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致使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

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致使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如

何计算...

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致使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争议焦点】

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致使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关键词】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原告:张某

被告:北京某实业总公司

一、基本案情

2006年9月1日,张某应聘到北京某实业总公司从事前台接待工作,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月工资2000元,转正后月工资2600元,工资发放时间为下月5日前发上个月工资。由于北京某实业总公司财务管理不太规范,时常存在拖后几天向职工发放工资的情形。2010年5月31日,张某以此为由向公司提出辞职,公司亦同意解除劳动合同。次日,办理离职交接手续时,双方就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问题产生争议。张某认为,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其劳动报酬,根据《劳动法》、《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应该根据其在公

司的工作年限,向其支付4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及赔偿金。北京某实业总公司认为,公司虽然存在拖后两天发放工资的情形,但都不是有意为之,况且公司未少发张某一分钱,张某从来也没有对此提出过异议,公司的行为充其量只是过失。既然《劳动合同法》已经实施,公司同意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张某

2.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二、审理结果

本案中,张某2006年9月1日入职到北京某实业总公司,到2007年12月31日,工作年限为一年零四个月,该期间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应以《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为依据,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即2600*2=5200元;从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施行后到2010年5 月31日辞职,张某该期间的工作年限为二年零五个月,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计算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即2600*2.5=6500元。

因此,由于北京某实业总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张某劳动报酬,张某有权请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北说某实业总公司经济补偿金11700元。

三、评析意见

(一) 经济补偿金的性质

经济补偿金是指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制度是劳动法律关系中的一项特殊的制度。我们要想正确的认识适用该制度,首先要从理论上理解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制度的实质意义和功能价值。

经济补偿金首先体现的是对劳动者贡献积累的补偿,即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为用人单位付出的劳动积累给予的经济补偿。其数额通常情况下应该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成正比。其次,经济补偿金也是对劳动者的一种失业补偿,即对劳动者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而丧失的原就业机会的经济补偿。

(二) 经济补偿金计算年限的确定

《劳动合同法》第97条第3款规定“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本案中,用人单位认为,实体法在适用上不溯及既往,《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均属于实体法,《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是在2008年1月1日之后与张某解除劳动合同,因此本案应适用《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即可,并且其经济补偿的年限从2008年1月1日起算。

从《劳动合同法》第97条第3款规定的本意来看,用人单位的上

述观点是错误的。对于2008年1月1日之前已经存续,并且在2008年1月1日以后解除或终止的劳动合同,应该以2008年1月1日为界分段计算其经济补偿的年限。首先,从文******释的角度审视《劳动合同法》第97条第3款,该款后半句已经明示“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而当时的规定主要是原劳动部颁布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二,实体法的适用原则之一是不溯及既往,《劳动合同法》属于实体法,它是只能对其生效之后即2008年1月1日之后存续的或新成立的劳动合同关系进行调整。而在2008年1月1日之前的劳动合同关系,应该由当时的实体法进行调整,《补偿办法》是当时调整劳动合同关系中经济补偿的实体方法之一,由其调整2008年1月1日之前的经济补偿关系没有任何不妥;第三,从功能性质上看,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制度是劳动法上一项特有制度,体现了劳动法对劳动者倾斜保护的原则和目的。分段计算经济补偿年限,对劳动者更为有利,也符合经济补偿的制度性质,而且该观点也已经被北京、广东等省市的司法实践所采纳。

(三) 赔偿金的适用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一》)第15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二)未按照劳

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该解释是针对《劳动法》和《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制定的。《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上述《司法解释一》第15条和《劳动合同法》第85条都规定了“赔偿金”,这就存在《劳动合同法》施行后二者的适用关系问题。从《立法法》的基本原理来说,《司法解释一》和《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在没有被废止前还是现行有效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它的所有条款都是现行有效的条款,如果有新的、调整相同法律关系的法律、法规出台,则应适用新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85条与《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4、10条,都是调整克扣劳动报酬,拖欠劳动报酬、拒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的事项。因此,关于补偿金的问题《劳动合同法》已经修正了《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等的规定,应适用新的具有更高效力等级的《劳动合同法》第85条的规定。同时,也不能过分强调劳动者利益而漠视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而将上述两种不同的规定并用。否则将极大加重用人单位的负担,不利

于平等保护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

解除劳动合同案例

劳动者通知解除劳动合同专题 一、专题界定: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它是劳动合同的单方解除的一种,属于法律赋予给劳动者的有关劳动合同的单方解除权,一般包含即时解除和预告性解除两种情况。在这一主题里,我们主要讨论这两种单方解除的条件、责任关系、经济补偿与赔偿关系以及解除的程序很注意事项。我们还收集了与此相关的典型案例和法律法规,以及一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常常遇到的热点问题。我们的在线咨询也将随时为您提供服务。 二、名词解释: 预告性解除:我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是法律赋予给劳动者的辞职权。其基本含义是:1,预告辞职的程序要求劳动者必须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2,超过三十日,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不得以人事档案或扣发工资相要挟。 即时性解除:这是法律赋予给劳动者的即时解除合同的权利,我国《劳动法》第32条规定了劳动者即时辞职的三种条件:1,在试用期内的;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三、案例分析: 案例一:员工提出辞职,辞职前一个月的工资该扣吗? 【案例】王华是某消费品公司的销售员,因个人原因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辞职,并按照公司规定办理完人事离职手续。但却迟迟未收到最后一个月的工资和销售奖金。王华多次与公司人事部联络,但双方各有各的理由,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于是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 公司方面有其不发放工资的理由:原因一、按照公司流程,员工必须在离职前完成《离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模板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模板 Template of economic compensation for termination of labor contract 合同编号:XX-2020-0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模板 前言: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本文档根据劳动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1、《劳动合同法》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况外,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1)是否换言之,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提出的续签条件低于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导致劳动者不续签的,用人单位均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2)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要求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但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续签,那这种情况用人单位是否仍要按这个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充金在合同期间,用人单位或劳动者提前一个月向对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那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是如何 (3)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般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而在终止劳动合同时,一般不需要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及案例分析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及案例分析 一、名词释义 【补偿金】 (一)【补偿基准】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资,超过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按照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数额标准支付。 (二)【补偿时间划分】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三)【补偿最高年限】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待通知金】 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赔偿金】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责令处罚】劳动部门责令逾期未支付工资的,加付50%-100%的赔偿金,其他仲裁、法律裁定的赔偿责任。 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 (一)法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解读】

企业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具有强制性法律效力,上述规定六项基本条件,用人单位不能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如必须解除劳动,员工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企业根据实际情况以协商形式进行补偿。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解释】受到职业病威胁的劳动者以及职业病人是社会弱势群体,给予劳动者法律保障。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解释】 职业病还是因工负伤,都与用人单位有关工作条件、安全制度或者劳动保护制度不尽完善有关,发生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用人单位作为用工组织者和直接受益者理应承担相应责任。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解释】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是社会弱势群体,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视情况协商解决。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解释】宪法和法律一贯重视对女职工的权益保护。孕期,是指妇女怀孕期间。产期,是指妇女生育期间,产假一般为九十天。哺乳期,是指从婴儿出生到一周岁之间的期间。用人单位不能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解释】考虑到老职工对于企业的贡献较大,再就业能力较低,政府和社会都比较关注这部分弱势群体,因此劳动合同法加强了对老职工的保护。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解释】法律保底条款,保护劳动者权益。 (二)法律明确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范本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范本 ______ 同志 ( 先生、女士 ) : ___ 年 ___ 月 ___ 日与甲方签订的 ___ 年期限的劳动合同,现因劳动合同期满 ( 或者由于 ___ 原因 ) ,终止 ( 解除 ) 劳动合同。 根据有关规定,符合 ( 或者不符合 ) 发给经济补偿,发给相当于本人 ___ 月工资 ___ 元人民币整。 甲方: _________( 签字盖章 ) 乙方: _________( 签字盖章 )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注:变更劳动合同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失业职工管理机构各一份。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范本二 __________: 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决定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解除与你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劳动合同。公司将根据《劳动法》及有关劳动法规规章的规定与你进行离职结算。请你于___年___月____日前办理离职手续。 特此通知。

(用人单位盖章)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签收: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广义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门中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狭义合同指一切民事合同。还有最狭义合同仅指民事合同中的债权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5条: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2] 合同(Contract),又称为契约、协议,是平等的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是两个以上的意思表示相一致的协议。只有当事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合法,合同才具有国家法律约束力。依法成立的合同从成立之日起生效,具有国家法律约束力[1]

《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的20种情形

《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的20种情形 导读:本文是关于《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的20种情形,希望能帮助到您! 《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的20种情形以下内容是笔者根据最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等法律规定整理而成,供大家参考学习: 一、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18种情形 (一)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8种情形: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

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7、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8、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12情形: 10、用人单位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1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提前30日通知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 1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提前30日通知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 1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提前30日通知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 14、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依法裁减人员的; 15、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依法裁减人员的;

关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__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关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先生/小姐: 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公司依法解除此前您与××公司订立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解除您的理由是: 1.过失性解除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公司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您的劳动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解除。 您需要结算以下薪资和补偿金事项: 1.您薪资结算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计元; 您薪资结算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计元; 2.此种情形下: ○公司需要支付给您相当于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计元。 ○公司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您需要办理以下交接手续: 以上事宜完成后,按照公司离职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公司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注:本劳动合同解除书一式两份,甲乙各持一份,同等有效。 签收回执 本人已收到公司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发出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被通知方(签名或盖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拖欠劳动报酬,员工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李某应聘进入某公司,双方在订立的劳动合同中约定:公司聘用李某为行政主管,月工资为3000元,月岗位津贴为1500元,月奖金根据经济效益以及李某的工作表现考核发放。合同签订后,李某表现优异,公司每月给予李某2000元的奖金。一年半后的某月,公司因经营困难原因未发放李某的奖金。次月,公司又因经营困难原因,再次未发放李某的奖金,同时还扣发了李某的岗位津贴。李某于是同公司交涉,要求公司支付两个月的奖金和一个月的岗位津贴。公司表示目前经营发生困难,要求李某同甘共苦。经交涉无效后,李某即向公司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公司立即办理退工手续,支付拖欠的奖金和津贴及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公司表示李某提出解除合同应按规定提前一个月通知,所以不同意立即办理退工手续,反而要求李某继续工作一个月。 双方于是发生争议。 上海协力律师事务所主任陆敬波律师指出,这是一起因公司经营困难不发奖金、津贴而引发的劳动争议,双方争议的焦点在于李某是否可以因公司未支付奖金和津贴而提出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 根据《劳动法》第32条的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这里所谓的“随时通知解除”,就是合同的当即解除,无需提前通知。用人单位未支付合同约定的奖金和津贴,属于《劳动法》规定的“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形。 本案中,按双方劳动合同约定,公司支付给李某的月奖金是根据公司的经济效益以及李某的工作表现考核发放的,在经济效益不佳的时候,公司未支付李某奖金并未违反合同约定。但是,双方合同约定公司每月支付给李某的岗位津贴是确定的,合同中并没有可以不支付津贴的约定,因此,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津贴,构成了《劳动法》规定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解除合同的情形,李某根据规定自然可以无需提前而随时通知公司解除合同,劳动合同因李某的通知而当即解除。因是公司的责任导致合同解除,所以按照规定公司还应根据李某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给予经济补偿。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详细计算过程】(完整版)

合同编号:YT-FS-8725-23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详细计算过程】(完整 版) Clarify Each Clause Under The Cooperation Framework, And Formulate It 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Reached By The Parties Through Consensus, Which Is Legally Binding On The Partie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详细计 算过程】(完整版) 备注:该合同书文本主要阐明合作框架下每个条款,并根据当事人一致协商达成协议,同时也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制定。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一、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24种情形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22种情形下,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有10种情形: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式第(一)项)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式第(二)项)

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式第(三)项)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式第(四)项) 5、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式第(五)项即第二十六条第(一)项) 6、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式第(五)项即第二十六条第(二)项) 7、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式第(五)项、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三种模板(附解除终止合同注意问题)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三种模板(附解除终 止合同注意问题)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本合同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 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 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员工工号:): 你与公司于年月日签订/续订的劳动合同,因下列第 原因,根据《公司劳动合同制实施办法》第条第 款的规定,决定从年月日起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2、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超过规定医疗期仍不能上班工作; 3、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 5、员工连续待聘满六个月; 6、 经济补偿为元,医疗补助费为丿元。 请你于劳动合同解除之日前一周内到所在单位劳动人事部门办理劳动合同解除手续, 逾期不办理手续者责任自负。

特此通知 公司 年月日

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 你与公司年月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于年月日到期限? 公司决定不再与你续签劳动合同。请你于年月日前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特此通知。 (用人单位盖章) 年月日签收: 年月日 相关劳动合同解除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最新版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存根) 第()号 员工姓名:所在单位:通知发出时间:年月日 通知送达方式: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媒体公告()、其他()公司经办人: 本人已收到单位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发出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已完全阅读并理解其内容。 骑缝章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第()号同志: 您于年月起就职于本公司,目前的工作岗位是。现因下列第(大写)项情形,你与我公司年月日签订的为期年(劳动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书于年月日解除,劳动关系同时解除。 1.经当事人协商一致; 2.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3.劳动者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 4.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 5.劳动者同时与其它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6.劳动者向公司提供的个人证明材料是虚假的,或者以胁迫、乘人之危,使公司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续订劳动合同的。 7.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医疗期满后,劳动者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 9.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10.劳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双方不能就变更达成协议的;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请您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到您所在的单位办理离职交接手续。 特此通知 公司名称(盖章) 年月日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单位: 日期:

想来生活,从来就不是阳春白雪的神话。光阴的陌上,总有风自八方来,或许是忧凄,也许是欢喜,无论怎样,都是岁月最真的馈赠。 待到老去的那一日,偶尔有回忆念及了过往,依旧还会有初初的心动,流转了眉眼。而那一路迤逦而来的美好,一步一步写就两个梅花小楷——日常。 暖阳小窗,无事此静坐。杯盏光阴,又在指间如风轻过,回首,依稀还是那年秋,低低一低眉,却已是春光葳蕤。 光阴荏苒,而流年从来也不曾缺少错乱和犹疑。是否在这样一个万物复苏的季节里,一切的纷扰是非,终究会给出一个水落石出的答案。 轻倚初春的门楣,且把盏清风,问心明月,让来者可来,去者可去,宿命里的拥有,一一欣喜悦纳。而我也只需以花香绕肩的美,步履从容的,走过生命里的山山水水。 若说,那一程走旧的时光,已然温暖了我的眉眼。那么,在明日那个花满枝桠的清晨,我依旧愿意轻踮了脚尖,重行在与你初见的陌上,只待,与你折柳重逢。 然后,在你温热的耳边,把一些前生来世的故事,反复的吟唱。只盼,你在莞尔低眉时,与我轻轻的相和。

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致使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

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致使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如 何计算... 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致使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争议焦点】 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致使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关键词】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原告:张某 被告:北京某实业总公司 一、基本案情 2006年9月1日,张某应聘到北京某实业总公司从事前台接待工作,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月工资2000元,转正后月工资2600元,工资发放时间为下月5日前发上个月工资。由于北京某实业总公司财务管理不太规范,时常存在拖后几天向职工发放工资的情形。2010年5月31日,张某以此为由向公司提出辞职,公司亦同意解除劳动合同。次日,办理离职交接手续时,双方就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问题产生争议。张某认为,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其劳动报酬,根据《劳动法》、《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应该根据其在公

司的工作年限,向其支付4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及赔偿金。北京某实业总公司认为,公司虽然存在拖后两天发放工资的情形,但都不是有意为之,况且公司未少发张某一分钱,张某从来也没有对此提出过异议,公司的行为充其量只是过失。既然《劳动合同法》已经实施,公司同意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张某 2.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二、审理结果 本案中,张某2006年9月1日入职到北京某实业总公司,到2007年12月31日,工作年限为一年零四个月,该期间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应以《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为依据,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即2600*2=5200元;从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施行后到2010年5 月31日辞职,张某该期间的工作年限为二年零五个月,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计算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即2600*2.5=6500元。 因此,由于北京某实业总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张某劳动报酬,张某有权请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北说某实业总公司经济补偿金11700元。 三、评析意见 (一) 经济补偿金的性质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无偿解除劳动合同解读

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的理解 《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是指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没有按照岗位职责履行自己的义务,违反其忠于职守、维护用人单位利益的义务,有未尽职责的严重过失行为或者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故意行为,使用人单位有形财产、无形财产遭受重大损害,但不够刑罚处罚的程度。 在适用该条时,需注意劳动者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行为的,用人单位并不能理所当然地解除劳动合同,还得具备一个条件,即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未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认定“重大损害”呢?法律并无具体规定,司法实践中也无统一标准可供参考。《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劳办发[1994]289号第25条第3款规定,“重大损害”由企业内部规章来规定。因为企业类型各有不同,对重大损害的界定也千差万别,故不便于对重大损害作统一的解释。若由此发生 【典型案例】案例一:钟先生于2001年3月份入职深圳某公司品检部担任产品检验员职务,公司与钟先生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工资为3000元/月。2005年10月,公司以钟先生工作严重失职本应抽检50件产品只抽检30件产品导致公司重大损害为由解除与钟先生的劳动合同。钟先生辩称,虽然少抽检了部分产品,但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并没有质量问题,公司以工作严重失误为由将他辞退显然是想辞退后不支付经济补偿金而找的理由,如果公司坚持要辞退,必须支付经济补偿金。公司认为,他们辞退钟先生是因为钟先生工作的严重失误导致了公司重大损失,现在只将钟先生辞退而没有要求钟先生赔偿损失已经是仁至义尽了,对于钟先生要求给予他经济补偿,该公司坚决不同意,只同意支付当月工资。双方经多次协商未果,钟先生申请劳动仲裁。 仲裁庭认为,公司以钟先生严重失职导致公司重大损失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未能提出相关证据证明公司存在重大损失。因此,公司单方面解除与钟先

公司提前解除劳动合同_范文

公司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本文是关于范文的公司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感谢您的阅读! 公司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一) “N+1”规则是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时离职补偿金的简单概括,《劳动合同法》中离职补偿金的计算方法是劳动者每工作一年(包括超过6个月不满12个月)补偿一个月的工资加企业提前一个月通知两部分,提前通知也可用一个月的工资来代替,“N”等于工作年限,“1”就是替代提前一个月通知的赔偿金,这就是现在很多公司常用的“N+1”计算法则。 但是有的企业给员工灌输了错误的概念,即按“N+1”进行补偿,就可以合法合理地提前解除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了三种情况,即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只有符合以上三种情况用人单位才可以采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的方式解除劳动合同。除此之外,诸如非工伤医疗期内、孕期哺乳期、在一个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等多种情况,都不适用“N+1”规则,不能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二) (员工姓名)_______: 您(乙方)与本单位(甲方)于___年__月__日签订/续订的______类型____期限的劳动合同,由于出现下列第____项情形,根据《_____公司劳动规章制度》第__条第__款的规定,决定从____年__月__日起解除劳动合同。 (一)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 (二)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四)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工作,或经单位提出仍不改正。

2021新版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计算

YOUR LOGO 2021新版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 金计算 When concluding a contract, the parties of the contract purpose should be determined. The conclusion and performance of contracts are also human behavior.

专业合同系列,下载即可用 2021新版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计算 导语:合同目的具有确定性。一般情况下,在订立合同时,当事人的合同目的应该是确定的。从严格意义而言,任何人的行为都是有目的的。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也属于人的行为,而且是比较正式的行为,所以更应该具有一定的具体目的。因此,对于特定的合同当事人,其合同目的是确定的。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计算】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工资标准计算及依据 (一)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1、协商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2、因病或非因工伤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个月工资,重病加50%,绝症加100%) 3、不能胜任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4、客观变化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5、经济裁员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6、逾期给付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的50%) (二)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赔偿金=经济补偿金总和×n=工作年限×月工资×(1+50%)

×n(1 (三)因用人单位不订合同或合同无效赔偿金,违法解除合同赔偿金1= 应得工资收入×25%赔偿金2= 医疗费用×25%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工资标准计算及依据 (一)违法解除赔偿金=录用费用+培训费用+直接经济损失+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二)劳动者违反保密条款赔偿金=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或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润)+合理的调查费用 连带赔偿责任 赔偿金总额=直接经济损失+因获取商业秘密给原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用人单位承担70%以上) (一)用人单位拖欠或克扣劳动者工资以及拒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的计算方法与依据。 1、经济补偿金计算方法:应发劳动者工资x 25% 2、此种情形下可以主张的权利数额:应发劳动者工资+应发劳动者工资x 25% 3、计算依据:用人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报酬,用人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二)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金计算方法及依据。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经济补偿金工资标准计算及依据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经济补偿金工资标准计算 及依据 文件编号TT-00-PPS-GGB-USP-UYY-0089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在计算离职经济补偿时,以劳动者的实发工资或者基本工资作为计算基数,从而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这就必须理解“工资的”含义。按照《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五十三条规定,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的时间的工作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实践中劳动者的工资一般有基本工资、应发工资、实发工资之分。基本工资通常是用人单位给劳动者设定的底薪,

一般未包括加班工资、津贴、补贴、福利待遇等。应发工资是指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按照法律规定应当获得的全部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加班工资、奖金、津贴等。实发工资是劳动者每月实际拿到的工资,通常会被扣减一些费用,比如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所得税等,劳动者实际拿到手的金额通常会比应发工资少。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显然,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是以劳动者的应发工资作为基数。 根据《财企[2009]242号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二、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在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尚未实行货币化改革的,企业发生的相关支出作为职工福利费管理,但根据国家有关企业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统一规定,不得再为职工购建住房。企业给职工发放的节日补助、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应当纳入工资总额管理。”

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金 的规定 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

《劳动合同法》关于“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是调整劳动者和用工单位之间关系的法律,这部法律是解决劳动关系纠纷的依据。从维护劳动者权益的角度出发,这部重要的法律对于解除合同之后经济补偿金问题做了极详细又留有空间的规定。这些规定,对劳动者和用工单位都非常重要。但是这些规定在《劳动合同法》中是以“互引”的行文方式体现在文本中,这种表现方式是由法律语言的概括性简洁性所决定的。但是也造成了阅读和整体了解的障碍,为此笔者将这些“互引”的相关条文进行内容还原,希望读者可以一目了然明白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有哪些情况适用“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数额如何确定这些问题。 概括而言,劳动合同的解除有下列情形: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协商解除、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终止等 一、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有6种情况下,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有权取得经济补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第六种情况是如果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3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之后,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云南省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编号: 因乙方辞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项之规定和劳动合同第八条(六)项之约定,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或∕的劳动合同于年月日解除(终止)。乙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前的工作岗位为,在甲方工作年限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甲方按∕月支付乙方,计人民币∕元。 甲方(用人单位)乙方(劳动者)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章 劳动用工登记机关盖章 劳动用工登记日期 年月日 本证明书一式三份,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制存入乙方档案一份。

云南省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编号: 合同编号: 由 方提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经甲乙双方 协商一致,于 年 月 日解除双方于 年 月 日签 订的劳动合同。有关问题按下述办法办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按照乙方 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由甲方支付乙方 个月经 济补偿金,总额为 元整,大写:( 整)。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 定 代 表 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本协议书一式三份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存入乙方档案一份 签章 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印制

云南省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编号合同书编号 同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章第条第款第项规定,拟于年月日与你终止(解除)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劳动合同。在此之前,望你在善始善终做好单位安排工作的同时,认真做好准备,届时依法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关手续。 用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月日本通知书一式三份,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印制存入乙方档案一份。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是那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与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计算的司法解释合集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是那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与解除劳动合同经 济补偿金计算的司法解释合集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是那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今日案例:上海某大型外贸企业的人事专员小江最近犯了难,原因是公司要辞退一名法务部门的员工,具体由小江来进行操作。这名员工精通劳动法,所以小江在辞退处理上一直小心翼翼,生怕落下什么把柄。现在,他还有两个问题拿不定主意: 一、劳动法规定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那么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是如何判定?是税后工资还是税前?是交社保前的还是交社保后的工资?二、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如果没有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是要付代通知金的。那么这个代通知金是指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还是基本工资,包括奖金、津贴、加班费这些吗?请帮忙分析解答一下。案例解析经济补偿金的基数问题涉及社保公积金个人部分如何处理、税前还是税后、十三薪是否包含在内、加班费还计入进去与否。详述如下:《劳动合同法》第47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7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综上,核算经济补偿金的工资基数是以应得工资计算的。

1、单位代扣代缴的社保、住房公积金。因为这些费用最终进个人帐户,属于员工应得工资; 2、津贴、补贴、奖金、加班工资、特殊津贴等;依据统计局《关于工资组成部分的规定》第四条:“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1)计时工资; (2)计件工资; (3)奖金; (4)津贴和补贴; (5)加班加点工资; (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工资应包含这些部分。 3、税前工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7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7号关于辞退职工经济补偿的个人所得税的征收都有规定。对劳动者取得的经济补偿金,在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由此可见,计算基数是应得工资,按税前工资计算,然后根据情况作交税处理代通知金有两种:一种是终止劳动合同代通知金,依据北京市劳动合同文本,按上个月的日平均工资为标准,每延迟一日支付劳动者一日工资的赔偿金。还有一种是解除劳动合同代通知金,通常利用N+1的补偿方式,而这个1可不等同于N的发放。但是,如果单位支付了赔偿款,就不需要再支付代通知金。待通知金只需计算上一个月的工资,参照上述补偿金基数的123款。而补偿金是上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模板(最新版)

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模板(最新版) Template of economic compensation for labor contract (latest edition) 合同编号:XX-2020-0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模板(最新版) 前言: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 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 规定的义务。本文档根据劳动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 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一、邮件可作为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然需证明该邮 件为公司邮件非私人邮件,交接原件只能作为离职交接事项二、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或双倍赔偿金,二选一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 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条例》第二十五条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 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 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 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 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