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缆迁移合同(s)

项目用地围电缆迁移工程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合同编号:

日期:2013年月日

本工程项目位于,拟建的的场地围,工程容为将场地围的两条地下电缆迁移出场地及其影响区外。根据相关法律和规定,甲方将本工程委托给乙方。为了明确甲、乙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国合同法》、《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用地围电缆迁移工程

2.工程地点:

第二条承包围

项目用地围两条地下电缆迁移,具体为:1、电缆迁移;2、电缆迁移(本项是否迁移由甲方根据需要决定并另行书面通知)

第三条承包方式

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设计、包通过供电部门验收、包移交的承包方式。

第四条合同工期

1、电缆迁移:45日历天,开工日期以合同签订后两天起计。

2、电缆迁移:如需迁移,具体工期及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3、如工期不能按期完成,提前或延迟十天不奖罚,超过十天以上从第十一天开始计算奖罚,提前或延迟按每天奖励或罚款2000元。

第五条合同价款和支付方式

一、电缆迁移

1、合同价(为工程包干总价)为:人民币¥元(大写:整)。

2、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提供通过供电部门审批完成的迁移方案,并在电缆迁移工程施工之日起3的个工作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的30%,即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2)迁移的电缆敷设完成,并得到甲方确认后的7个工作日,甲方再向乙方支付合同价的30%,即人民币:¥元(大写:整)。

(3)工程施工完成并经供电局验收合格后的7个工作日,甲方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余款,即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二、电缆迁移(如需迁移,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则按下列容执行)

1、合同价(为工程包干总价)为:元(大写:人民币元整)。

2、付款方式:

(1)收到甲方书面开工通知后,乙方向甲方提供通过供电部门审批完成的迁移方案,并在电缆迁移工程施工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的30%,即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2)电缆敷设完成甲方确认后7个工作日甲方再向乙方支付合同价的30%,即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3)工程施工完成并经供电局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甲方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余款,即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第六条工程要求与质量标准

电缆迁移工程应迁移至项目用地红线围外,确保不影响项目的施工建设。工程质量必须符合省供电部门有关工程技术规,保修期按省供电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按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2、施工期间向乙方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3、配合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二、乙方责任

1、编制施工方案,并报甲方确认,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2、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时间如期完成和交付使用。

3、按有关规定购买安全保险,保证施工过程安全,对因管理不善等原因所造成的任何安全事故、执法部门的处罚等责任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4、就本工程容负责代表甲方向供电部门办理所有相关手续,并负责相关的外部沟通协调。

5、工程竣工后,向甲方提供一份规完整的竣工资料。

第八条其他条款

甲方指定为工作联系人,乙方指定为工作联系人。日常业务应通过双方指定的联系人进行联络。甲、乙双方如变更工作联系人,需提前三日以书面通知对方。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甲方未按期拨付工程进度款超过超过15个工作日后,每延误1天按同期银行贷款利息支付给乙方。

2、乙方违约责任:工程要求或质量不符合有关规定,乙方应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造成逾期交付的按逾期竣工处理。

第十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双方若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生效条件:

●电缆迁移工程:乙方设计并经甲方认可的电缆迁移方案通过供电局审批后生

效;

●电缆迁移工程:甲方发出书面通知确认迁移事项,且乙方设计经甲方认可的

电缆迁移方案通过供电局审批后生效;

3、附件电缆迁移方案

4、本合同一式共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发包单位:(盖章)承包单位:(盖章)

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人:法人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银行: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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