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小学学生电子学籍系统操作流程

浙江省小学学生电子学籍系统操作流程
浙江省小学学生电子学籍系统操作流程

浙江省小学学生电子学籍系统操作流程

1、下载客户端

请登入浙江学籍网下载学籍软件客户端 2.0安装包点击下面链接即可下载https://www.360docs.net/doc/2113461901.html,/download/softxj/setup20060612.zip

2、安装客户端

将下载过来的解压后双击

选择安装目录后点击安装即可完成

3、登入学籍管理系统

(1)点击开始——程序——浙江省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2.0

打开登录窗口

输入帐号和口令,点击登录

点击立即升级

点击确定

选择一个升级服务器后点击开始升级

升级完毕点击确定

重新登录学籍系统

(2)首先点击口令修改密码

修改完成点击确定

(3)学校设置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管理——学校基本信息设置——点击后在界面右侧出现以下界面

请认真填写基本信息、简介,填写完整后点击保存

注意:带*的属于必填项

(4)学校班级管理

基本信息管理——年纪班级设置——点击后在界面右侧出现以下界面

第一步:年纪设置

第二步:班级设置

根据实际情况添加相应班级

(5)用户与权限设置

系统管理——用户与权限管理

首先,添加普通用户(可以给每个班主任开个帐号),点击学校用户管理——增加

信息填写完毕(注意点:1、用户账号的编写按照一定规律,不可重复2、选择学校普通用

户,每所学校一名学校管理员)按确定

第二,给新添加的用户分配系统功能,点击系统功能分配

授予用户相应的权限后保存

(6)录入学生基本信息

学生成长档案管理——学生基本信息登记——选择相应的班级

增加方式有两种:

第一、逐个增加,可以直接点击增加,在相应空格中填写相关信息,填写完毕保存即可。

第二、批量增加,可以点击导入学生

点击下一步

选择需要导入的班级,点击下一步

点击打开文件

Excel模板https://www.360docs.net/doc/2113461901.html,/download/softxj/mb.rar

学籍管理系统流程图

1、学生学籍管理系统数据流图 一、顶层: 二、0层: 三、1层

返回排名和成绩输入新的科目和成绩 1、学生学籍管理系统数据字典 1.数据流条目 数据流名称:全部记录 别名:无 简述:最新更新后所有关于学生学籍的记录 来源:数据库 去向:加工“记录筛选” 数据流量:不限 组成:学号+姓名+家庭住址+马哲+英语+毛概+邓理+成绩+排名 ①数据存储条 数据存储名称:学生成绩记录 别名:无 简述:存放学生所有可供查询的成绩信息 组成:学号+姓名+成绩+排名等 组织方式:索引文件,以学学号为关键字 查询要求:要求能立即查询 ②数据存储条 数据存储名称:个人信息记录 别名:无 简述:存放学生所有可供查询的个人信息 组成:学号+姓名+家庭住址等 组织方式:索引文件,以学学号为关键字 查询要求:要求能立即查询 ③数据存储条 数据存储名称:用户密码记录 别名:无 简述:存放所有用户可供查询的用户密码信息

组成:学号+姓名+用户名等 组织方式:索引文件,以学学号为关键字 查询要求:要求能立即查询 2 数据项条目 ①数据项名称:学号 别名:无 简述:所有学校学生的学号 类型:字符串 取值范围及含义:第1-4位:入学年份 第5-6 位:院系代码 第7-8 位:专业代码 第9-10 位:班级号 第10-11位:班内编号 ②数据项名称:用户名 别名:无 简述:所有用户的用户名 类型:字符串 取值范围及含义:26个英文字母和0-9十个数字组合,不含特殊符号③数据项名称:家庭住址 别名:无 简述:所有学校学生的家庭住址 类型:字符串 取值范围及含义:汉字,26个英文字母和0-9十个数字组合 ④数据项名称:新考试科目 别名:无 简述:所有学校学生的新加考试科目 类型:字符串 取值范围及含义:汉字,26个英文字母和0-9十个数字组合 3 加工条目 ①加工名:更改的记录 激发条件:学生成绩记录,个人信息记录以及用户密码记录被改动 优先级:普通 输入:新记录 输出:更新数据、数据未改动 加工逻辑:根据现有数据库 if 新记录<>旧记录 then 更新数据else 数据未改动 endif ②加工名:更改的记录 激发条件:学生成绩记录,个人信息记录以及用户密码记录被删除 优先级:普通 输入:删除记录 输出:数据已删除、数据不存在 加工逻辑:根据现有数据库

学籍系统转学操作步骤

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学生转学 学校操作步骤 学生转学异动由转入学校发起,经转出学校、教育局审核,完成转学流程。根据系统设计,转学过程分三种情况,分别为:同区县内转学、同省跨区县转学、跨省转学。注意:转学只能在同年级之间进行。 三类转学流程图:

--------------------------------------------------------------------------------学生转学----转入学校端操作步骤: 转入学校提交转入申请,【学籍管理】【日常管理】【学籍异动申请】,点击“申请”按钮,在显示页面的检索学生项,通过“学校名称”、“姓名”的组合查询方式,查询出要转入的学生,在学生个人基本信息项中核实无误后,在学生异动信息项中的异动类别中,选择“转学(转入)”,并填写其他相应的异动信息,点击“保存”按钮,提示上传转学材料,上传材料后等待学校审核;如果转出学校审核未通过,则需要转入学校在异动申请页面查找该学生,点击“修 改”,信息无误后,再点击保存,即重新提交申请。 1. 2.

3. 4. 5. 6.点击学校名称后的方框会弹出选择学校对话框,如下图 7.在学校名称中输入“南江”关键字,点“查询”,在查询出的学校列表中选中转出学校名称,再点“选择”,即可选中学校

8.输入学生姓名后点查询,选择异动类别(转学),点异动日期并选择日期,点“保存”。如果查询不到学生,请确认:(1)原学校是否建立有该生的电子学籍;(2)学校名称是否正确(可以有的教学点的学生学校名称填到村本部了);(3)姓名是否有误(如“淞”误录为“凇”)。 9.在弹出“是否上传证明材料”对话框中,如有转学证明的点“是”并上传材料,也可直接点“否”完成转学(转入)的申请。 10.学校提交转学申请后,还要对申请进行学校审核。

学籍变更所需证明材料及办理流程

学籍变更所需证明材料及办理流程 (一)义务教育阶段学籍变更 1.转学 (1)所需材料: 初中、小学学生学区内不准转学。 跨学区转学需准备家长工作调动证明(单位介绍信、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务工合同)、近半年工资发放花名册、户口本(暂住证)、房产证(房屋租赁合同)。 (2)办理流程: 第一步:家长持上述证明材料,到转出学校教导处,提出转学申请,由学籍管理员打印“山东省普通中小学转学证和转学证回执”(共两张纸)并提交转出电子申请,不盖章。 第二步:家长持上述证明材料及转出学校打印的转学证和转学证回执到转入学校教导处,由学籍管理员提交转入电子申请,然后到校长办公室盖学校公章。 第三步:家长持上述所有材料到转入学校所在地教育局基教科进行审批、盖章,并同时审批转入电子申请。 第四步:家长持已盖章的转学证回执及转学证再次返回转出学校教导处,学籍管理员认真核对已提交的转出电子申请与转入学校公章是否相符,若没问题,家长拿转学证到校长办公室盖章,转学证回执由转出学校留档,家长领出学生学籍卡片、义务教育学生发展报告、学生证等相关学生档案材料(转入学校公章、教育局学籍管理公章需盖全后方可允许领学籍档案材料)再到转出学校所在地教育局基教科审批、盖章并办理电子学籍转出异动手续。 第五步:家长拿学籍卡片及转学证到转入学校所在地教育局基教科,办理电子学籍转入异动手续。 第六步:学籍卡片、转学证明交转入学校,转入学校学籍管理员根据学籍管理平台上的学生信息,在卡片上标注新学籍号码,其它材料家长带回。 此转学程序,由转出、转入学校负责向家长解释清楚,避免家长多跑冤枉路。 2.休学、复学 (1)所需材料:

小学学生需提供乡镇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含乡镇级医院)、病历、药费单据,中学学生需提供县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含县区级医院)、病历、药费单据、学校出具电脑打印的休、复学审批表并盖学校公章。 (2)办理流程: 第一步:家长持医院相关证明至学生所在学校。 第二步:经学校审查同意,由各学校学籍管理员打印休复学审批表,盖学校公章并在网上提交休、复学电子申请。 第三步:由学校持上述证明材料及学籍卡片统一到安丘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批并办理电子学籍休学、复学手续(其中,复学手续须休学满一年后方可办理)。 3.更名 (1)所需材料: 户口本、学籍卡、更名申请表 (2)办理流程: 第一步:家长持户口本到学生所在学校取得学生学籍卡片和学校打印、盖章的更名申请表。 第二步:家长持上述材料到安丘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批、盖章,并更改学生学籍卡姓名、电子学籍姓名。 4.学籍办理地址 安丘市教育局:市北区学府街1号,青云学府前。电子学籍办理在401室。正常工作日每天早8点、下午1点30在安丘市教育局老院门口有免费通往市北区教育局的班车。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联系电话:4395287。(电话由转入、转出学校负责告诉家长,来之前最好联系一下,避免因出差等而让家长白跑一趟) (二)高中学籍变更 学籍变更每学期一次,根据潍坊市教育局的通知时间,由各高中学籍管理员统一到基教科办理。若有特殊情况,需由家长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潍坊市教育局办理。 学籍办理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中电子学籍注册办法

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中电子学籍注册办法 内蒙古自治区一般高中电子学籍注册方法 (试行) 一、总则 1.为规范我区高中学籍治理,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提升教育治理信息化水平,提升学校治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全区高中时期教育学校学生学籍电子注册及治理工作的通知》(内教基字〔2 009〕1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中小学治理规范办学行为的实施意见》(内教发〔2009〕24号)和教育部《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化治理差不多信息规范》(教基厅〔2007〕10号),特制本方法。 2.本《方法》适用于自治区各级人民政府、社会团体及公民个人举办的一般高中。 4.注册信息包括以下内容: 4.1学校差不多信息:学校代码、所属主管单位、学校名称、学校地址、所在地行政区划码、校长姓名、建校年月、学校类不、所在地区类不、主教学语言、辅教学语言、教职工数量、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电话、电子信箱、主页地址等。 4.2班级信息:班级代码、班主任姓名等。 4.3学生信息:班级代码、学生姓名、曾用名、入学年月、学生类不、学籍号、公民身份证号、性不、出生年月、出生地、籍贯、民族、健康状况、政治面貌、现住址、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流淌人口状况、国不及学生简历信息及监护人信息。 二、注册流程及权限设置 5.一般高中:学校凭数字证书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一般高中学籍治理系统,在线填报学校信息;设置班级、分设班级用户口、填写班级信息。

学校凭数字证书对本校学生学籍信息修订,进行学籍信息的统计、查询。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校学生学籍变更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批准后进行学籍变更。 6.学生: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一般高中学籍治理系统,进行个人信息预注册,并预设登录密码。学生可凭本人身份证号和预留密码对本人信息查询。正式取得学籍后可对本人电话、家长电话等信息进行修改。 7.班主任:凭学校分配的用户名和口令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一般高中学籍治理系统。对本班学生学籍预注册信息进行复查,发觉学生学籍预注册信息错误,要通知学生修改,确保学生预注册信息真实、准确。经学校教务处同意,可对本班学生学业成绩、学生成长记录、学生综合素养评判进行记录。 8.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凭数字证书对所属学校学生学籍进行统计、查询、打印各类报表;按照有关规定对本辖区学生进行学生转学、休学、复学、退学、借读等学籍变更的审核。 9.盟市教育行政部门:凭数字证书治理本盟市学生学籍数据。对本盟市新注册学籍进行审核。统计、查询、打印本盟市学籍信息;按照有关规定对盟市内学生进行学生转学、休学、复学、退学、借读等学籍变更的审核。 10.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信息中心:按照自治区教育厅要求,负责对电子学籍系统的软件开发、系统升级、日常爱护、数据安全保密以及防病毒、防黑客攻击等系统安全工作。各旗县招办负责对学生进行图像信息采集和二代身份证信息读取及核对工作。 11.自治区教育厅:指导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信息中心对学籍系统进行定期爱护和更新升级;统筹全区一般高中学生学籍治理,复查各盟市新注册学生学籍。审核跨盟市(省区)学籍异动。 三、学生入学预注册和学籍取得 12.一般高中的设班打算和招生人数,由学校按照实际情形拟定,报盟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14.凡被录用的新生,须凭入学通知书和有关证件,在规定时刻内办理入学预注册。因故不能如期报到注册者,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学生父母或

学籍系统简要操作流程图

学籍系统简要操作说明 一、学校管理 学校用户操作步骤: 1、选择菜单【学校管理->学校基本信息管理】,核对学校信息是否正确,如不正确请修改,修改完成后点击<保存>按钮,如下图: 2、选择菜单【学校管理->年级信息管理】,添加本学校年级信息。 3、选择菜单【学校管理->班级信息管理】,添加本校班级信息。 4、如果学校存在复式班,则选择菜单【学校管理->复式班管理】,维护本校复式班的信息。 教育局用户操作步骤: 1、选择【学校管理->学校信息管理】,进入学校信息管理维护界面,页面显示辖区所有的学校信息列表,选择需要维护的学校,然后点击<修改>按钮,即可修改该学校的信息。

2、手工录入 在学籍注册页面中点击<在校生注册>按钮,进入手工录入信息界面,请将信息如实填写,填完后点击<保存并继续>按钮,继续添加家庭成员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按钮即可。 3、模板导入 在学籍注册页面中点击<学籍导入>按钮,进入模板导入界面,点击下载模板,将模板下载到电脑上,然后按照要求将学生信息填写到模板中。填写完成后点击<浏览…>选择填写好的模板文件,然后选择业务类别,最后点击<上传>按钮即可完成模板导入操作。如下图:

注意:模板导入结果会在“处理结果”一列显示,如果显示为“失败”,说明模板填写有误,点击上传失败的文件名,列表中会显示在模板文件中的哪一行,哪个数据项填写不规或者填写错误。只需在模板中修改对应出错的数据,再重新导入一次即可。此时重新导入不会造成数据重复! 4、问题学籍处理 等待系统后台自动查重结束后,用户需对存在重复的问题学籍进行处理。点击【学籍管理->学籍注册->问题学籍处理】,进入问题学籍处理界面。学校用户

国家学籍系统中小学生学籍常见20问

国家学生学籍系统中小学生学籍常见20问 教育部新闻办发布: 小学入学年龄截止日期到底该如何确定?跨省转学需要哪些单位核办,流程是什么?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就中小学生电子学籍管理中的一些常见问题,作了详细解答。 1. 处理中小学生学籍管理问题的依据是什么? 2013年,教育部印发了《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对学籍信息管理体制、学籍建立、学籍变动管理等提出明确要求。各省份按照《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均已制定或完善本省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明确了本省学籍管理的具体规定。《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和各省出台的实施细则为处理学籍问题的依据。这些文件已经在教育部门户网站基础教育一司主页公布,广大家长也可以向相关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咨询,其有义务进行答复。 2. 学生家长应向哪级教育部门反映问题? 为明确责任,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建立完善处理群众投诉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相关问题工作机制的通知》规定,学生家长所投诉问题只涉及一所学校的,如建立学籍、更改学生信息等,应向该学校的直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涉及两所学校,如转学、删除重复学籍等,应向两校共同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原则上,两校在同一县域的,向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反映;在同一地市两个县域的,向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反映;在同一省份不同地市的,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反映;在不同省份的,向教育部反映。 根据《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确定的分级负责原则,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只处理由本级负责办理的投诉。遇到学生家长越级反映情况时,上级部门将会告知下级部门公布的热线,或以督办形式

转交下级部门处理。 3. 小学入学年龄截止日期如何确定?电子学籍系统是否对入学截止日期进行控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年龄和年限,以及因缓学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延长的在校年龄,由省级人民政府依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和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因此,学生入学年龄的截止日期由各省依据法律设定,全国未做统一规定。 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提供了入学截止日期控制功能,但已经授权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自行设置截止日期。 4.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可以留级、跳级吗? 义务教育属基本公共服务,具有平等、公平、强制等特征,所以原则上不鼓励留级、跳级。留级、跳级问题属于具体的学生管理问题,是学籍异动,根据《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留级、跳级的条件和办理要求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作出规定。 全国中小学电子学籍系统具备管理留级、跳级等各类学籍变动的功能,但是否启用及具体操作权限,均完全在各地,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管理。 5. 普通高中能否招收往届初中毕业生? 学籍是招生的结果,而不是招生的条件。对于普通高中能否招收往届初中毕业生,国家没有限制性规定,根据《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招生问题属于具体的学生管理问题,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作出规定,如省级没有作出规定的,依次由地市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作出规定。 如果地方允许高中招收往届初中毕业生,则可在全国中小学生电子学籍系统中进行相关招生操作。

中小学生学籍跨省转学操作方法

附件: 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 跨省转学操作方法 一、跨省转学流程 1. 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提出申请(申请的方式、条件等均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规定)。 2.转入学校依据地方规定和学校学位空额等情况审核。 3.对于同意接收的,转入学校通过学籍系统发起办理转学手续并核办。 4.转入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5.转出学校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6.转出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7.转入学校获得其他三方同意信息后,通知学生报到入学。 8.待学生到转入学校报到后,转入学校通过学籍系统调取学生学籍电子档案(学籍系统同时通知转出学校)。 9.转出学校按照与家长商定的方式,将学生的纸质学籍档案转出,并通知转入学校。 二、各级学籍管理员操作说明

1.转入学校操作 (1)转入学校发起申请 转入学校学籍管理员登录系统后,依次点击【学籍管理】【跨省转学】【跨省转学申请】,在右侧页面中,点击“申请”按钮,出现新的页面,如图: 在页面中输入转出省份、学生姓名、学籍号(无正式学籍号的输入临时学籍号或身份证件号)、转入年级、转入班级、转学理由等必填项,点击“保存”按钮即可。 (2)转入学校核办 转入学校提交转入申请后,学校学籍主管领导(审核人员)点击【跨省转学审核】按钮,如图:

转入学校在右侧页面,选中学生,点击“审核”按钮即可。 2.转入学校学籍主管部门核办 转入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学籍管理员登录系统后,依次点击【学籍管理】【跨省转学】【跨省转学审核】,在右侧页面选择学生,点击“明细”,可看学生转学明细,如图: 如果学籍主管部门确认,则可点击“审核”按钮,在审核意见中选择“同意”;如果不同意,则选择“不同意”,并详细说明理由。转学流程终止。

陕西省中小学电子学籍系统常见问题指南

陕西省中小学电子学籍系统常见问题指南 问题1:学校在录入过程中学生年级录入错误,如何恢复? 答:系统将在学生异动管理中增加一个“年级调整”选项,学校将录入错误的学生年级调整为正确的年级(以学生现在实际所在年级为准),此功能仅针对此次录入。 功能开放时间为:10月16日---10月31日 问题2:误操作毕业学生如何恢复 答:由于部分学校将要休学的学生未及时处理休学业务,致使学生进入毕业库,导致现在学生在毕业库中无法操作。 针对此问题系统增加“毕业恢复”功能模块,学校可以将这些误毕业的学生重新恢复至本学校。 功能开放时间为:10月16日---10月31日 问题3:非一年级新生新增功能是否能放开到学校 答:考虑到本次系统采集量大,对接要求时间紧迫,系统暂时开放学校新增除小一年级以外的学生权限,提交上级教育局审核入库。在此期间,学校将实际在学校上学而未建立学籍的学生可以录入系统,关闭功能时间另行通知。 问题4:关键字段修改权限问题 答:学生姓名和学生身份证号码修改权只能为教育局,学校要修改学生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由学校将学生修改信息上报至教育局,由教育局统一修改。 问题5:高一、初一新生毕业库误抽取问题 答:为防止学校误抽取毕业学生信息后无法退回,而正确学校无法抽取毕业学生信息,系统已做出修改。修改后系统逻辑为:同一学生被A学校抽取新生招生后如果没能补齐数据提交审核通过,其他学校可以同时抽取该学生信息,补齐数据提交教育局审核,只有教育局审核过的才正式入库,同时误抽取的学校该学生信息自动消失。 问题6:学生身份证重号问题如何解决 答:同县区两个不同的学生身份证号码重复问题解决方法为:请教育局通知学生所属学校,让两名学生去派出所核对身份证号码,派出所修改过程中其中一人先生成临时身份证号码,待派出所修改正确后由教育局将临时身份证号码修改成正确号码。跨地区问题,请后录入的学生先由教育局按照无身份证学生录入流程录入,并记录在案,同时在陕西电子学籍管理群中联系重复所在区县学籍人员协同处理。 问题7:省内异动问题如何解决 答:省内学生异动:由转出学校新增异动申请---选择系统中要转入的学校保存后提交转学申请---转入学校同意确认后审核通过---转出学校所属教育局审核---转入学校所属教育局审核---异动完成。 问题8:跨省转学学生信息如何录入 答:系统与教育部数据对接前,省内转出在系统中由转出学校操作省内转出按钮即可,学生仍按照无电

学籍系统跨转学业务流程及操作方法.doc

学籍系统跨省转学业务流程及操作方法一、业务流程 (一)原自建系统业务流程 1、跨省转出 2、外省转入 图1 图2

(二)教育部要求业务流程 1、跨省转出 2、外省转入 2、跨省转出 图3 图4

二、调整后操作方法 (一)跨省转出 跨省转出的主要操作流程按照教育部要求,先从教育部下行外省已审批通过的转学申请,然后由学校进行转往省外的审核,最后由所属教育局进行转往省外的审批(跨省数据交换由教育部数据交换平台完成,大部份操作与原自建系统的操作流程相同)。 1、学校用户 学校用户登录之后,在左边索引中点击“学籍变更管理” “转往省外”,系统将显示如下图5: 图5 学校用户选择需要转往省外的学生后,点击上方的【同意转出】按钮,就完成了转往省外的登记操作,由所属教育局进行转往省外审批。 2、教育局用户

教育局用户登录之后,在左边索引中点击“学籍变更管理” “教育局学籍变更审批”,系统将显示如下图6: 图6 该审批操作与学籍变更审批的其它操作相同,教育局用户选择需要转往省外审批的学生后,点击右上方的【同意】按钮,就完成了转往省外的审批操作。如果市教育局设置了地市教育局审批,那么,所属市教育局在这个界面上进行审批操作。 全部审批流程操作完成之后,系统将自动将审批内容及学生基本信息通过省级数据交换平台,以增量同步的方式对接到教育部(该转往省外的学生转学成功)。 (二)省外转入 省外转入的主要操作流程按照教育部要求,由转入学校申请省外转入登记,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省外转入审批;审批结果由系统自动将转入申请通过教育部的数据交换平台进入外省学

籍系统进行审批;当转出省完成学生转出审批后再通过教育部数据交换平台将结果数据同步到我省系统;转入学校可使用档案迁移的流程将省外学生转入到所在学校(大部份操作与原自建系统的操作流程相同)。 1、学校用户 1)学校用户登录之后,在左边索引中点击“学籍变更管理” “省外转入”,系统将显示如下图7: 图7 学校用户点击【增加】按钮,将对应打*必填项填写完整后,点击【保存】按钮即完成省外转入登记,接下来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省外转入审批。 备注:“对方学校”,“来源省县”这两个内容如果学校不清楚该如何填写的话,可以参照界面的右下角“教育部学校码表”进行查询。

学籍系统转学操作步骤

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学生转学 操作步骤 学生转学异动由转入学校发起,经转出学校、教育局审核,完成转学流程。根据系统设计,转学过程分三种情况,分别为:同区县内转学、同省跨区县转学、跨省转学。注意:转学只能在同年级之间进行。 三类转学流程图:

-------------------------------------------------------------------------------- 学生转学----转入学校端操作步骤: 转入学校提交转入申请,【学籍管理】【日常管理】【学籍异动申请】,点击“申请”按钮,在显示页面的检索学生项,通过“学校名称”、“姓名”的组合查询方式,查询出要转入的学生,在学生个人基本信息项中核实无误后,在学生异动信息项中的异动类别中,选择“转学(转入)”,并填写其他相应的异动信息,点击“保存”按钮,提示上传转学材料,上传材料后等待学校审核;如果转出学校审核未通过,则需要转入学校在异动申请页面查找该学生,点击“修改”,信息无误后,再点击保存,即重新提交申请。 1.

2. 3. 4. 5. 6.点击学校名称后的方框会弹出选择学校对话框,如下图

7.在学校名称中输入“南江”关键字,点“查询”,在查询出的学校列表中选中转出学校名称,再点“选择”,即可选中学校 8.输入学生姓名后点查询,选择异动类别(转学),点异动日期并选择日期,点“保存”。如果查询不到学生,请确认:(1)原学校是否建立有该生的电子学籍;(2)学校名称是否正确(可以有的教学点的学生学校名称填到村本部了);(3)姓名是否有误(如“淞”误录为“凇”)。

中小学电子学籍常见问题 (定稿)

陕西省中小学电子学籍系统常见问题解答 问题1:学校在录入过程中学生年级录入错误,如何恢复? 答:系统将在学生异动管理中增加一个“年级调整”选项,学校将录入错误的学生年级调整为正确的年级(以学生现在实际所在年级为准),此功能仅针对此次录入。 功能开放时间为:10月16日---10月31日 问题2:误操作毕业学生如何恢复 答:由于部分学校将要休学的学生未及时处理休学业务,致使学生进入毕业库,导致现在学生在毕业库中无法操作。 针对此问题系统增加“毕业恢复”功能模块,学校可以将这些误毕业的学生重新恢复至本学校。 功能开放时间为:10月16日---10月31日 问题3:非一年级新生新增功能是否能放开到学校 答:考虑到本次系统采集量大,对接要求时间紧迫,系统暂时开放学校新增除小一年级以外的学生权限,提交上级教育局审核入库。在此期间,学校将实际在学校上学而未建立学籍的学生可以录入系统,关闭功能时间另行通知。 问题4:关键字段修改权限问题 答:学生姓名和学生身份证号码修改权只能为教育局,学校要修改学生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由学校将学生修改信息上报至教育局,由教育局统一修改。 问题5:高一、初一新生毕业库误抽取问题 答:为防止学校误抽取毕业学生信息后无法退回,而正确学校无法抽取毕业学生信息,系统已做出修改。修改后系统逻辑为:同一学生被A学

校抽取新生招生后如果没能补齐数据提交审核通过,其他学校可以同时抽取该学生信息,补齐数据提交教育局审核,只有教育局审核过的才正式入库,同时误抽取的学校该学生信息自动消失。 问题6:学生身份证重号问题如何解决 答:同县区两个不同的学生身份证号码重复问题解决方法为:请教育局通知学生所属学校,让两名学生去派出所核对身份证号码,派出所修改过程中其中一人先生成临时身份证号码,待派出所修改正确后由教育局将临时身份证号码修改成正确号码。跨地区问题,请后录入的学生先由教育局按照无身份证学生录入流程录入,并记录在案,同时在陕西电子学籍管理群中联系重复所在区县学籍人员协同处理。 问题7:省内异动问题如何解决 答:省内学生异动:由转出学校新增异动申请---选择系统中要转入的学校保存后提交转学申请---转入学校同意确认后审核通过---转出学校所属教育局审核---转入学校所属教育局审核---异动完成。 问题8:跨省转学学生信息如何录入 答:系统与教育部数据对接前,省内转出在系统中由转出学校操作省内转出按钮即可,学生仍按照无电子学籍时转学流程相同操作。省外转入的学生由教育局查看转学文件后新增导入。系统与教育部对接后,外省转出转入按照正常异动流程操作。 问题9:高中借读学生如何建立电子学籍 答:按照《陕西省高中学籍管理办法》电子学籍参照纸质学籍执行:学生学籍注册学校负责建立学生电子学籍,并为其办理修业证明等事宜。借读学校负责学生借读期间的学习、考试评价等事宜,为其建立临时档案,借读期满时将临时档案移交给学籍注册学校。借读学生在借读期间应及时

附全国中小学学生学籍转学流程

全国中小学学籍管理平台转学流程 一、纸质办理 1、区内:拟转入学校申请、审核——转出学校审核——教育局审核 2、不同区县:拟转入学校申请、审核——拟转入地县级教育局审核——转出学校审核——转出教育局审核 接收学校必须依据有转出学校的意见和学校印章以及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的《茂港区中小学学生转学申请表》(高中转出外市的继续使用广东省高中阶段学生转学申请表)才能接收转入学生。否则,视为违规接收学生,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系统不能通过审核。转学商议表由转入学校存档并上传到学籍系统。 二、网上办理 1、目前省内转学流程: 区县内转学:转入学校发起——转入学校审核——转出学校审核——教育局审核。 省内不同市、县(区)转学:转入学校发起——转入学校审核——转入教育局审核——转出学校审核——转出教育局审核 第一步:转入学校登陆账号后,点“学籍管理”——“日常管理”——“学籍异动申请”,在弹出的界面点“申请”,在弹出的界面双击“学校名称”,在弹出的界面输入转出学校“学校标识码”或者转出学校“学校名称”(名称一定要正确)选择转出学校(点转出学校前的圆圈),点击“选择”——输入转入学生名字——点击“查询”——选择“异动类型”(转学、休学等)和“选择年级班级”——选择

“异动日期”,点击“保存”。第二步:转入学校点击“学籍异动学校审核”,选择学生,点“审核”,在弹出的界面选择“审核意见”(同意或者不同意),然后保存。第三步:转出学校点击“学籍异动学校审核”,审核转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第四步:教育局审核后,学生回到转入学校在校生状态。 2、跨省转学学籍系统操作办法,因学籍系统未全国联网,目前跨省转学操作办法如下: 转出的:学校在学籍系统里面-《学生异动-》选择其它离校-转出外省;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需要审核的审核,不需要审核的就直接转出。 转入的:学校直接在学籍系统里面导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

北京市中小学生电子学籍管理办法

北京市中小学生电子学籍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教基一﹝2013﹞7号)、《北京市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京教基二﹝2014﹞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发挥学籍信息在教育管理、服务、决策中的基础性支撑作用,确保中小学生电子学籍管理安全、规范、高效,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小学、初中、普通高中、特殊教育学校和专门教育学校学生的电子学籍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市中小学生电子学籍管理采用全市统一的学籍信息管理平台,由市教育信息技术部门负责建设和维护,并与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对接。 第四条本市中小学校各学段电子学籍总量依据其当年招生计划确定,学籍注册及转学等操作均须在学籍总量内进行。确需变更学籍总量的,由学校在学籍信息管理平台中提交申请,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予以调整。 第二章学校管理 第五条学籍信息管理平台中学校关键信息包括学校代码、学校名称、

学校类型、学校属性、学校办别、校区信息等。 第六条学校关键信息变更及新建、撤销、合并等事项,区县教育行政部门须及时提供相关文件依据,由市级统一操作。 第七条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学籍信息管理平台中设置管理岗位和权限,包括系统管理员、校长、学籍管理员、班主任、任课教师、校医等。 第八条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在学籍信息管理平台中按标准名称设置学制、学段、年级及班级信息。学段分为小学、初中、高中。班级名称原则上使用班级序号,也可自行设置。 第三章学籍注册 第九条新生电子学籍信息从各学段招生入学系统获取。学校应当在新学期开学后10个工作日内,对按规定办理入学注册手续的新生进行分班操作。分班后学籍信息管理平台自动进行新生学籍注册,按照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规则生成学籍号,一人一号,终身不变。 第十条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办理新生入学注册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持有关证明,在新学期开学后5个工作日内到学校办理延期注册手续,由学校在学籍信息管理平台中进行“延期注册”操作。 第十一条因故不能按期办理新生入学注册又未办理延期注册手续,

云南省学校水平网络管理学籍管理转学手续的说明

《云南省学校水平网络管理》学籍管理 关于转学手续办理的说明 小学阶段学籍管理严格按照《云南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办法》执行,现将关于转学手续办理流程详细说明如下,请各校按转学流程操作并向家长宣传。 原《官渡区转学申请表》废止,统一采用昆明市教育局下发的《昆明市小学转学学生学籍申请表》,六年级原则上不办理转入手续。 一、转学手续办理时间。 每学期初第一个月和期末后一星期内。 二、转学流程。 家长到原就读学校填写《转学申请表》(原就读学校同意后签章)→家长联系转入学校(转入学校同意后签章)→转入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审核(同意后签章)→原就读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审核(同意后签章)。注: 1、学校和审核部门需要对已通过审核且已签章的《昆明市小学转 学学生学籍申请表》存档(此表一式四份),务必请办理转学手 续的家长将《昆明市小学转学学生学籍申请表》相关信息填写 完整。 2、转入学校在有空余学位并符合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方可接收转入 学生。 三、学业网操作流程。 1、转出学籍。

省内转出:家长填写完《昆明市小学转学学生学籍申请表》,转出学校加盖公章,同时在云南省学业水平考试网络管理系统中发起转出(家长必须填写转入学校),教育局在收到转出学校、转入学校、转入主管教育局、转出主管教育局签章的《转学申请表》后审核学业网内的转学申请,完成转出手续。 省外转出:家长填写完《昆明市小学转学学生学籍申请表》,转出学校加盖公章,同时在云南省学业水平考试网络管理系统中发起转出(转出类型选择:转出省外),教育局初教科在收到转出学校、转出主管教育局签章的《转学申请表》后审核学业网内的转学申请,完成转出手续。 2、转入学籍。 省内转入:转入学校收到转出学校、转入学校、转入主管教育局、转出主管教育局签章《转学申请表》后,在云南省学业水平考试网络管理系统中审核转入。 省外转入:转入学校收到转出学校、转入学校、转入主管教育局、转出主管教育局签章《转学申请表》后,在云南省学业水平考试网络管理系统中补报学籍,补报说明中注明:省外转入。 3、转入转出登记。 转入、转出学生均需要填写《昆明市小学转入学生名册》和《昆明市小学转出学生名册》,名册人数需与云南省学业水平考试网络管理系统中人数一致。

最新办理转学流程

最新办理转学流程 (2014年3月4日)本办法按省厅要求从即日起执行 第一步:.原就读学校打印《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学生转学 申请表》一式四份,告知家长填写基本信息、学校盖章。(附件8,以下简称《转学申请表》,转入学校不用填写)第二步:家长持填写好的《转学申请表》,携带户口原 件、房证原件或务工子女证件(打工单位证明、暂住证、外 地市户口)到转出学校主管区教育局进行材料审核、盖章。 第三步:家长将加盖原就读学校和主管区教育局公章的 《转学申请表》提交至转入学校主管区教育局,转入学校主 管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根据学校规模、班额等实 际情况,统筹安排接收学校,向接收学校出具《转学申请受 理联系卡》,并在《转学申请表》上加盖公章。 第四步:家长持加盖转入、转出教育局和转出学校公章 的《转学申请表》和《转学申请受理联系卡》到转入学校。 转入学校在《转学申请表》上加盖公章并留存一份,给 家长开据《转学申请办理情况通知单》,告知家长持本单到

转出学校调转学籍档案。 第五步:家长持《转学申请办理情况通知单》到转出学校调转学生学籍档案。转入学校以收到的学籍档案为基础为学生接续档案,转出学校应保留电子档案备份,同时保留必要的纸质档案复印件。 第六步:转入学校在学籍网上提交相关转学材料(户籍迁移证明、工作调动证明、房产证明、进城务工人员务工证明等),启动学籍转学手续,转出学校及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予以核办。跨省转入、转出的,还须符合其他相关省份的学籍管理规定。 说明: 1、《转学申请表》在转学手续办理完成后,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教育局各留存一份备案。 2、转出学校负责打印《转学申请表》一式四份,指导家长填写。留存申请办理情况通知单、原始电子学籍采集信息单和转出学生相关纸质档案复印件备查。 3、转入学校负责打印《转学申请办理情况通知单》;将申请表、佐证材料保存并拍照上传至电子学籍系统。 附表:

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问题学籍处理流程帮助

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问题学籍处理流程帮助 2017年 4月

目录 第一部分概述 (3) 第二部分问题学籍处理变化流程 (4) 1. L 、G字头学籍号学生均可进行佐证 (4) 2. G 字头学籍号学生可删除 (5) 3. 问题学籍佐证后发起重新处理 (7) 4. 身份证件号已发生变更的处理 (10) 附件 (11) 1. 问题学籍处理流程总体说明 (11) 2. 问题学籍处理操作说明 (15)

第一部分概述 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学籍系统)从2014年1 月起已全国联网运行,各类问题学籍数量已大幅下降,但仍有少 量剩余问题学籍未得到及时处理。本流程帮助为前期培训的学籍系统关 键业务操作说明中问题学籍处理部分(见附件)的补充,主要针对现有 遗留问题学籍的限期消化处理。根据后续系统建设运行情况,相关处 理功能会有所调整或部分关闭,届时会另行发布对应的业务操作说明。 现有问题学籍类型分为:身份证件号重复、身份证件号错误(身 份证件号不存在、身份证件号与姓名不匹配、身份证件号已发生变更)、姓名性别出生日期重复。问题学籍处理方式分为佐证、删除、变更。 前期问题学籍处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L 学籍号当与 G 字头学籍 号身份证号重复时, G 学籍号方即使有问题, L 学籍号一方也不可佐证;当双G 学籍号重复时,仅允许学籍号与身份证号相同的一方进行佐证,导致在实际就读地变更过身份证号的学生无法进行佐证。佐证后无法取消,导致跨省双佐证问题学籍不可再进行其他操作。对于 G学籍号方的删除也做了限制。 根据遗留问题学籍的相关处理要求,改进后的问题学籍主要处理 流程不变,发生变化的规则和内容主要有:问题学籍处理中L、G 字头学籍号学生均可进行佐证、G 字头学籍号学生可删除、问题学籍佐证后发起重新处理、身份证件号已发生变更的处理。

学籍管理系统---系统流程图--修改后

学籍管理系统—流程图

学籍管理系统---各页面详细情况 一、网页首页 No.1 index.asp-----学籍管理系统首页 功能:显示学籍管理系统首页面 操作: 1.建立表格,并添加文字 2.为“普通学员”、“管理员”字段添加超级 3.通过“自定义字符串”数据库"Provider=Microsoft.Jet.OLEDB. 4.0;Data Source="& Server.MapPath("/stu.mdb") 备注: 1.“自定义字符串”的测试成功,只能证明网页前台已与后台数据库成功,但要 想使用某个表里的字段,还必须绑定“记录集” 2.绑定记录集:只有对相关的表或者查询绑定记录集,其中的字段才能被使用。 3.重复区域:如果一个表中涉及多条记录,则应针对行表示“tr”建立重复区域 4.限制对页的访问:禁止通过管理员验证访问相关页面 二、普通会员浏览页面 该部分包括三个页面: 1.department.asp 2.class1.asp 3.student.asp

No.2 department.asp-----全校各系基本情况 功能:显示各系基本信息 操作: 1.建立两行五列的表格,并在第一行输入文本信息 2.绑定记录集,并将字段拖入到相应的单元格 3.为“departmentname”字段添加服务器行为“转到详细页面” 4.选定表格第二行表示tr,建立重复区域

No.3 class1.asp-----各系包含的班级 功能:显示指定系所包含的班级信息 操作: 1.建立三行四列的表格,并在第一、二行输入文本信息 2.绑定记录集,并将字段拖入到相应的单元格(根据传递参数进行筛选) 3. 4.为“classname”字段添加服务器行为“转到详细页面”(注意传递的参数) 5.选定表格第二行表示tr,建立重复区域 6.建立两个表格table ,设置显示区域,针对数据为空和数据不为空的两种状 态

电子学籍管理制度

电子学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义务教育学校管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受教育的权利,扎实推进素质教育,依据《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校学籍管理。 第三条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采用信息化方式,实行学校统筹、分工管理、专人负责的管理体制。 学校统筹辖区内小学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工作,教导处具体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工作,专人负责学籍信息收集、汇总、校验、上报,应用电子学籍系统开展日常学籍管理工作,并按年度分类整理,及时归档,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章入学与学籍建立 第四条我校实行秋季招生,保障本辖区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凡年满6周岁〔入学当年8月31日(含)以前出生〕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入学应持本人及儿童、少年的户籍证明,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第五条学生初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后,学校应从学生入学之日起1个月内为其采集录入学籍信息,建立学籍档案,通过电子学籍系统申请学籍号及学籍辅号。学籍号以学生居民身份证号为基础生成,具体生成规则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制订;学籍辅

号生成规则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订,一人一号,终身不变。 第六条电子档案纳入电子学籍系统管理。学籍建立后,学校教导处应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及时核准学生学籍。 第七条正常升级学生的学籍信息更新,由电子学籍系统完成。 第八条如学生法定监护人提出修改学生基础信息的,凭《居民户口簿》或其他证明文件向学校提出申请,并附《居民户口簿》复印件或其他证明复印件,由学校核准变更学籍信息,并报上一级学籍主管部门核准。 第三章转学、休学与复学 第九条学生不得随意转学,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准予转学:家长工作调动、家庭住址迁移,或因其它特殊原因不能在原所在学校就读者。 第十条学生转学由其法定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由班主任签字,学校审核同意并开具一式四份转学申请表,由学生法定监护人携带转学申请表到转入学校办理入学。转出手续完成后,返回两份《转学申请表》领取学生纸质学籍档案。转出、转入学生均需报镇教办备案。家长一般应在寒、暑假办理转学手续。学校不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入学,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毕业年级学生一般不准转学。 第十一条学生在义务教育阶段转学或升学时,学校应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启动学籍转接手续,配合对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予以核办,为学生接续档案。学校应保留转出或升学学生电子档案

学籍管理系统数据流程图课件

学籍管理是一项十分严肃而复杂的工作。它要记录学生从入学到离校整个在校期间的情况,学生毕业时把学生的情况提供给用人单位。学校还要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学生学籍变动情况。 顶层:首先,把整个系统看成一个功能。它的输入是新生入学时,从省、市招生办公室转来的新生名单和档案,输出是学生离校时给用人单位的毕业生档案和定期给主管部门的统计报表。学籍表中记载学生的基本情况,如学籍变动情况、各学期各门课程的学习成绩、在校期间的奖惩记录等。 图1学籍管理系统顶层DFD 一层:学生学籍管理包括学生学习成绩管理、学生奖惩管理、学生异动管理三部分。由此,可以将图1展开成图2。虚线框是图1中处理框的放大。图1的各个数据流都必须反映在图2上。此外还有新增的数据流和外部实体。虚线框外新增的数据流,在进入或流出虚线框时用"X"标记。数据存储"学籍表"是图1中原有的,可画在虚线框外,或一半在内,一半在外。在图2中,与学籍表有关的数据流更具体了。

图2学籍管理系统第一层DFD 成绩管理模块:实行校、系两级学习成绩管理,学校教学管理科、系教务员都登记学生成绩。任课教师把学生成绩单一式两份分别送系教务员和学校教学管理科。系教务员根据成绩单登录学籍表,学期结束时,给学生发成绩通知,并根据学籍管理条例,确定每个学生升级、补考、留级、退学的情况(提示:把系教务员的这些工作定义为一个模块“分析期末成绩”,再对其展开)。教管科根据收 到的成绩单登录教管科存的学籍表,统计各年级各科成绩,报主管领导。补考成绩也作类似处理。P2框扩展成图3

图3成绩管理的展开 从图3看出某些不尽合理的地方。例如"学籍表"结构是一样的,但是系里存一份,教 管科也存一份,数据冗余,工作重复。但现实情况就是这样,在调查阶段应如实反映,至 于新系统应怎么做,可在对现行系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新系统逻辑模型时再考虑。 分析期末成绩模块包括以下几件事: (1)把每个学生的各科成绩登录在所在班的“学习成绩一览表”中; (2)根据“学习成绩一览表”,在学籍表中填写各个学生的成绩;(3)根据“学习成绩一览表”评学习成绩优秀奖; (4)根据学习成绩一览表、以往留级情况(学籍表中有记载)决定学生的升级、补考、留级、退学; (5)发成绩通知单。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