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教师请销假考勤制度

2021年教师请销假考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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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调动全体教师工作积极性,全面提升我校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1、教师请假需自己调好课,并签写好请假条和调课单。教师请假按照节次计算。

2、请假返校后必须到教导处销假,并及时将缺课补上。

3、非住院病假按照事假核算。

4、个人婚、丧、产假不算请假,但不能超过标准,具体标准为本人婚假7天,直系亲属婚丧嫁娶假原则不超过3天,产假5个月,凡是突破者按照事假核算。

5、教师需于预备铃响前到校签到,忘记签到者视为迟到,正式上课后5分钟未上课又未请假者视为旷课。

6、参加上级组织活动迟到、请假按照平时考评标准的2倍核算。

7、教师每迟到一次扣.4分,请假一节扣.6分,旷教一节扣3分,每天按照6节核算。学期累计按照实际情况核算。个别教师积分时可能出现负分。

8、对于全勤教师(未请假迟到者)以月为单位实行奖励,奖励全勤分5分,汇总后累计计入教师综合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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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职工请销假制度

学校教职工请销假制度 王明口一中

学校教职工请销假制度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上级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教职工请销假制度。 一、教职工请并事假均应具假条,向学校报告,经批准后,在教导处登记,假条存于教导处备案。 二、事假: 1、每个教职工每月的事假控制数为1天。不累计计算。 2、预发性事假凭借假条(需调课的凭调课表)请假,批准后方能离岗。女口 果调课未落实不予批假;如果调课后(以调课双方签字为准)又无人上课,则按实际节数处理接受者。 3、突发性事件:家人或受委托人凭借假条到学校请假,批准之时起生效, 1 天以内的事假需调课的代课费自付,凡事假1天/月以内,学校不予扣减津贴, 超事假扣10元/天。这种情况下,学校安排教师代课,代课费由学校统一支付5元/节。 三、病假; 1、突发性病假 请病假者上班时必须交验就诊医生签具全名的处方、药发票,公章须清楚, 学校扣减津贴从第5天开始,多一天10元,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每学期累计计 2、住院病假: 住院治疗7天以内不扣,凭正规医院疾病诊断书,入院证明及请假条请假,出院后交验出院证明、药发票(复印件),其课程由教导处请其他教师代上,代课费由学校支付;住院治疗时间在30天内(含30天)每天扣10元;病假时间在30天及以上只发绩效工资的70% (即按退休人员处理)。 3、如果校内出现诸如癌症等严重疾病,需院外疗养治疗的,由本人申请,经行政研究,交由全体教师讨论是否休养和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四、法定假: 1、产假:计划内生育假,产前、产后累计含法定节假日,连续计算共90 天,晚育假(女方在24岁以上)共110天,凭请假条请假

2016年教师请假制度

2016年教师请假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管理,强化上班纪律,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1、教师必须遵守办公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尽心尽责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在特殊情况下需要请假的必须按本制度交接工作和办好请假手续。 2、凡需请假的教师一律要有规范的请假条,以书面材料为准。 如请病假,应有正规医院的病历,而非医疗证明。 准假范围是病假、产假、婚假、丧假及事假。 半天不到的必须向教务处请假,一天以上(含一天)的必须向校长室请假,经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离校。 七天以上需经公益局批准,方可准假。 教务处根据请假条调整好相关课务后,将所有请假条汇总至校长办公室留存。 3、公假。 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或教职工出席会议、培训学习、参加教研活动等公事外出时间为公假。 4、产假、丧假、婚假、因公出差、公假不计入教师量化。 5、对未履行相关手续擅自离岗者,按上级和学校相关文件要求进行教育与处罚。 2016年1月4日--中学关于请假手续的规定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纪律和生活秩序,保证学校提高教育质量,必须反对集体中的自由主义、个人主义、无政府主义倾向,必须增强纪律观点、组织观点、工作第一的观点,教职工有事请假,履行下列手续:1、两小时或半天的事假由教务处批准,登记入册;一天以上由校长室批准,填写请假单;七天以上由公益局批准,填写请假单。 2、一般不得放弃课务请假,特殊情况下,要在安排好课务、不妨碍学校工作(例如会议)的前提下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岗位。 3、下列情况不属于请假概念:(1)上课前5分钟打招呼;(2)无特殊情况的人在家用电话通话;(3)途中向学校领导打个招呼;(4)无特殊情况托人带信。 (5)不按第1条规定审批的。 上述5种情况应属旷工。 4、特殊情况经领导认可后,履行补假手续。 2016年1月4日--中学教职工请假单年月日--中学教职工请假单年月日任课教师请假制度2017-09-21 13:35 | #2楼为全面完成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教师考勤管理制度及教职工请假待遇规定(2017年5月)

关于印发《教师考勤管理制度及教职工请假 待遇规定》的通知 各处(室)、教职工: 为加强管理学校正常的教学和工作秩序,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教代会代表讨论,校务会议研究决定,制定了《教师考勤管理制度及教职工请假待遇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件:教师考勤管理制度及教职工请假待遇规定 二0一七年五月三日 主题词:考勤制度规定 佛山市南海区信息技术学校2017年5月3日印发

附件 教师考勤管理制度及教职工请假待遇规定 为了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转,规范学校管理,根据南教人〔2011〕5号关于南海区实施绩效工资制度改革后教职员假期工资待遇问题的通知,广东省粤人社2013年156号文件《关于广东省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重新修订教师考勤制度: 一、教职工的工作时间: (一)在校历规定的时间内,除法定节假日外,均为教职工工作时间。 (二)根据有关规定,在节假日、寒暑假进行的政治、业务学习、进修、培训也作为教职工工作时间。 (三)教职工在工作时间实行坐班制。坐班时间为:上午8:00—11:30,下午14:30—16:50(周五下午下班时间为16:00 有工作安排除外)。 二、相关批假及待遇规定: A.事假规定 事假是指教职员在国家规定的各种假期以外,占用工作时间办理私事的,由本人向单位请假获得批准的假期。 (一)审批权限 1、教师请事假半天以内的,如没有工作任务,告知专业部长并由部长登记备案(行政、部长请假由分管副校长审批并备案);有工作任务的必须由教务处审批,交办公室登记备案。 2、教师请事假半天以上1天以内的,由专业部、教务处审批,交办公室登记备案。 3、职员请事假1天以内的由主管部门审批,交办公室登记备案。请事假1天以上2天以内由主管副校长审批,交办公室登记备案。 4、教师请事假1天以上2天内的,由专业部、教务处和主管副校长审批, 交办公室登记备案。 5、教职工事假3天(含3天)以上20天以内的,由专业部、教务处、主管部门逐一核实签名,由正校长审批,交办公室登记备案。 6、教职工事假20天以上的,由专业部、教务处、主管部门逐一核实签名,由校长加具意见,送区教育局审批,办公室登记备案。 (二)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计发 1、请事假:教师一天扣工作量90分,在编职员一天扣工作量70分,临聘职员一天扣工资40元 2、教师和在编职员请事假三天扣1次工作量补贴,请事假四天扣2次工作

公办教师病假请假制度

为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加强学校管理和教育工作者的组织纪律性,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重新拟定以下教师请假暂行条例,望各位教师遵照执行。 一、事假:1、教师事假原则上每学期最多三天,全年六天。 教师请假天数在规定期限内,绩效考核只扣除奖励分,超过规定天数,按绩效考核办法扣分,并与绩效考核挂钩。 2、教师请假要书面履行请假手续,校长签字后,交教导处记录并安排教师顶课等有关事宜。 3、教师凡未按请假报批程序办理好请假手续而离开工作岗位,或请假到期未办理续假而超假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二、病假:1、教师因病不能出勤的,可以请病假,病假3天以上7天以内的应由主管医生出具病假证明。 变相请病假,经查实按旷工处理,并责令作书面检查。 7天以上不足一个月的,由医院证明,一个月以上的由县级医院证明。 到教育局办理请假手续,学校负责安排代课等事宜。 2、教师病假期间的生活待遇按国发[1981]52号文件规定执行,并酌情扣发工资与奖励性绩效工资。 3、经查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按旷工论处。 4、长期病假康复后要求工作的,应由医院出具健康证明。 三、旷课:教师连续旷工7—14天,全年累计旷工15天,当年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连续旷工15天,全年累计旷工超过

30天的,学校辞退,连续旷工超过30天,全年累计超过90天的,学校必须上报自动离职手续。 四、其他法定假期规定:教职工的探亲假应安排在寒暑假期间,其他时间不予安排,若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探亲的,由教育局领导审批。 1、法定假期。 婚、丧、产假在法定时间以内的假期,国家规定的工资奖金照发。 学校内部的考核奖不享受,超过法定时间的,按事假处理。 哺乳假人员,在假期内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50%计发。 2、事假。 一月中累计超过5个工作日不足10个工作日的,当月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累计超过10个工作日的,当月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70%计发。 3、病假。 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绩效工资照发;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70%计发。 五、审批权限:1、一般教职工请假五天以内的,由单位主要领导审批;累计请假在六天以上的,报教育局审批。 2、病假。 有门诊病历、疾病证明手续,请假六天以上累计一个月以上(包

教职员工请假管理制度

一、请假的类别、期限、审批权限及待遇1、各中小学校长及幼儿园园长离开托克逊县外出,必须提前向教育局递交书面请假条,经局长批准后方可外出,严格掌握准假期限,并及时销假。 违反规定的,教育局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2、学校的中层和副职领导外出必须向校长请假;校长外出一个星期内报中心小学校长审批;超一周由中心小学校长提意见报县教育局审批。 3、学校教职工外出、病、事假应向校长请假。 各校应完善学校管理工作,健全管理制度,制定本校请假制度,做好教职工的考勤管理,使教职工明确请假规定和有关待遇,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4、各校请假工作应做到有学校班子专人负责,及时登记并定期公布,并将其作为教职工的年度考核、任职考核、兑现各项福利待遇和奖励的依据。 5、学校校长病、事假或因公出差2天以内(含2天),应电话向县教育局负责该镇工作的副局长报告,批准后,要安排好学校的日常工作,明确学校临时负责人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3天以上,应以书面向县教育局主要领导请假,如遇特殊情况,可先电话请示,事后应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出市的,要说明事由、目的地及时间,病假的应与学校教职工同样履行手续。 6、教职工考研、脱产进修、报考公务员,必须提前一学期向学

校申请,报县教育局审批。 7、教职工辞职,必须提前一学期向学校申请,报县教育局批准,同意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8、学校组织教职工出市学习、培训、考察,应书面向县教育局报告,并填写县纪委统一印制的外出申请表,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同时安排好学校正常工作,经批准后方可离校;学校举办大型师生活动,应事先报教育局主管领导,经局长审批方可进行。 9、教职工擅自离开岗位15天,学校要主动将教职工离开原因、时间及学校意见以实上报县教育局人事股,否则造成后果,追究学校校长责任。 二、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请假制度,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 1、严格请假、续假、销假制度。 我县在编在职的教职工除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外,需要请病假、事假、产假、婚假、丧假和其他公假者,必须填写《xx县教职工请假审批表》,办理请假手续(急病可事后补办),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请假期间,女职工按要求定期查环查孕,不能以请假为由回避检查。 应及时办理销假手续,确需延长假期的,应在假期内办理续假手续。 中学、县教师进修学校、各中心小学(含xx二小)和幼儿园的教师,请假一周内由所在学校校长审批,超一周由校长提出意见报县

幼儿老师请假制度

幼儿园教师请假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常规管理,提高教职工的组织纪律性和工作责任心,保障幼儿园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实现 《幼儿园教师请假制度》正文开始>> 为进一步加强常规管理,提高教职工的组织纪律性和工作责任心,保障幼儿园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实现“有章可遵,有规可循”,现结合我园的实际情况,制定教职工请假规定如下: 1.全园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按时到岗,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上班实行签到制度。 2.教职工有事应提前请假。二天内的向园长请假,三天以上向中心校校长请假,若有全园性重大活动,时间无论长短均需向中心校校长请假,园长请假需经中心校校长批准。请假(无论什么类型的假)都要有书面请假条,其中请病假累计3天以上(含3天)须提供正规医院出具的病假单。教职工请假均需经批准并移交清楚工作后方可离岗,否则按旷工处理。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请假的,也应及时电话请假,并将书面请假申请表于上班时补交。请假期满,应按时上班并办理销假手续,若因故还不能上班,可以请续假,续假手续与请假手续相同,续假需中心校长审批。 3.严格控制请事假,如有特殊情况需请事假,应事先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并向园领导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

岗。 4.病假、事假休假期满后,必须及时销假。因特殊情况,临时不能赶回来请假者,事后要主动补假,并说明理由,否则按旷工论。无特殊情况,不请假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5. 符合法定婚龄结婚的,可请假三天;实行晚婚的(男25周岁,女23周岁),可请假10天;再婚可请假3天。(婚假从结婚正日或提前一至两天起算。) 6. 本人直属亲属死亡,可请3天丧假。三代内亲属死亡,可请1天丧假。婚假、产假、探亲假、丧假均按工作规定条例办事。 7.产假顺产为三个月,剖腹产延长十五天;对晚育的(24周岁后生第一胎),延长女方产假三十天。 8.实行计划生育手术,享有国家规定的休假时间:放置宫内节育器,自手术之日起休息三天;带环受孕人工流产术后休息十五天。实行计划生育手术的休假,不做病假处理。未采取措施导致计划外怀孕做流产手术,产后休息作病假处理。 9.孩子处于哺乳期的老师享受哺乳时间,每天1小时。 10. 教职工外出函授学习,原则上利用业余时间,如必须在工作日参加学习进修,课务尽可能自己调代且每学期连续外出学习时间不超过1周,或间断外出学习时间不超过10天;如确有困难需要其他老师代课,每节自付3元,期末时财务处在其工资中扣除;如超过时间,作事假处理;未经园部同意参加各种学历进

小学教师请假制度

小学教师请假制度 ——歪子镇第一中学小学 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稳定,根据新野县教育局等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公假 1、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或教职工出席会议、培训学习、参加教研活动等公事外出时间为公假。 2、教师外出参加学历提高的函授学习,出具有效证明文件并完备履行请假手续的,亦确认为公假。 3、公假期间教师原定工资照发。 二、事假 1、教师因事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时间在1天以内的,由教导主任批准;1天以上的,须经主持工作的副校长批准,3天以上的报经校长批准。请假理由不充分或可能影响学校正常工作时,可不予准假或暂缓准假或缩短假程。 2、事假一次不得超过3天,一学期事假不得超过7天,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15天,事假超过规定天数一般不予准假,特殊情况必须经区教育局批准。 3、事假天数的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 4、在学校正常工作期间,教师一个月中请事假1天,且履行了完备的请假、准假手续,发给日工资的50%。 三、病假 1、教职工因病请假,必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和药费发票,1天以内教导主任批准,1天以上报请主持工作的副校长批准。 2、病假一个月以上的不享受当月绩效工资(奖励性和基础性两部分),病假从第二月起还将扣工资的20%。 3、病假在1天以上(含一天)1个月以内,应从个人基础性绩效工资中按每

节5元扣除支付给顶课者。 四、法定假 1.婚假 ①调入本校满6个月的教师方可享受带薪婚假。 ②若教师在原工作单位结婚的,婚假能带入本校。 ③教职工结婚,婚假7天。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增加晚婚奖励假7天。双方不在一地工作,需要到对方所在地结婚时,另给路程假,路费自理。 ④婚假的时间计算不含节假日和双休日。 ⑤在规定的婚假期间,不影响教师工资和绩效工资。 2.产假、计划生育假 ①已婚女教师生育时(已取得生育指标)产前、产后累计计算产假,顺产产假90天。24周岁(含)以上的女教职工第一次生育,增加产假30天;多胎生育,每多生一胎增加产假15天;难产(包括剖腹产)有医生证明的,增加产假15天。 ②已怀孕的女教师,按国家规定给予产前检查时间,但要妥善安排,不得影响正常教学工作。 ③在规定的产假、计划生育假期间,教师的工资照发。 ④女教师在生育期内计划外怀孕做手术者第一次按病假处理,第二次按事假处理。 3.丧假 ①教师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时,给丧假7天(含节假日);在外地的亲属死亡时,需要赴外地料理丧事的,另给路程假,路费自理。 ②丧假期间,不影响教师工资。 五、工伤假 1、教师的工伤假应出具县以上医院证明和经有权威部门鉴定的《工伤报告书》。休假天数依据核实后的医院证明而定,其医疗或修养期间的固定工资照发。 2、教师因工负伤,治疗到伤愈或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时应做出医疗终结结论。

学校教职工请销假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学校教职工请销假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81442学校教职工请销假制度 School faculty requesting leave cancellation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学校教职工请(销)假制度 一、请假的类别与期限 (一)事假:教职工有私事应尽量安排在公休日,若确有急事需请假应事先提出。 (二)病假:教职工因病无法坚持正常上班,可提出请病假,请假期限根据病情确定。 (三)公假:教职工根据上级有关部门通知或本单位指派外出参加有关会议、学术讲座(交流)、理论学习或业务培训,可凭相关依据请公假。 (四)婚假:教职工结婚凭结婚证申请婚假。达到法定婚龄结婚(男22周岁、女20周岁),婚假3天(含节假日),夫妻双方晚婚者(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上),婚假可延长到13天(含节假日)。

(五)产假:女教职工持准生证分娩,可请产假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晚婚晚育的增加产假30天。晚婚晚育又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增加产假90天。产假正值寒暑假,可以顺延其休假时间。晚育的可给男方护理假7天。女职工计划内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六)探亲假:教职工需要探亲者,原则上安排在假期进行。若非寒暑假探亲,一律按事假处理。 享受探亲假待遇的条件: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正式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日团聚;或者与父母亲不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日团聚的。 享受探亲假的对象:仅限配偶和父母。按国家劳动总局(81)劳总险字12号文件规定,所称的父母,包括自幼抚养职工长大,现在由职工供养的亲属。不包括岳父母、公婆。 探亲假期:①探望配偶的每年享受一次。②未婚教职工探望父母亲,原则每年享受一次。③已婚教职工探望父母亲,每4年享受一次。 (七)丧假:教职工的直系亲属(包括岳父母,公婆)死亡

教师考勤制度

**中学教职工考勤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对教师队伍的管理,充分调动教职工的自觉性与积极性,使学校各项管理工作趋于常规化、规范化与制度化,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一、出勤规定 1、教职工因事或因病不能按规定时间到校到岗或中途离校离岗(包括升旗、会议、教研活动以及学校或科组组织的其它集会、活动等),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2、教职工请事假七天以内(含七天)一律由校长审批,超出七天由教育局审批;病假、婚假、产假、丧假按《连平县中小学教职员工请假暂行规定》(连教〔2010〕39号文)执行。 3、请假程序:先到教务处领取并填写好学校统一印制的《田源中学教职工请假条》,然后提交校长审批,待批准后交回教务处登记方可离校,担任了班主任的教师还须当面告知政教处;有课的老师要安排好自己请假时间段内的课程(原则上一天以内自己调课,两天以上调课有困难的由教务处安排教师看班),所有调课和顶课都必须在请假条中详细注明由教导处存档,否则视为旷工。 4、教职工如遇特殊情况(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确实不能到校当面请假,必须由本人通过电话请假,待批准后方可生效,返校到岗后应立即履行补假和销假手续; 5、请假期满后必须到教导处销假,提前销假按实际时间计算假期,如遇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延长假期的必须办理续假手续; 6、教职工因公外出(听课、学习、参加会议或取送材料等)将被视为公假,但也需按上述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7、当班教师应严守上下课时间,凡超过规定时间上课或到会将被视为迟到;上课途中擅自离岗或提前下课(离岗、离会)将被视为早退; 9、下列情况一律视为旷工:①凡未按上述规定请假而擅离工作岗位,或未按规定及时销假、续假和补假者;②虽有正当的请假理由,但无办理请假手续或自行请他人代为顶岗者;③该请事假的请病假,经发现查实者。旷工按天数计算。 10、下列情况一律视为旷课:①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上造成教室空堂者;②体育课、劳动课期间教师或班主任不陪同学生一起,在场指导或督促,放任自流,也否则视为旷课,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还要追究责任;③教职工私自调课,原课表安排的科任视为旷课处理。旷课按节次计算,旷工、旷课分别计算。 11、凡负责教职工考勤的相关人员应该实事求是,公正不阿地检查记录教职工的考勤情况,

学校教师请销假制度

学校教师请销假制度 -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一、工作制度 1、全体教职工工作实行坐班制。 上班时间:上午:从第一节上课到第四节下课 下午:从第一节上课到第四节下课。 2、上班要求 (1)全体教职工必须按规定时间到岗,每天上午7:408:00签到,第四节下课后签退,其中班主任延迟10分钟签退;下午从预备前10分钟到上课前签到,第四节课下课后签退,其中班主任延迟10分钟签退,不准迟到、早退和旷工。 (2)值日教师上午提前10分钟到岗打扫整理办公室。 (3)授课教师必须提前2分钟在教室门口候课,上课铃响结束后仍未进教室的视为迟到,下课铃响前出教室的视为早退。 (4)上课教师要做到教管并重,授课或辅导前要认真核对学生人数,做好教室日志的登记,发现学生旷课、迟到等问题要及时与班主任联系,授课或辅导期间要对上课睡觉、随意说话等行为进行管理,确保教学秩序井然。 (5)教师上课要将手机调成静音或关机,并不得接打手机。 (6)上班期间不得从事下棋、打扑克、上网玩游戏、玩手机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7)严禁中午饮酒,晚上有辅导的,不准晚饭饮酒,严禁酒后上班,因醉酒不能上课或上班的按旷工处理,并由校领导亲自谈话。 3、违纪处罚 (1)上班迟到、早退一次扣罚3元,迟到、早退超过一节的按脱岗处理,一次扣罚10元。(2)迟到的要到办公楼指纹补签,没有补签的按脱岗处理。 (3)上课、辅导无故不到的,一节扣罚10元,领导谈话并在大屏幕公开点名批评。 (4)请假半天扣罚5元,临时请假外出一次扣罚3元。 (5)凡请假者离岗前任课教师本人应主动与本班其它教师协商安排好代课、辅导,造成空堂追究被代课人的责任,空一节课或辅导扣罚10元。 (6)上班期间私自外出的,一次扣罚10元,并追究值班门岗责任,每放一人次扣值班门岗5元。 (7)开会(包括全体教职工会、党员会、年级组会及学校组织的其它会议)、集体活动(升旗、教研等活动)缺一次扣5元,请假一次扣3元,迟到一次扣2元。 (8)没有按时上交学期教学计划和教学总结的每缺一次扣10元。 (9)对只教不管,任由学生睡觉、大声说话、打闹串桌及玩手机的,发现一人次扣任课教师1元。 (10)因意外突发事件、公伤请假,经学校领导批准酌情对待。 二、请销假制度 1、请销假手续 上课教师因病、因事需要请假离岗者,要先经年级主任批准后,再持请假条向李校长请假批准。保安及门卫有事向李书记请假。教辅人员临时外出向李校长请假。领导成员有事外出向校长请假,期满销假,不准捎假。 2、特殊假 本人结婚假一周,直系亲属婚、丧假一周。产假三个月(含产前假15天),晚婚晚育产假四个半月。 3、说明: (1)在学校放假期间,产假以外的特殊假一律不再补休。 (2)请假或脱岗进修期间,教职工不得享受学校设置的岗位津贴、绩效工资和福利。 (3)凡在本年度有旷工现象或请假超过一个月者,不得被评为各级先进个人。

教师请假制度大全

教师请假制度大全 (最新版) 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 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教师请假制度大全篇1 一、请假规定 1.凡请假人员必须按要求填写请假条并按程序审批。因特殊情况未能及时填写请假条的,须事后补写假条和审批。财务室按照有关规定核发请假期间工资。 2.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视为旷工。连续旷工15天或一年内旷工超过30天,学校按照规定辞退。 二、请假类型和时间 病假:须有医院证明及相关的医疗费用收据复印件等材料(10天以上须有区级以上医院证明)。

婚假:时间为4 天。晚婚即男二十五周岁、女二十三周岁可加假十天(含周六日),凭结婚证请假。 产假:时间为九十八天。产妇子女出生三个月内办理独生子女证的加假三十五天(凭独生子女证),已婚妇女在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为晚育的加假十五天,剖腹产加假三十天(凭医院证明)。产假在寒假或暑假期内,可顺延,但不能同时享有两个假期。婚假和产假不能合并,休假时间从请假之日起计算。男职工的配偶晚育,享受10天陪护假(含周六日和法定假日)。 女职工计划生育假:按计划生育有关规定执行。 丧假:教职工配偶、父母(含岳父母、公婆)死亡,可批准五天丧假。 三、请假审批程序 (一)专任教师 1.婚假、产假、计划生育假和丧假 科任教师:级长--女工主任--教学主任--教学副校长--工会备案。 班主任:级长--女工主任--教学主任--德育主任--德育副校长--工会备案。 (备注:婚假和产假须提前两周提出请假申请)。 2.病假、事假

学校教师请假制度新

中学教师请假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人事管理,建立健全考勤制度,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中学教师请假制度。 一、事假: 1、教师事假原则上每学期最多四天,全年八天,如遇特殊情况,确实要超假者,由学校核实后,教师应办理好请假手续,并自聘好代课教师(规定的假期代课教师由本人自行调整后,将调课单附请假条后交校长审批,超过规定假期的代课金由个人自负,学校安排代课教师,代课费每节10元),所有假期均应报批后方可执行。 2、教师凡未按请假报批程序办理好请假手续而离开工作岗位,或请假到期未办理续假而超假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二、病假: 1、教师因病不能出勤的,可以请病假,病假3天以上7天以内的应由公立医院出具病假证明,课程与代课金个人自己负责(特殊重病住院除外)。变相请病假,如经查实按旷工处理,并责令作书面检查。7天以上不足一个月的,由医院证明,一个月以上的由县级医院证明。到教育局办理请假手续,学校负责安排代课与支付代课金。 2、教师病假期间的生活待遇按国发[1981]52号文件规定执行,并酌情扣发工资与奖励性绩效工资。 3、经查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按旷工论处。 4、长期病假康复后要求工作的,应由医院出具健康证明。 5、休息治疗病假,代课金由本人负责。 6、不论事假、病假、法定假者必须按报批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各类请假由本人填写好请假审批表,学校相关领导签署具体意见后,报有关部门审批,审批表一式三份)。 三、旷课: 教师连续旷工7—14天,全年累计旷工15天,当年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连续旷工15天,全年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学校辞退,连续旷工超过30天,全年累计超过90天的,学校必须上报自动离职手续。 四、其他法定假期规定: 1、教职工的探亲假应安排在寒暑假期间探亲,其他时间不予安排,若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探亲的,由教育局领导审批。 教职工除寒暑假之外,请探亲假的,只发给本人的基本工资。 2、产假:

教师的请假制度

教师的请假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县教职工队伍管理,规范教职工请假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下面为大家整理了有关教师的请假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教师的请假制度篇 1(一)请假程序、批准权限:1.教师因事、因病请假要有请假条(1 周以 上要医院有诊断书),中小学半日之内由主任教师或年级组长批准,1—— 3 日之内由业务校 长批准,3 日以上有中心校长批准。 2.教职工因疾病、急事等特殊情况,不能实现请假的,要及时委托他人说明情况代为办理。 3.请产假:教师个人要提出书面申请,由中心校长审批,并补交医院开具的子女出生证明 等相关材料。 (二)关于病假的相关规定:1.学期累计病假在 10 天以内,不扣发工资;从起病假第 1 天起, 累计 11——22 天的每日扣发 10 元,累计 23 天以上每日扣发 20 元。 2. 病假工作量化扣分:住院 1 日扣 0.2 分,一班病假 1 日扣 0.25 分,以此类推,学年累 计 15 天以上取消评奖评优资格;学年累计 30 天以上取消职称评聘资格。 3.教职工在病休期间应在住所或医院安心休养,小病大养或以休病假为名,从事其他经济 活动,一经发现即刻终止病假,免予病假待遇,到岗上班,当年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取消 当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资格,并进行批评教育;拒不到岗上班的,按旷工论处.4.教职工病愈后 上班后,又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继续休病假的,将恢复工作前后的病假时间连续计算。 5.因病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关于事假的相关规定:1.学期事假 5 天以内,工资照发,从请事假第 1 天起,累计 6 天以上,每日扣 20 元。 2. 事假工作量化扣分:每 1 日扣 0.5 分,以此类推;学年累计 7 日以上取消评奖评优资 格;学年累计 15 天以上取消职称评聘资格。 3.事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者,按旷工处理。 4.利用事假从事第二职业的教职工,加倍扣发日工作,当年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取消 当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资格,并根据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并按指定日期或到 工作岗位;拒不回到工作岗位的按旷工论。 (四)关于婚假的相关规定:1.婚假 7 天工资全额发放;超过 7 天按事假处理。 2.在寒暑假、公休假和法定假结婚的,开学后学校不再安排补休婚假。 (五)关于产假的相关规定:1.女职工在法定规定的休产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2.女职工产假为三个月(90 天)(含期间的公休日、法定节假日)。 年满 24 周岁的为晚育,可享受晚育假一个半月(45 天);产假期间报名夫妇终身只生一个 孩子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增加产假一个月(30 天);由医院证明剖腹产或难产的 另外增加产加半个月(15 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休假时间连续计算,假期不扣除。 3.按省 1989 年底 28 号令发布的《河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第九条对女职工流产

学校教师请销假制度

一、工作制度 1、全体教职工工作实行坐班制。 上班时间:上午:从第一节上课到第四节下课 下午:从第一节上课到第四节下课。 2、上班要求 (1)全体教职工必须按规定时间到岗,每天上午7:408:00签到,第四节下课后签退,其中班主任延迟10分钟签退;下午从预备前10分钟到上课前签到,第四节课下课后签退,其中班主任延迟10分钟签退,不准迟到、早退和旷工。 (2)值日教师上午提前10分钟到岗打扫整理办公室。 (3)授课教师必须提前2分钟在教室门口候课,上课铃响结束后仍未进教室的视为迟到,下课铃响前出教室的视为早退。 (4)上课教师要做到教管并重,授课或辅导前要认真核对学生人数,做好教室日志的登记,发现学生旷课、迟到等问题要及时与班主任联系,授课或辅导期间要对上课睡觉、随意说话等行为进行管理,确保教学秩序井然。 (5)教师上课要将手机调成静音或关机,并不得接打手机。 (6)上班期间不得从事下棋、打扑克、上网玩游戏、玩手机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7)严禁中午饮酒,晚上有辅导的,不准晚饭饮酒,严禁酒后上班,因醉酒不能上课或上班的按旷工处理,并由校领导亲自谈话。 3、违纪处罚 (1)上班迟到、早退一次扣罚3元,迟到、早退超过一节的按脱岗处理,一次扣罚10元。(2)迟到的要到办公楼指纹补签,没有补签的按脱岗处理。 (3)上课、辅导无故不到的,一节扣罚10元,领导谈话并在大屏幕公开点名批评。 (4)请假半天扣罚5元,临时请假外出一次扣罚3元。 (5)凡请假者离岗前任课教师本人应主动与本班其它教师协商安排好代课、辅导,造成空堂追究被代课人的责任,空一节课或辅导扣罚10元。 (6)上班期间私自外出的,一次扣罚10元,并追究值班门岗责任,每放一人次扣值班门岗5元。 (7)开会(包括全体教职工会、党员会、年级组会及学校组织的其它会议)、集体活动(升旗、教研等活动)缺一次扣5元,请假一次扣3元,迟到一次扣2元。 (8)没有按时上交学期教学计划和教学总结的每缺一次扣10元。 (9)对只教不管,任由学生睡觉、大声说话、打闹串桌及玩手机的,发现一人次扣任课教师1元。 (10)因意外突发事件、公伤请假,经学校领导批准酌情对待。 二、请销假制度 1、请销假手续 上课教师因病、因事需要请假离岗者,要先经年级主任批准后,再持请假条向李校长请假批准。保安及门卫有事向李书记请假。教辅人员临时外出向李校长请假。领导成员有事外出向校长请假,期满销假,不准捎假。 2、特殊假 本人结婚假一周,直系亲属婚、丧假一周。产假三个月(含产前假15天),晚婚晚育产假四个半月。 3、说明: (1)在学校放假期间,产假以外的特殊假一律不再补休。 (2)请假或脱岗进修期间,教职工不得享受学校设置的岗位津贴、绩效工资和福利。

中小学教师请假和考勤制度

中小学教师请假和考 勤制度

阿瓦提县第四小学考勤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提高教职工的工作效率为导向,维护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克服干与不干一个样的现象,根据人事部关于印发《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人调发[1992]18号)《阿瓦提县教育系统请销假制度》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修订请假和考勤制度暂行规定。 一、请假制度 (一)请假程序、批准权限: 1.教师因事、因病请假要有请假条(1周以上要医院有诊断书),半日之内由年级组长批准,1——3日之内由业务校长批准,3日以上有教育局分管领导批准。 2.教职工因疾病、急事等特殊情况,不能实现请假的,要及时委托他人说明情况代为办理。 3.请产假:教师个人要提出书面申请,由校长审批,并补交医院开具的子女出生证明等相关材料。 (二)关于病假的相关规定: 1.学期累计病假在10天以内,不扣发工资;从起病假第1天起,累计11——22天的每日扣发10元,一般病假扣发20元,累计23天以上每日扣发20元。住院期间不扣分,不扣钱,出院后回家休息每天扣发10元。(根据病情轻重酌情处理) 2. 病假工作量化扣分:住院1日扣0.2分,出院修养扣0.25分,一般病假1日扣0. 5分,以此类推,学年累计15天以上取消评奖评优资格;学年累计30天以上取消职称评聘资格。 3.教职工在病休期间应在住所或医院安心休养,小病大养或以休病假为名,从事其他经济活动,一经发现即刻终止病假,免予病假待遇,到岗上班,当年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取消当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资格,并进行批评教育;拒不到岗上班的,按旷工论处. 4.教职工病愈后上班后,又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继续休病假的,将恢复工作前后的病假时间连续计算。 5.因病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关于事假的相关规定: 1.学期事假2天以内,工资照发,从请事假第1天起,累计2天以上,每日扣60元绩效。特殊情况酌情处理。 2. 事假工作量化扣分:每1日扣0.5分,以此类推;学年累计 7日以上取消评奖评优资格;学年累计15天以上取消职称评聘资格。 3.事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者,按旷工处理。 4.利用事假从事第二职业的教职工,加倍扣发日工作,当年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取消当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资格,并根据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并按指定日期或到工作岗位;拒不回到工作岗位的按旷工论。 (四)关于婚假的相关规定: 1.婚假7天工资全额发放;超过7天按事假处理。 2.在寒暑假、公休假和法定假结婚的,开学后学校不再安排补休婚假。 (五)关于产假的相关规定: 1.女职工在法定规定的休产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教职工请销假制度(最新)

教职工请销假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管理,增强全县教职工的纪律性, 规范教职工请假程序、明确休假期间待遇,根据国务院、人事部、 国家教委有关文件精神,现制定《教职工请销假制度》。 一、请假程序 教职工请假必须持请假条,病假和产假附相应的诊断证明或 医院门诊回执,待相关组织批准后,安排好自己的工作,方可请 假,否则按旷工论处。 二、请假审批权限 1、县属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学区校长请假由县教育局批准。 2、各乡办中学和完全小学校长请假7天以内由学区校长批准。 3、教职工请假3天以内由学校校长批准,3天以上,7天以内由学区校长批准,7天以上由学区(校)审核签注意见后报教育局批准。 4、有重大疾病请假30天以上的,由所在单位派人陪同到县 级以上医院鉴定后,由所在单位出具书面报告并附相关医疗证明,报县教育局审批。 三、请假待遇 1、产假待遇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国务院〔1988 〕9 号)和《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女教师产假有关问题的复函》(教人〔1992 〕8 号),女职工的产假为90 天,其中产前休假15 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 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 天。按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行晚婚晚育的,二十五周岁以上 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其产假为105 天,另给予护理假15 天。在产假期满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的,产假可延长至150 天,另外,男方护理假增加 5 天。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给予15 天一30 天的产假。女职工产假期间,原工资照发,工资外的各种津贴 补贴全部发给。 2、病假待遇 (1)教职工请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工资;超过两个 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a、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90%; b、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工 资照发。 (2)教职工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 发给病假期间工资:a、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70%; b 、工作年限满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工资的80% ,工作人 员病假期间,可以继续享受所在单位的生活福利待遇;c、教职工因公负伤,在医院期间工资照发。 (3)教职工在见习期请病假或产假的,相应推迟转正定级时 间。

新联小学教师请销假制度

新联小学教师请销假制度 为了严肃劳动纪律,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规范教师出勤行为,依据《区教育局关于规范教职工请销假制度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请销假制度 1.任何教职工有事必须事先请假,自己调好课,并安排好分管工作,填写好调课单及请假条,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事后要及时销假。 2.确因急事来不及请假者,必须事前电话请假,并将工作安排妥当后再向分管领导汇报,事后再补填请假条,教导处负责汇总,每月公示一次。 二、请销假规定 1.教师因公出发,函授学习,须自行调好课,可视为出勤。 2.教师的婚假为七天、产假五个月、直系亲属丧假三天,请假时按有关规定办理。 3.凡因病请假者,需带本人县级以上医院出据的诊断证明、病历等有关证明,按程序层层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 4.教师在学校开展重大活动或参加校外集体活动时,原则上不要请假,如确需请假,须经校长批准,并按双倍计算。 5.值夜教师(替班者不算)第二天可以推迟一节课签到,但必须妥善安排工作。教师若上午最后一节无课,又无上级检查任务,可以提前一节下班办理私事。

6. 教师请假一节以上都须填写请假条,半天内由教导主任签字审批,一至两天者由校长批准,三天至半个月者由教育办批准,两周以上由本人申请,学校盖章后再报区教育局批准。所有请假均以请假条为准,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请假手续由教导处负责存档。 三、考勤时段 考勤包涵:上班、出差、教研活动、监考阅卷、值班等。 四、考勤方法 1.考勤采取全查、抽查相结合的方法,检查未见其人且无请假记录者按旷工论处,因请假造成空堂的按旷课论处。 2.全体教师按时规范签到。 3.农忙时段(一周以内)实行弹性考勤,但必须保证每班一人正常上课,请假时要履行手续,可不计入量化。 五、考勤量化奖惩 1.每人每学期事假不得不超过八天,病假不得超过一个月,病假超了不扣分,事假每超一天在教师量化中减一分,若出现以上情况,本人将自动放弃评先树优机会,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2.上班期间,每天按六节课计算。 六、其他 1.女教师产假后第一个学期可以适当放低要求,但例会和教研活动必须参加。 2.教导处负责每月汇总公示,上报校长室,并折算计入教师综合量化评估,还将作为评先树优的依据之一。

教师请销假及考勤制度修订版

教师请销假及考勤制度集团标准化小组:[VVOPPT-JOPP28-JPPTL98-LOPPNN]

李集镇第一实验小学教师考勤制度? 为加强学校管理,加强师德修养,加强岗位责任制,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我校实际制本制度。 一、考勤内容 1、全体教职工务必增强工作责任感,以人民教师的职业道德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考勤制度。 2、教学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凡未准假而不上课、不辅导、不参加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者视为旷课。 二、考核办法 1、学校实行领导值日制度。值日领导必须坚持早、午按时到校,检查校园纪律、卫生、安全,并按考勤内容对教师的上班情况检查登记,每日将签到表审阅签字后交校长,按周汇总填表于下周工作例会和宣传栏上公布。 2、考勤实行周公布、月小结、学期结束汇总,纳入教师年度量化考核。 三、考勤规定 (一)作息时间要求:

1、上午:值班人员必须于7:40前准时到校。全体教师必须于7:50前准时到校。 下午:夏季值班人员必须于2:30前准时到校。全体教师必须于3:50前准时到校;春、秋、冬季值班人员必须于1:30前准时到校。全体教师必须于1:50前准时到校。 2、教师工作例会为周1上午第大课间,临时会议另行通知。 (二)请假 1、请假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教师公假和事假病假需提前向校长请假,并填写调课单。◆请假期间所耽误的课时在假后务必补上。 2、教职工请假一律由校长批假,校长批假权利为:事假、病假1天,超过假期必须由中心校领导批假。超长假必须由教育局领导批假。 3、除有不可抗拒的原因外,凡未事先履行手续,请人代假、事后补假等,学校不予认可。 4、课堂教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旷课节次按实数计算。 5、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因事、因病请假者,按课时计算,累计6节视为请假1天(例会请假按半天计算)。 6、凡经学校同意参加的函授、自学考试等业务进修,离岗时须按请假程序履行请假手续,本人结合学校调课并填写调课单。 7、婚、丧、产假按教育局规定执行,但须履行请假手续,超假者以旷工或事假论处。 8、教师因公出差(如:出外听课、考试、参加业务竞赛等与教学有关的业务),不计缺勤。

菏泽市教育系统教职工请销假制度及旷工处理办法

菏泽市教育系统教职工请销假制度及旷工处理办法为加强教师队伍管理,维护学校(园)的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秩序,提高学校(园)的人事管理水平,使学校(园)的人事管理工作规范化,依法保障广大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假期类别 (一)婚假 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2年9月28日山东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通过)和其他行政法规对婚假的有关规定: 1.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依法登记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男女双方晚婚(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初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4天。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往返路程假。 4.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二)产假

根据《山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办法》(1991年8月23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2号)、《山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对产假的有关规定: 1.女职工达法定结婚年龄生育的,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假15天。 2.女职工晚育(已婚妇女年满23周岁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增加产假60天,并给予男方护理假7天,女方所在单位须出具晚婚证明。 3.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增加的假期应当在规定的产假后连续使用,男方7天护理假应当在女方产假期间使用。 5.因身体原因需请保胎假的,其保胎假在产假中折抵。 6.女职工产假期满上班,应经1至2周的适应时间后,恢复其原劳动定额。因身体原因不能劳动的,经医疗机构证明,按患病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丧假 教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去世时,可根据具体情况,酌情批准1至3天的丧假;教职工因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需要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往返路程假。 (四)计划生育手术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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