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所(营业场所)使用证明样本(公司)

住所(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拟申请设立凌云县万众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名称),住所(经营场所)地址位于广西百色市凌云县泗城镇新秀社区西灵小区999号,该场所属于XXX (房屋产权人姓名)所有(合法占有),同意该场所作为该企业的住所(营业场所)。

无法提交权属证明材料的原因:该场所未取得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不动产登记证(房屋产权证)等权属证明。该场所不属于违章建筑、

说明:住所和经营场所未取得权属证明的,住所和经营场所的合法占有单位或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可以作为登记的合法材料。合法占有单位和管理部门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房屋管理部门、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铁路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居(村)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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