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水灌溉微灌工程项目划分及工程质量评定标准

节水灌溉微灌工程项目划分及工程质量评定标准
节水灌溉微灌工程项目划分及工程质量评定标准

节水灌溉微灌工程项目划分及工程质量评定标准

一、微灌工程项目划分

(一)一般规定:

1、微灌工程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单元工程。

2、项目划分由建设单位或委托监理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等单位共同商定,同时应确定主要单元工程、主要分部工程和重要隐蔽工程及工程关键部位,并将划分结果报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认可。

(二)单位工程划分

单位工程按照微灌系统划分,一个独立运行的微灌系统划分为一个单位工程。

(三)分部工程划分

分部工程应按照微灌系统组成进行划分。

分部工程一般包括水源工程、首部枢纽、田间管网、灌水器、送配电、管理房(检查井)等设施。

(四)单元工程划分

1、单元工程按照施工部署、主要结构、设备组成以及便于进行质量控制和考核的原则划分。

2、划分原则

1水源工程根据水源不同可分为地下水和地表水。地下

水按水井施工顺序划分为凿井、抽水设备安装、井房、送配电单元工程。地表水按引水渠道和沉淀池的结构划分为土方开挖、土方回填、砼、砌石、预制砼铺设等单元工程。

2首部枢纽按设备组成以台、套划分为水泵、过滤器、施肥罐、控制装置、量测仪表和自动化控制设备等单元工程。

3田间管网按管道布置可分为地埋和地表管。地埋管按管道试压段或范围的总长度(不宜超过1000米)划分单元工程,地表管按干管或分干管控制的所有支管、辅管划分单元工程。

4灌水器按干管或分干管控制面积划分单元工程。

5送配电工程可分为变压器安装、配电线路及配电箱单元工程。

6管理房按座、检查井按分干管控制农机上的总个数划分单元工程。

(五)具体划分见表1:《微灌工程项目划分表》

(六)

表1:微灌工程项目划分表工程项目:××团××年微灌工程建设项目

注:▲为主要单元和主要分部工程

二、基本要求

1、微灌工程使用的材料和设备必须具备产品质量合格证及省级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

2、材料和设备进场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应按规定进行检验。

3、微灌工程施工的主要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主要包括管网、水压试验和微灌系统试运行指标的测试工作。

三、微灌工程质量评定

(一)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

1、单元工程质量评定项目分为保证项目、基本项目和允许偏差项目,其质量标准按供货厂商提供或国家相应技术规范执行。

2、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按照下表执行:

表2: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表

3、单元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必须及时处理。其质量等级按下列规定确定:

1全部返工重作的,可重新评定质量等级。

2经加固补强或补救并经鉴定能达到设计要求的,其质

量只能评为合格。

(二)分部工程质量评定标准

1、分部工程质量评定等级标准有如下:

1合格标准:

1)单元工程质量全部合格;

2)管线或设备安装调试运行正常。

2优良标准:

1)单元工程质量全部合格,其中有70%以上达到优良,主要单元工程、主要隐蔽工程及工程关键部位的单元工程质量90%优良。

2)管线或设备安装调试运行正常。

(三)单位工程质量评定标准

1、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等级标准有如下:

1合格标准:

1)分部工程质量全部合格;

2)系统试运行指标符合合格标准

3)施工质量保证资料基本齐全。

2优良标准:

1)分部工程质量全部合格,其中有70%以上达到优良,主要分部工程质量90%优良。

2)系统试运行指标符合优良标准

3)施工质量保证资料齐全。

3、施工质量保证资料基本齐全的要求是:施工中发生的工序均有相应资料,主要项目如材料、设备、中间产品、产品检验、隐蔽验收、质量检测、自检评定资料均齐全,签证完整;施工质量保证资料齐全的要求是在基本齐全的基础上,每一项资料的内容和数量都能满足要求,评定及时,签证完整,内容真实,质量检验的主要指标及分析均达到优良要求。

(四)工程项目质量评定

1、工程项目质量评定标准有如下:

1合格标准:单位工程质量全部合格;

2优良标准:单位工程质量全部合格,其中有70%以上单位工程质量优良,且优良单位工程的面积占项目总面积的85%以上。

2、质量监督站根据上述标准和监理单位资料,结合施工过程中对工程质量的监督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提出质量等级评定意见。

建筑工程项目划分标准93402

工程项目规模分级标准(建筑行业) 序号 建设 项目 工程等级特征大型中型小型 1 一 般 公 共 建 筑 单体建筑面积 20000㎡以上5000~20000㎡≤5000㎡ 建筑高度>50m 24~50m ≤24m 复杂程度 1.大型公共建筑工程 1.中型公共建筑工程 1.功能单一、技术要求 简单的小型公共建筑 工程 2.技术要求复杂或具有经 济、文化、历史等意义的省 (市)级中小型公共建筑工 程 2.技术要求复杂或有地 区性意义的小型公共建 筑工程 2.高度<24m的一般公 共建筑工程 3.高度>50m的公共建筑工 程 3.高度24-50m的一般 公共建筑工程 3.小型仓储建筑工程 4.相当于四、五星级饭店标 准的室内装修、特殊声学装 修工程 4.仿古建筑、一般标准的 古建筑、保护性建筑以及 地下建筑工程 4.简单的设备用房及 其它配套用房工程 5.高标准的古建筑、保护性 建筑和地下建筑工程 5.大中型仓储建筑工程 5.简单的建筑环境设 计及室外工程 6.高标准的建筑环境设计 和室外工程 6.一般标准的建筑环境 设计和室外工程 6.相当于一星级饭店 及以下标准的室内装 修工程 7.技术要求复杂的工业厂 房 7.跨度小于30米、吊车 吨位小于30吨的单层厂 房或仓库;跨度小于12 米、6层以下的多层厂房 或仓库 7.跨度小于24米、吊 车吨位小于10吨的单 层厂房或仓库;跨度小 于6米、楼盖无动荷载 的3层以下的多层厂房 或仓库 8.相当于二、三星级饭店 标准的室内装修工程 2 住宅 宿舍 层数>20层12~20层 ≤12层(其中砌块建筑 不得超过抗震规范层 数限值要求)复杂程度 20层以上居住建筑和20层 及以下高标准居住建筑工 程 20层及以下一般标准的 居住建筑工程

国发【2012】3号-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

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 国发〔201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人多水少、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是我国的基本国情和水情。当前我国水资源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水资源短缺、水污染严重、水生态环境恶化等问题日益突出,已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主要瓶颈。为贯彻落实好中央水利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的要求,现就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水资源配置、节约和保护为重点,强化用水需求和用水过程管理,通过健全制度、落实责任、提高能力、强化监管,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全面提高用水效率,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保障经济社会长期平稳较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

接最现实的水资源问题,保障饮水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坚持人水和谐,尊重自然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处理好水资源开发与保护关系,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好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协调好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地表水和地下水关系;坚持改革创新,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和机制,改进管理方式和方法;坚持因地制宜,实行分类指导,注重制度实施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三)主要目标。 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到2030年全国用水总量控制在7000亿立方米以内;确立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到2030年用水效率达到或接近世界先进水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以2000年不变价计,下同)降低到40立方米以下,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以上;确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到2030年主要污染物入河湖总量控制在水功能区纳污能力范围之内,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95%以上。 为实现上述目标,到2015年,全国用水总量力争控制在6350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0年下降30%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3以上;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60%以上。到2020年,全国用水总量力争控制在

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四类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建筑工程类别的划分标准及说明 (见下表) 分类指标一类二类三类四类 民用 建筑 公用建筑(单层) 建筑面积 高度 跨度 >5000m2 >18m >24m >3000m2 >15m >18m >1500m2 >12m >12m ≤1500m2 ≤12m ≤12m 公用建筑(多层) 建筑面积 高度 >10000m2 >30m >6000m2 >24m >3000m2 >18m ≤3000m2 ≤18m 住宅及其她建筑 建筑面积 层数 >12000m2 >12层 >8000m2 >8层 >4000m2 >4层 ≤4000m2 ≤4层 工业建 筑 单层厂房 建筑面积 高度 跨度 >5000m2 >15m >33m >3000m2 >12m >24m >1500m2 >9m >18m ≤1500m2 ≤9m ≤18m 多层厂房 建筑面积 高度 >6000m2 >24m >4000m2 >18m >2000m2 >12m ≤2000m2 ≤12m 单炉蒸发量 总蒸发量 >30T/h —— >10T/h >20T/h >6、5T/h >12T/h ≤6、5T/h ≤12T/h 人防级别——>3级≤3级—— 构筑物 砼烟囱高度>100m >60m ≤60m—— 砖烟囱高度——>50m ≤50m—— 水塔高度——>40m ≤40m—— 贮仓高度——>20m ≤20m——贮水、贮油池单体容量>5000m3 >1000m3 ≤1000m3—— (二)建筑工程类别的划分说明 1、工程类别划分以单位工程为对象。同一施工单位同时施工的由不同结构或用途拼接组成的单位工程,可以按最大跨度、最高高度与合并后的建筑面积确定工程类别;由不同施工单位依伸缩缝或沉降缝为界划分后分别组织施工的单位工程,应按各自所承担的局部工程分别确定工程类别。 2、同一类别中有两个及两个以上指标的,同时满足两个指标的才能确定为本类标准;只符合其中一个指标的,按低一类标准执行。 3、分类指标中的“建筑面积”就是指按国家与自治区有关房屋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规定的方法计算的建(构)筑物的面积。

工程规模等级划分表

工程规模等级划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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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规模等级划分表 一、关于工程建设项目等级划分的说明 1、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 按照“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中的规定执行。 2、公路行业建设项目规模划分表 序号建设 项目 计量 单位 大型中型小型 1 公路公路 等级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 三、四级公 路 立交 型式 全苜蓿叶型、双嗽叭 型、枢纽型等独立的互 通式立体交叉桥 2 特大 桥梁预应力混 凝土连续 结构、钢 结构 总长大于1000米,水 深大于15米,单孔跨 径为250米以上的预 应力混凝土连续结构 复杂 结构 主跨250米以上的钢 筋混凝土拱桥、400米 以上的斜拉桥、800米 以上的悬索桥等独立 大桥

3 特大 隧道长度 大于1000米的独立隧 道及区域地质构造复 杂的500-1000米的独 立隧道 4 交通 工程公路 等级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的 交通安全设施、监控系 统、通信系统、收费系 统及管理、养护、服务 设施 二级公路的交通 安全设施、收费 系统及管理养护 服务设施 三级、四级 公路的交 通安全设 施、道班房 3、民用建筑工程等级分类表 工程等级 类型 特征 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一般公共建筑单体建 筑面积 8万米2 以上 2万米2-8万 米2 5千米2以上至 2万米2 5千米2及以下 立项 投资 2亿元 以上 4千万元以 上至2亿元 1千万元以上 至4千万元 1千万元及以下 建筑 高度 100米 以上 50米以上 至100米 24米以上 至50米 24米及以下(其中砌体建 筑不得超过抗震规范高度 限值要求) 住宅、层数20层以上12层以上12层及以下(其中砌体建

2010灌溉定额

山东省主要农作物灌溉定额 DB37/T1640-2010 1 范围 1.1由于山东省农作物种植种类繁多,灌溉形式复杂,生育期和需水规律相近的其他作物,其灌溉定额可在总结灌水经验的基础上参照执行。 1.2 表中50%、75%、85%是指作物生育期有效降雨频率,在该频率年有效降雨条件下或有效降雨量更多的年份,均可满足作物充分灌溉的要求,也就满足了灌溉保证率的要求。灌溉保证率反映了作物充分灌溉的保证程度,对于不能满足灌溉保证率的年份,只能实行非充分灌溉,需要根据作物的需水规律灌关键水。 3 术语和定义 3.4 灌溉水利用系数是反映节水灌溉水平特别是工程标准的重要指标,净灌溉定额在作物品种和农业措施变化不大的情况下,短期内不会有大的变化,毛灌溉定额与灌溉水的利用系数密切相关。本次灌溉水利用系数参照原有数据、调研的数据、有关规范规定,采用和现状相比相对较先进的水平。对于新建和改建工程,须按照节水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设计和建设。 5 定额的分区及作物和灌区类型 5.1 山东省农业水利分区是在分析全省自然地理和降雨量状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其中鲁西南区(I区)地势平坦,区域多年平均降雨量在580~740mm之间;鲁北区(II区)地势平坦,区域多年平均降雨量在550~650mm之间;鲁中区(III区)多丘陵,区域多年平均降雨量在600~800mm之间;鲁南区(IV区)多山,地形复杂,区域多年

平均降雨量在800~900mm之间;胶东区(V区)多山多丘陵,地形复杂,区域多年平均降雨量在550~850mm之间。分区以县级市为基本分割单元,部分地市有交叉。 5.2根据生产实际需求和多年习惯,本标准中定额单位采用m3/亩。灌溉定额的制定是在调查全省农作物的基础上,选取山东省种植范围最广的粮食作物、经济作物、蔬菜和果树进行制定,其他种植范围较小的作物可参照执行。此外同种作物不同品种的耐旱性不同,灌溉定额也会有差异,其灌溉定额可参照执行。 5.4山东省主要的灌区类型分为井灌区、水库、引河(湖、泉)灌区和引黄灌区,其他灌区类型可参照执行。 6 灌溉定额 6.1 本标准中净灌溉定额的确定以我省“六五”以来灌溉试验成果为主,并参考了当地的调查数据综合分析而得出。由于近年来节水灌溉在山东省发展迅速,并且随着各地农艺节水、管理节水水平的提高,灌溉水利用系数也应当做相应调整。 《山东省主要农作物灌溉定额》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东省水利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水利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勇毅、高希星、纪亚非、杜贞栋、陈升玉、于晓蕾、刘建强、赵静、党永良、刁希全、李其光、李雪东、吕宁江、王昕、黄乾、刘开非。引言 山东省农田灌溉是用水大户,约占总用水量的70%,编制农作物灌溉定额标准,不仅是高效精准灌溉的需要,也是贯彻落实水资源“总量控制、定额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保证农业灌溉基本用水、实现粮食安全,合理布局生产、生活、生态用水的技术依据。对实行计划用水,强化节约用水,保护水环境,合理配制水资源,提高灌溉水的利用效率和水分生产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确保农业灌溉定额编制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1999年水利部水资源司519号文《关于加强用水定额编制和管理的通知》要求,山东省水利厅早于2001年委

高效节水灌溉工程8标项目划分——监理认可

田阳县第四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重点县建设田阳县2013 年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土建及安装(忸标段)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项目划分申报表 合同名称:第四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重点县建设田阳县2013年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土建及安装(哑标段) 项目编号:HTGCZB-2013-444

田阳县第四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重点县建设田阳县2013年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土建及安装(忸标段)施工质量 检验与评定项目划分表 项目法人:田阳县水利局 监理单位:广西建晖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单位:广西河池水利电力建筑工程处年月日

核定: 审查: 校核: 编写: 项目法人:田阳县水利局 监理单位:广西建晖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单位:广西河池水利电力建筑工程处

年月曰 田阳县第四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重点县建设田阳县2013年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土建及安装(忸标段)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项目划分说明 一、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项目划分依据 1、(新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 2、《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填表说明与示例(试行)》 4、招标文件和施工图 二、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项目划分成果 1、本工程共划分为1个单位工程、5个分部工程、53个单元工程,其中主 要单位工程1个,重要隐蔽及关键部位单元工程9个 2、单位工程为田阳县第四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重点县建设田阳县2013年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土建及安装(忸标段) 3、单位工程的分部工程分别为1-1 ―― 1-5 ,其中重要隐蔽及关键部位单元工程9个. 三、项目划分表中带△为主要单位工程或分部工程,★为重要隐蔽及关键工 程部位。

节水灌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重庆市渝北区茨竹镇2018年高效节能灌溉项目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一、工程概况: 渝北区茨竹镇2018年高效节水灌溉项目主要建设任务是灌溉渝北区茨竹镇蓝莓种植园,设计灌溉面积为500亩,其中A区灌溉面积280亩,B区灌溉面积220亩,主要灌溉方式为滴灌,灌溉水源主要为项目区内部的山坪塘。通过合理的高效节水灌溉管网建设,使项目区灌溉有保证,达到有计划用水、调水、节水的目的,实现田间高效节水灌溉。 二、编制依据: (1)施工合同及业主提供的施工图纸; (2)《重庆市渝北区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十三五”规划》 (3)《节水灌溉技术规范》GB/T 50363-2006; (4)《节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GB/T50363-2006; (5)《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1999; (6)《喷灌工程技术规范》GB/T50085-2007; (7)《微灌工程技术规范》GB/T50485-2009; (8)《农田低压管道输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GB/T20203-2006; (9)《水利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范》SL72-2013; (10)《喷灌与微灌工程技术管理规程》 SL236-1999 (11)《微灌工程技术规范》SL103—95; (12)《节水灌溉技术规范》SLT207-98; (13)《水利水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规范》SDJ302-880等。 (7)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规定;

三、施工内容、规模 渝北区茨竹镇2018年高效节水灌溉项目主要涉及茨竹镇1个镇街,本工程项目灌溉方式采用滴灌,总设计灌溉面积为500亩,属Ⅴ等小(2)型灌溉工程。 1、施工内容 2、施工布局 渝北区茨竹镇2018年高效节水灌溉项目总体建设布局设计主要包括首部枢纽工程、输配水工程、田间工程及附属设施。 本工程项目区水源利用各区附近河流、水库、山坪塘,水源点高程满足设计灌溉压力需求时,采用自流灌溉的方式将水输送至田间,当水源点高程无法满足设计灌溉压力需求时,采用加压泵站将水输送至高位水池,再从高位水池自流灌溉或者通过泵站直接将水输送至灌区田间。管灌区水质符合灌溉用水水质要求,可不进行过滤处理。喷灌区在首部枢纽内设施肥罐以便于施肥,设过滤器对水质进行过滤处理,以防灌水器堵塞影响使用年限。 输配水工程主要采用有压管道将水从水源输送至高位水池以及将水从高位水池输送至田间地块。输配水管道采用PE管,埋地铺设,管顶覆土厚度不小于70cm。管道沿线在极高点设置进排气阀,在极低点设排水放空阀。

水利水电项目划分

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划分 1.基本概念 水利水电工程一般划分为若干单位工程,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部工程,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单元工程,按三级项目划分并进行质量控制。 1.1单位工程 系指能独立发挥作用或具有独立的施工条件的工程,通常是若干分部工程完成后才能运行或发挥一种功能的工程。单位工程通常是一座独立建(构)筑物,特殊情况下也可以是独立建(构)筑物中的一部分或一个构成部分。 2.2分部工程 系指组成单位工程的各个部分。分部工程往往是建(构)筑物中的一个结构部位,或不能单独发挥一种功能的安装工程。 3.3单元工程 系指组成分部工程的、由一个或几个工种施工完成的最小综合体,是日常质量考核的基本单位。可依据设计结构、施工部署或质量考核要求划分为层、块、区、段等来确定。单元工程与国标中的分项工程概念不同,分项工程一般按主要工种工程划分可以由大工序相同的单元工程组成,如:土方工程、砼工程、模板工程、钢结构焊接工程等,完成后不一定形成工程实物量;单元工程则是一个工种或几个工种施工完成的最小综合体,是形成工程实物量或安装就位的工程。(是国家或行业制定有验收标准的项目) 水土保持生态工程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虽有其特殊性,但归根结底仍就是水利工程,其质量评定项目划分应结合其自身特点遵循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划分的原则进行。 2.项目划分原则 质量评定项目划分总的指导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正式颁布的标准、规定,水利工程以水利行业标准为主,其他行业标准参考使用。如:房屋建筑安装工程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划分;水工建筑安装工程按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划分。 2.1单位工程划分原则 2.1.1枢纽工程按设计结构及施工部署划分。以每座独立的建筑工程或独立发挥作用的安装工程为单位工程。如厂(站)房、管理(生活、办公)用房、溢洪道、输水(泄洪)洞、土(石或砼)坝、进(分)水闸、节制闸、进(出)水池、交通工程等建筑工程分别为单位工程,独立的金属结构、机电设备、电气、通讯等安装工程分别为单位工程。 2.1.2渠道工程按渠道级别(干、支渠)或工程建设期、段(以节制闸为界)划分。以一条干(支)渠或同一建设期、段的工程为单位工程,投资或工程量大的建筑物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为单位工程。 2.1.3堤坝工程按设计结构及施工部署划分。以堤坝身、堤坝基础、堤坝岸防护、交叉连接建筑物等分别为单位工程。 2.1.4水土保持工程一般以一个独立的小流域或较大的独立建筑物(大型谷坊坝)划分。它由若干沟道或区片或班号组成。 3.分部工程划分原则 3.1枢纽工程 按设计结构的主要组成部分划分。如基础工程、大坝坝体、防渗工程、金属结构、电气、坝顶、渠首进水闸、渠首冲砂闸、导流坝等 3.2渠道工程、堤坝工程和水土保持工程 按设计结构及施工部署划分:

建筑工程设计等级分类表

工程项目等级分类表 附表一: 一、民用建筑工程设计等级分类表 工程等级 类型特征 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一般公共建筑单体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上 2万平方米以上 至8万平方米 5千平方米以上 至2万平方米 5千平方米以下立项投资2亿元以上 4千万元以上 至2亿元 1千万元以上 至4千万元 1千万元以上建筑高度100米以上 50米以上 至100米 24米以上 至50米 24米及以下(其 中砌体建筑不得 超过抗震规范高 度限值要求) 住宅、宿舍层数20层以上12层以上至20 层 12层及以下(其 中砌体建筑不得 超过抗震规范高 度限值要求) 住宅小区工厂生活区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 10万平方米 及以下 地下工程 地下空间 (总建筑面积) 5万平方米以上 1万平方米以上 至5万平方米 1万平方米以下附建式人防 (防护等级) 四级及以上五级及以下 特殊公共建筑 超限高层建筑 抗震要求 抗震设防区特殊 超限高层建筑 抗震设防区建筑 高度100米及以 下的一般超限高 层建筑 技术复杂、有声、 光、热、振动、视 线等特殊要求 技术特别复杂技术比较复杂重要性 国家级经济、文 化、历史、涉外等 重点工程项目 省级经济、文化、 历史、涉外 等重点工程项目 注:1、符合某工程等级特征之一的项目即可确认为该工程等级项目; 2、勘察甲、乙、丙级相当于一、二、三级工程。 二、工业建筑工程等级分类表 类型特征大型中型小型 单层工业厂房和仓库吊车吨位>30吨10-30吨≤10吨跨度>30米24-30米≤24米 多层工业厂房和仓库层数>6层6层以下3层及以下(楼盖无动荷载)跨度>12米6-12米≤6米 以上摘自建筑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建设[1999]9号)

微灌工程技术规范

一、微灌工程规划 1、一般规定。微灌工程的规划应收集水源、气象、地形、土壤、作物、灌溉试验、能源与设备、社会经济状况与发展规划等方面的基本资料,进行可行性论证;规划应符合当地农业区划和农田水利规划的要求,并与农村发展规划相协调,应包括水源工程、首部枢纽和管网规划布置,规划布置成果应绘制在不小于1/5000的地形图上,并提出工程概算;平原区灌溉面积大于100公顷山丘区灌溉面积大于50 公顷的微灌工程,应分为规划、设计两个阶段进行,面积小的可合为一个阶段进行;灌水方式应因地制宜地,可选择滴灌、微喷灌、涌泉灌等灌水方式。 2、水源分析与用水计算。微灌工程规划必须对水源的水量、水位和水质进行分析,利用现有水源工程供水的微灌系统,应根据工程原设计和运用情况,确定设计水文年的供水状况,新建水源工程,供水状况应根据来水条件通过计算确定。微灌工程以小河。山溪、塘坝为水源时,应根据调查资料并参考地区性水文手册或图集,分析计算设计水文年的径流量和年内分配过程线;以井、泉为水源时,应根据已有资料分析确定可供水量,无资料时,应对水井作抽水试验,对泉水进行调查、实测出流量来确定可供水量。 微灌水质除必须符合GB5084《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的规定外,还应满足: ⑴进入微灌管网的水应经过净化处理,不应含有泥沙、杂草、鱼卵、藻类等物质。 ⑵微灌水质的PH值一般应在5.5~8.0范围内。 ⑶微灌水的总含盐量不应大于2000PPm。 ⑷微灌水的含铁量不应大于0.4PPm。 ⑸微灌水总硫化物含量不应大于0.2PPm. 3、管网布置原则。⑴符合微灌工程总体要求;⑵使管道总长度短,少穿越其他障碍物; ⑶满足各用水单位需要,能迅速分配水流,管理维护方便;⑷输配水管道沿地势较高位置布置, 支管垂直于作物种植行布置,毛管顺作物种植行布置;⑸管道的纵剖面应力求平顺。 二、设备选择与工程设施 1、设备选择。灌水器的选择应考虑土壤、作物、气象因素和灌水器的水力特性,制造偏差系数不宜大于0.07。应根据水质状况和灌水器的流道尺寸选择微灌系统中的水质净化设施,灌水中无机物含量小于10PPm,或粒径小于80um时,宜选用砂过滤器、 200目筛网过滤器或叠片式过滤器;无机物含量10~100PPm或粒径在80~500um时,选用旋流水砂分离器或100目筛网过滤器作初级处理,然后再选用砂过滤器;无机物含量大于100PPm或粒径大于500um时,应使用沉淀池或旋流水砂分离器作初级处理,然后用200 目筛网或砂过滤器,沉淀池的表面负荷率不宜大于3.0毫米/秒;灌溉水中有机污物含量小于10PPm时,可选用砂过滤器或200目筛网过滤器;有机污物含量大于10PPm时,应选用初级拦污筛作第一级处理,再选用砂过滤或200目筛网过滤器。微灌系统应安装控制、安全保护和量测设备,选择止水性能好、耐腐蚀、操作灵活的流量、压力控制阀、进排气阀和冲洗排污阀门;选择阻力损失小、灵敏度高、量程大的水表及2.5级压力表,压力表的量程应是系统设计压力的1.3~1.4倍。微灌系统的施肥与化学药物注入装置应根据设计流量大小、化肥和化学药物的性质选择耐腐蚀的文丘里施肥器、压差式施肥罐、活塞泵或隔膜泵等设备。应按照设计要求选择管与管件,直径500毫米以上的各级

各专业建筑项目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建筑工程 一类工程 1)跨度30米以上的单层工业厂房;建筑面积9000平方米以上的多层工业厂房。 2)单炉蒸发量10T/H以上或蒸发量30T/H以上的锅炉房。 3)层数30层以上的多层建筑。 4)跨度30米以上的钢网架、悬索、薄壳屋盖建筑。 5)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20000个座位以上的体育场。 6)高度100米以上的烟囱;高度60米以上或容积100立方米以上的水塔;容积4000立方米以上的池类。二类工程 1)跨度30米以内的单层工业厂房;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以上的多层工业厂房。 2)单炉蒸发量6.5T/H以上或蒸发量20T/H以上的锅炉房。 3)层数16层以上的多层建筑。 4)跨度30米以内的钢网架、悬索、薄壳屋盖建筑。 5)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20000个座位以内的体育场。 6)高度100米以内的烟囱;高度60米以内或容积100立方米以内的水塔;容积3000立方米以上的池类。三类工程 1)跨度24米以内的单层工业厂房;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多层工业厂房。 2)单炉蒸发量4T/H以上或蒸发量10T/H以上的锅炉房。 3)层数8层以上的多层建筑。 4)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 5)高度50米以内的烟囱;高度40米以内或容积50立方米以内的水塔;容积1500立方米以上的池类。6)栈桥、砼贮仓、料斗。 四类工程 1)跨度18米以内的单层工业厂房;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内的多层工业厂房。 2)单炉蒸发量4T/H以内或蒸发量10T/H以内的锅炉房。 3)层数8层以内的多层建筑。 4)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内的公共建筑。

项目工程风险等级划分规范标准

XXX地铁建设工程 安全风险等级划分指导标准 一、编制依据 依据XXX下发的《XXX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重点建设环节质量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建技[XXX]XXX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参照《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建设风险管理规范》(GB50652-2011)、《XXX轨道交通地下工程质量安全风险控制指导书》的有关标准,同时结合XXX地铁以往的地下工程经验,制定本标准。二、风险分类及分级 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设计风险因素应从地下工程自身风险以及周边环境两方面等考虑,归纳为自身风险和环境风险两类。 根据风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风险损失、社会影响等,将风险源的等级由高至低分为Ⅰ、Ⅱ、Ⅲ、Ⅳ级。 三、自身风险 地下工程的自身风险是指由于地下工程自身建设要求或施工活动所导致的风险。自身风险等级主要考虑地质条件、工程埋深、工艺特点、结构特性(如地下结构层数、跨度、断面形式、覆土厚度)等风险因素。其中,明挖法和盖挖法可按地质条件、基坑深度作为分级参考依据;盾构法以隧道相互之间的空间位置关系、连续掘进长度等作为分级参考依据;暗挖结构根据隧道的长度、地质复杂程度、环境条件等作为分级参考依据。 (一)基坑工程安全风险分级:Ⅰ、Ⅱ、Ⅲ、Ⅳ级 Ⅰ级: 明(盖)挖法基坑开挖深度H≥25m; Ⅱ级: 明(盖)挖法的基坑开挖深度20m≤H<25m; Ⅲ级: 明(盖)挖法的基坑开挖深度14m≤H<20m; Ⅳ级 :明(盖)挖法的基坑开挖深度5m≤H<14m。 注:当水文地质和工程地质条件复杂时,风险等级可上调一级。 (二)盾构隧道安全风险分级:Ⅰ、Ⅱ、Ⅲ级

1、Ⅰ级 (1)处于非常接近状态(距离≤0.3D)的并行或交叠盾构隧道; (2)较长范围(长度≥100m)浅埋(盾构覆土厚度≤0.7D)的盾构隧道; (3)连续掘进长度超过1.5km的盾构隧道; (4)较长范围(长度≥150m)内开挖断面70%以上存在密实承压水砂层; (5)超长(长度大于18m)盾构区间联络通道;上方有重要建(构)筑物、河流等的盾构区间联络通道。 2、Ⅱ级 (1)处于接近状态(0.3D<距离≤0.7D)的并行、交叠盾构隧道; (2)较长范围(长度≥100m)覆土厚度为0.7D<H≤1.0D的盾构隧道; (3)开挖断面范围内粉土、砂土层超过50%的盾构区间联络通道。 (4)进出洞加固区内存在厚层(厚度≥4m)的承压水粉土、砂土含水层的盾构始发到达区段。 3、Ⅲ级 (1)一般的盾构法隧道; (2)一般盾构区间的联络通道; (3)一般盾构始发到达区段(一个区间共两处,分别在两站端位置)。 四、环境设施重要性类别 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环境影响的风险主要指建设活动导致周边区域的建(构)筑物发生影响或破坏,地下工程环境影响的分级需根据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与工程影响区域范围内环境设施的重要性、位置关系、地下结构类型与施工方法等因素划分。 (一)根据风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风险损失、社会影响等,将环境设施重要性类别的等级由高至低分为Ⅰ、Ⅱ、Ⅲ类。 1、Ⅰ类环境设施 省级以上历史文物建筑、对沉降变形特殊敏感建筑(如有精密仪器设备的厂房等)、110kV及以上高压线铁塔、高速铁路、铁路站场、运营地铁盾构区间、高架桥立交桥的主桥、海河等。 2、Ⅱ类环境设施 标志性建筑、无桩基的多层住宅楼,高耸建(构)筑物(如水塔、烟囱),35KV 及以上变电站,油库、加油站、加气站、地下道路和交通隧道、地下商业街及重

节水灌溉技术规范

1总则 1.0.1为了使节水灌溉工程建设有一个合理、可行、统一的衡量尺度,促进节水灌溉事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规范。 1.0.2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必须注重效益、保证质量、加强管理,做到因地制宜、经济合理、技术先进、运行可靠。 1.0.3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大田、菜地、果园、苗圃和草场等节水灌溉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管理和评价。 1.0.4承担节水灌溉工程的设计单位必须持有丙级(含)以上水利工程设计资质证书。承担工程的施工安装单位必须持有省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安装许可证。节水灌溉工程应选用经过法定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的材料及设备,不得使用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产品使用说明的产品。 1.0.5节水灌溉工程应建立健全管理组织和规章制度,切实发挥节水增产作用。 1.0.6节水灌溉工程建设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工程规划 2.0.1节水灌溉工程的规划应收集水源、气象、地形、土壤、作物、灌溉试验、能源、材料、设备、社会经济状况与发展规划等方面的基本资料。

2.0.2节水灌溉工程规划应符合当地农业区划和农田水利规划的要求,并应与农村发展规划相协调,采用的节水技术应与农作物品种、栽培技术相结合。 2.0.3节水灌溉工程应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及环境评价确定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最佳方案。节水灌溉工程的形式应根据当地自然和社会经济条件、水土资源特点和农业发展要求,因地制宜选择。 2.0.4平原区灌溉面积大于100hm2、山丘区灌溉面积大于50hm2的节水灌溉工程,宜分为规划(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设计两个阶段进行。面积小的工程可合为一个(设计)阶段进行。 2.0.5节水灌溉工程规划成果应包括规划报告、概算书及工程布置图。灌溉面积在333hm2(含)以上的工程布置宜绘制在不小于1/5000的地形图上,面积小于333hm2的宜绘制在1/2000~1/5000的地形图上。 2.0.6节水灌溉工程规划应与道路、林带、供电等系统,以及居民点的规划相结合,充分利用已有水利工程设施,并根据需要设置排水系统。 3灌溉水源 3.0.1节水灌溉工程应优化配置、合理利用水资源,发挥灌溉水源的最大效益。 3.0.2节水灌溉应充分利用当地降水。井灌区应防止地下水超采;渠灌区应收集利用灌溉回归水;井渠结合灌区应通过地面水与地下水的联合运用,提高灌溉水的重复利用率。

水利水电工程标准

水利水电工程标准内部编号:(YUUT-TBBY-MMUT-URRUY-UOOY-DBUYI-0128)

水利水电工程标准精选(最新) G3408.1《GB/T 3408.1-2008 大坝监测仪器应变计第1部分:差动电阻式应变计》 G3408.2《GB/T 3408.2-2008 大坝监测仪器应变计第2部分:振弦式应变计》 G3409.1《GB/T 3409.1-2008 大坝监测仪器钢筋计第1部分:差动电阻式钢筋计》 G3410.1《GB/T 3410.1-2008 大坝监测仪器测缝计第1部分:差动电阻式测缝计》 G3410.2《GB/T 3410.2-2008 大坝监测仪器测缝计第2部分:振弦式测缝计》 G3411.1《GB/T 3411.1-2009 大坝监测仪器孔隙水压力计第1部分:振弦式孔隙水压力计》 G3412.1《GB/T 3412.1-2009 大坝监测仪器检测仪第1部分:振弦式仪器检测仪》 G3413《GB/T 3413-2008 大坝监测仪器埋入式铜电阻温度计》 G10597《GB/T 10597-2011 卷扬式启闭机》 G11828.1《GB/T11828.1-2002 水位测量仪器:浮子式水位计》 G11828.2《GB/T11828.2-2005 水位测量仪器:压力式水位计》 G11828.3《GB/T 11828.3-2012 水位测量仪器第3部分:地下水位计》

G11828.4《GB/T 11828.4-2011 水位测量仪器第4部分:超声波水位计》 G11828.5《GB/T 11828.5-2011 水位测量仪器第5 部分:电子水尺》 G11828.6《GB/T 11828.6-2008 水位测量仪器遥测水位计》 G11826《GB/T 11826-2002 转子式流速仪》 G11826.2《GB/T 11826.2-2012 流速流量仪器第2部分:声学流速仪》 G14173《GB/T 14173-2008 水利水电工程钢闸门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 G14627《GB/T 14627-2011 液压式启闭机》 G15659《GB/T 15659-2014 水电新农村电气化验收规程》 G15772《GB/T 15772-2008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规划通则》 G15773《GB/T 15773-2008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验收规范》 G15774《GB/T 15774-2008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效益计算方法》 G16453.1《GB/T 16453.1-2008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坡耕地治理技术》 G16453.2《GB/T 16453.2-2008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荒地治理技术》G16453.3《GB/T 16453.3-2008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沟壑治理技术》G16453.4《GB/T 16453.4-2008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小型蓄排引水工程》 G16453.5《GB/T 16453.5-2008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风沙治理技术》G16453.6《GB/T 16453.6-2008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崩岗治理技术》G21031《GB/T 21031-2007 节水灌溉设备现场验收规程》

建筑工程项目划分标准

工程项目规模分级标准(建筑行业)

装饰装修工程中:单项工程造价1000 万以上的装饰装修工程;或高度60 米以上,且单项工程造价1000万以上的幕墙工程;或高度60 米以上,且单位工程量6000 平方米以上的幕墙工程,均属大型项目。 机电安装工程中:单项2000 万以上的机电安装工程;或建筑面积4 万平方米以上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或固定灭火系统工程;单项造价1000 万元以上的建筑智能化工程,均属大型项目。 城乡规划设计项目分级标准(参考) (一)大型项目 1.全国城镇体系规划、跨省域、跨市域城镇体系规划或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及相应的专项规划、专题研究报告、评估报告; 2.城市群规划、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及相应的专项规划、专题研究报告、评估报告; 3.各级城市(不含县城所在地建制镇)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及相应的专题研究报告、评估报告; 4.国家级各类开发区(含科技园区、度假区、大学城等)和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总体规划的编制及相应的专题研究报告、评估报告,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详细规划; 5.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利用规划; 6.县域村镇体系规划; 7.详细规划的编制:单项控制性详细规划超过3 平方公里,单项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城市设计超过80 公顷; 8.省委、省政府、省建设厅及其它省级行政机关直接下达的各类研究报告、各类规划、各类评估报告; 9.研究拟定工程投资规模在20000 万元以上项目的规划选址论证报告; 10.需报省级以上行政审批机关审批的其它规划设计项目。 (二)中型项目 万人口以上城市的各类专项规划、各类城市总体概念规划或战略规划;

2.县城所在地建制镇总体规划及相应的专项规划、专题研究报告、评估报告; 3.详细规划的编制:单项控制性详细规划面积1--3 平方公里,单项修建性详细规划面积20--80 公顷; 4.省级各类开发区总体规划、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及详细规划的编制,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一般景区详细规划; 5.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 6.国家级示范镇、示范村建设规划; 7.研究拟定工程投资规模在万元之间项目的规划选址论证报告; 8.需报地级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机关审批的其它规划设计项目。 (三)小型项目 1.县城以下其它建制镇总体规划、乡规划、村庄规划、名村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专题研究报告; 万人口以下城市的各类专项规划; 3.详细规划的编制:单项控制性详细规划面积1平方公里以下,单项修建性详细规划面积20 公顷以下; 4.地市级及以下各类开发区规划的编制; 5、省级示范镇、示范村建设规划 6.各类单位总平面图的规划编制:用地面积在3 公顷以上单位总平面规划编制可计算一个三级项目,用地面积在1—3 公顷的需要两个单位总平面规划编制才计算一个三级项目,用地面积在1 公顷以下的需要四个单位总平面规划编制才计算一个三级项目; 7.研究拟定工程投资规模在10000 万元以下项目的规划选址论证报告。 风景园林项目分级标准(参考) (一)大型项目 1.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或景区详细规划;万人口以上城市风貌规划、城市园林

项目划分规范

1.基本概念水利水电工程一般划分为若干单位工程,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部工程,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单元工程,按三级项目划分并进行质量控制。 1.1单位工程系指能独立发挥作用或具有独立的施工条件的工程,通常是若干分部工程完成后才能运行或发挥一种功能的工程。单位工程通常是一座独立建(构)筑物,特殊情况下也可以是独立建(构)筑物中的一部分或一个构成部分。 2.2分部工程系指组成单位工程的各个部分。分部工程往往是建(构)筑物中的一个结构部位,或不能单独发挥一种功能的安装工程。 3.3单元工程系指组成分部工程的、由一个或几个工种施工完成的最小综合体,是日常质量考核的基本单位。可依据设计结构、施工部署或质量考核要求划分为层、块、区、段等来确定。单元工程与国标中的分项工程概念不同,分项工程一般按主要工种工程划分可以由大工序相同的单元工程组成,如:土方工程、砼工程、模板工程、钢结构焊接工程等,完成后不一定形成工程实物量;单元工程则是一个工种或几个工种施工完成的最小综合体,是形成工程实物量或安装就位的工程。(是国家或行业制定有验收标准的项目)水土保持生态工程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虽有其特殊性,但归根结底仍就是水利工程,其质量评定项目划分应结合其自身特点遵循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划分的原则进行。 2.项目划分原则质量评定项目划分总的指导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正式颁布的标准、规定,水利工程以水利行业标准为主,其他行业标准参考使用。如:房屋建筑安装工程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划分;水工建筑安装工程按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划分。 2.1单位工程划分原则 2.1.1枢纽工程按设计结构及施工部署划分。以每座独立的建筑工程或独立发挥作用的安装工程为单位工程。如厂(站)房、管理(生活、办公)用房、溢洪道、输水(泄洪)洞、土(石或砼)坝、进(分)水闸、节制闸、进(出)水池、交通工程等建筑工程分别为单位工程,独立的金属结构、机电设备、电气、通讯等安装工程分别为单位工程。 2.1.2渠道工程按渠道级别(干、支渠)或工程建设期、段(以节制闸为界)划分。以一条干(支)渠或同一建设期、段的工程为单位工程,投资或工程量大的建筑物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为单位工程。 2.1.3堤坝工程按设计结构及施工部署划分。以堤坝身、堤坝基础、堤坝岸防护、交叉连接建筑物等分别为单位工程。 2.1.4水土保持工程一般以一个独立的小流域或较大的独立建筑物(大型谷坊坝)划分。它由若干沟道或区片或班号组成。 3.分部工程划分原则 3.1枢纽工程按设计结构的主要组成部分划分。如基础工程、大坝坝体、防渗工程、金属结构、电气、坝顶、渠首进水闸、渠首冲砂闸、导流坝等 3.2渠道工程、堤坝工程和水土保持工程按设计结构及施工部署划分: 3.2.1渠道工程:大车桥、分水闸或支渠口、节制闸、渠段 3.2.2堤坝工程:基础工程、护岸工程、堤防堤身工程、护坡工程、堤顶工程、防渗工程、生物防护和道路工程等。 3.2.3水土保持工程:沟壑或区片或班号治理、成片水平梯田、小型蓄排水工程、成片水保林、成片人工种草、封禁治理、水源及节水灌溉工程等。大型谷坊坝坝基处理、坝体填筑、坝坡防护、溢流口门、坝体及坝基防渗工程等。3.3注意:为防止项目划分的随意性,同一单位工程中,同类型的各个分部工

建筑施工单位资质及等级划分

建筑施工单位资质及等级划分

七、混凝土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八、脚手架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九、模板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十、焊接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十一、水暖电安装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十二、钣金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十三、架线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一体化 1.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 2.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 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 4.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 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由于三大类标准内容过多,且各分项在网上均能查阅,故此处只列举施工总承包类的标准。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特级资质标准: 1、企业注册资本金3亿元以上。 2、企业净资产3.6亿元以上。 3、企业近3年年平均工程结算收入15亿元以上。 4、企业其他条件均达到一级资质标准。 一级资质标准: 1. 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6项中的4项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25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100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 (3)单体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30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5)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6)单项建安合同额1亿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 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总工程师具有10年以上从事建筑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总会计师具有高级会计职称;总经济师具有高级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30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20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60人。 企业具有的一级资质项目经理不少于12人。 3. 企业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6000万元以上。

TD T1033-2012《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范标准(试行)》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范(试行) 前 言 为规范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工作,大力加强旱涝保收、高产稳产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促进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和城乡统筹发展,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由国土资源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1 范围 1.1 本规范规定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基本原则、建设目标、建设条件、 建设内容与技术要求、建设程序、公众参与、权属管理、信息化建设与档案管理、绩效评价等。 1.2 本规范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活动。 1.3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除应遵循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4 各省可按照本规范,根据当地实际,制定省级细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规范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规范。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规范。 GB 50288-1999 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 GB 5084-2005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T 50509-2009 灌区规划规范 GB/T 50363-2006 节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 TD/T1012-2000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 TD/T1013-2000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

TD/T1014-2007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 TD/T1032-2011 基本农田划定技术规程 3 术语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3.1 农村土地整治 对农村地区低效利用和不合理利用的农用地、建设用地以及未利用土地,通过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的土地利用活动。 3.2 高标准基本农田 一定时期内,通过农村土地整治建设形成的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基本农田。包括经过整治的原有基本农田和经整治后划入的基本农田。 3.3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 以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为目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在农村土地整治重点区域及重大工程、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农田整备区等开展的土地整治活动。 4 总则 4.1坚持“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规范 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 4.2坚持规划引导,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为依据,兼顾相关部门规划,统筹安排,规模整治,优先在基本农田范围内建设。 4.3坚持因地制宜,实行差别化整治,根据不同区域自然资源特点、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土地利用状况,采取“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措施。 4.4坚持数量、质量、生态并重,促进基本农田数量稳定、质量提高、景观优化、生态良好。 4.5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土地权利人合法权益,依法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受益权,鼓励农民采用多种形式参与工程建设。 4.6以土地整治专项资金为引导,聚合相关涉农资金,集中投入,引导和规范社会力量参与。 5建设目标 5.1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实现集中连片,发挥规模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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