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明全负荷通电试运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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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明全负荷通电试运行

记录

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

照明全负荷通电试运行记录

建筑物照明通电试运行方案

建筑物照明通电试运行方案 1、施工准备 (1)技术准备 (1)施工前应进行技术交底工作; (2)相应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2)主要机具 (1)常用电工工具、大功率电烙铁; (2)人字梯; (3)数字式万用表、钳形电流表、绝缘摇表侧符合要求。 2、施工工艺 (1)通电试运行前检查 1)复查总电源开关至各照明回路进线电源开关接线是否正确; 2)照明配电主回路标识应正确一致; 3)检查漏电保护器接线是否正确,严格区分工作零线(N)与专用保护零线(PE),专用保护零线(PE)严禁接入漏电开关; 4)检查开关箱内各接线端子是否正确可靠; 5)断开各回路分电源开关,合上总进线开关,检查漏电测试按钮是否灵敏有效。 (2)分回路试通电 1)将各回路灯具等用电设备开关全部置于断开位置; 2)逐次合上各分回路电源开关; 3)分回路逐次合上灯具等的控制开关,检查开关与灯具控制顺序是否对应; 4)用试电笔检查各插座相序连接是否正确,带开关插座的开关是否能正确关断相线。 (3)故障检查整改 1)发现问题应及时排除,不得带电作业; 2)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采取分回路隔离排除法予以解决; 3)对开关一送电,漏电保护就跳闸的现象重点检查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是否混接、导线是否绝缘不良。 (4)系统通电连续试运行

公用建筑照明系统通电连续试运行时间应为24h,民用住宅照明系统通电连续试运行时间为8h。所有照明灯具均应开启,且每2h记录运行状态1次,连续试运行时间内无故障。 3、质量标准 (1)照明系统通电,灯具回路控制应与照明配电箱及回路的标识一致;开关与灯具控制相序相对应。 (2)公用建筑照明系统通电连续试运行时间为24h,民用住宅照明系统通电连续试运行时间为8h。所照明灯具均应开启,且每2h记录运行状态1次,连续试运行时间内无故障。 4、成品保护 (1)检查整改时应注意保持地面、墙面整洁,不得污损。 (2)应注意不得损伤已装好的灯具。 (3)调试完毕后应关门上锁,以防丢失。 5、安全环境保护措施 (1)从事起电气安装、电工作业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2)移动式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的单相电源线必须使用三芯软橡胶电缆,三相电源线必须使用四芯软橡胶电缆;接线时,缆线护套应穿进设备的接线盒内并予以固定。 (3)移动式梯子宜用于高度在4m以下的短时间内可完成的工作。梯子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并应有专人负责保管、维护及修理。 (4)搁置稳固,与地面的夹角以60°为宜。梯脚有可靠的防滑措施,顶端与构筑物靠牢。在松软的地面上使用时,有防陷、防侧倾的措施。 (5)施工现场应保持整洁,垃圾废料应及时清理。废弃物应按环保要求分类堆放及回收。 6、质量记录 照明通电试运行记录。

建筑物照明通电试运行

建筑物照明通电试运行 1 施工准备 1.1技术准备 (1)施工前应进行技术交底工作; (2)相应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2主要机具 (1)常用电工工具、大功率电烙铁; (2)人字梯; (3)数字式万用表、钳形电流表、绝缘摇表侧符合要求。 2 施工工艺 (1)通电试运行前检查 1)复查总电源开关至各照明回路进线电源开关接线是否正确; 2)照明配电主回路标识应正确一致; 3)检查漏电保护器接线是否正确,严格区分工作零线(N)与专用保护零线(PE),专用保护零线(PE)严禁接入漏电开关; 4)检查开关箱内各接线端子是否正确可靠; 5)断开各回路分电源开关,合上总进线开关,检查漏电测试按钮是否灵敏有效。 (2)分回路试通电 1)将各回路灯具等用电设备开关全部置于断开位置; 2)逐次合上各分回路电源开关; 3)分回路逐次合上灯具等的控制开关,检查开关与灯具控制顺序是否对应; 4)用试电笔检查各插座相序连接是否正确,带开关插座的开关是否能正确关断相线。 (3)故障检查整改

1)发现问题应及时排除,不得带电作业; 2)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采取分回路隔离排除法予以解决; 3)对开关一送电,漏电保护就跳闸的现象重点检查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是否混接、导线是否绝缘不良。 (4)系统通电连续试运行 公用建筑照明系统通电连续试运行时间应为24h,民用住宅照明系统通电连续试运行时间为8h。所有照明灯具均应开启,且每2h记录运行状态1次,连续试运行时间内无故障。 3 质量标准 (1)照明系统通电,灯具回路控制应与照明配电箱及回路的标识一致;开关与灯具控制相序相对应。 (2)公用建筑照明系统通电连续试运行时间为24h,民用住宅照明系统通电连续试运行时间为8h。所照明灯具均应开启,且每2h记录运行状态1次,连续试运行时间内无故障。 4 成品保护 (1)检查整改时应注意保持地面、墙面整洁,不得污损。 (2)应注意不得损伤已装好的灯具。 (3)调试完毕后应关门上锁,以防丢失。 5 安全环境保护措施 (1)从事起电气安装、电工作业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2)移动式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的单相电源线必须使用三芯软橡胶电缆,三相电源线必须使用四芯软橡胶电缆;接线时,缆线护套应穿进设备的接线盒内并予以固定。 (3)移动式梯子宜用于高度在4m以下的短时间内可完成的工作。梯子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并应有专人负责保管、维护及修理。

建筑物照明通电试运行

建筑物照明通电试运行工程文帮

建筑物照明通电试运行 1.1 一般规定 1.1.1 电气线路的绝缘电阻、保护地线(PE)连接牢固可靠,开关插座的接线正确,漏电保护器的动作电流和时间、接地电阻和照度满足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 1.1.2 照明系统通电连续试运行时间满足国家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1.1.3 照明系统的测试与通电试运行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 电线绝缘电阻测试前电线的连接完成; 2 照明箱(盘)、灯具、开关、插座的绝缘电阻测试在就位前或接线前完成; 3 备用电源或事故照明电源作空载自动投切试验前拆除负荷,空载自动投切试验合格,才能做有载自动投切试验; 4 电气器具及线路绝缘电阻测试合格,才能通电试验; 5 照明全负荷实验必须在本条1、2、4完成后进行。 1.2 施工准备 1.2.1 技术准备 1 试运行前编制照明通电试运行方案,并报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对调试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及安全交底。 2 检查巡视整个照明系统,全线无障碍,能够满足送电要求。 1.2.2 主要机具 一字形和十字形螺丝刀,组合木梯,圆头锤,电工刀,扳手,钢丝钳,剥线钳,压接钳,铁水平尺,塞尺,电笔,摇表,万用表,兆欧表,交流钳形电流表。1.2.3 作业条件 1 灯具、开关、插座的安装已按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完毕,并且安装质量已符合现行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2 照明配电箱的安装已按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完毕,并且安装质量已符合现行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1.3 通电试运行技术要求 1.3.1 每一回路的线路绝缘电阻不小于0.5MΩ,关闭该回路上的全部开关,测量调试电压值是否符合要求,符合要求后,选用经试验合格的5~6A漏电保护器接电逐一测试,通电后应仔细检查和巡视,检查灯具的控制是否灵活,准确;开

照明系统通电试运行调试方案

目录 第一章编制依据 (2) 第二章工程概况 (2) 第三章调试工具 (2) 第四章调试程序 (2) 4.1通电试运行前检查 (2) 4.2分回路试通电 (3) 4.3故障检查整改 (3) 4.4系统通电连续试运行 (3) 第五章安全注意事项 (4) 第六章成品保护注意事项 (4)

第一章编制依据 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2006 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3、《建筑安装工程技术操作规程建筑电气工程》DB21/900.23-2005 第二章工程概况 太空走廊球面采用LED紫光灯和LED普通照明灯,內球和外球的灯具分两个回路,这两种灯具均为嵌入式安装,内外球安装的LED紫光灯是相互补光,为了确保隐形墙绘的艺术效果。 第三章调试工具 1、绝缘电阻表:适用于线路装置的绝缘电阻及电气连续性的测试工作。 2、漏电测试器:可以测试漏电断路器在不同相位角的触发时间。 3、小五金工具(螺丝刀、钳、电线、胶布等):检测之用。 4、相序表:可以测试电源相序的准确性。 5、万用表:根据不同的检测功能,进行电气的测试工作。 6、接地电阻测试仪:适用于防雷接地系统的各项测试工作。 上述仪表器具检测工具需送检测部门检测合格方可使用。 第四章调试程序 调试工序分为: 通电试运行前检查→分回路试通电→故障检查整改→系统通电连续试运行 4.1通电试运行前检查 (1)彻底清扫配电配电箱柜内的杂物及灰尘,除送电需用的设备外其它物品不得

放置配电箱内。 (2)检查各盘箱柜内压线是否牢固,电气元件是否完好,各盘箱柜内接零,接地是否安全可靠,总电源开关至各支回路进线电源开关接线是否正确,照明配电箱及回路标识应正确一致,漏电保护器接线是否正确,严格区分工作零线(N)与专用保护零线(PE),专用保护零线(PE) 严禁接入漏电开关,开关面板,各灯具接线是否完成,安装是否牢靠;断开各回路分电源开关,合上总进线开关,检查漏电测试按钮是否灵敏有效。 (3)绝缘测试 进入强电配电房,在专人的监护下打开配电箱,切断总电源开关及所有分路电源开关,用电工工具打开配电箱盖,用500V兆欧表对所有供电线路进行绝缘测试工作,使其达到规范要求,并认真填写测试表格。同时检查箱体内各种开关安装及接线是否松动。 (4)相序测试工作 将电源总开关切断,用三相交流相序表的三根测试卡,按国家标准A-相-黄色、B相-绿色、C相-红色卡住总开关下端电源接头,合上电源使其通电,如相序表按顺时针方向旋转为正确,反之为错误。 4.2分回路试通电 (1)将各回路灯具等用电设备开关全部置于断开位置; (2)逐次合上各分回路电源开关; (3)分回路逐次合上灯具等的控制开关,检查开关与灯具控制顺序是否对应、风扇的转向及调速开关是否正常; (4)用试电笔检查各插座相序连接是否正确,带开关插座的开关是否能正确关断相线。 4.3故障检查整改 (1)发现问题应及时排除,不得带电作业; (2)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采取分回路职责离排除法予以解决; (3)对开关一送电,漏电保护就跳闸的现象重点检查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是否混

电气照明系统全负荷试运行记录

电气照明系统全负荷试运行报验申请表 工程名称:江南水都七期(飞地)地块一2#地下室编号:致:福建省中福工程建设监理公司(监理单位) 我单位已完成了电气照明系统全负荷试运行工作,现报上该工 程报验申请表,请予以审查和验收。 附件: 1、电气照明系统全负荷试运行记录。 承包单位(章) 项目经理 日期 审查意见: 项目监理机构 总/专业监理工程师 日期

电气照明系统全负荷试运行记录 单位(子单位)工程名 称 江南水都七期(飞地)地块一2#地下室施工单位福建省永泰建筑工程公司建筑类别框剪 总照明配电箱位号地下室-1RAL1箱 设计负 荷(A) 67.18A 试运行日期年月日 总开关额定电流 (A) 80A 连续运行时间(h)8 总电源进线型号 及线芯截面(mm2) YJV-1KV-4× 70+1×35 试运 行 情 况 照明系统灯具均投入运行,径8h通电试运行,空气开关、电度表及照明灯具、开关等运行情况正常,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具体试运行数据记录如下: 日 08:00 运行电流:4.2A 运行电压:375V 日 10:00 运行电流:4.21A 运行电压:380V 日 12:00 运行电流:4.2A 运行电压:375V 日 14:00 运行电流:4.2A 运行电压:380V 日 16:00 运行电流:4.22A 运行电压:380V 日 18:00 运行电流:4.2A 运行电压:375V 日 20:00 运行电流:4.21A 运行电压:375V 日 22:00 运行电流:4.2A 运行电压:380V 日 00:00 运行电流:4.21A 运行电压:380V 日 02:00 运行电流:4.2A 运行电压:380V 日 04:00 运行电流:4.22A 运行电压:380V 日 06:00 运行电流:4.2A 运行电压:380V / 结论 电气照明系统经连续8h全负荷试运行,运行情况正常,合格。 专业监理工 程师(建设单位项 目 专业技术负 责人) 施 工单 位 专业技术负 责人 质检员 施工员

建筑物照明通电试运行作业指导书

建筑物照明通电试运行作业指导书1 、适用范围 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电气装置安装。 2 编制依据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3 施工准备 3.1 技术准备 1)施工前应进行技术交底工作; 2)相应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3.2 主要机具 1)常用电工工具、大功率电烙铁; 2)人字梯; 3)数字式万用表、钳形电流表、绝缘摇表(500V)。 3.3 作业条件 1)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齐全; 2)所有照明器具已安装完毕; 3)各回路绝缘摇测符合要求。

4 材料和质量要点 4.1 技术关键要求 1)检查整改时应分回路逐次检查,直至整个系统; 2)连续试运行应安排在与实际使用工况一致的时段如晚间,以检查实际感官效果。 4.2 职业健康安全关键要求 1)通电检查时应注意用电安全,漏电保护装置应齐全可靠; 2)严禁带电作业。 5 施工工艺 5.1 工艺流程 5.2 操作工艺 5.2.1通电试运行前检查 1)复查总电源开关至各照明回路进线电源开关接线是否正确;并在开关上张贴标记,写明灯位。 2)照明配电箱及回路标识应正确一致; 3)检查漏电保护器接线是否正确,严格区分工作零线(N)与专用保护零线(PE),专用保护零线(PE)严禁接入漏电开关;

4)检查开关箱内各接线端子连接是否正确可靠; 5)断开各回路分电源开关,合上总进线开关,检查漏电测试按钮是否灵敏有效。 5.2.2分回路试通电 1)将各回路灯具等用电设备开关全部置于断开位置; 2)逐次合上各分回路电源开关; 3)分回路逐次合上灯具等的控制开关,检查开关与灯具控制顺序是否对应、风扇的转向及调速开关是否正常; 4)用试电笔检查各插座相序连接是否正确,带开关插座的开关是否能正确关断相线。 5.2.3故障检查整改 1)发现问题应及时排除,不得带电作业; 2)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采取分回路隔离排除法予以解决; 3)对开关一送电,漏电保护就跳闸的现象重点检查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是否混接、导线是否绝缘不良。 5.2.4系统通电连续试运行 公用建筑照明系统通电连续试运行时间为24h,民用住宅照明系统通电连续试运行时间应为8h。所有照明灯具均应开启,且每2h记录运行状态1次,连续试运行时间内无故障。 6 质量标准 6.1主控项目 1)照明系统通电,灯具回路控制应与照明配电箱及回路的标识一致;开关与灯具控制相序相对应,风扇的转向及调速度开关应正常。

电气照明通电试运行调试方案

电气照明通电试运行调试方案 本工程位于碧桂园兰州新城别墅区洋房和2#楼高层。为了有序规范的开展照明调试工作,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适用于兰州新城碧桂园项目一般建筑电气照明。 调试工序分为: 通电试运行前检查→分回路试通电→故障检查整改→系统通电连续试运行 一、通电试运行前检查 1、复查总电源开关至各照明回路进线电源开关接线是否正确; 2、照明配电箱及回路标识应正确一致; 3、检查漏电保护器接线是否正确,严格区分工作零线(N)与专用保护零线(PE),专用保护零线(PE)严禁接入漏电开关; 4、检查开关箱内各接线端子连接是否正确可靠; 5、灯具安装是否牢靠; 6、断开各回路分电源开关,合上总进线开关,检查漏电测试按钮是否灵敏有效。 二、分回路试通电 1、将各回路灯具等用电设备开关全部置于断开位置; 2、用万用表先测试进户电源的电压值; 3、逐次合上各分回路电源开关; 4、分回路逐次合上灯具等的控制开关,检查开关与灯具控制顺序是否对应、排风扇的转向及开关是否正常;

5、用电源极性检测器检查各插座相序连接是否正确,带开关插座的开关是否能正确关断相线。 三、故障检查整改 1、发现问题应断电后及时排除,不得带电作业; 2、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采取分回路分段排除法予以解决; 3、对开关一送电,漏电保护就跳闸的现象重点检查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是否混接、导线是否绝缘不良。 四、系统通电连续试运行 公用照明部分楼梯间通电连续试运行时间应为24h,住宅内照明系统通电连续试运行时间应为8h,应急照明回路电源开启,测试应急灯具断电后转换时间30秒和放电工作时间是否达到90分钟。所有正常照明灯具均应开启,且每层每户每2h记录运行状态1次,连续试运行时间内无故障。 五、系统调试时间 2015年9月15日至10月10日

建筑物照明通电试运行

23 建筑物照明通电试运行 23.1 一般规定 23.1.1 电气线路的绝缘电阻、保护地线(PE)连接牢固可靠,开关插座的接线正确,漏电保护器的动作电流和时间、接地电阻和照度满足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 23.1.2 照明系统通电连续试运行时间满足国家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23.1.3 照明系统的测试与通电试运行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 电线绝缘电阻测试前电线的连接完成; 2 照明箱(盘)、灯具、开关、插座的绝缘电阻测试在就位前或接线前完成; 3 备用电源或事故照明电源作空载自动投切试验前拆除负荷,空载自动投切试验合格,才能做有载自动投切试验; 4 电气器具及线路绝缘电阻测试合格,才能通电试验; 5 照明全负荷实验必须在本条1、2、4完成后进行。 23.2 施工准备 23.2.1 技术准备 1 试运行前编制照明通电试运行方案,并报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对调试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及安全交底。 2 检查巡视整个照明系统,全线无障碍,能够满足送电要求。 23.2.2 主要机具 一字形和十字形螺丝刀,组合木梯,圆头锤,电工刀,扳手,钢丝钳,剥线钳,压接钳,铁水平尺,塞尺,电笔,摇表,万用表,兆欧表,交流钳形电流表。 23.2.3 作业条件 1 灯具、开关、插座的安装已按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完毕,并且安装质量已符合现行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2 照明配电箱的安装已按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完毕,并且安装质量已符合现行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23.3 通电试运行技术要求 23.3.1 每一回路的线路绝缘电阻不小于0.5MΩ,关闭该回路上的全部开关,测量调试电压值是否符合要求,符合要求后,选用经试验合格的5~6A漏电保护器接电逐一测试,通电后应仔细检查和巡视,检查灯具的控制是否灵活,准确;开关与灯具控制顺序相对应,电扇的转向及调速开关是否正常,如果发现问题必须先断电,然后查找原因进行修复,合格后,再接通正式电路试亮。 23.3.2 全部回路灯具试验合格后开始照明系统通电试运行。 23.3.3 照明系统通电试运行检验方法: 1 灯具、导线、电缆和继电保护系统的调整试验结果,查阅试验记录或试验时旁站。 2 空载试运行和负荷试运行结果,查阅试运行记录或试运行时旁站。 3 绝缘电阻和接地电阻的测试结果,查阅测试记录或测试时旁站或用适配仪表进行抽测。 4 漏电保护器动作数据值和插座接线位置准确性测定,查阅测试记录或用适配仪表进行抽测。 5 螺栓紧固程度用适配工具作拧动试验;有最终拧紧力矩要求的螺栓用扭力扳手抽测。 6 水平度用铁水平尺测量,垂直度用线锤吊线尺量,盘面平整度拉线尺量,各种距离的尺寸用塞尺等检测仪器测量。 23.4 运行中的故障预防 23.4.1 避免某一回路灯具线路发生短路故障,先测量其线路绝缘电阻; 23.4.2 减少故障损坏范围,采用开关逐一打开的方法; 23.4.3 降低故障损伤程度,灯具试验线路上采用小容量、灵敏度很高的漏电保护器; 23.4.4 派专人时刻观察电压表和电流表的指示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23.4.5 根据配电设置情况,安排专人反复观察小开关有无异常,测量100A 以上的开关端子温度变化情况,如开关端子有异常立即关闭开关,及时处理。 23.5 安全、环保措施

电气照明系统全负荷试运行记录

电气照明系统全负荷试运行报验申请表 致:福建省中福工程建设监理公司(监理单位) 我单位已完成了电气照明系统全负荷试运行工作,现报上该工程报验申请表,请予以审查和验收。 附件: 1、电气照明系统全负荷试运行记录。 承包单位(章) 项目经理 日期 审查意见: 项目监理机构 总/专业监理工程师 日期

电气照明系统全负荷试运行记录 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江南水都七期(飞地)地块一2#地下室施工单位福建省永泰建筑工程公司建筑类别框剪 总照明配 电箱位号 地下室-1RAL1箱设计负荷(A)67.18A 试运行日期年月日总开关额定电流(A)80A 连续运行时间(h)8 总电源进线型号及线 芯截面(mm2) YJV-1KV-4×70+1 ×35 试运行情况 照明系统灯具均投入运行,径8h通电试运行,空气开关、电度表及照明灯具、开关等运行情况正常,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具体试运行数据记录如下: 日 08:00 运行电流:4.2A 运行电压:375V 日 10:00 运行电流:4.21A 运行电压:380V 日 12:00 运行电流:4.2A 运行电压:375V 日 14:00 运行电流:4.2A 运行电压:380V 日 16:00 运行电流:4.22A 运行电压:380V 日 18:00 运行电流:4.2A 运行电压:375V 日 20:00 运行电流:4.21A 运行电压:375V 日 22:00 运行电流:4.2A 运行电压:380V 日 00:00 运行电流:4.21A 运行电压:380V 日 02:00 运行电流:4.2A 运行电压:380V 日 04:00 运行电流:4.22A 运行电压:380V 日 06:00 运行电流:4.2A 运行电压:380V / 结论 电气照明系统经连续8h全负荷试运行,运行情况正常,合格。 专业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施工 单位 专业技术负责人 质检员 施工员

建筑物照明通电试运行

一、建筑物照明通电试运行 (一)主控项目 1、照明系统通电,灯具回路控制应与照明配电箱及回路的标识一致;开关与灯具控制顺序相对应,风扇的转向及调速开关应正常。 2、公用建筑照明系统通电连续试运行时间为24h,民用住宅照明系统通电连续试运行时间应为8h。所有照明灯具均应开启,且每2h记录运行状态1次,连续试运行时间内无故障。 二、电线导管、电缆导管和线槽敷设 (一)主控项目 <1>金属的导管和线槽必须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并符合下列规定: <1.1>镀锌的钢导管、可挠性导管和金属线槽不得熔焊跨接接地线,以专用接地卡跨接的两卡间连线为铜芯软导线,截面积不小于4mm2; <1.2>当非镀锌钢导管采用螺纹连接时,连接处的两端焊跨接接地线;当镀锌钢导管采用螺纹连接时,连接处的两端用专用接地卡固定跨接接地线; <1.3>金属线槽不作设备的接地导体,当设计无要求时,金属线槽全长不少于2处与接地(PE)或接零(PEN)干线连接; <1.4>非镀锌金属线槽间连接板的两端跨接铜芯接地线,镀锌线槽间连接的两端不跨接接地线,但连接板两端不少于2个有防松螺帽或防松垫圈的连接固定螺栓。 <2>金属导管严禁对口熔焊连接;镀锌和壁厚小于2mm的钢导管不得套管熔焊连

接。 <3>防爆导管不应采用倒扣连接;当连接有困难时,应采用防爆活接头,其接合面应严密。 <4>当绝缘导管在砌体上剔槽埋设时,应采用强度等级不小于M10的水泥砂浆抹面保护,保护层厚度大于15mm。 (二)一般项目 1、室外埋地敷设的电缆导管,埋深不应小于0.7m。壁厚小于等于2mm的钢电线导管不应埋设于室外土壤内。 2、室外导管的管口应设置在盒、箱内。在落地式配电箱内的管口,箱底无封板的,管口应高出基础面50~80mm。所有管口在穿入电线、电缆后应做密封处理。由箱式变电所或落地式配电箱引向建筑物的导管,建筑物一侧的导管管口应设在建筑物内。 3、金属导管内外壁应防腐处理;埋设于混凝土内的导管内壁应防腐处理,外壁可不防腐处理。 4、室内进入落地式柜、台、箱、盘内的导管管口,应高出柜、台、箱、盘的基础面50~80mm。暗配管要有一定的埋设深度,太深不利于与盒箱连接,有时剔槽太深会影响墙体等建筑物的质量;太浅同样不利于盒箱连接,还会使建筑物表面有裂纹,在某些潮湿场所(如实验室等),钢导管的锈蚀会印显在墙面上,所以埋设深度恰当,既保护导管又不影响建筑物质量。明配管要合理设置固定点,是为了穿线缆时不发生

建筑物照明通电试运行

1.1.1.1 建筑物照明通电试运行 1.1.1.1.1施工准备 1.1.1.1.1.1 技术准备 (1)施工前应进行技术交底工作; (2)相应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1.1.1.1.2 主要机具 (1)常用电工工具、大功率电烙铁; (2)人字梯; (3)数字式万用表、钳形电流表、绝缘摇表侧符合要求。 1.1.1.1.2施工工艺 (1)通电试运行前检查 1)复查总电源开关至各照明回路进线电源开关接线是否正确; 2)照明配电主回路标识应正确一致; 3)检查漏电保护器接线是否正确,严格区分工作零线(N)与专用保护零线(PE),专用保护零线(PE)严禁接入漏电开关; 4)检查开关箱内各接线端子是否正确可靠; 5)断开各回路分电源开关,合上总进线开关,检查漏电测试按钮是否灵敏有效。 (2)分回路试通电 1)将各回路灯具等用电设备开关全部置于断开位置; 2)逐次合上各分回路电源开关; 3)分回路逐次合上灯具等的控制开关,检查开关与灯具控制顺序是否对应; 4)用试电笔检查各插座相序连接是否正确,带开关插座的开关是否能正确关断相线。 (3)故障检查整改 1)发现问题应及时排除,不得带电作业; 2)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采取分回路隔离排除法予以解决; 3)对开关一送电,漏电保护就跳闸的现象重点检查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是否混接、导线是否绝缘不良。 (4)系统通电连续试运行

公用建筑照明系统通电连续试运行时间应为24h,民用住宅照明系统通电连续试运行时间为8h。所有照明灯具均应开启,且每2h记录运行状态1次,连续试运行时间内无故障。 1.1.1.1.3质量标准 (1)照明系统通电,灯具回路控制应与照明配电箱及回路的标识一致;开关与灯具控制相序相对应。 (2)公用建筑照明系统通电连续试运行时间为24h,民用住宅照明系统通电连续试运行时间为8h。所照明灯具均应开启,且每2h记录运行状态1次,连续试运行时间内无故障。 1.1.1.1.4成品保护 (1)检查整改时应注意保持地面、墙面整洁,不得污损。 (2)应注意不得损伤已装好的灯具。 (3)调试完毕后应关门上锁,以防丢失。 1.1.1.1.5安全环境保护措施 (1)从事起电气安装、电工作业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2)移动式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的单相电源线必须使用三芯软橡胶电缆,三相电源线必须使用四芯软橡胶电缆;接线时,缆线护套应穿进设备的接线盒内并予以固定。 (3)移动式梯子宜用于高度在4m以下的短时间内可完成的工作。梯子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并应有专人负责保管、维护及修理。 (4)搁置稳固,与地面的夹角以60°为宜。梯脚有可靠的防滑措施,顶端与构筑物靠牢。在松软的地面上使用时,有防陷、防侧倾的措施。 (5)施工现场应保持整洁,垃圾废料应及时清理。废弃物应按环保要求分类堆放及回收。 1.1.1.1.6质量记录 照明通电试运行记录。

照明全负荷通电试运行记录

表13.3.54 工程名称淮阳县临蔡镇中心小学综合楼分项工程名称照明器具安装施工单位河南省春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系统名称一层 试运行起止日期及时间2016年4月2日起~ 2015年4月3日止 试运行参数记录 运 行 时 间 电压(V )电流(A )节 点 温 升 记录人 签名相线与相线相线与零线L1 相 L2 相 L3 相 L1-L2 L2-L3 L1-L3 L1-N L2-N L3-N 7:10 220V 220V 220V 59 63 62 无 9:10 220V 220V 220V 57 56 53 无 11:10 220V 220V 220V 62 65 63 无 13:10 220V 220V 220V 60 60 62 无 15:10 220V 220V 220V 55 65 63 无 17:10 220V 220V 220V 56 65 64 无 19:10 220V 220V 220V 62 65 63 无 21:10 220V 220V 220V 60 60 62 无 23:10 220V 220V 220V 57 52 51 无 1:10 220V 220V 220V 58 52 64 无 3:10 220V 220V 220V 53 59 63 无 5:10 220V 220V 220V 60 60 62 无 7:10 220V 220V 220V 57 54 52 无 试 运 行 情 况 记 录 配电箱、开关、插座及照明器具安装完毕后,接通电源、对所有照明器具及开关、插座等进行24小时通电试运行检查,每2小时记录一次,测试结果如上表所示。 试运行人员: 测试结果 经24小时通电试运行检查,配电箱、开关、插座及照明器具运行正常,符合设计要求及施工规范的规定。 施工单位监理(建设)单位 结论: 符合设计要求及施工规范的规定。 专业负责人: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年月日(章)结论: 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 年月日(章) 河南省建设厅监制

电气照明通电试运行调试方案

重庆市药研院制剂车间改造项目 通 电 运 行 调 试 方 案 编制 审核 重庆市药研院制剂车间改造项目部

电气照明通电试运行调试方案 本方案适用一般建筑电气及照明 、系统简介: 重庆市药研院制剂车间改造项目,电气工程强电调试分电气照明系统、疏散照明系统、通风空调系统及电气动力系统,本次调试主要内容有室内工作照明(洁净区照明、非洁净区照明),疏散照明,开关插座,空调机组,事故排风风机,各终端用电设备通电运行调试。本次调试共涉及配电盘,箱,柜17台,干回路16个,普通照明回路7个,应急照明回路2个,插座动力回路20个,动力用电设备回路18个,除尘机3台,排烟风机1台,空调机两台,空调散热两台,排风机2台。其他增补用电回路若干。 调试工序分为(通电试运行前检查→通电检查→分回路试通电→故障检查整改→安全措施→系统通电连续试运行) 一、通电试运行前检查 1、彻底清扫配电竖井及配电箱柜内的杂物及灰尘,除送电需用的设备外其它物品不得放置配电竖井内。 2、检查各盘箱柜内压线是否牢固; 3、检查各线路绝缘摇测是否合格; 4、检查电气元件是否完好; 5、检查各盘箱柜内接零、接地是否安全可靠; 6、检查总电源开关至各支回路进线电源开关接线是否正确; 第1页共3页

7、检查照明配电箱及回路标识应正确一致; 8、检查漏电保护器接线是否正确,严格区分工作零线(N)与专用保护零线(PE),专用保护零线(PE) 严禁接入漏电开关; 9、检查开关面板,各灯具接线是否完成,安装是否牢靠; 10、断开各回路分电源开关,合上总进线开关,检查漏电测试按钮 是否灵敏有效。 二、分回路试通电 1、将本工程按系统,按配电箱控制的区域分成各自独立的调试区域,调试从六层到首层,逐层逐区域调试。 2、将各回路灯具等用电设备开关全部置于断开位置 3、逐次合上各分回路电源开关 4、分回路逐次合上灯具等的控制开关,检查开关与灯具控制顺序是否对应,风机;风扇的转向及调速开关是否正常; 5、用试电笔检查各插座相序连接是否正确,带开关插座的开关及灯具开关,是否能正确关断相线 三、通电检查 1、断开各回路分电源开关,合上总进线开关,检查各指示灯指示是否正常, 2、检查相电压,线电压是否正常 第2页共3页 四、故障检查整改

建筑物照明通电试运行

建筑物照明通电试运行 2020-06-19 23.1 一般规定 23.1.1电气线路的绝缘电阻、保护地线(PE)连接牢固可靠,开关插座的接线正确,漏电保护器的动作电流和时间、接地电阻和照度满足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 23.1.2 照明系统通电连续试运行时间满足国家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23.1.3 照明系统的测试与通电试运行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 电线绝缘电阻测试前电线的连接完成; 2 照明箱(盘)、灯具、开关、插座的绝缘电阻测试在就位前或接线前完成; 3 备用电源或事故照明电源作空载自动投切试验前拆除负荷,空载自动投切试验合格,才能做有载自动投切试验; 4 电气器具及线路绝缘电阻测试合格,才能通电试验; 5 照明全负荷实验必须在本条1、2、4完成后进行。 23.2 施工准备 23.2.1技术准备 1 试运行前编制照明通电试运行方案,并报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对调试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及安全交底。 2 检查巡视整个照明系统,全线无障碍,能够满足送电要求。

23.2.2 主要机具 一字形和十字形螺丝刀,组合木梯,圆头锤,电工刀,扳手,钢丝钳,剥线钳,压接钳,铁水平尺,塞尺,电笔,摇表,万用表,兆欧表,交流钳形电流表。 23.2.3 作业条件 1 灯具、开关、插座的安装已按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完毕,并且安装质量已符合现行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2 照明配电箱的安装已按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完毕,并且安装质量已符合现行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23.3 通电试运行技术要求 23.3.1每一回路的线路绝缘电阻不小于0.5MΩ,关闭该回路上的全部开关,测量调试电压值是否符合要求,符合要求后,选用经试验合格的5~6A漏电保护器接电逐一测试,通电后应仔细检查和巡视,检查灯具的控制是否灵活,准确;开关与灯具控制顺序相对应,电扇的转向及调速开关是否正常,如果发现问题必须先断电,然后查找原因进行修复,合格后,再接通正式电路试亮。 23.3.2全部回路灯具试验合格后开始照明系统通电试运行。 23.3.3 照明系统通电试运行检验方法: 1 灯具、导线、电缆和继电保护系统的调整试验结果,查阅试验记录或试验时旁站。 2 空载试运行和负荷试运行结果,查阅试运行记录或试运行时旁站。

建筑物照明通电试运行施工工艺标准

建筑物照明通电试运行施工工艺标准 1 适用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建筑物照明通电试运行。 2 施工准备 2.1 主要工机具 常用电工工具、大功率电烙铁、人字梯、数字式万用表、钳形电流表、绝缘摇表(500V)。 2.2 作业条件 2.2.1 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齐全; 2.2.2 所有照明器具已安装完毕; 2.2.3 各回路绝缘摇测符合要求。 2.3 作业人员 主要施工人员:电工。人员持证上岗。 3 施工工艺 3.1 工艺流程 通电试运行前检查分回路试通用故障检查整改系统通电连续试运行 3.2 操作工艺 3.2.1 通电试运行前检查 3.2.1.1复查总电源开关至各照明回路进线电源开关接线是否正确; 3.2.1.2照明配电箱及回路标识应正确一致; 3.2.1.3检查漏电保护器接线是否正确,严格区分工作零线(N)与地线(PE),地线(PE)严禁接入漏电开关; 3.2.1.4检查开关箱内各接线端子连接是否正确可靠; 3.2.1.5断开各回路分电源开关,合上总进线开关,检查漏电测试按钮是否灵敏有效。 3.2.2 分回路试通电 3.2.2.1当各回路灯具等用电设备开关全部置于断开位置; 3.2.2.2逐次合上各分回路电源开关; 3.2.2.3分回路逐次合上灯具等的控制开关,检查开关与灯具控制顺序是否对应、风扇的转向及调速开关是否正常; 3.2.3.4用试电笔检查各插座相序连接是否正确,带开关插座的开关是否能正确关断相线。 3.2.3 故障检查整改 3.2.3.1发现问题应及时排除,不得带电作业; 3.2.3.2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采取分回路隔离排除法予以解决; 3.2.3.3对开关一送电,漏电保护就跳闸的现象重点检查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是否混接、导线是否绝缘不良。

照明通电试运行交底

1.1.6.2交底 工程名称交底时间 施工单位工种电工 交底内容:建筑物照明通电试运行 一、施工准备 1、技术准备. (1)施工前应进行技术交底工作; (2)相应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2、主要机具 (1)常用电工工具、大功率电烙铁; (2)人字梯; (3)数字式万用表、钳形电流表、绝缘摇表(500V)。 3、作业条件 (1)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齐全; (2)所有照明器具已安装完毕; (3)各回路绝缘摇侧符合要求。 二、施工工艺 1、工艺流程 通电试运行前检查→分回路试通用→故障检查整改→系统通电连续试运行 2、操作工艺 2.1 通电试运行前检查 (1)复查总电源开关至各照明回路进线电源开关接线是否正确; (2)照明配电箱及回路标识应正确一致; (3)检查漏电保护器接线是否正确,严格区分工作零线(N)与专用保护零线(PE),专用保护零线(PE)严禁接入漏电开关; (4)检查开关箱内各接线端子连接是否正确可靠; (5)断开各回路分电源开关,合上总进线开关,检查漏电测试按钮是否灵敏有效。 2.2 分回路试通电 (1)将各回路灯具等用电设备开关全部置于断开位置; (2)逐次合上各分回路电源开关; 共3页,第1页

1.1.6.2交底 工程名称交底时间 施工单位工种电工 交底内容:建筑物照明通电试运行 (3)分回路逐次合上灯具等的控制开关,检查开关与灯具控制顺序是否对应、风扇的转向及调速开关是否正常; (4)用试电笔检查各插座相序连接是否正确,带开关插座的开关是否能正确关断相线。 2.3 故障检查整改 (1)发现问题应及时排除,不得带电作业; (2)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采取分回路隔离排除法予以解决; (3)对开关一送电,漏电保护就跳闸的现象重点检查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是否混接、导线是否绝缘不良。 2.4 系统通电连续试运行 公用建筑照明系统通电连续试运行时间应为24h,民用住宅照明系统通电连续试运行时间应为8h。所有照明灯具均开启,且每2h 记录运行状态1 次,连续试运行时间内无故障。 3、工序验收 3.1 照明系统的测试和通电试运行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电线绝缘电阻测试前电线的接线完成; (2)照明箱(盘)、灯具、开关、插座的绝缘电阻测试在就位前或接线前完成; (3)备用电源或事故照明电源作空载自动投切试验前拆除负荷; (4)电气器具及线路绝缘电阻测试合格,才能通电试验。 3.2 上道工序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三、质量标准 (1)照明系统通电,灯具回路控制应与照明配电箱及回路的标识一致;开关与灯具控制相序相对应,风扇的转向及调速度开关应正常。 (2)公用建筑照明系统通电连续试运行时间应为24h。所有照明灯具均应开启,且每2h 记录运行状态1 次,连续试运行时间内无故障。 四、成品保护 (1)检查整改时应注意保持地面、墙面整洁,不得污损。 (2)应注意不得损伤已装好的灯具。 共3页,第2页

建筑物照明通电试运行

一、建筑物照明通电试运行 (一)施工准备 1、技术准备 (1)施工前应进行技术交底工作; (2)相应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2、主要机具 (1)常用电工工具、大功率电烙铁; (2)人字梯; (3)数字式万用表、钳形电流表、绝缘摇表侧符合要求。 (二)施工工艺 (1)通电试运行前检查 1)复查总电源开关至各照明回路进线电源开关接线是否正确; 2)照明配电主回路标识应正确一致; 3)检查漏电保护器接线是否正确,严格区分工作零线(N)与专用保护零线(PE),专用保护零线(PE)严禁接入漏电开关; 4)检查开关箱内各接线端子是否正确可靠; 5)断开各回路分电源开关,合上总进线开关,检查漏电测试按钮是否灵敏有效。 (2)分回路试通电 1)将各回路灯具等用电设备开关全部置于断开位置; 2)逐次合上各分回路电源开关; 3)分回路逐次合上灯具等的控制开关,检查开关与灯具控制顺序是否对应;

4)用试电笔检查各插座相序连接是否正确,带开关插座的开关是否能正确关断相线。 (3)故障检查整改 1)发现问题应及时排除,不得带电作业; 2)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采取分回路隔离排除法予以解决; 3)对开关一送电,漏电保护就跳闸的现象重点检查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是否混接、导线是否绝缘不良。 (4)系统通电连续试运行 公用建筑照明系统通电连续试运行时间应为24h,民用住宅照明系统通电连续试运行时间为8h。所有照明灯具均应开启,且每2h记录运行状态1次,连续试运行时间内无故障。 (三)质量标准 (1)照明系统通电,灯具回路控制应与照明配电箱及回路的标识一致;开关与灯具控制相序相对应。 (2)公用建筑照明系统通电连续试运行时间为24h,民用住宅照明系统通电连续试运行时间为8h。所照明灯具均应开启,且每2h记录运行状态1次,连续试运行时间内无故障。 (四)成品保护 (1)检查整改时应注意保持地面、墙面整洁,不得污损。 (2)应注意不得损伤已装好的灯具。 (3)调试完毕后应关门上锁,以防丢失。 (五)安全环境保护措施 (1)从事起电气安装、电工作业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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