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项目合作协议

物业管理项目合作协议

甲方:深圳市彩云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南路38号福盛大厦A座29楼D

乙方:廖财有身份证:612324************

地址: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公平、诚实、信任、平等合作、互利互惠并在遵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的基础上,就甲乙双方合作共同开发小区物业管理项目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办理业务所需的各种必要资料和信息并保证其真实合法有效如各种证书、证件等。

二、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有关个人信息和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有效性,不得存在任何隐瞒、欺诈行为。

三、乙方负责发展项目,无加班工资,业务提成内包含乙方加班工资。甲方为乙方提供补贴,为三个月(计5500发放工资)。

四、甲方以欺骗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秉人之危,无正当理由解除乙方合同,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所给甲方发展的项目网点综合收费的20%作为补偿。

五、乙方发展的项目网点,甲方每月计利润50%,每月15日前另付给乙方。(期限为物业公司终止对网点服务)。

六、乙方现发展项目,进入其中网点乙方的工资计¥:5500元/月,从甲方如中标起,入伙起本合同自动生效。担任项目负责人8500元。

七、甲乙双方同意,为了双方的利润发展,乙方为项目负责人,同样享有公司员工同等待遇,

奖罚,奖金提升工作。

八、乙方可以解除协议,但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九、甲乙双方就协议发生争议的,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协议末尽事宜或合同条款与现行法规规定有抵触的,按现行法律法规执行。

十一、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末经书面授权代签字无效。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联系人:联系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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