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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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的合法权益

2611(20页)患者的合法权益?

依法维护病人权利的制度

一、病人最基本的权利是有权获得适宜的医疗诊治;

(一)享受平等医疗权,凡病人不分性别、国籍、民族、信仰、社会地位和病情轻重,都有权受到礼貌周到、耐心细致、合理连贯的诊治服务;

(二)享受安全有效的诊治,凡病情需要,有助于改善健康状况的诊断方法、治疗措施、护理条件,都有权获得;

(三)有权要求清洁、安静的医疗环境,并有权知道经管医生及护士的姓名;

(四)有权了解有关诊断、治疗、处置及病情预后等确切内容和结果,并有权要求对此做出通俗易懂的解释。从医疗角度不宜相告的或当时尚未明确诊断的,应向其家属解释。

(五)有权决定自己的手术及各种特殊诊治手段,未经病人及家属的理解和同意,除紧急生命抢救者外,医务人员不得私自进行。

(六)有权了解各种诊治手段的有关情况,如有何副作用,对健康的影响,可能发生的意外及合并症、预后等。

二、有拒绝治疗的权利

(一)病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精神病、传染病患者的某些情况属不允许范围)可拒绝治疗,也有权拒绝某些实验性治疗。但医生应说明拒绝治疗的危害。

(二)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动出院,但必须向医院和医生做出对其出院及后果不负任何责任的声明与签字。

三、有要求保密的权利

(一)病人在医疗过程中,对由于医疗需要而提供的个人的各种秘密或隐私,有要求保密的权利;

(二)病人有权对接受检查的环境要求具有合理的声音、形象方面的隐蔽性。由异性医务人员进行某些部位的体检治疗时,有权要求第三者在场;

(三)在进行涉及床边会诊、讨论时,可要求不让不涉及其医疗的人参加;有权要求其病案只能由直接涉及其治疗或监督病案质量的人阅读。老年病人在接受治疗的过程中,对施治科室或个人各个环节的:工作有权做出客观、恰如其分的评价,无论由谁支付医疗费用,病人有权审查其支付的帐单,并有权要求解释各项

支出的用途。

(四)病人在享有平等的医疗权,在病人的医疗权利受到侵犯时,病人有权直接提出疑问及提出批评,求有关医疗单位或人员改正错误,求得医疗。

(五)医院要确定那些高危的、易出问题的或其它有创伤操作和治疗.对这些操作和治疗必须取得知情同意。医院要列出这些操作和治疗的目录,并教育员工确保取得知情同意的程序是一致的。

(六)医院为维护与尊重病人权益,制定服务规范文件与具体措施,对员工进行维护与尊重病人权益的教育与培训,措施具体,责任到人。

尊重和维护患者权益实施细则(试行)

为深入开展“三好一满意”(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患者满意)活动,切实维护和尊重患者合法权益,提升我院医疗服务质量水平,为患者提供全面、安全、有效和具有人性化、专业化及规范化的诊疗服务,构建和谐平安医院,根据医德规范和医学伦理原则以及执业医师法、护士管理条例等,制定《昆明市第四人民医院(云南昆钢医院)尊重和维护患者权益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病人的权利与义务

第一条在医疗服务中,医患双方应按照一定的道德原则和规范来约束、调整自身的行为,尊重和履行彼此的权利及义务。

第二条医师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一)医师的权利

1、诊断权:在注册的职业范围内,医师可以根据患者的病情表现,下达为了明确诊断而必须实施的各种医学检查、操作的医嘱。

2、疾病调查权:医师有权向患者询问病史,包括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个人史、家族史。

3、医学处置权:医师在明确患者诊断后,可根据病情选择、建议相应的治疗措施和处置方式(诊疗方案选择权和处方权)。

4、医学研究权:包括病史资料使用权。医师为了研究某种疾病或某种病理、生理现象而需要大量临床第一手资料的,患者应予以配合。

5、强制缔约权:医师在面对危、急、重或传染病人时,有权对其实行强制性的医疗服务,且患者不能以自身没有要求为由而拒绝付款。

(二)医师的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2、尽职尽责,包括告知的义务;

3、关心、爱护、尊重患者;

4、钻研业务、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5、进行卫生保健宣教。

第三条医护人员应尊重病人的权利并督促病人履行相应的义务,共同提供医疗护理质量,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第四条患者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一)患者的权利:

1、生命权:即患者有权要求医方维护其人体生命活动能够延续,并防止人为地将其终止。

2、人身权:即患者在接受医疗服务过程中,对其肢体、组织、器官、容貌等拥有支配权,不经患者或其近亲属同意,医院一般不得随意处置。

3、姓名权:即医务人员不得盗用或假冒患者姓名谋取个人利益。

4、肖像权:即未经患者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的使用患者的肖像。但作为病例资料、论文插图等则不属于侵权,但应注意保护患者的隐私权。

5、平等医疗权:

A 质量保障:患者在接受医疗服务时,应得到与其所付费用相对应的医疗质量。

B 价格合理:患者付出的价格是符合国家、省市、自治区统一制定的价格。

C 计量正确:医院在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时,必须执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医用计量器具必须准确。

6、名誉权:医方应尊重患者人格和民族风俗习惯等,不得因患者身体缺陷而嘲讽、污辱或歧视。

7、监督权:患者对医院的医疗、护理、管理、保障、医德医风等各方面进行监督。

8、医疗文件查阅权:患者有权查阅自己的病历资料,包括复印、复制病历资料的权利。

9、求偿权:如患者因医方过失造成身体损害,有权要求获得赔偿。

10、疾病认知权:患者对自身所患疾病的性质、严重程度、治疗情况、医疗风险及预后、医疗费用有知悉的权利。

11、知情同意权:医生在实施手术、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时必须取得患者同意,并让患者家属或关系人签字。

12、服务选择权:患者有比较、鉴别和选择医院、就诊方式、检查项目、治疗方案、药品及医师的权利。

13、隐私权:患者享有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法律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获取、利用和公开的权利。

14、请求回避权。

(二)患者的义务:病人在享有正当权利的同时,要履行相应的义务,对自身健康和社会负责。

1、自觉遵守医院规章制度的义务,包括:保持医院的安静与清洁;自觉维护医院秩序;不损坏医院的公共设施不和医院财产;自觉交纳医疗费用;正常出院;配合尸体常规处置的义务。

2、积极配合医疗护理的义务。要与医务人员合作,共同治疗疾病,恢复健康。如对病史不隐瞒、在同意治疗方案后,要遵循医嘱等。有责任选择合理的生活方式,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保持和促进健康。

3、尊重医务人员的义务:包括对医务人员的人格、人身、职业行为、劳动结果的尊重。

第二章维护患者享有人格尊重权与平等医疗权的服务规范

1、病人的人格尊重权是指病人在接受医疗服务时,不能因年龄、病种、社会地位、经济状况等因素受到歧视或不公正待遇,病人享有受到尊重的权利。

2、平等医疗权是指任何病人诊治时都有权得到与就诊院等级相适应的医疗和护理服务,得到医疗照顾和继续生存的权利。任何医护人员及医院都不得拒绝病人的求医要求。医护人员应平等地对待每一个病人,自觉维护一切病人的权利。

3、我院对所有患者应提供与三级医院相适应的医疗服务。除特殊情况外(如确诊传染病患者)。

4、患者有权利获得连续性的医疗服务。医生应告诉患者有关其出院后或治疗结束后的注意事项,必要时应告诉患者复诊、复查的具体时间。

5、病人享有人性化医疗(医疗尊严)的权利。医务人员应着装整洁、仪表端庄、语言文明,热情礼貌接待每一位病人。做到病人来有迎声,走有送声;医务人员在为病人进行治疗操作和护理时,动作要轻柔,态度要和蔼,操作前要向病人解释或说明,操作中要使用安慰或鼓励性的语言,操作后要感谢病人的配合。

6、医务人员要恪守医德,在病人的诊疗中应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切忌增加病人负担。

第三章维护和尊重患者知情权和决定权的服务规范

1、患者的知情权包括了解权、被告知权等。患者对自己的病情、医疗费用、医师诊断、即将接受的治疗及其效果、特殊检查、使用贵重药品或其他特殊治疗,有权知道全部真实情况。医院及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但是,应当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2、医院改进和完善门诊服务措施及流程,方便病人就医1、设立咨询服务台。提供导医、分诊、预约挂号、测量血压及各类咨询服务;2、在显著位置悬挂大屏幕电子显示屏、公示栏等,公开专家信息、病人就医流程、常用医疗服务项目名称及价格、药品目录及价格;

3、设置和公开专家姓名、资质等及专家门诊时间一览表、病人就诊流程。各科诊室门前挂座诊医生的照片、姓名及专业职称;

4、设立医保咨询服务办公室,为医保病人免费提供医保政策咨询及相关咨询、受理医保病人投诉等服务;

5、设立医德医风及医疗服务意见箱、公布医院投诉办地址、投诉电话、投诉渠道及受理流程等;

6、完善病人就医引导指示标牌,方便病人就医。

3、病人的决定权包括选择权、拒绝权和同意权等。病人有比较、选择医院或医生、检查项目以及选择治疗方案的权利。病人有权利更换他/她的主治医生,请求另一位医生给予治疗。医务人员应力求较为全面细致地介绍治疗方案,帮助病人了解和作出正确的判断及选择。在病人完全清醒并能自主作出判断的时候,这些权利应该充分得到尊重,在病人不能行使这些权利的时候,医务人员也应该征求其家属的意见。

4、病人有权利自决,而医生则需要告知病人这样决定的后果。医务人员要按照医患沟通制度及时告知患者病情、诊断、可供选择的和计划采取的治疗方法、可能出现的医疗风险及并发症、疾病的总体预后等。并解答患者及家属的疑问。对急危重病人还应告知患者家属其危险、风险、最佳诊疗措施以及下达“病危通知单”。

5、对不同的处置方案,患者有权选择。患者不能选择的,由其监护人或近亲属代为选择。如果患者对检查、治疗有疑虑,再三解释后仍拒绝接受医嘱或处理的,主管医师应向患者告知可能产生的后果,应在病程记录中作详细记录,并由患者或委托人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如果患者执意不同意接受应该施行的检查或治疗,则不可实行。

6、患者在不违反法律及医院规定的范围内如果提出自动出院请求的,可允许。但病人必须向医院及医生做出对其出院和后果医院及医生不负任何责任的书面声明并签字。

7、当出现危及患者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下,医务人员有权决定处置方案。必须紧急采取抢救性有创治疗措施时,在告知的同时不应当停止抢救措施。当告知对象不在现场,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医务人员有义务以生命为重、按侵权法第56 条之规定,经医院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有创抢救措施,并于事后告知被告知对象。

8、病人有权获得有关自己病情的资料。病人需要复印或者复制本人病历资料的,医院应根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执行。

9、患者在接受诊疗过程中,对施治科室或医务人员个人以及医疗服务各个环节的工作有权做出客观、恰如其分的评价。对病人及其家属提出的批评、抱怨或质

疑,相关科室及医务人员要执行“首诉首接负责制”,善待患者意见、抱怨,及时解释、疏导。

10、无论由谁支付医疗费用,患者都有权审查其支付的帐单,并有权要求解释各项支出用途。医务人员应当向病人提供有关医疗服务收费的资料(费用清单)。患者对清单费用有疑义的,有关科室和人员应给予答疑解惑,对清单与实际使用情况不相符的,应给予纠正。

11、医院设置医保病人须知的公告或提示(如于出入院手续办理处、《病人入院须知》中),医务人员应向病人宣传医保知识和办理医保手续的有关注意事项;在使用医保《目录》外的项目及单次检查费用或单剂药品200 元以上的项目,应事先告知并签知情同意书,对各种内植入物,除了需要向患者介绍医疗方面的情况外,还要向患方介绍其价格挡次,由患者选择决定并签字。

12、患者对自身正常或非正常的肢体、器官、组织拥有支配处置权。医务人员未经患者或委托代理人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不得随意进行处理。患者未经公证后的遗嘱或未征得患者亲属同意,不论出于何种目的,医务人员不得擅自处理患者遗体,包括尸体解剖、尸体中组织器官的摘取等。

13、病人有权拒绝参与医学研究工作。患者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精神病、传染病患者的某些情况属不允许范围)可拒绝治疗,也有权拒绝某些实验性治疗。但医生应说明拒绝治疗的危害。

14、参加临床研究病人的权利保护规则。

(一)医生在开展临床医学研究时,要确保参与临床研究的病人的安全、权利和隐私。病人资料应予以保密,尽可能采取措施以保护受试者的隐私。

(二)在进入研究前必须向受试者充分地告知研究的目的、方法、资金来源、可能的利益冲突、研究的预期受益和潜在的风险、对他们有帮助的可供选择的其他方法以及可能出现的不适、必须遵守的规程等。在获得受试者充分知情、自愿参加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方能进行临床医学研究。

(三)试验方案必须提交医院伦理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科教科、医务科),经专家审核评议批准后方能执行。医院伦理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应履行职责,负责监控全院范围内所有涉及人体研究项目的技术及伦理原则的贯彻执行。

(四)涉及人体医学研究时,必须始终尊重受试者保护自身的权利。受试者可以在任何时候退出试验,并其所得的医疗服务质量不会因此受到影响。必须遵从普遍接受的科学原则和须全面了解相关的科学文献和资料,确保病人安全。

(五)医生只有当确信能够预见试验中的风险,并能较好地处理的时候才能进行人体研究。如果研究过程中发生意外,或存在潜在性的对受试者造成伤害或不良影响,应立即终止实验。

(六)人体医学研究只能由有专业资格的人员并在临床医学专家的指导监督下进行,必须始终是医学上有资格的人员对受试者负责。

15、对于在法律上没有资格、身体或精神状况不允许参与知情同意或未成年人的

研究受试者,研究者必须遵照相关法律,在其法定全权代理人处获得知情同意书。

16、医务人员不得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或非医疗性促销活动。病人有权拒绝任何非医疗性促销活动的行为,并有权对此进行举报或投诉。

第四章维护患者隐私权、尊重民族习惯和宗教信仰的制度与服务规范1、病人的隐私权是指病人享有不公开自己病情、家族史、接触史、身体隐蔽部位、异常生理特征等个人生活秘密和自由的权利。病人有权要求对其医疗计划,

包括病例讨论、会诊、检查和治疗都应审慎处理,不允许未经同意而泄露,不允许任意将病人姓名、身体状况、私人事务公开,更不能与其他不相关的人员讨论别的病人的病情和治疗,以免侵害公民名誉权。

医院以及医护人员有依法承担为病人病情、隐私进行保密的法定义务。患者的私人信息必须被看作是机密性的,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之外,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必须履行保护患者隐私的义务,医院及其工作人员不得非法泄露。如病人“一览表”、床头卡的设置应注意病人病情诊断等隐私的保护与尊重。

2、患者有权对接受检查或治疗的环境具有合理的声音、形象方面的隐蔽性的要求,医务人员应尽量满足患者的要求。如进行必要的屏风遮掩等。医务人员接触异性病人或患者在进行某些部位(私秘部位)的诊疗时,应态度和蔼有度,保持高度自爱,以及安排有两名医护人员或家属在场。

3、医师应关心、爱护和尊重患者,保护患者隐私。查房时除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外,在病史及诊断上如有疑点,涉及病人隐私方面的,如未婚先孕或有婚外性伴侣者,要注意避开其他患者甚至其家属,单独问询;对性病患者,尽量安排一人一室,以免他人恐慌及歧视,对患者造成心理上的伤害,引起不必要的医疗投诉及纠纷。在进行涉及床边会诊、讨论时,患者可以要求不让不涉及其医疗的人员参加。

4、严格执行病历管理的有关规定,医院对患者的病情资料与记录,应如同隐私权一样保守秘密。不得让病人或其家属随意翻阅,以免患者之间互相猜疑。未经患者同意,患者的病历资料不得交予其他人或法人阅读、复印。不得伪造、篡改病历。患者有权要求其病案只能由直接涉及其治疗或监督病案质量的人员阅读;但是如用于医学上的讨论、教学、论文、科研和经验总结等方面,在不暴露患者真实身份的前提下,不受此限。

5、拍摄临床医学摄影资料应充分征求患者同意,尊重保护患者肖像权,不得随意拍摄可暴露患者身份或特征的资料;禁止将可能暴露患者身份或特征的医学影像资料作为艺术摄影作品对外公开。

6、实习医师进行学习、检查、治疗须征得病人同意,并在上级老师指导下进行;医务人员必须尊重病人的隐私权利,替病人保密,病人不愿陈述的内容不要追问,要以减少病人的精神压力为原则。

7、医生非经患者同意不得泄露患者的诊疗信息。不得在电梯、走廊、大厅等公

共场所公开谈论患者的病情或向与病人诊疗无关的其他医务人员泄露病人隐私;在涉及公安部门、尤其是社会媒体询问或采访时,非经患者同意,不得随意公开、泄露病人病情和隐私。

8、患者的个人信仰及意愿,在不损害其他患者及医务人员的权利下,应获得尊重。如果住院患者是少数民族,应详细询问患者的风俗习惯,有无忌讳,尊重患者的民族风俗和宗教信仰。由于宗教信仰和生活习惯各有不同,尤其要尊重伊斯兰教、佛教等患者在饮食方面的习惯。

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

一、患者知情同意即是患者对病情、诊疗(手术)方案、风险益处、费用开支、临床试验等真实情况有了解与被告知的权利,患者在知情的情况下有选择、接受与拒绝的权利。

二、履行患者知情同意可根据操作难易程度、可能发生并发症的风险与后果等情况,决定是口头告知或是同时履行书面同意手续。

三、由患者本人或其监护人、委托代理人行使知情同意权,对不能完全具备自主行为能力的患者,应由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人代为行使知情同意权。

四、医院需要列出对患者执行书面“知情同意”的目录,并对临床医师进行相关培训由主管医师用以患者易懂的方式和语言充分告知患者,履行签字同意手续。

五、对急诊、危重患者,需实施抢救性手术、有创诊疗、输血、血液制品、麻醉时,在患者无法履行知情同意手续又无法与家属联系或无法在短时间内到达,病情可能危及患者生命安全时,应紧急请示报告科主任、医务处,院总值班批准。

六、临床医师在对病人初步诊断后要向病人进行告知疾病特点及检查、治疗方法、治疗的后果、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等,对手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应在取得病人的理解同意后,方可实施。

七、如果病人对检查、治疗有疑虑,拒绝接受医嘱或处理,主管医师应在病程录中作详细记录,向病人做出进一步的解释,病人仍拒绝接受处理等情况,也应在病程记录中说明,并向上级医师或科主任报告。

八、如果病人执意不同意接受应该施行的检查或治疗,则不可实行.但应告知可能产生的后果,由病人或委托人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

九、手术、麻醉前必须签署手术、麻醉知情同意书。主管医师应告知病人拟施手术、麻醉的相关情况,由病人或家属签署同意手术、麻醉的意见。

十、进行临床试验、药品试验、医疗器械试验、输血以及其他特殊检查或治疗前

必须签署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知情同意书。主管医师应向病人及家属告知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相关情况,由病人及家属签署同意检查、治疗的意见。

十一、施行器官移植手术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十二、死亡病人进行尸体解剖病理检查前,必须有病人直系亲属的签字同意;国家有法规规定需行尸检(如传染病)及因司法工作需要进行尸检者除外。

保障患者合法权益试题和答案

保障患者合法权益试题 科室姓名:成绩: 1.医务人员应依法维护患者最基本的权益即。 2.患者有权享受安全有效的诊治,凡病情需要,有助于改善健康状况的、、,都有权获得。 3.患者有权根据医疗条件或自己的经济条件选择、、。 4.患者在医疗过程中,对由于医疗需要而提供的个人的各种秘密或隐私,有要求的权利。 5.患者有权对接受检查的环境要求具有合理的声音、形象方面的隐蔽性。由异性医务人员进行某些部位的体检治疗时,有权要求。 6.医务人员应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严格遵守我院《知情同意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义务。 7.患者对病情、预后、医疗有知情权,患者有选择和同意治疗计划的权利。在、、、、、及等情况时,充分与患者及家属沟通谈话并签署意见。制定需要签署知情同意的诊疗操作项目名录,经医院伦理委员会审定。 8.非手术病人自入院当天后,经管医师必须与患者进行一次病情、诊疗措施的告知同意谈话,并以书面的形式记录在病程录中。 9.手术前主刀医师或经治医师必须向患者或其授权委托人就、、、以及、等进行说明和解释。 10.在手术、麻醉及高危诊疗操作等特殊诊疗前,由施术者或第一助手负责履行书面知情同意手续,大中型手术或全麻手术等高危麻醉应由及以上人员负责。 11.根据2010年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十条:对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应当由签署知情同意书。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权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或者授权的负责人签字。 12.患者享有的权利有、、、、。

答案 1.有权获得适宜的医疗诊治。 2. 3.选择医院、医护人员、医疗及护理方案 4.保密 5.第三者在场 6. 7.在入院72小时、手术前、有创检查、化疗、输血、病情变化及采用新方法治疗等情况时 8.72小时内 9.手术方案、危险性、并发症、预后以及术前准备、防范措施 10.主治医师 11.患者本人 12.健康权,医疗权,知情同意权,选择权,保密权,隐私权,肖像权,人格权

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的相关制度

保障患者合法权益制度 各科室: 为了践行医院“坚持以人为本”的核心价值观,更好地者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增进医患问的信任和理解,构建和谐行福的医患关系,特制定我院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制度。医务人员要认真学习,严格遵照执行。 一、患者的权益是指患者在患病就医期间所拥有的,而种且能够行使的权利和应该享受的利益。医务人员应当尊重和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二、医务人员应依法维护患者最基本的权益即有权获得适宜的医疗诊治。 三、患者的合法权益 (一)享受平等医疗权。 凡患者不分性别、国籍、民族、信仰、社会地位和病情轻重都有权受到礼貌周到、耐心细致、合理连贯的诊治服务; (二)享受安全有效的诊治。 有权在安全的医疗环境下接受诊疗照护。凡病情需要,有助于改善健康状况的诊断方法、治疗措施、护理条件,都有权获得: (三)享有知情权。 有权了解病情、病因、诊断、治疗计划和预后情形;有权知晓手术原因、手术成功率、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及手术风险、替代治疗方案;有权知晓药物的疗效、副作用和使用方法。 (四)享有选择权。 有权参与医疗护理过程,并且决定接受或拒绝诊疗或手术。 (五)享有隐私权。 未经同意,医务人员不得无故泄露病情资料,也不应和无关人员讨论,患者的病情资料与记录均由医院妥善保管并保密。 (六)享有获得权。 有权获得正确的医疗资讯,包括病情、诊断、治疗计划、用药、饮食和护理指导咨询。有权申请自己的病历复印件、医疗费用明细表。 (七)享有投诉权。 如果对医院的医疗服务有任何意见或不满意,有权拨打投诉专线进行投诉。四、医务人员应尊重患者自由选择和拒绝治疗的权利 (一)患者有权根据医疗条件或自己的经济条件选择医院、医护人员、医疗及护理方案; (二)患者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精神病、传染病患者的某些情况属不允许范围》可拒绝治疗,也有权拒绝某些实验性治疗。但医生应说明拒绝治疗的危害; (三)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动出院,但必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切后果和责任,并签字为据。 五、医务人员应尊重和维护患者的隐私权 (一)患者在医疗过程中,对由于医疗需要而提供的个人信息或隐私,有要求保密的权利。医务人员应严守私密,不得向外人泄漏。 (二)患者对接受检查的环境有权要求具有合理的声音、形象方面的隐蔽性。由异性医务人员进行某些部位的体检治疗时,有权要求第三者在场; (三)在进行涉及床边会诊、讨论时,有权要求非医疗人不得参与;有权要求其病案只能由直接涉及其治疗或监督病案质量的人阅读。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

临洮县中医院医疗安全管理制度 一、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严格遵守医疗卫生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 二、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甘肃省病历书写规范》、《处方管理办法(试行)》及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和要求,书写和妥善保管病历资料。病历资料承担医疗纠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司法鉴定和法律诉讼举证责任。 三、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岗位责任制度、查对制度、医嘱制度、交接班制度、三级查房制度、会诊制度、病例讨论制度、手术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消毒隔离制度、分级护理制度以及请示报告制度等有关制度和规定。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四、按照卫生部、甘肃省卫计委、定西市卫生局关于医疗技术准入有关规定,规范医疗技术准入和医师、护士的执业行为,执行医院有关规定。 五、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应当用患者能够理解的语言,将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或家属,及时解答其咨询;并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要让病人对手术、麻醉、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条款,新开展技术项目及某些非常规治疗项目风险了解清楚,并于检查或治疗前履行患者同意签字手续。

六、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要求,做好病历和实物封存和保管。按规定保管和复印病历资料,严格遵守病历回收和病历借阅制度。 七、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要求,做好患者死亡后尸体处理和尸检。凡医患双方当事人对患者死亡原因有异议的,应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冷冻的尸体可延长到7天,并有死者亲属同意签字。 八、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行为,当班医务人员及科室领导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 九、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争议时,应当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及时向医院相关职能部门报告,职能部门接报后,应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主管院长报告,并按规定向市卫生局报告。 十、科室负责人及相关医务人员要积极做好患者或亲属的解释,化解矛盾,并主动配合医院处理善后工作。 医疗风险预警、防范、追溯机制 一、意义: 在门诊、住院、出院、诊断、治疗、康复等医疗行为的全过程中,医疗风险无处不在。医务人员、患者、卫生管理人员、患者家属、涉及医疗行为的各类人员都可能成为医疗

维护患者合法权益的管理规定

维护患者合法权益的管 理规定 IMB standardization office【IMB 5AB- IMBK 08- IMB 2C】

十二、维护患者合法权益 1、徐州民政医院伦理管理委员会名单 2、徐州民政医院关于尊重和维护患者合法权益的管理制度 第一节目的 第二节定义 第三节职责 第四节维护患者合法权益的管理规定。 第五节患者的权利和义务 (一)、患者享有的权利 (二)、患者应尽的义务 第六节医疗告知制度 第七节保护患者隐私的相关规定 第八节徐州民政医院患者投诉的受理和答复制度第九节徐州民政医院知情同意管理制度 第十节患者权力与义务告知与明示 第十一节考核 第十二节罚则 第十三节附则 3、患者合法权益协调机制 4、徐州民政医院患者投诉处理流程图 5、关于调整《医患沟通领导小组》的通知

6、关于调整《差错事故、医患纠纷处置小组》的通知 7、徐州民政医院首诉负责制 8、群众投诉处理程序 9、民政医院医患沟通制度 10、徐州民政医院特诊特治告知制度 11、保护性医疗制度 12、保护患者隐私制度 13、出院病人随访制度 徐民医(2011)第 23 号 关于调整《医学伦理委员会》的通知 各科室: 为了医院改革发展、文化建设,建立和谐医患关系,解决医学伦理难题的需要,按照《中华医学伦理学会组织条例》、《医院伦理委员会组织规程》和市卫生局有关要求,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经院研究调整《医学伦理委员会》,具体如下: 主任杨永密院长 副主任沈青董永吉施惠 委员朱中领(医务科长)王军(按摩科主任) 李光(外科主任)刘伟(内3科主任) 李雷(门诊部主任)毛宇光(内4科主任) 马玉珍(内科护士长)王惠(外科护士长) 周本强(副主任医师)何玉芝(副主任医师)

围手术期患者安全管理规定和制度

围手术期患者安全管理规定和制度为切实保障病人安全,提高医疗质量,加强手术管理,根据《执业医师法》、《处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卫生部、湖北省卫生厅有关医疗规章制度,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术前管理: 1. 凡需手术治疗的病人,各级医生应严格手术适应症,及时完成手术前的各项准备和必需的检查。准备输血的病人必须检查血型及感染筛查(肝功、乙肝五项、HCV、H1V、梅毒抗体)。 2. 手术前质术者及麻醉医师必须亲自查看病人,向病人及家属或病人授权代理人履行告知义务,包括:病人病情、手术风险、麻醉风险、自付费项目等内容,征得其同意并由病人或病人授权代理人签字。如遇紧急手术或急救病人不能签字,病人家属或授权代理人又未在医院不能及时签字时,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在病历详细记录。 3. 主管医师应做好术前小结记录。中等以上手术均需行术前讨论。重大手术、特殊病员手术及新开展的手术等术前讨论须由科主任主持讨论制订手术方案,讨论内容须写在术前讨论记录单上,并上报医务处备案。 4. 手术医师确定应按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执行。重大手术及各类探查性质的手术须由有经验的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或科主任担任术者,必要时须上报医务处备案。 5. 手术时间安排提前通知手术室,检查术前护理工作实施情况及特殊器械准备情况。所有医疗行为应在病历上有记录。如有不利于手术的疾患必须

及时请相关科室会诊。 6. 手术前患者应固定好识别用的腕带,所标的信息准确无误;同时完成手术部位的标记。 (二)手术当日管理: 1. 医护人员要在接诊时及手术开始前要认真核对病人姓名、性别、病案号、床号、诊断、手术部位、手术房间等。病人进手术室前须摘除假牙,贵 重物品由家属保管。 2. 当日参加手术团队成员(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台上与巡回护士、其它相关人员)应提前进入手术室,由手术者讲述重要步骤、可能的意外的对策、严格按照术前讨论制定的手术方案和手术安全核对的要求执行。 3. 手术过程中术者对病人负有完全责任,助手须按照术者要求协助手术。手术中发现疑难问题,必要时须请示上级医师。 4. 手术过程中麻醉医师应始终监护病人,不得擅自离岗。 5. 手术中如确需更改原订手术方案、术者或决定术前未确定的脏器切除,使用贵重耗材等情况时,要及时请示上级医师,必要时向医务处或主管院长报告;并须再次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并签字后实施。 6. 核查术中植入的假体材料、器材标示上的信息及效期,条形码应贴在麻醉记录单的背面。 7. 术中切除的病理标本须向患者或家属展示并在病案中记录。手术中切取的标本及时按要求处理,在标本容器上注明科别、姓名、住院号,由手术医师填写病理检查申请单。手术中需做冰冻切片时,切除的标本由手术室专人及时送病理科,专人取回病理报告。

保护患者合法权益制度及措施

保护患者合法权益制度及措施 一.患者的权益:患者的权益是指患者在患病就医期间所拥有的而且能够行使的权利和应该享受的利益。医务人员应当尊重和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1.享有平等医疗权,不因国籍、性别、年龄、经济条件或社会地位而受 到歧视。 2.享有知情权,有权了解病情、病因、诊断、治疗计划和预后;有权知 晓手术方式、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及手术风险、替代治疗方案;有权知晓药物的疗效、副作用、使用方法。 3.享有选择权,有权参与医疗安全活动,决定接受或拒绝诊疗或手术。 4.享有隐私权,未经同意,医务人员不得泄露病情资料,不得对所掌握 的患者的个人隐私进行披露、宣扬、威胁。病人的病历资料由医院妥善保管。 5.享有获得权,有权获得正确的医疗资讯,包括病情、诊断、治疗计划、 用药、饮食和护理指导咨询。有权申请自己的病历复印件、诊断证明与医疗费用明细表。 6.享有投诉权,对医院的医疗服务有任何意见或不满意,可进行投诉。 二.患者的义务: 1.主动真实的告知医护人员自身情况、既往病史、药物过敏史、传染病 史等信息。 2.在给药和进行给药之前,确定医生或护士已经确认过患者的身份,药 物名称、数量与药袋上所标示的无误,并了解正确的用药方式。 3.在签署任何医疗文件前,仔细阅读所有内容,并确定已经完全了解。 若有不了解的地方,可以请医生或护士说明。 4.遵守医院规定,配合诊断和治疗;不得服用非本院提供的药物。疾病

未愈而要求出院时,患者及家属有义务签署相关知情告知书。 三.保护患者合法权益的措施: 1. 医务人员应尊重患者的知情权、获得权、选择权、隐私权、投诉权等。保 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2.严格执行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以及隐私保护制度,向患者或患者指定的 代理人告知病情、诊断、治疗措施及替代治疗措施、治疗中的风险、药物可能引发的不良反应等。 3.为患者或其指定的代理人提供费用清单、病历复印件、诊断证明等合法文 件。 4.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尊重每一位患者的平等医疗权利。 5.严格遵守医疗操作规范,执行三查七对制度,保障患者医疗安全。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诸葛亮

医院保障患者合法权益管理制度

XXXX医院 保障患者合法权益管理制度 为了践行医院“以患者为中心”的核心价值观,为患者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经济的医疗服务,特制定保障患者合法权益制度。 一、患者的权益指患者在患病就医期间所拥有的而且能够行使的权利和应该享有的利益。医务人员应当尊重和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二、医务人员应该依法维护患者基本的权益即有权获得适宜的医疗诊治。 (一)享受平等医疗权,凡患者不分性别、国籍、民族、信仰、社会地位和病情轻重,都有权受到礼貌周到、耐心细致、合理连贯的诊治服务。 (二)享受安全有效的诊治,凡病情需要,有助于改善健康状况的诊断方法、治疗措施、护理条件,都有权获得。 (三)有权要求清洁、安全的医疗环境,并有权知道经治医师及护士的姓名。 (四)有权了解有关诊疗、治疗、处置及病情预后等确切内容和结果,并有权要求 对此做出通俗易懂的解释。从医疗角度不宜相告的或当时未明确诊断的,应向家属解释。 (五)有权了解各种诊治手段的有关情况,如有辅助作用,对健康的影响,可能发生的意外及合并症、预后等。

三、医务人员应尊重患者自由选择和拒绝治疗的权利。 (一)患者有权根据医疗条件或自己的经济条件选择医院、医护人员、医疗及护理方案。 (二)患者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精神病、传染病患者的某些情况属不允许范围)可拒绝治疗、也有权拒绝某些实验性治疗。但医生应说明拒绝治疗的危害。 (三)不违反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动出院,但出院后产生的一切后果,医疗机构及医生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医务人员应尊重和维护患者的隐私权。 (一)患者在医疗过程中,对由于医疗需要而提供的个人的各种秘密、肖像或隐私,有要求保密的权利。医务人员应严守私密,不随意向外人泄露。 (二)患者有权对接受检查的环境要求具有合理的声音、形象方面的隐蔽性。有异性医务人员进行某些部位的体检治疗时,有权要求第三者在场。 (三)在进行涉及床边会诊讨论时,可要求不让不涉及其医疗的人参加;有权要求其病案只能由直接涉及其治疗或监督病案质量的人阅读。 五、患者有监督自己的医疗及护理权益实现的权利。 (一)患者有权监督医院对自己所实施的医疗护理工作,如果患者的正当要求没有得到满足,或由于医护人员的过失造成患者身心的损害,患者有权向医院提出质问或依法提出上诉。 (二)患者在接受治疗的过程中,无论由谁支付医疗费用,患者有

医院关于鼓励患者参与医疗安全管理的规定

文档序号:XXYY-ZWK-001 文档编号:ZWK-20XX-001 XXX医院 关于鼓励患者参与医疗安全管理的规定 编制科室:知丁 日期:年月日

关于鼓励患者参与医疗安全管理的规定 一、加强对患者的健康知识教育 医务工作者在诊疗过程中,应有意识的为患者及其家属提供与患者疾病诊疗相关的健康知识教育,以协助患方对诊疗方案做出正确理解与选择,从而更积极的配合治疗。为患者提供健康知识教育的方式可以多种多样。 (一)在诊疗过程中运用患者可以理解的语言至少在以下方面对患者进行教育:患者参与知情同意和医疗护理工作的重要性,如实提供患者信息的重要性,基本病情和推荐诊疗方案,临床路径,特殊诊疗方法和操作的告知(必要性、成功率、风险性等),安全用药(包括药物的不良反应、药物和饮食之间潜在的相互作用等),安全有效的使用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器械和材料,康复技术等。医护人员应鼓励患者对不理解不明白的问题多问,对于患者的提问要耐心认真的解答。 (二)医务部定期组织开展健康大讲堂活动,鼓励临床科室根据自身情况开展健康知识普及活动,加强前期宣传,并为患者提供咨询和反馈的途径(固定电话、电子邮箱等)。 (三)在医院网站上创建健康教育模块,为患者提供有关健康和疾病的知识,增加患者对疾病的认识;在门诊、病区等处张贴宣传页,向患者介绍疾病常识、手术或特殊治疗措施、医院规章制度等。制作健康教育小册子,内容由各科

室自行拟定,可包括对特定疾病的简单解释、特殊医疗护理检查操作过程、面对疾病的正确心态、正当用药指导等。 二、认真落实《医患沟通制度》、《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加强医患沟通、护患沟通,保障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三、鼓励患者通过认真填写《满意度调查表》反馈住院期间对医疗服务的意见和建议;在醒目位置公布医院投诉主管部门的电话等投诉途径;医院医务部设专人负责处理患者反映的问题。 四、主动邀请患者参与医疗安全活动 (一)患者身份识别 在给药、输血、输液、采集血样或其他临床检验所需样本或提供其他治疗之前,应主动邀请患者(或家属)参与身份确认。鼓励患者及其家属主动提供身份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住院号等,以便与医护人员进行信息核对。 (二)手术部位标示 医师向患者和(或)家属解释手术部位识别标示的意义和方法,取得患者及家属同意,在患者家属或监护人在场参与标示认定的情况下进行手术部位标示。麻醉开始前应再次邀请患者提供身份信息、指认手术部位。 (三)药物使用 患者使用药物前,尤其是高风险药物前,医护人员应详细向患者讲解药物的使用方法和不良反应,并提供不同的治

保护患者合法权益检查总结

保护患者合法权益年终总结 在院长的领导下,医务科通过对全院职工的多次培训、考核。目前我院职工的知情同意意识有了很大的提高,取得的成效有以下几点: 一、医务人员重视患者的知情同意权,不擅自决定治疗方案,决定治疗方案前与患者及家属沟通,告知所有治疗方案让患者及家属选择。医师在诊疗护理过程中,追求完美的疗效和最低限度的创伤,对治疗方案作适当的调整时,能及时告知患者,让患者对医师精心策划的治疗方案能理解。做到了诊疗结果尽可能完美,也降低了医疗纠纷的发生。 二、强调家属的知情同意,也特别重视患者本身的知情同意。在患者缺乏和丧失自主能力时,亲属(代理)同意是虽然必要的,但是,由于重亲情、轻个人的儒家文化的影响,在临床实践中,我院医师理所当然的认为,亲属同意未必优先于患者自主同意,将患者决定置于患者亲属之上,一些重大的医疗决策需要患者同意,医生首先考虑的是患者而非患者亲属,我院医师认为患者的决定或签字是有效的。患者亲属不能包办一切,尊重患者的自主选择。 三、知情同意的“度”难以把握,由于法律法规对知情同意的“度”没有明确规定,在临床实践中出现了两种现象:1.知情同意简单化,只言片语告之;2.尽量将最危险的结果告知患者家属,对手术可能发生的情况尽最大可能的罗列。这种形式上的告知加上患者“知识水平”、“知情水平”与“理解水平”的差异,影响着患方对病情的正确认识与判断,成为导致医疗纠纷的潜在因素。那么,医务人员如何才算履行了告知义务?什么情况下才算患者已经知情同意?医院履行告知义务该不该有“度”?“度”的标准是什么?对此,医患双方仍然困惑不已,并且在整个医疗过程中始终牵引着医患双方的“神经”。“生命健康权”与“知情权”谁该让位知情权的主体在我国法律法规中为“患者”、“患者家属”或为“关系人”。而“家属”不仅一个,这就出现了多个主体意见不一,决心难下,而等到意见一致后耽误了时间,造成了无法挽回损失的现象。临床上“时间就是生命”,抢到了时间就抢到了生命。耽误了时间,影响了治疗,轻则致残重则致命。如果医生按照科学,坚持生命第一的原则,不等家属签字就动手术,即使挽救了患者,也可能因为侵犯了其知情同意权被告上法庭。四、实施知情同意的对策及方法,医务人员应熟知知情同意的法律法规在日趋

患者安全管理制度

患者安全管理制度 一、病房安全管理:病房通道要通畅、清洁,禁止堆放各种物品仪器设备等,保证病人通行安全。认真落实各级护理人员的岗位责任制,明确分工,团结协作。结合各科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落实病人的安全宣教制度。 二、定期组织检查科室安全管理工作,发现事故隐患按程序及时报告,采取措施,及时改进。 三、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分级护理制度,按时巡视病房,认真观察病情变化,有情况及时报告医生并作好记录。 四、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医嘱执行制度、消毒隔离制度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确保病人安全。 五、抢救药品、器械管理规范,性能完好不失灵,操作熟练: 1. 备用药品班班交接。药质检查符合要求并有记录。药品贮存及使用符合规范。 2. 急救设备、器材做到“四定”:定物品种类、定位放置、定量保存、定人管理。“三及时”:及时检查、及时维修、及时补充。不合格的仪器设备应有故障标识并有维修记录。 3. 急救车内器械、药品、用品齐全,性能良好,交接有记录,简易呼吸机、气管插管用物准备齐全,做好应急准备。 2 4. 护士能准确、熟练操作本科急救仪器。

六、护送制度落实,按病情专人护送,护送工具安全。危重病人、大手术病人有转运交接记录。 七、剧、毒、麻醉药品管理做到“五专”:专人、专册、专方、专屉、专锁。 八、积极防止护理意外损伤:附床、跌倒、压疮、管路滑脱等有评估、防范措施。使用约束工具者有宣教观察记录。病区内无裸露锐利物品如钉子等。建立护理安全文化,倡导无惩罚、无责备的意外事件呈报制度,要求发现护理意外事件如实报护理部。 九、无心理损伤,语言文明,态度热情,有问必答,解释及时,环境舒适,尊重病人,保护病人隐私。 十、护理缺陷管理制度落实,有护理缺陷及时处理并上报,有持续质量改进记录。 十一、有相关的安全教育制度,并及时向病人宣传教育,合格率达95%。 十二、对科室水、电加强管理,保证不漏水、漏电,发现有损坏及时报告总务设备科维修。

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制度

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制度 一、定义 维护患者合法权益流程标准。患者权利包括:平等医疗权、知情权、选择权、安全权、隐私权、获得权、投诉权、参与医疗安全活动权。 二、职责 1、医务科负责制定和修订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制度。 2、诊疗科室医务人员负责执行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制度。 3、诊疗科室主任、护士长负责监督和检查本科室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制度的执行。 4、质控科负责监督和检查各科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制度的执行。 5、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定期汇总、分析患者合法权益相关制度的执行情况。 三、程序 (一)患者权利和义务 1、病人权利 (1)享受平等医疗权。凡患者不分性别、国籍、民族、信仰、社会地位和病情轻重,都有权受到礼貌周到、耐心细致、合理连贯的诊治服务。 (2)享有知情权,有权了解病情、病因、诊断、治疗计划和预后情形;有权知晓手术原因、手术成功率、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及手术风险、替代治疗方案;有权知晓药物的疗效、副作用和使用方法。 (3)享有选择权,有权参与医疗照护过程,并且决定接受或拒绝诊疗或手术。 (4)享有安全权,有权在安全的医疗环境下接受诊疗照护。 (5)享有隐私权,未经同意,医务人员不得无故泄露病情资料,也不应和无关人员讨论,病人的病情资料与记录均由医院妥善保管并保密。 (6)享有获得权,有权获得正确的医疗资讯,包括病情、诊断、治疗计划、用药、饮食和护理指导咨询。有权申请自己的病历复印件、诊断证明与医疗费用明细表。 (7)享有投诉权,如果对本院的医疗服务有任何意见或不满意,可拨打投诉电话。 (8)有参与医疗安全活动的权利。 (二)患者义务 (1)如实陈述病情的义务。 (2)配合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进行检查治疗的义务(遵守医嘱的义务)。 (3)支付医疗费用及其他服务费用的义务。 (4)尊重医务人员的劳动及人格尊严的义务。 (5)遵守医疗机构规章制度的义务。 (6)不影响他人治疗,不将疾病传染给他人的义务

保护患者合法权益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保护患者合法权益制度 篇一:保护患者合法权益的制度 保护患者合法权益制度 一、医务人员应尊重患者的知情权、获得权、选择权、隐私权、投诉权等,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二、患者权利和义务 (一)患者权利1、享有人格尊重权,不因国籍,性别,年龄,经济条件或社会地位而受到歧视。2、享有知情权,有权了解病情、病因、诊断、治疗计划和预后;有权知晓手术方式、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及手术风险、替代治疗方案;有权知晓药物的疗效、副作用和使用方法。3、享有选择权,有权参与医疗安全活动,决定接受或拒绝诊疗或手术。4、享有隐私权,未经同意,医务人员不得泄露病情资料,不得对所掌握的患者的个人隐私进行披露、宣扬、威胁。病人的病历资料由医院妥善保管。5、享有获得权,有权获得正确的医疗资讯,包括病情、诊断、治疗计划、用药、饮食和护理指导咨询。有权申请自己的病历复印件、诊断证明与医疗费用明细表。6、享有投诉权,对医院的医疗服务有任何意

见或不满意,可进行投诉。 (二)患者义务1、主动、真实的告知医护人员自身情况、既往病史、药物过敏史、传染病史等信息。2、在给药 和进行给药之前,确定医生或护士已确认过患者的身份,药物名称、数量与药袋上所标示的无误,并了解正确的用药方式。 3、在签署任何文件之前,仔细阅读所有内容,并确定 已安全了解。若有不了解的地方,可以请医生或护士说明。 4、遵守医院规定,配 合诊断和治疗;不得服用非本院提供的药物。疾病未愈而要求出院时,患者及家属有义务签署相关知情告知书。 三、需行特殊检查和治疗时,由责任医生用患者及家属明白的方式和语言提供诊疗信息,履行书面文件签署并存档。 篇二:保障患者合法权益制度 东一院行发[20xx]84号 东平县第一人民医院 关于下发《保障患者合法权益制度》的通知 各科室: 为了践行医院“以患者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价值观,为患者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经济的医疗服务,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下发《保障患者合法权益制度》,望各科 室认真执行各项规定。

患者十大安全目标及管理制度措施

患者十大安全目标及管理制度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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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友谊医院 患者十大安全目标 目标一: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提高医务人员对患者身份识别的准确性目标二:提高用药安全 目标三:建立与完善在特殊情况下医务人员之间的有效沟通, 做到正确执行医嘱 目标四:建立临床实验室“危急值”报告制度 目标五:严格防止手术患者、手术部位及术式发生错误 目标六:严格执行手部卫生,符合医院感染控制的基本要求 目标七:防范与减少患者跌倒事件发生 目标八:防范与减少患者压疮发生 目标九:鼓励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 目标十:鼓励患者参与医疗安全 3

目标一: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提高医务人员对患者身份识别的准确性 【目的】 通过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来提高医务人员对患者身份识别的准确性,确保所执行的诊疗活动过程准确无误,保障每一位患者的安全。 【主要措施】 (一)健全与完善各科室(部门)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二)实施者应亲自与患者(或家属)沟通。 (三)完善关键流程、转科患者交接的身份识别措施和登记制度。 (四)在诊疗活动中,严格执行查对制度,采用反问时查对方法,确保对正确患者实施正确操作。 (五)提倡使用“手腕带”作为识别患者身份的标识。 目标二:提高用药安全 【目的】 用药安全是患者安全的重点。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包括从药品采购、储存、调剂、处方、医嘱、使用、观察等各个环节、各方面共同努力,目标是要做到确保每一位患者的用药安全,减少不良反应。 【主要措施】 (一)诊疗区药柜内的药品存放、使用、限额、定期核查应有相应规范;存放毒、剧、麻醉药应符合法规要求,严格管理和登记。 (二)加强各种药品管理,注射药与口服药,内服药与外用药应严格分开放置。(三)所有处方或用药医嘱在转抄和执行时都应有严格核对程序,且有签字证明。(四)在开具与执行注射剂的医嘱(或处方)时要注意药物配伍禁忌。 (五)控制静脉输注滴速、预防输液反应,特殊用药严格交接班。 (六)病区应建立药物使用后不良反应的观察及上报制度,人人知晓。 (七)发挥药师指导临床合理用药的作用。 (八)合理使用抗菌药物,药物要做到现配现用,避免久置引起药物污染或药效降低。 (九)有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 (十)用药安全应认真做到“五准确”药名准确、病人准确、剂量准确、途径准确、时间准确。 4

2.6.1.1保障患者合法权益制度

精品文档 保障患者合法权益制度 为了践行医院“以患者为中心”的核心价值观,为患者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经济的医疗服务,特制定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制度。 一、患者的权益是指患者在患病就医期间所拥有的而且能够行使的权利和应该享受的利益。 二、医务人员应依法维护患者最基本的权益,保证患者获得适宜的医疗诊治。 三、患者的合法权益 (一)享受身体健康权。有权维护自己身体组织、器官结构完整、功能正常,免受非正常医疗目的的伤害的权利,以及维护自己的精神心理免受恶性伤害的权利。身体健康权是病人最基本的权利。 (二)享受平等医疗权。凡患者不分性别、国籍、民族、信仰、社会地位和病情轻重,都有权受到礼貌周到、耐心细致、合理连贯的诊治服务。 (三)享受安全有效的诊治。有权在安全的医疗环境下接受诊疗照护。凡病情需要有权获得有助于改善健康状况的诊断方法、治疗措施、护理条件等。 (四)享有知情权。有权了解病情、病因、诊断、治疗计划和预后情形;有权知晓手术原因、手术成功率、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及手术风险、替代治疗方案;有权知晓药物的疗效、副作用和使用方法。 (五)享有选择权。有权参与医疗护理过程,并且决定接受或拒绝诊疗或手术。 (六)享有隐私权。未经同意,医务人员不得无故泄露病情资料,也不应和无关人员讨论,患者的病情资料与记录均由医院妥善保管并保密。 (七)享有获得权。有权获得正确的医疗资讯,包括病情、诊断、治疗计划、用药、饮食和护理指导咨询。有权申请自己的病历复印件、医疗费用明细表。 (八)享有投诉权。如果对医院的医疗服务有任何意见或不满意,有权拨打投诉专线进行投诉。 (九)授权委托权。为充分实现患者住院期间的知情同意权,患者有委托其近亲属或其他完全行为能力人作为代理人的权利。 四、医务人员应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在诊疗活动中应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

保护患者合法权益及协调机制

患者合法权益协调机制 为了防范患者合法权益受害的发生,切实做好保护患者合法权益工作,有效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特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机制。 一、患者合法权益受害的防范 患者合法权益受害重在防范,这是我们防止和处理医疗纠纷的最深体会。几年来,我们在防范中,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强化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质量意识、安全意识、责任意识、依法执业意识和诚信服务意识,树立法制观念,保护患者合法权益。 2、狠抓医疗管理,提高医疗质量坚持实行医疗质量管理目标责任管理。每年年初医院与各科室签订医疗质量管理责任书,每月进行检查考核,凡发生一起患者合法权益受害,按其责任大小,分直接责任人、间接责任人和管理责任人,进行内部经济追偿。 3、狠抓规章制度的落实,建立患者合法权益受害的长效防范机制即用“三严”来规范医疗质量的管理。 一是严格制定制度。针对医疗质量管理的每一个环节,特别是容 易出现患者合法权益受害的重点环节,逐一排查医疗安全隐患,逐条落实到人进行整改; 二是严格考核制度。每月由医务科、护理部、院感等职能科室人 员组成的质控小组对各科室进行检查考核; 三是对考核结果、严格按制度兑现,决不姑息迁就。同时,经常 组织医护人员对近年来单位或外单位发生过的保护患者合法权益案例进行分析讨论,找准主、客观原因,并从中总结出带有普遍性的经验教训,有针对性的对相关制度进行修改和完善,形成长期有效的患者合法权益 2 、受害的长效防范机制,确保在医疗质量管理和医疗纠纷的处理中做到有章可循。 3、把脉诚信,加强医患沟通。加强医患沟通是确保医疗质量,保护患者合法权益,良好的医患沟通,不仅能增加患者对医疗技术局限性和高风险性的了解,加深对医生的信任,还可以疏导患者的社会心理问题,促进疾病的转归。如何做到有效沟通,我们一是对职工强化以人为本,优质服务的宗旨教育,在全院推行“微笑相迎、主动问候、首诊(问)负责、出院相送”的服务模式,从病人需求入手,主动送服务,通过召开病人座谈会,进行满意度调查等形式,及时听取病人的意见,了解病人需求、改进工作,维护患者的消费权。二是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建立与病人“五谈话”制度,即入院时;手术前;发生危、重急症时或创伤性损伤时;使用毒、副作用较大或贵重药品前;出院时。规范了谈话签字内容、完善病情同意书、医患道德责任书,同时教育医务人员戒除“以

围手术期患者安全管理规范及制度6

围手术期患者安全管理规范及制度 一、围手术期患者安全管理规范 (一)术前安全管理 1、手术医生必须严格执行手术分级管理制度、严格掌握手术指征、及时完善术前相关辅助检查,除急诊手术可当天送手术通知单或电话通知手术室外,择期手术应提前1-3天与手术室电脑预约。 2、病房护士按医嘱作好术前准备,如:备皮、导尿、灌肠、术前用药等,根据患者病情及个人情况,进行术前健康指导,并做好记录。 3、术前访视:除急诊急救手术外,手术室麻醉师及护士应按手术通知单提前到病区作术前访视,了解患者病情及辅助检查结果,向患者介绍手术室环境和参加手术的人员、进行麻醉风险及安全告知等,并认真填写麻醉术前访视记录和手术室护理访视记录(在患者的护理记录单上进行记录)。特殊情况须及时与主管医生或手术科室主任或护士长联系,并及时向麻醉科主任或手术室护士长汇报。 4、术前物品准备:麻醉科、手术室须根据日常手术开展的种类,准备手术用物、设备、药品等,并保证其随时处于安全适用状态。特殊手术,应按手术通知单提前作好准备。 5、人员准备:手术科室主任、麻醉科主任及手术室护士长须严格执行依法执业制度、手术分级管理制度,依据手术风险性和难易程度不同合理安排参加手术人员。 6、手术间的安排:手术室护士须按照手术切口种类安排手术间,根据患者病情合理安排手术时间顺序。根据季节、环境温度,调节手术间温湿度,增加患者的舒适度,防止患者着凉。 7、麻醉科、手术室工作人员须严格执行《手术室查对制度》,认真落实手术病人身份核查措施,认真填写《病区与手术室病人交接登记本》,严格杜绝手术患者、手术部位及术式发生错误的执行情况。 (二)术中安全管理 1、参加手术人员须认真实施手术安全核查与手术风险评估程序,认真执行《手术室查对制度》,准确填写《手术风险评估表》、《手术安全核查表》和《手术清点单》。

患者的合法权益

2611(20页)患者的合法权益? 依法维护病人权利的制度 一、病人最基本的权利是有权获得适宜的医疗诊治; (一)享受平等医疗权,凡病人不分性别、国籍、民族、信仰、社会地位和病情轻重,都有权受到礼貌周到、耐心细致、合理连贯的诊治服务; (二)享受安全有效的诊治,凡病情需要,有助于改善健康状况的诊断方法、治疗措施、护理条件,都有权获得; (三)有权要求清洁、安静的医疗环境,并有权知道经管医生及护士的姓名; (四)有权了解有关诊断、治疗、处置及病情预后等确切内容和结果,并有权要求对此做出通俗易懂的解释。从医疗角度不宜相告的或当时尚未明确诊断的,应向其家属解释。 (五)有权决定自己的手术及各种特殊诊治手段,未经病人及家属的理解和同意,除紧急生命抢救者外,医务人员不得私自进行。 (六)有权了解各种诊治手段的有关情况,如有何副作用,对健康的影响,可能发生的意外及合并症、预后等。 二、有拒绝治疗的权利 (一)病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精神病、传染病患者的某些情况属不允许范围)可拒绝治疗,也有权拒绝某些实验性治疗。但医生应说明拒绝治疗的危害。 (二)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动出院,但必须向医院和医生做出对其出院及后果不负任何责任的声明与签字。 三、有要求保密的权利 (一)病人在医疗过程中,对由于医疗需要而提供的个人的各种秘密或隐私,有要求保密的权利; (二)病人有权对接受检查的环境要求具有合理的声音、形象方面的隐蔽性。由异性医务人员进行某些部位的体检治疗时,有权要求第三者在场; (三)在进行涉及床边会诊、讨论时,可要求不让不涉及其医疗的人参加;有权要求其病案只能由直接涉及其治疗或监督病案质量的人阅读。老年病人在接受治疗的过程中,对施治科室或个人各个环节的:工作有权做出客观、恰如其分的评价,无论由谁支付医疗费用,病人有权审查其支付的帐单,并有权要求解释各项

住院病人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住院病人安全管理制度(最新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住院病人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版) 住院病人应遵守住院制度,听从医护人员指导,与医护人员密切合作,配合治疗和护理,安心养病,确保安全。 一、病人入院时,认真听取入院宣教内容。 二、病人应遵守病房作息时间,保持病室内外环境整洁与安静,请不要随地吐痰,不在室内吸烟,不在病房内私自使用电器等。 三、请不要随意出人医务人员办公室,不得翻阅病历,如有需要,请与主管医生联系,履行手续。 四、病人未经许可不得进入诊疗场所;不得动用医疗、护理设备以及进行任何护理技术操作。 五、护士不得私自答应病人外宿,若有特殊情况需外出时,必须经科主任及主管医生批准同意,并办理请假手续后方可离开。 六、尽量少带物品到病房,暂不用的物品,由家属带回,贵重物品不要带入病房,如有特殊需要,请注意保管,手机等随身携带。

七、请爱护公共财物,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八、休养期间,不要串房间,不要自行更换床位,如遇抢救危重病人需要更换房间,请服从值班医务人员的安排。 九、看病要采用实名制。 十、需留陪护者严格按医嘱执行。 十一、请爱护公物,自觉节约水电,尤其是做到室内开空调请关好门窗,开窗通风时请关闭空调。 十二、患者住院期间须留陪护。 云博创意设计 MzYunBo Creative Design Co., Ltd.

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培训记录

泌尿外科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培训记录 时间:2015年地点:泌尿外科办公室 主讲人:主题:关于尊重和维护患者合法 权益的管理制度 参加人员: 缺勤人员:缺勤原因 缺勤人员将由负责再次传达培训主要内容:(若空间不够请自行附页) (一)患者的权益指患者在患病就医期间所拥有的而且能够行使的权利和应该享受的利益。医务人员应当尊重和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二)医务人员应依法维护患者最基本的权益即有权获得适宜的医疗诊治 1、享受平等医疗权,凡患者不分性别、国籍、民族、信仰、社会地位和病情轻重,都有权受到礼貌周到、耐心细致、合理连贯的诊治服务; 2、享受安全有效的诊治,凡病情需要,有助于改善健康状况的诊断方法、治疗措施、护理条件,都有权获得; 3、有权要求清洁、安静的医疗环境,并有权知道经管医生及护士的姓名; 4、有权了解有关诊断、治疗、处置及病情预后等确切内容和结果,并有权要求对此做出通俗易懂的解释。从医疗角度不宜相告的或当时尚未明确诊断的,应向其家属解释;

5、有权了解各种诊治手段的有关情况,如有何副作用,对健康的影响,可能发生的意外及合并症、预后等。 (三)医务人员应尊重患者自由选择和拒绝治疗的权利 1、患者有权根据医疗条件或自己的经济条件选择医院、医护人员、医疗及护理方案; 2、患者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精神病、传染病患者的某些情况属不允许范围)可拒绝治疗,也有权拒绝某些实验性治疗,但医生应说明拒绝治疗的危害; 3、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动出院,但必须向医院和医生做出对其出院及后果不负任何责任的声明与签字。 (四)医务人员应尊重和维护患者的隐私权 1、患者在医疗过程中,对由于医疗需要而提供的个人的各种秘密或隐私,有要求保密的权利。医务人员应严守私密,不随意向外人泄漏; 2、患者有权对接受检查的环境要求具有合理的声音、形象方面的隐蔽性。由异性医务人员进行某些部位的体检治疗时,有权要求第三者在场; 3、在进行涉及床边会诊、讨论时,可要求不让不涉及其医疗的人参加;有权要求其病案只能由直接涉及其治疗或监督病案质量的人阅读。 (五)患者有监督自己的医疗及护理权益实现的权利 1、患者有权监督医院对自己所实施的医疗护理工作,如果患者的正当要求没有得到满足,或由于医护人员的过失造成患者身心的损害,

患者参与医疗安全管理制度

凉州医院患者参与医疗安全管理制度患者参与医疗安全管理不仅充分体现了患者的权利,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选择同意权,也诠释了医院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同时有助于及时发现诊疗过程中的不良因素,有效的避免医疗缺陷,保证医疗安全,增加医疗透明度,对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将起到积极促进作用。为此,我院制定以下制度: 一、各临床医疗、医技科室医务人员,应针对患者疾病的诊疗信息利用入院宣教、病情告知、工休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和机会向患者(近亲属)提供相关健康知识的宣教,协助患方对诊疗方案的理解与选择。 二、实施任何诊疗活动前,医务人员应与患者或家属沟通,取得患者或家属的确认;其中特殊检查(治疗)、侵入性医疗措施、创伤性诊治等活动前需与病人(近亲属)沟通,告知详尽过程、目的、不良反应及风险等,做到充分知情同意并签字,作为最后确认的手段,以确保实施操作等医疗行为的顺利进行。 三、引导患者在就诊时应提供真实病情和真实信息,并向患者宣传提供真实病情和有关信息对保障诊疗服务质量与安全的重要性。 四、针对患者的疾病和诊疗信息,为患者和家属提供相关的疾病和健康知识的教育,协助患方对诊疗方案的理解与选择。 五、主动邀请和鼓励患者参与医疗安全管理,尤其是患者在接受特殊治疗、特殊检查或有创操作前告知其目的、操作方式

和风险,并请患者协助、参与。主动邀请患者及其家属参与治疗计划的制定、实施和医疗决策过程。最大限度地促进医患沟通,有利于医务人员根据患者病情及个体差异的不同制定出适应每个患者的详细、科学的治疗方案.当患者病情变化的时候能够及时调整、修改治疗方案。以提高患者/家属的知情权和自我护理能力,利于改善患者的健康状况。 六、严格落实查对制度及身份识别制度。患者接受特殊治疗,有创诊疗、特殊治疗等操作前医务人员应主动邀请患方说出身份,认真核对患者身份信息,并通过腕带信息、疾病诊断、治疗处置方式,操作项目的核对等确认患者身份信息。标本采集、输液、药物使用等各类诊疗活动时,姓名、性别、年龄、诊断和相关药物过敏或严重不良反应信息,医患双方主动查对。 七、需要使用设备或耗材的,为患者提供设备和材料的相关信息。让患者对操作有所了解,以确认设备及耗材和患者身份具有惟一对应性,以及和相应费用的对应性。 八、药物治疗时,告知患者用药目的与可能的不良反应,鼓励患者和家属主动获取安全用药知识,充分体现患者的知情权,并邀请患者参与用药时的查对。 九、护士在进行护理操作和心理辅导服务时,应告知患者护理操作的目的、操作的步骤、以及如何配合及配合治疗的重要性。 十、对儿童、老年、孕妇、行动不便和残疾患者,用语言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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