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接待室工作制度

信访接待室工作制度
信访接待室工作制度

信访接待室工作制度

为密切妇联组织与妇女群众的联系,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协助党和政府做好信访工作,规范妇联信访工作和信访秩序,根据《信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

保障法》和妇联信访工作实际,制走本规走。

信访处理原则:

1、了解情况要清楚,有明确政策规走的,要做正确的

政策答复。

2、对复杂情况,涉及面广或没有政策依据的问题,未经

调查核实或请示领导之前,不应发表结论性或带有倾向性的意见。当时不能答复的”可请来访人先返回,待有关部门调查研究后同来访人联系。

3、不属于妇联系统受理范围的问题,应向来访人指出及早

解决问题的正确渠道和途径。

4、对要求不合理的或问题一时解决不了的,应当耐心地讲

明党的政策和国家的法律,做好宣传教育、思想疏导工作。

对无理取闹、蓄意捣乱或以上访为名进行违法活动等非正常上访行为,应当建议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对信访人突发疾病或者患有恶性、流行性传染病等异常、紧急情况,应当及时、妥善处理。

5、依照〃谁承办谁答复〃的原则,对直接处理的信件, 应在该信处理完毕五日内答复来信人”答复可采用电话、复信、走访等形式。

二信访处理程序:

1、登记。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和信访事项信息”尤其要详细记录信访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婚况、住址和联系方式、信访人数、信访人的请求、主要事实和理由等。

2、告知。对于符合《信访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走并且属于妇联组织法定职责范围的信访事项,应当受理并告知信访人。对于不属于妇联组织法走职责范围的信访事项, 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信访人向有权处理的部门提出,或将信访材料及时转送。

3.自办与交办。属于妇联受理范围的信访事项,应积极受理或交下级妇联办理,对于情况重大、紧急的,应当报告同级政府信访部门”并提岀建议。对上一级妇联及有关部门要结果的信访问题,应当及时调查、了解,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并将情况和处理结果及时上报。

4、汇总。每季度将信访情况加以汇总,并将情况反馈至妇儿工委办,年底时妇儿工委办要对全年情况加以分类汇总。

三、接访要求:

1、接访人员必须挂牌服务,亮证上岗,认真接待信访群众”做到礼貌热心”听说细心”解答耐心。

2、接访人员要认真做好来访登记,恪尽职守,坚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实事求是,优质高效, 秉公办理。

3、对依法应通过诉i公、行政复议、仲裁等途径解决的信访事项,应当告知上访人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对凡是公安、司法部门处理的各类刑事、民事、仲裁、交通、经济纠纷等案件,一律按法律程序的规走办理。

4、对扰乱正常办公秩序和有违法行为的上访人,应及时通知保卫部门依法处理。

5、接访人员与上访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6、保持接待场所卫生整洁。

四、来访人注意事项:

1、来访人员必须遵守《信访条例》的有关规走,依法上访,讲究文明,注意卫生,自觉维护上访秩序和接待室的正常工作秩序。

2、来访人员必须按照来访先后丿1顷序,由接待人员依次接谈,来访者所带的文字材料、信件、证件和其它财物,本人应妥善保管。

3、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来访人员应听从接待人员的处理意见,已告知去向的,应迅速离开,不要纠缠吵闹,不得滞留在办公场所,以免影响对其他来访人员的接谈。

4、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到有关行政机关设立或者指走的接待场所提出。多人采用走访的形式提出共同的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

5人。

5、来访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

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

⑴不得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虱公共场所非法聚集,

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或者堵塞、阻断交通;

⑵不得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器具;

(3)不得侮辱、殴打、威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法

限制他人人身自由。

(4)不得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

(5)不得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

(6)不得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

相关主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