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C认证实施规则

CCC认证实施规则
CCC认证实施规则

编号:CNCA—08C—034:2001 医疗器械产品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血液净化装置的体外循环管道

2001-12-07发布 2002-05-01实施 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

目 录

1.适用范围 (3)

2.认证模式 (3)

3.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 (3)

3.1认证申请 (3)

3.2型式试验 (4)

3.3初始工厂审查 (4)

3.4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5)

3.5获证后的监督 (6)

4.认证证书的维持和变更 (9)

4.1认证证书的维持 (9)

4.2认证证书覆盖产品的变更 (9)

5.认证标志使用的规定 (9)

5.1变形认证标志的使用 (10)

5.2准许使用的标志样式 (10)

5.3加施方式 (10)

5.4加施位置 (10)

6.认证的暂停、注销和撤消 (10)

7.收费 (10)

附件1:强制性产品认证 血液净化装置的体外循环血路产品的单元划分 (11)

附件2 :强制性产品认证 血液净化装置的体外循环血路产品测试纲要 (12)

附件3:强制性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13)

1.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血液净化装置的体外循环管道,该产品是供血液净化时作为血液通道使用的管道。

2.认证模式

型式试验 + 初始工厂审查+ 获证后监督。

3.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

3.1认证申请

3.1.1申请单元划分

原则上一个型号一个单元。同一生产厂在不同生产地点生产的产品应分别提出申请。

申请单元划分说明详见附件1。

3.1.2申请文件

申请人应提交正式申请并随附有关文件,至少包括:

1)连接结构图;

2)中文产品说明书;

3)产品安全检测报告;(如果有的话)

4)申请认证产品中不同型号之间的差异说明。

3.2型式试验

3.2.1型式试验的送样

3.2.1.1送样原则

型式试验样品应从申请单元中选取代表性样品进行型式试验。

3.2.1.2送样

型式试验的样品由申请人按认证机构的要求选送,并对选送样品负责。产品的送样量及送样要求见附件1。

3.2.1.3型式试验样品及相关资料的处置

型式试验后,应以适当方式处置已经确认合格的样品和/或相关资料。

3.2.2型式试验的检测标准、项目及方法

3.2.2.1 检测标准

YY 0267 血液净化装置的体外循环血路

3.2.2.2 检测项目

产品的安全检测项目为YY 0267规定的全部适用项目。

3.2.2.3 检测方法

依照YY 0267规定的要求以及该标准所引用的标准和/或检测方法进行。

3.3初始工厂审查

3.3.1 审查内容

3.3.1.1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审查

《强制性产品认证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附件3)为本规则覆盖

产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审查的基本要求。

3.3.1.2 产品一致性检查

工厂审查时,应在生产现场对申请认证的产品进行一致性检查。若认证涉及多个型号的产品,则每个型号产品抽取12套。重点核实以下内容:

1) 认证产品的铭牌、标记与型式试验报告上所标明的应一致;

2) 认证产品的结构应与型式试验测试时的样品一致;

3) 认证产品应与型式试验时申报及与经认证机构所确认的一致。 3.3.2审查范围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审查和产品一致性检查应覆盖申请认证产品的所有加工场所。

3.3.3初始工厂审查时间

一般情况下,型式试验合格后,进行初始工厂审查。特殊情况下,型式试验和工厂审查也可以同时进行。

工厂审查时间根据所申请认证产品的单元数量确定,并适当考虑工厂的生产规模,一般每个加工场所为4至6个人日。

3.4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3.4.1认证结果评价

3.4.1.1型式试验结果的评价

检测项目中若有个别项目不合格,但易于改进的,可允许整改。整改的时间不超过3个月。当所有的试验项目全部符合标准要求时,方可认为结果合格。

3.4.1.2初始工厂审查评价

评价结果可分为三个等级:

1)如果整个审核过程未发现不符合项,则建议认证机构授予证书;

2) 如发现轻微的不符合项,但不危及到认证产品符合标准时,生产厂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采取纠正措施。报审查组确认纠正措施有效后,建议认证机构授予证书;

3) 如发现严重不符合项或生产厂的质量保证能力不具备生产满足认证要求的产品时,则可终止审查。生产厂6个月后方可重新申请认证。

3.4.2认证结果的批准

当型式试验和工厂审查均符合要求,经认证机构评定后,颁发认证证书。认证证书的使用应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的要求。

3.4.3获证时限

获证时限是指自受理认证之日起至颁发认证证书时止所实际发生的工作日,包括型式试验时间、工厂审查时间、认证结论评定和批准时间、证书制作时间。

型式试验时间(包括出具安全型式试验报告)为45个工作日。

提交工厂审查报告不超过5个工作日。

认证结论评定、批准时间以及证书制作时间一般不超过5个工作日。

3.5获证后的监督

3.5.1 认证监督检查的频次

3.5.1.1 一般情况下从获证后的12个月起,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监督检查。

3.5.1.2 若发生下述情况之一可增加监督频次:

1) 获证产品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或用户提出投诉并经查实为持证人责

任的;

2) 认证机构有足够理由对获证产品与标准安全要求的符合性提出质

疑时;

3) 有足够信息表明生产厂因变更组织机构、生产条件、质量管理体系

等,从而可能影响产品符合性或一致性时。

3.5.2 监督的内容

3.5.2.1 方式

获证后的监督的方式为:工厂复查 + 认证产品一致性检查。

3.5.2.2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复查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复查从获证起的四年内,其复查范围应覆盖《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的全部内容。每个加工场所复查时间通常为1-2个人日。

获证后的第五年,应按《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的规定对工厂进行一次全面审核。审核内容和审核时间与初次工厂审查相同。

每四年为一个全面审核周期。

3.5.2.3 产品一致性检查

获证起的四年内,除按本规则3.3.1.2条的规定执行外,应对《强制性认证产品测试纲要》(附件2)中所要求的生产线试验项目进行现场检测。

获证后的第五年,按认证单元实施送样检测。原则上每个认证单元送样12套进行测试。由指定的检测机构负责进行检测。具体抽样和检测要求

按本规则的3.2条执行。如获证产品未进行过任何变更,由认证机构依据具体情况选择送样检测或资料审查。

3.5.3 获证后的抽样检测

需要对获证产品实施抽样检测时,每种获证产品按型号各抽样12套以进行抽样测试。抽样检测由指定的检测机构负责。本规则的3.2.2.1中的标准所规定检测项目均可作为监督检测项目。

重点检测项目:

按照YY 0267-1995中的如下条款:

(1)§4.5 化学性能

(2)§4.6 a 无菌

(3)§4.6 b 热原

(4)§4.6 c 毒性

(5)§4.6 d 溶血

(6)§4.7 环氧乙烷残留量

(7)§4.8 物理机械性能

(8)§7 血路的标志、包装

认证机构可针对不同产品的不同安全结构,以及对产品安全性能有严重影响的部分及对产品的安全设计有怀疑的部分,也可选择标准要求的其它项目进行试验。

3.5.4获证后监督结果的评价

监督复查合格后,可以继续保持认证资格,使用认证标志。如果存在不符合项则应在3个月内进行整改。逾期将停止使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

并对外公告。

4.认证证书的维持和变更

4.1认证证书的维持

本规则覆盖产品的认证证书,原则上不规定截止日期。证书的有效性依赖认证机构定期的监督获得保持。

4.2认证证书覆盖产品的变更

4.2.1变更程序

认证证书持有者需要变更与已经获得认证产品为同一单元的产品认证范围时,应从认证申请开始办理手续。认证机构应核查变更产品与原认证产品的一致性, 确认原认证结果对变更产品的有效性,针对差异做补充检测或检查。认证机构确认变更符合要求后,根据具体情况,向证书持有者颁发新的认证证书或补充认证证书,或仅作技术备案、维持原证书。

4.2.2样品要求

需对样品进行检测的,证书持有者应按本规则3.2的要求选送12套样品供认证机构核查。核查时的检测项目由认证机构决定。

5.认证标志使用的规定

证书持有者必须遵守《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的规定

5.1变形认证标志的使用

7.收费

6.认证的暂停、注销和撤消

认证收费由认证机构按国家有关规定统一收取。

认证证书的暂停、注销或撤销按《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的规定执行。 5.4加施位置

5.3 加施方式

5.2准许使用的标志样式

本规则覆盖产品不允许加施任何形式的变形认证标志。 采用标准规格标志方式。 认证标志加施在产品包装盒上。

附件1:强制性产品认证 血液净化装置的体外循环血路产品的单元划分

序号 产品名称 单元划分原则 认证依据

标准 主送样品 的数量

1 血液净化装置

的体外循环血

路 材料相同、结构基本相同的,可作为一个单元申请。 YY 0267 1.取申请单元中各种型号

的样品:共12套;

2.申请变更或追加型号

时,若为同系列产品,

且产品材料相同,只是

结构不同时可以不送

样;若材料与结构型式

不同,应重新送样补测

主要性能项目。

11

附件2 :强制性产品认证 血液净化装置的体外循环血路产品测试纲要

产品类别 产品名称 认证依

据标准

对应国

际标准

试验项目

(标准条款编号)

频次

(最少)

试验项目

所需设备

操作

方法

例行

试验

选定型

式试验

1.标记与说明、外观

(7.1,7.2,4.4)

一次/半年

或一次/批

*1

目测 附件9

2.化学性能

(4.5)

一次/年

或一次/批

*1

分析天平、pH计、

原子吸收分光光

度计、电热恒温三

用水箱等

附件9

3.生物性能

(4.6)

一次/年

手提式压力蒸汽

消毒器、净化工作

台、生化培养箱等

附件9

100% 9

4.物理机械性能

(4.8)

一次/半年

或一次/批

*1

精密压力表、负压

泵、无油空气压缩

机、光学投影数显

测量仪、电热密闭

干燥箱等

附件

9

血液净化装置的体外循环血路 血液净化装

置的体外循

环血路

YY 0267

5.环氧乙烷残留量

(4.7)

一次/半年

或一次/批

*1

气相色谱仪 附件9

注: (1) 例行试验允许用经验证后确定的等效、快速的方法进行;

(2) 选定型式试验应按标准规定的参数和方法,在规定的周围环境条件下进行;

(3) 如有些试验项目没有对应标准条款的,在“认证依据标准”和“对应国际标准”栏目可不填写;

(4) 试验项目适用于哪种试验(指例行试验和选定型式试验),就在相应试验栏中打“9”。

*1 1次/批不少于一次/半年

12

附件3:

强制性产品认证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为保证批量生产的认证产品与已获型式试验合格的样品的一致性,工厂应满足本文件规定的产品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1. 职责和资源

1.1 职责

工厂应规定与质量活动有关的各类人员职责及相互关系,且工厂应在组织内指定一名质量负责人,无论该成员在其他方面的职责如何,应具有以下方面的职责和权限:

a)负责建立满足本文件要求的质量体系,并确保其实施和保持;

b)确保加贴强制性认证标志的产品符合认证标准的要求;

c)建立文件化的程序,确保认证标志的妥善保管和使用;

d)建立文件化的程序,确保不合格品和获证产品变更后未经认证机构确认,不加贴强制性认证标志。

质量负责人应具有充分的能力胜任本职工作。

1.2 资源

工厂应配备必须的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以满足稳定生产符合强制性认证标准的产品要求;应配备相应的人力资源,确保从事对产品质量有影响工作的人员具备必要的能力;建立并保持适宜产品生产、检验、试验、储存等必备的环境。

2.文件和记录

2.1工厂应建立、保持文件化的认证产品的质量计划或类似文件,以及为确保产品质量的相关过程有效运作和控制需要的文件。质量计划应包括产品设计目标、实现过程、检测及有关资源的规定,以及产品获证后对获证产品的变更(标准、工艺、关键件等)、标志的使用管理等的规定。

产品设计标准或规范应是质量计划的一个内容,其要求应不低于有关该产品的国家标准要求。

2.2工厂应建立并保持文件化的程序以对本文件要求的文件和资料进行有效的控制。这些控制应确保:

a)文件发布前和更改应由授权人批准,以确保其适宜性;

b)文件的更改和修订状态得到识别,防止作废文件的非预期使用;

c)确保在使用处可获得相应文件的有效版本。

2.3 工厂应建立并保持质量记录的标识、储存、保管和处理的文件化程序,质量记录应清晰、完整以作为产品符合规定要求的证据。

质量记录应有适当的保存期限。

3.采购和进货检验

3.1 供应商的控制

工厂应制定对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供应商的选择、评定和日常管理的程序,以确保供应商具有保证生产关键元器件和材料满足要求的能力。

工厂应保存对供应商的选择评价和日常管理记录。

3.2 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检验/验证

工厂应建立并保持对供应商提供的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检验或验证的程序及定期确认检验的程序,以确保关键元器件和材料满足认证所规定的要求。

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检验可由工厂进行,也可以由供应商完成。当由供应商检验时,工厂应对供应商提出明确的检验要求。

工厂应保存关键件检验或验证记录、确认检验记录及供应商提供的合格证明及有关检验数据等。

4. 生产过程控制和过程检验

4.1工厂应对关键生产工序进行识别,关键工序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能力,如果该工序没有文件规定就不能保证产品质量时,则应制定相应的工艺作业指导书,使生产过程受控。

4.2产品生产过程中如对环境条件有要求,工厂应保证工作环境满足规定的要求。

4.3可行时,工厂应对适宜的过程参数和产品特性进行监控。

4.4工厂应建立并保持对生产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的制度。

4.5工厂应在生产的适当阶段对产品进行检验,以确保产品及零部件与认证样品一致。

5. 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

工厂应制定并保持文件化的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程序,以验证产品满足规定的要求。检验程序中应包括检验项目、内容、方法、判定等。并应保存检验记录。具体的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要求应满足相应产品的认证实施规则的要求执行。

例行检验是在生产的最终阶段对生产线上的产品进行的100%检验,通常检验后,除包装和加贴标签外,不再进一步加工。

确认检验是为验证产品持续符合标准要求进行的抽样检验。

6. 检验试验仪器设备

用于检验和试验的设备应定期校准和检查,并满足检验试验能力。

检验和试验的仪器设备应有操作规程,检验人员应能按操作规程要求,准确地使用仪器设备。

6.1 校准和检定

用于确定所生产的产品符合规定要求的检验试验设备应按规定的周期进行校准或检定。校准或检定应溯源至国家或国际基准。对自行校准的,则应规定校准方法、验收准则和校准周期等。设备的校准状态应能被使用及管理人员方便识别。

应保存设备的校准记录。

6.2 运行检查

对用于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的设备除应进行日常操作检查外,还应进行运行检查。当发现运行检查结果不能满足规定要求时,应能追溯至已检测过的产品。必要时,应对这些产品重新进行检测。应规定操作人员在发现设备功能失效时需采取的措施。

运行检查结果及采取的调整等措施应记录。

7. 不合格品的控制

工厂应建立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内容应包括不合格品的标识方法、隔离和处置及采取的纠正、预防措施。经返修、返工后的产品应重新检测。对重要部件或组件的返修应作相应的记录,应保存对不合格品的处置记录。

8. 内部质量审核

工厂应建立文件化的内部质量审核程序,确保质量体系的有效性和认证产品的一致性,并记录内部审核结果。

对工厂的投诉尤其是对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投诉,应保存记录,并应作

为内部质量审核的信息输入。

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应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并进行记录。

9. 认证产品的一致性

工厂应对批量生产产品与型式试验合格的产品的一致性进行控制,以使认证产品持续符合规定的要求。

工厂应建立产品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结构等影响产品符合规定要求因素的变更控制程序,认证产品的变更(可能影响与相关标准的符合性或型式试验样机的一致性)在实施前应向认证机构申报并获得批准后方可执行。

10. 包装、搬运和储存

工厂所进行的任何包装、搬运操作和储存环境应不影响产品符合规定标准要求。

最新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目录(201801)

最新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目录(201801) 一、电线电缆(4种) 1.电线组件 2.交流额定电压3kV及以下铁路机车车辆用电线电缆 3.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橡皮绝缘电线电缆 4.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线电缆 二、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用电器装置装(6种) 1.插头插座(家用、工业用和类似用途) 2.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的开关 3.器具耦合器(家用和类似用途、工业用) 4.热熔断体 5.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电器附件外壳 6.小型熔断器的管状熔断体 三、低压电器(9种) 1.漏电保护器 2.断路器(含RCCB、RCBO、MCB) 3.熔断器 4.低压开关(隔离器、隔离开关、熔断器组合电器) 5.其他电路保护装置(限流器、电路保护装置、过流保护器、热保护器、过载继电器、低压机电式接触器、电动机启动器) 6.继电器(36V低于电压1000V) 7.其他开关

8.其他装置(接触器、电动机起动器、信号灯、辅助触头组件、主令控制器、交流半导体电动机控制器和起动器) 9.低压成套开关设备。 四、小功率电动机(1种) 小功率电动机 五、电动工具(16种) 1.电钻(含冲击电钻) 2.电动螺丝刀和冲击扳手 3.电动砂轮机 4.砂光机 5.圆锯 6.电锤(含电镐) 7.不易燃液体电喷枪 8.电剪刀(含双刃电剪刀、电冲剪) 9.攻丝机 10.往复锯(含曲线锯、刀锯) 11.插入式混凝土振动器 12.电链锯 13.电刨 14.电动修枝剪和电动草剪 15.电木铣和修边机 16.电动石材切割机

六、电焊机(15种) 1.小型交流弧焊机 2.交流弧焊机 3.直流弧焊机 4.TIG弧焊机 5.MIG/MAG弧焊机 6.埋弧焊机 7.等离子弧切割机 8.等离子弧焊机 9.弧焊变压器防触电装置 10.电焊钳 11.焊接电缆耦合装置 12.电阻焊机 13.TIG焊焊炬 14.MIG/MAG焊焊枪 15.焊机送丝装置 七、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19种) 1.家用电冰箱和食品冷冻箱 2.电风扇 3.空调器 4.电动机—压缩机

现场物资管理基础知识—CCC认证

CCC 认证篇 一、名词解释 3C认证的全称为“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它是各国政府为保护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国家安全、加强产品质量管理、依照法律法规实施的一种产品合格评定制度。所谓3C认证,就是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英文名称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英文缩写CCC。 3C认证就是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简称。对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法律依据、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范围、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使用、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监督管理等作了统一的规定。主要内容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按照世贸有关协议和国际通行规则,国家依法对涉及人类健康安全、动植物生命安全和健康,以及环境保护和公共安全的产品实行统一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负责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 (二)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主要特点是,国家公布统一的目录,确定统一适用的国家标准、技术规则和实施程序,制定统一的标志标识,规定统一的收费标准。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必须经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合格,取得相关证书并加施认证标志后,方能出厂、进口、销售和在经营服务场所使用。 (三)根据中国入世承诺和体现国民待遇的原则,原来两种制度覆盖的产品有138种,此次公布的《目录》删去了原来列入强制性认证管理的医用超声诊断和治疗设备等16种产品,增加了建筑用安全玻璃等10种产品,实际列入《目录》的强制性认证产品共有132种。 (四)国家对强制性产品认证使用统一的标志。新的国家强制性认证标志名称为"中国强制认证",英文名称为"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英文缩写可简称为"3C"标志。中国强制认证标志实施以后,将取代原实行的"长城"标志和"CCIB"标志。 (五)国家统一确定强制性产品认证收费项目及标准。新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制定,将根据不以营利为目的和体现国民待遇的原则,综合考虑现行收费情况,并参照境外同类认证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六)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于2002年8月1日起实施,有关认证机构正式开始受理申请。原有的产品安全认证制度和进口安全质量许可制度自2003年8月1日起废止。 (七)需要注意的是,3C标志并不是质量标志,而只是一种最基础的安全认证。 二、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建筑工程适用类) 1、电线电缆(共5种):电线组件、矿用橡套软电缆、交流额定电压3kV及以下铁路机

3C认证产品内容

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 一、电线电缆(共5种) 电线组件、矿用橡套软电缆、交流额定电压3kV及以下铁路机车车辆用电线电缆、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橡皮绝缘电线电缆、额定电压450/750 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线电缆 二、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用电器装置装(共6种) 耦合器(家用、工业用和类似用途器具)、插头插座(家用、工业用和类似用途)、热熔断体、小型熔断器的管状熔断体、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的开关、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电器附件外壳 三、低压电器(共9种) 低压电器 漏电保护器、断路器(含RCCB、RCBO、MCB)、熔断器、低压开关(隔离器、隔离开关、熔断器组合电器)、其他电路保护装置[保护器类:限流器、电路保护装置、过流保护器、热保护器、过载继电器、低压机电式接触器、电动机启动器]、继电器(36V<电压£1000V)、其他开关(电器开关、真空开关、压力开关、接近开关、脚踏开关、热敏开关、液位开关、按钮开关、限位开关、微动开关、倒顺开关、温度开关、行程开关、转换开关、自动转换开关、刀开关)、其他装置(接触器、电动机起动器、信号灯、辅助触头组件、主令控制器、交流半导体电动机控制器和起动器)、低压成套开关设备 四、小功率电动机(共1种)小功率电动机 五、电动工具(共16种) 电钻(含冲击电钻)、电动螺丝刀和冲击扳手、电动砂轮机、砂光机、圆锯、电锤(含电镐)、不易燃液体电喷枪、电剪刀(含双刃电剪刀、电冲剪)、攻丝机、往复锯(含曲线锯、刀锯)、插入式混凝土振动器、电链锯、电刨、电动修枝剪和电动草剪、电木铣和修边机、电动石材切割机(含大理石切割机) 六、电焊机(共15种) 小型交流弧焊机、交流弧焊机、直流弧焊机、TIG弧焊机、MIG/MAG弧焊机、埋弧焊机、等离子弧切割机、等离子弧焊机、弧焊变压器防触电装置、焊接电缆耦合装置、电阻焊机、焊机送丝装置、TIG焊焊炬、MIG/MAG焊焊枪、电焊钳 七、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共18种) 1.家用电冰箱和食品冷冻箱:有效容积在500立升以下,家用或类似用途的有或无冷冻食品储藏室的电冰箱、冷冻食品储藏箱和食品冷冻箱及他们的组合2.电风扇:单相交流和直流家用和类似用途的电风扇3.空调器:制冷量不超过21000大卡/小时的家用及类似用途的空调器4.电动机—压缩机:输入功率在5000W以下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空调和制冷装置所用密闭式(全封闭型、半封闭型)电动机—压缩机5.家用电动洗衣机:带或不带水加热装置、脱水装置或干衣装置的洗涤衣物的电动洗衣机6.电热水器:把水加热至沸点以下的固定的贮水式和快热式电热水器7.室内加热器:家用和类似用途的辐射式加热器、板状加热器、充液式加热器、风扇式加热器、对流式加热器、管状加热器8.真空吸尘器:具有吸除干燥灰尘或液体的作用,由串激整流子电动机或直流电动机的真空吸尘器9.皮肤和毛发护理器具:用作人或动物皮肤或毛发护理并带有电热元件的电器10.电熨斗:家用和类似用途的干式电熨斗和湿式(蒸汽)电熨斗11.电磁灶:家用和类似用途的采用电磁能加热的灶具,它可以包含一个或多个电磁加热元件12.电烤箱:包括额定容积不超过10升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的电烤箱、面包烘烤器、华夫烙饼模和类似器具13.电动食品加工器具:家用电动食品加工器和类似用途的多功能食品加工器14.微波炉:频率在300MHz以上的

【推荐】必须要做(强制性产品认证即3C认证)的产品

必须要做(强制性产品认证即3C认证)的产品 必须要做(强制性产品认证即3C认证)的产品如下: 认证目录(第一批) 一、电线电缆(共五种): 1、电线组件2 、矿用橡套软电缆3、交流额定电压3KV及以下铁路及车车辆用电线电缆4、额定电压450V/750V及以下橡皮绝缘电线电缆5、额定电压450V/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线电缆 二、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用电器装置(共六种): 1、器具耦和器(家用和类似用途、工业用 2、插头插座(家用和类似用途、工业用 3、热熔断体 4、小型熔断器的馆装容断体 5、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器装置的开关 6、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器装置电器附件外壳 三、低压电器(共九种): 1、漏电保护器 2、断路器(含RCCB、RCBO、MCB) 3、熔断器 4、低压开关(隔离器、隔离开关、熔断器组合电器) 5、其它电炉保护装置(保护器类:限流器、电路保护装置、过流保护器、热保护器、过载继电器、低压机电式接触器、电动机启动器) 6、继电器(36V<电压<1000V) 7、其它开关(电器开关、真空开关、压力开关、接近开关、脚踏开关、热敏开关、液体开关、按钮开关、限位开关、微动开关、倒顺开关、温度开关、行程开关、转换开关、自动转换开

关、刀开关)8、其它装置(接触器、电动机起动器、信号灯、辅助触头组件、主令控制器、交流半导体电动机控制器和起动器)9、低压成套开关设备 四、小功率电动机(共一种) 1、小功率电动机 五、电动工具(共十六种): 1、电钻(含冲击电钻) 2、电动螺丝刀和冲击扳手 3、电动砂轮机 4、砂光机 5、圆锯 6、电锤(含电镐) 7、不易燃液体电喷枪 8、电剪刀(含双刃电剪刀、电冲剪) 9、攻丝机10、往复锯(含曲线锯、刀锯)11、插入式混凝土震动器12、电链锯13、电刨14、电动修枝剪和电动草剪15、电木铣和修边机16、电动石材切割机(含大理石切割机) 六、电焊机(共十五种): 1、小型交流弧焊机 2、交流弧焊机 3、直流弧焊机 4、TIG弧焊机 5、MIC/MAG 弧焊机 6、埋弧焊机 7、等离子弧切割机 8、等离子弧焊机 9、弧焊变压器防触电装置10、焊接电线耦合装置11、电阻焊机12、焊机送丝装置13、TIG焊焊炬14、MIG/MAG焊焊枪15、电焊钳 七、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共十八种): 1、家用电冰箱和食品冷冻箱:有效容积在500立升以下,家用或类似用途的有或无冷冻食品储藏室的电冰箱、冷冻商品储藏箱和食品冷冻箱及它们的组合。

消防产品3C认证依据标准

2016年消防产品3C认证依据标准消防装备产品强制性认证单目录及认证依据标准 1 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认证依据标准GA 1242 2. 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 消防头盔认证依据标准GA 44 消防员灭火防护头套认证依据标准GA 869 消防员灭火防护服认证依据标准GA 10 消防员隔热防护服认证依据标准GA 634 消防员化学防护服装认证依据标准GA 770 消防手套认证依据标准GA 7 消防员灭火防护靴认证依据标准GA 6 消防腰斧认证依据标准GA 630 安全绳认证依据标准GA 494 安全带认证依据标准GA 494 安全钩认证依据标准GA 494 上升器认证依据标准GA 494 抓绳器认证依据标准GA 494 便携式固定装置认证依据标准GA 494 下降器认证依据标准GA 494 滑轮装置认证依据标准GA 494 消防员呼救器认证依据标准GB 27900 正压式消防氧气呼吸器认证依据标准GA 632

3 消防摩托车认证依据标准GA 768 4抢险救援产品 消防斧认证依据标准GA 138 消防救生气垫认证依据标准GA 631 消防梯认证依据标准GA 137 消防移动式照明装置认证依据标准GB 26755 消防救生照明线认证依据标准GB 26783 移动式消防排烟机认证依据标准GB 27901 5逃生产品 逃生缓降器认证依据标准GB 21976.1 GB 21976.2逃生梯认证依据标准GB 21976.1 GB 21976.3逃生滑道认证依据标准GB 21976.1 GB 21976.4应急逃生器认证依据标准GB 21976.1 GB 21976.5逃生绳认证依据标准GB 21976.1 GB 21976.6 6自救呼吸器 过滤式消防自救 呼吸器认证依据标准GB 21976.1 GB 21976.7化学氧消防自救呼吸器认证依据标准GA 411 火灾报警产品强制性认证单元划分及认证依据标准 1 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认证依据标准GB 4715 2 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认证依据标准GB 4716 3 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认证依据标准GB 20517 4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认证依据标准GB 19880

3C认证产品应符合一致性要求案例

3C认证产品应符合一致性要求 中国质量新闻网 2009-11-24 14:53:02 本刊2009年第8期刊登了《本案违法事实如何正确认定》一文,在案件审理中,对如何确定本案的违法主体以及适用法律上产生了不同的意见。本案中的问题在3C认证产品“委托生产”执法中常常遇见,如何处理比较容易产生争议,下文笔者试结合3C认证相关制度阐述个人的理解。 违法主体的确定 行政违法主体是指违反行政管理法律、法规,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并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行政相对人。上述案例中,J公司是电表箱的制造商(委托方),M公司是电表箱的生产厂(被委托方)。此外,A县供电公司是电表箱的安装方(也是供电合同中的供应商),A县电力物资公司是经销商(从J公司购入,内部销售给供电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一般认为应属于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电表箱。由此可见,假如认定本案配电箱为违反 3C认证管理规定的产品,上述5个主体的行为都是独立的,笔者认为,除了M公司以外,生产(制造)、销售、经营活动中使用各个环节的主体都能成为违法主体。 然而,A县质监局并非对上述违法主体都应同时立案实施处罚,依据管辖权的要求以及“教育与处罚相结合”、“过罚相当”等处罚原则,将电力物资公司作为本案的行政处罚相对人是最为合适的。J公司可以告知企业所在地质监部门处理。A县供电公司没有尽到审核的义务,但是如果能够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可以对其违法情节给予考虑。参照《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关于建设工程中使用的产品的监督问题”的解释,房地产开发公司在积极配合,如实提供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情况后,笔者认为可以考虑主要追究经销商的行政法律责任。 违法行为的性质和法律适用 剖析本案的违法事实,新建楼盘安装的这一批电表箱标签上标注厂家为J公司,实际生产厂家是M公司,这是标注违法还是属于3C认证违法成为关键问题。笔者认为应当认定为违反3C认证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认证制度中强调“一致性原则”,根据国家认监委《关于对强制性认证产品一致性执法检查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认法函[2005]128号)的规定:“强制性认证产品一致性是指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以及生产者(制造商)、加工场所等相关内容应当与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中描述的内容相一致”。本案中,虽然M公司取得了电表箱3C认证证书,然而认证证书的制造商没有涵盖J公司。即使M公司与J公司之间签订了委托加工合同,其生产的电表箱产品由于不符合认证一致性的要求,

CCC认证产品目录表

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 一、电线电缆(共5种) 电线组件、矿用橡套软电缆、交流额定电压3kV及以下铁路机车车辆用电线电缆、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橡皮绝缘电线电缆、额定电压450/750 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线电缆 二、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用电器装置装(共6种) 耦合器(家用、工业用和类似用途器具)、插头插座(家用、工业用和类似用途)、热熔断体、小型熔断器的管状熔断体、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的开关、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电器附件外壳 三、低压电器(共9种) 漏电保护器、断路器(含RCCB、RCBO、MCB)、熔断器、低压开关(隔离器、隔离开关、熔断器组合电器)、其他电路保护装置[保护器类:限流器、电路保护装置、过流保护器、热保护器、过载继电器、低压机电式接触器、电动机启动器]、继电器(36V低于电压1000V)、其他开关(电器开关、真空开关、压力开关、接近开关、脚踏开关、热敏开关、液位开关、按钮开关、限位开关、微动开关、倒顺开关、温度开关、行程开关、转换开关、自动转换开关、刀开关)、其他装置(接触器、电动机起动器、信号灯、辅助触头组件、主令控制器、交流半导体电动机控制器和起动器)、低压成套开关设备 四、小功率电动机(共1种) 小功率电动机 五、电动工具(共16种)

电钻(含冲击电钻)、电动螺丝刀和冲击扳手、电动砂轮机、砂光机、圆锯、电锤(含电镐)、不易燃液体电喷枪、电剪刀(含双刃电剪刀、电冲剪)、攻丝机、往复锯(含曲线锯、刀锯)、插入式混凝土振动器、电链锯、电刨、电动修枝剪和电动草剪、电木铣和修边机、电动石材切割机(含大理石切割机) 六、电焊机(共15种) 小型交流弧焊机、交流弧焊机、直流弧焊机、TIG弧焊机、MIG/MAG弧焊机、埋弧焊机、等离子弧切割机、等离子弧焊机、弧焊变压器防触电装置、焊接电缆耦合装置、电阻焊机、焊机送丝装置、TIG焊焊炬、MIG/MAG焊焊枪、电焊钳 七、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共18种) 1.家用电冰箱和食品冷冻箱:有效容积在500立升以下,家用或类似用途的有或无冷冻食品储藏室的电冰箱、冷冻食品储藏箱和食品冷冻箱及他们的组合2.电风扇:单相交流和直流家用和类似用途的电风扇 3.空调器:制冷量不超过21000大卡/小时的家用及类似用途的空调器 4.电动机—压缩机:输入功率在5000W以下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空调和制冷装置所用密闭式(全封闭型、半封闭型)电动机—压缩机 5.家用电动洗衣机:带或不带水加热装置、脱水装置或干衣装置的洗涤衣物的电动洗衣机 6.电热水器:把水加热至沸点以下的固定的贮水式和快热式电热水器 7.室内加热器:家用和类似用途的辐射式加热器、板状加热器、充液式加热器、风扇式加热器、对流式加热器、管状加热器

产品3C认证名录

一、电线电缆(共5种) 电线组件、矿用橡套软电缆、交流额定电压3kV及以下铁路机车车辆用电线电缆、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橡皮绝缘电线电缆、额定电压450/750 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线电缆 二、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用电器装置装(共6种) 耦合器(家用、工业用和类似用途器具)、插头插座(家用、工业用和类似用途)、热熔断体、小型熔断器的管状熔断体、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的开关、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电器附件外壳 三、低压电器(共9种) 漏电保护器、断路器(含RCCB、RCBO、MCB)、熔断器、低压开关(隔离器、隔离开关、熔断器组合电器)、其他电路保护装置[保护器类:限流器、电路保护装置、过流保护器、热保护器、过载继电器、低压机电式接触器、电动机启动器]、继电器(36V低于电压1000V)、其他开关(电器开关、真空开关、压力开关、接近开关、脚踏开关、热敏开关、液位开关、按钮开关、限位开关、微动开关、倒顺开关、温度开关、行程开关、转换开关、自动转换开关、刀开关)、其他装置(接触器、电动机起动器、信号灯、辅助触头组件、主令控制器、交流半导体电动机控制器和起动器)、低压成套开关设备 四、小功率电动机(共1种) 小功率电动机 五、电动工具(共16种) 电钻(含冲击电钻)、电动螺丝刀和冲击扳手、电动砂轮机、砂光机、圆锯、电锤(含电镐)、不易燃液体电喷枪、电剪刀(含双刃电剪刀、电冲剪)、攻丝机、往复

锯(含曲线锯、刀锯)、插入式混凝土振动器、电链锯、电刨、电动修枝剪和电动草剪、电木铣和修边机、电动石材切割机(含大理石切割机) 六、电焊机(共15种) 小型交流弧焊机、交流弧焊机、直流弧焊机、TIG弧焊机、MIG/MAG弧焊机、埋弧焊机、等离子弧切割机、等离子弧焊机、弧焊变压器防触电装置、焊接电缆耦合装置、电阻焊机、焊机送丝装置、TIG焊焊炬、MIG/MAG焊焊枪、电焊钳 七、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共18种) 1.家用电冰箱和食品冷冻箱:有效容积在500立升以下,家用或类似用途的有或无冷冻食品储藏室的电冰箱、冷冻食品储藏箱和食品冷冻箱及他们的组合 2.电风扇:单相交流和直流家用和类似用途的电风扇 3.空调器:制冷量不超过21000大卡/小时的家用及类似用途的空调器 4.电动机-压缩机:输入功率在5000W以下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空调和制冷装置所用密闭式(全封闭型、半封闭型)电动机-压缩机 5.家用电动洗衣机:带或不带水加热装置、脱水装置或干衣装置的洗涤衣物的电动洗衣机 6.电热水器:把水加热至沸点以下的固定的贮水式和快热式电热水器 7.室内加热器:家用和类似用途的辐射式加热器、板状加热器、充液式加热器、风扇式加热器、对流式加热器、管状加热器 8.真空吸尘器:具有吸除干燥灰尘或液体的作用,由串激整流子电动机或直流电动机的真空吸尘器 9.皮肤和毛发护理器具:用作人或动物皮肤或毛发护理并带有电热元件的电器 10.电熨斗:家用和类似用途的干式电熨斗和湿式(蒸汽)电熨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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