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 百日攻坚实施方案

项目部百日攻坚实施方案

湘潭义乌小商品城项目是雨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中“壮大现代物流产业,打造长株潭西南现代物流产业基地”的重点工程,为贯彻落实市、区征拆“百日攻坚”工作方案,全面完成义乌小商品城项目建设一期征地拆迁工作任务,11月20日下午,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柳军辉主持召开了湘潭义乌小商品城项目“百日攻坚”工作动员大会。

会议要求,指挥部、征管办和长城乡要积极配合,形成合力,同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按照制定的工作方案,一天一调度,全体工作人员继续发扬“白加黑”、“5+2”的工作精神,确保12月15日前全面完成义乌小商品城项目建设一期征地拆迁工作任务。

篇一:

自开展“百日大干劳动竞赛”活动以来,简蒲3标项目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以宣传为先导,以活动为载体,中铁二十局七公司简蒲3标项目部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为抓手,重点深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结合项目部劳动竞赛活动的总体部署,扎实有效地推进劳动竞赛深入开展,掀起了施工大干的热潮。

时间紧,任务重,施工工序转换频繁。如何抓紧抓实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顺利完成年度任务目标,成了简蒲

3标项目部的重要课题。为此,项目部科学部署,全员发动,结合施工实际,以“强意识、反违章、查隐患、保安全”为首要目标,抓住关键难题,多措并举,严防死守,火速拉开了“百日安全”大战的序幕。

一、加强宣传,让安全意识、责任意识深入人心。

办黑板报、举办安全知识讲座、例行班前安全教育,项目部利用一切有效方式宣传安全知识,增强了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

二、自查自纠,确保场地标准化及周边环境安全达标。

项目部参照标准化管理文件要求,科学合理地布置场地,对临时用电、安全防护、机械设备等方面的标准化建设进行完善,对施工周边环境路面及各类管线等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到位。

三、安全方案和物资储备“双管齐下”。

项目部制定了一套完整的安全专项方案和应急预案,组织全员学习,并保障应急物资和设备配备齐全,为安全生产和“百日大干”做好铺垫。

四、加强危险源监控,加强消防管理,从源头杜绝安全隐患。

为将危险降到最低,除了规定特殊工种持证上岗、配备消防用具、张贴宣传警示标语等常规措施外,施工现场还实行24小时轮班值守,由安全专员全面巡视,逐项检查,

动态把控现场各类危险源,坚决杜绝违规违章操作,严格排查易燃易爆物品,确保实现“安全生产100天”的基本目标。

目前,“雄起大干100天,完成产值一亿元”的劳动竞赛活动已进入白热化阶段,简蒲3标项目部已吹响了冲锋号,全体参建员工将继续发扬铁建精神,脚踏实地,勇挑重担,攻坚克难,奋勇争先,打好最为关键的一场施工生产攻坚战!

篇二:

8月10日,内蒙古庆华集团腾格里项目部召开了项目建设“百日攻坚战”动员大会。项目副总指挥张立仁及项目部班组长以上人员、相关施工单位及监理公司人员参加了会议。综合办公室主任马志国主持会议。

会议现场

首先,由焦化项目部代表宣读了公司《关于开展百日攻坚活动的通知》,并宣读了工业园项目建设“百日攻坚战”实施方案。方案对各部门、各责任人的任务作了明确,同时对各部门所要攻坚的目标、任务、步骤进行了划分,整个方案为实现各项目标任务理清了思路,要求项目部人员上下一心,从8月10日至11月20日,利用100天的时间完成一期焦化项目和公辅设施项目的建设任务。

焦化项目部、公辅设施项目部、基建工程部的代表相继表态发言。大家一致表示,会竭尽全力,带领本部门人员

完成项目建设攻坚目标。三冶、九冶、二十二冶等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也发了言,表示将大力调动本单位施工人员积极性,配合业主的“百日攻坚战”活动,按工期完成建设任务。

项目副总指挥张立仁在讲话中说,水、电、汽、风等能不能送到工业园区投入使用,焦化项目能不能按时投产是考核我们工作的关键。我们要分清主次,抓主要节点问题,无论困难多大,任务多重,我们都要坚定不移地完成集团公司交给我们的任务,务必保证各项攻坚任务的圆满完成。最后,张立仁特别强调了四点:一是必须坚定信心;二是必须落实责任;三是必须争抢进度;四是必须合力攻坚。

会议最后,张立仁副总指挥分别与焦化项目部负责人张广超,公辅设施项目部经理张治裕及其他部门负责人签订了“百日攻坚战”目标责任状。

篇三:

为深刻吸取“”我市杨家巷重大火灾事故教训,深入贯彻落实省市“严执法、排隐患、强管理”专题行动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委政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升局管工程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夯实局管工程安全生产基础,根据市政府办《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芜政办182号)、市安委会《关于印发的通知》(芜安92号)、市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餐饮行业安全大检查的紧

急通知》(88号),局党组决定即日至XX年3月31日,在全局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严执法、排隐患、强管理“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科学发展和安全发展理念,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以更加严密的组织方式、更加有力的打击措施、更加有效的执法监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规建设行为。以“三严三实”为标杆,按照“严执法、排隐患、强管理”的总体要求,积极开展“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通过全面系统的安全生产检查,进一步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落实工程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进一步强化安全工作责任和追责要求,着力规范我局建设领域依法建设、依法管理秩序,促进局管工程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系统、严密、持续的安全检查督查,全面查找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建立问题、整改、责任隐患排查台账,落实隐患整改措施、时限、资金、责任、预案,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有效消除安全隐患和问题,坚决杜绝一般以上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组织领导

成立局“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许耀辉

副组长:李护林、贾晖、陈明

组员:董佳文、谢一来、钱治华、曹定友、官小庆、颜丹青、李琪、朱同胜

设立局“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协调考核科,负责局“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日常事务和资料收集上报等工作。

四、专项行动范围

局管所有在建及竣工未移交工程(含所有配套项目)。

五、方法步骤

本次专项活动采取全面自查、科室检查、局考核组督查、领导小组抽查等方式进行,从XX年10月12日开始,到XX年3月31日结束,分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排查阶段(XX年10月12日至16日)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领导重要讲话精神及省、市“严执法、排隐患、强管理”专题行动紧急电视电话会议和市委、市政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工作会议总体要求,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2.各工程科室认真组织工程施工、监理单位对科管工程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自纠工作。

(二)集中打击整治阶段(XX年10月17日-XX年1月31日)

1.邀请市住建、安监等主管部门,组织开展联合检查,全面摸排局管工程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并依法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予以严惩。

2.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易发性、多发性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对重点项目、重点部位实施持续检查、跟踪整改,推动专项行动扎实深入开展。

(三)全面巩固成果阶段(XX年2月1日至2月29日)

对各次检查督查查找出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逐一复查,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四)总结提高完善阶段(XX年3月1日至31日)

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推动建立安全生产检查督查的长效工作机制。

六、工作重点

(一)组织机构建立情况。主要检查各工程“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建立及职责分工情况。

(二)专项行动宣传发动情况。一是各工程施工、监理单位必须拟定切实可行的“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二是学习宣传贯彻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及我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相关要求;三是广泛进行宣传动员,下大力提高人员安全意识,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各工程施工、监理单位必须监理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项目经理、分管负责人、安全员及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主要检查项目经理及分管负责人带班制度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立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建筑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及执行情况;作业现场安全检查监督及整改情况;特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五)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重点检查:在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及整改落实情况,特别是民工食堂、宿舍卫生及安全状况;脚手架、深基坑、高大模板及建筑起重设备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制定、论证及落实情况;工程重要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等情况;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及危险物品的储藏容器、运输工具、使用设备完好状况及检查检测情况;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施工场所及重点环节、部位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立及措施落实情况。

1.食堂管理:所有工地食堂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齐全,燃气使用、燃气管道、用气设备、燃气监控设施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并符合下列要求:

(1)严禁使用50千克以上的压力灌装燃料(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等)作为烹饪热源。

(2)存瓶总重量超过100千克(折合2瓶50千克或7瓶以上15千克)时,应当设置专用气瓶间。存瓶总重量小于420千克时,气瓶间可以设置在与用气建筑相邻的单层专用房间内。存瓶总重量大于420千克时,气瓶间应当与其他建筑间距不小于10米的独立建筑。

(3)气瓶间高度应当不低于米,内部须加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且不得有暖气沟、地漏及其他地下构筑物;外部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应当使用防爆型照明等电器设备,电器开关设置在室外。

(4)气相瓶和气液两相瓶必须专瓶专用,使用和备用钢瓶应当分开放置或者用防火墙隔开。

(5)放置钢瓶、燃具和用户设备的方面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使用明火;同一房间内不得同时使用液化气和其他明火。

(6)液化气钢瓶减压器正常使用期限为5年,密封圈正常使用期限为3年,到期应当立即更换并记录。

(7)钢瓶供应多台液化气灶具的,应当采用硬管连接,并将用气设备固定。钢瓶与单台液化气灶具连接使用耐油橡胶软管的,应当设置卡箍紧固,软管的长度控制在米,且没有接口;橡胶软管应当每2年更换一次;若软管出现老化、腐

蚀等问题,应立即更换;软管不得穿越墙壁、窗户和门。

(8)所有用气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配备充足的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9)所有单位必须使用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供应企业提供的合格的燃气钢瓶,不得使用无警示标签、无充装标示、过期未检测或报废的钢瓶。应当与液化气供应单位签订安全供用气合同,每次购气后留存购气凭证,购气凭证应当准确记载注册登记代码。

(10)所有用气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燃气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

(11)所有工程施工、监理单位必须建立燃气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和检查台账,定期对所使用的液化气进行检查,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或应急处置方案,保证从业人员和施救人员掌握相关应急内容。

(12)所有使用液化气人员必须经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人员未经培训,严禁使用液化气;项目经理及相关人员要定期参加安全鉴于培训,掌握自然器的危害性及防爆措施。

2.强化基坑防护管理。开挖深度超过5米(含5米)或开挖深度未超过5米,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必须组织专家论证,并严格按论证后的方案

组织施工;所有基坑要加强对基坑壁的支护、排水和通风设施的检查,设置观测点对边坡及毗临建筑物、构筑物实施监控,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采取有效整改措施,基坑周边区域必须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进行有效防护,确保不发生坍塌事故。

3.强化塔吊、升降机等机械设备管理。一是所有塔吊、升降机等设备未完成报验及使用登记手续前,严禁使用;二是塔吊的拆装,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详细的拆装方案,并派专人监控,严格执行验收和使用登记制度。三是重点做好设备的检测、维修、保养,确保各种安全装置、限位装置及安全锁安全可靠。四是要做好设备基础及积水井的检查监控,提高设备的防腐、防风及防坍塌能力。

4.强化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管理。施工现场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等防护设施的安拆,要按规范、标准要求认真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严格执行审批、交底、验收程序;超过一定规模的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如: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等工程,搭设高度超过8米以上、搭设跨度超过18米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集中线上总荷载20KN/m等模板支撑体系必须组织专家论证。

5.强化施工现场易燃、易爆物品及防中毒物品管理。

一是施工现场的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要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定点分类存放,设置醒目标志,并指定专人负责。二是宿舍与存放易燃、易爆以及有毒物品的仓库不得在同一建筑物内。

6.强化防高空坠落管理。一是施工现场洞口及周边区域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钢管、钢筋等金属材料架设安全防护栏杆,并使用合格的安全密目网进行全封闭,同时要在防护栏杆周边设置醒目的预防高空坠落的安全警示牌。二是高空作业人员必须按要求带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三是使用卸料平台必须符合相关规范和操作规程,编制专项拆装方案,严格执行审批、交底、验收程序。

7.强化施工临时用电管理。一是总配电房必须经相关电力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应急照明、消防池、绝缘垫等设备完好。二是二、三级配电箱必须定期检测,接线符合“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标准,严禁“一闸多机”;漏电保护开关,要灵敏可靠,严禁乱拉乱设用电线路和用电器。三是施工临时用电必须按规定采取架空或套管直埋的形式架(敷)设,架空线必须预留有足够的净空,直埋电缆路径上必须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严防施工损坏电线(缆)。四是所有工程项目必须配备专业电工,每日检查施工现场基建用电使用情况。五是现场所有配电房、配电箱必须上锁,并有专职电工负责保管。除专业电工外,任何其他人员不得进行涉电

作业。

8.强化消防安全管理。重点做好作业区、生活区及仓库等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做到提前防范、重点监控,及时排除事故隐患。一是要合理有效地配置灭火器、消防桶等器材和相关消防设施。二是积极组织开展施工现场消防教育培训,掌握使用消防灭火器材及灭火、救护以及逃生等基本常识。三是全面落实防火措施,实行严格的动火审批制度,并设置专门动火监护人,实行现场监护。四是严格建筑装饰装修施工现场管理,建立健全消防管理规章制度,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将目标责任落实到每个作业班组、具体人员。五是明火作业时,要避开易燃易爆物品,操作完毕后要认真清理现场,防止产生暗火。六是严禁在明火作业范围内同时从事油漆等易产生挥发性气体的作业行为。七是临时用房、仓库、堆料等要布局合理,保证有足够的安全通道、防火间距,保持安全通道畅通、标志醒目。八是严禁民工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用电设施,所有电线应确保符合负荷要求并穿管保护。

(六)监理单位履行安全职责情况。重点检查项目总监、专职安全监理到岗及履职情况;监理规划制定及落实情况;监理日志、旁站记录、监理安全检查记录填写情况;监理通知单下发、回复、复查及实际整改情况;重大危险源及专项方案审查情况;全面安全检查及督促整改情况。

七、工作要求

1.落实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各科室、局管工程施工、监理单位要高度重视“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突出重点、明确责任、制定措施、有效防范,要把本次专项行动和日常安全检查结合起来,做到统筹安排,全面推进。局管所有项目(含配套工程)必须于10月23日前将“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报送至局协调考核科。

2.强化宣传,广泛参与。各施工、监理单位要利用板报、墙报、宣传手册、安全交底、班前会等方式,大力宣传“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措施、标准和要求及相关施工操作规范,并结合工程特点,狠抓安全教育,切实增强人员安全意识,引导和形成全员重视、全员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浓厚氛围。

3.加强教育,严格检查。各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必须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一次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一律不得上岗;要对施工现场的设备、设施等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符合安全要求的,方可施工;要切实落实安全隐患排查登记制度,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对重大隐患要严密监控、跟踪整改,确保整改到位。各科室要针对此次专项活动的重点,深入细致全面排查,抓住关键环节,实施精确打击、重点打击、有效打击。对专项活动中发现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我局将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依法从严处理,不

讲情面、不打折扣,加大执法力度。

4.每日总结,及时上报。局管所有项目项目部(含配套工程)必须每日填报《建筑安全隐患登记表》,并于每日下午16:00前报送至各相关工程科室汇总后,送局协调考核科。局协调考核科每日汇总局“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于下午17:00前报送至市安委办。

5.落实工作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各相关科室要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制订工作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检查督查活动,确保专项活动效果;各工程施工、监理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主体责任,结合检查督查重点,逐条逐项对照检查,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资金、整改责任人,严格落实整改。局“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在各工程施工、监理单位及科室自查自纠的基础上,严密部署检查督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违反强制性标准或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要责令限期改正,并纳入诚信考核。对专项行动落实不力、存在较大问题隐患、问题隐患整治不及时、专项行动资料不齐全的,我局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予以严惩,并视情报请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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