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财务报表模板(已经执行新金融工具或新收入准则)

2020财务报表模板(已经执行新金融工具或新收入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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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

201X年12月31日

(转下页) x

利润表 201X年度

现金流量表 201X年度

x

股东权益变动表

201x年度

x

股东权益变动表(续)

2018年度

载于第×页至第××页的财务报表附注是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第×页至第××页的财务报表由以下人士签署:

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

x

东权益变动表(续)

年度

上年数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是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会计机构负责人:

x

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未执行新金融准则、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地企业)word版

实用文档 附件 1 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未执行新金融准则、 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 一、关于比较信息的列报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的相关规定,当期财务报表的列报,至少应当提供所有列报项目上一个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名称和容发生变更的,应当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当期的列报要求进行调整,相关准则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二、关于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 会企 01 表

有关项目说明: 1.“应收票据”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摊余成本计量的、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该项目应根据“应收票据”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相关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2.“应收账款”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摊余成本计 量的、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应收取的款项。该 项目应根据“应收账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坏账准

备”科目

中相关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3.“其他应收款”项目,应根据“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数,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相关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4.“持有待售资产”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处置组中的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的期末账面价值。该项目应根据“持有待售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科目的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5.“固定资产”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固定资产的期末账面价值和企业尚未清理完毕的固定资产清理净损益。该项目应根据“固定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累计折旧”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的期末余额后的金额,以及“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6.“在建工程”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在建工程的期末账面价值和企业为在建工程准 备的各种物资的期末账面价值。该项目应根据“在建工程”科 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科目的期末余额后的金额,以及“工程物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工程物资减值准备”科目的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7.“一年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项目,通常反映预计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变现的非流动资产。对于按照相关会计准则采

财务报表标准格式_完整版解析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 财务报表的组成和适用范围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下同)变动表和附注。本准则及应用指南适用于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以及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 一般企业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格式 资产负债表 会企01表编制单位: 年月日单位:元 资产期末余额年初余额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期末余额年初余额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货币资金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收票据应付票据 应收账款应付账款 预付款项预收款项 应收利息应付职工薪酬 应收股利应交税费 其他应收款应付利息 存货应付股利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应付款 其他流动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流动资产合计其他流动负债 非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合计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非流动负债: 持有至到期投资长期借款 长期应收款应付债券 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应付款 投资性房地产专项应付款 固定资产预计负债 在建工程递延所得税负债 工程物资其他非流动负债 固定资产清理非流动负债合计 生产性生物资产负债合计 油气资产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无形资产实收资本(或股本) 开发支出资本公积 商誉减:库存股 长期待摊费用盈余公积 递延所得税资产未分配利润 其他非流动资产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非流动资产合计 资产总计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利润表 会企02表编制单位:年月单位:元 项目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一、营业收入 减:营业成本 营业税金及附加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 资产减值损失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减:营业外支出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新会计准则下金融工具的分类及计量定稿版

新会计准则下金融工具 的分类及计量 HUA system office room 【HUA16H-TTMS2A-HUAS8Q8-HUAH1688】

新会计准则下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 2008年的国际金融危机给全球经济、金融市场带来巨大的破坏,危机后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复杂性和公允价值计量、金融资产减值模型的顺周期性备受指责,金融危机也使人们意识到高质量会计准则对全球金融体系和资本市场的稳定至关重要,客观上加速了金融工具准则的修订进程。2009年4月G20国领导人举行峰会,敦促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对金融工具会计准则进行全方位改革,主要目的是降低会计准则的复杂性,缓解顺周期效应。自2009年起,经历了多次修订,终于在2014年7月,IASB发布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IFRS9)终稿,拟于2018年1月1日生效并取代现行《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金融工具》(IAS39)。 为了更好实现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全面趋同,并结合我国企业会计的相关实务,财政部于2016年08月修订起草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征求意见稿)》、《企业会计准则第 23号—金融资产转移(征求意见稿)》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征求意见稿)》,(下文简称为新准则),新准则主要变更了对金融工具分类和计量,对金融资产转移的处理做了更明确的阐释,同时引进了预期信用损失法的金融工具减值模型。在整个金融资产核算体系中,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的顺周期性受指责最多,也是本次改革的重点;同时,分类和计量也是整个核算体系的基础,后续的金融资产减值、金融资产转移、套期会计都将基于上述分类和计量,因此本文着重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重分类展开讨论。 一、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 1.1 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

2017年新金融工具准则学习笔记

2017年新金融工具准则学习笔记 ——金融工具的定义、范围、确认和计量 视野ID:Henry204618 微博:@岁月哥特 本学习笔记主要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等相关内容整理,仅供个人学习参考,涉及具体准则条款,请以准则原文为准。 文中主要缩写、简称对照: IFRS 9——《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 IAS 32——《国际会计准则第32号——金融工具:列报》 IFRIC——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解释委员会 CAS 22——《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理事会——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

目录 一、金融工具的定义 (1) (一)合同的必要性 (1) (二)简单例子 (2) (三)或有权利和义务 (3) (四)租赁合同 (3) (五)非金融资产和负债相关合同 (3) (六)商品或服务的对价 (5) (七)权益工具 (6) (八)衍生金融工具 (6) (九)应付股利 (7) 二、适用范围 (7) (一)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投资 (8) (二)租赁 (9) (三)保险合同 (9) (四)财务担保合同 (10) 1.财务担保合同的定义 (10) 2.财务担保合同的担保方 (11) 3.财务担保合同的持有方 (12) 4.同一控制下主体之间的财务担保合同 (12) (五)贷款承诺 (12) (六)权益工具 (13) 1.权益工具的发行方 (13) 2.权益工具的持有方 (14) (七)企业合并 (14) 1.业务合并中的或有对价 (14) 2.业务合并中收购方和出售方之间的合同 (14) (八)不动产、厂场和设备及无形资产的或有价格 (15) (九)雇员福利计划和股份支付 (15) (十)分类为持有待售及终止经营组合的处置 (15) (十一)补偿性资产 (16) 三、购买或出售非金融项目的合同 (16) (一)“净结算”的合同 (16) (二)“正常”出售和购买(或“自用”合同) (17) 1.同类合同的净结算 (17) 2.商品经销商及类似主体 (17) 3.可净结算的卖出期权 (18) 4.其他包含数量弹性的合同 (18) 四、金融工具的确认 (18) (一)应收款项或应付款项 (18) (二)因买卖商品或劳务的确定承诺 (18) (三)远期合同 (19)

2019年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公司财务报表附注表格版模板..doc

2019 年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公司财 务报表附注表格版模板1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09 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由XXX.XXX投资设立,于年月日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注册号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现有注册资本元。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经批准,由投资设立的外商独资/中外合资/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于年月日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注册号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资总额元,注册资本元。经营期年。于年月投产/营业。 本公司经营范围:。 二、公司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一)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及其补充规定。

(二)会计年度 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三)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四)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 (五)外币业务核算方法 对发生的外币业务,采用当月1 日/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汇价(中间价)折合人民币记账。对各种外币账户的外币期末余额,按期末市场汇价(中间价)进行调整,发生的差额,与购建固定资产有关且在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计入有关固定资产的购建成本;与购建固定资产无关的属于筹建期间的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的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六)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方法 1.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资产、负债类项目均按照报表决算日的市场汇价(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金额;所有者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均按照发生时的市场汇价(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金额;“未分配利润”项目以折算后的利润分配表中该项目的人民币金额列示。折算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所有者权益项目合计数的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在“未分配利润”项目后单独列示。 2.利润表中所有项目和利润分配表中有关反映发生数的项目,按报告期市场平均汇价/报表决算日的市场汇价(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

新金融工具准则

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重点解读出炉啦!!!小编呕心沥血的盘点不要错过,快快看过来! 2017年3月31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下简称CAS22)、《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以下简称CAS24)等三项金融工具会计准则,随后,于2017年5月2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CAS 37”),以反映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变化在列示和披露方面的相应更新。上述四项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究竟其中有何变化,又会带来什么影响,请听小编细细道来。 一、新准则出台背景 1.新问题亟待解决:随着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设、金融创新的发展和对外开放的深化,有关金融工具会计处理实务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比如,现行金融工具分类和计量过于复杂,主观性强,影响金融工具会计信息的可比性;金融资产转移的会计处理过于原则,对金融资产证券化等会计实务指导不够;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实务脱节等。因此,迫切需要通过修订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来及时、有效地解决上述问题。 2.国际会计准则的修订及借鉴:据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谈到,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发生后,金融工具会计问题凸显,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对金融工具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进行了较大幅度的修订,并于2014年7月发布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拟于2018年1月1日生效。为切实解决我国企业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实务问题、实现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全面趋同,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路线图》(财会〔2010〕10号)的要求,我们借鉴《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和需要,修订了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重点解读 表1 新CAS 22 与原CAS 22 的比较 新CAS22 原CAS22 分 类原则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 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持有金融资产的意图和目的 分类结果分为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 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分为四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 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 计量凡是权益工具均以公允价值计量。债务 工具分两种情况,对于即满足商业模式 持有至到期投资及贷款和应收款项 是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其他类别以公

典当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财务报表格式

典当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财务报表格式

典当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财务报表格式 资产负债表 会典01表编制单位:年月 单位:元 资产 期末 余额年初 余额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或股东权益) 期末 余额 年初 余额 资产:负债: 货币资金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负债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应收账款应付账款 应收利息应付职工薪酬 存货应交税费 发放贷款和垫款应付利息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借款 持有至到期投资预计负债 长期股权投资递延所得税负债 固定资产其他负债

无形资产负债合计 递延所得税资产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其他资产实收资本(或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资产总计 (或股东权益)总计

利润表 会典02表编制单位:年月单位:元 项目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一、营业收入 利息净收入 利息收入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其他业务收入 二、营业支出 营业税金及附加 业务及管理费

资产减值损失 其他业务成本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减:营业外支出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六、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七、其他综合收益 八、综合收益总额

新会计准则下金融工具的分类及计量

新会计准则下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 2008年的国际金融危机给全球经济、金融市场带来巨大的破坏,危机后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复杂性和公允价值计量、金融资产减值模型的顺周期性备受指责,金融危机也使人们意识到高质量会计准则对全球金融体系和资本市场的稳定至关重要,客观上加速了金融工具准则的修订进程。2009年4月G20国领导人举行峰会,敦促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对金融工具会计准则进行全方位改革,主要目的是降低会计准则的复杂性,缓解顺周期效应。自2009年起,经历了多次修订,终于在2014年7月,IASB发布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IFRS9)终稿,拟于2018年1月1日生效并取代现行《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金融工具》(IAS39)。 为了更好实现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全面趋同,并结合我国企业会计的相关实务,财政部于2016年08月修订起草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征求意见稿)》、《企业会计准则第 23号—金融资产转移(征求意见稿)》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征求意见稿)》,(下文简称为新准则),新准则主要变更了对金融工具分类和计量,对金融资产转移的处理做了更明确的阐释,同时引进了预期信用损失法的金融工具减值模型。在整个金融资产核算体系中,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的顺周期性受指责最多,也是本次改革的重点;同时,分类和计量也是整个核算体系的基础,后续的金融资产减值、金融资产转移、套期会计都将基于上述分类和计量,因此本文着重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重分类展开讨论。 一、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 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 金融资产分类 现行会计准则要求主体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和风险管理要求,将金融资产划分为四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HFT)、持有至到期金融资产(HTM)、贷款和应收款项(LAR)、可供出售金融资产(AFS)。 针对现存金融资产四分类的复杂性,新会计准则给出变革方法,要求主体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对于所有在准则范围内的金融资产(包含嵌入衍生工具),都采用相同的分类标准将金融资产分为以下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AMC)、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FVOCI)、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FVPL)。 业务模式,是指主体如何管理其金融资产以获得现金流量,一是只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二是出售金融资产赚钱价差,三是收取合同现金流的同时获取买卖价差。新准则强调对业务模式评估时,应在合理预期的情况下,从整体层面进行业务评估,而不是根据对个别金融工具的管理意图来评估其业务模式;如果仅在应急情形下出售金融资产,并不会影响对业务模式的评估。此外,对业务模式的评估需要考虑过去的现金流量,也需要考虑未来相关信息,如果现金流实现方式改变,将影响业务模式的评估。 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是指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仅包含本金和以未支付本金为基础的利息。一般来说,权益工具和衍生工具不符合该现金流量特征,现金流比较简单的债权工具,如普通债券、贷款、应收款项等,可以通过该现金流量测试,但是对于复杂的、混合型债权工具要根据具体条款逐一进行判断。具体判断方法见图1。

2019新准则及财务报表新格式解读

一文读懂2019新准则及财务报表新格式 根据《普华永道观察》、《会计视野论坛》整理 2019年即将过半,财会圈有几份重要新规是小伙伴们都密切关注的,包括财报新格式,修订的债务重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抵减政策等。 (一)2019年财报新格式重点提示 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以下简称“财报新格式”),分别对已执行新金融、新收入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以及未执行上述三大新准则的一般企业的财务报表列报给予了指引,相关企业自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起开始适用。 A类主要变化:适用所有企业 (1)资产负债表项目拆分: (2)递延收益重分类取消: 对于计入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若摊销期限只剩一年或不足一年的,或预计未来一年内(含一年)摊销的部分,均不得归类为

流动负债,也不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项目,仍在“递延收益”项目列报。 (3)研发费用核算范围变化: “研发费用”项目不仅包括企业进行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化支出,还包括计入“管理费用”科目的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 (4)营业外收支核算范围变化: “营业外支出”和“营业外收入”项目不再包含债务重组损益,具体列报项目需关注新债务重组准则应用指南的进一步指引。 B类主要变化:适用已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企业 (1)交易性金融资产(FVTPL): “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企业持有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期末账面价值。 自资产负债表日起超过一年到期且预期持有超过一年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非流动金融资产的期末账面价值,在“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反映。 解读:金融资产的分类,区分债务工具和权益工具两类。 (1)债务工具

(完整word版)新金融工具准则解读(一):变化概述与核心要求

新金融工具准则解读(一):变化概述与核心要求 2014年7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发布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IFRS 9)。2017年3月,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新金融工具准则,包括《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CAS 22)、《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CAS 23)、《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CAS 24)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新金融工具准则分类分批实施,其中: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新金融工具准则保持了与IFRS 9的趋同。核心变化内容包括:一是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减少金融资产类别,提高分类的客观性和有关会计处理的一致性;二是金融资产减值会计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以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三是修订套期会计相关规定,使套期会计更加如实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本期主要解读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变化概述与核心要求。 一、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变化概述

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新旧衔接要求 修订后的CAS 22、CAS 23实施时应当予以追溯应用,但企业不需要重述前期比较数据;除特定情况外,修订后的CAS 24采用未来适用法。在新旧准则转换时,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新金融工具准则新施行日所在年度报告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新旧准则转换时,主要涉及的衔接过渡事项包括: 1.业务模式 以施行日的既有事实和情况为基础;无须考虑企业之前的业务模式。 2.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以初始确认时存在的事实和情况为基础,对特定货币时间价值要素修正及提前还款特征的公允价值等项目进行评估。 3.指定或撤销指定 以施行日的既有事实和情况为基础,进行指定或撤销指定和评估。包括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的指定或撤销指定,自身信用风险的会计错配评估等。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公司财务报表附注模板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公司财务报表附注模板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公司中期或年度财务报表附注参考格式,本附注首页空两行, 提示:执业人员在使用本附注格式时~应注意把握效率~降低时间成本~而不可机械地照搬照套。在披露形式上~应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灵活运用,在披露内容上~应把握重要性原则。 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09年度(2010年1,×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提示:公司基本情况应当采用简洁的语言分段表述~篇幅不宜过长。其内容主要包括公司历史沿革、所处行业、经营范围、主要产品或提供的劳务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内资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参照下述第一段的格式~内资股份有限公司参照下述第二段的格式~外商投资企业的基本情况参照下述第三段的格式。 有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由×××、×××投资设立,于××年×月×日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注册号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现有注册资本元。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经批准,由发起设立,于××年×月×日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注册号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现有注册资本元,股份总数股(每股面值1元)。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经批准,由投资

设立的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于××年×月×日在工 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注册号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资总额元, 注册资本元。经营期年。于××年×月投产/营业。 本公司经营范围: 。 第 11 页共 68 页 二、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前期差错 提示:在披露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时~应当说明重要会计政策的确定依据和财务报表项目的计量基础~以及会计估计中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若各家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不尽相同~编制时应当从实际出发~做到格式统一、内容完整、表述正确~公司没有的项目~可以省略~同时注意序号的连贯性。 本附注格式省略了生物资产、股份支付、股份回购、租赁、持有待售资产、套期会计的政策描述~但保留标题~根据公司具体情况增删。 (一)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06年2月公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提示:以下表述适用于09年开始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公司。09年以前已经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公司可删去本段表述~注意序号的连贯性。 本公司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06年2月公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同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五条至第十九条和《企业会计准

新金融工具准则常见问题解答

目录 一、金融资产的分类和列报 (1) 问题1.1 应收票据背书或贴现是否必须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 (1) 问题1.2 不能终止确认的已贴现或背书的汇票如何列报? (3) 问题1.3 结构性存款是否可以列报为“银行存款”? (4) 问题1.4 银行存款和借款计提的利息应该如何列报? (5) 问题1.5 持有的合伙企业份额是否可以指定为FVOCI(权益工具)? (6) 问题1.6 持有的优先级份额可否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7) 问题1.7未约定期限也未约定利率的资金拆借款项能否通过SPPI测试? (8) 问题1.8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和信用减值损失如何确认递延所得税?.8问题1.9 发放委托贷款及其产生的利息如何列报? (10) 问题1.10 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的利息如何列报? (11) 问题1.11 购买的风险较低的不保本理财产品可否认为实质上是保本的? (12) 二、金融工具的终止确认 (13) 问题2.1 应收票据贴现或背书何时可以终止确认? (13) 问题2.2 展期并调整本金和利率是否构成合同的实质性修改? (14) 三、金融工具的计量 (15) 问题3.1 “应收款项融资”的公允价值是否等于其账面价值? (15) 问题3.2 指定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三无投资”可否以成本计量? .. 16问题3.3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是否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的影响? (17) 问题3.4 持有H股公司尚未上市流通内资股份的公允价值如何确定? (18) 四、金融工具的减值 (19) 问题4.1 预期信用损失率是一项会计政策还是会计估计? (19) 问题4.2 首次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时,坏账准备期初数如何调整? (19) 问题4.3 是否可以基于谨慎性,仍使用原账龄百分比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 20问题4.4 合并报表与个别报表预期信用损失率是否应相同? (21) 问题4.6 对于长期应收款项如何考虑时间价值的影响? (21) 问题4.7 企业基于迁徙率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应关注哪些事项? (22) 问题4.8 其他应收款是否可以使用简化方法,不使用三阶段法? (25) 问题4.9 预期信用损失是否需要根据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进行调整? (26) 问题4.10 非银行金融机构预期信用损失是否可以基于账龄迁徙率计算? (27)

2020年最新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附件 2 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 一、关于比较信息的列报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0 号——财务报表列报》的规定,企业变更会计政策或发生重要的前期差错更正,采用追溯调整法的,应当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企业首次执行新金融准则、新收入准则或新租赁准则,按照衔接规定,对因会计政策变更产生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的,应当对首次执行当期的财务报表的本期数或期末数按照本附件的报表项目列报,对可比会计期间未调整的比较数据按照附件 1 的报表项目列报。 为了提高信息在会计期间的可比性,向报表使用者提供与 理解当期财务报表更加相关的比较数据,企业可以增加列报首 次执行各项新准则当年年初的资产负债表。企业无论是否增加 列报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资产负债表,均应当按照相关规定, 在附注中分别披露首次执行各项新准则对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 关项目的影响金额及调整信息。

二、关于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 会企 01 表编制单位:年月日单位: 元 资产期末上年年末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期末上年年末 余额余额余额余额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货币资金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负债 应收票据应付票据 应收账款应付账款 应收款项融资预收款项 预付款项合同负债 其他应收款应付职工薪酬 存货应交税费 合同资产其他应付款 持有待售资产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资产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资产合计流动负债合计 非流动资产:非流动负债: 债权投资长期借款 其他债权投资应付债券 长期应收款其中:优先股 长期股权投资永续债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租赁负债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长期应付款 投资性房地产预计负债 固定资产递延收益 在建工程递延所得税负债 生产性生物资产其他非流动负债 油气资产非流动负债合计 使用权资产负债合计 无形资产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开发支出实收资本(或股本) 商誉其他权益工具 长期待摊费用其中:优先股 递延所得税资产永续债 其他非流动资产资本公积 非流动资产合计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新会计准则下金融工具的分类及计量

新会计准则下金融工具的 分类及计量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新会计准则下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 2008年的国际金融危机给全球经济、金融市场带来巨大的破坏,危机后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复杂性和公允价值计量、金融资产减值模型的顺周期性备受指责,金融危机也使人们意识到高质量会计准则对全球金融体系和资本市场的稳定至关重要,客观上加速了金融工具准则的修订进程。2009年4月G20国领导人举行峰会,敦促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对金融工具会计准则进行全方位改革,主要目的是降低会计准则的复杂性,缓解顺周期效应。自2009年起,经历了多次修订,终于在2014年7月,IASB发布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IFRS9)终稿,拟于2018 年1月1日生效并取代现行《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金融工具》(IAS39)。 为了更好实现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全面趋同,并结合我国企业会计的相关实务,财政部于2016年08月修订起草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征求意见稿)》、《企业会计准则第 23号—金融资产转移(征求意见稿)》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征求意见稿)》,(下文简称为新准则),新准则主要变更了对金融工具分类和计量,对金融资产转移的处理做了更明确的阐释,同时引进了预期信用损失法的金融工具减值模型。在整个金融资产核算体系中,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的顺周期性受指责最多,也是本次改革的重点;同时,分类和计量也是整个核算体系的基础,后续的金融资产减值、金融资产转移、套期会计都将基于上述分类和计量,因此本文着重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重分类展开讨论。 一、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 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 金融资产分类 现行会计准则要求主体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和风险管理要求,将金融资产划分为四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HFT)、持有至到期金融资产(HTM)、贷款和应收款项(LAR)、可供出售金融资产(AFS)。 针对现存金融资产四分类的复杂性,新会计准则给出变革方法,要求主体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对于所有在准则范围内的金融资产(包含嵌入衍生工具),都采用相同的分类标准将金融资产分为以下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AMC)、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FVOCI)、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FVPL)。 业务模式,是指主体如何管理其金融资产以获得现金流量,一是只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二是出售金融资产赚钱价差,三是收取合同现金流的同时获取买卖价差。新准则强调对业务模式评估时,应在合理预期的情况下,从整体层面进行业务评估,而不是根据对个别金融工具的管理意图来评估其业务模式;如果仅在应急情形下出售金融资产,并不会影响对业务模式的评估。此外,对业务模式的评估需要考虑过去的现金流量,也需要考虑未来相关信息,如果现金流实现方式改变,将影响业务模式的评估。 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是指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仅包含本金和以未支付本金为基础的利息。一般来说,权益工具和衍生工具不符合该现金流量特征,现金流比较简单的债权工具,如普通债券、贷款、应收款项等,可以通过该现金流量测试,但是对于复杂的、混合型债权工具要根据具体条款逐一进行判断。具体判断方法见图1。 图1:新会计准则金融资产三分类决策图 根据以上判断结果,FVPL是新准则下的剩余类别,并且一般情况下,只有债权类资产才可能涉及到三分类,权益类资产和衍生工具通常只能划分为FVPL,但是新准则也允许企业可以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FVOCI,一经做出,不能撤销。 金融资产计量

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评价及解析

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评价及解析 作者:甘晓东 来源:《财会学习》2020年第26期 摘要:本文通过对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主要特征进行分析发现,新金融工具准则具有金融资产的分类方式更客观、金融资产减值信息披露更及时、嵌入金融工具合同的会计处理更简便三大制度优势。在对准则实施细则的进一步分析后发现,新金融工具准则存在制度设计过于复杂的主要问题,这增加了公司的准则执行成本。文章认为加强准则培训,增加会计准则与企业文化的融合程度能够提高公司金融工具信息的披露质量。 关键词:金融工具;预期损失;确认滞后 引言 IASB于2014 年发布了有关金融工具的国际会计准则(IFRS 9)。在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不断趋同背景下,财政部于2016年9月6日发布征求意见稿,要求相关方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对 IFRS 9 提出建议。2017 年 4 月 6 日,财政部发布与 IFRS 9 高度趋同的《企业会计准则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下称新准则)。新金融工具准则在提升金融工具披露透明度、提升企业金融资产风险管理能力等方面被寄予厚望。 一方面,新旧金融工具准则在金融资产分类方式、减值计提等领域有着重大差异,但以公允价值为主的计量方式没有变化,公允价值造成市场失灵的潜在风险仍然存在,监管层面应当对公允价值计量方式保持警惕。另一方面,由于新的金融工具准则的复杂性,需要更多的会计人员职业判断和会计估计,这是否进一步降低了会计信息可靠性,值得进一步探讨。本文研究的出发点就是研究新金融工具的主要特征、准则应用的潜在风险,以及会计人员、企业管理者、监管层如何应对新准则应用带来的问题。 一、新金融工具准则制度优势 (一)金融资产分类方式更严谨 原准则对于金融资产的分类作出如下要求:企业应当以管理者持有金融资产的意图和目的,将金融资产划分为四类。原准则问题之一是以管理人员持有金融资产的主观意图为分类标准,这造成的结果是赋予了管理人员过度裁量权,管理人员可随意变更金融资产的分类。即使性质相同的金融资产也可能因为管理人员的持有意图不同被划分为不同类别,降低了会计信息质量。问题之二是对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这两项金融资产的分类不合理,以上两项金融资产本质上都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为主要特征的金融资产,经济实质相同,原准则中却被分进了不同的类别。

新准则财务报表附注范本

财务报表附注的使用讲明 1、制定本财务报表附注要紧目的是为财务报表的编制者提供格式上的参考。在使用时应参考本财务报表附注并推断是否适用于财务报表编制单位,若有任何不适用的地点,财务报表编制单位应当依照其自身情况予以适当的修改。 2、财务报表附注中XXX股份有限公司为一般生产型A股上市公司,于2007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因此,本财务报表的编制基于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CAS2006)及其相关规定中与生产型企业有关的相关要求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相关披露要求。公开发行证券的银行、证券、保险、房地产开发以及其他专门行业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在参考本报表相关披露的基础上,还应同时满足企业会计准则关于上述行业的专门要求以及中国证监会公布的“信息披露编报规则”及其他相关法规对上述行业的专门披露要求。 3、财务报表附注中XXX股份有限公司所采纳的会计政策为一般生产型上市公司所常用的会计政策,本财务报表附注中所披露的会计政策也仅限于上述常用的会计政策。财务报表编制单位应当依照自身情况,对附注中所披露的会计政策予以适当的增删。 4、财务报表附注中XXX股份有限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的交易均为一般生产型上市公司所常见的交易,并未包括所有可能发生的交易。财务报表编制单位如在报告期内发生本财务报表附注中未涉及的交易,应当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证监会的相关法规对该交易的披露要求,对本财务报表附注进行适当的修改。 5、在企业会计准则对某一交易同意选用不同会计政策的情形下,财务报表编制单位如采纳与本财务报表附注不同的会计政策,应当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证监会的相关法规对该交易的披露要求,对本财务报表附注进行适当的修改。 6、本财务报表附注中涉及若干种字体:

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影响与应用

O STANDARD025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影响与应用 新金融工具准则对于金融资产分类和减值问题,进行着重大的修改。 文/丁启新 2008年爆发的全球性金融危机 使原本的金融工具准则IA839饱受诟 病,特别是金融资产分类过于随意以 及减值确认过晚、过少这两个严重 问题在危机中凸显出来。在2008年 举行的G20峰会上,正式确定金融工 具准则需要进行全面修订。新的金融 工具准则制定的过程较为漫长,时隔 6年,直到2014年7月份,国际会计准 则理事会才正式发布了新的金融工具 准则— —IFR89,并要求于2018年[月 1日起实施。2006年以来,我国会计 准则采取与国际会计准则实质性趋同 的政策。因此,财政部于2017年3月份发布了与IFRS9内容几乎完全一致的新金融工具系列准则的主体部分(22号准则、23号准则及24号准则),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于2018年起实施,其他企业分阶段实施新准则。随后,财政部又陆续发布了金融工具系列准则的应用指南以及新的财务报表格式,直到目前为止,新金融工具准则仍然在逐步推进中。 主要变化 正如前文提到,由于金融资产分类和减值的问题,原金融工具准则在金融危机期间遭受了许多批评。新的 金融工具准则中对这两方面都进行了 重大修改。 首先是金融资产分类,原准则 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默认分类, 任何一种非衍生金融资产,即便是 银行存款,都可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而且这样的分类都不会是错误 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 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OCI),相对 于净利润而言,很多报表使用者对于 OCI这一科目是极其不敏感的。新金 融工具准则下,金融资产的默认分类 变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FVTPL),只有 通过合同现金流量测试的金融工具, 才有可能不被分为这一类金融工具。 当然,只有在同时完成业务模式的测 试后,金融资产的分类才基本上可以 确定下来。 其次是金融工具的减值,以债务 工具为例,旧准则要求只有在存在明 确客观证据时,才可以对单项金融资 产计提减值,这就导致在经济环境恶 化时,减值准备计提的金额太少,确 认的时间太晚。新金融工具准则下, 减值的方法由预期损失模型取代了原 有的历史损失模型, 并将债务金融工

新金融工具准则完整版

新金融工具准则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重点解读出炉啦!!!小编呕心沥血的盘点不要错过,快快看过 来! 2017年3月31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下简称CAS22)、《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以下简称CAS24)等三项金融工具会计准则,随后,于2017年5月2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CAS 37”),以反映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变化在列示和披露方面的相应更新。上述四项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究竟其中有何变化,又会带来什么影响,请听小编细细道来。 一、新准则出台背景 1.新问题亟待解决:随着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设、金融创新的发展和对外开放的深化,有关金融工具会计处理实务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比如,现行金融工具分类和计量过于复杂,主观性强,影响金融工具会计信息的可比性;金融资产转移的会计处理过于原则,对金融资产证券化等会计实务指导不够;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实务脱节等。因此,迫切需要通过修订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来及时、有效地解决上述问题。 2.国际会计准则的修订及借鉴:据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谈到,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发生后,金融工具会计问题凸显,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对金融工具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进行了较大幅度的修订,并于2014年7月发布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拟于2018年1月1日生效。为切实解决我国企业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实务问题、实现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全面趋同,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路线图》(财会〔2010〕10号)的要求,我们借鉴《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和需要,修订了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重点解读 表1 新CAS 22 与原CAS 22 的比较 新CAS22 原CAS22 分 类原则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 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持有金融资产的意图和目的 分类结果分为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分为四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 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 计凡是权益工具均以公允价值计量。债务工持有至到期投资及贷款和应收款项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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