的住房保障制度,最终促成公平合理的住房保障制度体系。本文从研究住房保障制度存在的一些问题出发,提出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的法律法,加强管理,确保分配公平公正,建立和完善保障性住房的退出机制等相应的对策,希望通过这些措施让其真正发挥对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作用。 关键词住房保障,对策,廉租房,经济适用房 目录 一、引言 (1) 二、我国住房保障问题产生的原因 (1) 三、我国住房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 (1) (一)住房保障制度建设不够完善 (1) (二)具体实施方面存在的问题 (2) (三)政府在管理过程中的职能缺失 (3) (四)缺乏健全的金融支持体系 (3) (五)退出机制有待完善 (4)

四、对我国住房保障制度的对策 (4) (一)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的法律法规 (4) (二)注重保障性住房选址的合理性 (4) (三)进一步加强和改善住房的宏观调控 (5) (四)完善保障性住房的管理运行机制,加大政策支持,确保分配公平公正 (5) (五)制定和完善中低收入家庭标准体系,了解保障性住房需求 (6) (六)加大政府财政投入,拓宽资金来源 (6) (七)建立和完善保障性住房的退出机制 (6) 五、结语 (7) 六、参考文献 (7) 我国住房保障制度问题及对策研究 一、引言 自古以来,衣食住行被认为是人类的四大基本要求。其中,住房为市民提供了基本的空间屏蔽和居住场所,是公民生存和发展必不可少的基本物质条件。住房问题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基本经济和社会问题,为低收入者提供住房即是住房保障制度的基本内容,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人们对住房的需求也不断增长,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切实解决住房问题,有利于提高住房供给水平,促进国家的可持续发展。 住房保障是一个包含范围很广的概念。广义地说,“宅基地”、“福利分房”都是住房保障制度的一种具体形式。它们是低生产力水平下保障“人人有房住”的制度。依靠市场配置住房资源,并不等于说人人都只能依靠自己的收入买房子住,也不等于说人人都只能靠市场化竞争、自主分散决策来获取住房。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为了保障每个人都有房子住,政府要实施一些特殊的政策措施,帮助单纯依靠市场解决住房有困难的群体。这个政策体系的总称,就叫做住房保障制度。 二、我国住房保障问题产生的原因 我国住房领域出现的系列问题不是孤立和偶然的,其背景和影响因素比较复杂,是在特定发展阶段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一)由于居民消费结构升级、城市化快速推进、婚龄人口大幅增加、部分居民的超前消费观念、居民对房价快递上涨的心理预期等因素的叠加,促使我国城镇居民住房需求集中释放,导致住房领域各种矛盾凸显。 (二)我国住房市场发育时间短、水平低,市场机制和规则尚不健全、不完善,市场的基础设施和制度建设还比较落后。同时,对政府在住房领域职责的认识尚不清晰,也影响了政府住房保障措施的实施。 (三)由于流动性过剩、人民币升值预期、国际投机因素加大等宏观经济乃至全球经济的诸多影响,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国内住房市场的矛盾。

韩国政府绩效评估制度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摘要:韩国的政府绩效评估理念发端于20世纪60年代,到了20世纪90年代逐步制度化。经过10余年的发展与完善,韩国政府绩效评估已经有了比较科学有效的评估体系、评估技术和评估方法。韩国政府绩效评估制度对我国政府绩效评估体系的建立和发展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和启示。 政府绩效评估是当今世界公共管理领域的一个重要的课题。和英、美等西方国家类似,韩国的政府绩效评估作为行政改革的重要内容而付诸实践。在韩国,政府绩效评估的理念发端于20世纪60年代引入政府部门的计划审查制度,但是真正发展并走上制度化则是在20世纪90年代韩国行政体制的过程中。当时行政改革所处的背景是:自1993年开始的民选政府的政治制度和1997年出现的金融危机。前者是其改革的环境依托,直接影响改革的理念、方向、深度和效度;后者是其改革的直接动力。为了成果应对当时国家所面临的多重危机,以及对政府效能的新要求,金大中政府改革的趋向是掌舵型政府、市场导向、顾客中心和成果控制,目标是建立一个廉价、高效、服务的政府。这些目标和趋向至今仍然指导着韩国行政体制的改革和发展。政府绩效评估集中反映了成果控制这一改革趋向,发展至今已经逐渐制度化,有了比较科学有效的评估体系、评估技术和评估方法,对于韩国政府内部管理的革新,业绩导向型和服务型政府的建立都发挥着积极的作用。2000年之后,随着韩国政府绩效评估的多元化发展,财政部门的成果管理制度,责任运营机构制度,以及针对公务员个人工作绩效的职务成果契约制度先后出台并且发挥着各自的作用。政府业务评价制度、成果管理制度、责任运营机关制度和职务成果契约制度这四项制度也构成了韩国政府绩效评估制度的主体。 一、韩国政府业务评价制度 政府业务评价制度是韩国政府绩效评估体系中最为核心的制度,是最早引入且发展最完善的,针对中央和地方政府的一项绩效评估制度。政府业务评价制度的目的是综合评价分析政府业务的推进状况及执行成果,把结果反映于执行过程及今后工作计划的树立。如前所述,政府业务评价制度由1962年引入的审查分析制度发展而来。2001年5月,随着《有关政府业务等评价的基本法》的颁布施行,原先的审查分析制度发展成为了综合管理全体机构的政府业务评价制度。2006年4月,《政府业务评价基本法》的施行把原先依据不同法令进行的片面的或者重复的各种评价制度统合为一体,使之体系化,以期提高政府业务运营的绩效以及责任感。本制度每年由国务调整室政策评价委员会负责实施。例如,在2005年的评价中,总共对43个中央行政机构、16个地方自治团体实施评价,对“国家基础通信网管理评价”等10个项目实施特定项目评价,总共提出93个改善措施事项。 政府业务评价制度的种类及对象主要包括:(1)中央行政机构评价:43个中央行政机构(包括所属机构)把自行选定的业务根据评价基准实施自我评价,政策评价委员会综合评价中央行政机构的业务推进内容及成果,革新管理力量,顾客满足度和政策宣传努力等。(2)地方自治团体评价:16个广域自治团体把自行选定的业务根据评价基准实施自我评价,中央行政机构评价地方自治团体执行的国家所委任的事务、国库补助事业、国家主要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等。(3)特定项目评价:评价国民关心度高或当前国家、社会关注的事项和问题。必要的制度性的改善,有关多个部门事项以及国务总理为统筹管理国家的必要政策。 政府业务评价采用各行政部门自我评价与政策评价委员会的上位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各中央行政机构在每年3月底确立“主要业务施行计划”,经过自我评价委员会的审议向政策评价委员会提出,至4月底确立包括主要政策的自我评价计划,经过自我评价委员会的审议向

社会福利制度对我国未来发展的影响(精)

社会福利制度对我国未来发展的影响 09经济班黄鹤萍 0903005 社会福利保障制度在一个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这一点,早在二战结束后,世界上的各主要发达国家就意识到了。在欧洲,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的思想与实践有着有悠久历史和深厚的社会经济根源。战后,为了实现稳定国内人心和同社会主义国家争夺世界民心的目的,西欧国家比较广泛地实行了“福利国家”政策,它不仅涉及到“从摇篮到坟墓”的各种社会保障,几条街夫人与穷人之间关系的问题,还涉及到调节雇主与雇员之间关系的问题。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必须坚持改善民生和扩大内需内在统一,更加注重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来谋划发展,通过保障和改善民商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增强经济发展拉动力。现阶段我国社会福利政策包括:各种形式的社会保障和社会保险,包括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同时,要加快保护劳动者的各种立法,包括最低工资发、最高工时法以及环境保护法、食品和医疗卫生法等。除此之外,要加快各种福利设施和公共工程的建设,包括住房建设、教育与文化等各种社会服务设施的建设。2009年,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就业、保障性住房等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民生支出安排达7284.63亿元,增长29.4%。在已经下达的4批中央投资中,用于民生工程的投资占比超过50%。 社会福利政策的建立健全对于现阶段我国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人民生活质量改善都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不仅可以扩大消费品的需求,转变以投资和出口为导向的单一经济增长模式;而且可以改善收入差距过大的现状,尤其是为中下层人民提供了基本生活的保障;最根本的是可以减轻社会各阶级和各阶层之间的各种社会矛盾和社会紧张关系,为经济发展创造和确保稳定的社会条件。 扩大消费需求

中国员工福利制度的变迁

中国人身保险从业人员资格考 试2009年考试 EB2 《员工福利计划:政策与外部环境》考试大纲 1.2009年EB2 《员工福利计划:政策与外部环境》科目考试内容以以下考试资料的基本理解重点为主; 2.基本理解重点中,又会着重在: a.员工福利制度与社会经济文化的关系 b.员工福利制度建设所面临的政策与法律环境 c.员工福利计划与企业财务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 3. 本年度的考试大纲比往年新增了1个法规补充资料,并以附件的形式放在全文的末页。请务必进行了解。 附件一:《美国401K计划》第一章员工福利制度与社会经济文化发展 该部分包括员工福利制度与社会发展,员工福利制度与经济发展,员工福利制度与文化发展。其知识点如下: (一)员工福利制度与社会发展 1.社会公平与员工福利 社会公平的定义、员工福利制度对社会公平的促进作用。 2.贫困问题与员工福利 贫困理论、城市贫困的现状和主因、员工福利制度所能起到的缓解社会贫困的作用。 3.人口问题与员工福利老龄化的定义、家庭结构的变化、员工福利制度在家庭结构转变过程中的作用。 4.社会福利危机与员工福利 福利国家的危机、福利国家消减社会福利并突出员工福利

的改革趋向。 5.社会风险与员工福利 新的疾病、经济增长、技术进步所带来的风险、员工福利制度在化解社会风险过程中所能起到的作用。 (二)员工福利制度与经济发展 1.经济增长与员工福利制度 经济增长与经济发展、经济增长经济发展与员工福利制度的关系、员工福利制度的经济效应。 2.劳动力市场与员工福利制 度 劳动力市场与员工福利制度的相互影响。 3.经济体制改革对员工福利制度的影响。 (三)员工福利制度与文化发展 1.员工福利制度与社会文化 2.员工福利制度与企业文化 企业文化的构成、员工福利制度与企业文化的关系。 来自 .... 中国最大的资料库下载 第二章国外员工福利制度的变迁及其经济与政策环境 (一)美国员工福利制度 美国员工福利制度两次变迁的主要影响因素。 (二)日本员工福利制度 日本员工福利制度第一次变迁的主要影响因素和第二次制度变迁的主要内容。 (三)英国员工福利制度 英国员工福利制度第一次变迁的主要影响因素和第二次制度变迁的主要内容。 (四)韩国员工福利制度 韩国员工福利制度变革的主要影响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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