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程序(含记录)

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程序(含记录)
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程序(含记录)

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程序

(ISO13485-2016)

1.0目的

对不良事件的监测、报告、处理。

2.0范围

本公司产品在临床过程中或上市销售后发生的技术隐患、问题和各相关单位通报的不良事件。

3.0定义

3.1不良事件

是指本公司获准上市、合格的产品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发生的或可能发生的任何与产品预期使用效果无关的有害事件。

3.2不良事件分为一般不良事件、严重不良事件、不良反应、严重不良反应。

3.2.1一般不良事件

患者或相关接触人员发现有非预期的病状或副作用出现时,但尚未达到严重不良事件的条件。这种症状无论是否与产品相关均属于不良事件(例如操作不当、未按说明书规定使用、或与医疗器械不相干的病症等)。

3.2.2严重不良事件

患者或相关接触人员发现有如下非预期的病状或副作用出现时,这种症状无论是否与产品相关均属于严重不良事件。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a)死亡;

b)危及生命;

c)导致病人住院或延长住院时间;

d)导致永久或严重残疾/功能障碍;

e)导致先天异常或畸胎;影响工作能力或导致先天畸形;

f)其他严重症状的。

3.2.3不良反应和严重不良反应

上述两种情况中,已经确定是由产品本身(包括设计缺陷、材料缺陷等)造成的,称为医疗器械不良反应和严重不良反应。

3.2.4国家相关管理当局

国家、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及不良事件监测机构;必要时国家卫生部、陕西卫生局。

4.0职责

4.1市场部和外贸部负责同不良事件的各相关方(患者、医疗机构相关技术专家、国家管理当局、公司各职能部门)进行协调,及时通报或汇报不良事件处理的进展和相关信息。负责整理和保存不良事件处理的一切资料。

4.2市场部和外贸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产品上市后风险的分析、再评价。4.3总经理批准上报不良事件。并授权市场部对外公开发布有关信息。

4.4其他相关部门按总经理和市场部的要求参与调查、处理和改进工作。

5.0程序

5.1不良事件的收集方法及监测

5.1.1市场部和外贸部向所有客户发放《顾客抱怨记录》,要求客户有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填写并传回公司。市场部收到后进一步调查、核实,如有可疑不良事件应及时填写《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

5.1.2各相关部门应将在生产、检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至市场部。

5.1.3公司销售部、售后服务人员在与客户沟通时应当协助市场部收集相关信息,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填写《市场信息反馈记录表》,并报市场部。

5.1.4市场部应当密切注意同类产品在国内外的临床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不良事件的相关情况,必要时组织相关部门评价我公司产品是否存在相同隐患。如有,可按5.3的相关要求提前介入处理。

5.2不良事件报告原则

5.2.1基本原则:造成患者、使用者或其他人员死亡、严重伤害的事件已经发生,并且可能与所使用医疗器械有关,需要按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5.2.2濒临事件原则:有些事件当时并未造成人员伤害,但临床医务人员根据自己的临床经验认为再次发生同类事件时会造成患者或医务人员死亡或严重伤害,则也需要报告。

5.2.3不清楚即报告原则:在不清楚是否属于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时,按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

5.2.4免除报告原则:以下情况可免除报告。

a)使用者在应用前发现医疗器械有缺陷;

b)完全是患者因素导致了不良事件;

c)事件发生仅仅是因为器械超过有效期;

d)事件发生时,医疗器械安全保护措施正常工作,并不会对患者造成伤害。

5.3不良事件的上报程序、时限及处理

5.3.1不良事件的上报程序:市场部应填写《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经总经理批准后,上报告给国家相关管理当局(一般不良事件报当地管理部门,严重不良事件报国家管理部门)。

5.3.2不良事件的上报时限:发生死亡事故的,应24小时内上报;发生非死亡事故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上报。

5.3.3不良事件的再评价管理

5.3.3.1不良事件发生时,市场部组织公司相关部门人员与发生不良事件的医疗机构进行评价,必要时邀请其他医疗机构专家参加,如经审核不属于医疗器械不良反应时,由使用单位处理;如经审核不属于医疗器械不良反应时,但与该产品的使用有较密切关系的,按8.

6.1.2中规定进行不良事件忠告性通知,提请使用者和患者注意。

5.3.3.2查明不良事件是不良反应的,应填写《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并对该批次产品或附件实施召回改进或对相关机构或患者进行补偿。

5.3.3.3市场部经总经理授权向国家相关管理当局报告召回情况,并填写《医疗器械召回事件报告表》。

5.3.3.4在需要召回产品过程中,如果尚没有完全解决、判定相关技术问题时,相关产品必须停产、登记、清理以便进一步确定处理方式。

5.3.3.5出现医疗器械不良反应后,各相关部门应按照《纠正措施控制程序》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进行纠正和预防。

6.0相关文件

6.1纠正措施控制程序

6.2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7.0相关记录

7.1顾客抱怨记录

顾客抱怨处理单.d

oc

7.2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

可疑医疗器械不良

事件报告表.doc

7.3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

报告记录.doc

7.4医疗器械召回事件报告表

医疗器械产品召回

记录.doc

医院不良事件管理制度

丹徒区人民医院不良事件管理制度 一、不良事件的定义及分级 不良事件指在医疗机构内发生的,预料之外的、不期望的或潜在的危险事件。 主要包括警讯事件、差错及临界差错等。 1、警讯事件:与患者病情的自然发展过程或潜在病情发展无关的、无法预料的意外死亡、器官重大损害或永久性功能丧失的事件。(1)患者意外死亡; (2)与患者病情的自然发展过程或潜在病情发展无关的器官重大损害或永久性功能丧失; (3)手术错误:包括患者错误、手术方式错误、部位错误;(4)诱拐或抱错婴儿。 2、差错:是指病人在接受医疗护理服务过程中,一个或多个环节出现差错,且错误未能被及时发现并得到纠正,导致病人最终接受了错误的医疗护理服务。 3、临界差错:是指由于不经意或经及时介入行动,而使原本可能导致意外、伤害的事件或情况并未真正发生。 二、医院不良事件名称及分类 根据医院不良事件所属类别不同,我院划分为7类: 1、诊治问题:包括错误诊断、严重漏诊、错误治疗、治疗不及时、院内感染等。.

2、不良治疗:包括错用药、多用药、漏用药、药物不良反应、输液反应、输血反应等。 3、意外事件:包括跌倒、坠床、烫伤、自残、自杀、失踪、猝死、锐器伤等。 4、辅助诊查问题:包括报告错误、标本丢失、标本错误、漏做标本,检查过程中出现严重并发症等。 5、手术相关问题:如手术患者、部位和术式选择错误、患者术中死亡、术中术后出现并发症、手术器械、异物遗留在体内、住院期间同一手术的再次手术、麻醉相关事件等。 6、医患沟通:包括医患沟通不良、医患语言冲突、医患行为冲突等。 7、其他非上列导致医疗不良后果的事件。 三、医院不良事件的报告及流程 1、报告责任人:发现不良事件的所有医院员工。 2、报告时限:不良事件(警讯事件)一经发现应在处理的同时口头或电话上报职能科室或总值班,职能科室或总值班核实后再上报分管院领导。 3、报告形式及流程:书面报告,报告表格《医院不良事件报告表》(见附件),特殊不良事件如药物不良反应主、输血反应等按相关科室要求上报。具体接收科室: 1)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医务科。 )护理安全不良事件上报护理部。2. 3)感染相关安全不良事件上报医院感染管理科。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试题及答案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试题及 答案 科室姓名得分批卷人 培训内容:《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 一、填空题。(每空3分,共60分) 1、国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相关社会组织报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 2、报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应当遵循可疑即报的原则。 3、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应当报告涉及其使用的医疗器械所发生的导致或者可能导致严重伤害或死亡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 4、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是指获准上市的质量合格的医疗器械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发生的,导致或者可能导致人体伤害的各种有害事件。 5、医疗器械再评价,是指对获准上市的医疗器械的安全性、有效性进行重新评价,并实施相应措施的过程。 6、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发现突发、群发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应当立即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主管部门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技术机构报告,并在24小时内填写并报送《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 7、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认为必要时,可以越级报告,但是应当及时告知被越过的部门及机构。 8、根据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危害程度,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必要时应当采取警示、检查、修理、重新标签、修改说明书、软件升级、替换、收回、销毁等控制措施。 二、选择题。(每题4分,共20分) 1、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发现或者知悉应报告的医疗器械不 良事件后,应当填写《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技术机构报告。其中,导致死亡的事件于发现或者知悉之日起(A)个工作日内报告。 A 5个 B 10个 C 15个D20个 2、导致严重伤害、可能导致严重伤害或死亡的事件于发现或者知悉之日起(C) 个工作日内报告。

医院不良事件上报及管理规章制度(试行)

医院不良事件上报及管理制度(试行) 1.目的 为加强医院不良事件的管理,规范医院不良事件上报,提高医院不良事件信息报告的质量和效率,及时发现及排除医院存在的质量缺陷,推动持续医疗质量改进,切实保障医疗安全,建立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医院范围内发生的不良事件。 3.支持性文件 《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暂行规定》卫医管发(2011)4 号,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指南》国食药监械(2008)766 号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卫生部令81 号) 4.文件内容 4.1 医院不良事件的定义 是指在医院运行,特别是临床诊疗过程中,任何造成或可能造成患者非预期的人身伤害、痛苦和负担增加的事件和因素,以及影响医院正常运行和危害医院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事件和因素。 4.2 医院不良事件的种类。 4.2.1 医疗不良事件 医疗诊断或治疗失误导致患者出现严重并发症、非正常死亡、严重功能障碍、住院时间延长或住院费用增加等事件,包括:医疗信息传递错误事件、治疗错误事件、方法/技术错误事件、药物医嘱/使用错误(医生)、检查事件、麻醉事件、诊疗记录事件、知情同意事件、非预期事件、手术事件、医疗投诉事件、产伤事件、呼吸机事件、择期手术后并发症事件、医源性气胸事件、医源性意外穿刺或撕裂伤事件等。 4.2.2 护理不良事件 病人在住院期间发生的护理意外事件,包括:导管事件、跌倒/坠床事件、烧烫伤事

件、给药错误(护士)、未按医嘱执行禁食禁水事件、误吸/误咽事件、营养与饮食事件、执行消毒隔离事件、压疮事件、窒息事件、约束事件、静脉炎事件、输液药物渗漏事件、 患者自杀自伤事件、患者冲动伤人/损物事件、患者走失事件等。 4.2.3 药品不良事件 在管理及调剂药品时出现的不良事件及严重药物不良反应等事件,包括:、药物调剂 错误(药剂师)、给药阶段错误(护士)、传送过程错误(运送)、信息流转错误(电脑)、药品召回事件、贵重药品丢失及损毁事件、药品监测事件、药物不良反应事件、输液不良 反应事件等。 4.2.4 院感不良事件 在院内发生的严重感染等事件。包括:院感疑似暴发/暴发事件、血液滤过/血液置换 感染事件、环境卫生学监测事件、手卫生依从性、医疗废物事件等。 4.2.5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 因医疗器械或医疗设备的原因给患者或医务人员带来损害等事件。包括:医疗器械不 良反应、医疗仪器设备的召回等。 4.2.6 公共设施、公共设备、环境不良事件。包括:公共设施事件、设备设施使用事件、环境事件、物品运送事件等。 4.2.7 治安消防不良事件。包括:治安事件、危险品管理事件、消防安全事件、放射性(同位素)物品管理、特殊药物管制事件等。 4.2.8 信息不良事件包括:软件故障、电脑硬件故障、信息丢失、篡改、销毁、黑客 攻击、计算机病毒、内部、外部泄密、网络故障或瘫痪、员工跌倒、意外伤害、工伤等事 件等。 4.2.9 职业伤害事件。包括:职业暴露--针头和锐器、职业暴露--体液和血液、职业暴 露--放射线泄露、职业暴露--未行防护、职业暴露--误照射、员工跌倒、员工意外伤害、工 伤事件。 4.2.10 食品安全不良事件。包括:食品安全事件、食品消毒事件等。 4.2.11 输血不良事件。在输血过程中因操作或记录及严重输血不良反应等事件。 4.2.12 工程安全不良事件。包括:基建安全事件等。 4.2.13 生物安全不良事件。包括:试剂与仪器事件、生化污染事件、生物安全突发事 件等。

新版医疗不良事件报告表.pdf

成都骨科医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 ★报告日期:年月日时分★事件发生日期:年月日时分A.患者资料★ 1.患者姓名: 2.年龄: 3.职别: 4. 性别:男女 5.临床诊断: 6.诊疗时间:年月日分 7.在场相关人员或相关科室: B.不良事件情况★ 8.事件发生场所:急诊门诊住院部医技部门行政后勤部门其它 9.不良后果:无有(请写出)_________________ 10. 事件经过(可另加附页): C.不良事件类别★ 信息传递错误事件:医师、护理、医技判定意见 错误;医嘱错误(口头及书面);其它传递方式 错误。 治疗错误事件:患者、部位、药品、器材、剂量 等选择错误;不认真查对等不良事件;错误、延 迟、遗忘执行医嘱;执行医嘱后,未及时签字确 认等。 药物调剂分发错误事件:医嘱、处方、给药、调 剂、药品过期等不良事件。 输血事件:医嘱、备血、传送、记录及输血不当 引起的不良事件 设备器械使用事件:设备故障、使用不当或未定期 检修导致的不良事件 导管操作事件:静点滴漏/渗、导管脱落/断裂/堵塞、连接错误、导管内异物、混入空气等。 医疗技术检查事件:检查人员无资质;患者识别错 误;方法/技巧错误;技术不熟练;有禁忌症;标本 采集时机/储存错误;采集标本破损/丢失或弄错标本/标本不合格;未抗凝‘标识错误;非医师检查申 请单所要求的检查项目或内容;试剂管理不规范; 图像编码错误;信息记录错误;记录信息丢失;迟 报、漏报、错报结果;报告丢失;未按规定执行“危急值”报告制度等。营养与饮食事件:饮食类别错误、未按医嘱 用餐或禁食禁水等。 物品运送事件:延迟、遗忘、丢失、破损、未 按急需急送、品种规格配送错误等。 放射安全事件:放射线泄露、放射性物品丢失、未行防护、误照射、放射损伤等。 诊疗记录事件:包括诊疗记录丢失;未按要求 记录;记录内容失实或涂改;无资质人员书 写记录无签字审核;病历丢失等。 医疗处置事件:诊疗时间、程序错误;错误诊 断;严重漏诊;遗忘治疗;无故中止、延期 诊疗,未告知;非必要治疗、检查;危急值 未处理或处理不及时;药物不良反应未处理 或处理不及时;穿刺、消毒、体位等错误; 非治疗性异物留存体内;麻醉、手术过程中 的不良事件等。 知情同意事件:知情告知不准确;未行知情告 知;未告知先签字同意;告知与书面记录不 一致;未行签字同意而执行等。 非预期事件:非预期重返ICU或延长住院时间;患者跌下担架、平车;患者跌倒、自杀、自残、 失踪、猝死等。 职业安全事件:违规操作,未执行标准预防;

不良事件监测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管理制度 为加强企业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管理工作,依据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医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健全组织结构,明确岗位职责 成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负责人:喻雄华 专职监测人员:滕培华 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医院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管理相关工作,并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1)负责本企业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管理工作的规划和相关制度的制定、修改、监督和落实。 (2)负责本企业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管理的宣教工作。 (3)研究分析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管理工作的动态和存在问题,定期组织召开日常监测工作会议,讨论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4)制定与完善高风险医疗器械使用的操作规程,组织培训有关人员在经营、使用高风险医疗器械时规范操作。 (5)制定突发、群发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尤其是导致死亡或者严重伤害不良事件的应急预案。 (6)对于上报的不良事件,于一周内组织讨论,制定应对措施。 (7)通报传达上级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机构的反馈信息。 2、职能部门分工

日常监测:质量负责人负责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日常监测工作。 定期总结:每年1月15日前将上一年度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的总结报告提交给领导小组。并保存监测的原始资料备查。 监督管理:领导小组通过每季度监督评价上报情况评估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实施情况,对相关人员进行奖惩。 3、设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兼职联络员 设立兼职联络员,在领导小组及职能部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建立医疗器械使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1、经营过程中发现或可疑发生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立即填写《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一式三份,报质量负责人及领导小组。 2、经领导小组调查核实后,及时上报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主管部门。 3、经营过程中上报发生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后,对导致死亡的事件于发现或者知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导致严重伤害、可能导致严重伤害或死亡的事件于15个工作日内向上级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机构报告;对突发、群发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立即向上级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机构报告,并在24小时内报送《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同时通告相关生产企业与供货企业。 4、经营企业保存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记录,对于引起不良事件的医疗器械的监测记录保存至医疗器械上标明的使用期限后2年,并且记录保存期不少于5年。 三、建立医疗器械产品使用追溯制度

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及管理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416 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及管理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及管理制度通用 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护理不良事件分为护理差错、护理事故、在院跌倒、护理并发症护理投诉及其他意外或突发事件。 2.护理部及各科室具备防范、处理护理不良事件的预案,并不断修改完善。 3.发生护理不良事件后,当班护士要立即向护士长和当班医生汇报,本着病人安全第一的原则,迅速采取补救措施,尽量避免或减轻对病人健康的损害,或将损害降到最低程度。 4.护士长要逐级上报不良事件的原因、经过、后果,并按规定填写对应的登记表.情节严重的差错、投诉或病人自杀等突发事件半小时内上报护理部,其他不良事件12小时内上报护理部,护理部及时了解情况,给予处理意见,尽量降低对病人的损害. 5.发生护理不良事件的各种有关记录、检验报告、药品、器械等均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必要时封存,以备鉴定。

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控制程序

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控制程序 1.目的 为了加强对公司产品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工作,特建立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控制程序。 2.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产品的不良事件的监测和再评价。 3.定义 3.1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是指已上市的医疗器械,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发生的,导致或者可能导致人体伤害的各种有害事件。。 3.2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是指是指对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收集、报告、调查、分析、评价和控制的过程。 3.3医疗器械再评价是指对已注册或者备案、上市销售的医疗器械的安全性、有效性进行重新评价,并采取相应措施的过程。 3.4严重伤害是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一)危及生命; (二)导致机体功能的永久性伤害或者机体结构的永久性损伤; (三)必须采取医疗措施才能避免上述永久性伤害或者损伤。 4.职责 4.1供销部负责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信息的收集和传递。 4.2质管部负责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调查和分析工作。 4.3质管部和生产技术部负责开展医疗器械再评价工作。 4.4管理者代表负责相关文件的批准和上报工作。 4.5办公室负责收集不良事件和再评价的相关文件记录,并建立档案。 5.内容 5.1不良事件发现和报告 5.1.1供销部应当主动向本公司产品的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收集产品发生的所有刻意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并立即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5.1.2对涉及本公司产品所发生的导致或者可能导致严重伤害或死亡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应当遵循可疑即报的原则进行报告。

5.1.3管理者代表发现或者知悉应报告的个体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后,应当立即调查原因,导致死亡的应当在7日内报告;导致严重伤害、可能导致严重伤害或者死亡的应当在20日内报告。导致死亡的还应当在7日内,导致严重伤害、可能导致严重伤害或者死亡的在20日内,通过国家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信息系统报告。 5.1.4管理者代表应当在首次报告后的20日内,填写《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补充报告表》,向省级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中心报告。出现首次报告和补充报告以外的情况或者采取进一步措施时,应当及时向省级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中心提交相关补充信息。 5.1.5发现突发、群发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时,管理者代表应当12小时内向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省级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检测中心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报告,同时通过国家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信息系统报告群体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基本信息,对每一事件还应当在24小时内按个例事件报告。 5.1.6质管部应当在每年一月底前对上一年度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情况进行汇总分析,由管理者代表填写《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年度汇总报告表》,报省级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检测中心。 5.2不良事件调查分析与控制 5.2.1发现或知悉可疑不良事件后,质管部应及时与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沟通,收集相关信息,进行不良事件调查,形成报告,上交管理者代表批准并实施。 5.2.2若不良事件是由产品本身缺陷导致的,如设计缺陷、材料缺陷等,根据缺陷的严重程度,应发布适当的忠告性通知,甚至实施召回。 5.2.3若不良事件是由与使用相关的原因导致的,应发布适当的忠告性通知,避免同类事件再度发生。 5.2.4 不良事件调查分析报告应包括:事件陈述、原因分析、风险分析、处理建议以及相应的预防纠正措施等。 5.3再评价 5.3.1当发生以下情况时,质管部和生产技术部应对相应产品开展再评价

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及管理制度(正式版)

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及管理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及管理制度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1.护理不良事件分为护理差错、护理事故、在院跌倒、护理并发症护理投诉及其他意外或突发事件。 2.护理部及各科室具备防范、处理护理不良事件的预案, 并不断修改完善。 3.发生护理不良事件后, 当班护士要立即向护士长和当班医生汇报, 本着病人安全第一的原则, 迅速采取补救措施, 尽量避免或减轻对病人健康的损害, 或将损害降到最低程度。 4.护士长要逐级上报不良事件的原因、经过、后果, 并按规定填写对应的登记表.情节严重的差错、投诉或病人自杀等突发事件半小时内上报护理部, 其他不良事件12小时内上报护理部, 护理部及时了解情况, 给予处理意见, 尽量降 低对病人的损害. 5.发生护理不良事件的各种有关记录、检验报告、药品、器械等均应妥善保管, 不得擅自涂改、销毁, 必要时封存, 以备鉴定。 6.护理部制定护理投诉和纠纷的接待流程, 热情接待、认真调查、尊重事实、耐心沟通、端正处理态度, 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重大护理投诉, 上报医院备案、讨论。 7.护理不良事件发生后, 病区和科室要组织护士进行讨论, 分析原因, 提高

护理不良事件管理守则.doc

护理不良事件管理制度1 护理不良事件管理制度 【护理不良事件定义】 护理不良事件是指与护理相关的损伤。在护理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病人的诊疗结果、增加病人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护理纠纷或事故的事件或由于护理行为造成患者死亡、住院时间延长,或离院时仍带有某种程度的失能的事件。【护理不良事件分类】 护理不良事件分为不可预防不良事件和可预防性不良事件 (一)不可预防的不良事件是指正确的护理行为造成的不可预防的损伤。(如难免性压疮) (二)可预防的不良事件是指护理过程中由于未能防范的差错或设备故障造成的损伤。 【护理不良事件报告的意义】 报告不良事件,以非惩罚性、主动报告为原则及时发现潜在的不安全因素,可有效避免护理缺陷(护理事故、护理差错、护理纠纷、护理缺点)发生,发现医院安全系统存在的不足,提高医院系统安全水平,提高对错误的识别能力,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保证医疗安全,促进医学发展和保护患者利益,可增加医疗水平和服务的透明度。 【护理不良事件的范围】 一、患者在住院期间发生给药错误、导管脱落或拔出、跌倒、

坠床、压疮、自杀倾向、自杀、空气栓塞、输液反应、输血反应、药液外渗、针刺伤、运送中病情变化、误吸/窒息、走失、猝死、咽入异物、识别患者错误、输血错误、暴力行为、咬破体温计、外伤、烫伤、烧伤、失窃、火灾、蓄意破坏、医疗材料故障、仪器故障及其他与患者安全相关的护理意外。 二、因护理失误导致患者出现严重并发症、非正常死亡、严重功能障碍、住院时间延长或住院费用增加等。 三、严重药物不良反应或输血不良反应。 四、严重院内感染。 【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一、在护理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遵守护理服务职业道德。 二、各科应建立护理不良事件登记本,发生不良事件后要主动及时上报并做好登记,及时据实登记。 三、发生护理不良事件后,积极采取挽救和抢救措施,尽量减少或消除不良后果。有关的记录、标本、化验结果及相关药品、器械均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以备鉴定。 四、发生护理不良事件后,当事人应立即报告值班医师、护士长及科主任。由病房护士长当日报科护士长,科护士长上报护理部,并上交书面报告。上报形式以个人或科室为上报单位。周末及节假日向院总值班报告。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解读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解读 为加强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工作,落实上市许可持有人不良事件 监测和再评价主体责任, 保障公众用械安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 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发布《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以 解读如下: 、《办法》的背景 2008年,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原卫生部联合发布了《医疗器械不良 工作取得较为显著的成效。国家不良事件监测信息系统注册用户和医疗器械 不良事件年报告数量大幅 增加。医疗器械上市许可持有人、经营单位和使用 单位的报告意识逐步增强、报告质量逐年提升。国家、省、市三级不良事件 监测网络逐步健全,监测 技术机构和人员的能力水平不断提高。 出台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医疗器械不良 发《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厅字〔 17〕42号,以下简称《意 见》),提出了进一步建立上市许可持有人直接报 告不良事件制度,要求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根据科学进步情况和不良事件评 估结果,主动对已上市医疗器械开展再评价。随着工作要求的进一步提高,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工作逐渐显露出企业重视程度不足、主体责 F 简称《办法》),该《办法》将于 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现就有关问题 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国食药监械〔 2008〕766 号)。此 后的十年中 ,我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逐步制度化、 正规化、常态化, 2014年修订 事件监测和再评价工作提出了更为明确的要求。 2017 年 10月, 中办国办印 20

任落实不够、监管强制力不足等诸多问题。 因此,完善并出台《办法》,将不良事件监测制度的法律层级从规范性 文件提升至部门规章,从制度层面进一步明确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企业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规范和细化工作要求,强化监管手段和措施,提升强制力、约束力和震慑力,对推动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工作,及早发现产品风险、消除安全隐患、保护公众健康安全发挥着重要作用。 二、《办法》的主要思路 本次制定是落实《条例》、《意见》的有关要求,以强化医疗器械不良 事件监测、再评价等上市后监管手段为核心,以落实持有人不良事件报告主 体责任和再评价主体责任为重点,贯彻风险管理的理念,在总结现行《办法》 的实践经验并借鉴国际先进做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以落实持有人主体责任、提高风险发现和评价能力、推动上市前上市后监管联动为目的,在制度层面推动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工作的健全完善。 三、《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共九章八十条,在篇幅上较原《办法》四十三条有了极大的 富。内容主要包括总则、职责与义务、报告与评价、重点监测、风险控制、 再评价、监督管理、法律责任以及附则。 《办法》在“总则”中,增加了医疗器械上市许可持有人的定义和主体 责任的规定;在“职责与义务”中,增加了持有人和经营使用单位义务的规 定;在“报告与评价”中,按基本要求、个例报告、群体报告、定期风险评

不良事件管理制度

南充市顺庆区第一人民医院 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及处置制度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是发现医疗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防范医疗事故、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促进医学发展和保护患者利益的重要措施。为达到卫生部提出的病人安全目标,落实建立与完善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目的: 规范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主动报告,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及时发现医疗不良事件和安全隐患,将获取的医疗安全信息进行分析,反馈并从医院管理体系、运行机制与规章制度上进行有针对性的持续进。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院发生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的主动报告;但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输血不良反应、院内感染个案报告需按特定的报告表格和程序上报,不属本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内容之列。 3.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定义和等级划分: (1)定义: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是指在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病人的诊疗结果、增加病人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2)等级划分: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按事件的严重程度分4个等级: Ⅰ级事件(警告事件)——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 Ⅱ级事件(不良后果事件)——在疾病医疗过程中是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病人机体与功能损害。 Ⅲ级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虽然发生了错误事实,但未给病人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 Ⅳ级事件(隐患事件)——由于及时发现错误,但未形成事实。 4.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的原则: (1)Ⅰ级和Ⅱ级事件属于强制性报告范畴,报告原则应遵照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2013年)、卫生部《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卫医发[2002]206号) (2)Ⅲ、Ⅳ级事件报告具有自愿性、保密性、非处罚性和公开性的特点。 ○1自愿性:医院各科室、部门和个人有自愿参与(或退出)的权利,提供信息报告是报告人(部门)的自愿行为。 ○2保密性:该制度对报告人以及报告中涉及的其他人和部门的信息完全保密。报告人可通过网络、信件等多种形式具名或匿名报告,相关职能部门将严格保密。 ○3非处罚性:报告内容不作为对报告人或他人违章处罚的依据,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最新版】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疗器械的上市后监管,规范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工作,及时、有效控制医疗器械上市后风险,保障公众用械安全,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活动及其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实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制度。 第四条国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报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 第二章职责 第五条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的监督管理工作。 (一)组织开展全国范围内的医疗器械重点监测和再评价工作;

(二)会同国务院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开展全国医疗器械群体不良事件的调查和处理,依法采取紧急控制措施,并发布相关信息; (三)根据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结果,依法采取管理措施; (四)通报全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情况;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工作。 (一)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企业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的开展监督检查; (二)会同同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医疗器械使用单位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开展监督检查; (三)根据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结果,依法采取管理措施; 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同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医疗器械群体不良事件的调查和处理,协

助开展全国医疗器械群体不良事件的调查和处理,依法采取紧急控制措施,做出行政处理决定,并发布相关信息;负责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医疗器械再评价和重点监测工作;负责通报本行政区域内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情况。 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下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工作。 第七条国务院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医疗器械使用单位中与实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有关的管理工作,并将其纳入医疗机构绩效评价体系。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对医疗器械不良事件采取相关控制措施。 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导和监督下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八条国家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技术机构承担全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的技术工作。 (一)组织制定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与再评价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医院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及管理制度

医院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及管理制度 职业防护管理制度 1. 加强教育,加深护士对医疗锐器和职业暴露的认可,掌握标准预防的概念和措施,并予以重视。 1)标准预防的概念:认定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均具有传染性,不论是否有明显的血迹污染或是否接触非完整的皮肤与黏膜,接触上述物质者,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2)标准预防的措施:①洗手: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极其污染物品,不论其是否戴手套,都必须洗手。遇有下述情况必须立即洗手:摘除手套后、接触病人前后、可能污染环境或传染其他人时。②戴手套:接触病人的上述物质及其污染物品时;接触病人黏膜和非完整皮肤均应戴手套;对病人既接触清洁部位,又接触污染部位时应更换手套;在任何情况下处理深层体液时必须戴手套,完成工作后应尽快脱去被血液、体液污染的手套。③上述物质时可能发生喷溅时,应戴眼罩、口罩,并穿防护衣,以防医护人员皮肤、黏膜和衣服受到污染。④被上述物质污染的医疗用品和仪器设备应及时处理,重复使用的医疗仪器设备应进行清洁和适当。⑤及时处理污染的床单,防止接触病人的皮肤

和黏膜,以防污染衣物及微生物传播。⑥锐利器具和针头应小心安放,及时置于固定的容器内,以防刺伤。⑦医护人员进行各项医疗操作前后,在清洁及环境表面消毒时,应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⑧可能污染环境或不能保持环境卫生的病人应予隔离。 2. 教育并纠正护士的不规范操作。不规范操作主要有:将用过的锐器或注射器进行分离、浸泡、清洗;将用过的针帽套回针头;将血液或体液从一个容器转到另一个容器;将针头遗弃在不耐刺的容器中;不及时处理用过的利器等。 3. 在进行侵袭性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有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利器刺伤或者划伤。 4. 掌握医疗锐器的处理原则及方法,减少污染物和工作人员的二次污染。处理原则是:锐器使用后立即放入固定的坚硬的利器盒里;对重复使用的注射器和其他医疗器具进行严格的灭菌处理;禁止徒手接触污染的利器,手术中利器应用传递容器传递。 5.意外暴露后的处理: 1)皮肤意外接触到血液或体液,立即用肥皂和流动水冲洗;

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程序(含记录)

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程序 (ISO13485-2016) 1.0目的 对不良事件的监测、报告、处理。 2.0范围 本公司产品在临床过程中或上市销售后发生的技术隐患、问题和各相关单位通报的不良事件。 3.0定义 3.1不良事件 是指本公司获准上市、合格的产品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发生的或可能发生的任何与产品预期使用效果无关的有害事件。 3.2不良事件分为一般不良事件、严重不良事件、不良反应、严重不良反应。 3.2.1一般不良事件 患者或相关接触人员发现有非预期的病状或副作用出现时,但尚未达到严重不良事件的条件。这种症状无论是否与产品相关均属于不良事件(例如操作不当、未按说明书规定使用、或与医疗器械不相干的病症等)。 3.2.2严重不良事件 患者或相关接触人员发现有如下非预期的病状或副作用出现时,这种症状无论是否与产品相关均属于严重不良事件。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a)死亡; b)危及生命; c)导致病人住院或延长住院时间;

d)导致永久或严重残疾/功能障碍; e)导致先天异常或畸胎;影响工作能力或导致先天畸形; f)其他严重症状的。 3.2.3不良反应和严重不良反应 上述两种情况中,已经确定是由产品本身(包括设计缺陷、材料缺陷等)造成的,称为医疗器械不良反应和严重不良反应。 3.2.4国家相关管理当局 国家、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及不良事件监测机构;必要时国家卫生部、陕西卫生局。 4.0职责 4.1市场部和外贸部负责同不良事件的各相关方(患者、医疗机构相关技术专家、国家管理当局、公司各职能部门)进行协调,及时通报或汇报不良事件处理的进展和相关信息。负责整理和保存不良事件处理的一切资料。 4.2市场部和外贸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产品上市后风险的分析、再评价。4.3总经理批准上报不良事件。并授权市场部对外公开发布有关信息。 4.4其他相关部门按总经理和市场部的要求参与调查、处理和改进工作。 5.0程序 5.1不良事件的收集方法及监测 5.1.1市场部和外贸部向所有客户发放《顾客抱怨记录》,要求客户有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填写并传回公司。市场部收到后进一步调查、核实,如有可疑不良事件应及时填写《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 5.1.2各相关部门应将在生产、检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至市场部。

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流程80376

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护理不良事件:是指在护理过程中,对患者及家属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损害或经济负担增加等不良后果的异常事件。 (指医院对住院病人、抢救病人等由于护理不周,造成或可能造成直接或间接导致病人受伤、昏迷、甚至于死亡等事件。) 1.在护理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遵守护理服务职业道德。 2.各护理单元有防范处理护理不良事件的预案,预防其发生。 3.各护理单元应建立护理不良事件登记本,及时据实登记。 4.发生护理不良事件后,要及时评估事件发生后的影响,24小时内如实上报护理部,并积极采取挽救或抢救措施,尽量减少或消除不良后果。 5.发生护理不良事件后,有关的记录、标本、化验结果及相关药品、器械均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 6.发生护理不良事件后的报告时间:当事人应立即报告值班医师、病区护士长、科护士长和科领导,由病区护士长24小时内报科护士长,科护士长报护理部,并交书面护理不良事件报告表和护理讨论分析处理记录。 7.各科室应认真填写“护理不良事件报告表”,由护士长登记发生不良事件的经过、分析原因、后果及当事人对不良事件的认识和建议。护士长应负责组织对缺陷、事件发生的过程及时调查研究,组织科内讨论,对发生缺陷进行调查,分析整个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及层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确定事件的真实原因并提出改进意见或方案。护士长将讨论结果和改进意见或方案呈交科护士长,科护士长要将处理意见或方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并在一周内连报表报送护理部。 8.对发生的护理不良事件,组织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对事件进行讨论,提交处理意见;造成不良影响时,应做好有关善后工作。 9.发生不良事件后,护士长对发生的原因、影响因素及管理等各个环节应作认真的分析,确定根本原因,及时制订改进措施,定期对病区的护理安全情况分析研讨,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订相关的防范措施。 10.发生护理不良事件的科室或个人,如不按规定报告,有意隐瞒,事后经领导或他人发现,须按情节严重程度(不良事件奖罚方案)给予处理。

不良事件报告

十六、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一、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定义 本制度所称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指在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患者的诊疗结果、增加患者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二、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分类 根据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所属类别不同,我院划分为8类: (一)医疗不良事件:医嘱错误(包括漏开医嘱、医嘱不明确、医嘱对象错误、药名或药品剂量错误),诊断错误(误诊、漏诊),手术患者、部位或术式错误,手术异物遗留在体内,住院期间非计划重返事件(包括非计划重返ICU、非计划重返手术、非计划重返住院),麻醉相关不良事件,医疗技术检查不良事件(标本丢失或弄错、试剂错误、迟报、漏报、错报),检查过程中出现意外事件,医患沟通不到位,猝死,放射安全事件,病案管理不良事件(包括病案丢失、放错位置、病案信息录入错误、诊疗记录或检查报告丢失、病历伪造、病历无资质人员书写),医疗不作为事件(因各级医务人员不作为导致的不良事件),信息传递错误事件(医师、护理、医技判定意见错误、医嘱传递错误(口头及书面)、其它传递方式错误),因未正确查对导致的诊疗错误,输血反应,自残、自杀,医疗安全隐患事件,其他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等。 (二)护理不良事件:压疮,跌倒,坠床,烫伤,走失,输液不良事件(包括输液渗漏、输液反应、肺水肿和空气栓塞),非计划意外拔管,导管操作不良事件(包括导管链接脱落、断裂或堵塞、导管连接错误),标本采集或交接错误,用药错误,护理安全隐患事件,其他护理安全不良事件等。 (三)医院内感染不良事件:因针刺伤、锐器刺伤、接触化疗药、接触传染病人等导致医务人员职业暴露,患者院内感染(指确诊三例以上同种同源的医院感染病例才上报不良事件)、医院感染安全隐患事件,其他医院感染安全不良事件等。 (四)药品不良事件:输液反应、药物配伍不良反应、药品质量问题、药物不良反应(包括药物引起的静脉炎)、药物调剂错误、药品安全隐患事件,其他药品安全不良事件。 (五)设备和器械不良事件:器械不良事件,耗材不良事件,设备故障不良事件、设备和器械安全隐患事件,其他设备和器械安全不良事件等。 (六)消防、治安不良事件 (七)信息安全不良事件 (八)水、电、气、食品安全等其他安全不良事件 三、不良事件定级 (一)Ⅰ级事件(警告事件):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 (二)Ⅱ级事件(不良后果事件):在疾病医疗过程中是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

医院不良事件管理制度

xx人民医院不良事件管理制度 一、不良事件的定义及分级 不良事件指在医疗机构内发生的,预料之外的、不期望的或潜在的危险事件。 主要包括警讯事件、差错及临界差错等。 1、警讯事件:与患者病情的自然发展过程或潜在病情发展无关的、无法预料的意外死亡、器官重大损害或xx功能丧失的事件。 (1)患者意外死亡; (2)与患者病情的自然发展过程或潜在病情发展无关的器官重大损害或xx 功能丧失; (3)手术错误:包括患者错误、手术方式错误、部位错误; (4)诱拐或抱错婴儿。 2、差错:是指病人在接受医疗护理服务过程中,一个或多个环节出现差错,且错误未能被及时发现并得到纠正,导致病人最终接受了错误的医疗护理服务。 3、临界差错:是指由于不经意或经及时介入行动,而使原本可能导致意外、伤害的事件或情况并未真正发生。 二、医院不良事件名称及分类 根据医院不良事件所属类别不同,我院划分为7类: 1、诊治问题:包括错误诊断、严重漏诊、错误治疗、治疗不及时、院内感染等。 2、不良治疗:包括错用药、多用药、漏用药、药物不良反应、输液反应、输血反应等。

3、意外事件:包括跌倒、坠床、烫伤、自残、自杀、失踪、猝死、锐器伤等。 4、辅助诊查问题:包括报告错误、标本丢失、标本错误、漏做标本,检查过程中出现严重并发症等。 5、手术相关问题:如手术患者、部位和术式选择错误、患者术中死亡、术中术后出现并发症、手术器械、异物遗留在体内、住院期间同一手术的再次手术、xx相关事件等。 6、医患沟通:包括医患沟通不良、医患语言冲突、医患行为冲突等。 7、其他非上列导致医疗不良后果的事件。 三、医院不良事件的报告及流程 1、报告责任人:发现不良事件的所有医院员工。 2、报告时限:不良事件(警讯事件)一经发现应在处理的同时口头或电话上报职能科室或总值班,职能科室或总值班核实后再上报分管院领导。 3、报告形式及流程:书面报告,报告表格《医院不良事件报告表》(见附件),特殊不良事件如药物不良反应主、输血反应等按相关科室要求上报。具体接收科室: 1)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医务科。 2)护理安全不良事件上报护理部。 3)感染相关安全不良事件上报医院感染管理科。 4)药品安全不良事件上报药剂科。 5)器械安全不良事件上报医疗设备科。 6)设施安全不良事件上报总务科。 7)人身安全不良事件上报保卫科。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号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号)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已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张茅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马晓伟 2018年8月13日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及时、有效控制医疗器械上市后风险,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再评价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医疗器械上市许可持有人(以下简称持有人),应当具有保证医疗器械安全有效的质量管理能力和相应责任能力,建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技术机构(以下简称监测机构)直接报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由持有人授权销售的经营企业、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应当向持有人和监测机构报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 持有人应当对发现的不良事件进行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完善产品质量,并向监测机构报告评价结果和完善质量的措施;需要原注册机关审批的,应当按规定提交申请。 境外持有人指定的代理人应当承担境内销售的进口医疗器械的不良事件监测工作,配合境外持有人履行再评价义务。 第四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医疗器械上市许可持有人,是指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和医疗器械备案凭证的持有人,即医疗器械注册人和备案人。 (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是指已上市的医疗器械,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发生的,导致或者可能导致人体伤害的各种有害事件。 (三)严重伤害,是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1.危及生命; 2.导致机体功能的永久性伤害或者机体结构的永久性损伤; 3.必须采取医疗措施才能避免上述永久性伤害或者损伤。 (四)群体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是指同一医疗器械在使用过程中,在相对集中的时间、区域内发生,对一定数量人群的身体健康或者生命安全造成损害或者威胁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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