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安全-等级保护2.0的实践思考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 第1部分:安全通用要求-编制说明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 第1部分:安全通用要求 编制说明 1 概述 1.1 任务来源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于2012年成为国家标准,标准号为GB/T 28448-2012,被广泛应用于各个行业的开展等级保护对象安全等级保护的检测评估工作。但是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尤其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和大数据等新技术的发展,该标准在时效性、易用性、可操作性上还需进一步提高,2013年公安部第三研究所联合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和北京神州绿盟科技有限公司向安标委申请对GB/T 28448-2012进行修订。 根据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2013年下达的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国家标准《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修订任务由公安部第三研究所负责主办,项目编号为2013bzxd-WG5-006。 1.2 制定本标准的目的和意义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公通字[2007]43号)明确指出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应当接受公安机关、国家指定的专门部门的安全监督、检查、指导,而且等级测评的技术测评报告是其检查内容之一。这就要求等级测评过程规范、测评结论准确、公正及可重现。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22239-2008)(简称《基本要求》)和《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

(GB/T28448-2012)(简称《测评要求》)等标准对近几年来全国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推动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伴随着IT技术的发展,《基本要求》中的一些内容需要结合我国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特点,结合信息技术发展尤其是信息安全技术发展的特点,比如无线网络的大量使用,数据大集中、云计算等应用方式的普及等,需要针对各等级系统应当对抗的安全威胁和应具有的恢复能力,提出新的各等级的安全保护目标。 作为《基本要求》的姊妹标准,《测评要求》需要同步修订,依据《基本要求》的更新内容对应修订相关的单元测评章节。 此外,《测评要求》还需要吸收近年来的测评实践,更新整体测评方法和测评结论形成方法。 1.3 与其他标准的关系 图1 等级保护标准相互关系 从上图可以看出,在等级保护对象实施安全保护过程中,首先利用《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GB/T 22240-2008)(简称“《定级指南》”)确定等级保护对象的安全保护等级,然后根据《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系列标准选择安全控制措施,随后利用《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实施指南》(简称“《实施指南》”)或其他相关标准确定其特殊安全需求,进行等级保护对象的安全规划和建设工作,此后利用《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过程指南》(GB/T 28449-20XX)(简称“《测评过程指南》”)来规范测评过程和各项活动,利用《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系列标准来判断安全控制措施的有效性。同时,等级保护整个实施过程又是由《实施指南》来指导的。 在等级保护的相关标准中,《测评要求》系列标准是《基本要求》系列标准的姊妹篇,《测评要求》针对《基本要求》中各要求项,提供了具体测评方法、步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地报告材料-中国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网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报告 (起草参考实例) 一、X省邮政金融网中间业务系统描述 (一)该中间业务于*年*月*日由*省邮政局科技立项,省邮政信息技术局自主研发。目前该系统由技术局运行维护部负责运行维护。省邮政局是该信息系统业务的主管部门,省邮政局委托技术局为该信息系统定级的责任单位。 (二)此系统是计算机及其相关的和配套的设备、设施构成的,是按照一定的应用目标和规则对邮储金融中间业务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等处理的人机系统。整个网络分为两部分,(图略),第一部分为省数据中心,第二部分为市局局域网。 在省数据中心的核心设备部署了华为的S**三层交换机,…… 在省数据中心的网络中配置了两台与外部网络互联的边界设备:天融信 NGFW 4**防火墙和Cisco 2**路由器…… 省数据中心网络中剩下的一部分就是与下面各个地市的互联。其中主要设备部署的是……整个省数据中心网络中的所有设备系统都按照统一的设备管理策略,只能现场配置,不可远程拨号登录。 整个信息系统的网络系统边界设备可定为NGFW 4** 与Cisco 2**。Cisco 2** 外联的其它系统都划分为外部网络部分,

而NGFW 4** 以内的部分包括与各地市互联的部分都可归为中心的内部网络,与中间业务系统相关的省数据中心网络边界部分和内部网络部分都是等级保护定级的范围和对象。在此次定级过程中,将各市的网络和数据中心连同省中心统一作为一个定级对象加以考虑,统一进行定级、备案。各市的网络和数据中心还要作为整个系统的分系统分别进行定级、备案。 (三)该信息系统业务主要包含:中国移动代收费、中国联通代收费、代理国债、批量工资代发、批量水电气等费用代扣、代收烟草款等业务,并新增加了代收国税、地税,代办保险等业务。系统针对业务实现的差异分别提供实时联机处理和批量处理两种方式。其中:通过网络与第三方机构的连接,均采用约定好的报文格式进行通讯,业务处理流程实时完成。 业务处理系统以省集中结构模式,负责各类中间业务的业务处理,包括与第三方实时连接、接口协议转换、非实时批量数据的采集、业务处理逻辑的实现、与会计核算系统的连接等。二、X省邮政金融网中间业务系统安全保护等级的确定(一)业务信息安全保护等级的确定 1、业务信息描述 金融网中间业务信息包括:代收费情况信息,缴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的个人(单位)信息,欠费情况,以及代收费的银行、电信、燃气、税务、保险等部门的信息等。属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专有信息。

测评机构评价申报表-中国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网

CSPEC-PGWJ01 信息安全等级测评机构 能力评估申报表 申报单位名称: 申报日期:年月日

填表说明 1.《申报表》必须如实填写,不虚报、错报、漏报。 2.《申报表》须由申报单位盖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名方为有效,授权签名的同时提供授权书。 3.《申报表》个别项目填写时可增加A4纸附页。 4.《申报表》有选择项的,在其前面“□”内打“√”。 5.《申报表》在“□其他”项内打“√”的,应在下划线上有文字说明。 6.《申报表》中的项目,如果申报单位没有内容填写的,应写“无”。 7.部分栏目内容填写说明: 1)“四、单位内部管理情况”的“内部管理制度”中,在内容相同的情况下,申报单位内部管理制度的名称与备选项可以不完全相同。“组织管理情况”是指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建立、落实执行情况。 2)“五、信息安全测评工作开展情况报告”,是指该单位近年来从事信息安全测评工作的实际业绩,需列举已完成的信息安全测评项目的成功范例。 3)“六、信息安全测评能力报告”,是指该单位从事信息系统安全测评所具备的能力情况,包括技术人员的专业知识、实践经验和测试工具的使用能力,信息系统安全测评活动的质量保证能力,还应包括该单位从事信息安

全理论与技术研究、产品开发、标准制定、项目研讨、学术交流及技术培训等活动的情况。

单位声明 本单位申报成为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依据《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及测评人员管理细则》和《信息安全等级测评机构能力规范》的要求,自愿提供申报所需的信息和资料,并保证本《申报表》所填写信息真实、有效,如有不实之处,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及相关的法律责任。 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签名: 申报单位盖章:

如何做网络安全等级保护

一、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是什么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不是新事物, 是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升级版。199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最早明确了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实行安全等级保护, 由公安机关作为主管部门负责监管实施。此后, 公安部同其他相关部门逐步完善了等级保护制度和管理的具体内容, 主导完善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GB-17859-1999)等一系列国家标准。随着社会的发展, 网络的外延不断扩展, 出现了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工业控制系统等形态, 计算机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制度已经不能适应, 因此, 2017年6月1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确认并更新了等级保护制度的内容。并且随着网络安全法的发布,信息安全建设已经逐渐提升到国家安全战略的层面,后期哪个单位未落实等级保护制度,一旦出现问题将会受到主管部门的严厉处罚。 二、哪些单位需要做等级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强调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基础上,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实行重点保护,明确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负有更多的安全保护义务,并配以国家安全审查、重要数据强制本地存储等法律措施,确保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行安全。那么哪些单位需要做等级保护呢? (一)政府机关:各大部委、各省级政府机关、各地市级政府机关、各事业单位等; (二)金融行业:金融监管机构、各大银行、证券、保险公司等; (三)电信行业:各大电信运营商、各省电信公司、各地市电信公司、各类电信服务商等; (四)能源行业:电力公司、石油公司、烟草公司; (五)企业单位:大中型企业、央企、上市公司等; (六)其它有信息系统定级需求的行业与单位。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报告示例(精编文档).doc

【最新整理,下载后即可编辑】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报告 一、XX平台系统描述 (一)2014年8月,XX正式上线,XX隶属于北京XX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是从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活动的金融信息服务企业。主要是通过线上XX平台,将出借人和借款人衔接,为二者提供中介服务进而实现借贷关系。通过提供信息搜集、信息公布、资信评估、信息交互、借贷撮合等服务解决借款人和出借人的投融资难的问题。目前该XX平台系统由公司运维部负责维护。我公司是该平台系统业务的主要负责机构,也是为该信息系统定级的责任单位。 (二)此系统是计算机及其相关的和配套的设备、设施构成的,是按照一定的应用目标和规则对该系统金融业务数据信息进行存储、传输、检索等处理的人机机制。 该系统相关的用户数据中心网络,资金管理等边界部分都是等级保护定级的范围和对象。在此次定级过程中,将该系统的网络设备和数据中心连同业务数据作为一个定级对象加以考虑,统一进行定级、备案。该系统的网络设备和数据中心还要作为整个系统的分系统分别进行定级、备案。 (三)该系统业务主要包含:用户身份安全信息、业务平台数据、购买服务等业务,并新增加了法务审核,风险控制等等业务。系统针对业务实现的差异分别提供实时联机处理和批量处理两种方式。其中:通过网络与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连接,均采用约定好的报文格式进行通讯,业务处理流程实时完成。 业务处理系统以内部财务结算模式,负责各类买入转让还款的业务处理,包括与第三方实时连接、接口协议转换、非实【最新整理,下载后即可编辑】

时批量数据的采集、业务处理逻辑的实现、与会计核算系统的连接等。系统结构拓扑图如下: 二、XX平台系统安全保护等级确定(定级方法参见国家标准《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 (一)业务信息安全保护等级的确定 1、业务信息描述 北京XX科技有限公司是从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活动的金融信息服务企业,XX为旗下借贷平台主要是通过线上平台,将出借人和借款人衔接,为二者提供中介服务实现借贷关系。通过提供信息搜集、信息公布、资信评估、信息交互、借贷撮合等服务,解决借款人和出借人的投融资难的问题。 2、业务信息受到破坏时所侵害客体的确定 该业务信息遭到破坏后,所侵害的客体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侵害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一旦信息系统的业务信息遭到入侵、修改、增加、删除等不明侵害(形式可以包括丢失、破坏、损坏等),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影响和损害,可以表现为:影响正常工作的开展,导致业务能力下降,造成不良影响,引起法律纠纷等。 3、信息受到破坏后对侵害客体的侵害程度(即上述分析的结【最新整理,下载后即可编辑】

《GB∕T 28448-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试卷答案

《GB∕T 28448-2019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 要求》试卷 姓名:分数: 一、填空题(每空3分,共30分) 1.安全测评通用要求中安全物理环境的测评对象是__________和__________。 2.机房__________设在地下室。 3.二级测评通用要求对机房设置防盗报警系统或有专人值守的视频监控系统__________ (有或没有)作要求。 4.三级测评通用要求机房电力供应设置__________电力电缆线路。 5.三级测评通用要求网络设备的业务处理能力满足业务高峰期的要求,可通过查看网络设 备的__________使用率和__________使用率。 6.边界防护中,__________级测评要求内外网的非法互联进行检测和限制。 7.云计算安全测评扩展要求云计算基础设施位于__________。 8.工业控制系统与企业其他系统之间应划分为__________个区域。 二、不定项选择(每题5分,共30分) 1.三级测评通用要求机房出入口应__________。 A.安排专人值守B.放置灭火器

C.安装玻璃门D.配置电子门禁系统 2.三级测评通用要求防雷击除了将各类机柜、设施和设备等通过接地系统安全接地,还要 求设置__________。 A.照明灯具B.过压保护器 C.防雷保安器D.空气清新剂 3.身份鉴别要求采用__________等两种或两种以上的鉴别技术。 A.动态口令B.数字证书 C.生物技术D.设备指纹 4.三级测评通用要求安全计算环境中,访问控制的粒度应达到主体为__________。A.端口级B.用户级 C.进程级D.应用级 5.安全管理中心是《GB∕T 28448-2019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新增加 的内容,三级测评通用要求安全管理中心内容包括__________。 A.系统管理B.审计管理 C.安全管理D.集中管控 6.工业控制系统内使用广域网进行进行控制指令或相关数据交换的应采用加密认证技术 手段实现__________加密传输。 A.身份认证B.访问控制 C.数据D.以上都不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安全通用要求)建设方案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建设方案 (安全通用要求) 北京启明星辰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Beijing Venustech Information Security Technology Co., Ltd. 二零一九年五月

目录 1.项目概述 (4) 1.1.项目概述 (4) 1.2.项目建设背景 (4) 1.2.1.法律依据 (4) 1.2.2.政策依据 (5) 1.3.项目建设目标及内容 (6) 1.3.1.建设目标 (6) 1.3.2.建设内容 (7) 1.4.等级保护对象分析与介绍 (8) 2.方案设计说明 (8) 2.1.设计依据 (8) 2.2.设计原则 (9) 2.2.1.分区分域防护原则 (9) 2.2.2.均衡性保护原则 (9) 2.2.3.技管并重原则 (9) 2.2.4.动态调整原则 (9) 2.2.5.三同步原则 (10) 2.3.设计思路 (10) 2.4.设计框架 (12) 3.安全现状及需求分析 (12) 3.1.安全现状概述 (12) 3.2.安全需求分析 (13) 3.2.1.物理环境安全需求 (13) 3.2.2.通信网络安全需求 (14) 3.2.3.区域边界安全需求 (15) 3.2.4.计算环境安全需求 (17)

3.2.5.安全管理中心安全需求 (18) 3.2.6.安全管理制度需求 (18) 3.2.7.安全管理机构需求 (19) 3.2.8.安全管理人员需求 (19) 3.2.9.安全建设管理需求 (20) 3.2.10.安全运维管理需求 (21) 3.3.合规差距分析 (22) 4.技术体系设计方案 (22) 4.1.技术体系设计目标 (22) 4.2.技术体系设计框架 (23) 4.3.安全技术防护体系设计 (23) 4.3.1.安全计算环境防护设计 (23) 4.3.2.安全区域边界防护设计 (28) 4.3.3.安全通信网络防护设计 (31) 4.3.4.安全管理中心设计 (34) 5.管理体系设计方案 (35) 5.1.管理体系设计目标 (35) 5.2.管理体系设计框架 (35) 5.3.安全管理防护体系设计 (35) 5.3.1.安全管理制度设计 (36) 5.3.2.安全管理机构设计 (36) 5.3.3.安全管理人员设计 (37) 5.3.4.安全建设管理设计 (38) 5.3.5.安全运维管理设计 (39) 6.产品选型与投资概算 (47) 7.部署示意及合规性分析 (48) 7.1.部署示意及描述 (48) 7.2.合规性分析 (48)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第三级基本要求

7第三级基本要求 7.1技术要求 7.1.1物理安全 7.1.1.1物理位置的选择(G3) 本项要求包括: a) 机房和办公场地应选择在具有防震、防风和防雨等能力的建筑内; b) 机房场地应避免设在建筑物的高层或地下室,以及用水设备的下层或隔壁。 7.1.1.2物理访问控制(G3) 本项要求包括: a) 机房出入口应安排专人值守,控制、鉴别和记录进入的人员; b) 需进入机房的来访人员应经过申请和审批流程,并限制和监控其活动范围; c) 应对机房划分区域进行管理,区域和区域之间设置物理隔离装置,在重要区域前设置交付或安装等过渡区域; d) 重要区域应配置电子门禁系统,控制、鉴别和记录进入的人员。 7.1.1.3防盗窃和防破坏(G3) 本项要求包括: a) 应将主要设备放置在机房内; b) 应将设备或主要部件进行固定,并设置明显的不易除去的标记; c) 应将通信线缆铺设在隐蔽处,可铺设在地下或管道中; d) 应对介质分类标识,存储在介质库或档案室中; e) 应利用光、电等技术设置机房防盗报警系统; f) 应对机房设置监控报警系统。 7.1.1.4防雷击(G3) 本项要求包括: a) 机房建筑应设置避雷装置; b) 应设置防雷保安器,防止感应雷; c) 机房应设置交流电源地线。 7.1.1.5防火(G3) 本项要求包括: a) 机房应设置火灾自动消防系统,能够自动检测火情、自动报警,并自动灭火; b) 机房及相关的工作房间和辅助房应采用具有耐火等级的建筑材料; c) 机房应采取区域隔离防火措施,将重要设备与其他设备隔离开。 7.1.1.6防水和防潮(G3) 本项要求包括: a) 水管安装,不得穿过机房屋顶和活动地板下; b) 应采取措施防止雨水通过机房窗户、屋顶和墙壁渗透; c) 应采取措施防止机房内水蒸气结露和地下积水的转移与渗透; d) 应安装对水敏感的检测仪表或元件,对机房进行防水检测和报警。 7.1.1.7防静电(G3) 本项要求包括: a) 主要设备应采用必要的接地防静电措施; b) 机房应采用防静电地板。 7.1.1.8温湿度控制(G3)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20通用要求表格版本.docx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第 1 部分:安全通用要求一、技术要求: 基本要求第一级 物理位置的选择/ a) 机房出入口应安排专人值 物理访问控制守或配置电子门禁系统,控制、 鉴别和记录进入的人员 第二级 a)机房场地应选择在具有防 震、防风和防雨等能力的建筑 内; b)机房场地应避免设在建筑 物的顶层或地下室,否则应加 强防水和防潮措施 a) 第三级 a); b); a)机房出入口应配置电子门禁 系统,控制、鉴别和记录进入 的人员 第四级 a); b); a); b)重要区域应配置第二道电 子门禁系统,控制、鉴别和记 录进入的人员 物理和环境安全 a)应将机房设备或主要部件 进行固定,并设置明显的不易 防盗窃和防破坏除去的标记 a)应将各类机柜、设施和设 备等通过接地系统安全接地 防雷击 a)机房应设置灭火设备 防火 a);a); b)应将通信线缆铺设在隐蔽b); 处,可铺设在地下或管道中。c)应设置机房防盗报警系统 或设置有专人值守的视频监控 系统 a)a); b)应采取措施防止感应雷, 例如设置防雷保安器或过压保 护装置等 a)机房应设置火灾自动消防a); 系统,能够自动检测火情、自b); 动报警,并自动灭火;c)应对机房划分区域进行管 b)机房及相关的工作房间和理,区域和区域之间设置隔离 辅助房应采用具有耐火等级的防火措施。 建筑材料 a); b); c); a); b); a); b); c);

a)应采取措施防止雨水通过a); 机房窗户、屋顶和墙壁渗透b)应采取措施防止机房内水防水和防潮蒸气结露和地下积水的转移与 渗透 a)应安装防静电地板并采用防静电/ 必要的接地防静电措施 a)机房应设置必要的温、湿a)机房应设置温湿度自动调节 温湿度控制度控制设施,使机房温、湿度设施,使机房温湿度的变化在的变化在设备运行所允许的范设备运行所允许的范围之内 围之内 a)应在机房供电线路上配置a); 电力供应稳压器和过电压防护设备b)应提供短期的备用电力供 应,至少满足设备在断电情况 下的正常运行要求 /a)电源线和通信线缆应隔离 电磁防护铺设,避免互相干扰 a)应保证网络设备的业务处a)应保证网络设备的业务处 理能力满足基本业务需要;理能力满足业务高峰期需要; b)应保证接入网络和核心网b)应保证接入网络和核心网 络的带宽满足基本业务需要。络的带宽满足业务高峰期需网络要; 和通网络架构c)应划分不同的网络区域, 信安并按照方便管理和控制的原则 全为各网络区域分配地址; d)应避免将重要网络区域部 署在网络边界处且没有边界防 护措施。 通信传输a)应采用校验码技术保证通信a)a); b); c)应安装对水敏感的检测仪 表或元件,对机房进行防水检 测和报警。 a); b)应采用措施防止静电的产 生,例如采用静电消除器、佩 戴防静电手环等。 a) ; a); b); c)应设置冗余或并行的电力电 缆线路为计算机系统供电。 a); b)应对关键设备实施电磁屏 蔽。 a); b)应保证网络各个部分的 带宽满足业务高峰期需要; c); d); e)应提供通信线路、关键网 络设备的硬件冗余,保证系统 的可用性。 a)应采用校验码技术或加解 a); b); c); a); b); a) ; a); b); c); d)应提供应急供电设施。 a); b)应对关键设备或关键区域 实施电磁屏蔽。 a); c); d); e); f)应可按照业务服务的重要 程度分配带宽,优先保障重要 业务。 a);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流程图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流程

一、定级 一、等级划分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根据计算机信息系统在国家安全、经济建设、社会生活中的重要程度,计算机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公共利益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危害程度等因素确定,分为五级: 第一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第二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产生严重损害,或者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 第三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损害。 第四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特别严重损害,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严重损害。 第五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国家安全造成特别严重损害。 二、定级程序 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应当依据《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下载专区附)确定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有主管部门的,应当经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跨省或者全国统一联网运行的信息系统可以由主管部门统一确定安全保护等级。 对拟确定为第四级以上信息系统的,运营、使用单位或者主管部门应当请国家信息安全保护等级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 三、定级注意事项 第一级信息系统:适用于小型私营、个体企业、中小学、乡镇所属信息系统、县级单位中一般的信息系统。

第二级信息系统:适用于县级某些单位中的重要信息系统;地市级以上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一般的信息系统。例如非涉及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敏感信息的办公系统和管理系统,地市级以上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网站等 第三级信息系统:一般适用于地市级以上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重要的信息系统;跨省或全国联网运行的用于生产、调度、管理、指挥、作业、控制等方面的重要信息系统以及这类系统在省、地市的分支系统;中央各部委、省门户网站和重要网站;跨省连接的网络系统等。例如网上银行系统、证券集中交易系统、海关通关系统、民航离港控制系统等为三级信息系统。 第四级信息系统:一般适用于国家重要领域、部门中涉及国计民生、国家利益、国家安全、影响社会稳定的核心系统。例如电信骨干传输网、电力能量管理系统、银行核心业务系统、铁路票客系统、列车指挥调度系统等 第五级信息系统:适用于国家特殊领域的极端重要系统。 二、备案 一、总体要求 新建第二级以上信息系统,应当在投入运行后30日内,由其运营、使用单位到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二、备案管辖 (一)管辖原则。 备案管辖分工采取级别管辖和属地管辖相结合。 (二)中央在京单位。 隶属于中央的在京单位,其跨省或者全国统一联网运行并由主管部门统一定级的信息系统,由公安部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局受理备案,其他信息系统由北京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简称网监部门,下同)受理备案。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网络设备、安全设备知识点汇总.docx

2019年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网络设备、安全设备知识 点汇总 ? 一、防火墙、防毒墙、入侵防御、统一安全威胁网关UTM 1、防火墙(Firewall) 定义:相信大家都知道防火墙是干什么用的,我觉得需要特别提醒一下,防火墙抵御的是外部的攻击,并不能对内部的病毒( 如ARP病毒) 或攻击有什么太大作用。 功能:防火墙的功能主要是两个网络之间做边界防护,企业中更多使用的是企业内网与互联网的NAT、包过滤规则、端口映射等功能。生产网与办公网中做逻辑隔离使用,主要功能是包过滤规则的使用。 部署方式:网关模式、透明模式: 网关模式是现在用的最多的模式,可以替代路由器并提供更多的功能,适用于各种类型企业透明部署是在不改变现有网络结构的情况下,将防火墙以透明网桥的模式串联到企业的网络中间,通过包过滤规则进行访问控制,做安全域的划分。至于什么时候使用网关模式或者使用透明模式,需要根据自身需要决定,没有绝对的部署方式。需不需要将服务器部署在DMZ区,取决于服务器的数量、重要性。

总之怎么部署都是用户自己的选择! 高可用性:为了保证网络可靠性,现在设备都支持主- 主、主- 备,等各种部署。 2、防毒墙 定义:相对于防毒墙来说,一般都具有防火墙的功能,防御的对象更具有针对性,那就是病毒。 功能:同防火墙,并增加病毒特征库,对数据进行与病毒特征库进行比对,进行查杀病毒。 部署方式:同防火墙,大多数时候使用透明模式部署在防火墙或路由器后或部署在服务器之前,进行病毒防范与查杀。 3、入侵防御(IPS) 定义:相对于防火墙来说,一般都具有防火墙的功能,防御的对象更具有针对性,那就是攻击。 防火墙是通过对五元组进行控制,达到包过滤的效果,而入侵防御IPS,则是将数据包进行检测(深度包检测DPI)对蠕虫、病毒、木马、拒绝服务等攻击进行查杀。 功能:同防火墙,并增加IPS 特征库,对攻击行为进行防御。 部署方式:同防毒墙。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报告

*****公司*****管理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 报告 一、基本情况描述 (一)安全责任部门 该系统于***年投入**,*****公司为该系统定级的责任单位。系统由****部门运行维护,**部门为该系统的业务主管部门。 (二)信息系统基本要素 此系统是由计算机硬件、计算机网络、采集并处理的信息、提供的功能服务以及相关的机构/人员、管理制度等构成,是按照一定的应用目标和规则对信息进行采集、处理、存储、传输、检索等的人机系统,将原本分散的各项业务进行流程梳理、整合,可认定为一套综合信息管理平台。 整个网络分为**个区域:**** 各区域概述** 网络拓扑结构图如下:** (三)业务情况描述 *****公司*****管理系统承载着**********等综合业务信息,向*****提供****等办公所需的信息服务。 - 1 -

二、安全保护等级确定 (一)业务信息安全保护等级的确定 1.业务信息描述 业务系统信息包括了****等综合**信息,所有信息由该系统分类存放在不同数据库中。 2.业务信息受到破坏时所侵害客体的确定 该业务信息遭到破坏后,所侵害的客体是社会秩序、公共利益。客观方面表现得侵害结果为:可以对社会秩序、公共利益造成损害。 3.信息受到破坏后对侵害客体的侵害程度的确定 信息受到侵害后对客体的侵害程度表现为严重损害。 *****管理系统使用用户为社会公众人员,一旦业务信息遭到任意形式的入侵、修改、增加、删除等不明侵害(形式可以包括丢失、破坏、损坏等),会对各业务科室的正常业务造成损害,可能表现为:影响工作的正常开展,导致业务能力下降,造成不良影响,影响**客户的服务体验,引起法律纠纷等,并可能导致信息丢失,对客户造成其他损失。因此可认定侵害的程度为严重损害。 4.业务信息安全等级的确定 由于业务信息安全受到破坏后将对社会秩序、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查《定级指南》表知,业务信息安全的保护等级为第三级。 - 2 -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2.0—北京在信国通科技有限公司

等级保护2.0-北京在信国通科技有限公司 Q1:什么是等级保护? 答:等级保护是指对国家重要信息、法人和其他组织及公民的专有信息以及公开信息和存储、传输、处理这些信息的信息系统分等级实行安全保护,对信息系统中使用的信息安全产品实行按等级管理,对信息系统中发生的信息安全事件分等级响应、处置。 Q2:什么是等级保护2.0? 答:“等级保护2.0”或“等保2.0”是一个约定俗成的说法,指按新的等级保护标准规范开展工作的统称。通常认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颁布实行后提出,以2019年12月1日,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测评要求和设计技术要求更新发布新版本为象征性标志。 Q3:“等保”与“分保”有什么区别? 答:指等级保护与分级保护,主要不同在监管部门、适用对象、分类等级等方面。 监管部门不一样,等级保护由公安部门监管,分级保护由国家保密局监管。 适用对象不一样,等级保护适用非涉密系统,分级保护适用于涉及国家密秘系统。 等级分类不同,等级保护分5个级别:一级(自主保护)、二级(指导保护)、三级(监督保护)、四级(强制保护)、五级(专控保护);分级保护分3个级别:秘密级、机密级、绝密级。 Q4:“等保”与“关保”有什么区别? 答:指等级保护与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关保”是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基础上,实行重点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三章第二节规定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行安全,包括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范围、保护的主要内容等。 目前《信息安全技术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安全保护基本要求》正在报批中,相关试点工作已启动。 Q5:什么是等级保护测评? 答:指测评机构依据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规定,按照有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对非涉及国家秘密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状况进行检测评估的活动。 Q6:等级保护是否是强制性的,可以不做吗?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网络运营者应当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第三级基本要求

1 第三级基本要求(共290小项) 1.1 技术要求(共136小项) 1.1.1 物理安全(共32小项) 1.1.1.1 物理位置的选择(G3) 本项要求包括: a)机房和办公场地应选择在具有防震、防风和防雨等能力的建筑内; b)机房场地应避免设在建筑物的高层或地下室,以及用水设备的下层或隔壁。 1.1.1.2 物理访问控制(G3) 本项要求包括: a)机房出入口应安排专人值守,控制、鉴别和记录进入的人员; b)需进入机房的来访人员应经过申请和审批流程,并限制和监控其活动范围; c)应对机房划分区域进行管理,区域和区域之间设置物理隔离装置,在重要区域前设 置交付或安装等过渡区域; d)重要区域应配置电子门禁系统,控制、鉴别和记录进入的人员。 1.1.1.3 防盗窃和防破坏(G3) 本项要求包括: a)应将主要设备放置在机房内; b)应将设备或主要部件进行固定,并设置明显的不易除去的标记; c)应将通信线缆铺设在隐蔽处,可铺设在地下或管道中; d)应对介质分类标识,存储在介质库或档案室中; e)应利用光、电等技术设置机房防盗报警系统; f)应对机房设置监控报警系统。 1.1.1.4 防雷击(G3) 本项要求包括: a)机房建筑应设置避雷装置; b)应设置防雷保安器,防止感应雷; c)机房应设置交流电源地线。 1.1.1.5 防火(G3) 本项要求包括: a)机房应设置火灾自动消防系统,能够自动检测火情、自动报警,并自动灭火; b)机房及相关的工作房间和辅助房应采用具有耐火等级的建筑材料; c)机房应采取区域隔离防火措施,将重要设备与其他设备隔离开。 1.1.1.6 防水和防潮(G3) 本项要求包括: a)水管安装,不得穿过机房屋顶和活动地板下; b)应采取措施防止雨水通过机房窗户、屋顶和墙壁渗透; c)应采取措施防止机房内水蒸气结露和地下积水的转移与渗透;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流程【最新版】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流程 2017年6月1日《网络安全法》正式实施,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进入有法可依的2.0时代,网路安全等级保护系列标准于2019年5月陆续发布,12月1日起正式实施,标志着等级保护正式迈入2.0时代。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2.0时代,落实等级保护制度的五个规定基本动作仍然是:定级、备案、建设整改、等级测评、监督检查。 本文全面介绍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流程。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概述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是指对国家秘密信息、法人和其他组织及公民的专有信息以及公开信息和存储、传输、处理这些信息的网络资源及功能组件分等级实行安全保护,对网络中使用的安全技术和管理制度实行按等级管理,对网络中发生的信息安全事件分等级响应、处置。 为开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等级保护相关标准,其中主要的标准有: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GB 17859-1999)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GB/T22240-2020)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实施指南(GB/T25058-2019)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22239-2019)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设计技术要求(GB/T25070-2019)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GB/T28448-2019)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过程指南(GB/T28449-2018) 开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原因 开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的原因大致可以概括为下列三点: 合规要求: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要求。

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国家实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网络运营者应当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履行下列安全保护义务,保障网络免受干扰、破坏或者未经授权的访问,防止网络数据泄露或者被窃取、篡改。 网络安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国家对公共通信和信息服务、能源、交通、水利、金融、公共服务、电子政务等重要行业和领域,以及其他一旦遭到破坏、丧失功能或者数据泄露,可能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国计民生、公共利益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基础上,实行重点保护。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对各行业进行全覆盖,主要行业有:政府机关、金融行业、卫生医疗、教育行业、运营商、能源电力、企业单位及其他行业等。 安全需求:基于等级保护构建安全防护体系,推动安全保障建设,合理规避风险。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是信息系统安全领域实施的基本国策,是是国家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基本制度、基本方法。 网络运营者依据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政策和标准,开展组织管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二级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二级) 备注:其中黑色字体为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第二级系统要求,蓝色字体为第三级系统等保要求。 一、物理安全 1、应具有机房和办公场地的设计/验收文档(机房场地的选址说明、地线连接要求的描述、建筑材料 具有相应的耐火等级说明、接地防静电措施) 2、应具有有来访人员进入机房的申请、审批记录;来访人员进入机房的登记记录 3、应配置电子门禁系统(三级明确要求);电子门禁系统有验收文档或产品安全认证资质,电子门禁系 统运行和维护记录 4、主要设备或设备的主要部件上应设置明显的不易除去的标记 5、介质有分类标识;介质分类存放在介质库或档案室内,磁介质、纸介质等分类存放 6、应具有摄像、传感等监控报警系统;机房防盗报警设施的安全资质材料、安装测试和验收报告; 机房防盗报警系统的运行记录、定期检查和维护记录; 7、应具有机房监控报警设施的安全资质材料、安装测试和验收报告;机房监控报警系统的运行记录、定期检查和维护记录 8、应具有机房建筑的避雷装置;通过验收或国家有关部门的技术检测; 9、应在电源和信号线上增加有资质的防雷保安器;具有防雷检测资质的检测部门对防雷装置的检测 报告 10、应具有自动检测火情、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的自动消防系统;自动消防系统的运行记录、检查和 定期维护记录;消防产品有效期合格;自动消防系统是经消防检测部门检测合格的产品 11、应具有除湿装置;空调机和加湿器;温湿度定期检查和维护记录 12、应具有水敏感的检测仪表或元件;对机房进行防水检测和报警;防水检测装置的运行记录、定期 检查和维护记录 13、应具有温湿度自动调节设施;温湿度自动调节设施的运行记录、定期检查和维护记录 14、应具有短期备用电力供应设备(如UPS);短期备用电力供应设备的运行记录、定期检查和维护 记录 15、应具有冗余或并行的电力电缆线路(如双路供电方式) 16、应具有备用供电系统(如备用发电机);备用供电系统运行记录、定期检查和维护记录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管理办法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以下简称“测评机构”)管理,规范测评行为,提高等级测评能力和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等级测评工作,是指测评机构依据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规定,按照有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对已定级备案的非涉及国家秘密的网络(含信息系统、数据资源等)的安全保护状况进行检测评估的活动。 测评机构,是指依据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规定,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经省级以上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等保办”)审核推荐,从事等级测评工作的机构。 第三条测评机构实行推荐目录管理。测评机构由省级以上等保办根据本办法规定,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择优推荐。 第四条测评机构联合成立测评联盟。测评联盟按照章程和有关测评规范,加强行业自律,提高测评技术能力和服务质量。测评联盟在国家等保办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五条测评机构应按照国家有关网络安全法律法规规

定和标准规范要求,为用户提供科学、安全、客观、公正的等级测评服务。 第二章测评机构申请 第六条申请成为测评机构的单位(以下简称“申请单位”)需向省级以上等保办提出申请。 国家等保办负责受理隶属国家网络安全职能部门和重点行业主管部门的申请,对申请单位进行审核、推荐;监督管理全国测评机构。 省级等保办负责受理本省(区、直辖市)申请单位的申请,对申请单位进行审核、推荐;监督管理其推荐的测评机构。 第七条申请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由中国公民、法人投资或者国家投资的企事业单位; (二)产权关系明晰,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独立经营核算,无违法违规记录; (三)从事网络安全服务两年以上,具备一定的网络安全检测评估能力; (四)法人、主要负责人、测评人员仅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且无犯罪记录;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须知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须知 一、为什么要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 1、法律有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国家实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因此,不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就是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节选见附件1) 2、有效提高自身网络安全。实践证明,对网络信息系统分等级保护能够有效提高安全防护水平,降低单位网站被篡改、系统瘫痪、数据泄露或被勒索的风险(相关案例见附件2)。 3、有效保障和控制网络安全建设成本。在网络信息系统规划、建设和使用过程中同步建设安全设施,保证网络安全与网络信息系统建设相协调,可有效保障和控制网络安全建设成本,避免不必要的支出。 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知识 1、等级保护对象。指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中的对象,通常是指由计算机或者其他信息终端及相关设备组成的按照一定的规则和程序对信息进行收集、存储、传输、交换、处理的系统,等级保护对象覆盖全社会和所有网络信息系统,包括:非涉密的基础信息网络、信息系统、大数据应用/平台/资源、物联网、云平台/系统、工业控制系统和采用移动互联技术的系统等。 2、三同步原则。各单位应遵循网络安全与网络信息系统“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的原则,确保网络安全落实到位。 3、级别。根据网络信息系统在国家安全、经济建设、社会生活中的重要程度,以及其一旦遭到破坏、丧失功能或者数据被篡改、泄露、丢失、损毁后,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公共利益以及相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危害程度等因素,从第一级开始,从低到高分为五个安全保护等级。 4、工作流程。包括定级备案、安全建设、等级测评、安全整改和监督检查。 三、如何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 1、自定级。单位确定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对象后,参照《GA/T 1389—2017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自行确定网络系统的等级,填写《网络安全等

浅谈网络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

浅谈网络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 信息网络的全球化使得信息网络的安全问题也全球化起来,任何与互联网 相连接的信息系统都必须面对世界范围内的网络攻击、数据窃取、身份假冒等 安全问题。发达国家普遍发生的有关利用计算机进行犯罪的案件,绝大部分已 经在我国出现。 目前,我国进口的计算机系统产品,其安全功能基本上是最低层次的,我 国尚没有自己的配套安全技术产品,使用的微机和网络产品从硬件、固件到软件,基本没有安全保障功能,在建的一些重要信息系统,也缺乏安全技术防范 措施。这些问题若不加紧解决,会影响国家主权和安全、信息化社会的政治安 定和社会稳定、经济和现代化建设顺利发展。 但是,当前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建设者、管理者和使用者都面临着一个共同 的问题,就是他们建设、管理或使用的信息系统是否是安全的?如何评价系统 的安全性?这就需要有一整套用于规范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建设和使用的标准 和管理办法。 一、等级保护制度的意义 1994年,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是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的法律基础。其中 第九条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实行安全等级保护。安全等级的划分标准和安全等 级保护的具体办法,由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公安部在《条例》发布实施 后便着手开始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的研究和准备工作。等级管理的 思想和方法具有科学、合理、规范、便于理解、掌握和运用等优点,因此,对 计算机信息系统实行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是我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 的重要发展思路,对于正在发展中的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更有着十分重要的 意义。 为切实加强重要领域信息系统安全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全面提高国家信 息系统安全保护的整体水平,使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更加科学、规范,指导工作更具体、明确,公安部组织制订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 等级划分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国家标准,并于1999年9月13日由国 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查通过并正式批准发布,已于 2001年1月1日执行。该 准则的发布为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法规和配套标准的制定和执法部门的监督检 查提供了依据,为安全产品的研制提供了技术支持,为安全系统的建设和管理 提供了技术指导,是我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工作的基础。 二、国外等级保护的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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