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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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内 部 明 电

发往

签批

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缴纳党费的党员,应当按党章规定作出处理。

3、相关要求。各单位党组织要对所属党支部逐一进行自查,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纠正。各单位党费收缴自查自纠整改工作要在6月底前完成,区委组织部将于7月下旬对单位党费收缴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确保我区党费收缴工作规范有序。

《XXX党支部党员缴纳党费基数核算表》一式三份,一份留存党支部,一份上交基层党(工)委,一份于7月15日前以基层党(工)委为单位上报区委组织部(含电子版)。

联系人:张度电话:63636618

邮箱:cxzy226@https://www.360docs.net/doc/231790745.html,

附件: 1、党费计算基数不包括项目

2、《XXX党支部党员缴纳党费基数核算表》

中共南阳市宛城区委组织部 2017年5月10日

附件1:

党费计算基数不包括项目

1、个人所得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含个人和单位缴纳部分),职业年金、企业年金,住房补贴、交通补贴、公务用车补贴、通讯补贴、加班补贴、误餐补贴、取暖费、防暑降温费、物业费等改革性补贴,以及针对少数地区、部分单位、特殊岗位、部分人员发放的津贴补贴。

2、事业单位党员的绩效工资中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应列入党费计算基数,鼓励性绩效工资不列入党费计算基数。企业人员党员不定期、非普遍发放的奖金和绩效工资,不列入党费计算基数。

3、实行年薪制人员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党费计算基数。

4、科研人员党员在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取得的奖励和报酬,不列入党费计算基数。

5、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交的党费以基本离退休费或基本养老金为计算基数,不包括津补贴,生活确有困难的,经党支部研究同意,可以少交或免交。

6、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党员按学生党员标准交纳党费。

说明: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以上者,交纳2%。

附件2:

XXX党支部党员缴纳党费基数核算表

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

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 第一章党费收缴 第一条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l%;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每名党员月交纳党费数额一般不超过1000元,根据自愿可以多交,自愿一次多交1000元以上的,比照交纳大额党费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条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①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 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③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④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职务)工资、技能工资、岗位(职务)津贴补贴〕和活的部分(奖金和绩效工资)。

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津贴补贴是指:根据国家关于规范津贴补贴的有关规定,对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干部职工普遍发放的规范性津贴补贴(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事业单位党员的绩效工资中的基础性绩效工资。 不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津贴补贴包括:①针对少数地区、部分单位、特殊岗位(法院检察院办案津贴、审计补贴、纪检监察办案人员补贴、公安值勤岗位津贴、密码人员岗位津贴、信访岗位津贴、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的政府特殊津贴等)、部分人员发放的津贴补贴;②住房补贴、交通补贴、公务员用车补贴、通讯补贴、加班补贴、误餐补贴、取暖费、防暑降温费、物业费等改革性补贴;以及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含个人和单位缴纳部分)、伤残人员抚恤金等社会保险类补贴; ③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取得的临时性收入(临时性津贴费、补助、稿费、讲课费、奖金、银行存款利息等),④事业单位党员的绩效工资中的奖励性绩效工资;⑤企业人员党员不定期、非普遍发放的奖金和绩效工资;⑥科研人员党员在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取得的奖励和报酬。 第三条不按月取得收入的党员(指既不拿年薪也不按月领取薪酬的党员,主要包括个体工商户、个体经营者、私营企业主、民办机构出资人、自由职业者等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

党费管理办法

党费管理办法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为规范党费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党费收缴: (一)、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以校党委下发的文件为准。(二)、党员除按规定数额缴纳党费外,本人自愿多缴,数额不限。 (三)、新入党的党员应从上级党委批准为预备党员的当月开始缴纳党费。 (四)、党员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或不能按时缴纳时,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缴纳或预缴、补缴。预缴、补缴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 (五)、对无正当理由,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六)、全体党员应当在每年5月30日、11月30日以前主动向党总支交纳党费,党总支收齐后5日内交学校党办,党总支每半年上缴党费至校党委一次,并向全体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二、党费管理 (一)学院党费收支由党总支委员会管理,具体账户由学生事务办公室代管。党费的具体财务管理工作,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实行会计、出纳分设。专款专用,党费账薄归档应当按照财务有关规定办理。 (二)报销党费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报销单据、发票要齐全;发票背面注明具体用途,报销单据抬头盖党总支公章;财务主管

由党总支书记签字,验收和财务经手人由管理党费账目的同志签字,收款人由党费使用者签字。 (三)学院党总支应当每年在党员大会上定期通报(或书面报告)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接受党员的审议和监督。三、党费使用 (一)、使用党费应当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 (二)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其具体使用范围是: (1)培训党员。 (2)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 (3)表彰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4)补助生活有困难的党员。 (三)、使用党费,必须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个人或者少数人说了算。 (四)本办法自2015年3月8日起执行 附:党费使用流程 党费使用申请表借款凭证 党费使用工作流程 党费使用者提出意见和预算 并到党费管理者人处领取《党费使用申请表》、《党 费使用借款凭证》

党费收缴工作情况报告

党费收缴工作情况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从严治党”要求,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镇高度重视,组织人员,认真搞好清理收缴工作,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费收缴基本情况 乡党委下共有10个党支部,其中:机关支部1个,退休支部1个,学校支部1个,卫生院支部1个,村(居)党支部6个,现有党员401人。20**年共收到各党支部上缴党费总额为6368元,20**年收到8280元,所收党费已全部上缴市委组织部,无截留、贪污党费的现象。 二、高度重视,认真清理 为认真贯彻落实该项工作,镇党委高度重视,由镇党委副书记杨泽钊同志牵头,办公室何云峰同志具体负责,各党支部积极协助,对20**年、20**年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进行严格清理,重点检查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带头缴纳党费,每个党员是否严格按照标准、及时足额缴纳党费,各党支部是否及时足额上缴党费等情况。 三、党费收缴的具体做法 1、认真学习《党费收缴制度》,明确了《党章》中的党费对党员管理的要求、党费缴纳的数额、党费计算的依据、党费交纳的时间等; 2、指定专人负责党费管理,要求各党支部选派素质高、责任心强的支部委员负责收缴党费,有力的保证了党费收缴的准确性和严肃性; 3、严格履行收缴党费手续,做到党员交纳党费有登记,党支部上缴党费有收据,然后镇党委以现金交款单方式全额上缴市委组织部; 4、做到党费帐簿规范合理。执行严格的交费登记程序,同时保存好上交党费的所有票据,以便于随时核对和上级党组织检查。 四、存在的问题

通过自查发现,我镇在党费收缴和管理中主要存在以下两点问题:一是个别党员常年在外务工或随子女到外地生活,不能联系上本人,村干部存在垫支党费情况。二是个别党员跨年度缴纳,并未按时缴纳。 五、整改落实情况 为将党费清理工作落实到位,切实解决我镇存在的问题,我镇党委认真组织,由专人对党费的收缴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对没有足额缴纳的党费的党员进行及时补交,对没有按期缴纳党费的党员进行学习教育,通过清理,共补交党费5229元;组织全体机关党员认真学习了《四川省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川组通〔20**〕75号),进一步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提高了思想认识,明确了党员义务。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根据工资(津补贴)调整变化,及时调整党费收缴数。 二是加强对党员教育,加强《党员工作手册》学习宣传,督促各基层党组织、全体党员按时足额缴纳党费。

关于对党费收缴工作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问答

关于对党费收缴工作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问答 中央组织部印发《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以下简称《党费收缴管理规定》)之后,一些地方和单位党委组织部的同志就文件的部分条款如何理解进行询问,经研究,现就几个具体问题答复如下: 1、列入党员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津贴补贴包括哪些收入? 答: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津贴补贴是指:根据国家关于规范津贴补贴的有关规定,对各地各单位干部职工普遍发放的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对于只有少数地区、部分单位或特殊岗位享有的津贴补贴,比如: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和补贴(法院检察院办案津贴、审计补贴、纪检监察办案人员补贴、公安值勤岗位津贴、密码人员岗位津贴、信访岗位津贴、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的政府特殊津贴等)、改革性补贴(住房公积金、住房提租补贴、通讯补贴、交通补贴等),以及社会保险类补贴、伤残人员抚恤金等,不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 2、党员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税后”应如何计算? 答: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税后”是指: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各项收入之和扣除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余额。例如,某省市机关单位的党员,某月单位为其发放的工资和

各项津贴补贴的项目有: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工资改革保留补贴、规范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以及住房提租补贴、通讯补贴、交通补贴、医疗补贴、住房公积金等。按照《党费收缴管理规定》第一条和问答第一条规定的口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工资改革保留补贴、规范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其他收入项目不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上述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各项收入之和扣除该党员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后的余额,即为其税后交纳党费的基数。 3、在企业,列入党员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工资收入的固定部分和活的部分包括哪些项目? 答:目前,由于企业人员工资项目没有统一规定,对同类性质的工资项目在不同的企业叫法也不尽相同,因此,列入党员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收入项目,应当按照是否符合“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的原则来确定。根据多数企业的做法,“固定部分”是指在企业内职工普遍发放的基本工资、岗位(职务)工资、技能工资、岗位(职务)津贴补贴。“活的部分”是指在企业内职工定期普遍发放的奖金和绩效工资。对于只有特殊岗位发放的津贴补贴(如,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的政府特殊津贴,高空、高温作业和有害、有毒等岗位发放的保健类补贴),以及社会保险类补贴、住房补贴、加班补贴、误餐补贴、表彰奖励完成某项工程项目有

12党支部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制度

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制度 一、党费收缴 1.收缴标准 一是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职务)工资、技能工资、岗位(职务)津贴补贴]和活的部分(奖金)。 二是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年终兑现绩效薪酬的当月按本月实际领取薪酬的总数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三是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党员,以个人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以上党员计算基数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的按0.5% 交纳党费;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的按1%交纳;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的按1.5%

交纳;10000元以上的按2%交纳。每名党员月交纳党费数额一般不超过1000元。 党费计算基数不包括以下项目:(1)个人所得税。(2)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3)住房公积金(含个人和单位缴纳部分)、职业年金、企业年金。(4)住房补贴、交通补贴、公务用车补贴、通讯补贴、加班补贴、误餐补贴、取暖费、防暑降温费、物业费等改革性补贴。(5)针对少数地区、部分单位、特殊岗位、部分人员发放的津贴补贴,包括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和补贴(法院检察院办案津贴、审计补贴、纪检监察办案人员补贴、公安值勤岗位津贴、密码人员岗位津贴、信访岗位津贴、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的政府特殊津贴等),临时性津贴费、补助、稿费、讲课费、银行存款利息等。(6)伤残人员抚恤金。 (7)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称职(合格)及以上的工作人员发放的年终一次性奖金。(8)事业单位党员绩效工资中的奖励性绩效工资。(9)企业人员党员不定期、非普遍发放的奖金和绩效工资,表彰奖励完成某项工程项目有功人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高空、高温作业和有害、有毒等岗位发放的保健类补贴。(10)科研人员党员在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取得的奖励和报酬。 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以基本离退休费或基本养老金为计算基数,不包括津补贴。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

江西省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细则(试行)

江西省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细则(试行) 为了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省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和《关于对党费收缴工作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问答》,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党费收缴 第一条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税后”是指: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各项收入之和扣除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余额。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津贴补贴是指:根据国家关于规范津贴补贴的有关规定,对各地各单位干部职工普遍发放的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对于只有少数地区、部分单位或特殊岗位享有的津贴补贴,比如: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和补贴(法院检察院办案津贴、审计补贴、

纪检监察办案人员补贴、公安值勤岗位津贴、密码人员岗位津贴、信访岗位津贴、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的政府特殊津贴等)、改革性补贴(住房公积金、住房提租补贴、通讯补贴、交通补贴等),以及社会保险类补贴、伤残人员抚恤金等,不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 没有实行绩效工资制度的事业单位应把党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实际领取的奖金收入(税后)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每半年核算一次,月平均数为交纳党费基数。 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是指在企业内职工普遍发放的基本工资、岗位(职务)工资、技能工资、岗位(职务)津贴补贴。“活的部分”是指在企业内职工定期普遍发放的奖金和绩效工资。对于只有特殊岗位发放的津贴补贴(如,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的政府特殊津贴,高空、高温作业和有害、有毒等岗位发放的保健类补贴),以及社会保险类补贴、住房补贴、加班补贴、误餐补贴、表彰奖励完成某项工程项目有功人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等,不列入党员交纳党费计算基数。 第二条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第三条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年终兑现绩效薪酬的当月按本月实际

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含登记表和计算方法)

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含登记表和计算方 法) 中共***县委直属机关工委 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各总支、支部: 根据上级关于党费收缴的相关要求,为规范机关工委所属党组织党费收缴工作,结合具体实际,现将党费收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党费日”制度 各党总支、支部要继续落实“党费日”制度,党员要主动在每月1日“党费日”向党组织交纳党费,如遇节假日顺延至收假后第一天。各党总支、支部的组织委员(或负责党务工作的党员)负责党费收缴工作。在填写《党费证》和党费收缴登记表时,收款人要按月签名盖章,党费收缴登记表要及时在支部内部公开公示。党费交纳采取自下而上的形式,党员每月向支部交纳一次,支部每季度向机关工委上交一次。党员因生病或年老体弱行动不便,或是外出时间较长等特殊原因,本人按月亲自交纳确有困难,

经党支部批准,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也可委托亲属或其他党员代交或补交党费,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二、明确党费收缴责任 各党总支、支部要把党费收缴工作列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党员积分管理内容,专人负责党费的收缴、登记、管理、上交、公示和痕迹管理等工作。党费收缴手续要完备,做到账账相符、账款相符,要立卷存档,以备查询。机关工委每季度公布一次各总支、支部党费上交情况。 三、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程序 从2018年起,请各总支、支部在每年的3月10日、6月10日、9月10日、12月10日前将本季度的党费收齐后,直接存入机关工委党费专用账户,也可通过银行账户(卡)转账交纳。交款后5日内,带上《现金缴款单》(或银行转账依据)和党费名册到机关工委登记、换领党费收据。党费专用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县支行。帐户名称:中国共产党***县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账号:******。(注意:银行现金缴款单上“款项来源”务必写清楚:XX支部XXXX年X月-X月的党费,以便于机关工委和银行核实对账)。 附件:1、党费收缴表册(参考)

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报告(最新版)

中共XX公司党员代表大会材料五 关于XX公司党委党费 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报告 (2018年X月X日) 各位党员代表、同志们: 按照会议安排,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及相关要求,现将公司党委过去近五年来的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费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近五年来,公司党委党费总收入为X元,其中: 1、上届党费结存X元; 2、各党支部上缴党费X元; 3、利息及其他收入X元。 (二)支出情况。近五年来,公司党委党费总支出为X元,其中: 1、上缴上级党组织X元; 2、下拨各党支部活动费X元; 3、表彰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党员X元; 4、组织党员培训及购买学习材料X元; 5、其他支出X元。 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收支相抵后,公司党委党费结存金额为X元。党费使用均符合中组部相关规定,党费收支经与开

户银行核对,票据相符,账款相等。 二、党费管理情况 公司党委高度重视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近五年来,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依规开设党费独立银行账户。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我们在工商银行开设了公司党委党费专用账户。这样既有利于保障党费的安全储存,也有利于提升党费的管理效率和信息公开。 二是安排专人负责党费管理工作。公司党委安排了专人负责党费管理工作,党费专款专用,账目清楚,手续齐全,开支合理,在党费的收缴、管理等方面做到了及时收缴、及时上缴、及时登记、账目清楚。 三是严格执行党费使用审批制度。在党费的使用上,公司党委严格贯彻执行中组部有关规定,做到党费使用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使用党费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专款专用,合理开支,严格审批,没有超范围使用党费情况。 四是加强对各支部党费管理指导。为使党费管理工作规范化,公司党委在加强本级党费管理的同时,也积极为各党支部的党费管理工作提供指导。各党支部普遍做到了把党费收缴工作同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结合起来,同党员教育结合起来,同民主评议党员结合起来,同党员目标管理结合起来,对加强党的建设,发挥党员作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通过完善对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较为充分地发挥了党费在促进党建工作中的作用。今后公司党委将在上级党组织的

党费收缴和使用管理制度

党费收缴和使用管理制度 一、党费收缴制度 (一)各党支部(总支)要把党员按规定缴纳党费作为增强党员组织观念、提高党员政治觉悟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缴纳党费是党员应尽的义务,也是党章规定的基本条件之一。要通过上党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形式,经常对党员进行教育,提高对缴纳党费重要意义的认识和缴纳党费自觉性。 (二)每月发放工资时,每个党员要主动按照规定比例向党小组长缴纳党费;党小组长把每个党员的工资数与缴纳党费数如实地填写到《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生活证》上,收齐后交给支部组织委员;组织委员把各党小组的党费汇总后及时上缴局政治工作部;政治工作部的组织干事要做到:应交、实交人数与应交、实交金额相对照,核实后,开出党费收据;在调整工资后,局政治工作部应及时通知各支部按新的工资比例收缴党费。 (三)各党支部组织委员每年年终要向大会公布一年来收缴党费情况和党费收据,对缴纳党费好的党小组与党员进行表扬,对个别不按照规定时间和比例缴纳党费的党员提出批评,对存在的问题要明确提出改正意见。 (四)局政治工作部要向党代会报告党费收缴和使用情况。按照规定,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把上季度所收党费总额的XX%上交市委组织部。

二、党费使用、管理制度 (一)党费收缴、使用与管理实行专人负责,严格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党费专帐,实行新帐本。 (二)要严格按照中组部规定的使用范围开支党费,用于对全体党员有益的事业上: 1、教育训练党员费用的补充开支; 2、党员政治理论学习和必要的业务学习资料及订阅党员读物费用的开支; 3、表彰“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活动费用的部分开支; 4、对有特殊困难的党员给予适当救济所需费用的开支。 (三)使用党费要严格审批手续,一般项目开支要经局政治工作部主任批准,大的项目开支要经党委主管领导签字。任何人不准借支和侵占党费

党费收缴工作中的几种计算基数.

党费收缴工作中的几种计算基数 根据中央组织部印发《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以下简称《党费收缴管理规定》,对党费收缴工作中的几种计算基数介绍如下: 1、列入党员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津贴补贴包括哪些收入? 答: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津贴补贴是指:根据国家关于规范津贴补贴的有关规定,对各地各单位干部职工普遍发放的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对于只有少数地区、部分单位或特殊岗位享有的津贴补贴,比如: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和补贴(法院检察院办案津贴、审计补贴、纪检监察办案人员补贴、公安值勤岗位津贴、密码人员岗位津贴、信访岗位津贴、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的政府特殊津贴等、改革性补贴(住房公积金、住房提租补贴、通讯补贴、交通补贴等,以及社会保险类补贴、伤残人员抚恤金等,不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 2、党员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税后"应如何计算? 答: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税后"是指: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各项收入之和扣除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余额。 例如,某省市机关单位的党员,某月单位为其发放的工资和各项津贴补贴的项目有: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工资改革保留补贴、规范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以及住房提租补贴、通讯补贴、交通补贴、医疗补贴、住房公积金等。按照《党费收缴管理规定》第一条和问答第一条规定的口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工资改革保留补贴、规范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其他收入项目不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上述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各项收入之和扣除该党员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后的余额,即为其税后交纳党费的基数。 3、在企业,列入党员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工资收入的固定部分和活的部分包括哪些项目?

年度党费收缴工作总结

总结范本:_________年度党费收缴工作总结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1 页共6 页

年度党费收缴工作总结 根据今年6月15日举行的市直单位党务管理工作会议、12月7日举行的xx年市直党内统计工作会议的会议精神和有关文件要求,我局扎扎实实做好本单位的党费收缴管理工作,比较好地完成了今年的工作任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要情况 1、局领导高度重视,布置落实党费收缴工作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南飞同志十分重视此项工作,把它纳入党建工作规划中去,选派党性强、作风正、熟悉党务和责任心强的同志承担党费收缴工作,在xx年初党务工作人员的变动交接过程中,采用参加市统一组织的培训班、自学和传、帮、带等教育方式,提高其业务素质,确保了此项工作的延续性和连贯性。同时还亲自布置了今年党费收缴工作任务,要求在本单位人员不断扩充,党员不断增加,还有部分党员职务晋升等情况下,党务工要认真做好党费的计算和调整工作,进一步规范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为了提高党务管理工作水平,黄南飞副局长还亲自与党务工作人员共同参加党务管理工作的有关会议和培 训班,明确当前工作任务,增强业务能力,为更好地开展本单位的党费收缴工作打下坚实的理论知识基础。 2、细化工作,责任到人,落实党费收缴工作此前,由于我局的党员数量不多,党费的收缴主要以支部党员向组织委员交纳的形式进行。今年划分设立党小组后,根据工作职责,将收缴党费的任务交给党小组长。同时,局机关党支部还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将支部每个党员每月应缴的党费金额进行核实造表,发到党小组长手中,党小组长再把党费汇 第 2 页共 6 页

2018最新党费收缴管理制度模板

2018最新党费收缴管理制度模板又到了范文模板时间,今天小编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党费收缴管理制度的范文模板供大家参考,希望对您有帮助!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一):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一、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对党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增强党性和组织纪律观念的具体体现。每个共产党员务必按时按照标准交纳党费。 二、凡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党员,应按上级党组织规定的比例交纳党费。党支部每年不少于两次对党员交纳党费标准进行审核。党员在缴纳党费时,务必严格执行规定,认真按照应交纳党费基数计算党费,做到准确无误。 三、所有党员应自觉地向所在党支部交纳党费。党员的正式组织关系在哪里,就向哪里的党组织交纳党费。 四、党员应按月由本人亲自交纳党费,一般在领取工资的当日至5日内,按照规定标准将党费交给所在支部组织委员,支部组织委员在5日内将收缴的党费汇总后转交机关党委,并将本支部的党费收入、上缴金额登记入册。 五、党员因外出统计、生病或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等特殊

状况,交纳党费有困难的,经支部批准,能够提前集中交纳党费,也能够请他人或家属转交。党员除按规定交纳党费外,本人自愿多交不限,不允许少交或不交。对于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六、预备党员应同正式党员一样按规定交纳党费,以支部大会透过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开始交纳。 七、加强对党费的管理。支部组织委员收缴的党费,应建帐管理,及时造册,统计清楚,按月上缴,并妥善保管好资料。机关党委每年年底前,向全体党员公布党费收缴状况。任何人不准借支和侵占党费,不准滥用党费。 八、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二): 按时交纳党费,是党员对党应尽的义务,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为加强党费的收缴管理工作,根据《党章》和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时限要求 党员务必每月向党组织交纳一次党费。预备党员从支部透过其为预备党员的当月起交纳党费。如有特殊状况,经党支部同意,党员能够委托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

党费收缴管理工作会议领导讲话

党费收缴管理工作会议领导讲话 同志们: 我们今天这次会议是经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决定召开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市委组织部党费收缴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安排和部署我县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党费收缴管理工作。 去年以来,市委组织部先后两次召开党费收缴管理工作会议,专题就党费收缴管理工作进行研究、谋划和调度,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市委组织部对这项工作的高度重视。 我们今天召开这次会议,就是贯彻落实市委组织部一系列会议精神的实际步骤和具体举措。 刚才,X部长宣读了《中共**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的意见》,希望大家一定要认真学习,准确理解,深刻领会,全面把握,抓好落实。 下面,我围绕这次会议的主题讲三点意见: 一、坚持标准,强化管理,扎实推进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做好党费收缴管理工作,坚持标准是根本,严格管理是关键,完善制度是保证。具体工作中,各级党组织必须要努力做到以下三点: 一是要严守时间不拖延。按照规定时间上缴党费,是衡量党费收缴管理工作优劣的一个重要指标,也是严肃党的纪律,做好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的一项基本要求。过来,一些单

位在执行党费收缴时间上不够严格、不够及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全县党费收缴工作的整体进程,这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在这里再次重申,党员必须每月缴纳一次党费,每一个基层总支、支部每季度必须向所属基层党委上缴一次党费,每一个基层党委必须在每季度初10日前将本党委上季度党费上缴县委组织部。各基层党委要切实加强对党费收缴工作的督促指导,县委组织员办公室要每季度向部务会汇报一次基层党委党费收缴完成情况,对无故拖延时限,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单位,要由各单位有关负责同志说明情况。 二是要执行标准不走样。做好党费收缴工作,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就是标准问题。关于党费收缴的标准,早在1998年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中就作出了明确规定,之后省市委组织部又先后多次召开会议就党费收缴标准问题进行了反复强调。党费收缴标准,是党费收缴工作的核心问题,是党费收缴的基本尺度,是我们做好工作必须遵守的重要原则。实践证明,过来我们党费收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执行标准不到位的问题。为此,我们这次会议对党费收缴的标准作了进一步明确,希望各级党组织全面理解、准确把握、严格执行这一标准,务必做到不走样、不变通、不让步。只有这样,才能确保《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的有效落实,才能确保圆满完成我县党费收缴的各项目标任务。我们这次会议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搞好有固定工资收入人员党费标准的

党费收缴制度

党费收缴制度 一、党员必须亲自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有特殊情况的,可委 托其他委员转交。 二、党员必须按期交纳党费。一般应按月交纳党费,党员如 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视为是自行脱 党,经批评教育后仍不改正的,由支部讨论并上报上级 党组织批准后将其除名。 三、党员必须按规定交纳党费,按中央组织部关于党员交纳 党费具体标准的规定,不可少交。党员自愿多交纳党费,可以不限。 四、党费必须由支部专人负责,一般由支部组织委员管理, 若需换届,必须及时办好移交手续。 五、支部应按月将本支部收入、上缴党费的金额详细计入 《党费收缴登记簿》。 六、收缴党费人员必须及时向上级党组织上缴党费,不得个 人长期保管现金。 七、党费的收缴情况,支部应每半年检查一次。 八、前一年度党费收缴工作结束后,支部可通过张贴公示 榜、在党员大会上通报等方式,向全体党员报告党费收 缴情况。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一、请假报告制度。党员到外省、市、县(区)工作,探亲

访友,居住地临时变化的,事先应向党支部报告。外出三至六个月的应转出临时组织关系;外出六个月以上且有固定地点的党员,应转移正式组织关系。由于种种原因不能转出组织关系的,应定期回所在党支部参加活动,不能按时参加组织活动的应向支部请假。 二、书信联系制度。流动党员要将所去工作单位或临时居住 地的详细地址、名称、联系办法向党支部说明,以便联系,党支部要认真填写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并建立书信联系,定期介绍支部工作情况、学习重点。党员要按时交纳党费,并定期给党支部写信,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支部和党员每季度至少通信一次。 三、登门家访制度。在春节、元旦、中秋等重大节日,流动 党员回家期间,的那个支部成员或党小组组长要到流动党员家中走访,认真进行一次谈话,交流思想,沟通情况,提要求,交任务,发挥流动党员应有的作用。四、定期汇报制度。转出临时组织关系的党员,没季度要向 原党支部口头或书面汇报一次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有书写能力的年终要有书面总结汇报材料。 五、参加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制度。流动党员原则上回党组织 关系所在单位党支部参加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六、奖惩制度。对表现突出、作用发挥好、贡献大的党员,

中组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

中组部: 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各中管金融企业党委,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党组(党委),部分高等学校党委,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组织局: 交纳党费是党员应尽的义务,也是党员增强党性观念的基本体现。做好党费工作,是党组织的一项经常性任务,也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在2016年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中,一些地方和单位就党费工作有关问题提出咨询和建议。综合各方面意见,按照党章和党费工作有关规定,经研究并报党中央同意,现就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党费收缴工作。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党章和党费工作有关规定及中央组织部有关政策答复意见,做好党费收缴工作。(1)基层党组织年初核定党员月缴纳党费数额,年内一般不变动。每名党员月交纳党费数额一般不超过1000元,根据自愿可以多交,自愿一次多交1000元以上的,比照交纳大额党费有关规定办理。(2)党费计算基数不包括以下项目:个人所得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含个人和单位缴纳部分),职业年金、企业年金,住房补贴、交通补贴、公务用车补贴、通讯补贴、加班补贴、误餐补贴、取暖费、防暑降温费、物业费等改革性补贴,以及针对少数地区、部分单位、特殊岗位、部分人员发放的津贴补贴。

(3)事业单位党员的绩效工资中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应列入党费计算基数,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列入党费计算基数。企业人员党员不定期、非普遍发放的奖金和绩效工资,不列入党费计算基数。(4)实行年薪制人员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党费计算基数。(5)科研人员党员在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取得的奖励和报酬,不列入党费计算基数。(6)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交纳党费以基本离退休费或基本养老金为计算基数,不包括津补贴,生活确有困难的,经党支部研究同意,可以少交或免交。(7)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党员按学生党员标准交纳党费。 基层党组织可根据流动党员等群体实际情况,探索网上交纳党费的具体办法。 二、细化党费使用项目。在遵循党费使用五项基本用途的前提下,以下具体使用项目可以从党费中列支:(1)教育培训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基层党务工作者所产生的住宿费、伙食费、交通费、师资费、场地费、资料费、门票费、讲解费等。(2)开展“三会一课”、创先争优、党组织换届以及党内集中学习教育所产生的会议费等。(3)党内表彰所需费用。(4)修缮、新建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为活动场所配置必要设施等所产生的相关费用。(5)编印党员教育培训教材和印制入党志愿书、党员组织介绍信、党员证明信、流动党员活动证、党费证、党员档案等所产生的工本费,以及购买党徽党旗等费用。(6)党费财务管理中发生的购买支票、转账手续费等相关费用。上述项目的开支标准,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执行。上级党组织要指导基

党支部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党支部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按期交纳党费,是党章规定的党员的基本条件之一,是党员对党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一种表现,也是党员增强组织观念的重要途径。 一、党费收缴 1、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 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津贴;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职务工资、等级工资、津贴、奖金; 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的岗位工资、等级工资、津贴、奖金; 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和活的部分(津贴、奖金)。 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津贴、奖金,是指年功性津贴、地区性津贴、工资性津贴和按月发放的奖金。在职党员的津贴,包括:省岗位津贴、市岗位津贴、住房补贴、出勤补贴、地区粮油补贴、特殊岗位补贴等,均应列入计算基数。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与在职党员相同的津贴,均应列入计算基数,离退休人员单独有的属福利性质的津贴,如护理费、特需费、交通费等,可不列入计算基数。 2、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的0.5%;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者,交纳1%;600元以上至800元(含800元)者,交纳1.5%;800元以上(税后)至1500元(含1500元),交纳2%;1500元以上(税后)者,交纳3%。

3、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以上年月平均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4、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以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为交纳党费计算基数,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党员,以养老保险金为基数,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5、下岗待业的党员,依靠抚恤和救济为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以及学生党员(包括没有工资收入的研究生党员),每月交纳党费2角。 6、合同工、临时工党员参照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交纳党费。 7、停薪留职从事个体经营的党员,每月按上季度月平均收入,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8、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的当月起交纳党费。 9、党员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外出的党员,外出期间持证向外出所在地党组织交纳党费。 10、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11、党员自愿一次性交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由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12、遇有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党员可以委托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 13、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二、党费管理

大学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

大学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 大学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按期交纳党费,是党员应尽的义务,也是党员增强党性观念的基本体现。做好党费工作,是党组织的一项经常性任务,也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二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组电明字〔2017〕5号)精神,结合学校绩效工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组织关系隶属于中共XXX大学委员会的全体党员。 第二章党费收缴 第四条党员交纳党费,以每月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计算基数。不同类别党员交纳党费计算基数为: (一)在职人员党员每月交纳党费的计算基数概括为“四加六减”。其中,“四加”的项目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保留津贴、基础性绩效工资;“六减”的项目包括调整数、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部分、医疗保险缴费、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个人税。 奖励性绩效工资、住房补贴、XXX补贴、菜篮补贴、取暖费、防暑降温费等改革性补贴,针对部分单位、特殊岗位、部分人员发放的津贴补贴,以及科研人员党员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中取得的奖金和报酬、完成科研项目取得的科研提成等奖励性报酬,不列入党费计算基数。 与学校工资收入结构不一致的津贴补贴自筹单位,参照制定党员交纳党费基数计算办法。 (二)实行年薪制或协议工资人员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党费计算基数。其中,属于结构化工资的,参照在职人员党员计算基数。 (三)离退休人员党员每月交纳党费以基本离退休金或基本养老金作为计算基数,其他津贴、补贴不列入。生活确有困难的,经所在党支部研究同意,可以少交或免交。 (四)在职攻读学位的研究生交纳党费参照在职人员标准计算基数。

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内 部 明 电 发往 签批

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缴纳党费的党员,应当按党章规定作出处理。 3、相关要求。各单位党组织要对所属党支部逐一进行自查,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纠正。各单位党费收缴自查自纠整改工作要在6月底前完成,区委组织部将于7月下旬对单位党费收缴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确保我区党费收缴工作规范有序。 《XXX党支部党员缴纳党费基数核算表》一式三份,一份留存党支部,一份上交基层党(工)委,一份于7月15日前以基层党(工)委为单位上报区委组织部(含电子版)。 联系人:张度电话:63636618 邮箱:cxzy226@https://www.360docs.net/doc/231790745.html, 附件: 1、党费计算基数不包括项目 2、《XXX党支部党员缴纳党费基数核算表》 中共南阳市宛城区委组织部 2017年5月10日

附件1: 党费计算基数不包括项目 1、个人所得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含个人和单位缴纳部分),职业年金、企业年金,住房补贴、交通补贴、公务用车补贴、通讯补贴、加班补贴、误餐补贴、取暖费、防暑降温费、物业费等改革性补贴,以及针对少数地区、部分单位、特殊岗位、部分人员发放的津贴补贴。 2、事业单位党员的绩效工资中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应列入党费计算基数,鼓励性绩效工资不列入党费计算基数。企业人员党员不定期、非普遍发放的奖金和绩效工资,不列入党费计算基数。 3、实行年薪制人员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党费计算基数。 4、科研人员党员在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取得的奖励和报酬,不列入党费计算基数。 5、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交的党费以基本离退休费或基本养老金为计算基数,不包括津补贴,生活确有困难的,经党支部研究同意,可以少交或免交。 6、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党员按学生党员标准交纳党费。 说明: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以上者,交纳2%。

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制度

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制度 按期交纳党费,是党章规定的党员的基本条件之一,是党员对党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一种表现,也是党员增强组织观念的重要途径。 一、党费收缴管理 1、党员要按标准每月一次向党小组缴纳党费,一般情况下不能让别人代缴。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不能按月交纳时,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委托其他党员为其交纳或预交、补交,预交、补交时间一般不超过6个月。 2、党支部每季度向党总支缴纳党费,缴纳时间为下一季度第一月十日以前,由组织委员送缴。 3、党总支每半年向镇党委组织部缴纳党费,党委组织部负责向县委组织部缴纳党费。 4、党员缴纳党费的标准,严格按照中央组织部的规定执行。 5、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工资收入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每月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津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职务工资、等级工资、津贴(不包括政府特殊津贴)、奖金(指作为工资部分的奖金,不包括一次性重奖和年终一次性

奖金,下同)。机关、事业单位工人:岗位工资、等级工资、津贴、奖金。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和活的部分(各类津贴、奖金)。实行年薪制的人员按月平均收入计算。 6、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1%;600元以上至800元(含8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1.5%;800元以上(税后)至1500元(含15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2%;1500元以上(税后)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3%。 7、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以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为交纳党费计算基数,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党员,以养老保险金为基数,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8、下岗待业的党员,依靠抚恤和救济为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以及学生党员,每月交纳党费2角。 9、合同工、临时工党员参照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交纳党费。 10、停薪留职从事个体经营的党员,每月按上季度平均收入,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11、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的当月起交纳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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