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承包合同2
劳务承包合同
劳务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劳务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国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现行室内装饰施工规范及其他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互惠的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施工范围:按图纸施工,追加项目按实际结算。
工程造价:
工期要求:开竣工日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总工期()天(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停水、停电、大风、下雨天气等无法施工的,无甲方书面批准,则竣工日期不应延期。)。
一、质量要求:
1.1施工范围:
1.2劳务分包人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有关工程规范规定的要求,如因劳务分包人力或技术因素造成质量达不到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要求的,劳务承包人必须无条件的承担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经济及其他损失。
1.3对于项目管理人员现场因质量问题提出的整改措施不落实或整改不彻底的,无论本工程是否通过相关质检单位的验收,发包方有权对本工程或部分工程不予结算。
1.4工程必须达到如下要求:感官效果符合要求,符合室内装修相关标准。
二、安全要求
2.1劳务承包人必须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及劳务发包方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及管理;对进场工人必须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培训,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严格做好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保护措施,杜绝安全事故隐患。
2.2所有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安全帽、安全带,每天施工前必须对工具或机械进行检查。
2.3如因劳务人员检查不周或措施不当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由劳务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及费用。对于酒后作业的施工人员一次给与伍佰元罚款,二次以上立即清理出施工现场,造成责任后果的,由违反规定者承担一切后果。
2.4劳务承包人承包的施工内容属高空作业的,劳务承包人必须对所雇佣的施工人员进行严格筛选,必须持证上岗。杜绝如患有恐高症等不适合高空作业的施工人员。如发现类似现象或发生类似责任事故,由承包人承担一切经济及社会责任并中止劳务合同。
三、材料:
3.1劳务承包人对于发包人材料要节约使用,严禁浪费。发包人有权对劳务承包人处以所浪费材料价值的十倍罚款。
3.2如发生劳务承包人施工人员私自截留或盗卖发包人提供材料的现象,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拒绝劳务费结算。工程完工后,发包人将对本工程使用的各种材料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核算,超出部分由劳务承包人承担材料费用。
3.3劳务承包人必须按照发包人指定的施工进度、计划,合理穿插工序,节约材料,对本工程材料明细计划必须合理准确,如果因为承包人自身原因提出的材料计划不准或剩余太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承包人负担材料重新进场费用或剩余材料的价值损失。
四、设备:
劳务承包人对发包人提供的机具设备合理维护使用并负责保管,如因劳务承包人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或保管不利造成丢失的,由劳务承包人原价赔偿。如发现人为、故意损坏机具设备的,将按损坏价值的十倍赔偿。
五、文明施工:
承包人必须做好现场材料、机具等堆放及保护工作,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安排,做到现场整洁有序,有条不紊,文明施工。施工场地做到工完、料净、场清的原则,否则发包方有权对承包人进行必要的经济处罚。
奖惩制度:
(1)对于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本工程不奖不罚,乙方有义务教育工人安全文明施工,不允许在施工现场禁烟区吸烟,严禁酒后进入施工现场。
(2)乙方必须按照合同条款对甲方提出的质量、工期做出保证,并承诺能够按
照合同要求的工期完工,并特别承诺如果不按工期完工,愿接受合同相关条款的处罚;如果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达到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不按照甲方的工期要求进行施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力要求退出工地,相应责任完全由乙方承担、
(3)乙方承诺在成品保护责任期内负责看管保护甲方提供的脚手架、电缆线、配电箱等物品,如发生丢失损坏现象,愿接受合同相关条款的处罚;乙方要求严格遵守合同条款中关于对成品保护的约定,做好二次污染的补救,预先防护、有污染随即清理。
(4)甲方有权对不遵守安全文明施工规定、不按合同履行职责的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处罚;对不佩戴安全帽的施工人员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5)对不遵守安全规定打架斗殴的人员一经发现立即清出工地并对乙方经行不少于5000元的处罚。
(6)因安全质量被建设方、监理方罚款了,甲方有权对乙方实行双倍的罚款;工人必须使用双卡制度,每次拨款必须按身份证、工资表发放到个人手里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5000—1万元的罚款。
(7)对于违反以下规定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给与结算:
A:劳务队伍中任何人到建设方、监理方、本合同中的甲方、其它
关出关部门办公室以任何理由挑事、闹事、无理取闹者。
B:与建设方、监理方、甲方管理人员、工地施工人员打架闹事影响
极大的。
C:在工地酗酒闹事者。
D:出现重大安全质量事故者。
E:在施工现场不服从管理者。
F:给公司造成重大浪费、公司利益、荣誉造成重大影响者。
G:有偷盗行为者。
H:签订施工合同后乙方将本工程转包者。
(8)乙方应严格履行甲方提出的关于按期完成工程施工的要求,如果乙方不能遵守合同工期完成工期目标,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处罚标准为每拖延一天扣除乙方总工程款的10% 。
(10)乙方不按甲方及工程监理方提出的方案施工出现责任事故的,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乙方必须每天以书面的形式向甲方告知当天的施工进度情况、施工人数以及制定周施工计划。
六、工程质量验收
6.1乙方要接受甲方及监理单位的监督和管理。
6.2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批准的施工方案、说明书及有关技术文件施工,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规范和验收评定标准。
6.3施工检查过程中,如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应及时查明原因,由责任方提出处理方法,发生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6.4承包人所承包的工程在交付使用时必须保证无任何质量问题,如在交工后保修期内发现质量问题,发包人以口头或通讯工具通知后,承包方必须在一天内派专人到现场彻底整改维修,一天内不到场整改维修的,由发包人指派他人整改维修,由承包方承担维修费用的十倍经济赔偿,三次或三次以上不到场整改维修的,则认为承包方无条件的放弃本工程的余款《含保修金》
七、付款与付款方式:确保工人生活费10元/人.天
(1)
(2)工程施工完毕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支付完成总量的80% 。结算完毕,付至工程造价的95%。
(3)留5%作为保证金,在保修期满后7日内无息付清,保修期为竣工验收签字起壹年。
(4)项目部有权按照承包人的实际工程形象进度、人力机具的配备情况以及承包人的工程计量进行调节付款,以促进本工程是工期、进度、质量等问题。八、劳务工资发放:
承包人应当具有一定的资金垫付能力,及时足额的发放劳务工人的劳务报酬,并做好工资表及文字记录,以备有关单位检查。
九、其它:
甲方与建设单位合同约定的工艺要求、技术标准、工期要求、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等条款,对乙方具有同等约束力。乙方施工期间如有违背,须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视情节轻重量情予以另行处罚。
1、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3、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时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章):乙方签字(章):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年月日
劳动合同
一、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认真阅读本合同书。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职工(乙方)亲自签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者劳动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
三、本合同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需填写的空栏,划上“/”。
四、工时制度分为标准工时、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三种。
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
五、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并履行。
六、本合同必须认真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并不得擅自涂改。
七、本合同(含附件)签订后,甲乙双方各保管一份备查。
甲方(用人单位):乙方(职工):
名称:姓名: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地址:现住址:
经济类型: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不得将法定解除条件约定为终止条件)。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年月
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二)试用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试用期期限(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其中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
二、工作内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部门、工种或职务)为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
(三)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按变更本合同办理,双方签章确认的协议或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四)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单位工作,应签订补充协议。
三、工作时间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小时,每周工作
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为周期,总工时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除(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四,工资待遇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下列第( )种形式执行,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乙方试用期工资元/月;试用期满工资
元/月(——元/日)。
2、其他形式:。
(二)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三)甲方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办法调整乙方工资,乙方在六十日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
(四)甲方每月日发放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按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甲方应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二)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每
(年/季/月)免费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三)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要求改正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内,甲方应依法为乙方办理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手续,社会保险费按规定的比例,由甲乙双方负责。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的规定给予医疗期和医疗待遇,按医疗保险及其他相关规定报销医疗费用,并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
(三)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应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办理。
(四)甲方按规定给予乙方享受节日假、年休假、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看护假等带薪假期,并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七、劳动纪律
(一)甲方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法律、法规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和省规定的有关劳动纪律、法规和企业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三)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并作如下约定:
八、本合同的变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二)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并办理变更本合同的手续。
九、本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属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
1、试用期内证明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甲方歇业、停业、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9、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的。
甲方按照第5、6、7、8、9项规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并按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其中按第6项解除本合同并符合有关规定的还需支付乙方医疗补助费。
(三)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的;
4、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解除本合同后,甲乙双方在七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有关手续。
十、本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期满或甲乙双方约定的本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
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甲方应向乙方提出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的书面意向,并及时办理有关手续。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20 年月日 20 年月日
鉴证机构(盖章):
鉴证人:
鉴证日期:20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