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民工工资领取表

工地民工工资领取表

绿化工程工资认领表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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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完整篇.doc

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1 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促进社会稳定和企业健康持续发展,保障民工工资有序发放,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各项目部要着眼于公司发展的高度出发,做好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保证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三条为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工作,公司成立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农民工工资发放及监督管理。由为组长,为副组长,为成员。 第四条各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部施工员、安全员和劳务公司项目负责人及各班组长为成员的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领导工作小组。按照本细则的要求,制定符合本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具体方案和实施细则。项目经理负责农民工工资支付具体管理工作。 第三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公司做好对项目部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监管工作,项目部和劳务项目负责人具体负责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并将该工作纳入日常管理之中,建立好农民工工资发放台账。

第六条劳务项目负责人负责农民工工资发放计划表的填报工作;项目经理负责对农民工工资发放计划表的审核工作。 第四章监管办法 第七条在工地醒目的位置,设立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告示牌,明确农民工工资发放制度,公示每月工资支付情况、每次工资结算情况,公开举报电话和各 级责任人名单。 第八条根据国家及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劳务队伍必须与农民工签定用工合同。合同范本统一为青岛市建管局制定的建筑劳动工人合同范本,内容详见附件。合同内容必须规定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方式、支付周期和日期及特殊情况下工资支付等内容,在合同中要特别重点明确农民工每月生活费的支付方法。项目部、施工班组等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不得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第九条各项目部关于农民工工资支付,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的管理职责,具体要点如下: 1、项目部必须对劳务队伍使用的农民工建册管理,随时掌握农民工的数量。项目部必须通过劳务公司管理施工现场的农民工,不得通过“包工头”代管。劳务队伍必须每月25日向项目部提供本月在场人员花名册和退场人员花名册。 2、劳务队伍支付农民工工资,应按双方签定的合同,编制工资支付表,如实记录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姓名、身份证编号)、支付的明细和金额、扣除的项目和金额等情况。

农民工工资支付计划

阿坝县莲宝叶则旅游区扎尕尔措景区(二期)建设项目 安全文明施工农民工工资支付计划 为保证我项目部农民工工资支付顺利进行,认真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保 障监察条例》、《四川省工资支付条例》,宣传《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 依据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开展整治欠薪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门付情 况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特制定开展我项目部农民工工资支付专计划。 (1)、我公司进场后,在业主指定的当地银行为本项目开设专户,专款专用,确保资 金使用的安全。 (2)、不挪用本项目资金,随时接受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对本项目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 和检查。在施工过程中,应按有关规定缴纳工资保障金,存入当地政府指定的专户, 用于垫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若由于工程款纠纷而致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我公司先 行垫付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 (3)、项目部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农民工工资标准等内容,按照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 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按月支付工资,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支付方式 项目部将结合建筑行业特点在内部工资支付办法中规定。 (4)、所有民工工资直接由我公司造册发放,经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核准后直接发放给 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或劳务分包在项目部指定银行建立莲宝叶则旅游区扎尕尔措景区(二期)农民工工资支付方案 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与银行营业网点签订《代发农民工工资协议书》,由项目部从劳 务费专用账户中按月将农民工工资打入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中,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 工资。 (5)、项目负责人与各劳务分包负责人就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签定责任书,明确民工工 资支付工作的管理目标、管理措施以及处罚办法,使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工作做到制度化,确保民工们能按时领取报酬。 (6)、项目部内部工资支付办法应包括以下内容:支付项目、支付标准、支付方式、 支付周期和日期、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以及其他工资支付内容。 (7)、项目部支付农民工工资编制工资支付表,如实记录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 对象、支付数额等工资支付情况,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8)、项目部因被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项目部追回的被拖欠工程款, 将优先用于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9)、项目部定期如实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本单 位工资支付情况。 华蓉市中大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农民工工资发放制度

农民工工资发放制度 为规范宁武高速公路A6标项目部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预防和解决劳务协作队伍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以及与宁武公司签订的承包合同等法律法规、文件等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宁武高速公路A6标项目部的各劳务协作队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民工。 二、本制度所指各劳务协作队伍,是指在我合同段范围内从事土方、石方、混凝土、钢结构等一切与工程有关的劳务协作单位。 三、宁武高速公路A6标项目部综合管理部门、计划合同部负责本合同段内各劳务协作队伍工资支付的监督管理,其他各业务部门均可对项目部执行本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本合同段内各劳务协作队伍应当依法与所有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新工人进场3日内将劳动合同签署完毕),明确工资结算方式与具体月工资数额,所有劳务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将劳动合同副本提交项目部一份。同时,进场的所有劳务工人必须认真登记有关信息,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交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1份交与项目部存档。 五、每月25日,各劳务协作队伍必须向项目部上报当月考勤表(出工汇总表)、工资计算表等有关资料原件,与工资数额相关的考勤表、工资计算表等需经劳务人员书面签认,并按手印。

六、项目部将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结算方式以及劳务队伍提供的有关资料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于每月30日向劳务人员发放工资(如无30日的,本月最后一日即为工资发放日)。 七、本合同段内各劳务人员工资由项目部根据劳动合同注明的工资标准,或劳务协作队伍提供的有关工资计算资料统一造表发放。 八、根据《福建省高速公路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本合同段内的劳务人员工资以货币形式直接发放到劳务人员本人。劳务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领取工资,且每人限拿一张身份证(或一个户口本),防止冒领现象的发生。 九、劳务人员领取工资时需在工资表上签字确认,并按手印后方可领取工资,钞票当面点清,事后概不负责。 十、项目部财务部负责本合同段内各劳务协作队伍工资支付等有关工作,综合办负责监督劳务人员的进场情况,督促劳务队伍及时上报新增人员的有关资料,督促劳务队伍及时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 十一、本合同段内各劳务人员工资计入相应劳务队伍劳务费中,合同部在每月工资发放前将各劳务协作队伍的劳务费用计算出来并提供给财务部复核,确保工资总额在劳务费总额之内。若有工资总额超过劳务费用的情况,将动用相应劳务协作队伍缴纳的工资保障金予以补平,并将有关情况通报项目部农民工工资支付领导小组以及相应的劳务协作队伍负责人。 十二、财务部每月向项目部农民工工资支付领导小组报送本单位工资支付情况。

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方案

工程董家口安置区二期(一标段) 农民工资 管理方案 编制:郭杰审核:石正纲项目负责人:石正纲 1 农民工工资管理方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逐步完善我项目部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管理,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保证农民工工资足额支付到个人,进一步遏制因项目纠纷引发的群访事件的发生,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方案细则。 第二条此方案细则适用于在本合同项目施工活动的各类施工合作队伍,各施工合作队伍必须遵照执行。 第三条细则所称农民工管理员是指受施工总承包企业委托,负责施

工现场农民工管理的专门人员。 第二章管理机构 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领导工作小组: 组长:陈波 副组长:郭杰 成员:各施工班组劳务工头 第一条本项目部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管理工作进行组织推动,具体工作由各施工合作队伍负责,项目部监管。 第二条本项目负责该项目所承包范围内所有在建项目的农民工管 理工作。 第三条设立专门农民工管理机构,将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管理纳入管理范畴。项目部设立农民工管理员,负责该项目的农民工的考勤收集等管理工作。 第四条劳务合作队伍设立农民工管理专门机构,在项目工地委派现场负2 责人、农民工管理员专门负责施工现场的农民工工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具体实施保证方案 一、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四项基本措施: 1、是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全面监控和重点监控相结合,列为重

点监控对象的,要定期向劳动保障部门报送工资支付情况;建立企业工资支付信息网络,完善监控手段。 2、是推行工资保证金制度,被重点监控的建筑施工企业和有过欠薪行为的企业,要缴纳一定数额的工资保证金,以保证农民工工资不因企业资金状况而被拖欠。 3、是全面实施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防止一些企业以计件工资名义压低和克扣农民工工资。 4、是推行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制度,规范企业用工和工资支付行为。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行动计划,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都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权利义务明确、规范的劳动关系。 二、为了保证民工工资,我项目部做了多项保证措施。 1、俗话说,一份辛劳一份收获,我项目部各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保证农民工工资及时发放、让农民工劳有所得,也促进了施工企业的发展。为了保证工人工资得到保障,我项目部单独开设了农民工调查小组。专门调查解决农民工拖欠、纠纷等现象,一经发现项目或者合作队伍由此现象,将对其严厉处罚,做到“工程清工资清”,决不拖欠民工一分钱。 2、本项目为民工设立了绿色通道及意见箱,民工有意见或事情可以直接到项目部找相关部门人员,并且为其大力解决难题。 3、我项目部及早与民工签订了劳动合同,保证民工及时拿到自己的辛苦钱,3

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方案

农民工工资监管方案 第一章总则及概况 第一条为逐步完善我项目部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管理,切实保障农 民工合法权益,保证农民工工资足额支付到个人,进一步遏制因项目纠纷引发的群访事件的发生,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方案细则。 第二条此方案细则适用于在本合同项目施工活动的各类施工合作队伍, 各施工合作队伍必须遵照执行。 第三条细则所称农民工管理员是指受施工总承包企业委托,负责施工现 场农民工管理的专门人员。 项目名称:郡悦峰花园一期工程 项目地址:天津市宝坻区 建设单位:天津市亿鼎川置业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天津华汇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天津市地质工程勘察院 监理单位:天津市众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施工总包单位: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工程由5栋11-18层高层住宅及一栋二层公建配套组成,地上面积约 30407.7㎡,其中地上面积约28995㎡,地下面积:1412.06m2,框剪结构,设计使用年限50年,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 第二章管理机构 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领导工作小组: 组长:于洪光

副组长:蒲树先 成员:各施工班组劳务工头 第一条本项目部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管理工作进行组织推动,具体工作由各施工合作队伍负责,项目部监管。 第二条第三条本项目负责该项目所承包范围内所有在建项目的农民工管理工作。设立专门农民工管理机构,将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管理纳入 管理范畴。项目部设立农民工管理员,负责该项目的农民工的考勤收集等管理工作。 第四条劳务合作队伍设立农民工管理专门机构,在项目工地委派现场负责人、农民工管理员专门负责施工现场的农民工工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具体实施保证方案 一、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四项基本措施: 1、是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全面监控和重点监控相结合,列为重点监 控对象的,要定期向劳动保障部门报送工资支付情况;建立企业工资支付信息网络,完善监控手段。 2、是推行工资保证金制度,被重点监控的建筑施工企业和有过欠薪行为 的企业,要缴纳一定数额的工资保证金,以保证农民工工资不因企业资金状况而被拖欠。 3、是全面实施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防止一些企业以计件工资名义压低和克扣农民工工资。 4、是推行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制度,规范企业用工和工资支付行为。 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行动计划,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都依法订立书

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

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 总第一章则 促进社会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为了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第一条 制定本细则。,稳定和企业健康持续发展,保障民工工资有序发放 各项目部要着眼于公司发展的高度出发,做好农民工工资发放工第二条 作,保证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 组织机构第二章 公司成立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领为加强农民工

工资支付管理工作,第三条 为组长,由导小组,负责农民工工资发放及监督管理。为副组 为成员。长, 安全员和劳务公司各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 组长,项目部施工员、第四条按照本细则的项目负责人及各班组长为成员的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 领导工作小组。项目经理负责农民要求,制定符合本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具体方案和实施细则。工工资支付具体管理工作。 管理职责第三章 第五条公司做好对项目部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监管工作,项目部和劳务项目 并将该工作纳入日常管理之中,负责人具体负责农

民工工资发放工作,建立好农 民工工资发放台账。 项目经理负第六条劳务项目负责人负责农民工工资发放计划表的填报工作;责对农民工工资发放计划表的审核工作。 监管办法第四章 明确农民工工在工地醒目的位置,第七条设立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告示牌,公开举报电话和各资发放制度,公示每月工资支付情况、每次工资结算情况, 1 级责任人名单。 第八条根据国家及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劳务队伍必须与农民工签定用工合

同。合同范本统一为青岛市建管局制定的建筑劳动工人合同范本,内容详见附件。 合同内容必须规定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方式、支付周期和日期及特殊情况下工资 支付等内容,在合同中要特别重点明确农民工每月生活费的支付方法。项目部、 施工班组等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不得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第九条各项目部关于农民工工资支付,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的管理职责, 具体要点如下: 1、项目部必须对劳务队伍使用的农民工建册管理,随时掌握农民工的数量。 项目部必须通过劳务公司管理施工现场的农民工,不得通过“包工头”代管。劳

最新民工工资发放安排及控制措施资料

民工工资发放安排及控制措施 为规范建筑业企业劳动用工行为,切实解决建筑业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3]94号).《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营理办法》(省政府令[48]号)和劳动保障部、建设部《关于切实解决建筑业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3]27号)精神,结合当前我省建筑行业的实际,我单位切实做到: 12.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解决好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是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的大事,各级劳动保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从思想上充分认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特别是当前,元旦、春节将至,单位充分认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把思想统一到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上来,将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作为当前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采取坚决措施,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12.2、采取坚决措施,切实解决当前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作为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直接责任人,在安排项目资金时,要优先考虑农民工工资,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各项目部必须建立农民工花名册,工资支付必须编制工资表,并在企业财务部门人员、项目部和班组长共同参与下,直接支付给农民工本人,农民工本人应当在工资单上签名。建筑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部确有困难,无力支付工资的,企业必须支付。凡因工程项目业主拖欠建筑业企业工程款,致使建筑业企业不能按时发放农民工和工人工资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责成建设单位先行支付农民工和工人工资。

民工工资发放保证措施 (2)

七、民工工资发放保证措施 为切实维护民工合法权益,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拖欠民工工资问题,我公司建立了一套有效遏止企业拖欠民工工资行为的长效机制。新开工的工程项目全部按有关部门规定缴存防止拖欠民工工资保障金,实行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制度。 每名工人人手一张《务工人员工资卡》,民工的工资必须由本人签字领取,确保工资直接发放到民工手中。同时积极推广银行卡发放民工工资,建立民工工资发放专用账户,专款专用,确保民工工资及时兑现。公司一直将民工工资发放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为确保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到其本人手中,建立健全了民工工资支付体系。依据劳务队伍交经理部备案的《劳务施工班组施工承包责任合同》、《劳务班组验工计价表》、《劳务班组计量支付台帐表》和劳务队伍对班组的资金发放计划进行付款,以确保资余拨付的规范化,经常了解关心民工,及时解决他们生活上的困难,掌握他们的思想动向,做好思想引导工作,及时发现矛盾和纠纷,及时处理。 (一)、防止拖欠民工工资保障制度 我们遵照上级上管部门的经济保障手段,凡是新开工的工程项目,我公司在办理施工许可证之前一次性缴存防止拖欠民工工资保障金,该保障金存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指定的银行专用帐户,并由纪检监察部门和劳动保障部门负责监督管理。民工每人发放工资卡按月发放工资,不发生拖欠民工工资或不按时足额发放民工工资的的情况。 (二)、建立民工全员劳动合同管理和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制度 结合建立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体系工作,凡我公司招用民工的建设领域企业负责与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鉴证,其民工工资发放及其劳动保障事务分别由市和县(市、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监管下的劳务公司统一代理。 1、签订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协议。我方在办理工程开工许可证之前携与民工签订并经鉴证务案的劳动合同再与技工交流中心签订民工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协议,明确双方职责,细化操作程序,

民工工资发放保证措施

为切实维护民工合法权益,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拖欠民工工资问题,我们内部建立打效遏止企业拖欠民工工资行为的长效机制。新开工的工程项目全部按有关部门规定缴存防止拖欠民工工资保 障金,实行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制度。 农民工的工资必须由本人签字领取,确保工资直接发放到农民工手中。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兑现。 公司一直将农民工工资发放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为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到其本人手中,建立健全了农民工工资支付体系。依据劳务队伍交经理部备案的《劳务施工班组施工承包责任合同》、《劳务班组验工计价表》、《劳务班组计量支付台帐表》和劳务队伍对班组的资金发放计划进行付款,以确保资余拨付的规范化,经常了解关心民工,及时解决他们生活上的困难,掌握他们的思想动向,做好思想引导工作,及时发现矛盾和纠纷,及时处理。

一、防止拖欠民工工资保障制度 我们遵照上级上管部门的经济保障于段,凡是新开工的建设工程项目,我公司在办理施工许可证之前一次性缴存防止拖欠民工工资保障金,该保障金存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指定的银行专用帐户,并由纪检监察部门和劳动保障部门负责监督管理。 二、建立民工全员劳动合同管理和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制度 结合建立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体系工作,凡我公司招用民工的建设领域企业负责与民工签订劳 动合同并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鉴证,其民工工资发放及其劳动保障事务分别由市和县( 市、区)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监管下的劳务公司统一代理。 1、是签订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协议。若中标,我方在办理工程开工许可证之 前携与民工签订并经鉴证务案的劳动合同再与技 工交流中心签订民工劳动保障

事务代理协议,明确双方职责,细化操作程序,内容包括对民工的管理、工资 2%的劳动保的计发形式、社会保障等。同时按月缴纳数额为当月代发工资总额 障事务代理费用,用于建立、接收和保存代理对象的档案,为其办理职业技能培 训与鉴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托管个人党、团组织关系、档案移交、代理与劳 动保障业务相关的其他事项等。 2、是建立工资发放专户。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民工工资在每月5 日前汇入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指定的银行专用帐户,将民工工资表及时交于代理方,代理方

范文民工工资发放安排及控制体系

第十章民工工资发放安排及控制体系第一节民工工资发放安排及控制体系 一、农民工管理制度 (一)管理机制 项目部作业队对所属农民工负全部劳务雇佣关系责任,项目部成立农民工管理机构,指派专人负责协助、监督作业队进行农民工及农民工工资管理;劳务承包单位应及时上报所属农民工包括劳务合同、身份信息、工种、薪资标准、特种作业证件等在内所有项目部要求上报资料。没有带身份证的工人要及时联系,把身份证通过邮寄等方式拿到手。没有身份证的工人,项目部不认可该工人在工地施工,项目部要求施工队对没有身份证的农民工清退出场。 (二)管理办法 1、工作内容、时间:农民工根据施工安排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按照工程进度、施工需要,作业队与农民工自行制定工作时间。 2、劳动报酬:作业队与所属农民工根据了工作内容、劳动强度、岗位、时间等共同协商确定薪资标准。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作业队在项目部指导、协助下,为农民工提供符合国家劳动法规及有关规定的劳动安全保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和其他劳动条件;农民工必须经过相关安全生产教育及技术培训后方可上岗工作;作业队在项目部指导、协助下,为农民工提供必要的宿舍、食堂、

饮用水、洗浴、公厕等基本生活条件,生活条件必须达到安全、卫生要求;在项目部组织、指导下,作业队应加强安全预防意识,民工发生工伤时,应当采取积极措施使伤者的到及时治疗。 4、作业队不能按规定提供上述工作、生活条件时,项目部将对其进行警告处罚,坚决不整改的项目部有权与其解除合同。 5、劳动纪律:农民工应自觉遵守项目部制定的各项操作规范及安全制度,作业队监督所属民工遵守劳动规章制度,作业队监管不利,项目部有权对其进行处罚;民工对作业队违章、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6、劳动争议处理:在劳动争议、合同、工伤赔付出现争议时,作业队与农民工可先协商解决;不愿或不能通过协商解决的,可在争议起60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在1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其他: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有关行业规定及国家法律进行管理和协商解决。 二、农民工工资管理 按照业主的要求,农民工工资必须统一由项目部代为发放,项目部计划为每个工人办理工资卡,工人工资直接发放到工资卡内,因此各劳务队伍须完善以下工作: 1、必须将工人身份证复印件上报到项目部,没有带身份证的工人要及时联系,把身份证通过邮寄等方式拿到手。没有身份证的工人,项目部

民工工资发放安排及控制要求措施

民工工资拖欠产生的原因及控制措施探讨 当前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组织管理中,常常忽视人这个关键因素;特别是对于劳动者的核心问题——工资的管理存在误区,致使在工程项目的劳务分包中,出现了较为严重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据统计拖欠民工工资70% 以上发生在建筑业。 公司近每到年底年前两三个月就开始要求各分公司、项目部对于民工工资发放要提前做好计划,合理安排,要按时将工资发放到民工手中,不要出现年前民工因为工资问题到甲方、公司、政府相关机构上访,可是为什么近两年还出现民工因为工资问题上访呢? 我个人认为两方面因素:一、市场因素;二、自身因素 一、市场因素 1、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建筑市场,由于竞争激烈,建筑施工企业低价中标已是一种趋势。建筑施工企业中标后,在保证质量、进度目标的前提下,如何控制施工成本成为施工管理的中心课题。有些建筑施工企业在对待这个问题时,没有从自身出发,切实从组织、技术、管理等方面加以落实,而是将建筑成本的压力简单分解到包工队,把参与施工的包工队的利润空间逼到底线。而包工队在施工组织、工序、方案等工作节点上稍有不慎,就会造成工费的亏损。而这个亏损包工头又会将其转嫁到农民工身上,最终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

2、目前,建筑市场存在一定的不规范行为,建筑施工企业为了形成自己的竞争优势,利用垫资、让利等手段进行恶性竞争;同时,建设单位也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通过借建筑单位施工任务缺少达到完成项目的。因此促使许多建设项目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开工,施工过程中,一但出现资金供给问题,就会造成建设单位拖欠总包单位的工程款,总包单位拖欠分包单位的工程款,分包单位拖欠包工头的劳务款,包工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债务链。这个连环的债务链就成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根源。 3 、建筑施工客观存在的季节性、流动性、时间性决定了建筑用工的特性,加之降低施工成本的要求,临时用工、周转用工、项目包工等是目前建筑施工企业用工的基本途径。由于用工的多样性,建筑施工企业客观上难以规范用工制度,如劳动合同的签订、制度工作时间的确认等。为了回避这些矛盾,许多建筑施工企业简单地以包代管,试图用单一的手段处理复杂的事务,结果出现了违法违规分包和层层转包的现象。加之建筑领域劳动力供大于求等因素,使得包工头成为处理农民工工资的关键所在,而企业成为被动的主体。鉴于此,包工头出于经济利益的关系,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的现象时有发生。 二、自身因素(个人认为在我们单位这是主要原因) 1、分公司、项目部负责人对民工工资问题认识不够 各分公司、项目部负责人首先没有从法律上认识到农民工拖欠工资是违法行为,认为只是简单的纠纷。国家《劳动法》中特

农民工工资支付计划

安全文明施工农民工工资支付计划 为保证我项目部农民工工资支付顺利进行,认真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四川省工资支付条例》,宣传《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依据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开展整治欠薪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门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特制定开展我项目部农民工工资支付专计划。 (1)、我公司进场后,在业主指定的当地银行为本项目开设专户,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 (2)、不挪用本项目资金,随时接受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对本项目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和检查。在施工过程中,应按有关规定缴纳工资保障金,存入当地政府指定的专户,用于垫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若由于工程款纠纷而致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我公司先行垫付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 (3)、项目部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农民工工资标准等内容,按照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按月支付工资,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支付方式项目部将结合建筑行业特点在内部工资支付办法中规定。 (4)、所有民工工资直接由我公司造册发放,经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核准后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或劳务分包在项目部指定银行建立莲宝叶则旅游区扎尕尔措景区(二期)农民工工资支付方案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与银行营业网点签订《代发农民工工资协议书》,由项目部从劳务费专用账户中按月将农民工工资打入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中,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 (5)、项目负责人与各劳务分包负责人就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签定责任书,明确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管理目标、管理措施以及处罚办法,使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工作做到制度化,确保民工们能按时领取报酬。 (6)、项目部内部工资支付办法应包括以下内容:支付项目、支付标准、支付方式、支付周期和日期、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以及其他工资支付内容。 (7)、项目部支付农民工工资编制工资支付表,如实记录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支付数额等工资支付情况,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8)、项目部因被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项目部追回的被拖欠工程款,将优先用于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9)、项目部定期如实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本单位工资支付情况。 华蓉市中大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

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促进社会稳定和企业健康持续发展,保障民工工资有序发放,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各项目部要着眼于公司发展的高度出发,做好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保证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三条为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工作,公司成立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农民工工资发放及监督管理。由为组长,为副组长,为成员。 第四条各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部施工员、安全员和劳务公司项目负责人及各班组长为成员的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领导工作小组。按照本细则的要求,制定符合本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具体方案和实施细则。项目经理负责农民工工资支付具体管理工作。 第三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公司做好对项目部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监管工作,项目部和劳务项目负责人具体负责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并将该工作纳入日常管理之中,建立好农民工工资发放台账。 第六条劳务项目负责人负责农民工工资发放计划表的填报工作;项目经理负责对农民工工资发放计划表的审核工作。 第四章监管办法 第七条在工地醒目的位置,设立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告示牌,明确农民工工资发放制度,公示每月工资支付情况、每次工资结算情况,公开举报电话和各级责任人名单。 第八条根据国家及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劳务队伍必须与农民工签定用工合同。合同范本统一为青岛市建管局制定的建筑劳动工人合同范本,内容详见附件。合同内容必须规定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方式、支付周期和日期及特殊情况下工资支付等内容,在合同中要特别重点明确农民工每月生活费的支付方法。项目部、

施工班组等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不得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第九条各项目部关于农民工工资支付,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的管理职责,具体要点如下: 1、项目部必须对劳务队伍使用的农民工建册管理,随时掌握农民工的数量。项目部必须通过劳务公司管理施工现场的农民工,不得通过“包工头”代管。劳务队伍必须每月25日向项目部提供本月在场人员花名册和退场人员花名册。 2、劳务队伍支付农民工工资,应按双方签定的合同,编制工资支付表,如实记录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姓名、身份证编号)、支付的明细和金额、扣除的项目和金额等情况。 3、每月25日,劳务队伍必须向项目部上报当月考勤表(出工汇总表)、工资计算表等有关资料原件,与工资数额相关的考勤表、工资计算表等需经劳务人员书面签认,并按手印,电子版相关资料也须一同上报。 4、项目部将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结算方式以及劳务队伍提供的有关资料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留原件(加盖劳务队伍公章)存档,复印件留项目部一份,原件上报公司,电子版相关资料也须一同上报。 5、劳务队伍必须提供进场人员花名册、退场人员花名册(进、退出场花名册人员必须一致)、农民工工资表、授权委托书、退场承诺书、工程量割算清单(其中进、退出场花名册人员、农民工工资表、授权委托书、退场承诺书人员姓名必须一致),经项目部审核确认后申请公司发放农民工工资。 6、劳务队伍拟申请发放农民工工资必须提前10日以书面文字上报项目部,项目部在接到劳务队伍的申请后5日内完成审核。若工资申请与劳务队伍的资料不一致,项目部有权拒绝劳务队伍的工资申请;项目部审核通过后必须在3日内向公司提交农民工工资发放申请,公司将在5日内完成相关审核工作。 7、公司审核依据的内容主要是本办法的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的内容。 8、农民工工资必须通过劳务公司以货币形式直接发放到劳务人员本人,不得以实物或有价证券进行抵付。农民工需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领取工资,且每人限拿一张身份证(或一个户口本),防止冒领现象的发生。若本人不能亲自领取,可以授权别人代领,但必须提供本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项目部留存工人身份证复印件存档备案。

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方案精编版

董家口安置区二期(一标段)工程 农 民 工 资 管 理 方 案 编制:郭杰 审核:石正纲 项目负责人:石正纲

农民工工资管理方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逐步完善我项目部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管理,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保证农民工工资足额支付到个人,进一步遏制因项目纠纷引发的群访事件的发生,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方案细则。 第二条此方案细则适用于在本合同项目施工活动的各类施工合作队伍,各施工合作队伍必须遵照执行。 第三条细则所称农民工管理员是指受施工总承包企业委托,负责施工现场农民工管理的专门人员。 第二章管理机构 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领导工作小组: 组长:陈波 副组长:郭杰 成员:各施工班组劳务工头 第一条本项目部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管理工作进行组织推动,具体工作由各施工合作队伍负责,项目部监管。 第二条本项目负责该项目所承包范围内所有在建项目的农民工管理工作。 第三条设立专门农民工管理机构,将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管理纳入管理范畴。项目部设立农民工管理员,负责该项目的农民工的考勤收集等管理工作。 第四条劳务合作队伍设立农民工管理专门机构,在项目工地委派现场负责人、农民工管理员专门负责施工现场的农民工工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具体实施保证方案 一、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四项基本措施: 1、是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全面监控和重点监控相结合,列为重点监控对象的,要定期向劳动保障部门报送工资支付情况;建立企业工资支付信息网络,完善监控手段。 2、是推行工资保证金制度,被重点监控的建筑施工企业和有过欠薪行为的企业,要缴纳一定数额的工资保证金,以保证农民工工资不因企业资金状况而被拖欠。 3、是全面实施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防止一些企业以计件工资名义压低和克扣农民工工资。 4、是推行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制度,规范企业用工和工资支付行为。 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行动计划,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都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权利义务明确、规范的劳动关系。 二、为了保证民工工资,我项目部做了多项保证措施。 1、俗话说,一份辛劳一份收获,我项目部各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保证农民工工资及时发放、让农民工劳有所得,也促进了施工企业的发展。为了保证工人工资得到保障,我项目部单独开设了农民工调查小组。专门调查解决农民工拖欠、纠纷等现象,一经发现项目或者合作队伍由此现象,将对其严厉处罚,做到“工程清工资清”,决不拖欠民工一分钱。 2、本项目为民工设立了绿色通道及意见箱,民工有意见或事情可以直接到项目部找相关部门人员,并且为其大力解决难题。 3、我项目部及早与民工签订了劳动合同,保证民工及时拿到自己的辛苦钱,也保证了建设的顺利进展。 4、我项目部预设立民工工资专用账户,避免了由于工程中一些复杂问题而

保证民工工资支付的方案及措施.doc

保证民工工资支付的方案及措施 一、民工工资支付的方案 对所有进场工人签订用工协议,在用工协议上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民工工资,注意民工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工资支付办法应包括以下内容:支付项目、支付标准、支付方式、支付周期和日期、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以及其他工资支付内容。 工人工资由劳务分包企业支付的,现场指挥部综合办公室对劳务分包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监督。 对由我公司自行组织工人进行劳务作业的,其工资由我公司发直接放给农民工本人。 严禁将工资交给劳务承包人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发放。 支付民工工资应编制工资支付表,如实记录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支付数额等工资支付情况,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每月一次,定期发给劳动者应得工资,不得以任何借口拖欠或克扣员工工资。按月支付工人工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施工现场必须在告示栏中公告每月工资发放时间、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以及企业劳动工资部门的电话,以接受工人监督。 对计件班组,领取工资时必须由班长和副班长两人同时签领,共同负责。领取工资后,最迟次日要发到该班工人手中,并做好签收。两天内把发放签收表报到综合办。 工地对工程承包队的工资发放,以完成工作量的一定比例,分期支付。每月发放工资都要公示并督促其及时发到班组,并会知所属班组长和工人,指挥部综合办负责跟进。 工人班组退场时,要及时进行工程结算和质量检测,发给

他们应得的工资,避免滞留发生不必要的纠纷。班内少数人或个别人退场,班组长和专业队长,要先行发放他们的工资。如有争议或资金不足发放他们的工资,可找工资管理小组或综合办协助处理。 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时,合同应含有确保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及时发放民工工资的条款,总承包商有权对此进行监督。 二、保证措施 必须严格按照《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和《最低工资规定》等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或克扣。 由现场管理指挥部综合治理办公室成立民工工资管理小组,在指挥部领导下,共同抓好本招标工程的民工工资管理工作。 以每个施工区与作业队或班组签订用工协议,明确工程工作范围,进度和质量要求,结算单价,核算办法,工资发放期限和方法等内容,减少争议发生。 劳动者进场时,查核相关证件,办理用工手续,建立名册。 对作业队长,班组长和工资发放责任人,进行姓名、身份证号、居住地址,通讯电话号码等必要资料的登记,并对他们讲清工资发放规定和工资管理措施。 各施工区定期对工程情况进行排查,看还需要什么专业队、大约多少人、什么时候进场、工作时间多长等。现工作的作业队或班组有多少个,各多少人,大约还要做多久,他们的工资发放情况如何,当他们退场时能否及时结算并发放工资,有没有足够的资金发放工资,如不够又有何办法,及时用书面报告给指挥部综合办。 按规定记录工时或核定完成工作数量,作为计发报酬依据。 对计件班组,领取工资时必须由班长和副班长两人同时签

民工工资发放保证措施

民工工资发放保证措施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

七、民工工资发放保证措施 为切实维护民工合法权益,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拖欠民工工资问题,我公司建立了一套有效遏止企业拖欠民工工资行为的长效机制。新开工的工程项目全部按有关部门规定缴存防止拖欠民工工资保障金,实行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制度。 每名工人人手一张《务工人员工资卡》,民工的工资必须由本人签字领取,确保工资直接发放到民工手中。同时积极推广银行卡发放民工工资,建立民工工资发放专用账户,专款专用,确保民工工资及时兑现。公司一直将民工工资发放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为确保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到其本人手中,建立健全了民工工资支付体系。依据劳务队伍交经理部备案的《劳务施工班组施工承包责任合同》、《劳务班组验工计价表》、《劳务班组计量支付台帐表》和劳务队伍对班组的资金发放计划进行付款,以确保资余拨付的规范化,经常了解关心民工,及时解决他们生活上的困难,掌握他们的思想动向,做好思想引导工作,及时发现矛盾和纠纷,及时处理。 (一)、防止拖欠民工工资保障制度 我们遵照上级上管部门的经济保障手段,凡是新开工的工程项目,我公司在办理施工许可证之前一次性缴存防止拖欠民工工资保障金,该保障金存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指定的银行专用帐户,并由纪检监察部门和劳动保障部门负责监督管理。民工每人发放工资卡按月发放工资,不发生拖欠民工工资或不按时足额发放民工工资的的情况。 (二)、建立民工全员劳动合同管理和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制度

结合建立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体系工作,凡我公司招用民工的建设领域企业负责与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鉴证,其民工工资发放及其劳动保障事务分别由市和县(市、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监管下的劳务公司统一代理。 1、签订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协议。我方在办理工程开工许可证之前携与民工签订并经鉴证务案的劳动合同再与技工交流中心签订民工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协议,明确双方职责,细化操作程序,内容包括对民工的管理、工资的计发形式、社会保障等。同时按月缴纳数额为当月代发工资总额2%的劳动保障事务代理费用,用于建立、接收和保存代理对象的档案,为其办理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托管个人党、团组织关系、档案移交、代理与劳动保障业务相关的其他事项等。 2、建立工资发放专户。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民工工资在每月5日前汇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指定的银行专用帐户,将民工工资表及时交于代理方,代理方确认已公示无误后再行代理发放。 3、民工工资发放程序 (1)每个民工准备好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包括班组长身份证复印件); (2)签订民工劳动合同(双方签字); (3)民工工资计算单复印件(双方签字确认工程量、单价、总额、已领及末领) (4)委托班组长代领民工丁资的委托书(每个民工都要签字摁手印) (5)民工工资表(每个民工都要签字摁手印) (6)现场发放民工资签到表(按队组到场民工签到及发放监督人员签到)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措施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措施 一、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四项基本措施: 1、是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全面监控和重点监控相结合,列为重点监控对象的,要定期向劳动保障部门报送工资支付情况;建立施工单位工资支付信息网络,完善监控手段。 2、是推行工资保证金制度,施工单位缴纳一定数额的工资保证金,以保证农民工工资不因单位资金状况而被拖欠。 3、是推行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制度,规范施工单位用工和工资支付行为。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行动计划,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都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权利义务明确、规范的劳动关系。 二、为了保证民工工资,我公司做了多项保证措施。 1、俗话说,一份辛劳一份收获,我公司各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保证农民工工资及时发放、让农民工劳有所得,也促进了建筑施工企业的发展。为了保证工人工资得到保障,我公司单独开设了农民工调查小组。专门调查解决农民工拖欠、纠纷等现象,一经发现公司将对其严厉处罚,做到“工程清工资清”,决不拖欠民工一分钱。 2、我公司为民工设立了绿色通道及意见箱,民工有意见或事情可以直接到公司找相关单位,并且为其大力解决难题。 3、在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下,我公司督促施工单位与民工签订了劳动合同,保证民工及时拿到自己的辛苦钱,也保证了工程建设的顺利进展。 4、我公司设立民工工资专用帐户,预存工资款,避免了由于工程中一些复杂问题而造成资金困难,使的工资迟迟发不下去。建立专用帐户正是能保障工程在危急时候能够保证民工工资。 5、保证按月发放工资,要求施工单位每月准时发放民工工资。 6、我公司采取“举证责任倒置”办法,即由用人单位负责举证,企业拿不出工资发放证据就视为欠薪,解决了农民工讨薪时“举证难”的问题。在目前农民工讨薪难的大环境下,不失为一种方便农民工的行政举措。 三、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各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的民工工资问题的要求,我公司承诺:决不出现施工单位拖欠民工工资。 具体措施为: 施工单位与所有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2、开设专门帐户,由公司财务派专人专管,保证工程款的专款专用。 3、根据工程进度计划,让施工单位制订出民工工资支付计划表。 4、将民工工资的支付情况纳入项目经理部的各项考核指标中进行统一考核。 5、严格按行政主管部门规定,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如果发生农民工工资拖欠现象,无条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处罚。 特此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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