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免企业社保政策解读

减免企业社保政策解读
减免企业社保政策解读

减免企业社保政策让合规更轻松,让维权更简单。

04月10日,国家税务总局社会保险费司副司长王发运发表《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社保费政策有关问题及解答》,对近期社会关注的10个热点问题予以解答,其中第二个问题是关于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民办幼儿园等特殊类型的单位如何划型的回答,原文如下:

“第二个问题是关于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民办幼儿园等特殊类型的单位如何划型的。

有一家律师事务所负责人问,他们如何享受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是免征还是减半征收?

人社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的《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规定,各省份(除湖北外)自2020年2月起,免征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可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不超过3个月。

对于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民办幼儿园等特殊类型单位,如果登记为企业类型的,有关部门应做好相关划型和社会保险单位缴

费部分减免工作;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并以单位方式参保的,应执行单位缴费部分减免政策;登记为其他类型且以单位方式参保的,应划归为“其他参保单位”,对其三项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不超过3个月。

所以,这家律师事务所享受减征政策还是免征政策,取决于登记类型”。

由此可以看出,律师事务所属于特殊类型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对律师事务所社保政策的适用,是按在税务机关登记的企业类型来确定政策享受。

如果律所登记为企业,则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划分的企业类型享受减免政策;

大、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详情见下表:

如果律所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则参照中小微企业享受减免政策,享受2-6月份的免征政策;

如果律所登记为其他类型,则划归为“其他参保单位”,享受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不超过3个月的政策。

为什么会出现上述现象?

前面国家税务总局社会保险费司副司长王发运的解析是根据律师事务所的在税务机关的登记类型,但是据了解,在税务机关登记的律所填写的企业类型也是各不相同,归根结底是因为目前还没有明确的文件规定律师事务所的登记类型。这就导致了律所注册登记类型的五花八门,可能有的登记的是“普通合伙”,有的登记的是“个人合伙”,有的登记的是“私营合伙”....

而律所登记的类型不同也就导致了此次疫情中所享受的社保优惠政策不同。换句话来说,可能都是“普通合伙”律所,会由于登记的企业类型不同,而出现享受减免政策的不同。

如何才能规避上述现象,让律师事务所在今后可以享受到同样的政策?

小昊建议:

1、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中,增设律所工商登记标准,明确“普通合伙“按“合伙企业”办理,“个人所”按“个人独资企业”办理,明确律所的登记类型。

2、有关部门针对特殊类型单位联合发文,明确这类单位组织形式中

的“普通合伙”和“个人合伙”对应的企业类型。

2019年上海社保缴费标准分别是怎样的

2019年上海社保缴费标准分别是怎样的上海社保缴费基数规定: 五险一金=社保+住房公积金 注:社保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 1、上海社保缴费标准 养老保险单位缴纳比例:21%;个人缴纳比例:8% 医疗保险单位缴纳比例:11%;个人缴纳比例:2% 失业保险单位缴纳比例:1.5%;个人缴纳比例:0.5% 生育保险单位缴纳比例:1%;个人不承担缴费 工伤保险单位缴纳比例:0.5%;个人不承担缴费 上海社保缴费基数是多少 金投保险网专家表示,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最新消息显示:2018年4月1日-2018年3月31日的社保缴费基数,最高15108元,最低3022元。 注: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5108元,下限为3022元。单位缴费基数按单位内个人月缴费基数之和确定。 2、度上海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度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与度相同。即,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各7%;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各1%至8%,具体比例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可以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其缓缴额。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自2018年7月1日起,本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由2018年月平均工资调整为2018年月平均工资。2018年1月1日起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应以该职工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的当月工资收入或以其新参加工作以来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2018年1月1日起新调入的职工,以调入后发放的当月工资收入或以其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 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1970元,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自由职业者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3378元。度住房公积金按职工本人和单位各7%的缴存比例所对应的月缴存额下限为204元。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自由职业者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参照此标准。

在上海办理社保需要些什么材料

遇到劳动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 问>>https://www.360docs.net/doc/1f14539601.html, 在上海办理社保需要些什么材料 上海社保办理流程发布时间: 一、社会保险办理注意事项:(针对上海市户籍和非上海市户籍且有工作居住证的员工) 1、新办员工:需要提供“员工基本情况表”;身份证复印件;一寸照片两张 2、已缴纳过:提交劳动手册及上家单位退工单,外省市户籍员工还需“上海市居住证”复印件。 3、社会保险补缴:上海地区社会保险是五险合一的,都可以补缴,办理居住证人员,最早补缴时间为居住证签发当月。 4、新调入的员工可调整基数。

5、离职:员工离职后,请在七个工作日内,来我司办理退工手续(领取退工单及劳动手册) 6、社保中心每年7月份提供上年度对帐单,并寄给员工本人。 7、政策依据:《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 二、综合保险办理注意事项(针对非上海市户籍且无居住证员工) 1、新办员工:从未在本市建立过综合保险帐户,请提交填妥的“个人信息采集表”; 2、已缴纳过:在本市建立过综合保险账户,请提交填妥的“个人信息采集表”及“综合保险”劳动手册 3、综合保险补缴:综合保险可以补缴 4、基数:缴费基数按照社平的60%确定。 5、离职:员工离职后,请在七个工作日内,来我司办理退工手续(领取退工单及劳动手册)

6、转移:综合保险不能跨地区转移,三年内累计缴费满一年的可以申领老年补贴 7、政策依据:《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暂行办法》 三、住房公积金办理注意事项 1、新增: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 2、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 (1)转入:将我司公积金单位全称及单位账号告知原单位,由原单位办理转出手续。 个人公积金账户在公积金管理中心封管办的,务必将个人账号告知我司客户服务人员,由我方经封管办转移 (2)转出:将新单位公积金全称及单位帐号告知我司即可。 3、住房公积金支取手续(款项直接打入员工建行户头)

员工不在本公司缴纳社保怎样写承诺书

篇一:《员工不购买社保承诺书》 员工不购买社保承诺书 员工姓名身份证号码 单位名称 双方签定劳动合同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员工申请不购买社保日期年月日至年 月日 本人进入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后,成为该公司正式员工,现就本人有关社保购买事宜做出如下承诺和要求(申请和承诺) 一、本人作为公司正式员工,因原因特申请不购买社保。 二、本人由于不愿意缴纳社保(养老保险)中员工个人缴纳部分的款项,接受公司保险补贴()元/月,因此,自愿要求公司不要为本人在就职期间

购买该社会保险中的养老保险。 三、本人承诺因公司按照本承诺书要求未为本人购买社会保险的,因此而导致本人未享受到社保待遇的后果和责任完全由本人承担,给自己和公司造成的所有损失和法律责任一律与公司无关,一切后果自负。 四、本人承诺在与公司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及解除以后,我均不会就社会保险问题以任何方式对公司提出任何要求,也不会通过政府部门及司法机关实施对公司不利的行为。 五、本人签订本承诺书完全出于自身真实意愿,自签订之日起,即时生效。 注本协议中“社保”为国家规定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本医疗保险”。 申请人(签字)公司审批人 盖章公司盖章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即时生效,具有同等法

律效力) 篇二:《员工不购买社保(申请)承诺书3》{员工不在本公司缴纳社保怎样写承诺书}. 员工不购买社保(申请)承诺书 员工姓名身份证号码 单位名称 入职日期年月日 申请不购买社保日期年月日{员工不在本公司缴纳社保怎样写承诺书}. 本人进入XXX(以下简称“公司”)后,成为该公司正式员工,现就本人有关社保购买事宜做出如下承诺和要求(申请和承诺) 一、本人作为公司正式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公司拟主动为本人上社会保险,但由于个人原因事先提出,不要公司为我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及缴费手续,由于不愿意缴纳社保款项,因此,自愿要求公司不要为本人在就职期间购买该社会

上海社保解读

按照国家的总体部署,本市对如何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进行了研究,其中有一些政策问题,在《社会保险法》中已有明确的规定,而且又直接涉及参保人员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所以,上海在7月1日《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及时对5大保险进行系列调整。 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死亡后的账户余额和有关待遇支付进行调整 根据调整后的政策规定,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死亡后,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一次性发给其经法定程序认定的继承人。 此外,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除外)死亡后,按规定发给的丧葬补助金、供养直系亲属救济金,所需费用在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列支,不再由用人单位支付。 案例:甲某于2009年6月退休,今年7月5日,因突发疾病去世,其个人养老保险账户还有余额3.6万元,此3.6万元,经法定程序认定的继承人可以一次性领取。 医疗保险:对不予支付和先行支付部分进行调整 根据调整后的政策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范围为: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案例:甲某因被交通肇事者撞伤而住院,可交通肇事者逃逸,公安机关尚在立案侦查,其住院的医疗费用,原来都是由个人垫付。《社会保险法》实施后,甲某的情况,即属于应由第三人负担,但第三人不支付或无法确定第三人的情况,因此其医疗费用,将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再向第三人追偿。 失业保险:失业人员医疗保险和停止发放失业金情形均有调整 根据《社会保险法》的有关规定,本市对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停止发放失业保险金的情形进行了调整。 变化1: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享受在职职工同等的医疗保险待遇 7月1日以后,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将享受与在职职工同等的医疗保险待遇。

减免企业社保政策解读

减免企业社保政策让合规更轻松,让维权更简单。

04月10日,国家税务总局社会保险费司副司长王发运发表《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社保费政策有关问题及解答》,对近期社会关注的10个热点问题予以解答,其中第二个问题是关于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民办幼儿园等特殊类型的单位如何划型的回答,原文如下: “第二个问题是关于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民办幼儿园等特殊类型的单位如何划型的。 有一家律师事务所负责人问,他们如何享受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是免征还是减半征收? 人社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的《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规定,各省份(除湖北外)自2020年2月起,免征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可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不超过3个月。 对于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民办幼儿园等特殊类型单位,如果登记为企业类型的,有关部门应做好相关划型和社会保险单位缴

费部分减免工作;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并以单位方式参保的,应执行单位缴费部分减免政策;登记为其他类型且以单位方式参保的,应划归为“其他参保单位”,对其三项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不超过3个月。 所以,这家律师事务所享受减征政策还是免征政策,取决于登记类型”。 由此可以看出,律师事务所属于特殊类型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对律师事务所社保政策的适用,是按在税务机关登记的企业类型来确定政策享受。 如果律所登记为企业,则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划分的企业类型享受减免政策; 大、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详情见下表: 如果律所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则参照中小微企业享受减免政策,享受2-6月份的免征政策; 如果律所登记为其他类型,则划归为“其他参保单位”,享受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不超过3个月的政策。

社保政策解读

社保政策解读 一、制定目的 为切实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利益,妥善解决我市经济发展历史遗留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针对我市工伤保险统筹以来政策未涉及到的中小微企业、部分破产企业以及复转到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部分残疾军人等职工相关工伤保险待遇,采取缴纳一次性风险备用金等方式纳入工伤保险统筹,制定本处理意见。 二、主要内容解读 (一)纳入人员范围 1、“中小微企业”部分工伤职工 解读:本市工伤保险统筹最早自2000年10月淄博市政府第12号令《淄博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管理办法》启动,当时确定工伤保险的参保范围不含区县属以下(如:乡镇、现在所称中小微)企业,至2004年贯彻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375号令),将私营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纳入范围,因此,原区县属以下企业2000年10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工伤或者确诊患职业病的职工就处于政策覆盖空隙,现通过本文件弥补了当时的政策短板。 2、部分破产企业工伤职工 经人民法院宣告破产且完成资产清算的已破产企业,原与之存在劳动关系且在破产后首次确诊患职业病的职工。 解读:我市对正常企业和破产企业老工伤纳入,已制定了相关政策对老工伤职工待遇予以保障,但企业破产或者退休后确诊职业病未做规定。依据有关规定,在本市工伤保险统筹前已经破产的企业,在完成资产清算后,其原与之存在劳动关系且在破产后首次确诊患职业病的职工待遇无政策保障,现通过本文件弥补了当时的政策短板。 3、部分残疾军人 因战、因公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的7级至10级退役军人,复转到用人单位后,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退休后旧伤复发的人员。 解读:7至10级残疾军人复转到企业,若在职旧伤复发,《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三)有规定按工伤认定程序处理,但退休后无法进入工伤认定程序,对解除劳动关系或者退休后旧伤复发,有关规定明确了1至6级残疾军人旧伤复发医疗费由原民政部门予以保障、“7至10级旧伤复发的医疗费用,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工作的由工作单位解决,没有工作的由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解决。”,因此,现通过本文件对7至10级残疾军人复转到企业且退休后出现旧伤复发的医疗保障予以补充。

最新上海社保补缴政策2020

最新上海社保补缴政策2020 社保政策是由政府制定、用于贯彻指导社保体系构建运行的政策方案。下面我们就关于这方面的政策为大家做详细介绍,希望大家 多多关注。 一、关于筹资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 (二)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标准维持标准不变,具体为:70周岁 以上人员,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40元;60-69周岁人员为每人 每年500元;超过18周岁、不满60周岁人员为每人每年680元;中 小学生和婴幼儿为每人每年90元。 二、关于医保待遇 本市居民医保待遇保持不变。 三、其他事项 (三)度居民医保的登记缴费期为10月至12月。 上海从今年1月起,对城镇企业和机关事业退休人员,“镇保”、城乡居保按月领取养老金人员增加养老金,其中,城乡居民养老保 险基础养老金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750元。 对2015年底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的城镇企业和机关事业退休人员,两类人群均先统一增加80元。 与此同时,上海还将对2015年底以前按“镇保”规定按月领取 养老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养老金130元。 对2015年底以前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规定按月领取养老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础养老金90元。 上海市生育保险待遇最新政策

7月1日起上海生育保险待遇新规出台一张图看懂你能拿多少生 育津贴 女职工生育、流产当月用人单位为其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 个月或者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9个月的,其生育生活津贴由生育 保险基金全额支付。 女职工生育、流产当月用人单位为其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不满 12个月且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不满9个月的,其生育生活津贴由生 育保险基金按已缴费月数÷12后所得的比例支付,剩余部分由女职 工生育、流产当月所在用人单位先行支付;用人单位为该职工累计缴 费满12个月或者连续缴费满9个月后,可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拨付 已先行支付的费用。 7月1日后生娃的准妈妈注意! 市人社局今天发布,本市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新规7月起施行:女职工生育、流产当月单位为其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或连续 缴纳满9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全额支付;累计不满12个月且连续缴纳不满9个月的,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按比例支付、剩余部分由单位先行支付。 二、女职工生育、流产当月用人单位为其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或者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9个月的,其生育生活津贴由生 育保险基金全额支付。 三、女职工生育、流产当月用人单位为其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不满12个月且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不满9个月的,其生育生活津贴由 生育保险基金按已缴费月数÷12后所得的比例支付,剩余部分由女 职工生育、流产当月所在用人单位先行支付;用人单位为该职工累计 缴费满12个月或者连续缴费满9个月后,可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拨 付已先行支付的费用。 四、本通知自2016年7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本市已有 规定如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新规亮点

员工自愿放弃购买社保声明书四篇

员工自愿放弃购买社保声明书四篇篇一:自愿放弃购买社保声明书 本人(身份证号码:),为 公司(下称公司)员工。公司要求本人购买国家规定的社会劳动保险,但本人由于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在公司参加国家规定的各项社会劳动保险,并要求公司不要在本人工资中扣除社保费用。 本人清楚放弃在公司参加国家规定的各项社会劳动保险对本人有风险,可能导致本人在出险时得不到保障,因此本人保证:放弃购买保险纯属本人要求,与公司无关,因本人不购买社保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本人同时保证不在任何时候、以任何理由就未购买社保事宜向公司提出任何主张。 特此声明及保证。 声明人: 年月日

本人,身份证号码:,于年月日入职,从事工作。公司依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为本人缴纳社会保险,但本人由于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在公司参加养老、医疗、失业、生育保险,因本人未购买社保而引起的一切法律或经济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与公司无关。 本人清楚放弃在公司参加社保对本人有风险,为明确责任,本人声明:放弃购买社保纯属本人要求,不存在被隐瞒、被胁迫的情况。本人同时保证不在任何时候、以任何理由就未购买社保事宜向公司提出抗辨、控告、劳动仲裁或诉讼等主张。 特此声明及保证! 声明人: 年月日

XXX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要求本人购买国家规定的社保并已向本人告知了缴纳社保的重要性,但本人因个人原因,申请公司无须为本人缴纳社保并要求公司不要在本人工资中扣除社保费用,就此申请,本人确认如下: 1、本人已在老家购买社会保险; 2、劳动合同等相关文件约定的工资数额已包含因公司未为本人缴纳社保而多出的款项; 3、放弃购买保险纯属本人要求,与公司无关,因本声明书而导致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本人同时保证不在任何时候、以任何理由就未购买社保事宜向公司提出任何主张。 特此声明!员工:

上海社保缴费标准-2020年政策规定

上海社保缴费标准-2020年政策规定 自2020/7/1起,社保缴费基数上限标准参考水平调整为28017元/月;同时,按照国家规定,社保缴费基数下限继续维持4927元/月。所以 2020上海社保月缴费基数上下限如下: 缴费上限:28017元/月 缴费下限:4927元/月 按照国家要求,以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并以此核定社保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2020上海市社保缴费基数的上下限标准按28017元/月和4927元/月执行。 2020上海社保缴纳比例

按照上面标准,因此2020年7月1日起,1倍社保基数为9339元,1.5倍社保基数为14008.5元,2倍社保基数为18678元,3倍封顶社保基数为28017元,0.8倍社保基数为7471.2元,最低社保基数为4927元。 住房公积金与社保计算公式: 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缴存基数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计算到元,元以下四舍五入)+缴存基数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计算到元,元以下四舍五入)。 补充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计算方法同上。 企业社保费用=养老基数×养老比例+医疗基数×医疗比例+失业基数×失业比例+生育基数×失业比例+工伤基数×工伤比例。 公式如上:【注:比例=企业承担比例+个人承担比例】 以成都最低企业社保费用计算为例:【包含大病医疗】 社保费用:942.98=2193×(19%+8%)+3067×(0.6%+0.4%)+3067×(6.5%+2.0%)+3067×(1%+0%)+3067×(0.8%+0%)+3067×(0.14%+0%)

2020-2020湖北社保政策解读

2020-2020湖北社保政策解读 市直各参保单位及个人: (一)企业职工“五险”个人缴费基数。企业职工“五险”个人缴费基数统一按照度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申报核定(职工工资按国家统 计局规定的工资总额统计口径计算)。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我市度在 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60%的,按60%(1905元)申报核定;职工月平 均工资高于300%的,按300%(9522元)申报核定;职工月平均工资在 申报核定区间内的,按本人实际月平均工资申报核定。企业退休人 员基本医疗保险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缴费基数按本企业在职职 工平均缴费基数申报核定。 (二)企业职工“五险”单位缴费基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基数,根据鄂劳社发〔2008〕20号文件规定,按企业度本单 位月平均工资总额申报核定,单位月平均工资总额低于参保职工个 人缴费基数总额的,按职工个人缴费基数总额核定;高于的按单位工 资总额核定。企业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单位缴费 基数均按参保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退休人员)个人缴费基数总额核定。在湖北省养老保险局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 中央、省属企业,其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按湖北省养老 保险局核定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核定。 建筑施工以及矿山开采企业对不能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特别是农民工),按建筑施工项目及矿山开采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具体缴费申报核定办法另行规定。 (一)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机关事业单位及个人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本人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之和的月平均数申报核定。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制度改革有关规定出台后,从其规定。 (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机关事业单位及个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在编在职人员按本人度月平均工资申报核定,退休人员

上海社保之异地户口社保政策

上海社保之异地户口社保政策 上海社保最低缴纳应该也是全国算最高的了吧,毕竟一线城市啊,想来我在上海缴纳社保还真是有点不划算的感觉。 我从2014年辞职不干后就一直自己在缴纳最低的社保,但在上海大多数人也不过是缴纳最低基数的社保,还是每年都在涨价的,今年四月又调高到1957.9元了,还不包括公积金,真是一笔不小的数字。这里面单位出1464.4元,个人出493.5元,公积金是和单位出的各一半。 我从2014年以来就是自己全额缴纳社保,毕竟在上海待着还是需要有保障的,没有退休之前都要缴纳的。 因为我是外地户口,所以我今天来写一份关于外地户口在上海缴纳社保的政策吧,我了解得非常清楚了,所以分享给大家。 缴纳社保是越早越好,跟理财和买保险是一样一样的。 在上海缴纳社保但却不一定能在上海办理退休的,因为外地人是从2009年才可以在上海交社保,那么有一部分人一直还没有交社保的意识,我身边就有很多亲戚不愿意缴纳社保,现在想要交已经为时已晚了。 上海对外地户口缴纳社保能在上海办理退休的条件有两个 1、40岁之前在上海开始缴纳社保,并有了社保账户,这个账户就是一般账户。 2、必须在上海连续缴纳10年社保。 3、必须缴纳社保满15年(这个15年必须在退休的时候在上海缴纳了10年,其他5年可以是异地的) 满足以上三个最基本的条件才可以在上海办理退休,按照上海的退休工资保障得到退休工资。如果在上海联系缴纳社保满10年也在40岁前建立社保账户的人到了退休年龄还没有缴纳15年的可以继续在上海缴纳社保直到交满15年才可以申请退休。 那在40岁之后成立的社保账户就属于临时社保账户了,很惨的,哪怕是在你40岁生日后一天建立的社保账户都不行,这个是不是很惨?那你在上海交满15年退休还是要打回原地的。这样个人账户就要回老家了,医保基本也就废了,因为医保是无法转移的(我问过我老家那边社保中心,说老家那边没有缴纳过医保的不好转)在上海交社保回老家拿退休工资简直是要差一半的退休工资啊。 我老家那边有朋友去年退休的,她还有30年工龄结果只拿1800元的退休工资,真是少得可怜。因此能在上海办理退休的一定不要错过。

《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上海新政解读

《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上海新政解读 第一部分《社会保险法》基本思想 1、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 (上海从1986年开始国有企业社会统筹) 2、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费用 (上海从1993年开始实施养老保险) 3、养老保险待遇与个人贡献挂钩 (养老金与缴纳基数挂钩) 4、养老金待遇与社会经济水平相适应(养老金与社会平均工资增长率结合)养老是社会资源再分配的过程。93年开始养老金每年在增加,2005年12月上海市平均养老金988元,2010年12月开始最新调整为2017元。 第二部分国家社保制度的新变化及亮点 一、社会保险实现广覆盖 1.《社会保险法》确立 2.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框架 3.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4.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5.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二、明确国家建立五种社保制度 社会保险法在总则中规定,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三、养老、医疗保险将实现异地“漫游” 1.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 2.法律还同时规定了基本医疗保险的转移接续问题:“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3.个人养老保险账户可转移,可衔接,具体转移衔接按2009年出台的转移衔接办法。 4.2010年开始,养老保险账户应该是唯一的了。 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1、除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外,还转移12%的单位缴费。 2、参保人员户籍所在地与最后参保地一致时,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当户籍所在地与最后参保地不一致时,如果在最后参保地参保满10年,则在最后参保地领取待遇;如在最后参保地参保不满10年,

未缴纳社保证明

未缴纳社保证明1、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是指由社保局出具的缴费清单,详细载明你的电脑号、身份号、参保起止时间及缴费金额。2、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是由社会电脑系统打印出来并加盖社保局公章才有效。不可伪造。3、到社会保险缴纳地的社保机构开具。为劳动者缴纳社保费是用人单位的义务,你可以要求单位补交的。若不成,你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法》第一百条规定: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继续追问:谢谢!如果我提出此要求,肯定无法在此单位继续工作。如果我离职,还能否要求补偿?补充回答:可以的。另外,未买社保,你辞职,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即: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则支付半个月工资。继续追问:我是入职第一年未缴纳社保,现在在继续缴纳,这样也有补偿吗补充回答:你在离职一年内可以要求单位补交社保费的。继续追问:首先感谢您不厌其烦的回答也就是说,单位目前虽然在帮我缴纳社保,但是我还是有权利要求他补偿第一年未交纳的部分补充回答:对的。首先要确认这份"社保缴纳证明"的要求 (前提: 你在上海缴纳过社保).1. 一般社保证明可以直接上"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网站下载. 登陆点击左上角"便民查询", 选择"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查询", 输入你的身份证及密码(如无密码需去社保中心设置)即可.2. 如要求是社保中心开局的证明, 则直接凭身份证去就近的社保中心办理即可.1、社会保险办理流程养老保险相关手续如下:各类企业(含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企业化管理(职工工资及退休待遇按企业标准执行)的事业单位,均应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到纳税地(非纳税单位按单位地址区域)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登记手续。新成立的单位应在单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个月内输登记手续。参保单位必须为与其发生事实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聘用的退休人员除外)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一、需填报的表格及附报资料:1、社会保险登记表及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一式两份)并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龋相关证件如下:(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或成立证件;(2)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3) 地税登记证;(4) 私营企业如相关证件无法清楚地认定其单位性质,应补报能证明其私营性质的相关资料(如:工商部门的证明、国税登记证、验资报告等)。(5) 事业单位应附有关事业单位成立的文件批复。(6) 驻汉办事处应附总公司或总机构的授权书。附报资料:新参保职工身份证复印件(户口不在本市的职工还需提供户口或者暂住证复印件)以上证件同时需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二、表格填报说明:1、社会保险登记表“税号”:税务登记证中“税字如420103748300492号”栏号码。“工商登记执照信息”:需经工商登记、领取工商执照的单位(如各类企业)填写此栏,不填“批准成立信息”栏。“批准成立信息”:不经工商登记设立的单位(如:机关、事业、社会团体等)填写此栏,不填“工商登记执照信息”栏。“缴费单位专管员”:填写参加社会保险单位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联系人,其所在部门及联系电话。“单位类型”、“隶属关系”:根据参保单位的单位类型及隶属关系,对照表下方“说明”中所对应的代码填报。“开户银行”:须填报开户银行清算行号。2、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个人帐户(身份证号)”:均要严格按身份证中信息填写。“个人编号”:“续保”、“转入”人员需提供其原参保的个人编号,填报此栏。“新增”人员在申报时暂不填报此栏,其个人编号待录入微机产生。(1)“新增”:原未参保人员,属新增类型,已参保人员不可按新增办理。(2)“续保”:原参加过社保,已停保或转到流动窗口投保,现续接到新单位投保的,属续保。在流动窗口投保的人员需在申报此表前将欠费缴清并办理其在流动窗口的停保手续。(3)“转入”:此处特指已参保的在征人员在本市参保单位之间的转移。(4)“市外转入”:此类人员需在单位开户手续办理完毕后,由单位到市基金结算中心办理其转入基金结算及“市外转入”异动业务。“月缴费工资”:应按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填表报。本年度新招人员,按实际发放的月工资总额填报。如

上海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新政策问答.doc

上海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新政策问答 上海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新政策问答 更新:2018-11-27 20:37:44 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问答(2015) 1、什么是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这项制度有什么特点? 答: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是覆盖城镇户籍非从业人员的养老保险制度,这项制度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农保)制度共同构成本市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体系。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有两个突出特点:一是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资金来源除个人缴费外,还有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的补贴,个人缴费越多,政府补贴也越多,而且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全部计入参保人的个人账户。 二是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两部分构成,个人账户养老金水平由账户储存额,也就是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总额来决定;基础养老金则由政府全额支付。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制度模式和新农保基本相同。 2、本市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答:《上海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明确,本市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从7月1日起施行。 3、哪些人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答: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非从业人员,都可以在户籍所在

地自愿参保。 4、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答: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实行按年缴费。目前,个人缴费标准为每年500元、700元、900元、1100元、1300元、1500元、1700元、1900元、2100元、2300元10个档次。参保人可以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来缴费。 5、个人缴费后,政府按什么标准给予补贴? 答:为了鼓励居民缴费参保,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个人缴费档次越高,政府补贴标准越高。对应每年500元、700元、900元、1100元、1300元、1500元、1700元、1900元、2100元、2300元10档的个人缴费,政府补贴标准分别为每年200元、250元、300元、350元、400元、425元、450元、475元、500元、525元。个人缴费和政府缴费补贴全部计入个人账户,具体见下表: 个人缴费500 700 900 1100 1300 1500 1700 1900 2100 2300 缴费补贴200 250 300 350 400 425 450 475 500 525 计入账户总额700 950 1200 1450 1700 1925 2150 2375 2600 2825 6、城镇居民养老金的标准是多少? 答:城镇居民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构成: 目前,基础养老金的标准是每月400元;为了鼓励居民长期缴费,对缴费满15年以上的,从16年起,每满1年,基础养老金每月再增加10元。基础养老金由政府全额支付。 个人账户养老金每月发放标准由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39计算得出。 7、哪些人可以领取城镇居民养老金?

交社保证明范文

交社保证明范文 第一篇:交社保证明第二篇:单位交社保证明第三篇:外地人在上海交社保第四篇:多交社保未必好第五篇:我们为什么不该交社保更多相关范文 交社保证明 让社保局开具社保金已经交到什么时候就行。剩下的不就可以证明单位未缴时间。 您最好和原公司协商,赔偿点也可以。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拿上自己的身份证可以去当地社保机构去办理。 东莞地区:离职后,所在公司会有开一张离职证明,凭这张证明可以办理转移等手续。凭借自己的身份证也是可以在社保局办理社保卡的。

汕尾地区:离职后,所在公司没有任何手续可给,凭本人身份证去社保局查询缴费情况及办理转移手续。 各处地区的操作可能略有不同,但有一点,凭借个人的身份证是可以办理相关手续的。 一:问这个问题多半是因为考上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跟你说一下这个情况。 二:首先,你必须有档案报到的程序走过,报到过,这样你就是已就业毕业生录用,这个录用程序是“干部调动”手续。这才存在工龄。算工龄时是劳动局来按照社保缴纳的年月来算的。 三:如果你档案没去报到,即使后面你交了社保。考上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对方是先走人事局走程序,然后才到劳动局,而劳动局和人事局是不通的,所以就很可笑。对于人事局来说,你档案没报到,录用你时就按照“未就业毕业生”来录取,他不看你劳保资料的。人事局先走了这个程序,那么到劳动局,他也只能按照你是未就业毕业生的程序来搞,那么你的社保就不被认可。 四:简单地说就是,档案报到过,人事局先按照干部调动的程序来录用你,劳动局就去看你之前的社保,按照你缴纳社保的年月来算工龄;档案没报到过,无论交没交过社保,一律按照未就业毕业生来录用,到了劳动局,你就是一个未就业过的毕业生,就不看你的社保资料,一切从零开始,工龄不算。 单位交社保证明 一、社会保险登记证办理

关于非上海沪籍人员参加上海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政策问答

关于非上海沪籍人员参加上海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政策问答1、外来从业人员参加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后,养老保险待遇如何享受? 答:社保分个人缴纳部分和单位缴纳共两部分。非上海沪籍人员在上海市参保后又流动到外省市就业的,单位为员工缴费的总费用的55%可以转移到外地,员工个人缴纳的费用全额转移。 外来从业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退休待遇领取地确定在本市的,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沪府发〔2011〕15号)的规定计发养老待遇。 2、外来从业人员参加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后,医疗保险待遇如何享受? 答:非城镇户籍外来从业人员从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次月起,可享有门诊医疗和住院医疗保险待遇。其中门诊医疗保险待遇方面,其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本人的个人医疗帐户(门诊专用)。个人医疗帐户(门诊专用)可用于本市医保定点药店购药和本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门急诊就医,用完为止;住院和急诊观察室医疗待遇方面,非城镇户籍外来从业人员住院或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的支付,按《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非城镇户籍外来从业人员暂不享受门诊大病和家庭病床医疗待遇。 城镇户籍的外来从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后,医疗保险待遇的享受按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规定执行。 3、外来从业人员参加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后,工伤待遇如何享受? 答:外来从业人员参保后,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其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的项目标准和申领支付以及相关法律责任等,按本市工伤保险相关规定执行。其中因工致残一级至四级的非城镇户籍外来从业人员可以按《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规定的待遇项目标准和支付方式,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也可以按《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选择按一次性领取的方式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次性领取后,工伤保险关系终止。 4、参加上海市医保的人员在外地出差期间的急诊就医费用回上海后如何报销? 本市城保在职人员在外地出差期间,在当地医保定点医院或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乡卫生院以上的医院就医,发生的符合基本医保规定的急诊(包括急诊住院)医疗费用可由参保人现金垫付,事后可到上海市的区县医保事务中心或街道医保服务点(代办)申请报销(在医院开具医疗费收据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申请)。 报销时,应当携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有效证件)、社保卡

社会保险政策解读

社会保险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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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政策解读 一、养老保险政策 1、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指缴费达到法定期限且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国家和社会提供物质帮助以保证年老者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的社会保险制度,其目标是实现“老有所养”。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由三部分组成,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2、社会保险的特点。 (1)社会共济。社会保险在全社会范围内统一筹集资金,建立保险基金,实行互助共济,集合多数人的力量来均衡分担少数人遭遇的社会风险。 (2)责任分担。社会风险应由全体社会成员共同承担,个人、用人单位、国家都应承担社会保险责任。 (3)国家干预和主导。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通过立法强制单位和个人参加,政府参与组织社会保险的组织和运作。 3、社会保险的功能。 (1)防范风险,包括人身风险与工作风险。人身风险又包括年老、疾病、工伤、生育风险,工作风险包括失业风险。社会保险将个人风险转化为社会风险,让社会为个人风险买单,避免个人遭遇风险时因独木难支而陷于困境甚至绝境,保

障其生存尊严。 (2)维稳功能。社会保险是社会稳定的“调节器”,不仅可以使社会成员产生安全感,还能缓解社会矛盾。 (3)利于实现社会公平。社会保险可以通过强制征收保险费,设立保险基金,对收入较低或失去收入来源的社会成员给予物质帮助,在一定程度上实现社会的公平分配。 (4)利于劳动力的再生产。对于那些暂时退出劳动岗位的社会成员,社会保险可以确保其基本的生活需要,使劳动力的供给和再生产成为可能。 4、养老保险关系如何转出。 (1)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开具参保缴费凭证。 (2)申请人持社保中心开具的参保缴费凭证到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 (3)社保中心在收到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同意接收养老保险关系联系函后,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转移手续,并将转移接续资金划拨给转入地社保机构。 5、什么是特殊工种。 特殊工种,是指企业职工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种。特殊工种的确定是一项严格细致的工作,由劳动保障部门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工种工艺流程、工作环境等项目确定,并分行业编成《特

上海居住证转户口中缴纳社保注意事项

上海居住证转户口社保要求 上海居转户申请条件中社保是很重要的部分,今天知英小编就和大家讨论下上海居转户社保要求,首先我们先来复习下政策。 一.《上海居住证转常住户口试行办法实施细则》第五条第(二)项指出“上海居转户社保要求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是指申请人在持证期间按海居转户社保要求参加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正常缴费累计满7年。根据各区的上海居转户申请经验,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 a. 上海居转户社保要求满84个月,申请人社保单需与个税缴纳单位一致(有作弊嫌疑!); b. 社保基数建议维持在1倍以上(如果连上海市人均工资1倍都没有达到,这不符合上海市人才引进初衷!); c. 中间最好不要有超过三个月以上的社保缴纳中断或者是断断续续的(有作弊嫌疑!); d. 中间尽量不要更换工作(换工作可能会出现社保-个税漏缴、社保缴纳与居住证单位不一致、个税与社保缴纳单位不一致等!) e. 中间尽量不要换两次以上工作(如果换请记得走正常离职流程,保留离职材料,否则有作弊嫌疑!); f. 换工作的时候,要问清楚人事是不是外包给其它人力机构,如果是外包在申请居转户时将及为麻烦,上海知英教育https://www.360docs.net/doc/1f14539601.html,将为您提供咨询; 二.《上海居住证转常住户口试行办法实施细则》第五条第(三)项指出“上海居住证转户口社保要求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所得税” a.个税必须满84个月,且原则上不可以0税(如果你税单为0,说明工资为上海市最低工资,这不符合上海市人才引进初衷!); b. 上海居转户社保要求社保、个税、居住证三者的公司抬头需一致(已经说过了,有作弊嫌疑!); 三. 《上海居住证转常住户口试行办法实施细则》第六条激励条件第(三)项指出"最近连续3年在本市缴纳上海居转户社保基数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 a.上海居转户社保要求优先申请居转户人员需要连续缴纳2倍基数以上社保 b. 期间社保、个税、居住证三者的抬头一致(前面已经讲过了!) c. 尽量不要换工作(走正规离职、入职流程,保留材料) 由于近几年上海市的外来人口越来越多,所以上海居住证转户口社保要求非常严格,大家在入职和工作中尽量每个月去12333网或者是去当地社保中心查询自己的社保和个税是否出现以上问题,更多关于上海居住证积分、上海居住证转户口社保的相关问题,欢迎来到( https://www.360docs.net/doc/1f14539601.html, )。 注: 转载本文时请注明(本文转自上海知英教育,原文链接: https://www.360docs.net/doc/1f14539601.html,/hukou/news/hk28.html );

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姓名:性别:身份证: 系公司原职工,经查从年月至年月由我公司缴纳社会保险,缴纳记录附后,特此证明! 开社保缴费证明有固定的文本格式,按表格上格式提供单位名称、社保登记证号码与组织机构代码,需要开具的缴费起止时间等,然后由单位先盖章,再拿去社保中心盖章即可。1、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是指由社保局出具的缴费清单,详细载明你的电脑号、身份号、参保起止时间及缴费金额。 2、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是由社会电脑系统打印出来并加盖社保局公章才有效。不可伪造。 3、到社会保险缴纳地的社保机构开具。 所谓“社保证明”就是你在一个地方离职的时候办理的社保关系转移证明,你在单位离职的时候,必须先在单位办理离职手续,然后由单位去社保中心给你办理当地《社保缴费清单》(社保关系转移单),社保中心不接待个人办理此类证明。离职手续是劳动法规定的员工离职的时候单位必须给办理的义务,不给员工办理离职手续是违法行为。 办理凭证 (一)参保单位办理本单位参保人员参保证明 1、单位介绍信 2、本单位参保人员身份证号码(按参保人员姓氏拼音字母先后排序) 3、填写《办理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申请表》 (二)参保人员办理本人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参保人员委托他人办理的,被委托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和参保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 3、填写《办理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申请表》 受理部门 1、部.省.市属参保单位由市社保局大厅受理(其中企业缴费单位,由企业保险窗口受理,其他缴费单位,由事业保险窗口受理) 2、区属参保单位由所在区社险办受理 3、个体劳动者到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证明*******:兹有***身份证号(****************)个人社保代码(*************)于年月日起在我单位岗位任职,现为我单位法人代表。特此证明。落款日期 由单位统一参保办理社保,是不需要开证明的。 如果是你老家需要你的证明,证实你已在工作地参保缴纳社保了,你只要拿身份证或社保卡到工作参保地社保局服务大厅打印缴费清单,并请社保局工作人员加盖公章即可。你把这份盖了公章的缴费清单寄回老家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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