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财务部)

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财务部)
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财务部)

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财务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理顺人员薪酬分配关系,合理评价人员的行为和绩效,以充分调动广大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管辖范围内的公司全体人员。

第二章基薪的确定与薪酬额度管理

第三条人员的基薪由所在单位财务部门负责人依据人力资源部下达的预算总额和相关政策,在考虑工龄工资、加班工资和年终花红后合理制定,经分管的经理复核后,上报财务中心。

第四条人员基薪经财务中心审定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批。

第五条公司部门月度工资发放总额依以下公式计算确定:

公司部门月度工资发放总额= ∑经人力资源部审定的该公司财会人员基薪×90% + 工龄工资+ 加班工资第六条在年终工资总额清算时,享有财务部门工资余额的支配权。

第三章工作绩效考核

第七条考核原则

1、客观、公正。

2、突出工作实绩。

3、部门绩效和个人绩效相结合:部门绩效占40%,个人绩效占60%。

4、纵向逐级考核:以直接上级对下级进行考核为主,资金部和管理部的专业考核作为补充。

第八条部门考核的内容与方法

部门绩效考核的内容包括公司业绩、任务绩效、管理绩效和周边绩效4个部分;考核方法采用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

实施考核时,公司业绩、任务绩效、管理绩效由财务经理负责评分,周边绩效由所在单位执行经理负责评分。

具体内容:比如详见下表1参考。

表1 财务部门绩效考核的内容与考评方法

部门负责人考核的内容包括直接上级满意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内外部协调与沟通、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团队建设以及出勤情况等;考核方法除出勤率为定量考核外,其他指标全部采用定性考核。

实施考核时,第2项由所在单位执行经理负责考核,其他各项由经理负责考核。

详细内容见下表2。

第十条人员绩效考核的内容与方法

人员绩效考核的内容包括直接上级满意度、本职工作完成的规范性、本职工作完成的及时性、本职工作完成的正确性、团队合作精神、业务间的协调与沟通以及出勤情况等;考核方法除出勤率为定量考核外,其他指标全部采用定性考核。详细内容见下表3。

人员绩效考核由所在财务部门负责人负责考核,但需报财务经理审核确认。

新进入公司而未满试用期的人员不参加此考核。

第十一条考核等级的划分与释义。考核评分表中的所有考核指标均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评分,具体定义和对应关系见表4。

20%以下。

第十二条部门、负责人及一般人员的绩效考核评分表见附件1—3。

第十三条绩效考核实行按月考核,按月兑现。

第十四条绩效考核结果的查询与申诉。被考核人有权查询本人的绩效考核结果,如果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一周之内向自己的直接上级提出申诉,被考评人的直接上级应在一周之内进行调查和回复;被考评人对直接上级的答复仍不满意时,可在一周内向财务中心管理部反映。

第十五条考核结果的运用。月度的绩效考核结果与当

月基薪的30%挂钩考核。

第四章薪酬的计算与发放

第十六条人员的应得工资按以下公式计算确定:

个人应得工资= 基薪×70% + 绩效工资+ 工龄工资+ 加班工资±专项奖罚

其中,绩效工资依据部门月度工资总额扣减财会人员基薪总额的70%和工龄工资、加班工资、专项奖罚后的余额并结合个人绩效考评分计算确定。

第十七条人员的出勤资料由财务部门直接提供,绩效考核及专项奖罚资料经经理审核签字后于每月12日前报财务中心管理部,经确认盖章后统一下发。

第十八条公司人员的工资仍维持由行管部计算的体制不变,其中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个人所得税等各项税费的缴纳与生产基地其他正式员工同等办理。

资金部和管理部所属财会人员的工资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计算和发放。

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未明确的事项,参照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执行。

第二十条人员发生违法乱纪行为,由其直接上级提出处罚建议,不受此制度限制。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解释和修订,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表1 财务部门绩效考核表

(备注:本表周边绩效由所在单位执行经理考核,其他部分由财务经理负责考核。)

附表2 财务部门负责人绩效考核表

单位名称:考核人姓名:考核月度:

(备注:本表第2项由所在单位执行经理考核,其他部分由财务经理负责考核。)附表3 财会人员绩效考核表

单位名称:考核人姓名:考核月度:

(备注:本表由财务部门负责人负责评分,财务经理审核确认。)

附表4 绩效考核申诉表

附表5 绩效考核申诉处理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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