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加工企业员工手册(201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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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加工企业员工手册

(2012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特制定本手册。

第二条本手册是为公司在职员工提供有关权利、责任和义务的索引资料,有关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范围等内容将在公司规章制度及岗位说明书中做以诠释。

第三条本手册适用于经公司批准录用的所有在职员工。

第四条本公司各级员工,均应严格遵守本手册。

第五条本手册解释权、修订权归本公司。

第二章入职引导

第六条加入本公司时,准员工需向人力资源部提供身份证、学历证明的复印件以及体检表、近期免冠1寸彩照5张(管理岗位8张),并亲笔填报准确的个人资料。

管理人员要根据公司人力资源部对应聘岗位专业技术的要求提供经济担保书、资格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件。特殊岗位员工要与公司签订有关协议书,如驾驶员交通安全责任书等。

第七条当个人资料有以下更改或补充时,员工要主动在一个月内到公司人力资源部补充填写个人登记表,确保公司员工相关的各项权益:

一、姓名及身份证号的变更;

二、家庭地址和电话号码的变动;

三、婚姻状况发生变化;

四、出现事故或紧急情况时的联系人;

五、培训结业或进修毕业。

第八条公司倡导正直诚实,并保留审查员工所提供个人资料真伪的权利,如有弄虚作假,将被终止试用或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条报到程序

一、新进人员在报到日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发给“报到介绍信”,并验收其应缴资

料,若资料不全,限期补办,否则首月薪资可暂扣发。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或员工所在部门行政人员应引导新进人员依次办理报到登记

手续,领取办公用品和有关资料;

三、报到员工与试用部门负责人或主管人员见面,接受工作安排。

第十条试用与转正

一、员工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最长不超过四个月。在此期间,如果员工感到公

司实际状况、发展机会与自己预期目标有较大差距,或由于其它原因决定离

开,可提出辞职,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离职手续;若员工的工作表现无法达

到公司要求,公司人力资源部也会终止试用并通知本人办理离职手续。

二、员工在试用期内请假,其转正时间将会顺延;若请假超过一周,则按自动停

止试用处理。

三、从公司离职后,若重新进入公司时,员工的工龄将从最近一次进入公司起计。第十一条内部调动

一、公司有权根据员工的能力、工作表现和公司的实际需要,调整员工的职务、

部门或工作地点,被调整的员工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

二、奉调员工接到调任通知后,单位主管人员应于七日内,其他人员应于三日内

办妥移交手续就任新职。前项奉调员工由于所管事物特别繁杂,无法如期办

妥移交手续时,可酌予延长,最长以二日为限。

三、调任员工在新任职者未到职之前,其原职责由直属主管或由直属主管委派人

员暂时代理,代理人员不得借故推诿。

第三章劳动合同

第一条为确立公司与员工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

第二条公司的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是以国家颁布的《劳动法》和地方性劳动法规为依据,本手册未提及事项均应遵照上述各项法规执行。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公司所有录用的正式员工,均需与公司订立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

第三条合同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一般为一至三年,合同到期后双方可续签。

第四条合同签订、续订、变更和解除:

(一)新入职员工,公司将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期满后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在原合同期满前三十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三)公司与员工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工作期间被证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员工本人:(一)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协议的;

(四)公司经营困难发生经济性裁员的;

(五)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

第七条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提出离职申请。如未能提前通知公司,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国家《劳动法》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双方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员工在离职前必须办理离职手续,未办理离职手续擅自离职,公司将按旷工处理,并追究其责任。离职手续包括:(一)处理工作交接事宜;

(二)按《员工离职申请单》要求办理离职手续;

(三)交还所有公司资料、文件、办公用品及其它公物;

(四)报销公司帐目,归还公司欠款;待所有离职手续完备后,领取离职当月实际工作天数薪金;

(五)员工违约或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按照合同约定,公司有权扣除相关违约费用;

(六)员工如与公司还签订有其它合同(协议),应按其它合同(协议)的约定办理。

第四章组织纪律

第一条本公司各级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办法。

第二条办公管理

(一)上班时,各级员工仪表应保持整洁、大方、得体,不得着奇装异服。男员工不可留长发,女员工不可浓装艳抹。除外勤工作者以外,全体员工上班一律

着统一制服,着装不符合规定者,每次罚款20元。

(二)上班时间员工应佩戴工作证。生产部的特殊岗位根据实际情况可在工作期间不佩带,但上下班出入厂门时必须佩带。

(三)办公时间员工应坚守工作岗位,需暂时离开时应与同事交代。

(四)注意保持清洁、良好的办公环境,提高工作效率,不得在办公区域进食或在非吸烟区内吸烟,不得聊天、高声喧哗。员工应在每天的工作时间开始前和

工作时间结束后做好个人工作区内的卫生保洁工作,保持物品整齐,桌面清

洁。

(五)使用电话应注意礼仪,语言简明,语调平和,尽量不要妨碍其他人工作。接听电话应及时,如受话人不能接听,离之最近的职员应主动接听。重要电话

作好接听记录,严禁占用公司电话聊天,一旦发现,严肃处理。

(六)职员的办公桌内不得存放现金及贵重物品,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若有违反,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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