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腔科器械消毒规范

口腔科器械消毒规范
口腔科器械消毒规范

口腔科器械消毒规范

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的通知卫医发[2005]73号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工作,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我部组织有关专家,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必须高度重视口腔诊疗器械消毒工作,将口腔诊疗器械消毒质量纳入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本《规范》实施前,开展口腔科诊疗科目服务的医疗机构必须按照《规范》的要求进行自查和整改工作,建立健全并落实有关口腔诊疗器械消毒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保证消毒质量,达到本《规范》要求,预防和控制因口腔诊疗器械消毒问题导致的医院感染和医源性感染。

二、加强《规范》的学习和培训工作。开展口腔科诊疗科目服务的医疗机构,必须认真组织学习和全面贯彻本《规范》,有关的医院感染管理人员、从事口腔诊疗服务和口腔诊疗器械消毒工作的医务人员应当接受相应培训,正确掌握消毒灭菌技术。

三、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

消毒工作的监督管理,不符合本《规范》要求的医疗机构,

不得开展相应的口腔科诊疗科目服务。

二??五年三月三日

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

技术操作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的消毒工作,保

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综合医院口腔科、口腔医院、口

腔诊所等开展口腔科诊疗科目服务的医疗机构。

第三条开展口腔科诊疗科目服务的医疗机构,必须将

口腔诊疗器械的消毒工作纳入医疗质量管理,确保消毒效

果。

第四条各级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医疗机构

口腔诊疗器械消毒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五条开展口腔科诊疗科目服务的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并落实口腔诊疗器械消毒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消毒管理责任制,切实履行职责,确保消毒工作质量。

第六条从事口腔诊疗服务和口腔诊疗器械消毒工作的医务人员,应当掌握口腔诊疗器械消毒及个人防护等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方面的知识,遵循标准预防的原则,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口腔诊疗器械的危险程度及材质特点,选择适宜的消毒或者灭菌方法,并遵循以下原则:

进入病人口腔内的所有诊疗器械,必须达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者灭菌”的一、

要求。

二、凡接触病人伤口、血液、破损粘膜或者进入人体无菌组织的各类口腔诊疗器械,包括牙科手机、车针、根管治疗器械、拔牙器械、手术治疗器械、牙周治疗器械、敷料等,使用前必须达到灭菌。

三、接触病人完整粘膜、皮肤的口腔诊疗器械,包括口镜、探针、牙科镊子等口腔检查器械、各类用于辅助治疗的物理测量仪器、印模托盘、漱口杯等,使用前必须达到消毒。

四、凡接触病人体液、血液的修复、正畸模型等物品,

送技工室操作前必须消毒。

五、牙科综合治疗台及其配套设施应每日清洁、消毒,遇污染应及时清洁、消毒。

六、对口腔诊疗器械进行清洗、消毒或者灭菌的工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应当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第八条医务人员进行口腔诊疗操作时,应当戴口罩、帽子,可能出现病人血液、体液喷溅时,应当戴护目镜。每次操作前及操作后应当严格洗手或者手消毒。

医务人员戴手套操作时,每治疗一个病人应当更换一付手套并洗手或者手消毒。

第九条口腔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条口腔诊疗区域和口腔诊疗器械清洗、消毒区域应当分开,布局合理,能够满足诊疗工作和口腔诊疗器械清洗、消毒工作的基本需要。

第三章消毒工作程序及要点

第十一条口腔诊疗器械消毒工作包括清洗、器械维护与保养、消毒或者灭菌、贮存等工作程序。

第十二条口腔诊疗器械清洗工作要点是:

一、口腔诊疗器械使用后,应当及时用流动水彻底清洗,

其方式应当采用手工刷洗或者使用机械清洗设备进行清洗。

二、有条件的医院应当使用加酶洗液清洗,再用流动水冲洗干净;对结构复

杂、缝隙多的器械,应当采用超声清洗。

三、清洗后的器械应当擦干或者采用机械设备烘干。第十三条口腔诊疗器械清洗后应当对口腔器械进行维护和保养,对牙科手机和特殊的口腔器械注入适量专用润滑剂,并检查器械的使用性能。

第十四条根据采用的消毒与灭菌的不同方式对口腔诊疗器械进行包装,并在

包装外注明消毒日期、有效期。采用快速卡式压力蒸汽灭菌器灭菌器械,可不封袋包装,裸露灭菌后存放于无菌容器中备用;一经打开使用,有效期不得超过4小时。

第十五条牙科手机和耐湿热、需要灭菌的口腔诊疗器械,首选压力蒸汽灭菌

的方法进行灭菌,或者采用环氧乙烷、等离子体等其他灭菌方法进行灭菌。

对不耐湿热、能够充分暴露在消毒液中的器械可以选用化学方法进行浸泡消毒或者灭菌。在器械使用前,应当用无菌水将残留的消毒液冲洗干净。

第十六条每次治疗开始前和结束后及时踩脚闸冲洗管腔30秒,减少回吸污染;有条件可配备管腔防回吸装臵或使用防回吸牙科手机。

第十七条口腔诊疗区域内应当保证环境整洁,每日对

口腔诊疗、清洗、消毒区域进行清洁、消毒;每日定时通风或者进行空气净化;对可能造成污染的诊疗环境表面及时进行清洁、消毒处理。每周对环境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洁、消毒。

第四章消毒与灭菌效果监测

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对口腔诊疗器械消毒与灭菌的效果进行监测,确保消毒、灭菌合格。

灭菌效果监测采用工艺监测、化学监测和生物监测。工艺监测包括灭菌物品、洗涤、包装质量合格;灭菌物品放臵灭菌器的方法合格;灭菌器的仪表运行正常;灭菌器的运行程序正常。

第十九条新灭菌设备和维修后的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应当确定设备灭菌操作程序、灭菌物品包装形式和灭菌物品重量,进行生物监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在设备灭菌操作程序、灭菌物品包装形式和灭菌物品重量发生改变时,应当进行灭菌效果确认性生物监测。灭菌设备常规使用条件下,至少每月进行一次生物监测。

第二十条采用包装方式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环氧乙烷灭菌的,应当进行工艺监测、化学监测和生物监测;采用裸露方式进行压力蒸汽灭菌的,应当对每次灭菌进行工艺

监测、化学监测,按要求定期进行生物学监测。

第二十一条使用中的化学消毒剂应当定期进行浓度和微生物污染监测。

浓度监测:对于含氯消毒剂、过氧乙酸等易挥发的消毒剂应当每日监测浓度,对较稳定的消毒剂如2%戊二醛应当每周监测浓度。

微生物污染监测:使用中的消毒剂每季度监测一次,使用中的灭菌剂每月监测一次。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规范自2005年5月1日起施行。原《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试行)及其它与本规范不一致的规定以本规范为准。

消毒技术规范

消毒技术规范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04-05发布 -08-01正式实施 3.术语和定义 3.1 清洁cleaning 去除物体表面有机物、无机物和可见污染物的过程。 3.2 清洗 washing 去除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上污物的全过程,流程包括冲洗、洗涤、漂洗和终末漂洗。 3.3 清洁剂 detergent

洗涤过程中帮助去除被处理物品上有机物、无机物和微生物的制剂。 3.4 消毒 disinfection 清除或杀灭传播媒介上病原微生物,使其达到无害化的处理。3.5 消毒剂 disinfectant 能杀灭传播媒介上的微生物并达到消毒要求的制剂。 3.6高效消毒剂 high-efficacy disinfectant 能杀灭一切细菌繁殖体(所括分枝杆菌)、病毒、真菌及其孢子等,对细菌芽孢也有一定杀灭作用的消毒制剂。 3.7中效消毒剂 intermediate-efficacy disinfeetant 能杀灭分枝杆菌、真菌、病毒及细菌繁殖体等微生物的消毒制剂。 3.8低效消毒剂 intermediate-efficacy disinfectant

能杀灭细菌繁殖体和亲脂病毒的消毒制剂。 3.9灭菌 sterilization 杀灭或清除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上一切微生物的处理。 3.10灭菌剂 sterilant 能杀灭一切微生物(包括细菌芽孢),并达到灭菌要求的制剂。 3.11无菌保证水平 sterility assurance level.SAL 灭菌处理后单位产品上存在活微生物的概率。SAL通示为10-n 。医学灭菌一般设定SAL为10-6 。即经灭菌处理后在一百万件物品中最多只允许一件物品存在活微生物。 3.12斯伯尔丁分类法 E.H.Spaulding classification 1968年E.H.Spaulding根据医疗器械污染后使用所致感染的危险性大小及在患者使用之前的消毒或灭菌要求,将医疗器械分三类,

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试题答案

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试题 一、单项选择(10题) 1、牙科手机和耐湿热、需要灭菌的口腔诊疗器械,首选下列哪种方法进行灭菌(C) A 2%戊二醛浸泡10小时 B 环氧乙烷 C 压力蒸汽灭菌 D 等离子体灭菌 2、医务人员在每次牙科治疗前和结束后及时踩脚闸冲洗管腔多长时间减少回吸 污染(A) A 30秒 B 60秒 C 10秒 D 5秒 3、含氯消毒剂、过氧乙酸等易挥发的消毒剂应多长时间监测有效浓度(B) A 每周 B 每天 C 每8小时 D每4小时 4、对结构复杂、缝隙多的口腔科器械,应当采用下列哪种方法清洗(D) A 酶洗 B 流水手洗 C 浸泡后毛刷刷洗 D 超声清洗加酶洗 5、采用卡式压力蒸汽灭菌器灭菌器械裸露灭菌后存放于无菌容器中备用,一经 打开不得超过多长时间(D) A 24小时 B 2小时 C 8小时 D 4小时 6、对口腔诊疗、清洗、消毒区域应多长时间进行清洁、消毒一次。对可能造成 污染的诊疗环境表面应及时进行清洁、消毒处理(D) A 4小时 B 每周 C 2小时 D 每日 7、口腔诊疗环境应多长时间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洁、消毒。(B) A 4小时 B 每周 C 每月 D 每日 8、牙科综合治疗台及其配套设施应多长时间清洁、消毒,遇污染应及时清洁、? 消毒(D) A 每周 B 4小时 C 每月 D 每日 9、选择压力蒸汽灭菌牙科手机时,应严格控制灭菌器的灭菌温度和灭菌时间,

温度达到多少以上会损坏手机内的密封胶圈和轴承(C) A >121° B >130° C >135° D >125° 10.口腔科的压力蒸汽灭菌器常规使用时,多长时间进行一次生物监测(根据消毒供应中心三个规范的新规定的要求)(A) A 每周 B 每天 C 每月 D 每季度 二、多项选择(10题) 1、从事口腔诊疗医务人员应掌握以下哪方面知识和技能(ABCDE) A 口腔诊疗器械消毒 B 个人防护 C 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 D 标准预防的原则 E 本科室的部门规章 2、以下哪些口腔诊疗器械使用前必须达到灭菌(ABCD) A 根管治疗器械 B 车针 C 拔牙钳 D 牙周治疗器械 E 口镜 3、无全自动手机清洗机的采用手工清洗方法流程是(ABCD) A 流动水冲洗 B 酶洗或超声清洗机加酶洗 C 漂洗 D 终末漂洗(软水、纯化水或蒸馏水) E 以上均不是 4、清洗后的手机有哪种方法干燥(ABCD) A 注射器吹干 B 高压气枪 C 外表可注入75%乙醇 D 擦干或机械设备烘干 E 以上都不对 5、口腔科的器械消毒包括那些工作程序(ABCD) A 清洗 B 器械维护与保养 C 消毒或灭菌 D 贮存 E以上均不是 6、牙科手机和拔牙钳可以选择下列哪几种的方法进行灭菌(ACD) A 压力蒸汽灭菌 B 75%乙醇擦拭 C 环氧乙烷 D 等离子体 E 以上都不对 7、口腔诊疗器械的灭菌效果工艺监测包括哪些(ABCD) A 灭菌物品、洗涤、包装质量合格 B 灭菌物品放置灭菌器的方法合格 C 灭菌器的仪表运行正常

《臭氧消毒技术规范》

卫生部《臭氧消毒技术规范》 臭氧又名三子氧,分子式为O3,分子量为48.00 一、理化特性:臭氧在常温下为带蓝色的爆炸性气体,有特臭,为已知最强的氧化剂,密度为1.658(空气=1)。臭氧气体经冷处理后可呈液状,其液体密度为1.71,沸点为-112.3℃,在水中溶解度比氧高,但因分压较低,故在平时使用温度与压力下,只能得到每升数毫克的溶液,含臭氧的溶液,温热时会爆炸。臭氧的稳定性极差,在常温下可自行分解为氧,在270℃高温下可立即转化为氧。1%水溶液在常温大气中半衰期为16分钟,所以臭氧不能像其它工业气体一样可以用瓶贮存,一般为现场生产,立即使用。 二、杀菌作用:臭氧是一种广谱杀菌剂,可杀灭细菌繁殖体和芽孢、病毒、真菌等,并可破坏肉毒杆菌毒素。臭氧在水中杀菌迅速较氯快。 三、影响杀菌作用的因素: ①PH:用臭氧水溶液消毒时,若PH增高,则所需浓度必须增加。 ②湿度:用臭氧熏蒸消毒时,相对湿度高则效果好,低则效果差,对干燥菌体几乎无杀菌作用。 ③温度:温度降低有利于臭氧的溶解,可增强其消毒作用,甚至在0℃亦能保持较好的杀菌效果,如水温为4-6℃时,臭氧杀菌用量为100,水温10-21℃时为160,水温36-38℃时则为320,有机物可降低其杀菌作用。 四、毒性:空气中臭氧浓度达0.01-0.02mg/L时即可嗅知:浓度达到1mg/L时,可引起呼吸加速、变、胸闷等症状,在2.5-5mg/L时,可引起脉搏加速,疲倦、头痛,停留1小时可发生肺气肿,以至死亡,作业现场空气中容许的阀限值为0.2mg/m3。 五、腐蚀性:臭氧为强氧化剂,可损坏多种物品,浓度越高对物品损害越重,可使铜片出现绿色锈斑,特别是使橡胶老化,色变暗,弹性降低,以致变脆,断裂,使织物漂白褪色。 六、稳定性:臭氧稳定性极差,常温下即可自行分解为氧,停止发生后,通风30-60分钟后,其浓度与大气水平一样。 七、使用范围:在消毒方面,臭氧的用途主要有以下几种: 1、液体消毒:饮用水、工业生活污水和饮料水的净化消毒。 2、物体表面消毒,饮食用具、理发工具、食品加工用具、衣物、钱币、票券等放密闭箱内消毒。 3、防腐保存:蔬菜水果蛋类鱼肉类干鲜土特产,水产品加工,贮存和冷藏等。

口腔科器械清洗灭菌流程

口腔科器械清洗灭菌流程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口腔科手机清洗灭菌流程 预处理:医生每次治疗结束后及时踩脚闸冲洗手机管腔30秒,及时卸下,用湿棉球及时擦除手机表面肉眼可见的污物,放入诊室污染器械回收容器中暂存。保湿并密闭运送至消毒供应中心或清洗消毒室 冲洗:(手工刷洗)用专用刷刷洗并用高压水枪在流动水下彻底清洗 (机械清洗) 酶洗:将擦干后的器械泡在含酶液池内,用专用刷刷洗,(刷子每次用后浸泡消毒30分钟)浸泡酶液中8-9分钟或按使用说明,并用超声振荡5-10分钟 漂洗:用蒸馏水或纯净水水下冲洗 干燥:使用高压气枪吹干管道、风轮轴承表面水分。 养护:向手机内部注入专用的手机清洁润滑油并检查手机性能 包装:用独立纸塑包装 灭菌:首选预真空压力蒸汽灭菌。若使用快速压力蒸汽灭菌,可不封装裸露灭菌。 储存 口腔科器械清洗灭菌流程 预处理:口腔科医生将使用过的器械及车针、扩大针、拔髓针、根管铿、砂石磨头等小器械上的根管糊剂、血迹等物清洗去除后放入综合治疗台上的不锈钢小杯内,做好污染物品标识。清洗人员将小器械盒连同不锈钢小杯一起回收,集中进行处理。 冲洗:用专用刷刷洗并用高压水枪在流动水下彻底清洗

酶洗:将擦干后的器械泡在含酶液池内,用专用刷刷洗,(刷子每次用后浸泡消毒30分钟)浸泡酶液中8-9分钟或按使用说明,并用超声振荡5-10分钟 漂洗:用蒸馏水或纯净水水下冲洗 干燥:烘干或使用高压气枪吹干器械 包装:将小器械分类、对号排入器械盒内,其他诊疗器械用独立纸塑包装 灭菌:压力蒸汽灭菌。 储存

口腔科器械消毒规范

口腔科器械消毒规范 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的通知卫医发[2005]73号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工作,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我部组织有关专家,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必须高度重视口腔诊疗器械消毒工作,将口腔诊疗器械消毒质量纳入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本《规范》实施前,开展口腔科诊疗科目服务的医疗机构必须按照《规范》的要求进行自查和整改工作,建立健全并落实有关口腔诊疗器械消毒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保证消毒质量,达到本《规范》要求,预防和控制因口腔诊疗器械消毒问题导致的医院感染和医源性感染。 二、加强《规范》的学习和培训工作。开展口腔科诊疗科目服务的医疗机构,必须认真组织学习和全面贯彻本《规范》,有关的医院感染管理人员、从事口腔诊疗服务和口腔诊疗器械消毒工作的医务人员应当接受相应培训,正确掌握消毒灭菌技术。 三、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 消毒工作的监督管理,不符合本《规范》要求的医疗机构, 不得开展相应的口腔科诊疗科目服务。 二??五年三月三日 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 技术操作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的消毒工作,保

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综合医院口腔科、口腔医院、口 腔诊所等开展口腔科诊疗科目服务的医疗机构。 第三条开展口腔科诊疗科目服务的医疗机构,必须将 口腔诊疗器械的消毒工作纳入医疗质量管理,确保消毒效 果。 第四条各级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医疗机构 口腔诊疗器械消毒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五条开展口腔科诊疗科目服务的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并落实口腔诊疗器械消毒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消毒管理责任制,切实履行职责,确保消毒工作质量。 第六条从事口腔诊疗服务和口腔诊疗器械消毒工作的医务人员,应当掌握口腔诊疗器械消毒及个人防护等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方面的知识,遵循标准预防的原则,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口腔诊疗器械的危险程度及材质特点,选择适宜的消毒或者灭菌方法,并遵循以下原则: 进入病人口腔内的所有诊疗器械,必须达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者灭菌”的一、 要求。 二、凡接触病人伤口、血液、破损粘膜或者进入人体无菌组织的各类口腔诊疗器械,包括牙科手机、车针、根管治疗器械、拔牙器械、手术治疗器械、牙周治疗器械、敷料等,使用前必须达到灭菌。

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

n竹子□腔 ■RHVIEM3 DKFltHL 云南竹子口腔医院有限公司 编号:ZZKQ-YY-001 版号:2018

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目录、范围 _ 、 三、 适用范围术语和定义 四、五、六、七、八、管理要求 口腔器械处理基本原则检测要求 消毒与火菌物品放行器械储存

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 一、范围 规定了口腔器械消毒灭菌的管理要求、基本原则、操作流程、灭菌监测、灭 菌物品放行和器械存储要求。 二、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各类开展口腔疾病预防、诊断、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已实现消毒供应中心集中供应的,其口腔器械的处置方法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三、术语和定义 (一)口腔器械 用于预防、诊断、治疗口腔疾患和口腔保健的可重复使用器械、器具和物品。(三)牙科小器械 规格较小的牙科器械,如各种型号车针、根管器具等。 (四)牙科手机 用来向牙科工具或器具传递(带转换或不带转换)工作所需能量的手持工具夹。 (五)根管具器 用来对根管进行探查、穿透、预备或充填的器具,如根管搓、根管扩大器、 根管光滑髓针等 (六)牙洁治器 专门设计和(或)用于清除牙齿表面牙垢的手动或电动牙科器械。 (七)高度危险口腔器械

穿透软组织、接触骨、进入或接触血液或其他无菌组织的口腔器械。 (八)中度危险口腔器械 与完整黏膜相接触,而不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和血流,也不接触破损皮肤、破损黏膜的口腔器械。 (九)低度危险口腔器械 不接触患者口腔或间接接触患者口腔,参与口腔诊疗服务,虽有微生物污染,但在一般情况下无害,只有收到一定量的病原微生物污染时才造成危害的口腔器械。 (十)小型压力蒸汽灭菌器自动控制型 由电加热产生蒸汽或外接蒸汽的自动控制,其灭菌室容积不超过60L的小 型自动控制蒸汽灭菌器,以下简称小型灭菌器。 (十一)A类空腔负载 单端开孔负载,其长度(L)与孔直径(D )的比率大于等于1,小于或等 于750 (1 WL/D <750 )并且长度不大于1500mm (L <1500mm ),或者两端开孔负载其长度与孔直径的比率大于等于2,小于或等于1500之间(2 <_/D < 1500 )并且长度不小于3000mm (L<3000mm ),而且不属于B类空腔负载。示例:牙科手机属于A类空腔负载器械 (十二)B类空腔负载 单端开孔负载,其长度(L)与孔直径(D )的比率大于等于1,小于或等 于5 (1 5mm );或者两端开孔负载其长度与孔直径的比率大于等于2,小于或等于10 (2 <_/D <10 )而且孔径不小于5mm

口腔器械清洗消毒流程规范

=洗消间、包装灭菌间管理标准操作规程(SOP) 制订者:童文芬审核者:腾红艳版次:第1版 制订日期:2015-05-26 审核日期:2015-06-15 执行日期:2015-06-15 一、洗消间管理 1. 室内布局合理,环境清洁,通风良好,待洗物品与医疗废物分别放置。 2.清洗、消毒用品齐全:超声清洗机(建议选择高频)、多酶洗液、除锈剂、高压预真空消毒锅消毒剂(75%乙醇、含氯消毒剂等)、各种刷子、20ml注射器、注油机或专用手机油、纱布等。有条件可配备压力气枪、压力水枪。 3.清洗人员职业防护用品齐全。一次性防护用品用后更换;可重复使用的防护用品,每日用后清洁、消毒。 4.多酶洗液根据使用频次进行更换。可疑传染病人器械浸泡后,及时更换。 5.超声清洗机每日使用后,清洁内壁用500mg/L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擦净。清洗用具、清洗池每日清洁与消毒。 6.预真空高压灭菌机要使用蒸馏水消毒 7、医疗废物分类放置,锐利器械装入锐器盒内或置于可防刺容器内,外套黄色塑料袋。 8、常水过滤器根据水质定期取下清洗。 二、包装灭菌间管理 1. 室内布局合理,清洁整齐,通风不畅时进行空气消毒 2. 包装、灭菌及无菌物品存放应分区,各区物品放置有序。 ⑴检查包装区:带光源放大镜、纸塑包装袋、封口机、灭菌指示卡、指示胶带等。 ⑵灭菌区:压力蒸汽灭菌器、蒸馏水或灭菌水、布手套 ⑶无菌物品存放区:无菌柜。无条件时无菌柜也可放在诊室内。 3.检查包装人员戴帽子、穿清洁工作服,包装前洗手。 4. 监测:⑴压力蒸汽灭菌 ①每日使用前做工艺监测:压力表处于“0”位,打印记录装置备用状态,锅门密封圈平整无损,锅内清洁,排水口通畅,水箱添加蒸馏水或灭菌用水。②每锅化学监测。 ③小型压力蒸汽灭菌器每周生物监测一次,自制生物测试包,放在最难灭菌的部位,灭菌器处于满载状态。灭菌器新安装或大修后,连续监测三次,合格后方可使用。 ④每锅灭菌登记:包括锅次、灭菌参数(温度、压力、时间)记录、操作人。 参考文献: 1.卫生部《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 2.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 3.WS310.3-2009《医院消毒供应中心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

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标准

云南竹子口腔医院有限公司 编号:ZZKQ-YY-001 版号:2018

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目录 一、范围 二、适用范围 三、术语和定义 四、管理要求 五、口腔器械处理基本原则 六、检测要求 七、消毒与灭菌物品放行 八、器械储存

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 一、范围 规定了口腔器械消毒灭菌的管理要求、基本原则、操作流程、灭菌监测、灭菌物品放行和器械存储要求。 二、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各类开展口腔疾病预防、诊断、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已实现消毒供应中心集中供应的,其口腔器械的处置方法可参照本标准执行。三、术语和定义 (一)口腔器械 用于预防、诊断、治疗口腔疾患和口腔保健的可重复使用器械、器具和物品。(三)牙科小器械 规格较小的牙科器械,如各种型号车针、根管器具等。 (四)牙科手机 用来向牙科工具或器具传递(带转换或不带转换)工作所需能量的手持工具夹。 (五)根管具器 用来对根管进行探查、穿透、预备或充填的器具,如根管搓、根管扩大器、根管光滑髓针等 (六)牙洁治器 专门设计和(或)用于清除牙齿表面牙垢的手动或电动牙科器械。 (七)高度危险口腔器械 穿透软组织、接触骨、进入或接触血液或其他无菌组织的口腔器械。(八)中度危险口腔器械 与完整黏膜相接触,而不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和血流,也不接触破损皮肤、破损黏膜的口腔器械。 (九)低度危险口腔器械 不接触患者口腔或间接接触患者口腔,参与口腔诊疗服务,虽有微生物污染,但在一般情况下无害,只有收到一定量的病原微生物污染时才造成危害的口腔器械。

(十)小型压力蒸汽灭菌器自动控制型 由电加热产生蒸汽或外接蒸汽的自动控制,其灭菌室容积不超过60L的小型自动控制蒸汽灭菌器,以下简称小型灭菌器。 (十一)A类空腔负载 单端开孔负载,其长度(L)与孔直径(D)的比率大于等于1,小于或等于750(1≤L/D≤750)并且长度不大于1500mm(L≤1500mm),或者两端开孔负载其长度与孔直径的比率大于等于2,小于或等于1500之间(2≤L/D≤1500)并且长度不小于3000mm(L≤3000mm),而且不属于B类空腔负载。 示例:牙科手机属于A类空腔负载器械 (十二)B类空腔负载 单端开孔负载,其长度(L)与孔直径(D)的比率大于等于1,小于或等于5(1≤L/D≤5)而且孔径不小于5mm(D≥5mm);或者两端开孔负载其长度与孔直径的比率大于等于2,小于或等于10(2≤L/D≤10)而且孔径不小于5mm(D ≥5mm)。 (十三)工艺变量 灭菌工艺的条件,其变化会影响杀灭微生物的效果。 (十四)验证 通过提供客观证据,对规定要求是否已得到满足的认定。 四、管理要求 (一)医疗机构 1、应制定本机构口腔器械消毒灭菌工作管理制度。 2、应设立独立的器械处理区。 3、应根据口腔诊疗服务工作量配备专职或兼职口腔器械消毒灭菌工作热人员。消毒灭菌的工作人员应参加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内容建附录A。 (二)器械处理区 1、应与口腔诊疗服务的范围和工作量相匹配,布局符合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要求。 2、区域内分为回收清洗区、保养包装及灭菌区、物品存放区: (1)回收清洗区承担器械回收、分类、清洗、干燥工作。

消毒技术规范

消毒技术规范 (一)目前参照标准 ▲ 2002版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 ▲ 2003第二版《上海市医院消毒灭菌实用手册》。 ▲ 2006版《上海市护理质控手册》。 ▲ 2007年《压力蒸汽灭菌》。 ▲ 2009年上海市CDC消毒科供稿《上海市医疗机构手足口病消毒隔离要求》(试行) ▲ 2009年卫生部《甲型H1N1流感医院感染控制技术指南》(试行)▲ 2012版卫生部《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 ▲2012版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2014年国卫办医发《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基本要求》 (二)原则 ★所有物品均应随时保持清洁、干燥、完好。 ★若有污染应即时消毒、灭菌。 ★一次性物品按说明使用。 ★本原则适合各部门,请参照执行。 总则

一、室内空气及环境物体表面的消毒 附表各类环境消毒要求 (一)紫外线空气消毒方法 1、紫外线照射:安装紫外线灯管的数量为≥ / m3,距离~2.2m,时间≥30min。 2、紫外线使用寿命: (1)由新灯管的强度降低到70 μw/ cm2的时间(功率≥30w),或者降低到原来新灯管强度的70%(功率<30w)的时间,应不低于1000小时,因此,紫外线灯累计使用超过1000小时应及时更换灯管。 (2)每半年检测一次,<70μw/ cm2应及时更换灯管。 3、注意事项: 1)应保持紫外线灯管表面清洁,紫外线灯管每周一用酒精布巾擦拭一次,专人负责,如发现灯管有灰尘时应及时擦拭。 2)室内保持清洁干燥,电压为220v,环境适宜温度在20-40℃,相对湿度为60%。当温度低于20℃或高于40℃,相对湿度大于60%时,应适当延 长照射时间。 3)紫外线光源不能直接照射到人,不在易燃、易爆的场所所用,照射时关

口腔消毒流程规范

口腔消毒流程规范 1、收集 (1)核对:由消毒人员统一收集污染的手机/器械。在收取过程中,要仔细认真,检查手机、注射器等器械零件是否完备,数量及和别(2)登记:为了做到收发正确无误,对于手机等特殊器械,必须建立手机器械等消毒记录 2、分检、毁形 (1)初步分检:将回收的污染物品首先进行特殊器械分开浸泡,做到分类明确,器械物品不混淆。 (2)一次性医疗器械毁形:对于门诊使用的一次性医疗器械一律毁形后由专门医疗垃圾回收站统一焚烧处理。如遇传染病(肝炎、结核)等患者使用过的器械需特殊处理,用1:50的84消毒液隔离浸泡30分钟后再毁形,医疗器械隔离浸泡后再清洗灭菌。 3、清洗消毒 凡接触过病原微生物的物品,不易洗涤的器械(如玻璃板、带残留水门汀的器具和调和刀、托盘等)在进入加热、清洗/应先以化学消毒剂处理,再用手小心翼翼的去除剩污材料,同时进行预清洗一遍,再统一进入加热清洗/消毒机,选择操作程序彻底清洗。 (1)、去污

污物除不净不仅影响去除热原效果,对于仪器也有损坏作用,因此须高度重视。 (2)、玻璃板、调刀洗涤:玻璃板上的粘固剂很难去除,清洗要求高,清洗时用竖力将玻璃板及调刀上残留的水门汀粘固剂去除,并用竖刷蘸适量的洗涤剂(去污粉、消毒液等)初步处理。 (3)拔牙钳洗涤:首先将带血器械上的血污用1:200的84消毒液浸泡10分钟,再用竖刷掉。 (4)牙科车针的洗涤:牙科车针(特别是外科手术车针)由于操作中软组织卷覆表面,刷洗时用小牙刷或钢丝刷清车针工作端,必要时用镊子去除覆盖软组织,使工作端没有任何异物。 4、选择程序 目前,我中心采用的是三次预真空高压蒸汽电脑全控制工作中需根据实际需要选择不同程序。 5、包装 包装是保持灭菌物品的无菌状态的重要手段。 (1)包装材料有良好的蒸气穿透性,能阻挡微生物侵入; (2)分类包装 塑封消毒能保证被包装物品在无菌状态下使用,半年内有效,因此除手机外,对于口腔器械,如:牙挻、牙钳、剪都可分类包装,便于使

2017最新消毒技术规范

公共场所消毒技术规范 目录 第1章总则 第2章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内公共场所和公共用品的消毒 第3章宾馆、饭店、茶馆、酒吧的消毒 第4章商场、购物场所的消毒 第5章储水容器的消毒 第6章公共交通服务单位及公共交通工具的消毒 第7章娱乐场所的消毒 第8章幼托机构的消毒 第9章学校的消毒 第10章银行及其他货币流通单位的消毒 第11章会馆的消毒 第12章图书馆、书店和阅览室的消毒 第13章社区活动室的消毒

第14章浴业(浴室、足浴)的消毒 第15章体育场所的消毒 第16章美容美发店的消毒 第17章空调的消毒。 第18章殡仪馆的消毒 第19章其他公共场所的消毒 第20章消毒效果的检测 附录A 公共场所消毒效果检验常用培养基和液体(规范性附录) 附录B 公共场所卫生标准对微生物控制的指标(规范性附录) 附件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附件2 消毒管理办法 附件3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附件4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第1章总则 1.1引言 为了预防公共场所和公共用品传播染病,保护人民的健康和社会安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消毒管理办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制订《公共场所消毒技术规范》(简称规范)。 本规范规定了公共场所环境和公共用品的消毒方法、效果检测和监督方法。

1.2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负责公共场所和公共用品卫生的事业和企业单位。包括:医疗卫生机构内的公共场所和公共用品、文化娱乐场所、浴业服务单位、宾馆、饭店、酒吧、茶馆、公共交通工具和环境、商店和购物场所、社区活动场所、学校、图书馆和书店、公用二次供水水箱和贮水容器、游泳池、银行和货币、幼托机构、体育场所和公共健身器材、美发美容店、空调系统等。 1.3 名词术语 1.3.1 公共场所对公众开放的,人民大众都可进入活动或接受服务的场所。是由人工建成的,供公众使用的活动空间。 1.3.2 公共用品向公众提供,为公众服务,众人均可使用的物品。例如:健身器材、娱乐器材、茶具、餐具、二次供水水箱等。 1.3.3 消毒采用物理、化学或生物的方法,杀灭或去除外环境中病原微生物及其它有害微生物的过程。消毒是个相对的概念,只要求杀灭或去除外环境中的有害微生物,而不是所有微生物,使其达到无害化的程度,而不是全部杀灭。 1.3.4 消毒剂用于杀灭和去除外环境中污染的致病性微生物及其它有害毒素的化学和生物制剂。 1.3.5 消毒器以物理或化学因子作为消毒因子,配以发射装置和其他辅助装置而制成的用于消毒的机器。例如:干热消毒器、压力蒸汽消毒器、空气消毒器等。

口腔科器械消毒灭菌操作规程

口腔诊所器械消毒灭菌操作规程 一、手机/器械收集、分检、毁形与传送 1、 收集 ①、核对:由消毒护士统一到诊疗室内收集污染的手机/器械。在收取过程中,要仔细认真,检查手机、碧兰麻注射器等器械零件是否完备,数量及类别。 ②、标记:在收取过程中对于特殊器械(除手机外)如碧兰麻注射器、外科手术钳、正畸去戴环钳等需在登记表上做特殊标记,以免造成发送错误。 ③、登记:为了做到收发正确无误,对于手机等特殊器械,必须建立手机器械收取、发入登记表。根据登记表做到收发数目一至无误。 2、 分检、毁形 ①、初步分检:将回收的污染物品首先进行初步分类,将各科的特殊专业器械分开浸泡,做到器械物品不混淆。 ②、一次性医疗器械毁形:对于使用的一次性医疗器械,先采用1:200的84消毒液初步浸泡,再用毁形后统一焚烧处理。如遇传染病(肝炎、结核)等患者使用过的器械需特殊处理,用1:50的84消毒液隔离浸泡30分钟后再毁形,医疗器械隔离浸泡后再清洗灭菌。 3、传送 ① 、明确划区:在工作中严格划分三个区域,即:污染区、清洁区、无菌区(污染区指污物回收分类的区域;清洁区也称消毒区,批消毒、清洗、干燥、检验、维修包装的区域;无菌区也称洁净区, 指灭菌储

存发放的区域)。 ②、传送要求:器械物品的传送要由污到净,单向循环,不得逆流与交叉穿梭。 二、清洗消毒 凡接触过病原微生物的物品,不易洗涤的器械(如玻璃板、带残留水门汀的器具和调和刀、托盘等)在进入加热、清洗/应先以化学消毒剂处理,再用手小心翼翼的去除剩污材料,同时进行预清洗一遍,再统一进入加热清洗/消毒机,选择操作程序彻底清洗。 1、去污 污物除不净不仅影响去除热原效果,对于仪器也有损坏作用,因此须高度重视。 ①、玻璃板、调刀洗涤:玻璃板上的粘固剂很难去除,清洗要求高,清洗时用竖力将玻璃板及调刀上残留的水门汀粘固剂去除,并用竖刷蘸适量的洗涤剂(去污粉、消毒液等)初步处理。 ②、拔牙钳洗涤:首先将带血器械上的血污用1:200的84消毒液初步浸泡10分钟,再用竖刷掉。 ③、牙科车针的洗涤:牙科车针(特别是外科手术车针)由于操作中软组织卷覆表面,刷洗时用小牙刷或钢丝刷清车针工作端,必要时用镊子去除覆盖软组织,使工作端没有任何异物。 2、摆放 按要求将污染手机/器械分别码入清洗/消毒机内的手机插座、插入架、网盒及下层蓝筐内。

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技巧规范标准

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口腔器械消毒灭菌的管理要求、基本原则、操作流程、灭菌监测、灭菌物品放行和器械储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各类开展口腔疾病预防、诊断、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已实现消毒供应中心集中供应的,其口腔器械的处置方法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5982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T19633最终灭菌医疗器械的包装 WS310.2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WS310.3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3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WS/T367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YY0646小型蒸汽灭菌器自动控制型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口腔器械 用于预防、诊断、治疗口腔疾患和口腔保健的可重复使用器械、器具和物品。 3.2 牙科小器械 规格较小的牙科器械,如各种型号车针、根管器具等。 3.3 牙科手机 用来向牙科工具或器具传递(带转换或不带转换)工作所需能量的手持工具夹。 3.4 根管器具 用来对根管进行探查、穿透、预备或充填的器具,如根管锉、根管扩大器、根管光滑髓针等。 3.5 牙洁治器 专门设计和(或)用于清除牙齿表面牙垢的手动或电动牙科器械。 3.6 高度危险口腔器械 穿透软组织、接触骨、进人或接触血液或其他无菌组织的口腔器械。 3.7 中度危险口腔器械 与完整黏膜相接触,而不进人人体无菌组织、器官和血流,也不接触破损皮肤、破损黏膜的口腔器械。 3.8 低度危险口腔器械 不接触患者口腔或间接接触患者口腔,参与口腔诊疗服务,虽有微生物污染,但在一般情况下无害,只有受到一定量的病原微生物污染时才造成危害的口腔器械。 3.9 小型压力蒸汽灭菌器自动控制型 由电加热产生蒸汽或外接蒸汽的自动控制,其灭菌室容积不超过60L的小型自动控制蒸汽灭菌器,以下简称小型灭菌器。 3 .10 A类空腔负载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2015年版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最新版 1.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2. 2016-08-01正式实施 3.术语和定义 3.1 清洁cleaning 去除物体表面有机物、无机物和可见污染物的过程。 3.2 清洗 washing 去除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上污物的全过程,流程包括冲洗、洗涤、漂洗和终末漂洗。 3.3 清洁剂 detergent 洗涤过程中帮助去除被处理物品上有机物、无机物和微生物的制剂。 3.4 消毒 disinfection 清除或杀灭传播媒介上病原微生物,使其达到无害化的处理。 3.5 消毒剂 disinfectant 能杀灭传播媒介上的微生物并达到消毒要求的制剂。 3.6高效消毒剂 high-efficacy disinfectant 能杀灭一切细菌繁殖体(所括分枝杆菌)、病毒、真菌及其孢子等,对细菌芽孢也有一定杀灭作用的消毒制剂。 3.7中效消毒剂 intermediate-efficacy disinfeetant

能杀灭分枝杆菌、真菌、病毒及细菌繁殖体等微生物的消毒制剂。 3.8低效消毒剂 intermediate-efficacy disinfectant 能杀灭细菌繁殖体和亲脂病毒的消毒制剂。 3.9灭菌 sterilization 杀灭或清除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上一切微生物的处理。 3.10灭菌剂 sterilant 能杀灭一切微生物(包括细菌芽孢),并达到灭菌要求的制剂。 3.11无菌保证水平 sterility assurance level.SAL 灭菌处理后单位产品上存在活微生物的概率。SAL通示为10-n 。医学灭菌一般设定SAL为10-6 。即经灭菌处理后在一百万件物品中最多只允许一件物品存在活微生物。 3.12斯伯尔丁分类法 E.H.Spaulding classification 1968年E.H.Spaulding根据医疗器械污染后使用所致感染的危险性大小及在患者使用之前的消毒或灭菌要求,将医疗器械分三类,即高度危险性物品(critical items)、中度危险性物品(semi-critical items)和低度危险性物品(non- critical items)。 3.13高度危险性物品 critical items 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脉管系统,或有无菌体液从中流过的物品或接触破损皮肤、破损黏膜的物品,一旦被微生物污染,具有极高感染风险,如手术器械、穿刺针、腹腔镜、活检钳、心脏导管、植入物等。 3.14中度危险性物品 semi-critical items 与完整黏膜相接触,而不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和血流,也不接触破损皮肤、破损黏膜的物品,如胃肠道内镜、气管镜、喉镜、肛表、口表、呼吸机管道、麻醉机管道、压舌板、肛门直肠压力测量导管等。

口腔器械清洗消毒流程规范

口腔器械清洗消毒流程 规范 The document was finally revised on 2021

=洗消间、包装灭菌间管理标准操作规程(SOP) 制订者:童文芬审核者:腾红艳版次:第1版 制订日期:2015-05-26 审核日期:2015-06-15 执行日期:2015-06-15 一、洗消间管理 1. 室内布局合理,环境清洁,通风良好,待洗物品与医疗废物分别放置。 2.清洗、消毒用品齐全:超声清洗机(建议选择高频)、多酶洗液、除锈剂、高压预真空消毒锅消毒剂(75%乙醇、含氯消毒剂等)、各种刷子、20ml注射器、注油机或专用手机油、纱布等。有条件可配备压力气枪、压力水枪。 3.清洗人员职业防护用品齐全。一次性防护用品用后更换;可重复使用的防护用品,每日用后清洁、消毒。 4.多酶洗液根据使用频次进行更换。可疑传染病人器械浸泡后,及时更换。 5.超声清洗机每日使用后,清洁内壁用500mg/L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擦净。清洗用具、清洗池每日清洁与消毒。 6.预真空高压灭菌机要使用蒸馏水消毒 7、医疗废物分类放置,锐利器械装入锐器盒内或置于可防刺容器内,外套黄色塑料袋。 8、常水过滤器根据水质定期取下清洗。 二、包装灭菌间管理 1. 室内布局合理,清洁整齐,通风不畅时进行空气消毒 2. 包装、灭菌及无菌物品存放应分区,各区物品放置有序。 ⑴检查包装区:带光源放大镜、纸塑包装袋、封口机、灭菌指示卡、指示胶带等。 ⑵灭菌区:压力蒸汽灭菌器、蒸馏水或灭菌水、布手套 ⑶无菌物品存放区:无菌柜。无条件时无菌柜也可放在诊室内。 3.检查包装人员戴帽子、穿清洁工作服,包装前洗手。 4. 监测:⑴压力蒸汽灭菌 ①每日使用前做工艺监测:压力表处于“0”位,打印记录装置备用状态,锅门密封圈平整无损,锅内清洁,排水口通畅,水箱添加蒸馏水或灭菌用水。②每锅化学监测。 ③小型压力蒸汽灭菌器每周生物监测一次,自制生物测试包,放在最难灭菌的部位,灭菌器处于满载状态。灭菌器新安装或大修后,连续监测三次,合格后方可使用。 ④每锅灭菌登记:包括锅次、灭菌参数(温度、压力、时间)记录、操作人。

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 — 臭氧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臭氧推荐给您的朋友 日期:2004-10-12 13:53:13作者:臭氧技术网点击:1350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臭氧(2002 年版) 臭氧又名三子氧,分子式为O3,分子量为48.0。 一、理化特性: 臭氧在常温下为淡蓝色的爆炸性气体,有特臭,为已知最强的氧化剂,密度为 1.658( 空气= 1) 。臭氧气体经冷处理后可呈液状,其液体密度为1.71 ,沸点为-112.3℃, 在水中溶解度比氧高,但因分压较低,故在平时使用温度与压力下,只能得到每升数毫克的溶液,含臭氧的溶液,温热时会爆炸。臭氧的稳定性极差,在常温下可自行分解为氧,在270℃高温下可立即转化为氧。1% 水溶液在常温大气中半衰期为16 分钟,所以臭氧不能像其它工业气体一样可以用瓶贮存,一般为现场生产,立即使用。 二、杀菌作用: 臭氧是一种广谱杀菌剂,可杀灭细菌繁殖体和芽孢、病毒、真菌等,并可破坏肉毒杆菌毒素。臭氧在水中杀菌迅速较氯快。 三、影响杀菌作用的因素: 1.PH :用臭氧水溶液消毒时,若PH 增高,则所需浓度必须增加。 2. 湿度:用臭氧熏蒸消毒时,相对湿度高则效果好,低则效果差,对干燥菌体几乎无杀菌作用。 3. 温度:温度降低有利于臭氧的溶解,可增强其消毒作用,甚至在0℃亦能保持较好的杀菌效果,如水温为 4 -6℃时,臭氧杀菌用量为100 ,水温10 -21℃时为160 ,水温 36 -38℃时则为320 ,有机物可降低其杀菌作用。 四、毒性: 空气中臭氧浓度达0.01-0.02mg/L 时即可嗅知:浓度达到1mg/L 时,可引起呼吸加速、变、胸闷等症状,在2.5-5mg/L 时,可引起脉搏加速,疲倦、头痛,停留1小时可发生肺气肿,以至死亡,作业现场空气中容许的阀限值为0.2mg/m3. 五、腐蚀性: 臭氧为强氧化剂, 可损坏多种物品, 浓度越高对物品损害越重, 可使铜片出现绿色锈斑, 特别是使橡胶老化, 色变暗, 弹性降低, 以致变脆, 断裂, 使织物漂白褪色. 六、稳定性: 臭氧稳定性极差,常温下即可自行分解为氧,停止发生后,通风30 -60 分钟后,其浓度与大气水平一样. 七、使用范围: 在消毒方面,臭氧的用途主要有以下几种: 1、液体消毒:饮用水、工业生活污水和饮料水的净化消毒. 2、物体表面消毒,饮食用具、理发工具、食品加工用具、衣物、钱币、票券等放密闭箱内消毒. 3、防腐保存:蔬菜水果蛋类鱼肉类干鲜土特产,水产品加工,贮存和冷藏等. 八、使用方法: 1、液体消毒:臭氧消毒饮用水时,其用量取决于水质,应由实验确定精确值,比较清洁的水,一般应加臭氧0.5-1mg/L,作用5-10分钟后,水中保持臭氧浓度为0.1-0.5mg/L;对于污染比较严重的饮用水,臭氧用量可增至3-6 mg/L。对污水处理,污水中使用的臭氧浓度为100-200

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要求规范WS506-2016

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WS/506-2016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 WS506-2016 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Regulationfordisinfectionandsterilizationtechniqueofdentalinstruments 2016-12-27发布2017-06-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 目次 前言III 1.范围I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管理要求2 5.口腔器械处理基本原则3 6.口腔器械处理操作流程3 7.监测要求5 8.消毒与灭菌物品放行5 9.器械储存5 附录A(规范性附录)培训内容与管理要求6 附录B(规范性附录)口腔器械危险程度分类与消毒、灭菌、储存要求7 附录C(规范性附录)器械、器具和物品的清洗操作方法8 附录D(规范性附录)牙科手机清洗、保养方法10 附录E(规范性附录)小型灭菌器灭菌与监测要求13 附录F(资料性附录)灭菌器灭菌周期运行记录表15

前言 本标准的4.2.2d)、4.3.3、4.4.3、6.1.2a)和c、6.2.2、6.2.3、6.2.4、6.3、6.6.2、6.6.3、6.7.2、7.1.3为推荐性条款,其余为强制性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大学口腔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口腔医院、天津南开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吉林大学口腔医院、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沈曙铭、刘翠梅、俞光岩、苏静、丁效芳、刘东玲、章小缓、班海群、李六亿、王春丽、李秀娥。 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口腔器械消毒灭菌的管理要求、基本原则、操作流程、灭菌监测、灭菌物品放行和器械储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各类开展口腔疾病预防、诊断、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已实现消毒供应中心集中供应的,其口腔器械的处置方法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5982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GB/T19633最终灭菌医疗器械的包装 WS310.2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 WS310.3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3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 WS/T367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 YY0646小型蒸汽灭菌器自动控制型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口腔器械dentaldevices 用于预防、诊断、治疗口腔疾患和口腔保健的可重复使用器械、器具和物品。 3.2 牙科小器械smalldentaldevices 规格较小的牙科器械,如各种型号车针、根管器具等。 3.3 牙科手机handpiece;dental 用来向牙科工具或器具传递(带转换或不带转换)工作所需能量的手持工具夹。 3.4 根管器具root-canainstruments 用来对根管进行探查、穿透、预备或充填的器具,如根管锉、根管扩大器、根管光滑髓针等。 3.5

医院消毒技术规范2012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 (2012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12-04-05发布2012-08-01正式实施 3.术语和定义 3.1 清洁cleaning 去除物体表面有机物、无机物和可见污染物的过程。 3.2 清洗washing 去除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上污物的全过程,流程包括冲洗、洗涤、漂洗和终末漂洗。3.3 清洁剂detergent 洗涤过程中帮助去除被处理物品上有机物、无机物和微生物的制剂 3.4 消毒disinfection 清除或杀灭传播媒介上病原微生物,使其达到无害化的处理。 3.5 消毒剂disinfectant 能杀灭传播媒介上的微生物并达到消毒要求的制剂。 3.6高效消毒剂high-efficacy disinfectant 能杀灭一切细菌繁殖体(所括分枝杆菌)、病毒、真菌及其孢子等,对细菌芽孢也有一定杀灭作用的消毒制剂。 3.7中效消毒剂intermediate-efficacy disinfeetant 能杀灭分枝杆菌、真菌、病毒及细菌繁殖体等微生物的消毒制剂。

3.8低效消毒剂intermediate-efficacy disinfectant 能杀灭细菌繁殖体和亲脂病毒的消毒制剂。 3.9灭菌sterilization 杀灭或清除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上一切微生物的处理。 3.10灭菌剂sterilant 能杀灭一切微生物(包括细菌芽孢),并达到灭菌要求的制剂。 3.11无菌保证水平sterility assurance level.SAL 灭菌处理后单位产品上存在活微生物的概率。SAL通示为10-n 。医学灭菌一般设定SAL 为10-6 。件即经灭菌处理后在一百万物品中最多只允许一件物品存在活微生物。 3.12斯伯尔丁分类法 E.H.Spaulding classification 1968年E.H.Spaulding根据医疗器械污染后使用所致感染的危险性大小及在患者使用之前的消毒或灭菌要求,将医疗器械分三类,即高度危险性物品(critical items)、中度危险性物品(semi-critical items)和低度危险性物品(non- critical items)。 3.13高度危险性物品critical items 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脉管系统,或有无菌体液从中流过的物品或接触破损皮肤、破损黏膜的物品,一旦被微生物污染,具有极高感染风险,如手术器械、穿刺针、腹腔镜、活检钳、心脏导管、植入物等。 3.14中度危险性物品semi-critical ite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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