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收费公示制度

幼儿园收费公示制度
幼儿园收费公示制度

收费公示制度

为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增加透明度,治理乱收费,幼儿园按照国家计委、财政部、教育部、区教育局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为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增加透明度,治理乱收费,幼儿园决定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是幼儿园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便于社会监督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保护学生及其家长自身合法权益的制度。

三、凡上级规定的教育收费,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及文号),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投诉电话等,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收费减免的政策也应进行公示。

四、幼儿园要在园内通过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方式,向学生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在开学时或学期结束后,向学生家长报告本学期学校收费情况,让学生家长了解学校的实际收费与规定的收费是否一致。

五、在园内设立的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的制作材料,规格,样式,应根据实际情况及动态管理,长期置放和清楚方便的要求进行规范,要尽可能独立置放,位置明显,字体端正,实用规范.遇有损坏或字迹不清的,要及时更换,维修或刷新。

六、教育收费公示的内容,事前必须经过区财政主管部门和区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核、公示收费的内容,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及范围等,禁止将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等乱收费行为通过公示“合法化”。

七、遇有政策调整或其它情况变化时,幼儿园要及时更新公示的有关内容,要主动,及时向区物价,财政主管部门和区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教育收费政策信息的沟通,传递工作,并做好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的更新维护工作。

八、幼儿园要加强对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

定的乱收费,按规定应公示而未公示的收费,或公示内容与规定政

策不符的,学生有权向物价,财政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举报。

二〇一五年八月三十日

和风小学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

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 我校充分发挥理财小组、教代会的民主监督作用,按照“涉内校务向教职工公开,涉外校务向社会公开”的原则,积极推行校务公开,取得了较大成效。围绕落实校务公开和构建和谐校园,建立和完善并实行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保证校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和走过场。 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市教体局局、物价局批准的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学区招生范围和代收代办的收费项目等,每年都在学生报名之前,在学校大门口公示,以向社会公开。 认真落实“收支两条线”制度。学校所有收费,都直接存入财政专户。每项支出时都要按规定经审核批准后进行。重大支出项目,由教体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实地查看,确保了把有限的资金全部用于学校的发展上。 实行层层签订责任书制度。每学期,将本学期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政策依据印制成收费清单,发放给每一位教师手中,并层层签订预防乱收费责任状,实行一票否决。对违反规定的教职员工,视其情节,给予处理。 实行奖励公示制度。实施“名师工程”绩效奖励制度,以鼓励教师在教育教学方面拔尖,倾斜一线,优质优酬。对优秀教师实行教学业绩奖励。对于骨干教师还优先选派外出学习培训。实行重大事项向教代会报告制度。学校的近期和远景规划、重要规章制度、重大改革方案,以及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均交教代会讨论、审议、表决。理财小组和教代会通过后方可实施。 实行教代会代表查询制度。凡教职工对学校重大决策、工程建设项目、奖金福利分配等涉及集体或个人利益的事项,如有疑问都可以委托教代会财务小组代表进行查询,学校责成有关部门提供资料,解答问题。 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全面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和公开制度。学校向社会、学生和家长公开收费项目、标准、依据、程序、时间和代办项目等,并将收费的标准在公示栏公布于众,接受群众监督。学校不以任何理由和名义向学生家长收取与招生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共建费”等。积极争取多渠道加大教育投入,提高学校公用经费的保障水平,严禁挤兑、平调、截留、挪用教育经费。

幼儿园收费自查报告

幼儿园收费自查报告 幼儿园收费>自查报告(一) 根据沪府办发(20**)15号、沪价费(20**)009号、沪教委财(20**)46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本区实际,为进一步规范我园的收费行为,我园就关于教育收费问题进行了自查。自查的时间范围是自今年以来的所有收费,自查的方式以幼儿园帐目审查为主,认真查找我园在收费工作上的漏洞,以待发现问题,纠正错误。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经过严格细致的自查,结果显示:我园领导非常重视收费工作,积极组织落实各项收费情况工作。我园基本贯彻了政府文件和上级有关要求,能够依照上级要求的收费程序,公开公示收费标准。在每学期初严格按照物价部门给我园制定的收费标准向家长公示,开学之前召开家长委员会会议,教师会议,让本园教师和家委会代表了解本学期的收费情况。并利用各班家长会,再次向家长宣传。从而得到他们的支持,并及时将收费标准公示在橱窗、及学校网站上。在收费前填写“代办服务内容收费征求意愿表”,收费过程中耐心接受家长咨询。 二、在严格执行收费标准的同时,对于教育局、财政局、物价部门允许的代收范围内需其他的收费项目及时公布,以书面的形式告知家长,并做好签名工作和细致的解释工作;幼儿平安>保险的投保、幼儿互助医疗保险、幼儿居保等,我园能够按上级有关文件和指示精神,严格按照自愿和自发的原则,本着方便和服务幼儿的宗旨,在家长自愿的前提下,为幼儿办理了这些事情。 三、加强公示,严格执行收费的各项政策。我园严格按照物价局规定的收费项

目和收费标准进行收费,不增加收费项目,不扩大收费范围,不提高收费标准。幼儿园按规定在园醒目位置张贴由区物价、教育部门统一印制的教育收费公示表,学校真诚地接受幼儿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四、明确要求,严格规范幼儿园各种收费行为。幼儿园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轻群众负担的各项规定,按照市、区、物价局和教育局的统一部署,认真执行有关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幼儿园对开学收费坚持做到依法收取,执行“收费公开”的规定,以增加收费的透明度,实行收费专管员负责,财会专管,做到明明白白收费用,实实在在办教育。园长作为第一把手人对收费全权监管。在收取费用时,幼儿园严格要求每一个教师不得私自设立名目收取班级费用。每学期结束前认真做好代办费、伙食费的结算工作,将结算清单发放于每位家长手中,将多余的钱款及时退还,做到多退少不补,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家长对幼儿园的收费工作给予了认可和支持。 五、落实责任,加大对收费的工作监管力度。我园能切实加强收费的管理,幼儿园成立以园长为主的收费领导管理小组,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我们十分注重这种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的力度。幼儿园能适时召开全体教工会议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加强对全体教职工的宣传和教育,增强依法收费的意识。所有收费由>会计室扎口管理,其它部门和个人不得组织向学生收费。制订了幼儿园收费管理制度,委派财务负责人能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票据的管理,及时制止违规收费的行为。做到管理透明化、群众知情化。 六、对于去年收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园已经积极、认真的加以修正和完善。

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

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工作,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保障受教育者和幼儿园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山东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关于贯彻实施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市所有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依 法批准的公办和民办全日制、寄宿制、半日制幼儿园及小学附设幼儿园(以下简称“幼儿园”)。 第三条学前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幼儿园可向入园幼儿收取保育教育费(以下简称“保教费”),对在幼儿园住宿的幼儿可以收取住宿费。 第四条公办幼儿园的保教费、住宿费收入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费、住宿费收入纳入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 第五条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制定或调整,由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城乡经济发展水平、办园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提出意见,经市级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省价格、教育、财政部门备案。公办幼儿园住宿费标准制定或调整,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意见,报县区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批。

第六条提出制定或调整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意见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的具体项目; (二)现行收费标准和申请制定的收费标准或拟调整收费标准的幅度,以及年度收费额和调整后的收费增减额; (三)申请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的依据和理由; (四)申请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对幼儿家长负担及幼儿园收支的影响; (五)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应当真实有效。 第七条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根据年生均保育教育成 本的一定比例确定。 保育教育成本包括以下项目:教职工工资、津贴、补贴及福利、社会保障支出、公务费、业务费、修缮费等正常办园费用支出。不包括灾害损失、事故、经营性费用支出等非正常办园费用支出。 第八条全市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实行按类别收费,划分为省实验示范园、市级一类园、市级二类园、市级三类园,分别执行不同等级的收费标准。凡已经审批注册但未经评定类别的公办市直幼儿园和各县区幼儿园,由幼儿园申请,市和县区价格主管部门分别会同财政、教育部门按不高于市级三类园标准制定临时收费标准。 第九条公办幼儿园住宿费标准按照实际成本确定,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小学教育费用管理制度

小学教育费用管理制度 小学教育费用管理制度 国家对中小学义务教育经费补助标准逐年提高,学校公用经费相对宽裕。加强教育经费管理,规范支出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尤为必要。为加强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管理,进一步规范教育经费收 支行为,提高教育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我校实际,制订《夕阳民族 小学义务教育经费管理制度》。 一、收费管理 1、学校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2、所有经过批准的收费要进行公示。学校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收费,并把收费项目、收费范围、收费标准、举报电话,在单位内外 醒目的地方,以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的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时 间不得少于7天。 3、所有收费,要开据规范性票据。收费学校必须向缴费人开据 安徽省财政厅印制的统一票据。 4、无收费依据,自立收费项目、超标准、超范围、搭车收费、收费不开据或使用不规范票据、打白条等收费的,缴费的单位和个人有 权拒付和举报。已经发现,严肃查处,追究当事人责任和单位领导 责任。 二、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管理 1、管理模式 我县义务教育经费管理实行县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额度分配到校,学校把握使用,县会计结算中心统一结算的运作模式。

1)资金额度到校:学区把资金数额明确到各学校,让学校了解可使用资金额度,以便学校预算安排使用计划; 2)学校把握使用:学校将按照一定原则,认真审核学校预算; 2、义务教育经费使用原则 1)确保学校教育教学正常运转的原则。义务教育经费要首先保证学校教育教学正常运转,以及在教学活动中、后勤服务、校舍维护 等方面的必要支出;其次要根据不同规模学校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 地分配和使用中小学公用经费,并适当向办学条件薄弱学校倾斜, 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缩小区域内学校之间的差距,促进教育均衡 发展; 2)坚持预算控制的原则。小学预算编制应当遵循真实性、完整性、重点性、科学性、透明性、绩效性原则。应根据明确的公用经费数额,按轻重缓急、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而出,将学校收支全 额纳入预算,作出预算编制,做到预算不留缺口,严格按照预算办 理各项支出。 3)公开透明原则。大额支出事项,应集体决策并进行公示、公布,公开透明。 3、公用经费使用范围 学校维持正常运转所需开支的业务费、公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他属于公用性质的费用等方面。 1)业务费是指为开展教学活动所发生的各项业务费用,包括教学业务费、实践实习费,文体维持费、宣传费等; 2)公务费是指为开展教学活动所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取暖费,公用车旅费、会议费、邮电费,机动车燃料费; 3)设备购置费是指因教学和管理需要购置的仪器设备、文体设备、图书及其他设备; 4)修缮费是指教学和管理用房屋,建筑物和各类设备维修所发生的人工、材料费用,以及不够基建立项的零星的土建工程费用;

幼儿园收费公示制度

收费公示制度 为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增加透明度,治理乱收费,幼儿园按照国家计委、财政部、教育部、区教育局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为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增加透明度,治理乱收费,幼儿园决定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是幼儿园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便于社会监督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保护学生及其家长自身合法权益的制度。 三、凡上级规定的教育收费,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及文号),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投诉电话等,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收费减免的政策也应进行公示。 四、幼儿园要在园内通过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方式,向学生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在开学时或学期结束后,向学生家长报告本学期学校收费情况,让学生家长了解学校的实际收费与规定的收费是否一致。 五、在园内设立的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的制作材料,规格,样式,应根据实际情况及动态管理,长期置放和清楚方便的要求进行规范,要尽可能独立置放,位置明显,字体端正,实用规范.遇有损坏或字迹不清的,要及时更换,维修或刷新。

六、教育收费公示的内容,事前必须经过区财政主管部门和区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核、公示收费的内容,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及范围等,禁止将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等乱收费行为通过公示“合法化”。 七、遇有政策调整或其它情况变化时,幼儿园要及时更新公示的有关内容,要主动,及时向区物价,财政主管部门和区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教育收费政策信息的沟通,传递工作,并做好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的更新维护工作。 八、幼儿园要加强对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 定的乱收费,按规定应公示而未公示的收费,或公示内容与规定政 策不符的,学生有权向物价,财政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举报。 二〇一五年八月三十日

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价格[2011]3207号)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财政部 发改价格…2011?3207号 关于印发《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 为促进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发展,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保障受教育者和幼儿园的合法权益,特制定《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 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工作,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保障受教育者和幼儿园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幼儿园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的公办和民办全日制、寄宿制、半日制幼儿园及小学附设的学前班、幼儿班(以下简称“幼儿园”)。 第三条学前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幼儿园可向入园幼儿收取保育教育费(以下简称“保教费”),对在幼儿园住宿的幼儿可以收取住宿费。 第四条公办幼儿园的保教费、住宿费收入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费、住宿费收入纳入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 第五条制定或调整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城乡经济发展水平、办园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提出意见,经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后,三部门共同报省级人民政府审定。 制定或调整公办幼儿园住宿费标准,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

紫溪中心小学收费公示制度1.doc

紫溪中心小学收费公示制度1 一、为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增加透明度,治理乱收费,学校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二、学校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便于社会监督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保护学生及其家长自身合法权益的制度。 三、在学校校内设立的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的制作材料、规格、样式,应根据实际情况及动态管理、长期置放和清楚方便的要求进行规范。要尽可能独立置放,位置明显,字体端正,实用规范。遇有损坏或字迹不清的,学校要及时更换、维修或刷新。 四、教育收费公示的内容,事前必须经过学校所在地县价格、财政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核。公示收费的内容,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及范围等。禁止将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等乱收费行为通过公示“合法化”。 五、遇有政策调整或其它情况变化时,学校要及时更新公示的有关内容。省、市、县价格、财政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做好教育收费政策信息的沟通、传递工作,并督导学校做好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的更新维护工作。 六、对违反规定的乱收费,按规定应公示而未公示的收费,或公示内容与规定政策不符的,学生有权拒绝缴纳,并有权向价格、财政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举报。 七、学校设有监督和举报电话为:4562992

职责类 一、校长职责 全面负责学校的后勤财务管理工作,坚持勤俭办学方针,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引导后勤人员树立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思想,管理好学校的校舍、设备和经费;严肃财经纪律,努力增收节支,对学校的财务开支进行审批检查。 二、总务主任职责 在校长领导下,协助校长分管学校后勤财务工作,是学校后勤财务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和责任者。 1、协助校长制定各项后勤管理制度并贯彻执行,制定学校后勤工作计划。 2、负责学校的财务管理。遵照勤俭办学的原则,尽可能地利用好有限经费;审核票据;编制学校的经费预算,科学使用经费。 3、负责学校的财产管理。根据教学等方面需要,合理添置、使用和保管学校财产,充分发挥其效益。 4、负责学校的校园建设和校舍管理。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对校园建设进行科学规划,进行校舍的建设、使用和维修。搞好绿化、美化,保持校园的整洁,为师生创造良好的工作、学习环境。 5、负责学校食堂管理工作。

中小学收费公示管理办法

中小学收费公示管理办法 篇一:高庙中小学收费公示管理办法 一、为标准教育收费行为,完善监视管理措施,增加透明度,治理乱收费,学校决定在实行教育收费公示管理办法。 二、教育收费公示管理办法是学校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方案,收费规范等相关内容,便于社会监视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保护学生及其家长本身合法权益的管理办法。 三、凡上级手册的教育收费,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收费项目方案,收费规范,收费依据(阜价字文件),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投诉电话等,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收费减免的政策也应进行公示。 四、学校要在校内通过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方式,向学生公示收费项目方案,收费规范等内容,学校在素质汇报书中要注明有关收费项目方案和规范,在开学时或学期结束后,向学生家长汇报本学期学校收费情况,让学生家长了解学校的实际收费与手册的收费是否一致。

五、在学校校内设立的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的制作材料,规格,样式,应根据实际情况及动态管理,长期置放和清楚方便的要求进行标准,要尽可能独立置放,位置明显,字体端正,实用标准。遇有损坏或笔迹不清的,学校要及时更换,维修或刷新。 六、教育收费公示的内容,事前必须经过财政主管部门和县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核、公示收费的内容,要严格执行手册的收费项目方案,规范及范围等,禁止将越权收费,超规范收费,自立项目方案收费等乱收费行为通过公示"合法化"。 七、遇有政策调整或其它情况变化时,学校要及时更新公示的有关内容,学校要主动,及时向区价格,财政主管部门和区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教育收费政策信息的沟通,传递工作,并做好学校做好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的更新维护工作。 八、学校要加强对教育收费公示管理办法的监视检查。对违背手册的乱收费,按手册应公示而未公示的收费,或公示内容与手册政策不符的,学生有权回绝缴纳,并有权向价格,财政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举报。 篇二:古猗中小学收费公示管理办法20XX学年

幼儿园幼儿每月伙食公示表

幼儿园幼儿每月伙食公示表 日前《南京市学前教育管理办法》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已正式施行,南京行政区域内幼儿园、托儿所以及其他对6岁以下学龄前儿童实施保育教育的教育机构均要严格遵守。 新办法对幼儿园等学前机构的规划、选址、建设做出明确规定。规划部门应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合理规划布局学前教育设施,配套新建的学前教育设施应当设置在远离各种污染源和危险场所的地方,并按照国家相关技术规范设计建造。利用已有房舍、场地设置的学前教育设施,必须有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的独立出入通道和相应

的安全防护措施。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侵占、挪用、损坏学前教育设施;不得在幼儿园等教育用地范围内兴建与教育无关的永久性房屋建筑;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在教育用地周围兴建妨碍学前教育机构正常教学秩序、危害师生身心健康的各种设施。 玩是孩子的天性,新办法规定学前教育机构应当为学龄前儿童提供健康、丰富的生活和活动环境,满足学龄前儿童多方面发展的需要,尊重学龄前儿童身心发展的规律和学习特点,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严禁虐待、歧视、侮辱、恐吓、体罚和变相体罚学龄前儿童。 学前教育机构要建立食物中毒及传染病传播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保障学龄前儿童的人身安全。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传播等突发事件时,立即采取措施,并按照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关规定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学龄前儿童入学前应当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健康检查,学前教育机构的举办者也要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教职员工进行健康检查,慢性传染病、精神病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宜从事学前教育工作的疾病患者,不得在学前教育机构工作。 学前教育机构的收费标准该怎样确定?新办法明确收费标准要根据办学成本确定,报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或者备案,并向社会公示后方可执行。幼儿膳食经费必须专款专用,全部用于幼儿伙食,每月定期公示。幼儿园支付的公用事业费供水、供电、燃气、排污、垃圾处理费等享受政府提供的优惠政策。 新办法特别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定期监督、指导和检查学前教育机构的安全、卫生、财务等各项工作。但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时,不得妨碍学前教育机构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不得擅自向学前教育机构收取费用;不得向学前教育机构提出购买指定商品、接受有偿服务等不正当要求

幼儿园收费公示制度

幼儿园收费公示制度-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收费公示制度 为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增加透明度,治理乱收费,幼儿园按照国家计委、财政部、教育部、区教育局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为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增加透明度,治理乱收费,幼儿园决定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是幼儿园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便于社会监督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保护学生及其家长自身合法权益的制度。 三、凡上级规定的教育收费,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及文号),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投诉电话等,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收费减免的政策也应进行公示。 四、幼儿园要在园内通过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方式,向学生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在开学时或学期结束后,向学生家长报告本学期学校收费情况,让学生家长了解学校的实际收费与规定的收费是否一致。 五、在园内设立的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的制作材料,规格,样式,应根据实际情况及动态管理,长期置放和清楚方便的要求进行规范,要尽可能独立置放,位置明显,字体端正,实用规范.遇有损坏或字迹不清的,要及时更换,维修或刷新。

六、教育收费公示的内容,事前必须经过区财政主管部门和区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核、公示收费的内容,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及范围等,禁止将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等乱收费行为通过公示“合法化”。 七、遇有政策调整或其它情况变化时,幼儿园要及时更新公示的有关内容,要主动,及时向区物价,财政主管部门和区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教育收费政策信息的沟通,传递工作,并做好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的更新维护工作。 八、幼儿园要加强对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 定的乱收费,按规定应公示而未公示的收费,或公示内容与规定政策 不符的,学生有权向物价,财政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举报。 二〇一五年八月三十日

蔚山小学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蔚山小学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一、为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增加透明度,治理乱收费,学校决定在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是学校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便于社会监督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保护学生及其家长自身合法权益的制度。 三、凡上级规定的教育收费,包括杂费,借读费等均应实行公示,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及文号),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投诉电话等,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收费减免的政策也应进行公示。 四、学校要在校内通过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方式,向学生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学校在素质报告书中要注明有关收费项目和标准,在开学时或学期结束后,向学生家长报告本学期学校收费情况,让学生家长了解学校的实际收费与规定的收费是否一致。 五、在学校校内设立的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的制作材料,规格,样式,应根据实际情况及动态管理,长期置放和清楚方便的要求进行规范,要尽可能独立置放,位置明显,字体端正,实用规范.遇有损坏或字迹不清的,学校要及时更换,维修或刷新。

六、教育收费公示的内容,事前必须经过区价格,财政主管部门和区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核、公示收费的内容,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及范围等,禁止将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等乱收费行为通过公示"合法化"。 七、遇有政策调整或其它情况变化时,学校要及时更新公示的有关内容,学校要主动,及时向区价格,财政主管部门和区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教育收费政策信息的沟通,传递工作,并做好学校做好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的更新维护工作。 八、学校要加强对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乱收费,按规定应公示而未公示的收费,或公示内容与规定政策不符的,学生有权拒绝缴纳,并有权向价格,财政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举报。

上海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

上海市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依据) 为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维护幼儿家长的合法权益,促进幼儿园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3207号)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并面向社会招生的公办和民办幼儿园,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收费项目) 幼儿园可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向幼儿家长收取保育教育费和代办服务性收费。 保育教育费是指幼儿园向幼儿提供保育教育服务,向幼儿家长收取的费用。保育教育费应体现公益性和普惠性。

代办服务性收费是指为保证幼儿保育教育正常开展,由幼儿园或其他单位提供必备服务,并由幼儿园收取或代收代付的相关费用。 除保育教育费和代办服务性收费外,幼儿园不得向幼儿家长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代办服务性收费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市物价局、市教委、市财政局另行制定。 第二章公办幼儿园收费 第四条(定价形式) 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第五条(定价原则) 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按照“非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合理分担教育成本”的原则,统筹考虑政府投入、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园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制定,根据幼儿园评定等级,适当拉开收费差距。 公办幼儿园制订代办服务性收费,应遵循“确有必要、自愿、非营利”原则。 第六条(收费标准的制定与调整) 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由市教委在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意见,经市物价局会同市财政局审核后,共同报市政府批准。 第七条(成本分担机制)

小学收费公示制度范文3篇

小学收费公示制度范文3篇 一、为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增加透明度,治理乱收费,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学校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二、学校通过设立公示栏、校园网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便于社会监督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 费政策。 三、凡按国家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制定的教育收费,均实行公示制度。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 费范围等。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收费减免的政策也应进行公示。 四、学校校内设立的公示栏做到独立置放,位置明显,字体端正,实用规范。遇有损坏或字迹不清的,学校及时更换。 五、教育收费公示的内容,事前必须经过财政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核。公示收费的内容,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 及范围等。禁止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等乱收费行 为通过公示“合法化”。对违反规定的乱收费,按规定应公示而未 公示的收费,或公示内容与规定政策不符的,学生有权拒绝缴纳, 并有权向价格、财政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举报。 1、明确、规范收费,加强收费管理,严格收费纪律。 严格收费管理,不违反规定擅设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不违反规定办班收费,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绝不暗箱 操务管理,不准设置小金库、帐外帐,不得以各种名义要求学生订 购市教委确定书目之外的各类文字资料、音像资料。 2、严格执行“一证、一单、两公开、四统一”的收费管理制度。一证,学校凭物价部门的《中小学收费许可证》收费;一卡,学生凭《中小学收费公开卡》缴费;一单,学校凭《收费结算清单》与学生 结算;两公开,公开收费标准,公开收费的使用情况;四统一,统一

小学收费公示制度

小学收费公示制度 篇一:高庙小学收费公示制度一、为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完善监督治理措施,增加透明度,管理乱收费,学校决定在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是学校经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发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便于社会监督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爱护学生及其家长自身合法权益的制度。三、凡上级规定的教育收费,公示的要紧内容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阜价字文件),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投诉电话等,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收费减免的政策也应进行公示。 四、学校要在校内经过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方式,向学生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学校在素养报告书中要注明有关收费项目和标准,在开学时或学期结束后,向学生家长报告本学期学校收费事情,让学生家长了解学校的实际收费与规定的收费是否一致。五、在学校校内设立的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的制作材料,规格,样式,应依照实际事情及动态治理,长期置放和清晰方便的要求进行规范,要尽可能独立置放,位置明显,字体端正,有用规范。遇有损坏或字迹别清的,学校要及时更换,维修或刷新。六、教育收费公示的内容,事前必须经过财政主管部门和县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核、公示收费的内容,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及范围等,禁止将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等乱收费行为经过公示"合法化"。七、遇有政策调整或其它事情变化时,学校要及时更新公示的有关内容,学校要主动,及时向区价格,财政主管部门和区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教育收费政策信息的沟通,传递工作,并做好学校做好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的更新维护工作。八、学校要加强对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乱收费,按规定应公示而未公示的收费,或公示内容与规定政策别符的,学生有权拒绝缴纳,并有权向价格,财政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举报。篇二:古猗小学收费公示制度2013学年为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完善监督治理措施,增加透明度,防止乱收费,我校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一、学校经过设立公示栏、召开家长会形式,向社会发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便于社会监督学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爱护学生及其家长自身合法权益。二、凡按有关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制定的教育收费,包括义务教育学校的、书本费、杂费、借读费,均应实行公示制度。公示的要紧内容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等。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收费减免的政策也应进行公示。三、学校挑选性代办事项的收费,报上级部门备案,并且向家长发告知书、征询单。四、学校要在校内经过公示栏、召开家长会等方式,向学生和家长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在学期结束后,经过代办费结算清单、外地借读生收费清单方式向学生家长报告本学期学校收费事情,让学生家长了解学校的实际收费与规定的收费是否一致。五、在学校校内设立的公示栏的制作材料、规格、样式,应依照实际事情及动态治理、长期置放和清晰方便的要求进行规范。要尽可能独立置放,位置明显,字体端正,有用规范。遇有损坏或字迹别清的,学校将及时更换、维修或刷新。六、遇有政策调整或其它事情变化时,学校要及时更新公示的有关内容。

教育收费公示一览表(幼儿园)

序号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一、每生每月225元沪价费【2012】009号每生每月175元沪价费【2012】009号每生每月700元沪价费【2012】009号2外籍儿童就读费 每生每月1300元沪价费【2012】009号二、1每生每餐6元沪教委财【2013】82号2点心费 每生每餐2元沪教委财【2013】82号3生活用品 每生每学期35元沪教委财【2013】82号4每生每次3元沪教委财【2013】82号三、教育类代办费1课程配套标准材料费每生每学期100元沪教委财【2013】82号2课外活动费每生每学期100元 沪教委财【2013】82号四、其他类 1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每生每学年90元沪教委财【2013】82号注1 2监督举报电话:长宁区物价局22051132 长宁区教育局22050722、22050723 长宁区物价局 长宁区教育局 2013年8月9日幼儿自愿,据实结算,按月收取。需填写家长征询单。教育局备案。幼儿自愿,据实结算。指小毛巾等。教育局备案。延时服务费保育教育费(二级园标准) 保育教育费(市级示范园标准) 保育类代办费餐费 幼儿自愿,据实结算,按月收取。需填写家长征询单。教育局备案。幼儿自愿,据实结算。该项服务费需使用发票。教育局备案。 教育收费公示一览表(幼儿园) 收费项目备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1保育教育费(一级园标准) 1、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即大班按照原收费标准。一级园200元/月,二级园150元/月(收费文号:沪价行【2000】187号、沪财综【2000】55号)。 2、持有《上海居住证》B 证的留学人员子女随班就读的,以及持有效《具有本市户籍留学人员其持外国护照子女享受优惠政策证明》的收费标准等同于本市儿童。自愿原则,多退少不补。指图画纸、图画笔、剪纸、橡皮泥等。教育局备案。自愿原则,多退少不补。开展春秋游活动、观摩电影、木偶剧等。教育局备案。根据沪财教【2011】58号及沪财教【2012】61号文件精神,具有本市户籍的城乡低保家庭和烈士家庭的适龄幼儿、适龄孤儿以及残疾儿童,享受免保育教育费及伙食费政策。自愿原则,根据市政府批准的标准执行。目前按照沪府办发〔2012〕71号执行。教育局备案。取消收费的项目及困难学生收费减免政策 取消幼托园所报名费2元/生;取消视力、听力、智能、肢体等障碍儿童管理费70元/月;取消幼儿体检费,列入区政府实事项目,体检项目包括问诊、体格检查、血常规、尿常规。

幼儿园收费管理制度

幼儿园收费管理制度 一、收费管理基本原则为进一步规范收费操作流程,确保合理、合法、合规,结合本园实际情况,制定小精灵幼儿园收费管理制度。 二、收费项目包括规定性收费以及选择性收费项目。 三、具体操作流程 1、按物价局以及教育局对本园收费项目的核定标准,向家长收取规定的费用。不以各种名义擅自提高和乱收费。 2、收费必须出具足额票据。 3、严禁幼儿园自行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 4、设立收费公示栏,达到长期置放和清楚方便的要求。 5、认真做好每月幼儿伙食费的结清和退费工作,每月收费前必须向家长公布伙食收支帐目. 幼儿园收费公示制度 一、为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增加透明度,治理乱收费,我园决定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是幼儿院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便于社会监督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保护幼儿及其家长自身合法权益的制度。 三、凡上级规定的教育收费,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投诉电话等都应进行公示。

四、幼儿园在园内通过公示栏,公示牌等方式,向学生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幼儿园在开学时或学期结束后,向孩子家长报告本学期学校收费情况,让幼儿家长了解幼儿园的实际收费与规定的收费是否一致。 五、在园内设立的公示栏,公示牌,要尽可能独立置放,位置明显,字体端正,实用规范.遇有损坏或字迹不清的,要及时更换,维修或刷新。 六、收费公示的内容,事前必须经过县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核,公示收费的内容,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及范围等,禁止将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等乱收费行为通过公示"合法化"。 七、遇有政策调整或其它情况变化时,幼儿园要及时更新公示的有关内容,幼儿园要主动,及时向财政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教育收费政策信息的沟通工作,并做好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的更新维护工作。

小学收费管理制度

小学收费管理制度 一、收费管理制度 1、教育收费根据按照各有关文件规定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2、学校应在所列的代办服务性收费项目标准范围内,确定本学校的代办服务性收费项目标准。 3、收费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物价局、教育局的收费文件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学生每次交费必须如实、及时填写收据,列明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时间、收费人员姓名。 4、学生交纳费用时,学校要给学生开具正式收据。学校收取的各项费用,纳入学校财务管理。收据由班主任登记,家长保留。 5、如有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变化的,应从实际情况出发,必须由学校向物价局和教育局提出正式申请报告,经审请核批准后再组织织实施收费,未经报批,不准收费,并实行谁收费谁负责的规定,追究其应负的责任。 6、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立项目、擅自提高标准、扩大范围收费。杜绝乱收费现象,确保收费的规范、透明,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二、学校收费财务管理规定、 为加强学校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根据市有关文件要求,制定本暂行规定。 1、收费依据。学校向学生收费,必须严格执行物价局、教育局的收费文件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无合法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2、收费程序。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自愿参加的代办收费操作程序,细化操作措施。代办服务性收费必须“事先征求学生家长委员会意见,报教育局、物价局备案,经公示后,书面征求学生家长意见,经学生家长签字同意后方可收费。 3、收费票据。学校向学生收费,必须提供合法收费票据,得无票据收费,不得使用违规票据收费。收费票据需说明收费项目和标准。 4、经费管理。要进一步加强学校代办性收费和服务性收费的财务管理,为学生代办服务收费应全部纳入单位财务管理,遵循“总量控制”、“多退少不补”和“一事一清”原则,并设立专户核算,不得体外循环。代办服务中不得收受任何形式的回扣,确有折扣、让利等返还的,必须如实入账并在学期结束时及时清退给学生,不得用于其他任何方面的支出。 5、违反上述规定向学生收费,学校必须对责任人严肃处理。 6、本规定自发之日执行。

幼儿园收费管理制度

一、收费管理基本原则为进一步规范收费操作流程,确保合理、合法、合规,结合本园 实际情况,制定小精灵幼儿园收费管理制度。 二、收费项目包括规定性收费以及选择性收费项目。 三、具体操作流程 1、按物价局以及教育局对本园收费项目的核定标准,向家长收取规定的费用。不以各种名义擅自提高和乱收费。 2、收费必须出具足额票据。 3、严禁幼儿园自行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 4、设立收费公示栏,达到长期置放和清楚方便的要求。 5、认真做好每月幼儿伙食费的结清和退费工作,每月收费前必须向家长公布伙食收支 帐目. 小精灵幼儿园

一、为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增加透明度,治理乱收费,我园决定实行教 育收费公示制度。 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是幼儿院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收费 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便于社会监督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保护幼儿及其家 长自身合法权益的制度。 三、凡上级规定的教育收费,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投诉电话等都应进行公示。 四、幼儿园在园内通过公示栏,公示牌等方式,向学生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幼 儿园在开学时或学期结束后,向孩子家长报告本学期学校收费情况,让幼儿家长了解幼儿园的 实际收费与规定的收费是否一致。 五、在园内设立的公示栏,公示牌,要尽可能独立置放,位置明显,字体端正,实用规范.遇有损坏或字迹不清的,要及时更换,维修或刷新。 六、收费公示的内容,事前必须经过县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核,公示收费的内容,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及范围等,禁止将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等乱收费行为 通过公示"合法化"。 七、遇有政策调整或其它情况变化时,幼儿园要及时更新公示的有关内容,幼儿园要主 动,及时向财政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教育收费政策信息的沟通工作,并做好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的更新维护工作。 小精灵幼儿园

民办幼儿园收退费制度 3篇精选(最新)

背景 为了促进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发展、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保障受教育者和幼儿园的合法权益,2011年12月3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暂行办法》自发布后30日施行。 为规范幼儿园各种名目的收费,《暂行办法》规定,幼儿园收费统一为保育教育费、住宿费,幼儿园为在园幼儿教育、生活提供方便而代收代管的各类费用,应该遵循“家长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不得与保育教育费一并统一收取。严禁幼儿园以任何名义向入园幼儿家长收取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与入园挂钩的费用,严禁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和亲子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家长另行收取费用。 《暂行办法》要求,幼儿园应该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招生简章应写明幼儿园性质、办园条件、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等内容。各地要加强对幼儿园收费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对违反收费政策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 [1] 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下,幼儿园教育得到了较快发展,特别是民办幼儿园教育发展迅速,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幼儿教育资源供需的矛盾。同时,各有关部门加强了对幼儿园收费的监管,规范了幼儿园的收费行为。但总体看,幼儿教育基础还较薄弱,幼儿“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在一些地方比较突出,群众反映比较强烈。一些地方的幼儿园设立名目繁多的收费项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一些幼儿园以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名义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费用;一些幼儿园以开设象棋班、围棋班、珠算班、舞蹈班、绘画班等各种兴趣班名义,在规定的收费项目外变相强制向家长收取费用。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一方面,需要明确政府责任,增加资源供应。按照《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要求,下一步将加大政府投入,新建、改建、扩建一批安全、适用的幼儿园;通过保证合理用地、减免税费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办园。另一方面,要针对幼儿园收费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依法进行规范,切实减轻群众经济负担。在这种情况下,三部委出台《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对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保障受教育者和幼儿园的合法权益有重要作用。 发布 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1〕320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

小学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小学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一、为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增加透明度,治理乱收费,学校决定在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是学校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便于社会监督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保护学生及其家长自身合法权益的制度。 三、凡上级规定的教育收费均应实行公示。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及文号)、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投诉电话等。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收费减免的政策也应进行公示。 五、学校要在校内通过公示栏、公示牌等方式,向学生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学校在素质报告书中要注明有关收费项目和标准。在开学时或学期结束后,向学生家长报告本学期学校收费情况,让学生家长了解学校的实际收费与规定的收费是否一致。 六、在学校校内设立的公示栏、公示牌要尽可能独立置放,位置明显,字体端正,实用规范。遇有损坏或字迹不清的,学校要及时更换、维修。 七、教育收费公示的内容,事前必须经过区价格、财政主管部门和区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核。公示收费的内容,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及范围等。禁止将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等乱收费行为通过公示“合法化”。 八、遇有政策调整或其它情况变化时,学校要及时更新公示的有关内容。学校要主动、及时向区价格、财政主管部门和区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教育收费政策信息的沟通、传递工作,并做好学校做好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的更新维护工作。 九、学校要加强对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乱收费,按规定应公示而未公示的收费,或公示内容与规定政策不符的,学生有权拒绝缴纳,并有权向价格、财政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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