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罚款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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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罚款单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一、违反第一项规定的行政处罚 (一)将建筑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五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对建设单位实施行政处罚;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对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实施行政处罚。 (二)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五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对建设单位实施行政处罚;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对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实施行政处罚。 二、违反第二项规定的行政处罚 (一)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的,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对建设单位实施行政处罚;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对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实施行政处罚。 (二)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的,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对建设单位实施行政处罚;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对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实施行政处罚。 三、违反第三条规定的行政处罚 未提供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的,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对建设单位实施行政处罚。 四、违反第四项规定的行政处罚 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对建设单位实施行政处罚;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对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实施行政处罚。 五、违反第五项规定的行政处罚 (一)未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对建设单位实施行政处罚;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对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实施行政处

对施工总承包单位的质量安全文明的处罚管理

对施工单位工程管理处罚标准 工程的施工质量、进度、安全及成本预算,建设一个让政府放心,让群众满意的高标准民心工程,特制定监理公司对施工单位工程质量、施工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的处罚标准: 一总包合同条款质量约定 .工程质量方面: 1. 质量标准及要求:本项目争创江西省级优质结构奖(以获取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颁 发的证书或批文为准),如被评为将奖励乙方5万元。 2、参与此项目所有质量管理人员都要认真学习万科各项质量管理工程手册及制度、 设计图纸、工程变更、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万科项目部将于进场后定期组织学习与测试,对连续2次测试或补考不合格者,甲方将强制要求更换。 3、涉及工程主要材料进场,需及时通知监理人员到场验收(视情况还需由万科项目 部人员共同参与验收),对未能验收及检测或未验收及检测合格,擅自使用工程中,一经发现每次给予5000-10000元处罚。 4、严格按要求进行隐蔽及关键工序的检查验收。对未经验收及验收不合格工序擅自 进行下道工序施工,一经发现每次给予5000-10000元处罚。重点加强防渗漏施工的检查,杜绝防水材料偷工减料的现象,后期如有渗漏水现象,将每处给予500-1000元处罚。 8、如乙方工程实体质量发生质量事故,或有证据表明有偷工减料的事实发生,甲方 有权向乙方处以人民币5000-20000元/次的违约扣款。 9、施工过程中需接受万科区域、集团、公司及项目部的检查,具体依据合同附件、 《南昌公司项目质量管理奖惩办法》及万科项目部后期所定制度,对被评估的项目予以奖惩。 10、乙方在每道工序施工前需接受发包方按万科技术标准进行施工工艺交底,且先 行实施样板,工序样板报监理验收,经业主、监理、施工单位会签后方可进行大面积施工,否则每次给予1000-5000元处罚,对于无法达到样板质量标准的班组须立即退场。否则每次给予5000-10000元处罚,具体样板引路清单如下:地下室、屋面防水施工、卫生间和厨房地面管道洞口封堵、JS防水、外墙面孔洞封堵、面砖铺贴、外墙粉刷、内墙面粉刷、楼梯间地面砖、阳台地面砖、阳台栏杆安装、空调百叶安装、外墙涂料等。 11、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混凝土浇筑后出现10*10cm以上的蜂窝麻面,每处罚款

工程质量奖罚制度全面

工程质量、安全奖罚制度武冈市华电星苑住宅小区 编制人: 审核人:

监督实施人: 编制日期:年月日 参建单位签字栏 工程质量奖罚制度 为了搞好本项目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确保本工程施工质量,规范项目管理人员现场施工质量控制,达到统一化、标准化、合理化目标,经项目部研究讨论后,特制定本施工质量控制管理办法以指导、规范现场施工管理。 第一章奖励标准

1、在每月“公司质量检查”活动中,项目考评在前两名的按照公司相关规定予以奖励。 2、对于严格执法、正确行使质量一票否决权,杜绝了质量事故出现的有功人员,奖励500~ 1000元。 3、阶段性验收过程中,分部分项工程连续三次验收由项目质检部认可,并顺利通过外部(质检站、甲方、监理)验收的,给予相关的班组、质检员、工长(施工员)300~ 800元的奖励。 4、在施工过程中,提出可行性高、效果明显的质量保证措施,经项 目部研讨通过后,给予相应的班组、管理人员500~1000元的奖励 5、工程资料能够做到和现场同步,并且填写内容规范、属实的,给予资料员200~500元的奖励。 第二章处罚条例 第一节基本规定 1、项目部、公司组织例行检查时,如分包单位不积极配合,给予 500~1000元/次的罚款。 2、严格按图施工,严禁擅自更改图纸,违者一切责任自负,并承担经济损失。 3、进场商品砼、商品砂浆等材料均要有产品合格证并做复试报告,若不符合要求的材料,按物资部《供货合同》相关条款处罚。 4、现场分项工程施工前,需按项目部要求制作实体样板,样板经过

验收合格后方可大面积施工,如没有样板擅自施工,给予2000元/ 次的处罚。 5、各分部分项工程经过验收合格后必须做好成品保护,任何人不得故意损坏,否则给予100~200元/次的罚款。 6、现场各工序施工过程中,必须要切实做到工完场清,则将给予200/ 次的罚款。 7、现场严格、认真执行三检制,各工种自检、互检、交接检合格后均填写好对应的表格,上交项目质检部审核。对于三检制度落实不到位的劳务单位或栋号长长,第一次给予提醒教育,第二次给予警告,第三次给予500?1000元的处罚。 8分包单位的质检员、施工员必须积极配合项目部组织验收工作。 对于第一次报验不合格,给予分包单位500?1000元罚款,质检员处以100元/次罚款;第二次报验不合格,对分包单位处以1000?2000 元罚款,质检员处以200元/次罚款;累计超过三次(含第三次)报验不合格的当月当栋号工程款暂不支付,只至下一月连续两次报验一次性合格。 9、不履行项目质量检查验收程序,擅自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的,对分包单位处以1000?3000元罚款。 10、任何现场质量问题的修复、纠偏等工作都必须由项目总工批准,否则给予 主要负责人处以1000元/次罚款,并对有关人员处以100? 200元/次罚款

安全文明施工及质量管理罚款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及质量管理 罚款制度 Prepared on 24 November 2020

安全文明施工及质量管理罚款制度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如发现有未戴安全帽者、每人员罚款50元,管理人员双倍。 2、高空作业必须有防护设施。对没有防护设施,没有防护用品的罚款1000元,现场管理人员罚款500元。 3、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无证操作罚款500-2000元,另罚管理人员300-1000元,直接造成经济损失的追究一切责任,情节严重的将移交法律部门。 4、电工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按规范施工。如自行违章作业,又没使用防护用品,将罚款300-1000元。 5、对现场道路不及时清理,每次罚款100-200元。 6、现场使用材料必需堆放整齐,各工种必须做到活完清场,做好文明施工;否则罚款1000—5000元。 7、所有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服从指挥、听从安排、文明施工,不允许打架斗殴,如发生打架斗殴,不论对错,双方首先各罚3000-5000元,其次在解决其他事情,情节严重的移交法律部门。 8、临电设施不符合规范要求,达不到文明施工标准的罚款2000-5000元,并限期两天整改到位。 9、楼内不准大小便。如发现一处罚款本人100-200元。 10、对参加会议迟到者,罚款100元,对不参加会议者罚款200元(请假除外)。 11、现场材料严禁外出,否则当时抓到时罚款3000-5000元并按盗窃处理。

12、施工现场文明标识牌、安全警示牌、机械操作规程牌、文明工地宣传标语等挂放按规范,合理整齐到位,定期清理,定期调整,发现没有的罚款1000元后再补办,发现不整齐,罚款300-500元,并及时整改到位。 13、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安排专职安全员在施工现场,并带有明确标志,当天巡连续三次看不到的罚款1000-2000元(只限当天)。 14、作业人员无事顶撞或不听现场监理人员及业主,罚款3000-5000元。严重影响工程质量者停工整改。 15、监理单位发出的监理整改通知单及联系单未整改回复的、回复整改不彻底的、回复不整改的,整改不回复的,一次性罚款5000-10000元(限期整改)。 16、施工单位采购的原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与业主指定品牌、规格、型号、数量不符者,一次性罚款10000元。 17、现场出现一切质量问题不整改、不报者,一次性罚款5000元。 18、有关工程量签证经监理、业主现场核查与实际不符者,一次性罚款1000-5000元。 19、以上罚款将在工程进度款支付时直接扣除,罚款通知一式三份,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

罚款通知单(质量类)

罚款通知单(质量控制类) 瓦工班组: 因你班组,在条形基础砼浇筑时由于振捣不密实,导致柱、梁面蜂窝、麻面、漏筋等严重问题。根据《施工现场管理细则》,对你班组进行2000元罚款处理并按要求进行整改。希望以此为戒,以后此类事情不再发生。 江苏君临建设项目有限公司工程项目部 2016年3月2号

木工班组: 因你班组,在教学楼四层西侧连廊顶板、梁、柱砼浇筑时由于模板加固不牢固导致涨模,大量砼浪费。根据《施工现场管理细则》,对你班组进行1000元罚款处理并按要求进行整改。希望以此为戒,以后此类事情不再发生。 签字 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新元大道初级中学建安工程项目部 2014年6月24号

木工班组: 因你班组,在教学楼四层西侧连廊顶板、梁、柱砼浇筑时由于模板加固不牢固导致涨模,大量砼浪费。根据《施工现场管理细则》,对你班组进行1000元罚款处理并按要求进行整改。希望以此为戒,以后此类事情不再发生。 签字 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新元大道初级中学建安工程项目部 2014年6月24号

木工班组: 因你班组,在教学楼结构施工中由于模板为按要求安装,出现大量涨模、梁截面变小及梁外观质量不顺直等现象,具体如下; 此梁为350宽,多出部分为涨模部位 此悬挑梁涨模60mm,导致梁不顺直。

瓦工班组: 因你班组,在教学楼外墙保温施工中保温板未按要求粘贴施工,及木工打毛后没有及时粉刷就进行保温板的粘贴施工。对你班组进行1000元罚款处理并按要求进行整改。希望以此为戒,以后此类事情不再发生。具体如下; 保温板未按要求粘贴施工 木工打毛后没有及时粉刷就进行保温板的粘贴施工 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安全质量处罚单

XXXX建设公司安全质量处罚单单位: 编号(01)XXX项目部违章者单位/个人违章地点违章时间罚款金额 1200元 2014年02月24日违章内容:你施工队在煤制油厂外供水纬四路过路顶管过程中,1:我现场管理人员发现你施工班组采用人工掏挖作业,没有按规范及技术交底开挖,向前超挖超出2米属于严重违章作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我项目部管理人员多次给予警告,现场操作人员屡教不改,经项目部决定给予1000元经济处罚。2:现场有一名作业人员未佩戴安全帽给予200元经济处罚。为避免此类违章事故再次发生,现作出对王波施工队共计1200元(壹仟贰佰元)的经济处罚。检查人:措施及要求:对违章施工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将该事故通报全施工队,达到教育目的,杜绝类似事情发生。实施责任人:处罚意见:处罚单位/人: 宁夏煤炭基本建设公司安全质量处罚单单位:编号(02)煤制油厂外供水项目部违章者单位/个人违章地点违章时间罚款金额王建军施工队计量间2000元2014年03月22日违

章内容:卸储煤项目部2014年3月21日已向王建军施工对下发了《工程暂停令》,你施工队不听指挥,拒绝停工整改,继续野蛮施工。现决定对王建军施工队进行处罚。检查人:措施及要求:提高管理意识,对违章施工工长进行批评教育,将该事故通报全施工队,达到教育目的,杜绝类似事情发生。实施责任人:处罚意见:处罚单位/人: 宁夏煤炭基本建设公司安全质量处罚单单位:编号(03)煤制油厂外供水项目部违章者单位/个人违章地点违章时间罚款金额银川圣华工程建供水管道安装3000元2014年04月15日筑安装有限公司违章内容:1、施工人员流动性太大,管理人员不够、没有专职人员负责。2、项目部所要的资料不能及时提供。3、没有专职安全员负责现场。检查人:措施及要求:要求你施工单位跟进度及时上报施工资料及项目部要求的所有方案,组织健全管理人员,要求必须要有住现场的专职安全员、资料员、技术员、施工员、项目经理等在这周末完成。实施责任人:处罚意见:对你单位现状进行罚款叁仟元处罚,已观后效。

(安全生产)安全质量卡控管理奖罚细则

中铁十兰渝安[2010]83号 关于印发中铁十局兰渝铁路LYS-14标项目经理部《安全质量卡控管理奖罚细则》的通知 项目经理部所属各分部: 为进一步提高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质量责任意识,切实加强施工生产的安全质量管理,消除施工中违规作业、偷工减料、不安全行为、不安全设施、装置等安全质量隐患,实现安全质量管理目标。经项目经理部研究,对之前所发的《安全质量奖罚办法》进行了修改,现下发给各分部,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附:《安全质量卡控管理奖罚细则》 二○一○年六月五日 主题词:安全质量卡控管理奖罚细则 抄送:集团公司安质处、项目部班子成员、各部门、存档 中铁十局兰渝铁路LYS-14标项目部安质部2010年6月5日印发

中铁十局兰渝铁路LYS-14标项目经理部 安全质量卡控管理奖罚细则 为进一步提高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质量责任意识,切实加强施工生产的安全质量管理,消除施工中违规作业、偷工减料、不安全行为、不安全设施、装置等安全质量隐患,实现安全质量管理目标,特制定本细则。 一、工程质量 (一)现场管理 1、上道工序未经相关人员和监理验收合格,擅自进入下道工序罚相关责任人100元,罚主责单位2000元; 2、关键工序(或特殊工序)施工过程中,旁站监督施工责任人不在岗者罚200元; 3、因未认真执行施工技术交底而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罚主责单位3000-10000元,并承担由此造成的返工费用,各相关责任人视其责任大小罚200~500元; 4、在单个结构物施工中,因混凝土实际配合比不符合配比要求,经过程控制发现,停止使用,因而造成浪费损失的,罚相关试验人员500元,施工现场若强行使用不合格混凝土,造成质量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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