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新型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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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新型知识产权

论新型知识产权

——以商业秘密权为例

【摘要】 (2)

第一章商业秘密的概述 (3)

1.1商业秘密定义 (3)

1.2商业秘密的判断标准 (3)

1.3商业秘密的范围 (3)

第二章从中兴商业秘密被泄看我国商业秘密保护 (4)

2.1中兴员工向华为泄密侵犯商业秘密案案情 (4)

2.3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 (5)

第三章我国商业秘密保护现状及问题 (5)

3.1商业秘密保护现状 (6)

3.2商业秘密保护存在的问题 (6)

第四章完善我国商业秘密保护措施 (6)

总结 (7)

参考文献 (8)

【摘要】:自1886年美国一个小商店卖出了第一瓶可口可乐饮料,一百多年来,这种神奇的饮料以它不可抗拒的魅力征服了全世界数以累计的消费者,成为了“世界饮料之王”,而“可口可乐”也在近年来连续多次蝉联全世界最有价值的品牌。可口可乐的成功,不仅靠广告宣传和独特的营销方式,还有那神秘且独特的产品配方,其配方从诞生至今也保密了一百多年之久。

可口可乐公司有一个著名的经营信条:保住秘密就是保住市场。法国一家报纸曾打趣道,世界上有三个秘密是为世人所不知的,那就是英国女王的财富、巴西球星罗纳尔多的体重和可口可乐的秘方。事实上,可口可乐的配料是众所周知的,神秘的是在可口可乐中占不到百分之一的配料。神秘配方是可口可乐公司绝对的机密,尽管众多竞争对手高薪聘请高级化验师进行破译,但是还是没能成功解开。为了保护这份配方,它的三种关键成分被三个高级职员掌握且身份绝对保密。同时规定只能凭脑子记住配方,不能有任何方式的书面记录。正因为如此严格的保密措施,才使得可口可乐这么成功。

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及商业竞争的愈来愈激烈,“商业秘密”成为能给经营者带来巨大竞争优势的“秘密武器”。因而,对商业秘密进行法律保护成为人们的共识。

【关键词】:商业秘密、保护、商业

第一章商业秘密的概述

1.1商业秘密定义

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 条第3 项规定: 所谓“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1]。

1.2商业秘密的判断标准

根据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无论是技术信息还是经营信息,要构成商业秘密,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秘密性

只有那些不为公众所知悉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才能构成商业秘密,即必须具有秘密性。反之,如果此信息已经众所周知或者能从公开渠道获得的,都是不能构成商业秘密的。所以,秘密性既是企业维持商业秘密经济价值的必要性,也是商业秘密收到法律保护的前提和基础,这也就要求企业必须对商业秘密采取有效的管理和保护[2]。

二、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即实用性

商业秘密必须能够为权利人带来现实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和竞争优势,如果丧失商业秘密将会带来巨大的损失,这种优势也不复存在。

三、权利人采取适当的保密措施

商业秘密是一种特殊的知识产权,要求权利人采取适当、合理的保密措施,使商业秘密受到保护。例如:制定保密制度、与涉及人员订立保密协议或者竞业禁止协议、设立保密场所等保密措施。

1.3商业秘密的范围

商业秘密主要包括两大类,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受法律保护的商业秘密应当记录于有形载体,且为保密义务人所感知。如在

[1]种明钊.竞争法.法律出版社.2008

[2]朱雪忠.知识产权管理.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

技术秘密侵权纠纷案件中,权利人需要提供记载其主张的技术信息内容的图纸、光盘、产品等;在经营秘密侵权纠纷案件中,权利人需要提供记载其主张的客户名单资料、具体交易信息的文件、合同等。只有符合相关法律要件,能够定义为商业秘密的相关信息,才受法律的保护。

技术信息的范畴比较容易为普通老百姓所理解,而所谓经营信息,主要表现形式为客户名单和具体的交易信息。客户名单一般是指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通过有意识的调查、收集等活动获取的反映一定数量客户产品需求、价格要求等内容的信息。

“不为公众所知悉”一般是指该客户名单中所包含的信息,是特殊的、权利人特有的,而且是权利人花费了一定的努力和劳动获得的。虽然有些客户名单中记录的的客户本身信息并非特有,但交易习惯(包括交易方式、交易时间、收货方式、付款方式等)、交易价格、交易品种等,却具有特有性、特殊性,而且该些信息也难以从公开渠道中容易获得,需要通过权利人的努力和劳动,亦具有商业秘密的特质。就具体的交易信息而言,一般指权利人与客户之间就某一项具体交易进行深入磋商、反复实践,产生的相关信息。它可以是该具体交易本身,也可以是具体交易中的价格信息、物品信息等。一般而言,交易人之间的具体交易及相关信息,公众不可能从公开渠道获得,也属于商业秘密的一种表现形式。

第二章从中兴商业秘密被泄看我国商业秘密保护

2.1中兴员工向华为泄密侵犯商业秘密案案情

华为和中兴为同处深圳两大电信巨头,在法国的电信项目竞争中,中兴一个技术总监成了“内鬼”,偷偷向华为员工发送商业秘密,中兴随后竞标失败损失上千万元。常健任职技术总监,为中兴公司投标组成员。在中兴公司成功入围第一阶段中标名单后,常健违反公司保密要求,通过电子邮箱向对手华为公司的员工杨某发送了5份记载中兴公司内部经营战略和产品规划的文档。随后,竞争对手华为公司中了两个标。而中兴公司未中标,经评估中兴公司因商业秘密被侵犯造成损失1290万元。

深圳南山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常健违反中兴公司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经鉴定,5份文档的开发成本为763.12万元。常健的行为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万元[1]。

2.2案件分析

案件里面常建为中兴公司员工,却向华为透露公司的经营战略和产品规划的文档并且造成严重的后果。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如果行为人披露“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方式”获得的商业秘密,不仅构成非法获取,也构成了非法披露商业秘密的行为。所以常建侵犯了中兴的商业秘密,构成了侵犯商业秘密罪。

2.3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

首先,对接触商业秘密的人员进行特殊管理。案例中常建为中兴的员工泄露其商业秘密的情况发生,也是属于中兴公司对人员管理不到位。能够接触到商业秘密的职员必须签订一定的保密协议或者相关的合同,合同中须明确其保密义务。同时企业也应该对员工进行保密的教育活动,深入了解企业文化、企业保密范围已经一些违约后果方面的内容。对于离职的员工办理好交接手续和再次说明保密责任。

其次,对于商业秘密本身进行控制。对商业秘密本身加密控制,让其他人难以获取。对商业秘密根据所属范围、加之大小以及重要程度进行归档分类、分级,或者也可以用一些特殊符号来表示。。例如可口可乐的神秘配方经由三个人分别保密部分内容,且都不知道对方所掌握的配方内容,更不能相互透露自己所知道的东西。在技术贸易和经济贸易中,可口可乐公司只提供用最关键技术制造出的半成品给对方,而不告知其原浆的生产配方以及技术。

再次,采取一定的物理措施。门外、设备管理、电脑管理以及废物处理等等。特别针对实验室、电脑、传真机等设置关门的防护措施,尤其是对废弃物的处理方面很重要。

第三章我国商业秘密保护现状及问题

[1]王纳.中兴员工向华为泄密获刑三年.广州日报

3.1商业秘密保护现状

侵犯商业秘密已成为当前国内知识产权案件中的重灾区。科研成果泄露、图纸模具被克隆、采购信息泄露、同行卧底窃密、优秀人才跳槽、外贸客户飞单、电子数据泄露、财务信息披露、经营秘密泄露、黑客植入窃密等,被看做是侵犯中国企业商业秘密的十大“高危风险”。

其原因,主要是国内许多企业尚未形成较强的商业秘密保护意识,在许多企业看来,加强对商业秘密等敏感数据的安全防护似乎可有可无,存在侥幸心理。安全就是这样,当你没有发现的时候,你可以就当它什么都没发生---也许真的没有发生,也许是发生了你不知道。但是一旦真的发生了,由此造成的损失,令人难以承受。

3.2商业秘密保护存在的问题

首先,我国没有专门的商业秘密保护法,而且保护商业秘密的立法过于分散。我国现行立法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散见于各种不同的法律法规中,由于这些不同的法律法规在立法主旨和侧重点上各有不同,因此,散见于诸法中的保护商业秘密的法律法规,很难保证其内容上的统一性、协调性和体系的完整性[1]。

其次,各个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意识不强。人们不熟悉法律知识,没有法律意识,觉得是可有可无的,没有采取防止商业秘密泄露的措施。

再者,举证立案保护难。商业秘密本身不像专利、版权和商标,它们的保护范围非常明确,而商业秘密的范围界限往往并不清晰。此外,根据现行《刑法》对侵害商业秘密罪的规定,只有在产生重大损害比如50万元以上才能入刑,这对权利人商业秘密的保护非常不利。

第四章完善我国商业秘密保护措施

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对外开放使企业的经济活动逐渐与国际接轨。因为各种各样的因素,使保密环境日趋复杂,泄密渠道明显增多。随着经济发展,涉及商业秘密的领域也愈来愈宽,以及侵权案件也愈来愈多,不得不对商业秘密保护

[1]周云.论商业秘密的保护.经济与法

采取各种各样的措施。

第一,提高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的意识,加强保护措施,防止商业秘密泄露。熟悉商业秘密保护的范围,知道自己公司应该被保护的秘密有哪些。对商业秘密本身和运用其他的物理手段进行保护。

第二,任何涉及企业商业秘密的交易合同或协议,均应当设置“保密条款”。所谓“保密条款”,即指通过合同的形式,对合同对方增设保密义务。这种保密义务通常是双方对等的。如果合同的对方泄露了因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所掌握的我方的商业秘密,则构成违约,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常见的需要设立保密条款的合同包括:买卖合同、服务合同、中介合同、加工合同等。

第三,对企业员工的管理。不仅是针对知悉商业秘密的员工还应该对其他的员工也应签订保密协议。因为,目前很多的商业秘密的泄露不一定是其知悉者。在员工招聘的时候应该慎重选择,特别是在挑选接触商业秘密岗位的人员时,不仅要考察专业能力,还应该对其职业道德、相关背景等等各方面的综合素质考虑。

第三,制定内部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在各个行业、领域、协会以及各个企业内部制定一定的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加强商业秘密管理,并采取必要的数据泄露防护技术措施加强商业秘密保护。

总结

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对外开放使企业的经济活动逐渐与国际接轨。国内企业和团体参与国际经济技术交流日益增多,国际公司、大集团在我国的投资力度日益加大,涉密人员的无序流动等等因素,使保密环境日趋复杂,泄密渠道明显增多。一方面,我国企业保密技术还比较落后,高科技和信息网络化的迅猛发展及电子政务的建设与应用,使保密防范难度加大,给做好保密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另一方面,我国企业融入世界大家庭时间不长,企业商业秘密的保护意识不强,缺乏经济科技情报斗争的经验,而经济科技领域已成为情报斗争的重要战场。经济科技情报地位空前提高,涉及内容越来越广,具有实用价值的经济科技情报,可以给国家或企业带来直接的经济利益,日益受到重视。

参考文献

1 种明钊.竞争法.法律出版社.2008

2 朱雪忠.知识产权管理.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

3 王纳.中兴员工向华为泄密获刑三年.广州日报.2012

4 周云.论商业秘密的保护.经济与法.2008

经济全球化与的知识产权发展和保护

经济全球化与的知识产 权发展和保护 LG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LGA16H-LGYY-LGUA8Q8-LGA162】

经济全球化与我国的知识产权发展和保护 [摘要]在我国加入WTO之后,知识产权问题被越来越重视。我们应针对法律上的空白制定新的法律,并进一步完善现有的法律,具体而言就是针对新问题作出规定;取消或调整一些规定;增强行政查处手段,强化商标权的保护力度。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手段之一是创新,我们应建立健全国家技术创新;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壮大创新主体;推进教育创新,培养创新人才;发挥政府制度保障作用,营造创新环境。 [关键词]知识产权;经济全球化;特征;发展目标;创新 [目录] 引言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及特点。 二、我国知识产权现状以及在面对经济全球化时的机遇和挑战。 三、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发展目标。 结论 注释和参考文献 引言 知识产权在我国立法的时间不长,但随着我国加入WTO及经济全球化的加快,产权问题及着作权问题越来越被重视,而它与公司法的分离也使它的地位更加重要。各国知识产权立法缺少对某些共性问题的统一规定;知识产权立法与传统民事侵权理论相冲突;知识产权法内部存在矛盾与分歧;知识产权立法对新生事物缺乏必要的预见性,这些问题都凸现出我国知识产权立法的不足,我们应本着我国国情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对知识产权立法进行修改,以适应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和特征 (一)知识产权是指民事主体对智力劳动成果、商业标记和其他具有商业价值的信息所享有的权利。[1]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1、智力劳动成果方面享有的权利指的是专利权和着作权。专利权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人的权利有独占实施权、许可实施权、转让权、放弃权、标记权;着作权中可以享受着作权保护的作品涉及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着作权的权利:人身权和财产权。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财产权包括使用权、获得报酬权。2、商业标记方面享

知识产权的重要性

知识产权在当今时代的重要性 企业研发新产品必然会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如果不对知识产权进行有效保护,那么竞争对手便会通过模仿、复制、反向工程、商业间谍等不正当手段低成本地获得知识产权,从而生产出新产品参与市场竞争。由于其新产品没有投入研发成本,价格自然较低,这样会严重损害投入研发成本的创新企业,有时这种损害是致命的。那么,对知识产权进行保护会给企业带来哪些利益呢? 1.保护产品 以专利为例。专利产品首先可以排除竞争对手的模仿和复制,提高专利产品在相关产品市场中的市场份额。 2.防御 对企业而言,一方面要保护自己的产品不被侵权,另一方面也要防止自己的产品侵犯他人的权利。知识产权像盾一样,能够有效防止其他企业的矛。 3.增加企业无形资产 企业资产不仅包括看得见、摸得着的有形资产,而且还包括看不见、摸不着的无形资产。无形资产的价值往往比有形资产的价值大得多,如一个技术含量高的专利,一个信誉良好的商标,其蕴含的市场价值是不可估量的。 4.知识产权是企业创新能力的证明 要想了解一个企业的创新能力,一个简单的方法便是了解企业的

知识产权拥有量。知识产权拥有量能够强有力地证明企业的创新能力,可以以此获取客户信任,树立企业品牌。 此外,知识产权还可以为企业带来许多利益,如许可他人使用知识产权的许可费,无形的广告效应,申请政府项目,获取政府资金支持等等。 今天,我们要建设创新型国家,而广大企业更是创新的主体,其实保护好知识产权就是企业创新的一个途径,因为知识产权是自主创新的基础和衡量指标,也是市场竞争的一个重要手段。保护知识产权,维护知识产权发展的良好环境,首先就是要保护好我们自己的知识产权,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有健康的产业发展环境,如果企业自身都不重视保护知识产权,谁会有积极性来关注、维护你的知识产权?同时还需要注意保护别人的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已经成为许多国家发展和参与国际竞争的重要手段,因此一定要提高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并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要做好知识产权的经营和管理,作为企业必须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才能在市场竞争中把握主动,赢得领先优势权,就应该着手从以下三个方面去考虑: 1、重视技术研发,不断开发适应市场和客户的新产品。 通过设立技术中心和研发机构,加大技术开发投入力度,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企业要对研发资金有一定的保障和投入,才能确保对工艺设备和关键共性技术的自主研发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努力形成自主的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同时,企业还要以各种方式对研发机构进行制度上和运行机制等方面的改革,以提高自身自主创新的能力,

论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

论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

论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 内容提要本文主要探讨的是我国的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问题,文章从我国现有的知识产权保护现状出发;发现了我国知识产权的法律体系、执法现状及司法保护所存在的一些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都阻碍了我国在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上的发展。发现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上所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是我们研究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目的;在文章中本人对上述所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列举和论述,并提出了一些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上的意见和建议。只有不断的发现并决解在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上的问题,才能使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不断的向前发展。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特征及其保护的范围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特征及其保护的范围 1.知识产权的概念 知识产权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对自己创造性活动产生的智力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知识产权具有人身权和财产权双重属性,即权利人在享有对自己的智力成果的署名权、获得荣誉权等的同时,还可以因使用或转让智力成果而获得经济利益。因为知识产权是脑力劳动的成果,创造出来非常困难,而使用起来又比较容易,所以法律对知识产权给予特殊的保护。知识产权的权利人对知识产权享有独占或垄断的权利,其他任何人不得干涉、侵犯和随意使用。

按照法律规定,公民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发明权、发现权以及其他科技成果权等。 2.知识产权的特征 知识产权的特征属于知识产权的基础理论,自我国有知识产权研究以来,学者对知识产权的特征主要认同的有五特点和四特点。五特点主要指:“无形性、专有性、地域性、时间性、可复制性”,四特点主要指知识产权与其它民事权利相比具有“无形性、专有性、地域性、时间性、”①等特征。我国的刘春田教授曾对以上各种特征提出过不同的看法,并认为知识产权作为财产权主要有两个特征即:时间性,权利内容的多元性与多重性。限于篇幅本文对知识产权的特征不做太长论述,现将学术界认同的知识产权的传统特征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1)无形财产权:它指的是通过智力创造性劳动所获得的成果,并且是由智力劳动者对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这种权利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也称之为精神权利和经济权利。 (2)确认或授予必须经过国家专门立法直接规定:知识产权正是国家法律确认或授予的保护智力成果这种无形财产的权利。知识产权的确认或授予必须经国家专门立法直接规定智力成果的无形性决定了对其保护的复杂性,其确认或授予必须经国家专门立法直接作出具体规定。 (3)双重性:既有某种人身权(如签名权)的性质,又包含财产权的内容。但商标权是一个例外,它只保护财产权,不保护人身权。

论知识产权的重要意义

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意义 内容提要: 在当前对外经济飞速发展的时代,无论在国内还是在国外越来越多的涉及到有关知识产权的争议和纠纷,随着对外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对我国的知识产权进行保护就显的格外重要。本论文通过对知识产权的概念、特点及分类标准进行分析,探讨对知识产权保护途径尤其是司法保护的方法进而论述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意义。 关键词:知识产权、保护途径、司法保护含义。 知识产权是个人或集体对其在科学、技术、文学艺术领域里创造的精神财富依法享有的专有权。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的财产权。由于全球科技、经济的飞速发展,知识产权保护客体范围和内容的不断扩大和深化,不断给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和理论研究提出崭新的课题。而知识产权的概念是有关知识产权立法活动、司法实践和理论研究的基础,是一个必须明确的问题。因此,知识产权不但仍旧是一个动态发展的概念和迫切需要深化研究的领域,我们对知识产权概念的研究十分必要,而且随着对它及其他问题的研究将不断澄清知识产权领域的一系列理论问题,并指导知识产权立法、司法和行政执法实践,使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和理论逐步建立和不断完善起来。 概括地说,我国知识产权学术界对知识产权的定义主要有三种观点: (一)、范围说或列举说。知识产权概念的范围说或列举式说,源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第2条(8)款,又被对世界经贸影响力更大世界贸易组织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简称 TRIPS)的第一部分第一条所重复。上述两个国际公约对知识产权划定的范围,是当今世界各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通例,迄今为止,多数国家的法理专著、法律,乃至国际条约,都是从划定范围出发,来明确知识产权这个概念,或给知识产权下定议的。 按照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第2条(8)款规定的知识产权定义,知识产权包括下列权利:1、与文学、艺术及科学作品有关的权利,即版权或著作权。2、与表演艺术家的表演活动、与录音制品及广播有关的权利,即邻接权。3、与人类创造性活动的一切领域的发明有关的权利,即专利权(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和非专利发明的权利)。4、与科学发现有关的权利。5、与工业品外观设计有关的权利。 6、与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商号及其他商业标记有关的权利。7、与防止不正当竞争有关的权利。8、一切其他来自工业、科学及文学艺术领域的智力创作活动所产生的权利。TRIPS协议第一部分第1条2规定本协议知识产权是指本协议第二部分第1至7节中所包括所有权利,即1、版权与邻接权;2、商标权;3、地理标志权;4、工业品外观设计权;5、专利权、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7、未披露过的信息权。根据上述国际公约给知识产权下的定义,知识产权是指发明、发现、作品、商标、商号、反不正当竞争等一切智力创作活动所产生的权利,"这是各国真正专家们多年讨论的结果" 。 (二)、概括说。我国不少学者采用以概括式的方法对知识产权进行定义。如高等学校法学统编教材《知识产权法教程》所下定义为:"知识产权指的是人们可以就其智力创造的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又如《知识产权法详论》对知识产权的定义是指知识产权所有人对

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与发展

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现状与发展 摘要:按照社会科学家们的理解,当今社会已经进入知识经济时代。知识就是生产力,科学技术与经济的发展使得知识产权在国际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与日俱增。当今国家之间的竞争实质是人才和科技的竞争,这就不得不依靠知识产权的保护,谁掌握某一领域内关键打的知识产权,谁就能在这个领域取得控制权。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生产力发展,已经成为各国的普遍共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仅用了短短20年的时间就建立了符合国际条约标准的较完整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但是,同样是因为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起步较晚加上经验的欠缺,以致于在知识产权保护的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关键词: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保护 一.知识产权概述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 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就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通常是国家赋予创造者对其智力成果在一定时期内享有的专有权或独占权。知识产权从本质上说是一种无形财产权,他的客体是智力成果或者知识产品,是一种无形财产或者一种没有形体的精神财富,是创造性的智力劳动所创造的劳动成果。 (二)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 1.知识产权的本质特征:客体的非物质性是知识产权的本质特征[1]。 2.知识产权的基本特征:(1)专有性(2)地域性(3)时间性 二.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一)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特点 1.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建设起步较晚,但是起点较高,发展较快 我国在1982年就率先颁布了商标法,这是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迈出的第一步。1984年,我过又颁布了专利法,该法明确规定了保护发明创造专利权,并按照国际标准建立了审查制的专利局和严格的审查基准,有关专利保护的法律程序尽可能采取国际惯例,使我国工业产权保护制度很快步入了现代国际工业产权保护行列[2]。经过实践证明,我国用十年时间建立起来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与发达国家两百年建立起来的体系基本相当,并且基本上与当代知识产权保护的有关条约规定和精神相一致,可以称得上起步晚,起点高,发展快。 2.在发明创造方面实行了单一专利保护制度 我国采取了单一专利保护制度,即在一部专利法中同时保护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专利。联合国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鲍格管曾高度赞扬:中国专利法所选择的方案集中了当代通常采用的最明智的方案,是一部很好的法。 3.对知识产权给予尽可能的充分保护 按照我国知识产权有关法律的规定,同一智力劳动成果可以依据不同法律规定同时予以复合保护[3]。 4.行政处理与司法审判结合 为了有效地保护知识产权,我国根据国情规定除人民法院以外,各知识产权管理机关也可处理知识产权纠纷案件。采取行政调处知识产权纠纷的方法,主要目的是使包括侵权行为在内的有关纠纷能够及时、有效地得以解决,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5.注重国际间的合作 我国知识产权制度从开始建立就非常注意在专利、商标、版权等领域广泛发展同国

知识产权在企业发展中的作用

知识产权在企业发展中的作用 摘要本文简述了知识产权的定义,以及在我国的发展现状,并结合企业自身特点详细阐述了知识产权在企业发展中所起到的作用。最后针对企业如何加快制定知识产权的步伐提出了一些建议和看法。 关键词:知识产权;发展现状;企业发展。 1 知识产权的定义 知识产权是关于人类在社会实践中创造的智力劳动成果的专有权利。随着科技的发展,为了更好保护产权人的利益,知识产权制度应运而生并不断完善。如今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越来越多。17世纪上半叶产生了近代专利制度;一百年后产生了“专利说明书”制度;又过了一百多年后,从法院在处理侵权纠纷时的需要开始,才产生了“权利要求书”制度。在二十一世纪,知识产权与人类的生活息息相关,到处充满了知识产权,在商业竞争上我们可以看出他的重要作用。 1.1 词源 英文名称为“intellectual property”,其原意为“知识(财产)所有权”或者“智慧(财产)所有权”,也称为智力成果权。在中国台湾和香港,则通常称之为智慧财产权或智力财产权。根据中国《民法通则》的规定,知识产权属于民事权利,是基于创造性智力成果和工商业标记依法产生的权利的统称。有学者考证,该词最早于17世纪中叶由法国学者卡普佐夫提出,后为比利时著名法学家皮卡第所发展,皮卡第将之定义为“一切来自知识活动的权利”。直到1967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签订以后,该词才逐渐为国际社会所普遍使用。 1.2 定义 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就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通常是国家赋予创造者对其智力成果在一定时期内享有的专有权或独占权。 知识产权从本质上说是一种无形财产权,他的客体是智力成果或者知识产品,是一种无形财产或者一种没有形体的精神财富,是创造性的智力劳动所创造的劳动成果。它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一样,都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都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有些重大专利、驰名商标或作品的价值也远远高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 1.3 类型 知识产权是智力劳动产生的成果所有权,根据产生的成果类型,知识产权可划分为版权与工业产权。 版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财产权利和精神权利的总称。主要包括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的邻接权;通常我们说的知识产权主要是指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和作品登记。 工业产权则是指工业、商业、农业、林业和其他产业中具有实用经济意义的一种无形财产权,由此看来“产业产权”的名称更为贴切。主要包括专利权与商标权。与企业发展息息

知识产权重要性表现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知识产权重要性表现 篇一: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性 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性 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以创新、知识为基础的竞争越趋白热化,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重视起如何维护自己的知识产权。专利作为知识产权的核心内容,其重要性日益凸显,已成为企业竞争力的核心要素,是企业保持持续创新能力和赢得竞争优势的重要战略资源。 从法律的角度而言,知识产权是一种私权,同任何其他民事权利一样,知识产权也存在可能被滥用的问题;从现实层面看,当今社会知识产权已经成了发达国家重新维持其在全球经济中的主导地位的重要手段,随着各国关税壁垒的逐步拆除和世界统一市场的逐步形成,知识产权制度将会更加受到重视。因此,知识产权不再是单纯的法律问题,在其背后还隐藏着各种经济利益的博弈。 商业的成功往往伴随知识产权诉讼,近几年来,诉讼日

趋增多且纠纷呈扩大趋势,如“中国DVD专利侵权索赔案”“思科诉华为专利侵权案”、“步步高与索尼专利诉讼案”、“索尼诉比亚迪案”、“丰田诉吉利商标侵权案”以及前不久上演的“苹果三星专利大战”等等。种种迹象表明,知识产权战争将成为未来商战的主题,企业如想在这激烈的竞争浪潮中占有一席之地,知识产权工作的推进及合理的知识产权战略将是企业不可或缺的重点战略之一。 注重专(:知识产权重要性表现)利申请,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邓小平同志说过:“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当今社会,企业之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企业竞争,实质上是科技的竞争,谁拥有先进的技术、拥有较多的新技术,谁就有较强的竞争力,并在竞争中取胜。专利权是新技术的专有权,那么,企业的竞争也表现在企业拥有质量好、数量多的专利上的竞争。 企业的专利储备是对抗竞争对手的有力武器,利用专利的独占性在市场开拓、项目竞标等竞争中赢得优势;同时运用与专利有关的法律、科技、经济、管理及其相结合的手段,取得在市场与科技领域竞争的有利地位,以谋求最大利益和持续稳定发展。 合理专利布局,实现自我保护。合理的专利布局可以提高企业专利的整体价值,最大限度地发挥专利武器在企业竞争中的作用。首先,通过专利布局可以减少或避免不必要的

知识产权的保护教案

二、知识产权的保护 一、教学目标: 1、知道什么是知识产权。 2、让学生懂得维护知识产权,抵制购买和使用盗版产品。 二、课时安排:3课时 三、教学过程: 1、导入: 在当今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是推动科技进步、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手段,专利拥有量和质量成为国家、地区和企业经济以及科技实力的标志,成为市场竞争制高点和焦点。我们了解知识产权保护法,树立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学会遵守法律,维护正当权益,对以后自己的成长是很有帮助的。 2、考考你。 (1)什么是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也称智力成果权,是指公民或法人通过自己的劳动而取得的创造性的智力成果所依法享有的权利。 (2)查一查,知识产权包括的内容: ●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 ●表演艺术家的表演、唱片和广播节目。 ●外观设计。 ●…… (3)、我国知识产权法主要有:

生产、销售盗版光盘、图书、软件以及销售假冒驰名商标等行为都是侵权。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是一种特殊的民事权利。 3、侵权现象探究。 (1)社会上有哪些侵权现象,我们周围有哪些侵权行为?现在我们就去调查一下。 盗版假冒侵犯知识产权调查表 (2)说一说你身边的侵权行为。 (3)案例分析:海城公司将“本田”商标用作门店招牌是否构成侵权?为什么?(案例略) (4)我国颁布实施的知识产权保护法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 4、与小组同学到软件园、出版社、生产基地、工商局等部门了解知识产权的侵权现象及对社会的影响。 5、讨论区: 小学生可以给自己的小发明申请专利吗?怎样申请呢?可以在班级举办一个专利申请模拟现场活动。 6、维权行为。 你认为保护知识产权应通过什么样的途径? (1)举办一个“知识产权模拟法庭”。 (2)开办一个“知识产权宣传点” (3)举办一次“知识产权法知识竞赛”。 (4)小组写一份倡议书,题目是“从我做起,拒绝盗版”。反对购买、使用盗版光碟、图书等现象。 7、总结。

知识产权期末论文

浅析中药知识产权保护的困境与对策 【摘要】我国现行的知识产权制度对中医药提供了一定程度的保护,但是由于中医药本身的特殊性,在知识产权保护中还存在不少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在立法时要有针对性的侧罗,在中医药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过程中要注重完善专利申请制度和地理标志制度。中医药知识产权制度的完善对我国民族药业的长足发展和医疗水平的实质性提高具有十分 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知识产权;中医药;知识产权制度 近年来,随着中医药学的不断发展和人们对健康保健的认知日益加深,中药市场迅猛发展,世界上许多国家,尤其是医药技术出色的发达国家也加入了中药市场的竞争。中药在我国已经有几千年的发展历史,是中华民族智慧的结晶,是一笔巨大的财富,但越来越多的跨国医药集团已将中药作为开发新药的重要来源,并凭借自身雄厚的资金实力和先进的技术条件以及他们娴熟的知识产权保护技巧,以我们民族传承的医药信息为基础,获取大量知识产权。在此背景下,加大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刻不容缓。 一、中药知识产权保护现状 在商标领域,我国商标法为申请注册商标的中医药品提供充分的保护,于此同时还对药品使用注册商标提出了明确要求,即人用药品必须使用注册商标。商标法赋予了中医药企业商

标续展的权利,比如一些老字号的中药企业,不仅可以对字号加以续展,还可以对药品的名称进行注册并通过续展的方式,永久地获得该药品名称的独立使用权,从而获得持续性的经济效益。此外,《商标法》还规定,中医药企业可以注册联合商标和防御商标,这样既扩大了自己名牌药品的保护范围又有效地防止了他人假冒、毁誉名牌药品。 在专利法领域,只对中药提供了一定程度上的保护。最早,我国的《专利法》规定,对于“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以及“药品和用化学方法获得的物质”不得授予专利,但是其制备方法发明和医疗器械发明可以申请专利,在1992 年专利法修订时,删除了关于“药品和用化学方法获得物质”的规定。因此,在中医药领域,无论是诊疗方法还是中医药物或者药品发明,均在专利保护之列。另外,对于从自然界提取并具有应用价值的天然物质也可以得到产品专利保护。 在商业秘密领域,只要中医药符合以下四个商业秘密的保护条件就可以获得相关的保护,即药品必须符合秘密性、经济性、实用性、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这种保护方式不需要申报也不需要注册登记,只要在纠纷发生时,权利人能够证明这个技术方案或配方并未公开、有经济效益、实用且采取了有效的保密措施即可。在这里需要明确的是,在人们普遍的观念中保密的方法就等于是秘方,但法律上这并不成立。秘方必须是经过长期临床验证有效的,能够带来较大经济利

知识产权的历史发展

知识产权的历史发展 从前,特别在大陆法国家,把知识产权称为无体财产权,列入财产权之中(与物权、债权并列)。从“知识产权”一词在国际上流行,特别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立之后,“知识产权”就完全取代了“无体财产权”一词。至于把知识产权从财产权中划分出来,则是因为知识产权有它的特点,与财产权大大不同。 知知识产权包括哪些权利,也就是说知识产权再如何分类,既是一个理论问题,又涉及现在各国法律和国际公约的规定。《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1967年)第2条第8项规定:“知识产权”包括下列有关的产权:文学、艺术和科学着作或作品;表演艺术家的演出、唱片或录音片或广播;人类经过努力在各个领域的发明;科学发现;工业品外观设计;商标、服务标志和商号名称及标识;以及所有其他在工业、科学、文学或艺术领域中的智能活动产生的产权。 根据这种规定,可以将知识产权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以保护人在文化、产业各方面的智力创作活动为内容的,包括着作权和发明权;第二类是以保护产业活动中的识别标志为内容的,包括商标权、商号权等。前一类又可分为以保护和促进精神文化为主的着作权与以保护和促进物质文化为

主的专利权。 但是在实际上,在上述公约之前,1883年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已经有了关于“工业产权”的规定,说:工业产权保护的对象有专利、实用新型、工业品外观设计、商标、服务标志、厂商名称、产地标志或原产地名称和制止不正当竞争。所以一般又把知识产权分为着作权与工业产权两大类,在工业产权之下又分专利权、商标权、商号权等。这种分法也有道理。工业产权是涉及“产业”的,着作权则否。 现在,由于科学技术的进步,人类智能产物应受法律保护的日益增多,知识产权的范围也逐渐扩大。例如受保护对象又增加了版面设计、计算机软件、专有技术、集成电路等等,而且还在增加。所以知识产权现在是一个尚在扩大中的、一类权利的总称。 关于知识产权,有不少问题有待研究。 1893年,据《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成立的国际局与据《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成立的国际局联合起来,组成了国际知识产权保护联合局。1967年在斯德哥尔摩成立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1974年成为联合国专门机构之一。它的宗旨是通过国际合作与其他国际组织进行协作,以促进在全世界范围内保护知识产权,以及保证各知识产权同盟间的行政合作。中国已在1980年3月3日参加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同年6月3日成为该组织的正式成员国。

我国知识产权的现状问题的探析

关于我国知识产权的现状问题的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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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知识产权的现状问题的探析 摘要: 随着科学不断的发展,科技的突飞猛进,经济的强势发展,各国之间的资源争夺,科学技术发展使得人类从工业经济时代进入知识经济时代。一个国家经济的发展,不单单只体现在物质经济,知识产权保护更是发展经济不可或缺的成分,也成为了经济上的一种财富资源,企业之间的竞争,国与国之间的竞争,更少不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由于种种原因,我国知识产权发展的起步阶段较晚,保护制度及不完善,经验不足,监管不到位,审批进度缓慢,审查不严,保护范围不明确,执法力度不大,导致诸多假冒产品流向市场,出现产品窜货,技术泛滥盗用,技术、品牌侵权,上诉无方。加上企业对知识产权的不重视,盗用或未对自主研发技术加以保护,更加扰乱了市场竞争的合法秩序,破坏了企业甚至国家的声誉。 本文通过论述知识产权的定义,我国知识产权的发展历程,提出我国在专利、商标的审查程序及标准的弊端,来体现我国知识产权现状,并从个人亲身经历的知识产权代理工做中给予一些建议接解决对策。 关键词:知识产权知识经济时代保护制度市场竞争 一:知识产权的定义及我国发展的历程概述 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的定义,知识产权(IP)是指智力创造成果——发明,文学和艺术作品,外观设计,商业中使用的符号、名称和形象等。法律上,知识产权体现为对于专利、版权和商标等的保护。①通常是国家赋予创造者对其智力成果在一定时期内享有的专有权或独占权(exclusive right)。据斯坦福大学法学院的Mark Lemley教授,广泛使用该术语“知识产权”是一个在1967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立后出现的。通俗的说,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资产,它不是实物,而是一种脑力智慧的客观体现或智慧的产品,但它跟房子、汽车一样具有价值存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对知识产权的认识极为有限,甚至是很陌生,这也导致很多人的智慧成果被利用、盗用及不合法行驶。 我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起步也较晚,于20世纪80年代才开始制定知识产权相关法规建设,《商标法》、《著作权法》、《专利法》等知识产权保护的主要法律相继出台,《商标法》的出台,也是我国开始系统建立现代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一个重要标志。在此期间,我国还加入了《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分类洛迩诺协定》、《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简称《TRIPs 协议》等多个知识产权保护国际条约,。TRIPS的诞生,不但进一步扩大了知识产权保护对象的范围,而且还提出了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必须达到的最低保护要求,这在相当大的程度上使得原来差异较大的各国知识产权制度统一到了同一个最低保护标准上,它对今后世界知识产权制度乃至各国经济贸易关系

知识产权学习心得

知识产权工程师培训班学习心得通过本次知识产权工程师培训课程之后,我觉得深有感触。在这之前的一年里,我时常对工作接触到的一些涉及知识产权的事件有所思索,但对这类问题虽然自己内心有一些是非观念,但却是模糊的无法真正说出个所以然来。这次能有聆听专业人士授课解惑的机会,我感觉非常难得。 知识产权是人们智力劳动成果所取得的具有财产属性的权利。知识产权拥有水平和运用水平事关走中国特色的自主创新道路的实际成效,是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的关键。当前,我国正处在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是适应知识、信息时代的战略举措。新一轮世界经济发展中,知识和智力资源的创造、占有和运用,是经济发展最重要的基础和主要动力源,也是财富创造的主要源泉。在知识信息时代实现我们优化发展的目标任务,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势在必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是参与国际经济竞争与合作的核心环节。对知识产权的垄断是当今发达国家获取全球利益的主要途径。只有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突破国际技术壁垒和贸易壁垒,建立并完善自主知识产权创新体系,才能在经济全球化竞争中免受不公正待遇,才能充分享有全球一体化带来的益处。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是建设创新型城市的重要抓手。知识产权是经济增长的主要源泉。一个城市的发展活力关键在于知识产权的创新力。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必须坚持不懈地推进自主创新,必须创造良好的市场秩序、完善的信息平台和宽松的体制环境,必须营造以“四尊四创”为主题,激励发明创造、支持创新创业的城市文化。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是加速经济转型、创新发展模式的现实要求。现在“科教兴国”早已成为推动经济转型、创新发展模式的主体战略,但是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对企业的重要性

国内企业知识产权创新与保护的重要性 李明 201232110123 当今国内外全球一体化形势使得国内企业面临着强大的冲击和压制,而国内由于各种原因如科研体制,人才培养和产学研一体化进展的缓慢,导致国内企业在先进技术的研发和技术专利的积累和沉淀方面,与国外竞争同行相比处于过于明显的下风。 因此,对于国内企业尤其是那些要想在全球化的竞争格局立于不败之地的行业佼佼者和领导者,必须要大力弥补先前在相关技术领域所错失的技术进步;另一方面,国内一些企业因大力创新而产生的珍贵的知识产权却没有能够得有力的保护,使得得来不易的创新成果很快被复制,不仅创新成本无法回收,而且会因创新成本高企导致新的产品失去市场竞争力。 所以,对于国内企业而言,尤其是对技术高度依赖的技术密集型的企业,更要坚持不断加大各类型研发创新并把相应的知识产权保护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为后续的市场竞争增添砝码。 然而现实当中企业产生的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却面临着保护方面的重大隐患,主要体现在一下两个方面: 一、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薄弱。主要表现在:企业在技术创新的初始、实施、应用阶段无完整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措施,举个简单的例子,如科研成果研究出来后,不是先去申请专利,寻求法律保护,而是先进行成果鉴定、发表论文、公开成果,造成新颖性的丧失,失去了申请专利的大好时机。大部分企业领导人的专利意识淡薄,对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所面临的形势估计不够,对自主知识产权在企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不足,往往比较重视企业的生产规模和市场占有率,重视企业的有形资产,反而忽略了比资金、设备更为重要的知识产权。 二、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足。从企业层面上讲,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包括对

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意义

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意义 作为一个刚入校的研一学生,我觉得知识产权论这门课开设的非常的合理和及时。作为研一学生的我们马上就要投入到科研活动中去了,在研究过程中肯定会有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研究成果。在这种时候如何正确的保护自己的研究成果显得非常重要,这就需要我们具有一定的知识产权方面的专业知识。还有就是我们在研究过程中很可能用到他人的研究成果,如何正确的引用而不致侵犯他人权利也是我们必须学习的。这也要求我们正确的理解知识产权的相关法律法规,在不违法的请况下在前人的基础上将自己的研究成果尽量扩大。而且在当前对外经济飞速发展的时代,无论在国内还是在国外越来越多的涉及到有关知识产权的争议和纠纷,随着对外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不管是国家还是个人对知识产权进行保护就显的格外重要。 其实知识产权一直就在我们身边,当我们看电影、听音乐、玩游戏、读书籍,那都是在享受他人创造的智慧成果。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它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一样,都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都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有些重大专利、驰名商标或作品的价值也远远高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就如可口可乐公司老总说的那样,就算有一天他在全球的所有公司都消失了,他也可以凭借可口可乐这个商标所含的无形价值重建产业。知识产权形成的形式主要有专利技术和专有技术,计算机软件、信息、资料、论著、商业秘密、设计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装置等。 知识产权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工业产权,包括专利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工业品外观设计);商标权(商业商标、服务商标和制造商标)。工业产权是个广义的概念,它不仅包括工商业本身而且还包括农业、采掘业以及交通运输业等。另一类是著作权,亦称版权,主要包括作者对文学、艺术、音乐、摄影、电影、电视、计算机软件等方面的专有权,以及由此派生出来的邻接权。其中我们最常接触到的有三个方面: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 专利权,简称“专利”,是发明创造人或其权利受让人对特定的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独占实施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我国于1984年公布专利法,1985年公布该法的实施细则,对有关事项作了具体规定。专利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才能够获得申请。比如说发明专利,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中指出“专利法所称的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发明人只有将这种技术方案向专利局提出申请,并且通过一系列严格的审查,特别是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审查;对符合规定的发明专利申请授予专利权。申请人还应按期办理登记手续和缴纳当年年费,这项发明专利申请才能正式成为一项具有专利多种属性的发明专利。 而且发明专利不是永久性的,至于专利的有效时间各国专利法的规定不同。最短有5年以下的,如伊朗、委内瑞拉等。大部分国家规定在10~20年之间,如英国为16年,美国为授权后保护14年,联邦德国为18年,法国为20年。还有的国家规定了几个期限,申请人可以自行选择,如阿根廷、智利等。期限开始的时间,有的国家规定从提出申请之日起算,有的国家规定从授予专利权之日起算。中国的《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都自申请日起计算。 简单地说,商标就是商品的牌子,是商品的生产者和经营者为了使自己生产或经营的商

知识产权的产生与发展

大家通过观察和了解,发现知识产权已经走进我们的生活,我们已经进入由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来保护智力成果权的时代。在人类历史上,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也是随着人类社会发展进步而逐步产生和不断发展的。 现在,我们可以通过下面的内容来进一步了解知识产权的产生与发展。 知识产权是由创造性智力劳动成果而产生的权利,知识产权制度则是保护人类创造性智力劳动成果的一种法律制度。从知识产权的产生和发展来看,知识产权制度在世界上有着悠久的历史,经历了四百多年的发展和演变。其中专利、商标和版权的立法时间较早。 知识产权的萌芽阶段 追根溯源,知识产权是起源于封建社会的一种“特权”。大约在13世纪至14世纪,封建社会的官吏、君主、国家曾经以榜文、敕令、法令等形式授予发明创造者、图书出版者在一定期限内的专营权、专有权。封建王室赐予工匠或商人的类似于专利的这种垄断特权带有一定的恩赐性质,与现代意义上的知识产权制度有很大的不同。但它毕竟使智力成果首次被确认为一种独占权,是知识产权发展进程中的一次飞跃。 就比如:1474年,在商业盛极一时的威尼斯共和国,颁布了一部带有“恩赐”性质的有关专利的法令,使智力成果首次被确认为一种独占权,这为后来知识产权制度的形成打下了基础。

知识产权的产生与发展阶段 1.一些国家知识产权制度的相继建立。 进入资本主义社会以后,科学技术和产业革命使社会生产力获得了空前的发展。对知识产品的占有、使用会带来极大的经济收益已逐渐成为人们的共识,生产者迫切需要获得最新的技术成果。然而,在技术的转移、公开中,如何保障原先的发明创造者的竞争优势呢?这就需要建立一种机制,既能够维持新技术发明人的技术优势,又能够满足社会对该技术的需要,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应运而生。 如:1623年,英国议会通过了《垄断法》,这是世界上第一部现代意义的专利法;1709年,英国的《安娜女王法》第一次确认“作者”是法律保容的主体;1804年,法国颁布的《拿破仑法典》第一次肯定了商标权将与其他财产同样受到保护;1890年,美国的《谢尔曼法》成为世界上第一部反不正当竞争法。 在这一时期,不少经济发达的国家,相继建立起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对本国科技、经济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如:在18世纪英国开始的工业革命中,具有划时代意义的瓦特蒸汽机水力纺纱机等许多发明创造都受到了专利法律制度的保护。又如:美国作为世界上建立专利制度较早的国家之一,于1790年颁布《专利法》。美国总统林肯将专利制度对创新的激励作用形容为“专

浅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浅论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 知识产权的称谓来源于18世纪的德国,著名比利时法学家皮卡弟将知识产权概括为一切来自知识活动的权利,这一学说被广泛传播,得到许多国家和国际组织的承认。对知识产权的概念如何界定,我国学术界各种观点和争论颇多。在这一点上笔者赞同郑学思先生的观点,即知识产权是智力成果的创造人或工商业活动中的标记所有人依法所享有的权利的统称,包括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和商标权等其它智力成果权。 (二)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 知识产权作为一种独特的权利,主要有以下几种特征: 1、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是非物质性的信息。非物质性的信息是一种精神财富,具有永久存续性、可复制性和可广泛传播性,可以同时被许多人使用,而且不能用控制物质财产的方式控制。 2、知识产权是对世权、支配权。知识产权的效力可以对抗一切人,即除权利人之外的任何人都负有不得侵害、干涉其权利的消极义务,而没有协助其实现权利的积极义务。知识产权权利人具有根据自己的意志,对权利的保护对象进行直接支配,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 3、知识产权可分地域取得和行使 分地域取得指同一信息可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同时或先后在不同的法域分别取得相应的知识产权。既然同一项信息可以在不同的法域内分别取得多个知识产权,而且各法域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是相互独立的,所以,权利人可以在取得权利的不同地域范围内分别行使其权利。 4、知识产权具有可分授性 知识产权的权利人不仅可以在不同的法域分别行使其权利,而且可以在同一法域内同时或先后将知识产权相同的或不同的权能分别授予多人行使。 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作用 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对于促进科学技术进步、文化繁荣和经济发展

知识产权的重要作用

论知识产权法的重要作用 没有牌子的牛奶大家不敢喝;没有丰富内容的电视大家没兴趣看;没有创新、市场上又怎么会出现手机、MP3、MP4在当今社会中,无论是创新、品牌,还是创作,如果离开了知识产权的保护,创新被仿制、品牌被假冒、作品被盗版,企业的创新投入、品牌的持续培育、文学艺术影视作品的创作就没有良好市场环境,就没有继续创作创造培育的经费保障,就没有优秀的创造人才的吸引资本。这些与百姓生活密切关系的商品可都是知识产权产品。老百姓生活水平的提高、生活质量的提升、生活内容的丰富是离不开知识产权的支撑。 知识产权是指:公民或法人等主体依据法律的规定,对其从事智力创作或创新活动所产生的知识产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又称为“智力成果权”、“无形财产权”,主要包括发明专利、商标以及工业品外观设计等方面组成的工业产权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以及文学、音乐、戏剧、绘画、雕塑、摄影和电影摄影等方面的作品组成的版权(著作权)两部分。 知识产权法则是指因调整知识产权的归属、行使、管理和保护等活动中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知识产权法对知识经济社会的发展能否更好地保驾护航,取决于其能否因应新的制度需求而做出适时和有效的调整。 知识产权;公众的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隐私”的基本属性是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作为一个私营知识产权的形式,严格受法律保护。然而,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知识产品,是一种信息,与私营部门的产品和双重性质的公共产品,以及由此产生的分配的权利和义务,不仅关系到个人利益的知识产权权利,同时还为社会和公众的利益。在当前对外经济飞速发展的时代,无论在国内还是在国外越来越多的涉及到有关知识产权的争议和纠纷,随着对外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对我国的知识产权进行规范化就显的格外重要。 确立知识产权法定成为知识产权立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具有重要的功能。 一、有利于实现国家保护知识产权的目的和战略。 国家保护知识产权的目的,是为了充分鼓励人们进行知识产品的生产和创新,增长社会财富,促进科学、文化事业的发展。同时,我国应从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知识产权保护的战略意义,对此,我国已于2005年6月正式启动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基于此,应通过贯彻知识产权法定原则,将一切有利于实现上述目的和战略的政策和措施,上升为法律制度而获得普遍遵守的效力,并以此推动保护知识产权的目的和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实现。 二、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特殊重要作用。 知识产品的特点决定了知识产品的创造人自己难于依靠自身的力量和能力实现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而只能依赖于国家的保护,即知识产权的保护对国家有着极强的依赖性。知识产权法定原则表明,知识产权制度的内容取决于国家的意志和政策,知识产权制度中蕴含着国家保护知识产权的价值取向和政策倾斜。国家在知识产权保护和知识产权制度创新中居于核心地位。国家有效的扶持、鼓励措施有利于提高我国知识产权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国家的强制力能够为之提供坚强的后盾。因此,应通过知识产权法定原则,更加充分发挥国家在知识产权保护和知识产权制度创新中的重要作用,从而发挥知识产权制度的最大效益 三、有利于提高知识产权的效率,为社会创造更多的财富。

知识产权的好处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知识产权的好处 篇一:知识产权的重要作用 论知识产权法的重要作用 没有牌子的牛奶大家不敢喝;没有丰富内容的电视大家没兴趣看;没有创新、市场上又怎么会出现手机、mp3、mp4在当今社会中,无论是创新、品牌,还是创作,如果离开了知识产权的保护,创新被仿制、品牌被假冒、作品被盗版,企业的创新投入、品牌的持续培育、文学艺术影视作品的创作就没有良好市场环境,就没有继续创作创造培育的经费保障,就没有优秀的创造人才的吸引资本。这些与百姓生活密切关系的商品可都是知识产权产品。老百姓生活水平的提高、生活质量的提升、生活内容的丰富是离不开知识产权的支撑。 知识产权是指:公民或法人等主体依据法律的规定,对 其从事智力创作或创新活动所产生的知识产品所享有的专 有权利,又称为“智力成果权”、“无形财产权”,主要包括 发明专利、商标以及工业品外观设计等方面组成的工业产权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以及文学、音乐、戏剧、绘画、雕塑、

摄影和电影摄影等方面的作品组成的版权(著作权)两部分。 知识产权法则是指因调整知识产权的归属、行使、管理和保护等活动中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知识产权法对知识经济社会的发展能否更好地保驾护航,取决于其能否因应新的制度需求而做出适时和有效的调整。 知识产权;公众的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隐私”的基本属性是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作为一个私营知识产权的形式,严格受法律保护。然而,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知识产品,是一种信息,与私营部门的产品和双重性质的公共产品,以及由此产生的分配的权利和义务,不仅关系到个人利益的知识产权权利,同时还为社会和公众的利益。在当前对外经济飞速发展的时代,无论在国内还是在国外越来越多的涉及到有关知识产权的争议和纠纷,随着对外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对我国的知识产权进行规范化就显的格外重要。确立知识产权法定成为知识产权立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具有重要的功能。 一、有利于实现国家保护知识产权的目的和战略。 国家保护知识产权的目的,是为了充分鼓励人们进行知识产品的生产和创新,增长社会财富,促进科学、文化事业的发展。同时,我国应从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知识产权保护的战略意义,对此,我国已于20XX年6 月正式启动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基于此,应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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