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和程序

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和程序
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和程序

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和程序

(试行)

一、鉴定职业和等级

(一)鉴定职业:养老护理员。

(二)鉴定等级:三级(高级)。

二、鉴定的依据和内容

(一)鉴定依据:依据是相应的《国家职业标准》和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编写的相应级别的《培训教程》。

(二)鉴定内容:主要有两部分即理论知识考试与技能操作考核。技师须进行综合评审。

三、鉴定的对象

按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标准》规定,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四、鉴定申报条件

报名的学员,请仔细对照表格,凡能符合其中一条就可以报名参加培训。

报名学员需准备:1.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请务必从“网络报名系统报名”打印,一式二份盖单位公章);2.原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一式二份);3.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二份);4.从事本职业工作年限证明(打印一式二份,盖单位公章和上级主管部门公章);

5.与所从事职业相符的培训证书(复印件一式二份);

6.结业证、毕业证(复印件一式二份);

7.一寸、两寸照片各2张(背面注明本人单位、姓名)。

五、鉴定申报程序

(一)本人申报:符合申报条件者,在民政部“中国民政培训网”(https://www.360docs.net/doc/1f15539529.html,)点击进入“网络报名系统”(见附件2),网上填报《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提交后打印《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原件一式二份并盖单位公章,为了减少证书错误率,各考生务必从“网络报名系统”打印鉴定申报表)。

(二)单位审查:符合申报条件者,持《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按申报条件审核相关材料原件,审查合格者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印章。

(三)省级审核:单位人事部门汇总本单位申报人员情况,可以地市为单位,统一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业

务部门或者所属的鉴定站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鉴定所需材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业务部门根据申报条件进行初审。

1.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请务必从“网络报名系统”打印,原件一式二份并盖单位公章);

2.原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一式二份);

3.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二份);

4.从事本职业工作年限证明(打印一式二份,盖单位公章和上级主管部门公章);

学员可点击以下链接下载《民政系统职工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证明表》

https://www.360docs.net/doc/1f15539529.html,/article/cyxz/201112/20111200238369.shtml 。

5.与所从事职业相符的培训证书(原件、复印件一式二份);

6.结业证、毕业证(原件、复印件一式二份);

7.一寸、两寸照片各2张(背面注明本人单位、姓名)。

注:鉴定申报表和工作年限证明均需盖本单位和上级主管民政局的公章。(备注:所有盖章件均要红章原件)

(四)学员需提前20天通过网络报名流程上传学员基本信息和电子照片,网上报名时须选择培训单位(民政部培训中心),以及培训日期和期次,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人员不得更换。报到时学员将鉴定所需纸质资料上交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进行“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系统”数据采集、录入、审核,汇总形成《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档案》。

(五)鉴定考试:培训合格者参加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的相应等级国家职业鉴定资格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在标准教室进行,考试时间为90min)与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在有教学教具设备的实习场所进行,考核时间为90~120min)。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

(六)审核颁证:成绩合格者名单在“民政职业技能鉴定网”(https://www.360docs.net/doc/1f15539529.html,)上公示5日。如无异议,按照有关规定核发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可在民政部“民政职业技能鉴定网”(https://www.360docs.net/doc/1f15539529.html,)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https://www.360docs.net/doc/1f15539529.html,/)查询。

合格人员资格证书由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邮寄本人。

六、适用范围

适用于民政部培训中心组织的全国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鉴定培训班学员。

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网络报名流程一、登录https://www.360docs.net/doc/1f15539529.html,/点击网上报名进入报名页面

点击“鉴定报名”

二、填写相关报名信息

1.考生来源一项因是系统自动设置的,所以民政系统内考生请选择国有企业一项,系统外考生请选择私营企业一项;

2.出生日期一栏需按照“0000-00-00”格式输入;

3.申报信息填写:

──鉴定机构;(请选择民政部培训中心)

──鉴定分类(第一步请选择“正常鉴定”,──第二步请选择“初次鉴定”、“晋级鉴定”、“补考”);

──申报职业(请务必选择养老护理员);

──级别(请考生务必据实填写);

备注:(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师——二级)

──申报工龄(请填写从事本职业工作时间年限);

──申报条件(请考生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4.用户名与密码个人设定保存,用于首页登陆及查询

三、照片上传

点击浏览选择确定照片所在位置,(可图片预览查看),上传。

电子照片说明:

1.上传电子版照片为本人近期二寸免冠证件照(半年内)、格式为jpg;相片文件大小不得超于30k(高度为:138-210像素;宽度:105-150像素);上传相片必须是彩色,底色不限;不留白边,相片不能歪斜。

2.扫描相片时,扫描仪设置的分辨率为200dpi。

3.上传的照片不清晰或不能反映本人特征,可能影响本人考试或考后证书的领取使用,对此考生责任自负。

4.请不要上传通过胶片照片扫描或生活照、电子摄像头拍摄的电子相片。

5.处理照片可通过windows的画图工具或Photoshop、ACDsee等软件。

6.如果发现格式不对,有可能是你的浏览器的插件问题,请更换机器或浏览器。

五、考试申请确认,生成技能鉴定申报表,最后点击确认,系统提示申报成功。

六、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及密码登陆,弹出个人基本信息

确认无误后点击报名申请单号,打印个人申报表。

民政部培训中心

*打印相关问题解决

1.表格打印格式错误怎么办?

答:打印页面设置

取消页脚页眉,设置页边距,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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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设置IE浏览器--“工具”--“Internet选项”--“受信任的站点”--“站点”,然后填入网址即可,如果这个网站不是以https:连接的把下面“对该区域中的所有站点要求服务器验证(https:)”前面的勾去掉即可。

职业技能鉴定规章制度

职业技能鉴定规章 制度 1

职业技能鉴定规章制度 【篇一:职业技能鉴定所规章制度】 清远市第五职业技能鉴定所 规章制度目录 一、鉴定所简 介 .......................................................... .1 二、职业资格证鉴定流 程 ...........................................2 三、工作人员岗位职责...........................................4 四、财务管理制度 (8) 五、鉴定工作流程...................................................13 六、档案管理制 度 .................. ..............................15 七、考务规 则 (17) 八、考场规 则 (19) 九、考评员守

则 (21) 十、试题管理岗位职责...........................................26 十一、工作安全保卫制度.......................................27 十二、教学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28 十三、鉴定所规章制 度 (29) 清远市第五职业技能鉴定所简介 清远市第五职业技能鉴定所是经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设立 的实施职业技能鉴定的场所,承担清远市佛冈县初级职业技能鉴定活动,年鉴定能力5000人。 佛冈县第五职业技能鉴定所鉴定工种包括:美容师、美发师、维修电工、计算机操作员等。凡需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大中专院校、社会培训机构及各类劳动者,均可与我所联系报名。第五职业技能鉴定所将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服务! 地址:佛冈县石角镇文康路劳动社保大厦507室联系电话:4278129联系人:李老师 职业资格证鉴定流程

养老护理员前景培训课件

养老护理员培训和养老护理院就业前景分析 初级养老护理员培训教育计划一、培训说明本培训计划依据《养老护理员》职业标准编制,适用于养老护理员(初级)职业技能培训。各培训机构可根据本培训计划及培训实际情况,在不少于总课时的前提下编写具体实施的计划大纲和课程安排表。同时,还应根据具体情况布置一定的课外作业时间和课外实训练习时间。应各大医院、养老院、社区和护理机构的迫切需求,哈尔滨行大职业培训学校特面向社会招聘初级、中级、高级养老护理员。经培训考试合格后,颁发国家统一的职业资格证书,并100%安排工作,月薪大约在2500元—8000元之间。 养老护理是以老年人为研究对象,以基础医学、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康复医学以及社会科学、信息学科等为理论基础,研究老年期的身心健康和疾病的护理特点与预防的学科,是老年学研究的一项重要内容。 据卫生部门统计的数据显示,我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现有60岁以上的老年人已达到2.3亿,这一比例还将增加。随着我国人口的老龄化,人们对养老院的需求日益增加,从而使“养老护理员”这个职业逐渐热门,尤其是受过正规训练的护理员将成为黄金热门职业。为提高、规范养老院护理员的护理水平,满足人们对养老院护理员的数量和质量的需求,校理事会经研究决定开展养老院护理员的培训工作。 一、就业前景: 当前,人口老龄化已成为全球面临的重要公共卫生问题和重大社会问题。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据相关部门统计数字表明,2007年全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超过1.44亿(占人口总数的近12%),到2050年,老年人口总量将超过4亿,老龄化水平将达到30%以上,60岁以上独居和夫妻双居的老年人占到老年人总数的41.3%。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规定老龄化社会的标准是,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的60岁以上的人口占该国家或地区人口总数的10%或以上,或者65岁以上的人口占该国家或地区人口总数的7%或以上。而我国老年人口的比重在2000年就达到了国际老龄化标准65岁及以上人口占7%,2005年已上升至11%。在河南,老年人口问题尤为突出。并将继续以年均近13%的速度迅速增长,远高于总人口的增长速度。与此同时,社会化养老机构却远远不能满足市场需要,养老护理人员的缺口大约在50%以上。 如何“养老”成了上至政府,下至百姓都十分关注的话题。全国老龄委办公室和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中指出:要按照改革引导,政府扶持,社会兴办,市场推动的原则,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服务体系。与此相适应,养老护理的规范化、职业化已刻不容缓。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标准(终审稿)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标准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2009年修订)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2011-06-16 1. 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 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 1.2 职业定义 使用兆欧表、万用表、示波器等电工仪器仪表和使用相应工、夹、量具仪器仪表及检修设备,对家用制冷器具、家用空调器具、家用电热器具、家用电动器具等家用电器进行维护、修理和调试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 职业环境 室内、常温。 1.5 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一定的观察、判断、推理、学习能力;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 1.6 基本文化程度 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1.7 培训要求

1.7.1 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15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30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15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150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150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 培训初级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中级、高级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 培训场地设备 满足教学需要的标准教师和具有必要的家电产品测试修理仪表及工具设备的实践场所。 1.8 鉴定要求 1.8.1 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

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标准

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标准 来源: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司时间: 2007-12-05 16:33 1. 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 养老护理员。 1.2 职业定义 对老年人生活进行照料、护理的服务人员。 1.3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1.4 职业环境 室内~常温。 1.5 职业能力特征 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表达能力与形体知觉较强,有空间感与色觉能力,有一定的学习能力。 1.6 基本文化程度 初中毕业。 1.7 培训要求 1.7.1 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18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15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12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90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

应具有本职业或相关专业较丰富的知识、实际操作经验和教学经验。培训初级养老护理员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培训中级养老护理员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for computer software engineering GB/T50314-2000 of electrical installations 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of GBJ232- 92 intelligent building weak design construction figure set GJBT-471 2. system description this times engineering weak design including: hours a Kok information facilities system integrated wiring system (containing room network, communications part) wired TV system information guide and the released system hours II Kok public security system fire automatically alarm system (containing public broadcast part) security technology prevention system security monitoring system out entrance control system car library management system hours three Kok building equipment monitoring system hours four Kok information application system queued station ICU visitation system operation the system monitoring and training system call intercom system hours, five hours Kok Kok intelligent integrated system of information system (1) cabling systems (including computer room network, communication component) computer network systems and voice communications systems Center of information on medical floor computer room located in the engine room. Voice communication system using a local telecommunications operator providing voice service, configuration-independent integrated services digital program-controlled switchboards. Operators providing communications ... If any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标准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2009年修订)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2011-06-16 1. 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 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 1.2 职业定义 使用兆欧表、万用表、示波器等电工仪器仪表和使用相应工、夹、量具仪器仪表及检修设备,对家用制冷器具、家用空调器具、家用电热器具、家用电动器具等家用电器进行维护、修理和调试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 职业环境 室内、常温。 1.5 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一定的观察、判断、推理、学习能力;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 1.6 基本文化程度 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1.7 培训要求

1.7.1 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15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30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15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150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150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 培训初级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中级、高级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 培训场地设备 满足教学需要的标准教师和具有必要的家电产品测试修理仪表及工具设备的实践场所。 1.8 鉴定要求 1.8.1 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职业技能鉴定资格审查有关政策规定

职业技能鉴定资格审查相关政策规定 为切实做好职业技能鉴定资格审查工作,集团公司根据国家、铁路总公司和集团公司相关文件,整理汇集了各等级职业技能鉴定资格审查相关 政策规定,供各单位参照执行。 一、政策依据 (一)国家及铁路总公司规定 1.《国家职业标准》 2.《铁路高技能人才工作实施办法》(铁劳卫[2006]236号) 3.关于明确规范动车组有关工种职名的通知(劳卫组函[2007]59号) 4.《全路技术能手评选表彰办法》(铁劳卫函[2009]100号) 5.《铁路职业技能竞赛技术规程》(铁劳卫函[2009]162号) 6.《铁路职业技能培训规范》(铁劳卫[2010]75号) 7.《关于批准崔宝山等1810名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通知》(劳卫组函 [2011]81号)

8.《中国铁路总公司技师、高级技师考评聘任管理办法》(铁总劳卫[2016]182号) 9.《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开展铁路技能人才岗位聘任制改革试点的通知》(铁总劳卫函[2017]535号) 10.《中国铁路总公司劳卫部关于做好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工作的通知》(劳卫组电[2017]118号) 11.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公布《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办法的通知》(铁总劳卫[2017〕338号) 12.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公布《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管理办法的通知》(铁总劳卫[2017〕339号) 1. (二)集团公司规定 1.《上海铁路局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上铁劳卫发[2011]57号) 2.《关于进一步明确职业技能鉴定部分规定的通知》(劳工函[2012]9号) 3.《关于进一步明确持证上岗有关事项的通知》(劳工函[2012]113号) 4.《上海铁路局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管理办法》(上铁劳卫[2013] 153号)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职业工种分类表模版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职业工种分类表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职业(工种)分类表 A类 行业工种名称 服务中餐烹饪人员(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等)、西餐烹饪人员(西式 烹调师、西式面点师等)、心理咨询人员(心理咨询师) 机械 数控机床(数控车工、数控铣工等)、加工中心操作人员(加工中心操作工等)、机械热加工人员(焊工等) 制药生物技术制药(品)人员(生化药品制造工、发酵工程制药工、疫苗制 品工、血液制品工、基因工程产品工等)、药物制剂人员(药物制剂工、淀粉 葡萄糖制造工等) 其他文物保护作业人员、金属工艺品制作人员(景泰蓝制作工、金属摆件 工等)、雕刻工艺品制作人员(工艺品雕刻工等)、美术品制作人员(装饰美 工、雕塑翻制工、壁画制作工、油画外框制作工、装裱工、版画制作工等) B类 行业工种名称 文职行政事务管理人员(人力资源管理师、信息管理师、项目管理师、理 财规划师等) 市场营销电子商务人员(电子商务师等)、物流师(物流师等) 服务调酒和茶艺人员(调酒师、茶艺师等)、营养配餐人员(营养配餐员等)、摄影化妆服务人员(摄影师、冲印师、艺术化妆师等)、验光配镜人员 (眼镜验光员、眼镜定配工等)、洗染织补人员(洗衣师、染色师等) 社区物业管理人员(物业管理员等)、安全保卫和消防人员(保安员、违 禁品检查员、金融守押员、灭火员、消防抢险救援员、防火员、建筑物消防员、火灾暸望观察员等) 塑料.化工精细化工产品生产人员(有机合成工、农药生物测试试验工、 染料标准工、染料应用试验工、染料拼混工、研磨分散工、催化剂制造工、催 化剂试验工、涂料合成树脂工、制漆配色调制工、溶剂制造工、化学试剂制造工、化工添加剂制造工等)、信息记录材料生产人员(片基制造工、感光材料 制造工、感光材料试验工、暗盒制造工、废片.白银回收工、磁粉制造工、磁记 录材料制造工、磁记录材料试验工、感光鼓涂敷工等)、橡胶和塑料制品生产加 工人员(橡胶制品配料工、橡胶炼胶工、橡胶半成品制造工、橡胶成型工、橡 胶硫化工、废胶再生工、塑料制品配料工、塑料制品成型制作工等)、火工品制 造人员(雷管制造工、索状爆破器材制造工、火工品装配工、爆破器材试验工等)、煤化工生产人员(备煤筛焦工、焦炉调温工、焦炉机车司机、煤制气工、 燃气储运工等) 机械.电子机械冷加工人员(车工、铣工、刨插工、磨工、镗工、钻床工、 组合机床操作工、制齿工、螺丝纹挤形工、抛磨光工、拉床工、锯床工、刃具 扭作工、弹性元件制造工等)、机械热加工人员(铸造工、锻造工、冲压工、 剪切工、金属热处理工、粉末冶金制造工等)、特种加工设备操作人员(电切

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标准(真正完整版)

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标准 1. 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 养老护理员。 1.2 职业定义 对老年人生活进行照料、护理的服务人员。 1.3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1.4 职业环境 室内,常温。 1.5 职业能力特征 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表达能力与形体知觉较强;有空间感与色觉能力;有一定的学习能力。 1.6 基本文化程度 初中毕业。 1.7 培训要求 1.7.1 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18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15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12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90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 应具有本职业或相关专业较丰富的知识、实际操作经验和教学经验。培训初级养老护理员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培训中级养老护理员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养老护理员和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3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 培训场地设备 培训机构应具备标准教室及有必要的教学教具设备的实习场所。培训场地卫生、光线和通风条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1.8 鉴定要求 1.8.1 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3)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3)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1.8.3 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技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1.8.4 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20,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2名考评人员;技能操作考核考评员与考生配比为1:10,且不少于3名考评员。 1.8.5 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为90 min;技能操作考核时间为90~120 min。 1.8.6 鉴定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进行,技能操作考核在有教学教具设备的实习场所进行。 2. 基本要求

养老院护理_员工作标准

养老院护理员工作标准 一、日常生活照料 1、更衣(穿、脱衣裤):穿上清洁的工作服,洗净、擦干并温暖双手;先准备好干净的衣裤,做好对老人的解释工作,关闭门窗,禁止长时间裸露,室内温度保持在22-260C。 2、清洁口腔:早晚刷牙,饭后漱口;对鼻饲等不能刷牙的老人,要使用蘸水的棉棒擦拭口腔、牙齿,蘸水不可过湿,以免流入气管引起咳嗽,一个棉棒只能使用一次。 3、假牙(义齿)清洁:饭后或睡前取下假牙,用牙刷刷洗,冷水冲净后放在凉开水中侵泡,饭前或次日早晨再替老人装上,如暂时不用假牙可侵泡在清水中,每天换水一次。严禁将假牙放在热水或有酒精的液体中,防止变形和腐蚀。 4、梳头:动作要轻,不可强拉硬拽,造成老人头皮损伤、头发脱落,头发打结不易梳理时,要用温水湿润头发后再小心梳理。时间在5-10分钟内。 5、洗头:水温40-450C,关闭门窗,室温保持在24-260C。洗头后要及时擦干头发,及时更换沾湿的床单、被服,防止老人着凉。 6、清洁面部:禁止戴手套、戒指,留长指甲。水位不低于脸盆1/2处,不高于脸盆的2/3处,水温在420C左右,关闭门窗,室温保持在22-260C。 7、足部清洁:水位不低于足盆1/2处,不高于足盆的2/3处,水温420C左右,室温保持在22-260C。 8、会阴部清洁:关闭门窗,注意保护老人隐私,室温保持在22-260C,水温420C左右,采取措施防止衣被打湿。对污染严重的要涂上香皂仔细清洗;皮肤有皱褶的地方要翻开清洗;给男性老人清洗时要抬起性器官,龟头部容易积存

污垢,要认真清洗。 9、淋浴:关闭门窗,铺好防滑垫,室温保持在24-260C,水温先调节至40-450C,水温稳定后方可让老人洗浴。先询问老人是否需要排泄,若有需要,先协助老人排泄。协助老人坐在椅子上,防止滑倒。先用香皂或沐浴液擦洗后,由上到下的顺序多次清洗,直至洗去全部污垢。如老人出现不良症状,要立即停止洗浴。淋浴后先擦干老人身体,擦好爽身粉后方可穿衣服,注意保暖,防止老人着凉。必要时要让老人在浴室停留一会儿,适应温度变化后才出浴室。洗澡之后要及时给老人喂水,补充水分。 10、擦浴:对不能淋浴的老人,要按规定擦浴。关闭门窗,室温保持在24-260C,水温40-450C。注意保护好老人隐私,每擦洗一次,均在其下面铺上浴巾,以免床单弄湿,及时更换或添加热水,保持水温,避免着凉。对皮肤异常的,擦洗完毕可在骨突出处用50%酒精做按摩,防止出现压疮,注意观察老人情况,若出现面色苍白、发冷等,应立即停止擦洗,给予保暖。随时盖住已经擦洗和未擦洗的部位,注意不必要的暴露,防止受凉。 11、修剪指(趾)甲:可在老人沐浴后修剪。对老人指(趾)甲较硬的,先用1/3盆温水侵泡5-10分钟。注意不要剪得太突,同时剪掉倒刺,用指甲剪的挫面将指(趾)甲边缘挫平。完成后清理指(趾)甲屑,整理好床铺。 12、整理床铺:及时清扫床上渣屑、更换被套,保持床铺干净整洁。 13、预防褥疮:卧床老人应每2小时(必要时1小时)翻身一次,必要时加用海绵垫(外加护套)或橡皮圈(上铺中单或绵制物品)。按要求勤按摩,情况严重的要报告护理部主任,采用气垫床。 二、睡眠照料 1、环境要求:将噪声降到最低,注意开关门窗的声音、脚步声和说话声;

初、中、高级、技师及高级技师职业技能鉴定指南教学内容

员工职业技能鉴定报名指南 一、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指申请从事本职业相应等级职业技能鉴定的人员必须具备的学历、培训经历和工作经历等有关条件。 1、具备下述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初级):1、经本职业初级(五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2、具备下述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 1、取得本职业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四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四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3、具备下述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

1、取得本职业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三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5、连续10年以上从事本职业工作,经本职业高级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4、具备下述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一)、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之一者可申报技师资格鉴定: 1、取得本职业(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并在本职业(工种)连续工作2年以上,或者虽不满2年但具有相关职业(工种)的中级职业资格证书。 2、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大专)毕业证书和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并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2年以上;或取得一年半学制式技师学院毕业证书者并从事本职业(工种)1年以上。 3、取得相同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以上并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不受学历、资历(工作年限)、职业资格等条件的限制,破格直接申报技师职业资格鉴定:

养老护理员的职业标准与道德规范

养老护理员的职业标准与道德规范 第一节养老护理工作的职业标准 老年护理既是一门专业,就必须有他自己的职业质量标准以及固定的护理模式。使住在老人院的老人能得到高水平、全方面的照顾与护理,以达预期的健康目标。 一、养老护理员 能对老人生活进行照料、护理的人员 二、养老护理员职业的标准 从事养老护理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 2、表达能力与形体知觉较强; 3、有空间感与色觉能力; 4、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 三、养老护理员的礼仪 礼仪,一般是指人们在社会交往活动中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与原则。礼仪对于具有服务性质的职业更为重要。 1、仪容仪态是一个人素质和修养的体现,也是一个人精神面貌的体现。养老护理员从事的是面对有丰富生活和社会经验的老人,应十分注意这一点。仪容仪态主要包括穿着、打扮、行为举止和个人卫生等方面,在着装方面应力求洁净大方。 养老护理员所服务的对象、工作内容要求服装、服饰要符合职业的要求。在穿着方面,要注意衣服各部位不要裸露太多,以得体为宜,不要过于花哨。上班时应穿工作服,注意工作服的清洁、整齐,有污染时及时更换;缺扣子时应立即缝上,禁止用胶布等粘贴衣扣或开线处。头发不要过长,或用工作帽盖住,防止在操作时头发沾染老人的饮食、物品或碰到老人;也防止自己受到污染。可以淡装上岗,切不可浓妆艳抹。要朴素大方,饰品不可太多,尤其不可戴戒指工作。。 行为举止是仪态方面的一个重要要求。坐、立、站、走都要以轻稳为宜,服务中应穿软底鞋、穿袜,不要赤脚穿拖鞋,以防在搀扶老人时自己站立不稳,容易发生意外。 坐姿要端正,双腿轻微靠拢。坐下时双手可放在膝盖上方,两小腿在座位的前下方轻轻交叉,以减轻疲劳。坐下动作要轻,穿裙子坐下时应注意拉好裙子的下摆。养老护理员不可随意坐、躺在老人的床上或斜靠在老人的床架上,以免引起老人的反感。 站立的姿势要挺拔,站立时双腿微微分开,收腹,颈、胸在一条线上,双手可在小腹前交叉,或自然垂于身体两侧,也可以采用“稍息”的姿势,以缓解疲劳。走路要轻快,眼睛要平视

XX公司员工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

XX公司员工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建立员工职业技能鉴定制度,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应于公司在岗各工种员工职业技能的鉴定。 第三条本办法职业技能鉴定是指按照国家职业标准,通过国家指定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组织对公司在岗员工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进行评价,经鉴定合格者发给相应的初级工(五级)、中级工(四级)、高级工(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证书。 第二章职业技能鉴定的范围和步骤 第四条凡从事国家规定的通用工种和煤炭行业特有工种人员均进行职业技能鉴定。鉴定采取先特有工种、后通用工种的步骤进行。 第三章职业技能鉴定的组织机构

第五条由工会和人力资源部联合组建公司职业技能鉴定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全公司组织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2、联系上级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对申请者进行职业技能鉴定,或在上级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指导下组织对申请者进行职业技能鉴定; 3、协调鉴定过程中的有关事项。 第四章职业技能鉴定的对象 第六条职业技能鉴定以《山西省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为依据,运用职业技能鉴定考核评价手段,对员工进行初、中、高级技能等级的考核和技师、高级技师资格的考评。职业技能鉴定的对象是: 1、现在岗未取得职业资格证的人员; 2、工种变更重新上岗人员; 3、在实践工作中充分利用本专业精湛技艺,为公司做出突出贡献,要求进一步提升技能等级的人员。 第五章职业技能鉴定的申报条件和程序

第七条申报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申报参加初级工鉴定: (1)在本工种连续工作2年及以上的; (2)经劳动预备制培训考试合格的工员。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申报参加中级工鉴定: (1)取得本工种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在本工种连续工作5年及以上的; (2)在本工种连续工作7年及以上的; (3)取得与申报鉴定工种相近专业的中专、中技、职高学历的。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申报参加高级工鉴定: (1)取得本工种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在本工种连续工作7年及以上的; (2)取得与申报鉴定工种相近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 4、参加技师鉴定的人员必须是取得本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在工种连续工作3年以上,具有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和操作技能特长,能解决本工种关键操作技术和生产工艺难题,具备传授技艺能力和培养中级技能人员能力的人员。 5、参加高级技师鉴定的人员必须是取得本工种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在本工种连续工作5年以上,具备高超精湛技

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标准

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标准 来源: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司时间:2007-12-05 16:33 1. 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 养老护理员。 1.2 职业定义 对老年人生活进行照料、护理的服务人员。 1.3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1.4 职业环境 室内,常温。 1.5 职业能力特征 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表达能力与形体知觉较强;有空间感与色觉能力;有一定的学习能力。 1.6 基本文化程度 初中毕业。 1.7 培训要求 1.7.1 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18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15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12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90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 应具有本职业或相关专业较丰富的知识、实际操作经验和教学经验。培训初级养老护理员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培训中级养老护理员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养老护理员和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3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 培训场地设备 培训机构应具备标准教室及有必要的教学教具设备的实习场所。培训场地卫生、光线和通风条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1.8 鉴定要求 1.8.1 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1.8.3 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技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1.8.4 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20,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2名考评人员;技能操作考核考评员与考生配比为1:10,且不少于3名考评员。 1.8.5 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为90 min;技能操作考核时间为90~120 min。 1.8.6 鉴定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进行,技能操作考核在有教学教具设备的实习场所进行。 2. 基本要求 2.1 职业道德 2.1.1 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2.1.2 职业守则 (1)尊老敬老,以人为本。 (2)服务第一,爱岗敬业。 (3)遵章守法,自律奉献。

养老护理员职业标准

2基本要求 2.1职业道德 2.1.1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2.1.2职业守则 (1)遵章守法,自律奉献。 (2)服务第一,爱岗敬业。 (3)孝老爱亲,弘扬美德。 (4)尊老敬老,以人为本。 2.2基础知识 2.2.1服务礼仪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知识 (1)养老护理员服务礼仪规范。 (2)养老护理员职业安全和个人防护知识。 (3)养老护理员自我心理调适。 2.2.2人际关系与沟通 (1)人际关系的处理原则。 (2)沟通交流的方法与技巧。 2.2.3老年人照护基础知识 (1)老年人生理、心理特点。 (2)老年人照护特点。 (3)老年人常见病的照护重点。 (4)老年人常见问题的观察方法。 (5)老年人饮食种类及营养需求。 (6)老年人常见冲突和压力处理方法。 (7)老年人护理记录方法。 2.2.4安全卫生、环境保护知识

(1)老年人安全防范及相关知识。 (2)老年人卫生防护知识。 (3)老年人环境保护知识。 (4)自然灾害的应对处理知识。 (5)急救常识。 (6)食品安全知识。 2.2.5消防安全基础知识 (1)火灾危险性,火灾预防知识和措施。 (2)用火、用电、用气安全常识。 (3)消防安全标志及含义。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自救互救和逃生疏散的技能。 (5)建筑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6)建筑火灾逃生避难器材的使用方法相关知识。 (7)消防违法行为的处罚法律相关知识。 2.2.6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1)《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相关知识。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知识。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知识。 (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知识。 (5)《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相关知识。

养老护理员前景

养老护理员前景 养老护理员培训和养老护理院就业前景分析 初级养老护理员培训教育计划一、培训说明本培训计划依据《养老护理员》职业标准编制,适用于养老护理员(初级)职业技能培训。各培训机构可根据本培训计划及培训实际情况,在不少于总课时的前提下编写具体实施的计划大纲和课程安排表。同时,还应根据具体情况布置一定的课外作业时间和课外实训练习时间。应 各大医院、养老院、社区和护理机构的迫切需求,哈尔滨行大职业培训学校特面向社会招聘初级、中级、高级养老护理员。经培训考试合格后,颁发国家统一的职业资格证书,并100 %安排工作,月薪大约在2500元一8000元之间。养老护理是以老年人为研究对象,以基础医学、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康复医学

以及社会科学、信息学科等为理论基础,研究老年期的身心健康和疾病的护理特点与预防的学科,是老年学研究的一项重要内容。 据卫生部门统计的数据显示,我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现有60岁以上的老年人已达到2.3 亿,这一比例还将增加。随着我国人口的老龄化, 人们对养老院的需求日益增加,从而使养老护理员”这个职业逐渐热门,尤其是受过正规训练的护理员将成为黄金热门职业。为提高、规范养老院护理员的护理水平,满足人们对养老院护理员的数量和质量的需求,校理事会经研究决定开展养老院护理员的培训工作。 一、就业前景: 当前,人口老龄化已成为全球面临的重要公共卫生问题和重大社会问题。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据相关部门统计数字表明,2007年全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超过1.44亿(占人口总数的近12%),到2050年,老年人口总量将超过4亿,老龄化水平将达到30%以上,60岁以上独居和夫妻双居的老年人占到老年人总数的41 . 3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规定老龄化社会的标准是,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的60

中央国家机关职业技能鉴定工种、等级一览表

附件1 中央国家机关职业技能鉴定工种、等级一览表专业工种等级 烹饪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 中级 (四级) 高级 (三级) 技师 (二级) 高级技师 (一级)餐厅服务员--- 中级 (四级) 高级 (三级) 技师 (二级) --- 服务营业员--- --- 高级 (三级) 技师 (二级) --- 客房服务员、前厅服务员 初级 (五级) 中级 (四级) 高级 (三级) --- --- 汽车汽车驾驶员、汽车维修工 初级 (五级) 中级 (四级) 高级 (三级) 技师 (二级) --- 修建管工初级 (五级) 中级 (四级) 高级 (三级) 技师 (二级) 高级技师 (一级) 花卉园艺工--- 中级 (四级) 高级 (三级) 技师 (二级) 高级技师 (一级) 保安员初级 (五级) 中级 (四级) 高级 (三级) --- --- 印刷平版印刷工、计算机排版工 校对工 初级 (五级) 中级 (四级) 高级 (三级) 技师 (二级) --- 平装混合工初级 (五级) 中级 (四级) 高级 (三级) --- --- 机电维修电工、机修钳工 初级 (五级) 中级 (四级) 高级 (三级) 技师 (二级) 高级技师 (一级)电子设备装接工、制冷工 初级 (五级) 中级 (四级) 高级 (三级) 技师 (二级) --- 音响调音员、仓库保管工 初级 (五级) 中级 (四级) 高级 (三级) --- --- 话务员 初级 (五级) 中级 (四级) 高级 (三级) 技师 (二级) ---- 幼教保育员初级 (五级) 中级 (四级) 高级 (三级) ---- ---- 科研辅助半导体芯片制造工---- 中级 (四级) 高级 (三级) 技师 (二级) ----

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

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 1、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①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②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③本职业学徒期满。 2、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具备下以下条件之一者):①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②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③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④取得经劳动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3、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①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②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③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④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4、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①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②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③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 5、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①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②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一、社会化鉴定条件 1、具有初中文化程度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均可申报五级(初级)职业资格鉴定。 2、持有五级(初级)职业资格证书一年及以上者,可报名参加本职业(工种)的四级(中级)职业资格鉴定及相关职业的四级(中级)模块 鉴定;持有四级(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者,须在持证二年及以上,方可参加高一等级的职业资格鉴定和高一等级相关职业的模块鉴定。报考二级及以上等级职业资格鉴定,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持有高中或中职学历及以上证书,对于1958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人员,可放宽到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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