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东海大道综合建设PPP项目合同

焦作市东海大道综合建设PPP项目合同

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焦作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9月

目录

第一章一般约定 (6)

1.定义和解释 (6)

1.1 定义 (6)

1.2 释义 (10)

2.合作期限、范围与风险分配 (11)

2.1 合作期限 (11)

2.2 合作范围 (11)

2.3 风险分配 (11)

3.声明和保证 (13)

3.1 甲方的声明 (13)

3.2 乙方的声明 (13)

3.3 约定监管与法定监管 (14)

3.4 履约保函 (14)

第二章组织管理 (17)

4.勘察设计与监理 (17)

4.1 勘察设计 (17)

4.2 第三方检测单位 (17)

4.3 监理单位 (18)

5.一般权利、义务与责任 (18)

5.1 甲方的一般权利 (18)

5.2 甲方的一般义务 (20)

5.3 乙方的一般权利 (22)

5.4 乙方的一般义务 (23)

5.5 社会资本方的一般权利 (27)

5.6 社会资本方的一般义务 (27)

5.7 社会资本方的责任 (30)

6.项目工程用地 (31)

6.1 征地拆迁 (31)

6.2 土地使用 (32)

第三章项目投融资和财务管理 (32)

7. 投融资和财务管理 (32)

7.1 补助资金 (32)

7.2 前期工作及费用 (33)

7.3 融资交割 (34)

7.4 资金管理 (35)

第四章项目建设 (35)

8.项目建设 (35)

8.1 工程协调和管理 (35)

8.2 关联合同 (36)

8.3 工程进度 (36)

8.5 现场数据 (39)

8.6 施工管理 (40)

8.7 设计变更 (40)

8.8 优化设计 (40)

8.9 开工 (42)

8.10 暂停和复工 (42)

8.11 竣工验收 (42)

8.12 质量控制 (45)

8.13 建设的放弃 (47)

8.14 考古 (48)

8.15 建设期评估 (48)

8.16 甲方介入建设 (48)

8.17 建设期绩效考核 (49)

第五章项目运营维护 (49)

9.运营维护服务 (49)

9.1 服务范围 (50)

9.2 服务提供 (50)

9.3 服务要求 (50)

9.4 运营维护手册 (51)

9.5 服务质量标准 (52)

9.6 检查及日常评估 (53)

9.7 运营期绩效考核 (53)

9.8 服务不达标违约金 (53)

9.9 未履行运维义务 (53)

9.10 违约临时接管 (54)

9.11 非违约临时接管 (55)

9.12 中期评估 (56)

第六章费用计付与项目移交 (57)

10.费用计算 (57)

10.1 可行性缺口补助费计算 (57)

10.2 费用的确定与调整 (58)

10.3 违约金的抵扣 (61)

11.支付 (61)

11.1 付款和开票 (61)

11.2 逾期付款 (63)

11.3 税收 (64)

12.期满移交 (64)

12.1 移交范围 (64)

12.2 移交委员会和移交程序 (65)

12.3 最后恢复性检修 (66)

12.4 零配件和备品备件 (66)

12.5 担保、保修、保证和技术的转让 (67)

12.6 合同的取消和转让 (68)

12.8 移交标准与缺陷修复 (70)

12.9 缺陷责任期 (71)

12.10 移交费用 (71)

12.11 移交效力 (72)

12.12 物品移走 (72)

12.13 移交考核 (73)

13.提前终止 (73)

13.1 乙方违约终止 (73)

13.2 甲方违约终止 (74)

13.3 不可抗力终止 (75)

13.4 终止通知 (75)

13.5 提前终止后果 (76)

13.6 提前移交 (76)

13.7 费用计算 (77)

13.8 费用支付 (79)

13.9 提前终止条件 (80)

13.10 履约保函的提交与解除 (80)

13.11 责任限制 (81)

第七章其他 (81)

14.保险 (81)

14.1 险种 (81)

14.2 投保要求 (82)

14.3 连续投保 (82)

15.不可抗力 (82)

15.1 不可抗力事件 (82)

15.2 免于履行 (83)

15.3 例外情况 (83)

15.4 处理程序 (84)

15.5 费用及进程修改 (84)

15.6 损失的减少与协商 (85)

15.7 不可抗力终止 (85)

16.转让和担保 (86)

16.1 甲方的转让 (86)

16.2 乙方的转让 (86)

17.补偿 (88)

17.1 一般补偿 (88)

17.2 违约赔偿 (89)

18.争议的解决 (90)

18.1 协商解决 (90)

18.2 第三方机构调解 (91)

18.3 诉讼 (91)

18.4 争议解决期间的履行 (92)

18.5 继续有效 (92)

19.1 合同文件 (92)

19.2 合同的取代 (92)

19.3 修改 (92)

19.4 可分割性 (93)

19.5 合同解释顺序 (93)

20.保密 (93)

21.合作义务和预先警告通知 (93)

22.通知 (93)

22.1 地址 (94)

22.2 地址变更与通知 (94)

23.合同文字和文本 (95)

24.生效 (95)

25.本合同附件 (95)

附件1:履约保函格式 (97)

附件2:《焦作东海大道综合建设PPP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100)

附件3:成交社会资本方《焦作东海大道综合建设PPP项目响应文件》 (100)

附件4:《焦作市东海大道综合建设PPP项目绩效考核办法》 (100)

本合同由下列双方于2018年9月日在焦作市签署:

甲方: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住所地:焦作市站前路88号

法定代表人:赵长占,局长。

乙方:焦作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地:焦作市龙源路1111号广电大厦16层

法定代表人:邹仲春,董事长。

鉴于:

1、根据《政府采购法》以及《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 号)、《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财政部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合同管理工作的通知》(财金[2014]15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2014]2724号)等文件有关要求,为加快推进焦作市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和服务能力,改善居民出行环境,满足焦作市城市发展对道路基础设施的需求,创新机制,多渠道争取资金,依据2018年2 月23日《焦作市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关于焦作市东海大道综合建设PPP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焦发改行二文[2018]67号),市政府决定采用PPP模式实施焦作市东海大道综合建设项目(以下简称为“本项目”),甲方获得市政府的授权签署本合同。依据本项目实施方案,市政府已授权甲方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具体负责本项目组织实施和各项具体工作的安排。

2、甲方于2018年6月4日发布了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焦作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了响应文件;甲方根据《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程序和方法,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经合同细节确认谈判,最终确定焦作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成交社会资本方。

3、本合同先由焦作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乙方与甲方签订,待项目公司注册成立后,由项目公司自动承继本合同项下乙方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但专属于焦作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设立项目公司、到位注册资本、转让项目公司股权等权利义务条款除外。

甲方与乙方特此订立本合同,以约定乙方投资、设计(含优化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和更新改造本合同有关的项目设施,并在项目合作期限届满且双方履约完毕后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将项目设施无偿完好移交给甲方或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

为此,双方达成如下约定,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章一般约定

1.定义和解释

1.1 定义

在本合同中,下述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1.1.1 本合同:指甲方与乙方之间签订的《焦作东海大道综合建设PPP项目合同》,以及日后可能签订的任何本合同之补充修改合同和附件,上述每一文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1.1.2 甲方:指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1.3 工程:东海大道市政道路工程呈南北走向,北起焦辉路南至S104段,全长20138米,按城市主干道标准设计,双向八车道,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铁路交叉工程、燃气长输管线交叉防护工程、电气工程、交通及绿化等,本项目分三段进行设计,概算总投资额236,483.09万元,其中:焦辉路-人民路概算投资额120,051.65万元、人民路-长济高速概算投资额53,337.79万元、长济高速-S104概算投资额63,093.65万元。除去征地拆迁等费用,纳入本次PPP范围的工程概算总投资为185,605.01万元。

1.1.4 项目设施:指本项目红线范围内路基、路面、桥涵、雨水泵站、绿化、沿线设施及附属设施等。

1.1.5 运营维护服务:指对本项目道路设施的日常维修保养及大中修,及由甲方指定的其他运营维护需求的运营维护服务。主要涉及到道路(路基、路面、桥涵、雨水泵站、绿化、水土保持、沿线设施及附属设施等)的日常管养与维护、预防性养护、小修保养、中修大中修养护等工作以及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维养工作。

1.1.6 可行性缺口补助:指使用者付费不足以满足项目公司成本回收和合理回报,而由政府以财政补贴的形式,给予项目公司的经

济补助。

1.1.7 工作日:指中国法定节假日以外的公历日。

1.1.8 生效日:指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各自正式授权的代表正式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

1.1.9 开工日:指项目工程开始施工之日,具体日期以项目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1.1.10 建设期:指开工日起至本项目建成通车日止的期间。

1.1.11 运营维护期:指本项目完成项目建设,乙方开始提供运营维护服务到合作期限满的时间。

1.1.12 移交日:指合作期限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或经双方书面同意的乙方将项目设施移交给甲方或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的日期。

1.1.13 履约保函: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第3.4条约定向甲方提供的保函。

1.1.14 融资文件:指与项目相关的贷款协议、担保协议、保函和其他文件,但不包括与提供履约保函相关的文件。

1.1.15 融资交割:当下述条件具备时,视为完成融资交割:

项目公司已为项目建设融资的目的签署并向融资方提交所有融资文件,并且融资文件要求的就本项目获得资金的所有前提条件得到满足或被豁免。

1.1.16 响应文件:指焦作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2018年6月20日向甲方提交的《焦作东海大道综合建设PPP项目竞争性磋商响

应文件》。

1.1.17 投标保证金:指焦作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依据《投标须知》要求与响应文件同时提交的保证金。

1.1.18 批准:指根据本合同的约定为乙方或为乙方将要进行的任何与合作有关的工程项目进行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而需从政府部门获得的书面许可、执照、同意或授权。

1.1.19 认定保险赔款:指乙方被要求获得并维持的保险所承保的事件发生时,如果乙方遵守其在本合同项下获得并维持该等保险的义务就有权获得的,但因乙方未遵守该等义务而无权获得的保险赔款。

1.1.20 违约:指本合同签约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而且这种违约不能归咎于另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作为或不作为或不可抗力等。

1.1.21 违约利率:违约利率指违约当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的110%。

1.1.22 一般补偿事件:指乙方按本合同第17.1条约定有权获得补偿的任一事件。

1.1.23 甲方的要求:指本合同中包括的对工程范围、技术标准、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和文明施工的要求和说明以及根据本合同对其所作的有利于本项目建设和实施的合理的变更和修正。

1.1.24 不可抗力:指具有本合同第15条所约定的含义。

1.1.25 适用法律:指所有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部门颁布的所有技术标准、技术规范以及所有其他适用的强制性要求。

1.1.26 法律变更:指在生效日后,中国任何政府部门颁布、修改、废除或重新解释任何适用法律:

(1)导致适用于乙方或由乙方承担的税收或关税发生变化;

(2)项目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要求发生变化使得乙方的资本性支出或运营成本增加。

适用上述法律变更的结果导致增加乙方的资本性支出或运营成本,而严重损害其预期利益的情况。

1.1.27 政府部门:指

(1)中国国务院及其下属的部、委、局,或具有中央政府行政管理功能的其他行政实体;

(2)河南省人民政府及其下辖政府职能部门;

(3)焦作市人民政府及其下辖政府职能部门。

1.1.28 社会资本方:指焦作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1.29 竣工验收合格日: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日指符合法律条件,按照法律程序验收合格之日。

1.2 释义

1.2.1在本合同中,除非另有明确规定,下述词语的释义如下:

(1)“日”、“月”、“年”均指公历的日、月、年;

(2)“一方”按适用情况分别指甲方或乙方,包括其继承人和允许的被让与人或受让人;“双方”指甲方和乙方,包括其继承人和允许的被让与人或受让人;

(3)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元”指人民币元;

(4)“包括”指包括但不限于;

(5)若规定支付任何款项或提交任何书面材料之日不是工作日,则应在该日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支付或提交;

(6)任何条、段、附表或附件指本合同的条、段、附表或附件;

1.2.2 标题仅供查阅方便之用。

2.合作期限、范围与风险分配

2.1 合作期限

除依本合同第13条提前终止或第8.3.4条、第8.3.7条、第15.5.2条延长,本项目合作期限为22年(含建设期2年)。合作期限包括建设期和运营维护期。

2.2 合作范围

(1)本项目项下的道路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及交通、附属工程、绿化等工程的建设、运营维护;

(2)本项目沿线的综合服务区、加油站、加气站、充电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充电站、充电桩)、广告等设施的经营权依法授予乙方,使用者付费额抵减政府应付可行性缺口补助费用。

2.3 风险分配

本项目风险分配原则为:投资、建设和运营维护等商业风险由乙

方承担,法律、政策风险由甲方与乙方合理分担,不可抗力等风险由甲方和乙方合理分担。具体风险分配见下表:

3.声明和保证

3.1 甲方的声明

3.1.1 甲方在此向乙方声明,在生效日:

(1)甲方已获得焦作市人民政府的授权和批准签署本合同;

(2)甲方具有签署和履行本合同的法人资格和权利。

3.1.2 如果甲方在本合同第3.1.1条下所作的声明被证明在做出之时在实质方面不属实,如经乙方书面通知,甲方仍未能在合理期间予以更正,则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3.2 乙方的声明

3.2.1 乙方在此向甲方声明,在生效日:

(1)乙方已经依据中国法律正式成立并注册,具有签署和履行

本合同的法人资格和能力;

(2)乙方已经取得了与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内部、外部的授权和许可,本合同一经签署,即对乙方具有完全的法律约束力,签署和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条件不会导致乙方违反法律法规、行政决定、生效判决和仲裁裁决的强制性规定,违反其与第三方合同的条件和承诺,也不会引致任何利益冲突。

3.2.2 如果乙方在本合同第3.2.1条下所作的声明被证明在做出之时在实质方面不属实,如经甲方书面通知,乙方仍未能在合理期间予以更正,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3.3 约定监管与法定监管

乙方确认,除甲方作为本合同一方当事人有权依据本合同对乙方实施的各项工作进行约定监督外,甲方作为市政道路管理机构的法定监管不受本合同影响。甲方依法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对乙方进行的监管,包括依法做出的行政处罚,均独立于本合同。

3.4 履约保函

3.4.1 社会资本方履约保函:自本合同生效日起六十(60)日内,社会资本方向甲方提交履约担保,确保其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社会资本方履约担保采用银行保函形式,金额为伍拾万元(RMB500000);待项目公司资本金全部到位后,甲方予以退还。

3.4.2 自项目公司成立起六十(60)日内,项目公司应向甲方

提交按照本合同附件1格式要求出具的甲方作为受益人的建设期履约保函,以保证项目公司按照本合同的条件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建设期各项义务。

3.4.3 履约保函类型及金额

履约保函应由甲方可接受的中国境内的金融机构出具,(第一份履约保函,建设期保函)有效期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日,建设期履约保函金额为人民币陆佰万元(RMB6000000);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提交运营期履约保函,金额为人民币叁佰万元(RMB3000000);合作期满即移交前30日内提交移交履约保函,金额为人民币壹仟万元(RMB10000000),移交期履约保函于合作期满1年后退还。如乙方延期提交履约保函,则视其放弃本项目,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3.4.4 履约保函有效期

(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建设期履约保函、运营维护保函及移交保函首尾相连,在自建设履约保函开立日起至移交保函缺陷责任期期届满之日止的期间内持续有效。

(2)乙方可以开立多份生效日首尾相连的履约保函,但每份保函的有效期不得低于十二(12)个月。每份履约保函(下称“旧履约保函”)有效期届满前至少三十(30)日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一份金额符合本合同第3.4.2条约定的用以替换旧履约保函的履约保函(下称“新履约保函”),新履约保函自旧履约保函有效期届满日次日起生效。

(3)在合作期限正常结束的情况下,最后一份保函的有效期应至本合同第12.9条约定的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时止。在本合同根据本

合同第13条约定被提前终止的情况下,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第13.10条提交一份新的履约保函。

(4)如果乙方未按照上述规定及时更换保函或者延长最后一份履约保函的有效期,甲方有权全额兑取旧履约保函或最后一份履约保函的全部金额。

3.4.5 履约保函的兑取

(1)除非本合同另有特殊约定,如果发生因乙方未全部或部分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未予补正,或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兑取履约保函的全部或部分金额。

(2)如果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3.4.6条约定按时补充履约保函的金额,甲方有权兑取履约保函届时所剩余的全部金额。

(3)如果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3.4.4条约定在每份履约保函到期日至少三十(30)日之前向甲方提交用以替换的履约保函,甲方有权兑取履约保函的金额。

(4)甲方在根据本条兑取履约保函任何金额之前,应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并告知甲方兑取的理由和拟兑取的履约保函金额。

3.4.6 恢复履约保函的金额

若甲方在合作期限内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兑取履约保函项下的金额,乙方应在履约保函被兑取之日起的三十(30)日内将履约保函补充至本合同第3.4.2条中约定的金额,并向甲方出示其已经恢复履约保函金额的证明。

3.4.7 履约保函的解除

(1)在履约保函有效期届满之日,在兑取完由该份履约保函担保的所有款项,并清偿完该份履约保函有效期届满之日前乙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应支付的所有款项后,甲方应同意解除该份履约保函届时未兑取的余额。

(2)甲方行使兑取履约保函的权利不损害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其他权利,并且不应解除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第二章组织管理

4.勘察设计与监理

4.1 勘察设计

4.1.1 本项目所需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已在本合同签订前依法选定并签订相应合同。该合同在本合同生效后仍由原合同主体继续履行,相关费用按照本合同第7.2条之规定处理。

4.1.2 本项目的各阶段设计按照国家法律和行业规定要求进行,由政府相关部门审核批复,乙方应按批准的设计文件组织建设。

4.2 第三方检测单位

本项目所需的第三方检测单位,由甲方依法选定并签订相应合同,乙方需接受该第三方检测单位对本项目施工单位现场质量、安全等管理的监督。相关检测合同在本合同生效后仍由甲方继续履行,相关费

用由乙方承担,并计入项目总投资。

4.3 监理单位

4.3.1 本项目所需的工程监理单位,由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前依法选定并签订相应合同。该监理合同在本合同生效后仍由甲方继续履行,相关费用比照本合同第7.2条之约定处理。

4.3.2 本合同第4.3.1条约定的监理单位有权对施工总承包单位履行本项目工程监理职责。

4.3.3 乙方或其选定的总承包商、专业分包商、设备材料供应商等所有参建单位均应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督和管理,不得以任何形式逃避监理或回避监理机构提出的合理整改意见,不得以任何形式与监理人员进行可能有碍监理人员公正行使监理职责的交往。

4.3.4 监理单位将每月签署确认的关于项目进度、质量、工程量等文件资料定期报送甲方,报送的文件资料作为确定项目全部建设成本的依据之一。

5.一般权利、义务与责任

5.1 甲方的一般权利

5.1.1 在遵守、符合适用法律要求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进行监督和检查,但甲方并不因其承担有关监督、检查工作而承担任何责任,且并不解除或减轻乙方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PPP项目合同范本(最新整理版)

PPP投资合作协议 甲方(政府主体): 乙方(社会资本主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怡心湖及中电科园区项目的具体情况,本着“政企合作、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本协议由XX县YY镇人民政府 (下称“甲方”),与 (下称“乙方”)于 20 年 8 月28 日在签署 鉴于: (1)经XX县政府批准项目采用PPP模式(即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引进有实力的投资合作人进行本项目投资建设合作。 (2)甲方于 20 年 7 月 28 日至 20 年 7 月 29 日对本项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进行公开招标。经过法定程序,确定乙方为本项目投资人和施工总承包单位。 (3)甲方与乙方签署《项目PPP投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双方合作进行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合作和运营。 (4)根据本协议约定,由甲方与乙方在项目所在地合资成立项目

公司,XX县人民政府签署《项目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以规定授予项目公司对本项目投资建设合作特许经营权。项目公司负责对本项目进行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并承担风险。 (5)本协议是甲乙双方合作实施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的原则依据,双方将共同维护和遵守。 甲乙双方在此达成如下条款: 一、项目内容 1.1项目概况 1.1.1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成本亿元。项目总体规划用地面积约亩。 1.1.2 项目公司融资利息:项目公司的融资利息以项目公司融资实际发生的费用为准,计入项目公司的投资总费用。 1.1.3项目实施:计划年初开工建设,年初建成使用。本项目项目特许经营期年,其中计划建设期年,运营期年。 1.2项目合作范围 1.2.1 XX县YY镇市镇市政道路建设项目项下的投融资、施工总承包建设、竣工移交以及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整改修复、项目运营、维护管理等;具体工程范围以本项目经有资质单位审核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 1.2.2甲乙双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负责项目合作期间涉及的债务

PPP项目模式下工程承(分)包合同的管理

PPP项目模式下工程承(分)包合同的管理 摘要:在 PPP 项目中,项目参与方通过签订一系列合同来确立和调整彼此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构成 PPP 项目的合同体系。PPP 项目的合同通常包括 PPP 项目合同、股东协议、履约合同{包括工程承(分)包合同、运营服务合同、原料供应合同、产品或服务购买合同等}、融资合同和保险合同等。其中,履约合同中的工程承(分)包合同是PPP项目实施阶段管理的基础和核心。 作为PPP项目实施阶段管理的基础和核心,掌握工程承(分)包合同的编制程序、要求以及管理思路、协议和要点,有助于对PPP项目工程承(分)包合同进行更加全面准确的把握和有效的管理。 关键词:工程承(分)包合同、管理思路、要点 第一章、工程承(分)包合同的概述和内容 PPP 项目的工程承(分)包合同是 PPP 项目实施阶段的核心合同,用于约定PPP项目合同双方合作内容和基本权利义务。虽然不同行业、不同运作方式的具体承(分)合同可能千差万别,但也包括一些具有共性的条款和机制。 PPP项目承(分)包合同主要包括施工承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和劳务分包合同,承包合同系指PPP项目中进行单体工程或者单项工程整体分包时签订的施工合同;分包合同系指子公司依法进行分包时签定的专业工程分包合同和劳务分包合同。工程承包合同用来约束总承包方与各分包方等多方的合作内容和基本权利义务。 第二章、工程承(分)包合同设计的程序和要求 工程承(分)包合同的设计是一项非常严谨工作,必须要有: 2.1.严格的拟定、审核、签署和备案程序; 子公司拟定施工承(分)包合同 报集团PPP项目管理部备案 2.2.工程承(分)包合同的设计要求: 2.2.1工程承(分)包合同设计要求:标段划分体量宜大、数量宜少、相对独立和避免交叉; 2.2.2专业工程分包合同设计要求:专业技术复杂且工程量较大,对专业施工资质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工程宜作为单独标段进行专业分包;

立体停车场PPP项目合同协议书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立体停车场PPP项目合同协议书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立体停车场PPP项目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__ 年M 日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为了高效建设占地少、空间利用率高、运行安全稳定可靠的智能立体停车设施,

解决城区停车难的问题,县人民政府决定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建 设立体停车场(一号)。甲方 经人民政府授权代表公方和经法定采购程 序确定的乙方(私方)就某某立体停车场(一号)项目的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 议: 第一条项目合作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立体停车场一号车库 2、项目建设地点:路西端,具体位置详见规划红线图(附后)。 3、投资规模:设计规划层,个车位,建设投资约人民币元。用地规 模:平方米(详见附件:土地评估资料)。 4、投资建设期限:合作协议签订之日起个月内完成建设并验收交付使用。 第二条项目合作模式 1、组建有限责任公司: 甲方和乙方共同出资组建在甲方所在地注册成立项目公司(暂用 名:,以下简称“项目公司”)对项目进行设计、投资、建设和运营。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 币万元,其中甲方出资人民币万元,出资(持股)比 例%乙方出资人民币万元,出资(持股)比 例% 2、出资方式:

ppp模式的合同范本

PPP模式合同文本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通用合 同范本(指南) (2014年版) 目录 使用说明 (6) 第一章总则 (9) 第1条术语定义和解释 (9) 第2条合同背景和目的 (10) 第3条声明和保证 (10) 第4条合同生效条件 (10) 第5条合同构成及优先次序 (10) 第二章合同主体 (11) 第6条政府主体 (11) 第7条社会资本主体 (11) 第三章合作关系 (13) 第8条合作内容 (13) 第9条合作期限 (14) 第10条排他性约定 (14) 第11条合作履约担保 (14) 第四章投资计划及融资方案 (14)

第13条投资控制责任 (15) 第14条融资方案 (15) 第15条政府提供的其他投融资支持 (16) 第16条投融资监管 (16) 第17条投融资违约及其处理 (16) 第五章项目前期工作 (16) 第18条前期工作内容及要求 (16) 第19条前期工作任务分担 (17) 第20条前期工作经费 (17) 第21条政府提供的前期工作支持 (17) 第22条前期工作监管 (17) 第23条前期工作违约及处理 (17) 第六章工程建设 (17) 第24条政府提供的建设条件 (18) 第25条进度、质量、安全及管理要求 (18) 第26条建设期的审查和审批事项 (18) 第27条工程变更管理 (18) 第28条实际投资认定 (19) 第29条征地、拆迁和安置 (19)

第31条工程建设保险 (19) 第32条工程保修 (19) 第33条建设期监管 (20) 第七章政府移交资产 (20) 第35条移交前准备 (20) 第36条资产移交 (21) 第37条移交违约及处理 (21) 第八章运营和服务 (21) 第38条政府提供的外部条件 (21) 第39条试运营和正式运营 (22) 第40条运营服务标准 (22) 第41条运营服务要求变更 (23) 第42条运营维护与修理 (23) 第43条更新改造和追加投资 (23) 第44条主副产品的权属 (23) 第45条项目运营服务计量 (23) 第46条运营期的特别补偿 (24) 第47条运营期保险 (24) 第48条运营期政府监管 (24)

《PPP项目合同指南(试行)》财金[2014]156号

附件: PPP项目合同指南 (试行)

编制说明 本指南所称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以下简称PPP)项目合同是指政府方(政府或政府授权机构)与社会资本方(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依法就PPP项目合作所订立的合同。在PPP项目中,除项目合同外,项目公司的股东之间,项目公司与项目的融资方、承包商、专业运营商、原料供应商、产品或服务购买方、保险公司等其他参与方之间,还会围绕PPP项目合作订立一系列合同来确立和调整彼此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共同构成PPP项目的合同体系。PPP项目合同是整个合同体系的基础和核心,政府方与社会资本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及PPP项目的交易结构、风险分配机制等均通过PPP项目合同确定,并以此作为各方主张权利、履行义务的依据和项目全生命周期顺利实施的保障。 PPP从行为性质上属于政府向社会资本采购公共服务的民事法律行为,构成民事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同时,政府作为公共事务的管理者,在履行PPP项目的规划、管理、监督等行政职能时,与社会资本之间构成行政法律关系。因此,我国PPP项目合同相关法律关系的确立和调整依据,主要是现行的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和社会法,包括《民法通则》、《合同法》、《预算法》、《政府采购法》、《公司法》、《担保法》、《保险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行政诉讼法》、《会计法》、《土地管理法》、《建筑法》、《环境保护法》等。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以及《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财政部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有关要求,结合国内外PPP实践,编制本指南,以帮助PPP项目各参与方全面系统地认识PPP项目合同,指导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本指南共4章、29节,全面系统介绍PPP项目合同体系,说明各主要参与方在PPP项目中的角色及订立相关合同的目的,阐述PPP项目合同的主要内容和核心条款,具体分析合同条款中的风险分配原则、基本内容和权利义务安排。同时,从付费机制和行业领域两个方面,详细剖析不同类型PPP项目合同中的核心要素和特定条款。 PPP项目兼具长期性、复杂性与多样性,项目所处地域、行业、市场环境等情况的不同,各参与方合作意愿、风险偏好、谈判能力等方面的差异,最终表现为合同内容上的千差万别。本指南仅对PPP项目合同通常所包含的具有共性的条款和机制作原则性介绍,并不能适用所有PPP项目的特点和个性需求。实践中,PPP项目各参与方应当结合项目客观需要和谈判结果,充分借助专业力量,因地制宜地订立PPP项目合同。

污水处理工程PPP项目合同协议范本

污水处理工程PPP项目合同 前言 本合同于年月日由下列双方在市签订: 甲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正式组织和存续的市人民政府的污水处理行业主管部门,其住所为,法定代表人 为; 乙方:【中标社会资本】,系按照其注册地法律设立、登记、注册及运作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住所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为。待中标社会资本与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项目公司,并由项目公司与甲方签署本合同的补充协议后,乙方即指项目公司。 鉴于: 为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投融资体制的创新,同时引进先进管理和技术、提高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的服务理念和服务效率,市人民政府决定实施市污水处理厂PPP项目,以TOT 的运作方式转让市污水处理厂经营权,从而引入社会资本参 与市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维护和污水处理服务;根据本合同附件一《市人民政府关 于市污水处理厂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运作方案的批复》,市人民政府授权甲方负 责市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的具体实施,甲方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乙方为本项目的中标人;

中标社会资本应按照适用法律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与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后,通过与甲方签署补充协议的方式继承中标社会资本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经市人民政府授权,与乙方本着平等、自愿和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及甲方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等的约定,经共同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定义与解释 第1条定义 为本合同之目的,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下列名词或术语在本合同下具有下列含义:

PPP合同项目指南(完整版)

PPP项目合同指南(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节PPP项目主要参与方 一、政府 政府承担PPP项目的行政管理职能,并在行使行政管理职能时形成与项目公司(或社会资本)之间的行政法律关系。 二、社会资本方 社会资本方是指与政府方签署PPP项目合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包括民营企业、国有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或项目公司。但本级人民政府下属的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及其控股的其他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除外)不得作为社会资本方参与本级政府辖区内的PPP项目。 项目公司可以由社会资本(可以是一家企业,也可以是多家企业组成的联合体)出资设立,也可以由政府和社会资本共同出资设立。政府持股比例应当低于50%、且不具有实际控制力及管理权。 三、融资方 PPP项目的融资方通常有商业银行、出口信贷机构、多边金融机构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等。 四、专业运营商(部分项目适用) 采用政府付费机制的项目中,大部分运营事务由专业运营商负责;采用使用者付费机制的项目,仅将部分非核心的日常运营管理事务交专业运营商负责。 五、原料供应商(部分项目适用) 为保证原料稳定供应,项目公司会与其签订长期供应协议。 六、产品或服务购买方(部分项目适用) 项目公司以及融资方会要求确定项目产品或服务的购买方签订长期购销合同。 七、保险公司 PPP项目会向保险公司进行投保,分散和转移风险。PPP 项目对保险公司的资信有较高要求。

九、其他参与方 投资、法律、技术、财务、保险代理等方面的专业机构。 第二节PPP项目合同体系 PPP项目基本合同体系 一、PPP项目合同 项目公司未成立时,政府方与社会资本签订意向书、备忘 录或者框架协议,详细约定双方有关项目开发的关键权利义务。项目公司成立后,项目公司与政府方重新签署PPP项目 合同、承继上述协议的补充合同、之前达成协议是否存续的约定。 二、股东协议 股东协议通常包括:前提条件、项目公司的设立和融资、项目公司的经营范围、股东权利、履行PPP项目合同的股东承诺、股东的商业计划、股权转让、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组成及其职权范围、股息分配、违约、终止及终止后处理机制、不可抗力、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等。 三、履约合同 (一)工程承包合同

基本农田建设工程PPP项目合同协议范本

基本农田建设工程PPP项目合同 本合同由下列甲乙双方于年月日在签订:甲方: 乙方: 鉴于: 1、为进一步创新投融资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域、优化农业资源配置、发挥政府和社会资本各自优势、促进农业基础设施长期稳定发挥效益、实现精准扶贫,依据内的批复意见, 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决定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 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2、政府授权甲方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负责项目PPP合同的签订、实施与监督。本合同对甲方权利义务的任何约定,均不得排除、妨碍甲方依法履行其监管职责; 3、经政府批准,本项目采用方式择优确定社会资本方。经综合评审,【中标社会资本名称】成为本项目的中标人, 与共同在组建项目公司,负责投资、建设、运营和移交本项目。其中:甲方持有项目公司 %股权,【中标社会资本名称】持有项目公司 %股权; 4、年月日,乙方取得名称为(注册公司名称)的项目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经乙方股东会履行内部合规程序,决议一致同意乙方签订本PPP合同;

6、本项目采用的运作方式,项目回报机制为。为此,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共同签订《 PPP项目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以兹共同信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定义和解释 1、定义 以下定义适用本合同: 本合同:指由甲乙双方签订的《 PPP项目合同》,包括全部附件以及日后可能签订的任何项目合同之补充修改协议和附件,每一部分都应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本项目: 甲方: 政府方出资代表: 政府: 乙方/项目公司:指政府方出资代表和(社会资本名称)为本合同实施之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市设立的自主运营、自负盈亏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营实体。 建设投资:指为建设本项目所需投入的全部资金,其金额以项目竣工后财政评审确认的项目竣工决算结果为准。 建设期补助:指内政府为本项目建设所拨付的建设补助资金。本合同中有时也称为政府补助或建设补助。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合作协议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协议

目录 第一章总则.................................................................................................. - 4 -第二章协议主体........................................................................................... - 8 -第三章合作关系......................................................................................... - 11 -第四章投资计划及融资方案................................................................... - 14 -第五章项目前期工作................................................................................ - 15 -第六章项目建设......................................................................................... - 16 -第七章项目运营和服务............................................................................ - 23 -第八章项目移交......................................................................................... - 26 -第九章收入和回报..................................................................................... - 29 -第十章不可抗力和法律变更................................................................... - 34 -第十一章协议解除..................................................................................... - 36 -第十二章违约处理..................................................................................... - 37 -第十三章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 40 -第十四章其他约定..................................................................................... - 41 -附件一:省财政厅(或省发改委)出具的证明本项目已经被列入省PPP项目库的文件 ................................................................................. - 46 -附件二:政府授权甲方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并代表政府与乙方签署本协议的文件 .................................................................................. - 47 -附件三:证明(政府专营补贴/政府购买服务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的人大决议或其他合法有效的审批文件 ..................................... - 48 -附件四:专营期内政府方在各年应支付的财政补贴金额测算表.. - 49 -

PPP项目合同体系要点解读咨询工程师继续教育

PPP项目合同体系要点解读咨询工程师继续教育 1.当项目公司将设计交由承包商时,承担全部责任的主体为()。 A.项目公司 B.承包商 C.政府方 D.保险公司 用户答案:[A] 得分:6.00 2.以下各项中,项目公司不能将其委托给承包公司的是()。 A.设计工作 B.采购工作 C.建设工作 D.运营管理 用户答案:[D] 得分:6.00 3.以下哪种情况下,政府才不负有回购的义务而是享有回购的选择权,即政府可以选择是否回购该项目()。 A.项目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终止 B.项目由于政府方违约导致项目终止 C.项目由于项目公司违约导致项目终止 D.项目涉及公共安全,需要保障持续供给的PPP项目 用户答案:[D] 得分:0.00 4.以下哪项合同是整个PPP项目合同体系的基础和核心() A.PPP项目合同 B.履约合同 C.股东协议 D.保险合同 用户答案:[A] 得分:6.00

5.在项目运营中,“开始运营”之所以PPP项目的关键时间点,原因为()。 A.项目开始运营意味着可以开始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 B.只有项目开始运营后才能开始获得付费 C.以上原因均成立收到 D.以上原因均不成立 用户答案:[C] 得分:6.00 二、多选题【本题型共5道题】 1.可行性缺口补助的形式多种多样,包括:() A.投资补助 B.价格补贴 C.无偿划拨土地 D.超额补偿项目方 E.贷款贴息 用户答案:[ABE] 得分:3.00 2.以下仅在部分项目上适用的合同主体包括:() A.专业运营商 B.保险公司 C.承包商和分包商 D.原料供应商 E.产品或服务购买方 用户答案:[CD] 得分:0.00 3.在PPP项目移交前,通常需要对项目的资产状况进行评估并对项目状况能否达到合同约定的移交条件和标准进行测试。实践中,上述评估和测试工作通常由()负责。 A.政府方委托的独立专家 B.由政府方和项目公司共同组成的移交工作组 C.政府方 D.项目公司 E.股东/投资者

ppp项目战略合作协议

**项目PPP模式合作框架协议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为进一步发挥省属国有企业优势和对地方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关于扶贫开发的重大部署安排及落实省委省***提出的“全域旅游融合发展”的精神为指导,从*市旅游资源整合开发为落脚点,通过旅游文化产业专项扶贫试点新体制机制创新等途径,以进一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为目标,***有限公司和*****经友好协商,遵循平等、自愿和诚信的原则,就***项目PPP合作事宜订立本投资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以资共同恪守,并在此协议基础上签订具体项目的投资建设合同。

第一章总则 一、项目范围: 双方将围绕开拓***文化旅游线路,联合做强做大**旅游;合作开发***公园等自然旅游资源,打造**旅游新增长点;联合推广“**峡谷·**河的怀抱”沿江旅游;建设全域旅游产品及服务网络;打造智慧化的国际旅游服务体系及国际旅游金融服务体系等方面,按照全方位、多层次、分步骤推进的原则,推进**项目产业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 1、双方在*=的旅游资源开发领域开展工程、技术、研究、投资等全方面合作; 2、***有限公司为****在旅游资源的考察和开发等方面提供技术支持和解决方案,同等条件下优先承担其旅游产业的项目与相关工程; 3、双方加强相互间的学习与交流; 4、重点项目的初步聚焦: ①*****旅游带(*****、******等); ②沿江旅游带(****公园、****等); ③其他有开发价值的潜在旅游资源地。 最终建设项目、规模和规划设计指标按***相关部门批准的执行。 二、投资模式:PPP模式。 三、建设期:本项目的建设周期,从项目合同约定日起至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资料移交接受之日止。

(完整版)项目合同(已签订定稿)

新余高新区工业地产PPP 项目合同 二〇一六年三月

新余高新区工业地产PPP项目 本项目合同(“本合同”)于2016年月日由以下双方订立:(1)新余高新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2)(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前言 为完善新余高新区基础设施,提高新余高新区整体形象,加快新余高新区的发展,依据新余市2015年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推介项目计划,拟对新余高新区工业地产项目采取PPP模式引进社会资本参与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及项目运营期内的管理,充分发挥政府和社会资本的各自优势,降低政府直接投资压力。秉承互利共赢、自愿平等的原则,特制定本项目合同。 新余高新区工业地产PPP项目已于2015年12月07日发布《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15年12月25日在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了资格审查。甲方于2015年12月31日向通过资格审查的潜在投标人发出了《公开招标文件》,经过公开开标和评标程序后,选定中标人为江西建工机械施工有限责任公司、江西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以下称“中标人”) 乙方是中标人与新余高新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依法共同组建的项目公司。 新余高新区管委会同意将项目特许权授予乙方并授权甲方与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在乙方成立以前,由中标人与甲方草签本合同,并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乙方成立后,经签署本合同,承继本合同下其权利和义务。 中标人承诺保证乙方无条件的签署和执行本合同。 甲方和乙方为了明确与项目特许权有关的权利和义务,特签订本合同。 为此,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PPP项目投融资建设合作协议

PPP项目投融资建设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丙方: 为了实现某X市城市建设投资体系的多元化,调动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政府PPP项目建设,加快城市发展进程;甲方组织开展某市政府PPP项目的投融资建设工作;经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就项目投融资建设等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订立本合作协议,以资共同恪守。 第一条合作项目范围 合作项目为列入某市政府批准的政府投资年度计划和政府采购目录的政府PPP项目,即: 1.1 一江两岸综合整治建设项目 1.2 文体广场建设项目 第二条合作方式 甲方(含项目公司)作为项目业主单位组织开展相关工作,丙方作为乙方的战略合作方负责本项目的融资服务,乙方通过合法方式参与建设项目。 第三条投融资方式

3.1 丙方负责组织设立某市政府PPP项目投资合作基金,并具体负责该基金的募集、发行和管理工作,为甲方(含项目公司)PPP项目提供建设资金(具体基金募集、发行和管理合同另行签订) 3.2 丙方协助甲方(含项目公司)发起设立政府PPP项目投资合作基金,基金规模暂定X亿元(具体按项目投资确定额度)。 3.3某市财政或甲方出资认购不低于25%的基金份额,作为劣后级LP;丙方引进其他金融机构认购不超过75%的基金份额,作为优先级LP,并作为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GP)。 3.4 基金期限届满时,甲方(含项目公司)无条件溢价(含基金本金和收益)回购优先级所持有的基金份额,某市政府平台公司(主信评级AA)对甲方(含项目公司)无条件溢价(含基金本金和收益)回购优先级所持有的基金份额提供担保,某市财政局出具对优先级基金份额的退出承担差额补足责任的财政函,某市人大对某市财政的差额补足责任的财政函出具决议。 3.5 基金暂设定期限为10年(即:5+5,其中存续期为5年,退本期为5年);基金的综合年化收益率不高于6.5%。 第四条合作项目模式

PPP项目合同的主要内容

PPP项目合同的主要内容 第一节PPP项目合同概述 PPP项目合同是PPP项目的核心合同,用于约定政府与社会资本双方的项目合作内容和基本权利义务。虽然不同行业、不同付费机制、不同运作方式的具体PPP项目合同可能千差万别,但也包括一些具有共性的条款和机制。本章将详细介绍PPP项目合同中最为核心和具有共性的条款和机制。 一、合同主体 PPP项目合同通常由以下两方签署: (一)政府方。 政府方是指签署PPP项目合同的政府一方的签约主体(即合同当事人)。在我国,PPP项目合同通常根据政府职权分工,由项目所在地相应级别的政府或者政府授权机构以该级政府或该授权机构自己的名义签署。例如,某省高速公路项目的PPP项目合同,由该省交通厅签署。 (二)项目公司。

项目公司是社会资本为实施PPP项目而专门成立的公司,通常独立于社会资本而运营。根据项目公司股东国籍的不同,项目公司可能是内资企业,也可能是外商投资企业。 二、合同主要内容和条款 根据项目行业、付费机制、运作方式等具体情况的不同,PPP项目合同可能会千差万别,但一般来讲会包括以下核心条款:引言、定义和解释;项目的范围和期限;前提条件;项目的融资;项目用地;项目的建设;项目的运营;项目的维护;股权变更限制;付费机制;履约担保;政府承诺;保险;守法义务及法律变更;不可抗力;政府方的监督和介入;违约、提前终止及终止后处理机制;项目的移交;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合同附件;等等。 除上述核心条款外,PPP项目合同通常还会包括其他一般合同中的常见条款,例如著作权和知识产权、环境保护、声明与保证、通知、合同可分割、合同修订等。 三、风险分配 (一)风险分配原则。

公路工程PPP项目合作协议合同

******有限公司 与 ******有限公司股东协议 二〇一八年一月 ****

目录 第一章合营目的2 第二章合营主体3 第三章项目公司组建3 第四章项目公司注册资本3 第五章项目公司融资4 第六章运营维护目的、范围、期限和责任4 第八章董事会6 第九章监事9 第十章高级管理人员10 第十一章劳动管理与工会12 第十二章财务与会计13 第十三章税务和审计14 第十四章解散与清算14 第十五章保险15 第十六章合同的修改、变更15 第十七章违约责任15 第十八章适用法律16 第十九章争议的解决16 第二十章合同生效及其它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市共同投融资组建合营企业,负责“*****工程(*****工程(*****工程)PPP项目)PPP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和合作期内的运营维护,并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合营目的

第一条为将**市基础设施项目进一步推向市场,引进先进的专业技术和管理,提高运营维护效率和服务质量,**市交通运输局通过公 开招标选择具有管理经验、专业能力、融资实力、信用状况良好的社 会资本负责*****工程(*****工程)PPP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和专业化运营维护。本项目已取得********批复。 ****** 第二章合营主体 第二条本合同的各方为: 甲方:******有限公司,负责本项目的实施,注册地址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乙方:******有限公司,法定地址为;负责人姓名:职务:。 第三章项目公司组建 第三条甲方和乙方同意共同组建项目公司。 第四条项目公司的名称为,法定地址为:。 第五条项目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项目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合同以及项目公司章程开展运营维护活动。项目公司的活动及双方的利益受法律保护。 第六条项目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均以企业自有资金出资,双方股东按照股权比例分配利润。 第四章项目公司注册资本 第七条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万元。 第八条甲方以人民币现金出资**万,占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乙方以人民币现金**万元进行出资,占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 第九条出资

PPP项目合同协议书

PPP项目合同协议书 项目实施机构(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社会资本(全称)联合体(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为了响应温州市政府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运营,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号召,推进洞头区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速度,甲方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确定乙方为中选社会资本,依法取得了项目投资建设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浙江省政府性投资项目融资建设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浙发改法规[2014]570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地方性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经甲、乙方双方协商一致,在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温州洞头区本岛海洋生态廊道整治修复工程PPP 项目 工程地点:洞头区本岛

工程内容:温州洞头区本岛海洋生态廊道整治修复工程 包括五大类共26个子项目,其中道路工程类2个、道路工程绿化提升类2个、村落环境类10个、节点打造类10个、矿山边坡治理类2个。总投资估算约8亿元(不含征地政策处理费用)。 2016年内需要实施的A类项目:包括一环一轴慢道以及一环一轴慢道周边绿化提升、2个湿地公园等,总投资约4.6亿元。 剩余项目作为后续实施预备项目,成熟一个建成一个,甲方有权减少部分实施内容,乙方不得有异议;分期工程需要建设,须提早6个月告知乙方。 若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内部分建设内容未开工,实施内容自动失效,由甲方另行按规定发包,乙方不得提出索赔。 二、合同范围及内容: 温州洞头区本岛海洋生态廊道整治修复工程PPP项目的投 融资、设计、建设管理、施工、运营及移交等。项目投融资约8亿元。项目实行限额设计,按照各子项根据实际情况分别设定限额,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限额要求设计,由于乙方原因造成项目投资超出限额,超出限额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设计方案在得到甲方认可的前提下,按照程序审批。设计变更必须得到甲方确认后按规定报批。

PPP项目施工合同

(HNJS—2014) 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名称:****PPP项目 工程地点: QQQQ 发包人(全称): ##PPP公司 承包人(全称):¥¥¥¥公司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制定 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PPP公司 承包人(全称):¥¥¥¥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PPP项目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PPP项目。 2、工程地点: QQQQ 。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4、资金来源:自筹。 5、工程内容:设计图纸上的路基、路面、排水、交通、绿化、强弱电等工程。 6、工程承包范围: ———大道 K0+000 -K3+063和———大道K0+000-K0+554.271 设计图纸上的路基、路面、排水、交通、绿化、强弱电等工程。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16 年 9 月 30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18 年 9 月 29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730 天。开工具体时间以开工令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约00000万元 人民币;(最终以财政评审造价为准)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 (¥ /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 /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 / 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 (¥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XXXX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华夏幸福-新郑ppp项目合同

华夏幸福:关于签订整体合作开发建设经营河南省郑州市 新郑市约定区域合作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 合同类型:区域整体合作建设经营协议及专项结算补充协议。 2. 合同生效条件:合同由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且经本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3. 合同履行期限:40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4. 合作区域为新郑市人民政府与公司约定的合作开发区域,双方将划定约16平方公里的起步区。合作开发区域所涉及具体建设用地面积需以政府批准的规划为准。 5.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该合同履行对公司2017年的资产总额、净资产和净利润等不构成重大影响。对未来几年公司的净资产和净利润将产生一定的影响,具体数额目前还无法预测,今后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 一、合同决议情况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订<整体合作开发建设经营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约定区域的合作备忘录>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授权总裁带领业务团队组成项目组,在遵循该备忘录约定的原则和内容基础上,参与新郑市约定区域产业新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招标(项目名称以政府公告为准),提交投标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8日发布的临2016‐073号公告)。 2017年4月,公司取得《中标通知书》,确认公司为新郑产业新城PPP项目中标社会资本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4月29日发布的临2017‐140号公告)。 公司于2017年5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关于整体合作开发建设经营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约定区域的合作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新郑市人民政府签署《关于整体合作开发建设经营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约定区域的合作协议》及《关于整体合作开发建设经营河南 省郑州市新郑市约定区域的合作协议的专项结算补充协议》(以下合称“本协议”)。本协议需

PPP项目工程施工合作合同协议书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 PPP项目工程施工合作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共同参与投标的政府PPP项目(以下简称主合同),在双方共同努力下,业主将该项目名称为合同授予甲方。经协商,甲乙双方就合作施工主合同工程施工等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实施责任及要求 1、甲方将主合同项下全部工程的施工责任交乙方承担(包括该合同项下的全部变更工程)。 2、在乙方的努力下,甲方与政府签订了PPP合同后,甲方应支付乙方佣金1%。 3、工期、质量必须满足主合同或业主要求。 第二条甲方责任 1、负责及时办理主合同的履约工程款的手续。 2、负责为乙方实施主合同提供相应的授权,解决只能由甲方解决的事项。(包括项目资金及项目实施的佣金) 3、负责及时向乙方传递来自业主、监理、沿线地方政府的涉及本协议执行的指令、通知、图纸、资料等。 4、负责在乙方所做计量支付申报工作上,及时办理需要自身完成的工作。 5、负责工程质量、进度、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计量支付等方面的监督检查。

1、负责代甲方履行主合同的施工、缺陷修复及保修责任。 2、负责以自身资源按照主合同要求完成该工程,自担风险、自负盈亏。 3、自觉接受甲方、业主、监理的各项监督检查。 4、负责自本协议签字之日起7日内,向甲方交纳:本协议履约保证金1%元。 6、保证不以甲方或项目部的名义从事于本工程无关的活动。 7、负责及时清偿为实施本工程而产生的各类债务,及时支付民工工资。 8、每月25日前向甲方报送当月统计报表及下月进度计划。业主计量支付报表批复后3日内传至甲方。 9、工程结束后,除向业主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外,还需向甲方提交业主终期支付报表,交工证书、施工总结等。 10、负责为甲方派遣到本工程从事本工程管理、或解决需由甲方出面解决的问题的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第四条费用、结算与支付 1、业主支付给本工程的动员预付款、材料预付款、工程结算款、奖金一律归乙方所有,相应的罚金亦由乙方承担。 2、甲方收取管理费为主合同总价的 %(含变更、索赔费用)。施工过程收取以乙方当月统计产值为基数进行计算,最终收取管理费总额以业主终期计量支付工程款为基数进行计算。乙方应在每月30日前将本月管理费汇至甲方指定账户。 3、业主履行了工程缺陷修复责任的前提下,甲方收到业主方验收后的质量保证金后7日内支付乙方。 4、乙方负责承担本工程所发生的各种税赋,并按有关规定纳税。

PPP项目咨询服务合同

PPP项目咨询服务合同 要点 甲方(多为政府机构)委托乙方(受托方)为PPP项目提供咨询服务,包括编制方案、起草合同、参与谈判等工作,甲方向乙方支付费用。 PPP项目咨询服务合同 甲方(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托方): 法定代表人: 为做好(以下简称“ppp项目”)识别、项目准备、项目采购等阶段的前期服务工作,甲方现将本ppp项目咨询服务工作委托给乙方。为了明确甲乙双方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国家计委价格〔1999〕1283号)、《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等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项目名称及委托事项 1.1 项目名称: 1.2 委托事项: 甲方将上述项目的咨询服务工作委托给乙方,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下列事项: 项目识别阶段:编制《项目初步实施方案》;对项目进行物有所值评价分析,形成《物有所值评价报告》;对项目进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形成《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并协助甲方开展《物有所值评价报告》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的评审工作。 项目准备阶段:编制《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采购阶段:编制采购文件,开展项目采购工作,起草ppp合同,参与ppp合同谈判与签订工作。 第二条工作成果报告提交时间要求 项目识别阶段: 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按照乙方资料清单的要求向乙方提供该阶段应当提供的所有资料和数据,并对资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 乙方应在甲方该阶段项目资料提交齐全后1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初步实施方案》(PPP 项目前期工程咨询报告);在初步实施方案提交后10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物有所值评价报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纸质书面材料,一式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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