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规范表述条款

合同规范表述条款

双方均同意传真件、扫描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副本、补充协议、附件与正本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本合同以书面形式签署,传真件、扫描件同样有效。

一、关于送达地址

1、上述地址、电话、邮编,可做为将来可能出现的与本合同有关的纠纷(仲裁、诉讼),法院/仲裁委向贵司送达相关文件的时的送达地址,如有变更,由贵司自行向法院/仲裁委说明。

2、双方确认:与履行本合同有关通知均应按照合同中所载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作出。如以邮寄方式发送,以发件人寄出邮件后3日视为送达日期(无论收件人实际收件时间、是否实际收到、无法送达或退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的通知,送达之日即视为送达。对方应对送达地址负责,如有变更,变更方负有义务通知对方,并书面告知新的联系人信息。如未告知而导致对方受到损失的,未告知方应赔偿对方的全部损失。

二、关于开具发票

1、甲方支付费用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等额有效的发票(请根据客户要求注明增值税普通发票还是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迟延交付发票的,甲方有权顺延付款,并不视为甲方违约。

2、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及时向甲方开具可以抵扣税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因乙方开具发票不及时给甲方造成无法及时认证、抵扣发票等情形的,乙方需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

三、关于维修

1、工程结算总额的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保修期为一年,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工程及竣工资料移交完毕之次日起算。保修期满,未出现质量问题且无发生由质量问题引起的代付返修费用,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无息付清保修金。

2、保修期内,乙方应于收到甲方的保修通知后24小时内无条件免费维护及修缮,否则甲方有权另请他人维修。实际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还需向甲方支付实际维修费用10%的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四、关于商业秘密

对于为履行本合同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全部资料(无论口头或书面形式)均视为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应当对上述资料或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其他甲方商业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在任务完成后,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返还上述资料。该等保密义务不因合同的无效、解除、履行完毕而解除。

五、关于知识产权

1、乙方保证设计制作的宣传片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相关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任何知识产权、肖像权、隐私权和其他权利。如乙方设计制作的宣传片侵犯第三方相关权利,由此引起的纠纷由乙方负责,若因此导致甲方侵犯第三方权利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支付的赔偿金、违约金、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调查取证费用等。

2、乙方承诺并保证,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任何产品均为合法产品,不存在侵犯任

意第三人知识产权或其他任何的违法情形,如因知识产权或其他违法问题导致甲方受到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第三人索赔、行政部门罚款)等,乙方必须给付甲方违约金10万元并赔偿甲方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损失、律师费、差旅费等)。按有关规定乙方生产的货品应办理生产许可证或其它相关证照而未办理的,由此引发的各种纠纷、责任(含安全及质量事故责任)、相关费用均由乙方全部负责。

六、关于无安全事故

乙方应确保在履行义务过程中无安全事故发生。如因措施不当、管理疏漏等各种原因造成职工、雇员或任何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甲方在前述情形中实际承担了责任的,乙方同意无条件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相关的赔偿费用、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公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所有费用。

七、关于律师费

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为解决纠纷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诉讼担保费、保全费、执行费、公证费、鉴定费、差旅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八、关于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交付时间,自逾期之日起,每延误一天,乙方应减收合同总价款的1%。逾期超过1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退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支付的赔偿金、律师费、诉讼费、诉讼担保费、保全费、执行费、公证费、鉴定费、差旅费、调查取证费用等。

2、合同生效后,若乙方在交付成果前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返甲方已支付的款项,按合同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支付的赔偿金、律师费、诉讼费、诉讼担保费、保全费、执行费、公证费、鉴定费、差旅费、调查取证费用等。

3、除本合同另有违约责任约定外,乙方违反本合同其它约定的,应当在甲方通知的时间内改正或采取补救措施,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总金额的20%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4、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应付的费用中直接扣除。如本合同约定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

5、如果发生下列一种或更多种事件或该违约事件持续发生的,无论该事件起因系基于违约一方的过错还是第三人原因;或者基于违约一方自愿或非自愿原因;或者受法律实施的影响;或者根据任何生效法律文书认定,均构成本合同所称的违约事件,违约一方均应当向另一方承担本合同所述的违约责任。

6、当发生如下事实或行为之一者,视为乙方违约:……但非乙方过错造成的除外。

7、本合同所称之损失包括实际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诉讼或仲裁费以及合理的调查费、律师费等相关法律费用。

8、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允许将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转委托任何第三方履行,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9、甲方如果未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且迟延履行超过30天,则乙方有权暂停为甲方提供所有业务服务,自甲方欠费之日起至甲方付清欠费之

日止每日按全部欠费金额的3%向甲方加收违约金,直至甲方结清欠费为止。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就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0、因乙方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第三方追索的,应由乙方承担责任,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1、违反保密约定,故意、过错或过失泄密的,除应立即采取措施停止泄密行为,减小泄密造成的损失外,还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所受损失的,泄密方还应予以赔偿。同时,守约方还有权根据泄密造成损失的大小,单方解除本合同。

九、产品质量保证

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产品能够正常使用,如因乙方或乙方关联方原因导致甲方用户无法正常使用该产品,乙方应无条件补发产品或全额退款,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声明及保证

1、每一方均声明及保证,自本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有资格从事本协议项下之服务,并且该等服务符合其经营范围之规定;其可全权订立本协议并履行基于本协议项下之义务;其授权代表拥有充分授权,代表其签署本协议。

2、关于合同各方主体资格和签约行为合法性、有效性和完整性的表述:

合同各方(下称“该方”)分别陈述和保证如下:

1.该方具有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必要的资格、授权和完成相应的批准程序的能力;

2.该方签署本协议的代表已获得该方的充分和有效授权,该方对签约代表所签署的文件予以承认和执行;

3.该方签署和履行本协议不会导致违反其自身章程性文件的任何条款。

3、关于合同转让标的合法、完整和全面性的陈述和保证:

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乙方在本协议签署日向购买方做出如下陈述和保证,并且该等陈述和保证在转让日将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

1.资产

(a)目标企业的资产为乙方单独、完全并合法地拥有和持有,目标企业并未占有、借用或承租第三方财产,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硬件、软件和其他计算机设备、复印机、通讯设备、存储系统、工具及其他机器和设备;

(b)如果任何资产受制于任何第三方的权利主张,包括但不限于任何贷款人或任何政府机构的权利主张,该等第三方的权利主张已被乙方全部解除,因此,资产的合法所有权不存在任何该等权利主张、留置权、抵押权或其他担保权益或权利负担;

(c)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有关资产的所有信息,在任何方面均真实、准确并完整;(d)资产构成目标企业在业务中使用的全部资产,并且处于良好和可用状态,符合目标企业正常经营用途,并且该等资产及其使用均符合所有适用的中国法律;

(e)资产的部分或全部均不属于中国法律规定的国有资产范围。

2.股权

(a)本合同所述股权构成目标企业的全部股权,并且乙方已经缴清了目标企业的全部注册资本(包括其增资部分),以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为

证;

(b)不存在针对股权的任何种类的权利主张、诉讼、质押或其他任何性质的权利负担,并且不存在其他涉及目标企业或出售方的、未决的或可能发生的诉讼;(c)股权不存在任何未披露的现有的或将来的权益以及对该等权益的任何主张或请求;

(d)除本协议以外,目标企业或乙方不存在与买卖或转让股权或其任何部分有关的任何协议、安排、选择权、权利或承诺;

(e)目标企业并不拥有任何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三资企业或其他实体的任何股份、股权、出资或投资等。

3.土地和房屋

(a)目标企业名下的土地和房屋均通过合法途径取得和自行使用,并未向任何第三方出借或出租土地和房屋;

(b)目标企业的土地性质为出让土地,其适合且依法可以用于目标企业的业务,目标企业并未违反任何健康、安全、规划或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影响或限制土地和房屋用于业务。目标企业对土地的使用不会构成对任何第三方财产的侵犯;(c)目标企业的土地和房屋上不存在任何抵押、质押、权利主张或其他第三方权利;

(d)目标企业的土地和房屋的前所有人在本协议签署之前已经付清有关土地和房屋及目标企业使用的其他财产的所有土地出让金、税收、建设费用、购买价格及任何其他费用和收费;

(e)目标企业的土地和房屋不存在任何严重缺陷或故障,并且完全根据有效的施工许可建造,通过了有关政府部门的验收,且其状况与其在本协议签署时的状况一致。

4.责任

目标企业的所有业务已经真实、完整和没有遗留地披露给甲方。自目标企业成立之日起,目标企业从未开展过除向购买方披露的业务以外的任何其他业务。

5.财务报表

乙方已向购买方提供了目标企业经审计的损益账目、收入报表、资产负债表和与之有关的所有票据和明细表的真实复印件,该等财务资料和报表是根据中国通用的会计和审计准则编制,能够确切表述目标企业在做出财务报表或在财务报表涵盖阶段内的财务状况时,明确反映目标企业的所有绝对或或有的重大责任。自财务报表的制作日期起,目标企业的财务状况、前景或负债未发生任何实质性的不利变化。

6.诉讼和争议

目标企业没有存在由其提起的或针对其提起的、未决的或任何政府机关、法庭或仲裁庭正在处理与其有关的任何诉讼或仲裁;在乙方的最大知晓范围内,也不存在可能针对或以其他方式影响出售方的任何该等诉讼。

7.无违反

在乙方的合理知晓范围内:

(a)目标企业已经根据并将继续根据目标企业的公司合同和章程等组织文件以及政府法令和行业标准开展业务;

(b)目标企业及其任何管理人员、员工或代理人均未实施也未授权其任何管理人员、员工或代理人实施任何犯罪的、非法的、违法的或未获授权的行为或违反有关目标企业业务的义务或职责的行为,并且不存在有关上述行为的责任;

(c)在本协议磁商和签署过程中,目标企业的任何董事、管理人员、代理人、员工均未以自己或目标企业名义,直接或间接以捐赠、礼物、贿赂、退款、回报、关系费、回扣或其他形式收受礼品和金钱;

(d)目标企业已取得并保持其拥有、租赁、经营其资产及从事其业务所需的完全有效的所有证照、许可、批准和其他文书文件。

8.重大合同

(a)目标企业对待订立的与其运营有关的每一份合同已经全部披露给甲方。目标企业未在任何实质方面违反或不履行上述合同。

(b)目标企业与其关联方订立的每一份合同已经全部披露给甲方。目标企业未在任何实质方面违反或不履行上述合同。

(c)目标企业订立的并且将由于交易而被终止或解除的每一份合同已经全部披露给甲方。并且应当支付给该等合同方的赔偿、退款或补偿已经由目标企业或乙方全部付清。

9.环境

(a)目标企业已获得了与遵守环境法律有关的所有证照、许可、批准和其他文书文件;

(b)目标企业使用的土地、房屋和财产上不存在正在或曾经处理、存储或处置有害物质的任何地下或地上的存储池或容器;

(c)目标企业使用的土地、房屋和财产上未曾释放任何有害物质或污染物;(d)目标企业未在其使用的土地、房屋或财产上曾经、正在进行或完成.

与任何释放或可能释放任何有害物质有关的行动。

10.保险

目标企业已分别为其资产和经营业务购买不低于该行业平均标准的足够的保险,并且同意促使保留所有该等保险并使该等保险持续完全有效。

11.知识产权

目标企业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商标、商号、专利、专利申请、著作权、专有技术和产品配方的详细情况,已经全部提供给甲方。目标企业未订立任何有关知识产权使用的许可协议,并且不存在由目标企业提起的或针对目标企业提起的任何与知识产权侵权或争议有关的未决的或可能发生的诉讼。

12.税收责任

(a)目标企业作为一家中外合资企业,依法享有外商投资企业享有的税收优惠待遇。

(b)目标企业已提交了截至本协议签署日的所有要求其提交的纳税申报单和类似中报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国家、省级和地方税局要求的纳税申报单和年度报告,并且已付清该等申报单中到期的所有税收、费用、罚款和利息。

(c)目标企业不存在导致或可能导致发生下列情况的事件:(i)延期提交纳税中报单或类似资料;(ii)对提交纳税申报单所涉时期核定附加税收;(iii)不存在可能会影响目标企业税收责任的税收裁决、申报要求、和解协议或者目标企业税务顾问出具的税务意见书。

(d)与目标企业或其终极股东支付给目标企业职工的报酬有关的应付税款已根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由相关人员足额支付或者由目标企业或其终极股东代扣代缴完毕。

13.社会保险

目标企业已遵守有关社会保险的规定和缴纳了法律法规规定的到期应付款项,包

括但不限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

14.职工

(a)目标企业已根据中国法律规定与其所有职工签订正式的书面劳动合同,并且上述劳动合同的复印件已提供给甲方;

(b)目标企业在所有方面遵守了有关劳动聘用的所有适用的国家和地方法律,包括但不限于有关工资、工时和集体谈判的规定,不存在未遵守上述任何法律规定而发生有任何拖欠工资或奖金、欠交各项社会保险和劳动保险费用、欠交所得税及受到任何处罚的情况;

(c)不存在目标企业的任何职工所组织的任何现有的或可能发生的停工或罢工事件。

15.必须的批准和同意

在本协议签署日,乙方和目标企业已经根据各自的组织文件和中国法律法规获得了签署本协议并完全履行其在本协议中的每一项义务所需的批准和同意,需在本协议签署后方可取得的任何批准或同意除外。

16.产品责任

由目标企业生产的或由目标企业委托第三方生产的所有产品均已充分披露给甲方,目标企业未曾生产、销售或提供任何与适用法律法规或标准不符合的、有缺陷的、危险的或违反任何有关的明示或暗示的声明或保证的任何产品或服务。

十一、反商业贿赂条款

6.1供方清楚并且同意,供方或其代表向需方人员提供以下利益只.

会增加供方自身的成本、损害双方合作关系,并不能借此获得业务发展或取得其他利益的机会:

6.1.1每人次高于20元人民币的餐饮活动,但经需方批准以双方企业名义共同组织的活动除外;

6.1.2每件价值高于人民币50元的礼品或每人次消费金额高于人民币50元的任何娱乐活动;

6.1.3免费或低于市场价格为需方人员购买物品、投资或办理其他私人事务;6.1.4其他需方明文禁止的考察、旅游、休闲、度假或其他团体项目。

6.2供方同意,如需方发现供方或其代表向需方人员提供了上述利益,需方有权中止执行本合同直至供方向需方签署确认存在上述行为并保证不再违反的保证书和支付相当于上述利益五倍的诚信违约金为止。

6.3供方同意,如供方或其代表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需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供方自行承担:

6.3.1向需方人员提供超过每人人民币1000元的礼品、礼金、股票、赠券或其他相当于上述金额的任何活动;

6.3.2陪同或安排需方人员参与中国法律明文禁止的赌博、色情活动或其他违法活动。

十二、保密条款

16.1每一方在此同意对以下信息予以保密、不得使用并不得披露给任何第三方:(a)本合同名称、签约和履行主体、框架、条款和附件;

(b)因本合同的谈判或履行或实现交易而获取的任何非公开的信息或知识;(c)因其作为签约或履行主体一方而获得的有关被并购企业的任何非公开信息;

(d)其所获取的与其他各方或关联方有关的任何及所有非公开信息或知识。16.2未经合同一方事先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将本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和进度估计等信息向第三方作任何形式的披露、通知和公布,但合同一方为进行交易需要而向聘请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进行披露;或为获得批准而向审批机关及其指定机构披露的除外。

16.3如果任何一方根据法律、法规、政府或法院的通知和命令,需要对政府、法院或任何第三人披露或交付保密信息的,披露方应当在收到该等通知或命令后及时通知合同其他各方,以便合同其他各方及时对该等通知命令提出异议。16.4合同每一方应当保证其雇员、代理人、为交易所聘请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财务顾问等遵守本条规定义务,并为上述人员的违反本条规定的后果负责。十三、通知条款

1、本协议项下对合同一方对另外一方的任何通知或请求,应当发送至接收方的如下地址:

甲方全称:收件人姓名:

地址: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传真号码:

乙方全称:收件人姓名:

地址: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传真号码:

本协议项下的任何通知或请求:

1.如果是传真或电子邮件,则在发送当日视为收到;

2.如果是信函,在挂号信发出后第三日视为收到。

3.如果是派人专程送达,则在收件人签收之日视为收到;如果同时使用几种通知方式的,以其中较快到达接收方者为准。

2、甲乙双方关于本合同履行和相关事宜的通知,应当按照本合同载明的地址发出。通知一般以对方代表签名或者盖章确认为准。如果以特快专递或者挂号形式寄送的,自发出之日起的第四日视为送达之日。

十四、合同的解除

1.无论何等原因,合同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主要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按时足额交货或付款的,均构成实质性违约行为。

2.发生上述第1项行为的,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发出催告通知,违约方应当在收到催告通知三十日内按照本合同规定无条件自动履行完毕。

3.无论何等原因,假若违约方在收到前述催告通知三十日内,仍未按照本合同规定自动履行完毕的,守约方有权宣布解除合同,违约方对此不持异议,并需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损失(如有)。

十五、合同权利申明条款:

除非另有规定,任何一方未能行使或迟延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不得被视为其放弃行使该等权利,且任何权利的任何单独或部分行使亦不得妨碍该等权利的进一步行使或其他任何权利的行使。一方在任何时候放弃追究其他各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或规定的违约行为,不得被视为该方放弃追究其他各方今后的违约行为,且不得被视为该方放弃其在该等规定项下的权利或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任何权利。

十六、争议解决

(一)合同解释条款

1、本合同由各方在平等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共同起草和写作而成。对本合同的解释不应考虑任何要求起草或促使起草本协议的一方作出不利解释或诠释的假设或规则。

2、本协议的不同条款和分条款的标题,仅供查阅方便之用,不构成本协议的一部分,也不影响本协议任何条款的含义和解释。

(二)法律适用条款

本协议的签署、生效、执行、解释和纠纷解决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除中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法律执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除中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法院管辖。

(三)纠纷解决条款

十七、合同效力和附则模块

(一)授权代表条款

甲方的部分或全部签约主体(下称“前述主体”)一致同意委托××作为甲方特别授权的全权代表,有权代表前述主体同意、放弃、变更本合同各项条款和收取相关款项,并代表前述主体签署与保证本合同有关的一切法律文件。凡××签署的书面文件,均视为已经获得前述主体的适当和全面授权。前述主体承认该等书面文件的法律效力,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主动配合履行相应义务。

(二)合同生效条件条款

签署生效的版本:本合同自合同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约定生效的版本:本合同自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并且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规定款项后生效。

法定生效的版本:本合同自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并报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后生效。(三)条款效力分割条款

本合同各条款之间的效力独立,不因本合同部分条款无效而导致其他条款无效。甲乙双方对合同部分条款的争议不影响对合同其他没有争议条款的继续履行。(四)主从关系条款

1.合同签署前的相关文件

合同各方一致同意,合同各方就合同目的事宜达成的本合同文本及其附件、附文和附录文本是最终的和唯一的正式文本,取代和撤销各方之间先前所有书面或口头的合同、协议、谅解、备忘录和会议纪要以及与前述事项相关的讨论稿、传乙方概要等口头承诺或书面文件。

2.附文、附录和附件

本合同附文、附录和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从合同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相关书面协议。该等协议系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内容与该等协议内容有冲突的,以补充协议为准。该等协议没有规定的,仍以本合同规定为准。

4.与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

与合同有关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5.合同各方的批准文件

在签署本合同时已经取得了自身和关联各方应当出具的相应和适当的授权文件。

6.第三方的批准文件

乙方保证负责取得保证本合同有效执行所需要的相关批准或声明文件。

7.政府部门的批准文件

本合同及其附件,由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并报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

(五)合同转让条款

1.合同不可转让的写法

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未经其他各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本协议项下的权利或义务。因一方擅自转让本协议项下部分或全部的权利或义务所引起的任何义务和责任均由该方自行负责。

2.合同可转让的写法

十八、不可抗力条款

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仅限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瘟疫、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预防或避免的事件。甲乙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协议项下任何义务,给对方造成的任何损失,不承担违约与赔偿责任。任何一方延迟履行义务后遭受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2、鉴于互联网所具有之特殊性质,不可抗力亦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任何影响网络正常经营之情形:(1)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侵入或发作;(2)计算机系统遭到破坏、瘫痪或无法正常使用而导致不能履行本协议下义务;(3)电信部门技术调整导致之重大影响;(4)因政府管制而造成的暂时性关闭等;(5)其它非因自身造成的原因等。但上述情形如因任何一方过错或过失造成的,则不能免责。

3、如果发生不可抗力,受影响的一方应立即以可能的最为快捷的方式通知对方,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尽量减少因本协议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对方出具能有效证明该不可抗力发生的文件。

4、按不可抗力对履行协议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协议、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协议的义务、或者延期履行协议,一方因不可抗力而延迟履行其相关义务的时间应与不可抗力持续的时间相同。在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消除后,由双方协商继续履行本协议。

通用合同条款(标准版).docx

编号:_________________ 通用合同条款(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1.11知识产权 1.11.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属于发包人,承包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1.1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的文件,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属于发包人,承包人可因实施工程的运行、调试、维修、改造等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1.11.3 合同当事人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侵犯对方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承包人在使用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或采用施工工艺时,因侵犯他人的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或施工工艺导致侵权的,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1.11.4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在合同签订前和签订时已确定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 1.12保密 除法律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发包人提供的图纸、文件以及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 除法律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将承包人提供的技术

采购合同违约条款的约定技巧

采购经理采购合同违约条款的约定技巧 一、风险点列述要尽可能全面 对于采购方而言采购合同的主要风险为对方迟延交货和产品 质量瑕疵。采购者在签订采购合同中一般都能注意到这两个风险但是对于如下风险点却往往忽略 一货物灭失风险 货物灭失风险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标的物毁损、 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同法不仅给合同当事人间的货物交付给予了一般风险归属界 定同时也给予合同当事人以约定风险归属权。对于一些特殊货物仅仅交付给买受人但是出卖人并不给予任何履行辅助的话极容易造成货物的毁损或灭失。此时如果仍然要求买受人承担风险显然有失公平。而这类情况又显然少见法律给予统一规定似乎没有太大必要而充分发挥合同当事人的主观能动性却有可能将问题处理的更好。但是如果采购人没有充分利用好该自由协商风险归属的机会一旦风险发生对于没有专业管理货物经验的买受人而言产生的货物灭失风险只有自己承担。而假如直接约定货物灭失风险不以货物买方对货物的接收为限对于摊平货物交付后的灭失风险必然大有裨益。二单证交付风险 单证分为两类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和说明产品特性等方面的产 品资料单证。前者由于作为提取合同标的物的必要条件即便在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一般很少产生纠纷。但是对于后者由于其作为产品使用资料究竟何时才是确定的交付时间合同法并没有给予统一的明确规定。而对于某些产品而言产品资料不仅是购买者使用该产品的使用指南使用者使用该产品的必要条件。例如关乎生产安全方面的设备设备的使用者要根据当地安监部门的规定向有关部门提交该产品的相关资料复印件用于备案。如果供货方没有及时提交上述产品的资料文件造成的结果将不仅是产品使用者不知道如何使用设备更严重的是其无权使用设备。因此采购者对于采购设备涉及的对于特别重要的产品资料文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资料的交付时间以及不能及时交付资料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 二、违约责任的约定方式 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条款一般采用如下约定方式 一适用合同法 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如果任何一方违约均按照合同法规 定追究对方违约责任。但实际上我国合同法并没有对违约责任做统一的明确规定。对于采用此种方式约定违约责任的合同只能认定为双方违约责任条款约定不明。对于违约条款约定不明的属于逾期付款的参照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逾期贷款利息的计收标准。但是对于逾期交货的违约问题司法解释也没有给予统一的计算标准。合同当事人只能根据所谓的“损失”提起诉请。 二违约金条款

合同中的担保条款如何约定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合同中的担保条款如何约定 篇一:合同条款-保证条款 第十条安全保证 承揽人保证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将货物安全运抵指定地点。对承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 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变质。在装卸、运输途中一旦出现货物丢失、短少、变质、损坏 等情况,原则上按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进行赔偿。另有约定的,按约定限额赔偿。但如果货物 的缺失和损坏是由不可抗力、货物自身属性决定的合理损耗或是委托人过错造成,则承揽人 不承担赔偿责任。 十二声明及保证 (一)保管人: 1.保管人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保管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保管人履 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 政行为。 4.保管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保管人的法定代 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存货人: 1.存货人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存货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存货人履 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 政行为。 4.存货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存货人的法定代 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保修期:上述产品的保修期为月;免费更换时间为交货后月;故

障响应时间为小时内;故障排除时间为小时内;备品备件提供时间为小时内。行政、事业单位(数码相机、摄像机、投影仪)协议供货合同[适用各方][官方 文本]三、保修期:上述产品的保修期为月,免费更换时间为交货后月,故障响应时间为小时内,故障排除时间为小时内,备品备件提供 时间 第十四条保修责任 双方应当签订补充协议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在该车位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双方有退车位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 退车位约定的,卖方应当履行保修义务,买方应当配合保修。非卖方原因造成的损坏,卖方 不承担责任。 18.保证金、加盟金: 为保证甲方商品的信誉,品牌之声誉,监督乙方在该地区的经营不得有损害甲方商誉行为, 乙方与甲方合作为口盟时,须付保证金壹万元人民币给甲方(合作期满,甲方把保证金退还 给乙方),中途如有违约行为,根据违约责任大小,甲方有权扣下保证金,甚至继续追加必

出口销售合同(中英文对照版)

P1/2 (original) 合同Contract CONTRACT Date: _____________________ Revised date:___________________卖方:地址 ! THE SELLER: TEL: FAX: 买方:地址 THE BUYER:TEL: FAX: 兹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由卖方出售,买方购进下列货物: (5)装运条款和交货期:于合同生效后___月___ 日前以海运形式送货到达______港口。 Delivery time(CIF___): After the order in effect via sea freight direct to______ , and arriving at____________。 最终目的地:____________ Final destination of Products: _______________ (6)付款条件: _________ ,___天内(以提单日期为准)付清货款。 Term of payment: By___ within ______ days after the B/L date. ' The seller’s bank information Beneficiary: Bank Name: ACCOUNT: SWIFT NO.: ADD.:

TO BE CONTINUED ON 2 # P2/2 Contract No. Date: The revised date: (7) 保险: 按发票金额110%保一切险及战争险(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条款)。 Insurance : To be covered by the seller for 110% of invoice value against all risks and war risk as per the clause of the People’ Insurance Co. of China. (8) 品质与数量,重量的异议与索赔: 货到最终目的地后, 买方如发现货物品质及/货数量/重量与合同规定不符,除属于 ] 保险公司货船公司的责任外,买方可以凭双方同意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向卖方提出异议,品质异议须于货到最终目的地起60天内提出,数量/重量异议须于货到最终目的地起30天内提出。 Quality /Quantity/Weight Discrepancy and Claim: In case the quality and /or quantity/weight are found by the Buyer not to conform with the contract after arrival of the goods at the final destination, the Buyer may lodge a claim against the seller supported by a survey report issued by an inspection organization agreed upon by both parties with the exception of those claims for which the insurance company and /or the shipping company are to be held responsible. Claim for quality discrepancy should be filed by the Buyer within 60 days after arrival of the goods at the final destination while for quantity / weight discrepancy claim should be filed by the Buyer within 30 days after arrival of the goods at the final destination. (9) 人力不可抗拒: 本合同内所述全部或部分商品,如因人力不可抗拒原因,使卖方不能履约或延期交货,卖方不负任何责任。 Force Majeure: The Seller shall not be held responsible for failure or delay in delivery of the entire or portion of the goods under this contract in consequence of any Force Majeure incidents. (10) 仲裁:凡执行本合同或与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应提交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委员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程序暂行规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承担。 Arbitration: All disputes in connection with this Contract or the execution thereof shall be settled through friendly negotiations. If no settlement can be reached, the case shall then be submitted to the Foreign Trade Arbitration Commission of the China Council for the Promotion of International Trade, Beijing, for settlement by arbitration in accordance with the Commission’s Provisional Rules of Procedure. The award rendered by the Commission shall be final and binding on both parties. The arbitration expenses shall be borne by the losing party unless otherwise award by the arbitration organization. ? (11) 其他要求: Other requirements: (12) 买方银行信息:

通用合同条款

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词语定义 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合同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和投标函附录、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委托人要求、监理报酬清单、监理大纲,以及其他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文件。 合同协议书:指委托人和监理人共同签署的合同协议书。 中标通知书:指委托人通知监理人中标的函件。 投标函:指由监理人填写并签署的,名为“投标函”的函件。 投标函附录:指由监理人填写并签署的、附在投标函后,名为“投标函附录”的函件。 委托人要求:指合同文件中名为“委托人要求”的文件。 监理大纲:指监理人在投标文件中的监理大纲。 监理报酬清单:指监理人投标文件中的监理报酬清单。 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合同当事人:指委托人和(或)监理人。 委托人:指与监理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监理人:指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委托人代表:指由委托人任命,并在授权范围和期限内代表委托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全权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指由监理人任命,代表监理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全权负责人。 承包人:指在本工程监理范围内,与委托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的当事人。 工程和监理 工程:指永久工程和(或)临时工程。 监理服务:指监理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依照法律、规范标准和监理合同等,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或施工等阶段进行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和安全监理、环保监理的服务活动。 监理资料:是委托人按合同约定向监理人提供的,用于完成监理范围与内容所需要的资料。 监理文件:指监理人按合同约定向委托人提交的监理大纲、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日志、监理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事故处理文件、监理工作总结和其他文件等,包括阶段性文件和最终文件,且应当采用合同中双方约定的格式和载体。 日期 开始监理通知:指委托人按第款通知监理人开始监理的函件。 开始监理日期:指委托人按第款发出的开始监理通知中写明的开始监理日期。 监理服务期限:指监理人在投标函中承诺的完成合同监理服务所需的期限,包括按第款和第项约定所作的调整。

借款合同(个人、包含保证条款)

借款合同 编号: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 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 保证人:(以下简称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 因甲方向乙方借款,丙方为甲方的借款向乙方提供保证,为明确各方权利义务,甲方、乙方、丙方协商一致,依据国家相关法律,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贷款金额、期限、用途 1.1 金额: (大写) 。 1.2 币种:。 1.3 期限:3个月,自2014年5月27日至2014年8月28日。 1.4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将用于:个人周转 第二条利率 利率:5%/月。该利率系中国人民银行现行相应期限档次贷款的基准利率上浮%。 第三条偿还顺序 如甲方偿还乙方的款项少于按本合同约定该日到期的债务总额,该款项按下列次序安排: (1)支付依法或依照本合同约定的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2)支付应付违约金; (3)支付应付利息; (4)支付应付本金。 甲方所偿还款项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全部债务的,按有关债务发生的先后顺序清偿。 第四条保证条款 本合同项下贷款由丙方向乙方提供保证担保,丙方承诺并遵守如下条款: 4.1 保证方式 丙方自愿为甲方的借款向乙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4.2保证范围 保证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债权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 4.3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本合同项下贷款到期之日后两年止。 债权人宣布主合同项下债务全部提前到期的,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 第五条违约责任 5.1甲方不能按期归还贷款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有权按

锰矿合同中英文对照版

锰矿合同中英文对照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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锰矿石购销合同 Sales and Purchase Contract ofMang aneseOre 合同号CONTRACT number:CS20120502 签约地点:Signing place:Beijing 签约日期signing date:2012/5/2 买方/THE BUYER:CINOMUR BOYU MADENCILIK SANAYI VETICARET LTD,.STI? 地址/ADDRESS:SULEYMANIYE MH.M.FEVZI CAKMAK CD.CAKMAK APT.Z.KATD:3NO:54ISKENDERUN/HATAY, TURKE Y TEL: 0090326 61322 57 FAX: 0090 326 613 22 57 卖方/THE SELLER: 地址/ADRESS: 电话/TEL: 传真/FAX: 买卖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货物进口达成以下交易条款。 This contract ismade byand between the buyerand the seller,whereby thebuyer agrees to buy and the selleragrees to sell theunder-mentioned goods on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stated bellow: 名词定义 DEFINITIONS: In this CONTRACT,the following termsshall, unlessotherwise defined,have the following meanings: 除非另订说明,在此合同中的名词定义如下: a) US Dollarsand USCents :means respectively dollars andc ents in lawful currencyof the United State sof America US美元和美分: 指美国法定货币的美元和美分

典型知识产权合同条款的审查技巧0001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典型知识产权合同条款的审查技巧000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文刘进然 知识产权合同是指主要标的为知识产权的产生、许可及转让的合同。典 型而常见的知识产权合同可以分为为技术类、著作权类和商标类等。技 术类主要包括合作开发合同、委托开发合同、技术许可合同和技术转让合同。著作权类主要包括合作创作合同、委托创作合同、授权许可合同和著作权转让合同。商标类主要包括商标许可和转让合同。 知识产权合同审查过程与普通的合同审查并无实质性区别,但鉴于知识产权具有区域性、法定时间性、无形性、可复制性和可分割性等特点, 知识产权合同审查过程中应根据上述特点有针对性的审查和修改,以下将以知识产权合同中典型条款为例介绍知识产权合同审查的重点和修 改技巧。 (一)权利归属条款 权利归属条款在所有可能产生新知识产权的合同中都应当予以约定,比如合作开发合同、委托开发合同、知识产权许可合同、劳动合同、合作创作合同和委托创作合同等。因为知识产权的无形性特点,且多数知识产权如专利权、商标权、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权等均是以申请或登记作为成立要件,或者以登记后权利行使的更为方便(比如著作权), 所以如果对此约定不明,则新产生的知识产权的权属可能会产生争议从而引

发合同风险。 典型的权利归属条款应约定权利归属、申请权利、使用权利、利益分配和权利转让等内容。 权利归属主要约定知识产权的归属原则,归属原则尤其要根据当事人的交易目的来约定,例如,某委托人和受托人签署《委托创作商标标识合同》,根据《著作权法〉〉第17条规定的归属原则,如果合同未约定权利归属,则著作权属于受委托人,但如果著作权属于委托人,则受托人难以达到将委托创作的商标标识申请为商标的交易目的,因此,应当在合同中约定著作权属于委托人,或者约定著作权属于受托人,受托人应免费且无限制的许可委托人将该标识作为商标申请并使用的权利。 申请权利主要约定由谁进行知识产权的申请权或登记权。通常,对于共同享有的知识产权,就需要进一步约定由谁进行申请或登记,并相应的约定申请费及维护费的承担。还应约定申请前披露程序,比如申请前披露程序,当约定任意一方单独申请时,应当向其余方披露,以避免任意一方将共有知识产权申请为单方所有的情况或将技术秘密披露的情况发生,一方声明放弃申请权时,其余方可以单独申请,但放弃一方有专 利使用权。出于对技术秘密保密的需要,任意一方不同意申请时,其余方不得申请专利。

借款合同(完整版)保证条款

借款合同 甲方(出借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借款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就借款事宜达成如下约定: 一、借款金额: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52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万贰仟元整)。 二、借款期限和方式 甲方于2017 年12 月 1 日至2018 年11 月30 日的每周五之 前向乙方转账借款人民币1000元(大写人民币:仟元整),共52周, 总借款金额为人民币52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万贰仟元整),由甲 方每周将借款转账至乙方银行账户。 三、还款期限:乙方应于2018 年12月31日前如数归还借款。

四、权利义务 甲方有权监督借款资金的使用情况,了解乙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乙方应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不得将借款资金用于违法用途,如不按规定使用,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五、保证条款 1、乙方将拥有在有限公司中的%股权质押给甲方。乙方到期不能如数归还甲方借款的,则甲方有权以质押股权折价优先受偿。处理质押股权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债务、利息、违约金的,甲方有权另行追索。 2、在股权质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质押)处置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中被质押的部分。 3、若乙方到期如数归还借款的,质押权终止。 六、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如因本协议下或有关本协议的任何争议而产生争议,双方同意应尽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该等争议;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法院解决。 七、其他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签约各方协商解决,如经协商达成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常见的合同通用条款中英文对照

常见的合同通用条款 GENERAL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CONTRACT DATED日期 CONTRACT NAME合同名称 by and between合同双方 PARTY A NAME PARTY A甲方名称 and与 PARTY B NAME PARTY B乙方名称 TABLE OF CONTENT PRELIMINARY STATEMENT前言 1. DEFINITIONS定义 2. [OPERATIVE CLAUSES] 具体操作条款 3. CONDITIONS PRECEDENT如有必要,根据交易具体情况设定相应先决条件 4. REPRESENTATIONS AND WARRANTIES 陈述和担保[保证] 5. TERM合同期限 6. TERMINATION合同终止 7. CONFIDENTIALITY保密义务

8. BREACH OF CONTRACT违约 9. FORCE MAJEURE不可抗力 10. SETTLEMENT OF DISPUTES争议的解决 11. APPLICABLE LAW 适用法律 12. MISCELLANEOUS PROVISIONS其他规定 THIS CONTRACT(“Contract”)is made in [city and province], China on this day of ,200 by and between [Party A name],[Party A entity form] established and existing under the laws of China, with its legal address at [address] (hereinafter referred to as “Party A”), and [Party B name], [Party B entity form] organized and existing under the laws of [Party Bjurisdiction of incoporation] with its legal address at [address] (hereinafter referred to as “Party B”). Party A and Party B shall hereinafter be referred to individually as a “Party ” and collectively as the “Parties”. 本合同于年月日由以下两方在[地点]签订: [甲方名称],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组建及存续的[甲方组织形式],法定地址为[甲方法定地址](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名称],一家根据[乙方所在国]法律组建及存续的[乙方组织形式],法定地址为[乙方法定地址](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以下单独称为“一方”,合称为“双方”。 PRELIMINARY STATEMENT 前言 [add background information if appropriate][视交易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应介绍合同背景] After friendly consultations conduct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principles of equality and mutual benefit, the Parties have agreed to [describe subject matter of the Contract] in accordance with Applicable laws and the provisions of this Contract. 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照[相关法律名称]以及其他有关法律,同意按

最新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 建设项目 施 工 合 同 年月日

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 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5补充:签约合同价并不等于最终结算价,根据该项目的投资组成,承包方在发包方的指示下优先实施国补资金建设内容,自筹资金建设部分视其资金到位情况由发包方指示承包方实施. 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专用合同条款;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8)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9)其他合同文件. 2. 发包人义务 2.3 提供施工用地 承包方向当地政府申请施工用地,发包方负责协调工程用地范围内的占地、青苗和林木等,承包人应节约用地.临时占地、青苗和林木等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中,不再另行计费. 3. 监理人 3.1 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 3.1.1监理人在行使下列权力前,必须得到发包人的批准. ①批准工程的分包;②确定延长完工期限;③确定变更内容和范

围;④确定暂停施工;⑤工程量的增减;⑥其它发包方认为应进行研究的问题. 3.1.2 监理人发出的任何指示均无权免除或变更合同约定的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4. 承包人 4.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4.1.10 其他义务 负责工程全部设备设施的试运行 4.2 履约担保 合同履约担保金额为万元,差额保证金万元,民工工资支付担保金万元,共计万元;由承包人的基本帐户转入发包人帐户. 4.4 联合体 承包人不组建联合体. 4.5 承包人项目经理 4.5.1承包人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7天内指派项目经理到职.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并应在更换7天前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承包人项目经理短期离开施工场地,应事先征得监理人同意,并委派符合资质条件的代表代行其职责. 4.6 承包人人员的管理 4.6.1 承包人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7天内,向监理人提交承包人在施工场地的管理机构以及人员安排的报告,其内容应包括管理机构的设置、各主要岗位的技术和管理人员名单及其资格,以及各工种技术工人的安排状况.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交施工场地人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6.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6.1.2施工临时设施由承包人自行设计、施工和维护,并承担费用. 6.2发包人无施工设备租用给承包人. 7. 交通运输

识别对购房人不利的合同条款技巧(完整版)

合同编号:YT-FS-2753-97 识别对购房人不利的合同条款技巧(完整版) Clarify Each Clause Under The Cooperation Framework, And Formulate It 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Reached By The Parties Through Consensus, Which Is Legally Binding On The Partie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识别对购房人不利的合同条款技巧 (完整版) 备注:该合同书文本主要阐明合作框架下每个条款,并根据当事人一致协商达成协议,同时也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制定。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如何识别对购房人不利的合同条款: 一、合同约定: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的允许误差在5%,如误差超过5%,按实际情况多退少补。从目前了解的情况看,购房者所得到的面积一般比合同约定的面积少,如果互不结算,吃亏的肯定是购房者,由此可见,上述条款对张先生的不利是十分明显的。 二、合同约定:购房者不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则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利息及缴纳滞纳金等,而发展商若没有按时交房,却什么惩罚措施也没有。 律师说法:这是一条明显不公平的内容,许多购房者却忽略了。现实中出现的发展商延期交房却理直

气壮,购房者却无可奈何的情况,就是因为在合同中没有规定相应的惩罚措施,比如应参照购房者不按时付款的惩罚标准追究或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等。这样,出现问题购房者才有计可施,有权可维护。 三、合同约定:若因施工问题造成延期交房,属不可抗力,与开发商无关,开发商不负违约责任。 律师说法:这是强词夺理,法律没有规定施工问题属不可抗力,若真的因施工问题延期交房,开发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所以,这一条应当从合同中删去。 四、合同约定:发展商交房后三个月内负责办理产权证。 律师说法:这里面有两个问题,交房以什么为标准,很多人没有意识到。甚至出现这样的事:发展商交房时通知购房者到物业管理公司处领取钥匙,而物业管理公司却要求先交一笔钱才能给钥匙,否则不给。到头来购房者还是住不进新房。因此,律师建议购房者应将交房的含义具体化,即规定为:交房屋钥匙。否则,应为发展商违约。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发展商在

合同条款-保证条款

第十条安全保证 承揽人保证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将货物安全运抵指定地点。对承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变质。在装卸、运输途中一旦出现货物丢失、短少、变质、损坏等情况,原则上按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进行赔偿。另有约定的,按约定限额赔偿。但如果货物的缺失和损坏是由不可抗力、货物自身属性决定的合理损耗或是委托人过错造成,则承揽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十二声明及保证 (一)保管人: 1.保管人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保管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保管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保管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保管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存货人: 1.存货人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存货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存货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存货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存货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保修期:上述产品的保修期为月;免费更换时间为交货后月;故障响应时间为小时内;故障排除时间为小时内;备品备件提供时间为小时内。行政、事业单位(数码相机、摄像机、投影仪)协议供货合同[适用各方][官方文本] 三、保修期:上述产品的保修期为月,免费更换时间为交货后月,故障响应时间为小时内,故障排除时间为小时内,备品备件提供时间 第十四条保修责任 双方应当签订补充协议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在该车位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双方有退车位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退车位约定的,卖方应当履行保修义务,买方应当配合保修。非卖方原因造成的损坏,卖方不承担责任。 18.保证金、加盟金: 为保证甲方商品的信誉,品牌之声誉,监督乙方在该地区的经营不得有损害甲方商誉行为,乙方与甲方合作为口盟时,须付保证金壹万元人民币给甲方(合作期满,甲方把保证金退还给乙方),中途如有违约行为,根据违约责任大小,甲方有权扣下保证金,甚至继续追加必要的法律责任。为保证公司不断致力开发新产品,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制定相应的市场销售策略及甲方在产品注册,包装设计等无形资产,乙方在加入甲方加盟店时,须交加盟金万元人民币,以保证甲方利益。合作兴建房屋契约书[适用各方][实务合同] 第十一条本

会员服务协议中英文对照

会员服务协议中英文对照 [作者:中国法律英语网转贴自:中国法律英语网点击数:448 更新时间:2006-01-10 文 章录入:admin ] 会员服务协议 AGREEMENT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及会员根据本协议所列条文,以及同意此协议受法律所约束的情况下,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Beijing $$$ Co., Ltd. (“the Company”) and the Member, intending to be legally bound, and in consideration of the mutual promises and covenants contained herein, agree as follows: 1. 服务 Service 本协议所指的服务,是指本公司将自己所有或第三方合法所有并授权的法律资料置于互联网上,会员通过账号及密码登录本公司网站数据库,按照《会员章程》及《订阅表格》所列的权限查询各类资料。 The “Service” herein referred to, is the search and retrieval service through which the member can read on the Internet the Company’s own legal information or legal information legally obtained from third parties. The right to access to the Service is through a set of login name and password provided by the Company to the Member. 2. 适用 Application 2.1

合同通用条款范本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一、总则 1定义 定义下列词语或措辞,除特别说明外,在本合同中具有以下赋予的含义:1.1合同:指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为实施、完成并保修合同工程所订立的合同。 1.2通用条款:指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 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3专用条款:指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订。招投标工程的专用条款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1.4协议书:指发包人与承包人为本合同工程所签订的协议书。招标工程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曰起30天内签订。 1.5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正式接受中标人投标文件的函件。 1.6承包人投标文件:指根据招标文件编制完成并被中标通知书接受的,承包人为实施、完成并保修合同:工程向发包人提交的技术、经济文件。 1.7标准与规范:指本合同所指明的和合同工程依法应适用的标准与规范,以及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对有关技术方面问题做出的补充、修改和批准文件。 1.8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9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O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且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1分包人:指被发包人接受且具有相应资格,并与承包人签订了分包合同,分包一部分合同工程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4

1.12程造价管理机构: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3第三方:除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含双方雇员及代表其工作的人员)以外的任何其他人或组织。 1.14发包人代表:指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发包人代表由发包人依据第17.1款规定任命并书面通知承包人。 1.15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合同工程设计且具有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6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合同工程监理且具有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7监理工程师: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合同工程监理的单位委派的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由监理单位提出,经发包人依据第18.1款规定确认并书面通知承包人。 1.18造价咨询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合同工程造价咨询且具有相应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9造价工程师: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合同工程的造价咨询单位委派的造价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由造价咨询单位提出,经发包人依据第19.1款规定确认并书面通知承包人。 如果发包人没有委托造价咨询单位对合同约定的建筑工程进行造价控制,本合同的造 价工程师是指发包人委托或指定的负责合同约定的建筑工程造价控制且具有造价执业资格 的其他人员。 1.20承包人代表:指承包人指定的负责合同工程施工管理和履行本合同的代表。承 包人代表由承包人依据第20.1款规定任命并书面通知发包人。 1.21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照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 计算的实施、完成合同工程的天数。 1.22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 的日期。 1.23计划竣工日期:指自开工日期起至根据合同规定要求承包人完成合同工程并竣 工的全部时间(包括根据第31条和第32.2款规定所做的调整)。 1.24实际竣工日期:指承包人实质完成合同工程或某单项工程并通过竣工验收的日期,实际竣工日期按照第33.2款规定确定。 5

合同专用条款的设置技巧

对合同专用条款的设置技巧 随着菲迪克(FIDIC)合同条款在我国工程项目中的日趋广泛应用,我国传统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模式正在发生不可逆转的变化。因此,如何依照国际惯例,对实行菲迪克(FIDIC)合同条款管理的建设工程项目,实施有效的工程造价审核咨询管理,维护国家及其它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平、公正的解决工程造价中的各类争议。 FIDIC是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的法文缩写,FIDIC属于普通法(Common Law)体系,是判例法,属由案例汇成的不成文法。FIDIC合同本身就是一本施工法,它是签约双方为共同达到一定目的、建立相互间的法律关系而确定的文字协议。FIDIC的本意是指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这一独立的国际组织,习惯上有时也指FIDIC条款或FIDIC方法。FIDIC合同条款是在长期的国际工程实践中形成并逐渐发展和成熟起来的国际工程惯例。他是国际工程中通用的,规范化的,典型的合同文件。任何要进入国际工程承包市场,参加国际工程投标竞争的承包商和监理工程师,以及面向社会招标的工程业主都必须精通和掌握FIDIC合同条款。中国建筑市场、房地产业要进入国际市场,实现与国际顺利接轨也必须要熟悉掌握运用FIDIC条款。 有人称FIDIC合同是国际承包工程的"圣经"。可以说,FIDIC合同是集工业发达国家土木工程建筑业上百年的经验,把工程技术、法律、经济和管理科学等有机结合起来的一个合同条件。 FIDIC合同条件它虽然不是法律,也不是法规,但FIDIC条款齐全,内容完整,对工程施工中可能遇到的各种情况都做了描述和规定,对一些问题的处理方法都规定的非常具体和详细。明确规定了业主的风险、承包商的风险、承包商的索赔权、工程量计算程序、工程进度款支付程序、竣工结算、争执解决程序等。它是全世界公认的一种国际惯例。它伴随着世纪的进程经历了从产生到发展、不断完善的过程。它的主要精髓是:公平、公正、公开。 从理论上讲,FIDIC对承包商、对业主、对咨询工程师都是平等的,谁也不能凌驾于谁之上。因此,作为承包商应尽量选用FIDIC,这样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的经济利益及合法权利。但是,FIDIC又坚持要形成买方市场,主张在“买”(业主)“卖”(承包商)双方的交往中,利用经济的约束手段,维系对买方的有利条件。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也就没有绝对的平等而言。 FIDIC条款适用于工程规模大、技术复杂、建设周期较长的建设工程项目。问题在于,应用FIDIC条款是有条件的,这些条件包括: (1)采用无限制招标选择承包商; (2)合同履行中建立以工程师为核心的管理模式; (3)施工承包合同采用单价合同。 FIDIC适应国际工程承包方式的新发展,结构体系统一,其最大特点是:程序公开、公平竞争、机会均等,这是FIDIC的合理部分,对任何人都没有偏见,至少出发点是这样。FIDIC具有科学性和严密性;其适用范围广;FIDIC条款明确规定了监理工程师在工程施工中的特殊地位和作用;具有公正性和合理性。 在建筑业看来,FIDIC突出的优点是大部分条款的意图和含义已为国际承包商和咨询工程师所熟悉。事实上,他们比多数律师更熟悉。因此,许多合同索赔根本用不着律师就可以解决。具体地说,我认为FIDIC合同条件有以下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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