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药品定价政策总结

各国药品定价政策总结

药品定价政策总结

医院药品价格管理制度

医院药品价格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医院药品价格行为,根据国家药品价格管理的相关政策,制定本制度。 一、凡在本医院销售的药品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省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药品价格政策,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切实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二、本医院所用药品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按规定实行网上招标采购。 三、进入本院销售的药品应以实际进价为基础,顺加规定的加价率或加价额作价销售。 四、医生开具处方时应以药品通用名书写,且字迹清晰;划价时应按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对药品逐一划价。 五、所有进入本院各药房销售的药品,其名称、产地、剂型、规格、价格,都应在电子触摸屏显示。 六、药品价格管理实行部门负责制,药品价格出现差错,视情况给予有关部门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批评和经济处罚。 七、实行专人专线负责医院药品价格的协调处理。 医院投诉电话: 八、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价格法》精神,规范我院物价收费管理工作,落实不规范收费责任追究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医院各项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价格必须按规定采用上墙、咨询服务等方式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 2、医院各科室必须严格执行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价格政策,按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 3、医院的各项收费要严格按"应收则收,应收不漏,不该收的坚决不收"的原则执行。严禁分解收费项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巧立明目收费。 4、各科室需要开展新的医疗项目,或需要对现有医疗服务项目增加新的内容时,应先写出可行性论证报告,并对医疗收费标准提出初步意见后报财务科,由财务科牵头按有关规定组织论证、核算成本,并拟定建议收费标准,按规定程序报物价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收费。 5、医院的所有收费,必须由财务科开具合法的正式收据,严禁任何科室和个人出具非正式收据(或不出具收据)向病人及病人家属收取各种费用。 6、凡医疗服务价格有变动的,价格主管科室和信息科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更新价格库。 7、医院的一切收入必须上交财务科,严禁任何科室私设小金库。 8、严格执行住院病人一日清单制和门诊病人一方清制度。严格退费、退药相关制度。 9、各科室负责人负责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价格管理工作。凡是病人在查询系统中发现的问题或提出的疑问,均应按首问负责制的原则及时给予答复和解决,不得相互推诿。 10、全院职工应共同遵守本制度。如有违反本制度规定,将按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并处罚。

医药价格调价管理制度【最新版】

医药价格调价管理制度 为确保严格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建立顺畅的调价通知流程,及时调整或通知相关部门调整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保障医疗收费的合法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执行的医疗服务价格标准,不得随意变动。 二、对所有医疗服务项目(含允许收费的医用材料)价格的调整必须由专职价格管理人员统一修改;药品价格调整授权药剂科专职人员修改;其他人员不得擅自修改。 三、新增项目的价格调整,应有书面记录备查。 四、设备科每日出库的医用材料,物价组专职价格管理人员应在次日根据出库明细,及时调整医用材料的收费价格,避免收费的随意性。 五、涉及政策性临时调整、变更的批量价格调整,应由专职价格管理人员以书面形式报科室负责人,并经分管领导签字后,由物价组进行价格调整。

五、对医疗服务及药品价格调整情况每月进行抽查,并有记录,保证价格调整的准确性。 贡山县医院药品价格调价管理制度 1、医院药品应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和云南省、州、县物价局制定的价格政策执行。 2、所有零售价不得高于国家规定的最高零售价。招标药品价格严格按照省、州、县招标办公布的中标价格执行。 3、计算的药品价格由保管员复核查对,然后进行调价,以确保药品调价的严肃性和准确性。调价药品的品种根据药品调价文件目录由药库保管员、门诊药房负责人、病区药房负责人核对,并经药房主任审核。 4、药品调价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调价。 5、药品调价后,应及时通知各个药房。 6、药品调价根据调价清单,及时清点调价药品,将药库和各药房的库存数量,及时上报财务部门进行财务处理。

7、及时关注国家发改委和云南省物价局的门户网站,掌握药品价格信息。当药品调价通知单滞后时,应在调价清单上注明收到调价通知单的时间。 8、药品调价应公开,让患者能明白消费,并提供快速简便的药价查询方法和详尽的药品价格清单。

医药行业政策分析

在“十二五”规划的大背景下,生物医药将成为国民经济新兴产业的四个支柱产业之一。医疗需求的扩容是行业兴起的基础动力,医改推进的政策引导将使需求实质释放,同时产业升级的大幕拉开,行业进化加速,规范化和集中化是自然选择。医改引导需求释放:医改各项制度的推进将引导经济增长进程中医疗需求的释放。 产业升级,行业进化:市场的扩大、割据伴随标准的升级和创新能力得以施展,行业整合与淘汰加速,逐步完成进化. 医药产业的中期背景:十二五规划 十二五期间的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是医药产业所处的中期背景,主要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经济增长方向从出口拉动向内需推动转变、粗放式经济增长方式向节约型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其次,新兴产业的发展将逐渐替代传统产业成为我国未来制造业发展的重要力量;最后,三大产业间以及东部、中部、西部地区间的再平衡发展。 医药生物产业的具体规划:大力发展用于重大疾病防治的生物技术药物、新型疫苗和诊断试剂、化学药物、现代中药等创新药物大品种,提升生物医药产业水平。加快先进医疗设备、医用材料等生物医学工程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促进规模化发展。推进生物制造关键技术开发、示范与应用。 政府支出比重增加,医保范围继续扩大 从卫生总费用来看,2010年中国卫生总费用预计达到19600亿元,而2005年卫生总费用仅为8000多亿元,“十一五”期间卫生总费用增幅达每年13%以上,超过了GDP的增

长幅度。2009年卫生费用占 GDP 的比重达到 %,进入 21 世纪以来首次已经达到了 WHO 提出的 5%的基本标准,发达国家平均在 11%左右。 同时,政府支出占卫生总支出的比重也逐年增加,预计未来政府支出 的增速仍然会快于个人支出和社会支出部分,这将对医药行业的需求 增长构成长期支撑。附表 医保覆盖范围继续扩大 2009 年,我国有2716 个县(区、市)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 人口数达亿人,参合率达到%;筹资总额达亿元;城镇职工医保覆 盖人群达到亿人,筹资总额达到3672 亿元。医保市场的扩容,保障 范围的扩大,都将进一步支持需求的释放。 基本药物制度推行进展 09 年 8 月公布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后,基本药物制度的推行主 动权下放到了地方层面,省级卫生部门的政策调整、执行实质决定了基本药物制度对生产、流通企业的影响,关键要素有三: 推行的进度和范围; 招标价格; 中标生产企业、流通企业的数量; 计划 10 年覆盖率 60%以上,招标迟迟未跟进:根据卫生部的统 计结果显示,截止 10 年 3 月,全国 31 个省份均已经确定实施基 本药物制度的地区,覆盖了 1020 个县,包括县级市和市辖区,占全国总数的 %,涉及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万个,占全国总数的 %,其中政府办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共 7907 个,占全国总数的 92%。政府办的乡镇卫生院万个,占全国总数的万的 %。实质的招标并未跟进,目前仅安徽走在前面。 对于眼下比较受关注的基本药物价格重估,我们认为基本药物制度价

医药价格管理规定

医药价格管理规定 药品是防病治病、关系群众生命健康的特殊商品,药品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加强药品价格管理,规范药品价格秩序,合理调整药品资源配置和药品结构,扭转医药市场混乱状况,促进医药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具体请看下面:药品价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药品价格行为,提高政府管理价格的科学性和透明度,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依据《价格法》、《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的药品价格行为,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药品价格管理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三种形式。 列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药品以及具有垄断性生产、经营特征的药品,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其他药品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四条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根据中央和地方定价目录,分别制定公布本级药品定价目录。

第五条药品定价目录中由政府财政统一购买,免费向特定人群发放的药品,实行政府定价, 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出厂(口岸)价格;药品定价目录中其他药品实行政府指导价,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最高零售价格,其中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应当同时制定最高出厂(口岸)价格。 第六条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和调整药品价格,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补偿合理成本并使经营者获得合理利润; (二)反映市场供求状况,兼顾社会承受能力; (三)体现药品质量和临床价值,保持药品合理比价; (四)符合相关产业政策,鼓励研发创新和技术进步。 第七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药品,由经营者依据其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按照公平合法、诚实守信原则自主制定和调整价格。 第八条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对药品市场价格进行监测,依法对药品市场价格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政府制定和调整药品价格的方法 第九条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以药品定价成本为基础,制定和调整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 药品出厂(口岸)价格,由生产(进口)环节的定价成本以及利润和税金构成。

医院药品价格管理守则1.doc(2).doc

医院药品价格管理制度1 医院药品价格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医院药品价格行为,根据国家药品价格管理的相关政策,制定本制度。 一、凡在本医院销售的药品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省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药品价格政策,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切实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二、本医院所用药品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按规定实行网上招标采购。 三、进入本院销售的药品应以实际进价为基础,顺加规定的加价率或加价额作价销售。 四、医生开具处方时应以药品通用名书写,且字迹清晰;划价时应按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对药品逐一划价。 五、所有进入本院各药房销售的药品,其名称、产地、剂型、规格、价格,都应在电子触摸屏显示。 六、药品价格管理实行部门负责制,药品价格出现差错,视情况给予有关部门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批评和经济处罚。 七、实行专人专线负责医院药品价格的协调处理。 医院投诉电话: 八、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价格法》精神,规范我院物价收费管理工作,落实不规范收费责任追究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医院各项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价格必须按规定采用上墙、咨询服务等方式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 2、医院各科室必须严格执行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价格政策,按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 3、医院的各项收费要严格按"应收则收,应收不漏,不该收的坚决不收"的原则执行。严禁分解收费项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巧立明目收费。 4、各科室需要开展新的医疗项目,或需要对现有医疗服务项目增加新的内容时,应先写出可行性论证报告,并对医疗收费标准提出初步意见后报财务科,由财务科牵头按有关规定组织论证、核算成本,并拟定建议收费标准,按规定程序报物价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收费。 5、医院的所有收费,必须由财务科开具合法的正式收据,严禁任何科室和个人出具非正式收据(或不出具收据)向病人及病人家属收取各种费用。 6、凡医疗服务价格有变动的,价格主管科室和信息科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更新价格库。 7、医院的一切收入必须上交财务科,严禁任何科室私设小

医药价格调价管理规定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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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价格调价管理制度 为确保严格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建立顺畅的调价通知流程,及时调整或通知相关部门调整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保障医疗收费的合法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执行的医疗服务价格标准,不得随意变动。 二、对所有医疗服务项目(含允许收费的医用材料)价格的调整必须由专职价格管理人员统一修改;药品价格调整授权药剂科专职人员修改;其他人员不得擅自修改。 三、新增项目的价格调整,应有书面记录备查。 四、设备科每日出库的医用材料,物价组专职价格管理人员应在次日根据出库明细,及时调整医用材料的收费价格,避免收费的随意性。 五、涉及政策性临时调整、变更的批量价格调整,应由专职价格管理人员以书面形式报科室负责人,并经分管领导签字后,由物价组进行价格调整。

五、对医疗服务及药品价格调整情况每月进行抽查,并有记录,保证价格调整的准确性。 贡山县医院药品价格调价管理制度 1、医院药品应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和云南省、州、县物价局制定的价格政策执行。 2、所有零售价不得高于国家规定的最高零售价。招标药品价格严格按照省、州、县招标办公布的中标价格执行。 3 、计算的药品价格由保管员复核查对,然后进行调价,以确保药品调价的严肃性和准确性。调价药品的品种根据药品调价文件目录由药库保管员、门诊药房负责人、病区药房负责人核对,并经药房主任审核。 4 、药品调价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调价。 5 、药品调价后,应及时通知各个药房。 6 、药品调价根据调价清单,及时清点调价药品,将药库和各药房的库存数量,及时上报财务部门进行财务处理。

不断完善医院内部医药价格机制和医药价格管理制度

不断完善医院内部医药价格机制和医药价格管理制度 ,持续改进和优化价格管理工作质量 为加强医院内部医药价格管理,规范医院收费行为,提高收费透明度,营造讲正气、讲诚信、讲规范的医院价格管理环境,根据我院下发的文件指示精神要求,结合我院医药服务价格管理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医院医药价格管理。 医院应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法》、《河北省医疗服务价格手册》和河北省物价局、卫生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08)【新增、修订部分】》及相关服务价格的通知,坚持“应收则收、应收不漏、合理收费和禁止乱收费”的原则,严格执行医疗收费标准和药品价格标准。各科室、部门和个人均不准擅自提高医疗收费标准和药品价格,自立收费项目,分解收费和重复收费。 二、落实收费管理责任制。 1.医院成立由院长负总责,物价与医保、财务、医务、护理、药剂、医用耗材科、门诊等科室负责人组成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小组。该管理小组将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掌握医疗收费有关政策和规定,并定期对各科室的收费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违反规定和不合理的收费行为。 2.物价科作为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业务职能科室,具体负责日常医疗收费的管理、监督和核查工作,组织、指导各科室计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的成本测算及收费标准的申报等工作。药剂科具体负责药品价格管理,及时准确地按有关药品调价通知单调整药品价格。医用耗材科具体负责卫生材料的价格管理,及时准确地将新购进的医用耗材的物价代码、项目名称等相关信息送达物价科,以备及时准确地增加相应项目。 3.凡有收费项目和科室(病区)的科主任或护士长对科室的收费负总责,并应指定人员负责本科室(病区)的计费、退费和复核工作,积极配合物价员做好本科室收费项目的核实和监督工作。

关于药品价格以及有关于药品价格的相关政策的调查报告

关于药品价格以及有关于药品价格的相关政策的调查报告 活动目的:了解药品价格相关问题,提高对专业知识的了解 活动对象:部分药店 活动项目:调查药品价格以及有关于药品价格的相关政策 药品作为特殊商品,有其特殊的消费特点,药品价格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之一。药品的价格高低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医疗保险制度和药品生产流通体制的顺利实施。做好药品价格管理工作是落实“三个代表”的重要体现……所以,作为市场营销学专业的学生,我就药品价格的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 经过我的调查发现,现在有关于药价主要有以下四方面的问题。 第一,药价五花八门。市场上同种药品的价格参差不齐,尤其是中药材,差价甚至达到十几倍。以抗疲劳功效著称的红景天为例,我调查的几家药店最便宜的价格为3.5元/50克,最贵的竟然高达60元/50克,差价高达16倍……而经过研究发现,在批发市场最好的红景天售价仅为2元/10克,即10元/50克。 这种现象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我针对这个问题进行了

查找与咨询。经了解发现,中药材的农副产品属性决定了其价格的多样性。因为中药材在被药材商收购之前,是作为…农产品?种植的,因此它就像大豆、玉米一样,产地不一且几乎遍及全国各地,大部分由农户零散种植,规模小,生产和加工都缺乏统一标准,且受气候因素影响较大。因此价格会出现很大差异。另一方面,药店经营策略上的差异也会造成药材价格不一。但我们同时了解到,同一种中药材,高价和低价有可能在品质上存在一些差别,但对药效的影响很小,并不像价格上所表现出来的那么大。事实上,使药效打折扣的并不是药材本身,而是在煎药的标准、程序、浸泡时间、火候等方面。 所以,针对这方面的问题,我认为对于消费者而言,在选择时没有必要盲目追求价位高的中药材,而是应当货比三家、注重煎药程序,将价位合适、物美价廉的中药材发挥最大功效。 第二,国产药与进口药品差价过于悬殊。有一种药叫头孢曲松,国产药在调价后只有10.5元一支,而大连辉瑞制药厂生产的同性能的药却是98元一支。差价如此悬殊,但调查发现,医院用的10.5元一支的国产药销售下降了三倍,而大连辉瑞生产的98元一支的药销售上升8倍。两种成分完全一样的药,为什么价格相差那么多?原因在于,进口药大部分属于原研药,“原研药”主要是指过了专利保护期的进

药品价格管理暂行办法

药品价格管理暂行办法 (计价管[1996]1590号) 第一条为加强药品价格管理,保持药品价格水平的相对稳定,促进医药、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的价格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有关行政机关和药品生产、经营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它组织和个人(以下简称药品经营者),进行药品价格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药品价格指国产和进口化学药品、中药、生化药品、生物制品等药品的价格。 第四条国家对药品价格管理的基本原则是: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促进公平、正当、合法的价格竞争;维护国家利益,保护消费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直接管理与间接管理相结合。 各级政府价格管理部门是药品价格的主管机关;各级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积极协助各级政府价格管理部门管理药品价格。 第五条国家对下列药品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 (一)生产、经营具有垄断性的药品; (二)临床应用面广、量大的少数基本治疗药品、预防制品; (三)一类精神药品、一类麻醉药品和避孕药具等特殊药品。 属于中央政府管理价格的药品目录,由国务院价格管理部门制定。 属于地方政府管理价格的药品目录,由省级价格管理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价格管理部门备案,必要时,由国务院价格管理部门协调。 各级医药行政管理部门和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及省级以下价格管理部门未经授权不得制定药品价格管理目录。 第六条国家已明确放开价格的药品由药品经营者自主定价,不受国家规定的作价办法限制。具体品种目录由国务院价格管理部门颁布。 第七条本办法第五条和第六条规定以外的药品价格由药品经营者按国家规定的作价办法自主定价,其中部分品种实行企业提价申报或备案制度,具体品种目录由省级价格管理部门颁布。 第八条国产药品价格的制定与调整,要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宏观调控政策,兼顾国家、企业、医疗单位和患者的利益,保持市场药价的相对稳定。 (一)药品出厂价格的制定应能合理弥补成本,依法计税,合理确定利润,反映供求状况;鼓励研制和开发新产品,实行优质优价。 (二)药品销售价格的制定,应本着促进药品合理流通、减少环节、打紧费用的原则,使经营者在弥补经营成本后能获得适当利润。 对药品流通环节价格实行差率控制,并区别药品的不同情况实行差别差率。具体的进销差率、综合管理费率和批零差率依照药品作价办法中的规定执行。 第九条进口药品价格应本着下列原则,确定进销差率和国内销售价格。 (一)国内不能生产、医疗急需、必须组织的品种,其进销差率按略高于国产药品的进俏差率。 (二)国内已有生产,但疗效不稳定,需要部分进口的品种,其进俏差率执行国产药品的进销差率。 (三)国内已有生产且能满足需要尚有少量进口的,其进口成本高于国内同类品种价格

医院药品价格管理规定

医院药品价格管理规定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xxxx医院 关于印发xxxx医院 内部医药价格监管制度的通知 各科室: 现将《阿拉善盟蒙医医院内部医药价格监管制度》(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各科室认真学习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xxx医医院 2016年12月14日 xxxx医院 内部医药价格监管制度 (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医院医药价格行为,根据国家医药品价格监督管理的相关政策,制定本制度。 一、凡在本医院销售的药品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省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药品价格政策,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切实维护患者的合法利益。 二、对购进药品,要区别挂网药品及单独定价药品,严格分类核实,执行相应价格。

三、对通过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购入的新药,必须要求供应商提供该品种的药品价格公示表的价格。 四、对医院自制制剂价格经盟发改委批准后,按批准价格执行。 五、对集中招标、挂网、备案采购的药品,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平台确定的招标、挂网、备案药品最高临时零售价执行。 六、对国家、省市相关物价部门调整的药品价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药品价格》及相关法定调价依据,接到通知后,药库及时对库存药品进行盘点,更新药品价格,并将调价品种、数量制表汇总上报。 七、药品质量验收小组在进行药品验收工作时,对药品价格质量把关。 八、医疗服务价格收费标准,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审批价格执行。 九、为了增加药品、医疗服务价格的透明度,除了病区打印每日清单外,医院显示屏都应对药品价格、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张榜公示。 十、所有进入本院各药房销售的药品,其名称、产地、剂型、规格、价格,都应在电子显示屏显示。 十一、医生开具处方时应以药品通用名书写,且字迹清晰;划价时应按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药品价格准确划价。

医药价格调价管理规定

医药价格调价管理规 定 Revised on November 25, 2020

医药价格调价管理制度 为确保严格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建立顺畅的调价通知流程,及时调整或通知相关部门调整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保障医疗收费的合法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执行的医疗服务价格标准,不得随意变动。 二、对所有医疗服务项目(含允许收费的医用材料)价格的调整必须由专职价格管理人员统一修改;药品价格调整授权药剂科专职人员修改;其他人员不得擅自修改。 三、新增项目的价格调整,应有书面记录备查。 四、设备科每日出库的医用材料,物价组专职价格管理人员应在次日根据出库明细,及时调整医用材料的收费价格,避免收费的随意性。 五、涉及政策性临时调整、变更的批量价格调整,应由专职价格管理人员以书面形式报科室负责人,并经分管领导签字后,由物价组进行价格调整。 五、对医疗服务及药品价格调整情况每月进行抽查,并有记录,保证价格调整的准确性。 贡山县医院药品价格调价管理制度 1、医院药品应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和云南省、州、县物价局制定的价格政策执行。

2、所有零售价不得高于国家规定的最高零售价。招标药品价格严格按照省、州、县招标办公布的中标价格执行。 3、计算的药品价格由保管员复核查对,然后进行调价,以确保药品调价的严肃性和准确性。调价药品的品种根据药品调价文件目录由药库保管员、门诊药房负责人、病区药房负责人核对,并经药房主任审核。 4、药品调价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调价。 5、药品调价后,应及时通知各个药房。 6、药品调价根据调价清单,及时清点调价药品,将药库和各药房的库存数量,及时上报财务部门进行财务处理。 7、及时关注国家发改委和云南省物价局的门户网站,掌握药品价格信息。当药品调价通知单滞后时,应在调价清单上注明收到调价通知单的时间。 8、药品调价应公开,让患者能明白消费,并提供快速简便的药价查询方法和详尽的药品价格清单。

低价药品价格政策解读.doc

低价药品价格政策解读 一、背景 中投顾问研究总监郭凡礼介绍,目前市场上一些品种的低价药一药难求。治疗过敏性皮疹、过敏性鼻炎等过敏性疾病的扑尔敏,疗效已被肯定,每天的治疗费用才0.07元;治疗胃肠不适、消化不良的大黄碳酸氢钠片,1000片只要4元钱;治疗抑郁症的丙咪嗪,100片价格不足10元;解毒消炎药牛黄解毒片(每盒1元)、解热止痛药去痛片和安乃近片(每片0.02元)、感冒清胶囊(每盒1.8元)、速效伤风胶囊(每盒1.3元)、治疗湿疹的炉甘石洗剂(每瓶2元)、导便的开塞露(每支0.5元)、盐酸金霉素眼膏(每支0.5元)、伤湿止痛膏(每盒1.2元)、助消化的大山楂丸(每盒1.6元)……这些老百姓耳熟能详的廉价药品,目前在市场已经很难买到。 为什么患者难以买到低价药? 1.医院医生不愿用 多年来,公立医院以药养医的经营模式一直被认为是医院药价居高不下很重 要的一个原因。有评论指出?在“以药养医”的大背景下,医院依然需要靠卖药 而不是“出售技术”来赚钱,以保证经营目标和合理利润。低价药利润低,无法 满足医院盈利的需求,因此被淡出市场。有人认为在目前的薪酬机制下,医生不 能合理地从医疗技术劳务中获得报酬,仍然需要开贵药、多开药,确保医院为其 发工资、发奖金,同时获得一些灰色收入。如果存在与低价药目录种类相同但更 为高价的品种,医生仍然会给患者开价格高的药品。(对此不完全认同) 2.药企无意生产 药企不愿生产低价药被认为是低价 药被退市的另一个原因。综合媒体 和网络上的各种报道,记者归纳, 所谓药企不愿生产大概基于两方面 的压力,一是来自医院。有报道指 出,根据国家规定,医院可在购进 药价之上最高加价15%卖给患者, 由于一些廉价药利润低,因而医院会考虑进价格更高的药品,从而获得更大的绝 对利润。这也就造成廉价药被生产出来后没有市场。 另一方面的压力则来自于同行的恶性竞争。一些中小药企往往在招标过程中过分 压低药价,甚至以牺牲药品质量为代价,报出远低于药品成本的价格,导致大型 主流药企退出竞争,无法将其生产的一些低价基本用药推向市场。而中小药企一 旦竞标成功后,又无法保量供应,往往只生产一段时间,就不再供应该种低价药, 最终的结果就是低价药短缺。从药企方面来说,会追求利润最大化,像一些便宜 的、利润低的药,有些药企宁愿不再生产。 3. 药店不愿卖?

医院收费价格管理制度

医院收费价格管理制度 为了正确执行国家价格政策,规范价格行为,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和物价部门的收费标准合理收费,保护患者合法权益,加强医院收费管理,保障医院利益不受损害,严格执行湖北省物价局、武汉市物价局制定的《湖北省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以下简称《医疗服务价格》),并按规定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名称和服务内容提供医疗服务,收取服务费用。特制定我院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监督机制。医院成立价格监督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有关人员参加。定期或不定期对收费科室进行监督检查。查出的违法收入要及时、如数退还患者,并向患者致歉。建立奖惩制度,把价格管理作为考核科室工作的重要指标之一。 二、完善价格公示制度。应在显著位置公示医疗服务价格(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内涵、计价单位、实际执行价格和收费依据等)、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价格。价格变动时,应及时变更相应的公示内容。 三、建立患者住院费用清单查询制度,增加医疗费用透明度。要逐项记录住院患者每日发生的医疗费用(费用清单包括医疗服务、药品及另行收费的医用耗材的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等)。在患者入院时,要告知患者每日医疗费用查询方式,各科室护士站负责提供患者查询要求。每日向患者发放住院费用一日清单,患者出院时,要对 患者住院期间发生的每一笔费用进行复核,住院费用核实无误后,给患者办理费用结账手续,同时向需要的患者免费提供住院总费用清单。门(急)诊患者根据要求提供费用清单,包括收费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等。 四、建立医疗价格政策执行情况的自查制度。配备专职物价管理人员,自觉规范医疗收费行为,每月定期进行自查,有无对医疗收费自定收费项目、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和漏收费现象,不允许科室以任何形式的分解收费和比照项目等乱收费行为。并对检查情况进行分析写出书面报告,提出整改措施。通过经常性地自律性检查,实现无违法收费的不良记录。

药品加成政策分析

药品加成政策分析 1.我国药品加成政策的回顾和影响 中国在改革开放前,一直实行的是计划管理模式,医疗服务价格基本上接近成本价。1954年,政府出台了医院药品加成政策(即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销售药品,以实际购进价为基础,顺加不超过15%的加价率作价,在加价率基础上的加成收入为药品加成),通过加成政策来弥补医院的收入。 公立医院的财政政策可以分为两个阶段。一是建国到八十年代初,政府对医院实行计划管理,医院的盈亏全部由政府负担。二是从八十年代初,对医疗机构的经费补助实行“全额管理定额补助,结余留用”的方法,政府对医院的投入拨款呈下降趋势。 在第一阶段,此时的医务人员工资由国家全额负担,他们的收入和医院的收入没有直接联系,医院此时也没有分配收入的权利,所以药品加成政策并未造成不良影响。而在第二阶段,政府已经对医院放开管理,且对医院的投入相对不足,财政直接补助只占公立医院的7%左右,同时,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长期低于成本,故公立医院对药品加成政策的依赖逐步增强。 药品加成政策使得医院的药品收入成为合规收入。国家为了降低药品费用,不断地降低药品价格,但很多医院选择了其他未降价的药品,通过这种方式减少药品收入的损失,但医院大多都是为自身的生存发展着想,因而就出现了药低价就死的现象。 我国医院药品的销售额大概占市场药品销售额的80%,药企在制定药品零售价格时,通常都会将医院药品价格加成率计算在里面,可能还会对医院药品的批发价进行打折。这是药品价格加成率成为医院药品零售价格形成的因素。 药品加成政策使得国家可以适当的弥补对医院的投入拨款,意思就是国家可以少拨款给医院,但是这并不利于国家推行控制药品费用的政策,也不利于降低病患的看病负担,这也是我国药品费用增长的原因之一。 2.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后的影响 在2012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通知声明公立医院改革将取消药品加成。 取消药品加成,意味着医院将亏损,意味着医院医药收入减少,意味着医院将摆脱对药品收入的依赖。那医院减少的收入就可能会通过调整部分技术服务收费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来补偿,并将医保资金作为公立医院主要收入来源,实现医院的可持续发展。 但在不同情况下,取消药品加成可能会出现几种结果。第一种情形是,虽然是取消了药品加成,但医院“卖药”的情况依然存在,那么实际的加成就由医院来把握。在国家最高零售价的范围内,医院可以自选品种,在此情形下医院可能仍然会趋向采购高价药,虽然没有加价,但从中获取的利润绝对值大,药价还是居高不下的。当然医院也可以多使用低价品种,薄利多销,这样的好处就是能够把一部分药价降下来。 第二种情形是取消加成后实施“零差率”,政府补贴成为最现实的选择。但这分两种情况:政府根据各地用药水平实施固定比例、固定数额补贴,如此,高价药使用越多就可能亏损越大,医院就不会倾向采购高价药,在用药结构改变的同时降低患者费用;另一种可能是政府按药品销售量进行补贴,开药多政府补贴就多,那又将是药价加成的变相回归。

医院药品价格管理制度

医院药品价格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医院药品价格行为,根据药品价格管理的相关政策, 制定本制度。 一、凡在本医院销售的药品必须严格执行及省市价格主管部门制 定的药品价格政策,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切实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二、本医院所用药品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按规定实行网上招 标采购。 三、进入本院销售的药品应以实际进价为基础,顺加规定的加价率或加价额作价销售。 四、医生开具处方时应以药品通用名书写,且字迹清晰;划价时 应按规定的价格政策对药品逐一划价。 五、所有进入本院各药房销售的药品,其名称、产地、剂型、规格、价格,都应在电子触摸屏显示。 六、药品价格管理实行部门负责制,药品价格出现差错,视情况 给予有关部门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批评和经济处罚。 七、实行专人专线负责医院药品价格的协调处理。 医院投诉: 八、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发改委《价格法》精神,规我院物价收费管理工作,落实不规收费责任追究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医院各项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价格必须按规定采用上墙、咨 询服务等方式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 2、医院各科室必须严格执行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价格政策,按 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 3、医院的各项收费要严格按"应收则收,应收不漏,不该收的坚决不收"的原则执行。严禁分解收费项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巧立 明目收费。 4、各科室需要开展新的医疗项目,或需要对现有医疗服务项目 增加新的容时,应先写出可行性论证报告,并对医疗收费标准提出初步意见后报财务科,由财务科牵头按有关规定组织论证、核算成本, 并拟定建议收费标准,按规定程序报物价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收费。 5、医院的所有收费,必须由财务科开具合法的正式收据,严禁 任何科室和个人出具非正式收据(或不出具收据)向病人及病人家属收取各种费用。 6、凡医疗服务价格有变动的,价格主管科室和信息科应在规定 的时间更新价格库。 7、医院的一切收入必须上交财务科,严禁任何科室私设小金库。 8、严格执行住院病人一日清单制和门诊病人一方清制度。严格 退费、退药相关制度。 9、各科室负责人负责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价格管理工作。凡是 病人在查询系统中发现的问题或提出的疑问,均应按首问负责制的原则及时给予答复和解决,不得相互推诿。 10、全院职工应共同遵守本制度。如有违反本制度规定,将按 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并处罚。 医疗收费价格公示查询制度

低价药

低价药 概述 2014年4月,为鼓励药企生产低价药积极性,减轻患者使用高价药的负担,国家卫计委等八部委发布《关于做好常用低价药品供应保障工作的意见》,提出了保障常用低价药生产供应的政策,对化学药、中成药日服费用不超过3元或5元的,取消最高零售限价,允许药企自主制定或调整零售价格,保障合理利润。5月8日,国家发改委正式发布《定价范围内的低价药清单》,其中包含化学药品种283个、中成药品种250个,共533个品种1154个品规。 目录 什么是低价药 低价药的现状 低价药的消失 质疑一:医生不愿用? 质疑二:药企不愿产? 质疑三:药店不愿卖? 政策解读 取消低价药最高零售限价不会导致价格普涨 不覆盖、不代替医保和基药目录 市场影响 市场竞争格局难改 部分品种?起死回生? 高效低价的药品引重视 什么是低价药 目前国内的药品大致分为基本药物和非基本药物,虽然都是政府招标采购,但后者被层层加码,价格一路飙升,前者却面临利薄无人生产的尴尬境地。因此加大医改力度,完善定价机制和政府招标采购机制,以真正保障老百姓利益。 基本药物制度确要求,基层医院只允许用基本药物。而根据卫计委统计,目前仅国家层面的530个低价药和2012版的《国家级药目录》中的520个品种,其中有273个是重叠的,占比为54%。但?530低价药清单?中剩余的257个品种,就可以堂而皇之的进入基层医院。 低价药的现状 政府已经屡次?出手?降低药价,虽然对这股药价虚火起到了一定抑制作用,但是也有人指出,降药价导致了一些低价药正在慢慢淡出人们的视线,?那些既便宜又管用的‘小药’越来越少了,无论在医院药房还是零售药店都很难找到它们的踪影?,一位网友在微博中说道。

药品价格管理办法或将出台

药品价格管理办法或将出台 药价管理作为国家医保局重要的管理职能之一,亦是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所提供产品的定价及准入依据。近日,业界流传出的有关国家医保局局长胡静林在全国医保工作会上的讲话中也指出: ?将研究出台药品价格管理办法,完善价格管理制度的框架 ?各地强化药品价格常态化监管,做好药品价格和供应异常变动的监测预警?加快建立并实施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对媒体曝光和本地区医药失信案件,全部落实信用评价及约束措施 关于药品价格管理,早在2019年12月6日,国家医保局就曾公布《关于做好当前药品价格管理工作的意见》,四大方面共15条政策,该意见一经发布,备受行业关注。这是国家医保局成立以来,“价格管理”这一措辞首次在政策中出现。 在实操层面,2018年12月25日,也是“4+7”国家集采拟中标结果刚刚揭晓时,国家医保局就发布了《关于请提供中选药品生产成本等情况的函》,该函要求中标药品填报药品生产制造成本情况,其附件表格和多年来发改委成本调查时采用的表格高度相似。 此后,财政部在2019年6月至7月间开展的医药行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从侧面为价格监管的进行开展了摸底工作。 在2019年12月6日的意见中,国家医保局明确了管理价格的药品范围,包括化学药品、中成药、生化药品、中药饮片、医疗机构制剂等。其中,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政府指导价,其他药品实行市场调节价,

这与2015年国家发改委904号文的精神一脉相承。 在药品招采方面,将深化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制度改革,坚持“带量采购、量价挂钩、招采合一”的方向,促使药品价格回归合理水平。探索实施按通用名制定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并动态调整。依托省级药品招标采购机构,推进建设区域性、全国性药品联盟采购机制,统一编码、标准和功能规范,推进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政策联动。 事实上,对于药品价格监测体系早就存在,国家发改委直属单位——价格监测中心,主要负责国内、国际市场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监测工作,实施国家发改委价格监测报告制度,调查、分析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供求的变动情况。 在全国设有9000多个价格监测点,监测地区覆盖31个省(区、市)的325个市、县。监测品种达几千种,监测周期分为日报、周报、旬报、月报和季报。 2017年2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也明确指出,要健全药品价格监测体系,促进药品市场价格信息透明。启动建立药品出厂价格信息可追溯机制,建立统一的跨部门价格信息平台。

医院药品价格管理规定

医院药品价格管理规定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8968-NNJ668-MM9N]

xxxx医院 关于印发xxxx医院 内部医药价格监管制度的通知 各科室: 现将《阿拉善盟蒙医医院内部医药价格监管制度》(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各科室认真学习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xxx医医院 2016年12月14日 xxxx医院 内部医药价格监管制度 (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医院医药价格行为,根据国家医药品价格监督管理的相关政策,制定本制度。 一、凡在本医院销售的药品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省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药品价格政策,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切实维护患者的合法利益。 二、对购进药品,要区别挂网药品及单独定价药品,严格分类核实,执行相应价格。

三、对通过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购入的新药,必须要求供应商提供该品种的药品价格公示表的价格。 四、对医院自制制剂价格经盟发改委批准后,按批准价格执行。 五、对集中招标、挂网、备案采购的药品,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平台确定的招标、挂网、备案药品最高临时零售价执行。 六、对国家、省市相关物价部门调整的药品价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药品价格》及相关法定调价依据,接到通知后,药库及时对库存药品进行盘点,更新药品价格,并将调价品种、数量制表汇总上报。 七、药品质量验收小组在进行药品验收工作时,对药品价格质量把关。 八、医疗服务价格收费标准,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审批价格执行。 九、为了增加药品、医疗服务价格的透明度,除了病区打印每日清单外,医院显示屏都应对药品价格、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张榜公示。 十、所有进入本院各药房销售的药品,其名称、产地、剂型、规格、价格,都应在电子显示屏显示。 十一、医生开具处方时应以药品通用名书写,且字迹清晰;划价时应按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药品价格准确划价。

医药价格调价管理规定

医药价格调价管理规定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8968-NNJ668-MM9N]

医药价格调价管理制度 为确保严格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建立顺畅的调价通知流程,及时调整或通知相关部门调整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保障医疗收费的合法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执行的医疗服务价格标准,不得随意变动。 二、对所有医疗服务项目(含允许收费的医用材料)价格的调整必须由专职价格管理人员统一修改;药品价格调整授权药剂科专职人员修改;其他人员不得擅自修改。 三、新增项目的价格调整,应有书面记录备查。 四、设备科每日出库的医用材料,物价组专职价格管理人员应在次日根据出库明细,及时调整医用材料的收费价格,避免收费的随意性。 五、涉及政策性临时调整、变更的批量价格调整,应由专职价格管理人员以书面形式报科室负责人,并经分管领导签字后,由物价组进行价格调整。 五、对医疗服务及药品价格调整情况每月进行抽查,并有记录,保证价格调整的准确性。 贡山县医院药品价格调价管理制度 1、医院药品应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和云南省、州、县物价局制定的价格政策执行。 2、所有零售价不得高于国家规定的最高零售价。招标药品价格严格按照省、州、县招标办公布的中标价格执行。

3 、计算的药品价格由保管员复核查对,然后进行调价,以确保药品调价的严肃性和准确性。调价药品的品种根据药品调价文件目录由药库保管员、门诊药房负责人、病区药房负责人核对,并经药房主任审核。 4 、药品调价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调价。 5 、药品调价后,应及时通知各个药房。 6 、药品调价根据调价清单,及时清点调价药品,将药库和各药房的库存数量,及时上报财务部门进行财务处理。 7 、及时关注国家发改委和云南省物价局的门户网站,掌握药品价格信息。当药品调价通知单滞后时,应在调价清单上注明收到调价通知单的时间。 8 、药品调价应公开,让患者能明白消费,并提供快速简便的药价查询方法和详尽的药品价格清单。

《药品价格管理办法》

医药行业:《药品价格管理办法》意见稿出台 2010年06月18日10:22顶点财经湘财证券我要评论(0) 字号:T|T 事件:《药品价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即将出台,受此影响昨日医药板块应声大跌。在天价药品事件以及医院回扣事件频频曝光的背景下,《药品价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出台似乎是水到渠成,政府终于向社会上的药品暴利现象挥出了利剑。我们对意见稿的点评要点如下: 药品按照成本定价,降价风暴或愈演愈烈。意见稿中药品价格调控直指药品的生产环节和流通环节,对生产过程中的期间费用率和销售利润率以及流通差价率(额)设定最高核算标准,其中销售利润率最高核算标准仅为23%,要低于不少医药上市公司的现有水平;而流通差价率更是实行差别流通差率,直接压缩了依托高价药品的药品流通企业的利润空间。因此,医药行业的降价风暴将直接对药品生产和流通企业的盈利水平造成广泛的负面影响,但其中对原料药和OTC 药品不适用,医疗器械也暂时未受波及。 药品生产企业优质优价保留,鼓励创新、鼓励中药和生物药仍是主旋律。药品生产企业的优质优价得到保留,只是以“对特定企业生产的药品制定和调整价格”的形式存在,主要针对专利药品、首仿药品、优质药品等,基本药物不适用,但不同的是定价仍以成本为基础,这意味着新的优质优价的标准也将同比下降。从生产环节期间费用率和销售费用率的最高核算标准来看,可总结为创新药高于普药、中药和生物制品高于化学药品,这延续了医改鼓励创新、鼓励中药和生物药的思路。其中不少上市公司由于期间费用率和销售利润率超标而将受到不利影响,化学药中康芝药业(300086)、信立泰(002294)等影响最大;生物药中双鹭药业(002038)、华兰生物(002007)等影响最大;中药中红日药业(300026)、奇正藏药(002287)、沃华药业(002107)、上海凯宝(300039)等影响最大。 流通环节实行差别差价率,精麻类和分销业务影响最大。药品流通环节实行差别差价率,高价药品差价率从低,低价药品差价率从高,这对于依托高价药品提高毛利率的药品流通企业是一个巨大的打击,其中意见稿规定精麻类药品流通差价率按照统一标准核算,使得垄断性的精麻类药品的流通毛利率大幅下降;而分销的流通差价率最高不超过15%,对于高毛利率的分销业务也是一个冲击。这对分销业务比例高、精麻类药品代理比重高的国药股份(600511)影响最大,而相对而言,药品零售企业由于利润率本已低下而冲击相对有限。 投资建议:本次出台的仅仅是征求意见稿,未来还存在较大的修改空间,因此《药品价格管理办法》对医药行业的影响尚需观察。但可以肯定的是管理办法的出台必将引发医药行业的降价风暴,医药板块近期可能存在系统性风险,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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