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护用具、施工用具、机械设备收集合格证

防护用具、施工用具、机械设备收集合格证
防护用具、施工用具、机械设备收集合格证

1、防护用具合格证:

安全帽、安全带、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尘口罩等;安全网、钢丝绳、灭火器、配电箱、空气断路器、隔离开关、交流接触器、标准配电箱等其它劳动保护用品。

2、机械设备合格证(自有建筑起重机械要提供产权备案证明,在建项目建筑起重机械提供检测合格证明和使用登记证明):塔吊、升降机、物料提升机、推土机、装载机、挖钩机、卷扬机

3、施工机具合格证:

平刨、圆盘锯、手持电动工具、钢筋机械、电焊机、搅拌机、气瓶、翻斗车、潜水泵、振捣器、桩工机械等。

附表:

在建项目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合格证明及数量(份)

施工用具安全防护

建筑起重机械

施工机具

安全防护用品验收单

安全防护用品(具)验收单表3.3 防护用品(具)名称规格数量生产厂家进场日期(批次)采购人安全帽普通型20 常州市时安劳保用品厂 验收情况生产许可证编号苏XK02-001-00092 合格证号 1355242 质保书编号LA-2007-0607 检测报告 [2014]省抽字特防第012 号 安装使用说明书齐全*设计方案 其他 验收结论合格验收人(签字) 注:1.本验收单作为进场验收登记表附件; 2.安全防护用品(具)每批次进场后,应按规定进行验收,购置凭证(复印件)、合格证、质保书、检测报告等资料应附后; 3.工具化、定型化的防护设施需验收“*”项。

安全防护用品(具)验收单表3.3 防护用品(具)名称规格数量生产厂家进场日期(批次)采购人绝缘鞋推荐产品10 江苏盾王劳保用品有限公司沈彬 验收情况生产许可证编号(津)XK02-001-00015 合格证号 1340648 质保书编号06-32-505020 检测报告 LX0094-2013 安装使用说明书齐全*设计方案 其他 验收结论合格验收人(签字) 注:1.本验收单作为进场验收登记表附件; 2.安全防护用品(具)每批次进场后,应按规定进行验收,购置凭证(复印件)、合格证、质保书、检测报告等资料应附后; 3.工具化、定型化的防护设施需验收“*”项。

安全防护用品(具)验收单表3.3 防护用品(具)名称规格数量生产厂家进场日期(批次)采购人安全带W-Y 20 泰州市瑞泰绳网代有限公司沈彬 验收情况生产许可证编号苏XK02-001-00178 合格证号 1356890 质保书编号06-52-705060 检测报告 [2013]省抽字特防第207 号 安装使用说明书齐全*设计方案 其他 验收结论合格验收人(签字) 注:1.本验收单作为进场验收登记表附件; 2.安全防护用品(具)每批次进场后,应按规定进行验收,购置凭证(复印件)、合格证、质保书、检测报告等资料应附后; 3.工具化、定型化的防护设施需验收“*”项。

安全物资供应单位及施工人员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安全物资供应单位及施工人员安全防护用品 管理制度

目录总则 1、安全物资供应单位的选择管理 2、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管理职责 3、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 4、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验收 5、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保管 6、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发和使用

7、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更换或报废 总则 为认真贯彻实施《劳动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和《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和健康,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员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职业安全健康的一种预防性辅助措施,是保护员工健康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是指发给员工穿戴和使用的各类着装、用品、用具和器材。公司各部门安全负责人、管理人员和项目管理人员要认真执行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指导、督促员工在作业时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负责个人防护用品实施计划、采购、验收、保管、发放的部门和使用人员。

1、安全物资供应单位的选择管理 1.1 对安全物资供应单位评定条件 1.1.1 供应单位应依法取得法人资格,是具有较好质量信誉工商行政和有关监督机构所批准,有经营许可范围的企业。 1.1.2 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1.2 应选择信誉良好的企业作为安全物资的供应单位,并鼓励与信誉良好的企业建立长久的合作关系。 2、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管理职责

2.1 生产安全科负责审查进入本公司的外部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厂家及生产经营单位的资质认可工作。审批防护用品的发放,负责监督检查防护用品的质量、发放及使用管理,并对购进的防护用品进行验收。 2.2 项目部制定防护用品的购置计划。 2.3 机械设备部根据防护用品的购置计划,负责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和发放,购买防护用品必须到有《定点生产证》、《经销许可证》的单位购买,对特种防护用品必须具有职业健康安全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2.4 财务部门负责提供购买防护用品的资金。 1、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 3.1 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计划由项目部提出,经项目经理审核后,报生产安全科审批签字,审批后由机械设备部统一购买。采购的特种劳动保护用品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

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的验收、使用管理制度通用范本

内部编号:AN-QP-HT262 版本/ 修改状态:01 / 00 In A Group Or Social Organization, It Is Necessary T o Abide By The Rules Or Rules Of Action And Require Its Members To Abide By Them. Different Industries Have Their Own Specific Rules Of Action, So As To Achieve The Expected Goals According T o The Plan And Requirement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的验收、使用管 理制度通用范本

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的验收、使用管理 制度通用范本 使用指引: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团体或社会组织中,需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并要求其成员共同遵守,不同的行业不同的部门不同的岗位都有其具体的做事规则,目的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资料下载后可以进行自定义修改,可按照所需进行删减和使用。 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管理,消除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验收范围 (一)安全防护设施 1.脚手架类设施:马道、落地式脚手架、(集)卸料平台、工具式脚手架外电线路防护架。 2、洞口类防护设施:预留洞口防护、电梯井口及管道井、烟道防护、楼梯口防护、(建筑物进出通道、外用电梯首层进出通道、物

安全防护用品

安全防护用品常识 一、安全帽 1.安全帽标识:制造厂名称、商标、型号;制造年、月及许可证编号。每顶安全帽出厂时,必须有检验部门批量验证和工厂检验合格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2811《安全帽》的规定。 2.安全帽的结构:帽衬与帽壳连接必须牢固,帽衬不得紧贴帽壳,必须留有间 隔:顶部垂直距离为20~25mm,周围水平距离为5~20mm。 3.佩带安全帽时,必须系紧下颚系带,保持帽衬与帽壳之间的缓冲距离。 二、安全带 1.安全带标识:安全带的带体上缝有永久字样的商标、合格证和检验证。合格证上应注明:产品名称、生产年月、拉力试验、冲击试验、制造厂名、检验员姓名。 2.安全带的结构:由腰带、背带、挂绳和金属配件组成。腰带不准连接加长,应由一整根制成,宽度40~50mm。挂绳直径不应小于13mm,绳长一般在3m以内,架子工安全挂绳限定在1.5~2.0m。 3.佩带要求:安全带应做垂直悬挂,高挂低用较为安全;当水平位置悬挂使用时,要注意坠落时人体摆动碰撞;严禁低挂高用。严禁将绳子打结使用,以免绳结受力后剪断。严禁将钩直接挂在不牢固物体上和直接挂在非金属绳上,防止绳被割断。 4.安全带寿命:安全带寿命一般为五年。使用两年后,按批量抽检,以80kg重量,自由坠落试验,不破断为合格。 三、安全网 1.安全网标识:产品名称、标准代号、规格、制造厂名,厂址、制造批号,生产日期、生产许可证编号,并附有产品使用说明书。 2.安全网一般由网体、边绳、系绳、试验绳组成。根据安装形式和使 用目的,安全网可分为平网和立网二类。平网主要用于洞口和作业层的防护。平网的宽度不大于3m,网目 的边长不大于10cm。平网通过做冲击试验确定安全网的优劣。安全网无试验绳,网应作废。立网采用密目网,密度不应低于800目/100cm2 ,最小宽度不小于1.2m,环扣直径8mmm以上,间距450mm以下。密目网通过做耐贯穿试验和冲击试验确定安全网的优劣,严禁密目网作为安全平网使用。

建筑施工人员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管理暂行规定20071105

建筑施工人员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管理暂行规定 (2007年11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质[2007]255号文件发布) 第一条为加强对建筑施工人员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管理,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个人劳动保护用品,是指在建筑施工现场,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人员使用的安全帽、安全带以及安全(绝缘)鞋、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尘(毒)口罩等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以下简称“劳动保护用品”)。 第三条凡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企业和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发放、使用、管理等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和管理,坚持“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施工作业人员所在企业(包括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劳务企业等,下同)必须按国家规定免费发放劳动保护用品,更换已损坏或已到使用期限的劳动保护用品,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任何费用。 劳动保护用品必须以实物形式发放,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 第五条企业应建立完善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规章制度。同时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台帐,管理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以保证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具有可追溯性。 第六条企业采购、个人使用的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劳动防护用品等,必须符合《安全帽》(GB2811)、《安全带》(GB6095)及其他劳动保护用品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 企业、施工作业人员,不得采购和使用无安全标记或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七条企业应当按照劳动保护用品采购管理制度的要求,明确企业内部有关部门、人员的采购管理职责。企业在一个地区组织施工的,可以集中统一采购;对企业工程项目分布在多个地区,集中统一采购有困难的,可由各地区或项目部集中采购。 第八条企业采购劳动保护用品时,应查验劳动保护用品生产厂家或供货商的生产、经营资格,验明商品合格证明和商品标识,以确保采购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企业应当向劳动保护用品生产厂家或供货商索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由供货商签字盖章的检验 报告复印件,不能提供检验报告或检验报告复印件的劳动保护用品不得采购。 第九条企业应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保证施工作业人员能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工程项目部应有教育培训的记录,有培训人员和被培训人员的签名和时间。 第十条企业应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情况的检查,并对施工作业人员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和正确使用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加强对施工现场内所有施工作业人员劳动保护用品的监督检查。督促相关分包企业和人员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一条施工作业人员有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权利,有按照工作岗位规定使用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的权利;有拒绝违章指挥、拒绝使用不合格劳动保护用品的权利。同时,也负有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的义务。 第十二条监理单位要加强对施工现场劳动保护用品的监督检查。发现有不使用、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应责令相关企业立即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应当及时、足额向施工企业支付安全措施专项经费,并督促施工企业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使用符合相关国家产品质量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四条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发现有不使用、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责令改正;对因不使用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造成事故或伤害的,应当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有关责任方给予行政处罚。 第十五条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将企业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管理情况列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件的审查内容之一;施工现场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情况作为认定企业是否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内容之一;施工作业人员是否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情况作为考核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是否到位的依据之一。 第十六条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建立合格劳动保护用品的信息公告制度,为企业购买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提供信息服务。同时依法加大对采购、使用不合格劳动保护用品的处罚力度。

安全防护设施用品验收及使用管理制度

精选资料 安全防护设施用品验收及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切实做好施工生产中的事故预防或减轻事故伤害,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与健康,实现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经理部所属各单位。 第三条:项目经理部工程技术部门应制订安全技术措施,提出配置安全防护设施和用品计划,经安检部门审核后,由物资部门编制米购计划,报经理审批后实施采购。经理部物资部门负责登记建档入库,安检人员负责监督检查。 第四条:物资部门采购时必须查验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要求到定点经营单位或生产企业购买“三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齐全的产品。 第五条:安全防护用品及设施进场,物资、技术、安全、机械部门的人员要共同检查验收,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检验、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六条:作业队(班组)施工负责人,负责工地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使用前的查验,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不合格的禁止使用。 第七条: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的检查验收要有记录,项目部安检部门要建立台帐。 第八条:项目部每月一次的安全大检查,要对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进行检查,凡经检查安全防护性能失效不合格的,一律不准使用。 精选资料

第九条:要教育员工爱护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和设施,施工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拆除安全防护设施。 第十条:各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按《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执行。各单位应根据本标准免费发给从业人员防护用品,经费从施工管理费劳动保护费项下列支。 第十一条:劳动防护用品不是福利待遇,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严禁私批乱发。 第十二条:劳动防护用品选用的基本原则:根据同系标准或者行业标准选用;根据生产作业环境、劳动强度以及生产岗位接触有毒有害因素存在形式、性质(或强度)和防护用品的防护性能进行选用;穿戴要舒适、方便,不影响工作。 第十三条: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的基本要求: 1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应到定点经营单位或生产企业购买。防护用品必须要有“三证”,即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防护用品经安全管理部门验收,并应按照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对其进行必要检查。 2、各单位应教育从业人员,按照防护用品的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使职工做到“三会”:会检查防护用品的可靠性;会正确使用;会正确维护保养,并进行监督检查。 3、各单位应按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及时更换报废过期和失效的 防护品 精选资料

施工设备设施与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施工设备设施及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 度 目录 1、目的 (2) 2、适用范围 (2) 3、编制依据 (2) 4、术语 (2) 5、职责 (2) 6、工作程序 (4) 7、记录 (7) 8、附件 (7)

1、目的 为保证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物资的质量,对安全物资供应商进行管理;为项目部管理人员、施工作业人员等进入施工现场人员配备合格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安全物资供应单位和进入施工现场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管理。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国经贸安全﹙2000﹚189 号) 《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5〕124 号 《GB/T 29510-2013 个体防护装备配备基本要求》 《GB/T 11651-2008 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 4、术语 劳动防护用品(以下简称“劳保用品”):指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病危害的个体防护装备,即因工作需要为员工配备或提供的工作服、手套、安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用品等。 5、职责 5.1 、副总裁 5.1.1 、负责工程管理中心劳保用品采购计划的审批 5.2 、质量安全部 5.2.1 、负责劳保用品采购、发放、使用及报废的监督管理。 5.2.2 、负责组织制定劳保用品的配备标准、发放范围、更换频率和相应的技术要求。

5.2.3 、参与公司购买的劳保用品到货验收; 5.2.4 、对项目部的安全物资和劳保用品进行检查; 5.3 、工程管理中心综合管理部 5.3.1 、负责安全物资供应商的备案工作,组织对安全物资供应商年度评审。 5.3.2 、负责工程管理中心劳保用品采购计划的汇总审核。 5.3.3 、参与制定劳保用品的配备标准、发放范围、更换频率和相应的技术要求; 5.3.4 、负责劳保用品的采购,组织劳保用品的验收并交至仓储部入库; 5.3.5 、负责项目管理人员劳保用品发放记录的收集保管。 5.4 、项目部 5.4.1 、负责制定本项目劳保用品采购计划; 5.4.2 、负责本项目劳保用品日常管理; 5.4.3 、负责项目部劳保用品使用培训; 5.4.4 、负责对劳务外协公司劳保用品的验收和日常使用检查; 5.4.5 、负责选择、考察安全物资供应商,并进行备案; 5.4.6 、负责采购安全物资,并对进场的安全物资进行验收; 5.5 、仓储部 5.5.1 、负责妥善保管劳保用品并进行出入库记录; 5.5.2 、参与劳保用品的到货验收入库。 5.6 、劳务外协公司 5.6.1 、负责为各岗位配备与作业环境相配套的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 5.6.2 、负责本公司员工劳保用品使用的培训和日常检查;

施工安全防护用品报审表.doc

1、本表一式二份,由施工承包单位填报,项目监理机构、施工单位各一份,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和安全监督机构及时检查,并以此考核项目监理机构履行安全监理责任情况; 2、凡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品不将相关资料报项目监理机构进行安全审查的,或审查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项目监理机构应签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或《安全隐患暂时停工通知书》。

1、本表一式二份,由施工承包单位填报,项目监理机构、施工单位各一份,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和安全监督机构及时检查,并以此考核项目监理机构履行安全监理责任情况; 2、凡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品不将相关资料报项目监理机构进行安全审查的,或审查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项目监理机构应签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或《安全隐患暂时停工通知书》。

1、本表一式二份,由施工承包单位填报,项目监理机构、施工单位各一份,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和安全监督机构及时检查,并以此考核项目监理机构履行安全监理责任情况; 2、凡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品不将相关资料报项目监理机构进行安全审查的,或审查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项目监理机构应签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或《安全隐患暂时停工通知书》。

1、本表一式二份,由施工承包单位填报,项目监理机构、施工单位各一份,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和安全监督机构及时检查,并以此考核项目监理机构履行安全监理责任情况; 2、凡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品不将相关资料报项目监理机构进行安全审查的,或审查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项目监理机构应签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或《安全隐患暂时停工通知书》。

1、本表一式二份,由施工承包单位填报,项目监理机构、施工单位各一份,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和安全监督机构及时检查,并以此考核项目监理机构履行安全监理责任情况; 2、凡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品不将相关资料报项目监理机构进行安全审查的,或审查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项目监理机构应签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或《安全隐患暂时停工通知书》。

工程施工现场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项目部对施工现场上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具的监督管理,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施工现场而造成伤亡事故,保障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在本项目部从事建筑施工(包括土木建筑、线路管道设备安装、装饰)的个人以及为其提供劳动防护用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指的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在施工现场上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及设施。 1、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防护面具、安全鞋(靴)、劳动防护服、劳动 保护手套等。 第四条:项目部应独立设置一个资金专用项目(劳动防护用品专项经费),该项经费必须专项专用,不得挪作它用,该项经费由工程项目经理部材料科负责采购,由项目经理批准,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报工程部审核批准。 第五条: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和验收控制点: 1、由项目部材料员负责对项目部所需劳动防护用品进行采购,由项目部安全员验收。 2、采购可采用直接采购和计划采购两种方式,采用计划采购须上报分公司安全部门后方可进 行。直接采购须经材料员填写表格经项目经理批准后,从合格供应商名录中的厂家或商店进行采购。 3、对物主提供物资最终验收,由项目部安全员、技术员、材料员、仓库保管员共同执行。对 材料的质保书和安全性能进行验收,对尚未具备检验条件的劳动保护用品,可委托国家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 4、对于不符合国家、规范、合同、安全设计要求的产品,材料仓库应拒收。 5、 第六条:施工现场必须采购,使用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的产品并建立由仓库保管员和材料员对产品的检查、保养和保管的责任制。 第七条:项目部建立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登记制度,对损坏或不适用的防护用品回收后集中处理。 第八条:项目部必须对施工中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隐患或不符合要求的,应当采取措施解决。

安全防护用具的检验方法

安全防护用具的检验方法 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常用的安全护具安全鞋,劳保鞋,防静电鞋,绝缘鞋,防护服等等必须认真进行检查、试验。安全网是否有杂物,是否被坠物损坏或被吊装物撞坏。安全帽被物体击打后,是否有裂纹等。经常对安全护具的检查按要求进行 一安全帽:检验周期为每年一次。3kg重的钢球,从5m高处垂直自由坠落冲击下不被破坏,试验时应用木头做一个半圆人头模型,将试验的安全帽内缓冲弹性带系好放在模型上。各种材料制成的安全帽试验都可用此方法。 二安全带:安全带的检验周期为:每次使用安全带之前,必须进行认真的检查。对新安全带使用两年后进行抽查试验,旧安全带每隔6个月进行一次抽检。 国家规定,出厂试验是取荷重120kg的物体,从2~2.8m高架上冲击安全带,各部件无损伤即为合格。一些施工单位经常使用的方法是:采用麻袋,由装木屑刨花等作填充物,再加铁块,以达到试验负荷的重的标准。用专作实验的架子,进行动、静荷重试验。施工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满足试验负荷重标准情况下,因地制宜采取一些切实可行的办法。锦纶安全带配件极限拉力指标为:腰带1200~

1500kg,背带700~1000kg,安全绳1500kg,挂钩圆环1200kg,固定卡子60kg,腿带700kg。安全带的负荷试验要求是:施工单位对安全带应定期进行静负荷试验。试验荷重为225kg,吊挂5min,检查是否变形、破裂等情况,并做好记录。 需要注意的是,凡是做过试验的安全护具,不准再用。 三个人防护用品的检查还必须注意: 1产品是否有“生产许可证”单位生产的产品; 2产品是否有“产品合格证书”; 3产品是否满足该产品的有关质量要求; 4产品的规格及技术性能是否与作业的防护要求吻合。

建筑施工现场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安全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现场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安全管理制度 1 职责和要求 1.1安全帽 1.1.1建筑施工现场上,工人们所佩戴的安全帽主要是为了保护头部不受到伤害。它可以在以下几种情况下保护人的头部不受伤害或降低头部伤害的程度。 1飞来或坠落下来的物体击向头部时; 2当作业人员从2m及以上的高处坠落下来时; 3当头部有可能触电时; 4在低矮的部位行走或作业,头部有可能碰撞到尖锐、坚硬的物体时。1.1.2安全帽的佩戴要符合标准,使用要符合规定。如果佩戴和使用不正确,就起不到充分的防护作用。一般应注意下列事项: 1戴安全帽前应将帽后调整带按自己头型调整到适合的位置,然后将帽内弹性带系牢。缓冲衬垫的松紧由带子调节,人的头顶和帽体内顶部的空间垂直距离一般在 25~50mm之间,至少不要小于32mm为好。这样才能保证当遭受到冲击时,帽体有足够的空间可供缓冲,平时也有利于头和帽体间的通风。 2不要把安全帽歪戴,也不要把帽沿戴在脑后方。否则,会降低安全帽对于冲击的防护作用。 3安全帽的下领带必须扣在颌下,并系牢,松紧要适度。这样不致于被大风吹掉,或者是被其他障碍物碰掉,或者由于头的前后摆动,使安全帽脱落。 4安全帽体顶部除了在帽体内部安装了帽衬外,有的还开了小孔通风。但在使用时不要为了透气而随便再行开孔。因为这样作将会便帽体的强度降低。 5 由于安全帽在使用过程中,会逐渐损坏。所以要定期检查,检查有没有龟裂、下凹、裂痕和磨损等情况,发现异常现象要立即更换,不准再继续使用。

任何受过重击、有裂痕的安全帽,不论有无损坏现象,均应报废。 6 严禁使用只有下颌带与帽壳连接的安全帽,也就是帽内无缓冲层的安全帽。 7 施工人员在现场作业中,不得将安全帽脱下,搁置一旁,或当坐垫使用。 8 由于安全帽大部分是使用高密度低压聚乙烯塑料制成,具有硬化和变蜕的性质。所以不易长时间地在阳光下曝晒。 9 新领的安全帽,首先检查是否有劳动部门允许生产的证明及产品合格证,再看是否破损、薄厚不均,缓冲层及调整带和弹性带是否齐全有效。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立即调换。 10 在现场室内作业也要戴安全帽,特别是在室内带电作业时,更要认真戴好安全帽,因为安全帽不但可以防碰撞,而且还能起到绝缘作用。 11 平时使用安全帽时应保持整洁,不能接触火源,不要任意涂刷油漆,不准当凳子坐,防止丢失。如果丢失或损坏,必须立即补发或更换。无安全帽一律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1.2安全带 1.2.1建筑施工现场上,高处作业,重叠交叉作业非常多。为了防止作业者在某个高度和位置上可能出现的坠落,作业者在登高和高处作业时,必须系挂好安全带。安全带的使用和维护有以下几点要求: 1思想上必须重视安全带的作用。无数事例证明,安全带是 '救命带'。可是有少数人觉得系安全带麻烦,上下行走不方便,特别是一些小活、临时活,认为“有扎安全带的时间活都干完了”。殊不知,事故发生就在一瞬间,所以高处作业必须按规定要求系好安全带。 2安全带使用前应检查绳带有无变质、卡环是否有裂纹,卡簧弹跳性是否

施工设备设施及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精品文档 施工设备设施及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目录 1、目的................................................................ 2 2、适用范围............................................................ 2 3、编制依据............................................................ 2 4、术语................................................................ 2 5、职责................................................................ 2 6、工作程序............................................................ 4 7、记录................................................................ 7 8、附件 (7) . 精品文档 1、目的

为保证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物资的质量,对安全物资供应商进行管理;为项目部管理人员、施工作业人员等进入施工现场人员配备合格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安全物资供应单位和进入施工现场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管理。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国经贸安全﹙2000﹚189号) 《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5〕124号 《GB/T 29510-2013 个体防护装备配备基本要求》 《GB/T 11651-2008 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 4、术语 劳动防护用品(以下简称“劳保用品”):指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病危害的个体防护装备,即因工作需要为员工配备或提供的工作服、手套、安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用品等。 5、职责 5.1、副总裁 5.1.1、负责工程管理中心劳保用品采购计划的审批 5.2、质量安全部 5.2.1、负责劳保用品采购、发放、使用及报废的监督管理。 5.2.2、负责组织制定劳保用品的配备标准、发放范围、更换频率和相应的技术要求。 . 精品文档 5.2.3、参与公司购买的劳保用品到货验收; 5.2.4、对项目部的安全物资和劳保用品进行检查; 5.3、工程管理中心综合管理部 5.3.1、负责安全物资供应商的备案工作,组织对安全物资供应商年度评审。5.3.2、负责工程管理中心劳保用品采购计划的汇总审核。 5.3.3、参与制定劳保用品的配备标准、发放范围、更换频率和相应的技术要求; 5.3.4、负责劳保用品的采购,组织劳保用品的验收并交至仓储部入库; 5.3.5、负责项目管理人员劳保用品发放记录的收集保管。 5.4、项目部 5.4.1、负责制定本项目劳保用品采购计划; 5.4.2、负责本项目劳保用品日常管理; 5.4.3、负责项目部劳保用品使用培训; 5.4.4、负责对劳务外协公司劳保用品的验收和日常使用检查; 5.4.5、负责选择、考察安全物资供应商,并进行备案; 5.4.6、负责采购安全物资,并对进场的安全物资进行验收; 5.5、仓储部 5.5.1、负责妥善保管劳保用品并进行出入库记录;

施工现场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集团股份公司(含集团公司名义)签约的项目,其它相关单位可参照执行。 1.1定义 1.1.1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正常使用或佩戴的,用以保护自身安全和健康的物品称为劳动防护用品;如:劳动防护手套,防护鞋等。 1.1.2所使用的特殊防护器具称劳动防护用具;如:防毒面具等。 2管理职责 2.1安全管理部门参与全公司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的制订和修改,对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数量、质量及使用等进行监督检查。 2.2安全管理部门统一负责编制防护用品的采购计划。 2.3劳动工资部门负责发放及小件防护用品的审批工作,按发放标准保质、保量供应。 2.4仓储部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验收、保管,不合格的用品、用具拒绝入库。 3选用与保管 3.1必须根据作业性质、条件(空气中的氧含量、毒物种类、浓度等)、劳动强度及有关技术标准,正确选择和采用合适的防护用品和器具。 3.2防护器具不准超出防护范围进行借用: 3.2.1不准用过滤式面具代替隔离式面具。

3.2.2严禁使用失效的防护器材; 3.2.3严禁用防尘口罩(带换气阀)代替过滤式防毒面具。 3.3使用防护器具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熟知结构、性能,使用和维护保管方法。 3.4各种防护器具应定点存放,使用车间部门应派专人保管,建立台帐。车间、工段、岗位上的防护器材要设专柜专人管理,对防护器材的完好负责;并按班交接。 3.5必须建立防护用品和器具的领用登记卡制度,并根据有关规定制订发放标准。 3.6定期校验和维护 3.6.1由劳动工资部门负责公司安全防护工具的管理、建立台帐和定期校验工作。 3.6.2使用车间部门对所属区域的劳动防护用具的完好、维护保养负责,定期进行检查和记录。 3.6.3安全带要防止潮湿霉烂强度下降,经常要进行强度试验。 3.6.4电气绝缘工具定点专人保管,定期进行耐压试验,严禁使用不合格的绝缘工具从事电气作业。 3.6.5防毒面具等用后清洗,至少两个月检查一次,滤毒罐要称量检查,面具进行气密性试验。 3.7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必须按规定用途使用,不得改作他用或变卖。 一、安全帽 电力建设施工现场上,工人们所佩戴的安全帽主要是为了保护头部不受到伤害。它可以在以下几种情况下保护人的头部不受伤害或降低头部伤害的程度。 (1)飞来或坠落下来的物体击向头部时; (2)当作业人员从2m及以上的高处坠落下来时; (3)当头部有可能触电时; (4)在低矮的部位行走或作业,头部有可能碰撞到尖锐、坚硬的物体时。

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的验收、使用管理制度

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的验收、使用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所必不可少的一种预防性装备,为防止伤亡事故,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的发生,必须保证防护用品的质量,务必安全可靠,操作者还要学会正确使用防护用品,根据作业环境的危害程度,合理选用。 安全网 一、安全网的进场检验: 1、规格应符合GB5725-1997和GB16909-1997标准,尺寸允许公差:± 2%,最小宽度不得小于。 2、按进货批量随机抽样进行耐冲击性能和耐贯穿性能检验,检验样品必须全部合格。 3、批量范围样本取样标准:W 500台取2台;〉500?2000台取4台;〉2000台取6台。 4、旧网再次使用时,必须经过耐冲击性能检验和耐贯穿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安全网的验收: 1 、安全网搭设完毕,必须经专职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网的检查首先检查其类型是否符合使用要求,网体是否有质量问题,各连接部位和工作环境是否对网体产生损害作用。 2、安全网支撑要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外观整齐,无损坏,系绳绑扎处无尖锐边缘,绑扎点数符合规定。 3、连接件的连接处应坚固牢靠,系绳与支撑架受力后不松脱,钢丝绳

的规格和质量符合使用要求。 三、安全网使用过程中的检查: 1、在施工过程中每两周或一个月要做一次检查,当某一安全网受到较大的冲击后,要及时进行检查。 2、网的检查内容包括:网内不得有杂物和建筑垃圾;网下不得出现严重变形和磨损;安全网不得受化学与酸、碱烟雾的污染及火花的烧灼等。 3、支撑架不得出现严重变形和磨损,连接部位不得有松脱现象,网与网与支架之间的连接无松脱,所有用于绑拉的绳子不得使安全网严重磨损和变形。 4、由于工期较长,工期内每隔三个月须按批号对试验绳进行强力试验一次,并做好记录,每年还需作抽样冲击试验一次。 5、安全网检查后,所有不合格的项目与部位都要加以整修或更换,待符合有关规范要求,方可投入使用。 四、安全网的管理: 1、安全网必须设专人负责购置、保管、发放和收存。 2、采购时要查验所附带的永久性标牌,标牌应标有产品标志、材料规格和网目边长、制造厂名、制造批号、编号和日期、干态和湿态的网绳断裂强力、负载高度、有效期及许可证编号。严禁采购或使用无产品说明书和无质量检验合格证书的安全网。 3、在使用过程中,要设专人负责保养、检查、维修安全网,网内坠落物要经常清理,保持网体洁净。

建筑施工作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及使用标准

建筑施工作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及使用标准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JGJ 184-2009 备案号J964-2009 建筑施工作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及 使用标准 2009-11-16 发布 2010-06-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

目次 1 总则 (3) 2 基本规定 (4) 3 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 (6) 4 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及管理 (10) 本标准用词说明 (11) 附:条文说明 (12)

1 总则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建筑施工现场作业的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使用和管理,保障从业人员在施工生产作业中的安全和健康,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施工企业和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作业的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使用及管理。 从事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有关建筑活动的施工企业,应依据本标准为从业人员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使其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 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和其他人员,应依据本标准正确佩戴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施工作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使用及管理的基本技术要求。当本标准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相抵触时,应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建筑施工作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使用及管理,除应符合本标准以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基本规定 本标准所列劳动防护用品为从事建筑施工作业的人员和进入施工现场的其他人员配备的个人防护装备。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管理规定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管 理规定正式版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管理规定正式 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为加强对施工现场上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的监督管理,防止因不合格产品流入施工现场而造成伤亡事故,确保施工安全,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所指的安全防护用具,是指在施工现场上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防护设施、电气设施。 1、安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安全绳、绝缘鞋、绝缘手套、电工工具、防护镜等个人防护用品; 2、安全防护设施,包括各种“临边、洞口”的防护用具等;

3、电气设施,包括各级电控箱、漏电保护器、电缆、电器开关、插座及电工元器件等; 二、施工现场应采购、使用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的产品,必须建立安全防护用具台帐,完善采购、使用、检查、维修、保养的责任制。 三、在采购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时,应当验证销售单位的经营资质并提供下列资料(复印件)备案留存: 1、销售单位的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 2、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指实行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和出厂产品合格证; 3、产品的有关检验标准或检验报告;

建筑施工安全防护用具管理办法

青岛市建设委员会 关于印发《建筑施工安全防护用具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区建委(建设局、城管委),各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产品生产和经销单位: 近几年来,建筑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市场秩序较混乱,一些单位或个人,置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采用各种不正当手段,生产、销售和使用假冒伪劣建筑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因使用劣质安全防护用具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时有发生, 严重危及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扰乱了建筑市场施工安全管理秩序。为加强建筑施工安全防护用具的使用管理,加大对劣质建筑施工安全防护用具的打假力度,杜绝劣质产品流入建筑施工现场,维护企业利益,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我委制订了《建筑施工安全防护用具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附:《建筑施工安全防护用具管理办法》 二ОО一年六月五日 建筑施工安全防护用具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的监督管理,杜绝假冒伪劣防护用具进入施工现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施工(包括土木建筑、设备安装、装饰装修)的企业和个人以及为其生产、销售安全防护用具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安全防护用具,是指用于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品、电器产品和安全防护设施。备案的范围包括: (一)安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安全绳及其他个人防护用具; (二)电气产品包括用于施工现场的漏电保护器、临时配电箱、电闸箱、五芯电缆; (三)安全防护设施包括各类限位器、停靠装置、防坠落装置; (四)其他安全防护用具。 第四条青岛市建设委员会负责对建筑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实施监督管理。青岛市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对建筑施工安全防护用具的管理。 第五条建筑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凡本规定第三条所列的建筑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在用于本市建筑施工现场前,生产厂家须到市建筑安全监督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得进入我市建筑施工现场销售。 第二章申请、审核、登记备案 第六条国内生产的建筑施工安全防护用具由生产企业申请登记备案,进口的可由国内总代理申请登记备案。 第七条申请备案登记应提交下列资料

加强建筑工人劳动防护用品使用

加强建筑工人劳动防护用品使用 建筑施工人员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混乱,严重威胁人身安全。如何加强建筑施工人员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健康,这是一个值得重视的问题。 要想加强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就要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抓起,明确各部门的责任。 一、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应当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安全措施专项经费,保证施工企业安全费用到位。对不及时、足额支付安全措施专项经费而发生事故或伤害的,建设单位要承担相应责任(对其进行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 二、施工单位 1.施工单位要建立完善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规章制度。并建立管理台帐,使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具有可追溯性。 2.采购的个人使用的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等,必须符合《安全帽》(GB2811)、《安全带》(GB6095)等相关国家标准。对采购用品也要进行检查(检测)、验收,确保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符合安全使用要求。不得采购厂家或供货商不能出具检验报告的劳动防护用品。 3.施工单位要对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保证作业人员能够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并且安全教育一定要以书面形式,有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的签名。从业人员有接受安全教育的权

利,也有要求发放合格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同时也有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义务。 三、监理单位 监理单位要加强对施工现场劳动防护用品的监督检查。发现不使用或使用不合格的产品,应提出整改意见、责令相关企业进行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企业,监理单位要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监督管理,对施工现场的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并建立相应劳动防护用品检测机构,提高劳动防护用品的检测能力。发现施工现场不使用或使用不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当责令改正。造成事故或伤害的,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把企业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情况列入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内容之一;施工现场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情况作为认定企业是否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内容之一;从业人员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情况作为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是否到位的依据之一。 总之,只要我们坚持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切实从建筑工人的利益出发,加快制定相关法律规定,一定会改变目前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混乱现象,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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