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施工总承包工料单价

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施工总承包工料单价
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施工总承包工料单价

台州市建设工程

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施工总承包工料单价2008.1版)

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台州市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专业委员会

二○○八年五月

使用说明

一、本示范文本依据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省、市有关规定编制。

二、本示范文本适用于房建总承包和市政总承包工程,版本为施工总承包工料单价2008.1版。

三、本示范文本在施工总承包工料单价2007.3版基础上,对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报价组成、报价竞争浮动幅度、成本价界定标准、评标办法、合同专用条款等内容进行了调整。

四、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严格按照以下要求编制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应在本示范文本基础上进行编制;

2、“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空白部分根据招标项目的实际情况填写,其余部分不得擅自修改(增减)。标有“(* )”为选择说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一种,其余内容删去。

3、“第一章投标须知”中所有内容不得擅自修改(增减)。

4、“第二章合同条款”的“第三部分专用条款”中下划线上的内容一般不得擅自修改(增减),如根据招标项目实际情况确需修改(增减)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提交修改(增减)的书面理由,经招标监管机构同意后方可修改(增减)。

5、“第三章评标办法”中包括了三种评标办法,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一种,其余内容删去。

6、“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中附件应根据标项目的实际情况编制,附件格式不得擅自修改,附件根据投标文件组成要求设置。

五、专业分包工程招标文件参照本示范文本编制。如因专业分包工程特点需对本示范文本进行修改(增减)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文件备案同时提交编制说明。

六、因编写时间仓促,大家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遗漏和不足之处,请及时提出,以便我们在以后新的版本中不断完善。

编写委员会

二○○八年五月

目录

投标须知前附表 (1)

第一章投标须知 (5)

第一节总则 (5)

第二节招标文件 (6)

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编制 (6)

第四节投标文件的递交 (9)

第五节开标 (10)

第六节评标 (10)

第七节授予合同 (12)

第二章合同条款 (14)

第一部分协议书 (15)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略) (17)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18)

第四部分工程质量保修书 (25)

第五部分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 (27)

第三章评标办法 (29)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34)

附件一~十一(*根据投标文件组成要求选择)

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一章投标须知

第一节总则

1.工程说明

1.1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7项。

2.招标范围

2.1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招标方式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8项。

2.2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招标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9项。

3.资金来源

3.1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0项,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项目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4.投标资格

4.1投标人与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1项和第12项。

4.2投标人确定方式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3项。投标人应按规定取得交易席位资格,并收到本工程项目投标通知。

4.3项目负责人承接项目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08]48号)要求。如项目负责人曾在其他项目中任职,需办理变更手续才能满足建市[2008]48号文件要求的,则变更证明材料应在本招标工程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一天提交给招标人,经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书面认可后有效。投标截止日后提供的证明材料视为瞒报、漏报,将不予认可。

4.4如投标人系联合体,则联合体的组成及联合体各方的权利、义务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

5.投标费用

5.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投标活动自身发生的费用。

5.2招标文件工本费为300元。

6.现场条件

6.1施工现场“三通一平”已经完成。

7.踏勘现场

7.1投标人可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7.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结论概不负责。

7.3除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本工程有关的情况外,投标人应通过自行调查取得与本工程施工承包可能发生的费用等有关的全部情况,包括交通、环保、治安等规定和要求。

第二节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的组成

8.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合同条款;

第三章评标办法;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其他附件材料:

(1)商务标电子文档和施工图预算书(以下简称招标人预算书,实物工程量清单已在内);

(2)施工图纸。

8.2除上款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8.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9.招标文件的澄清

9.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的书面答复将送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任何工作人员对投标人所作的任何口头解释、介绍、答复,只能供投标人参考,对招标人无任何约束力。

10.招标文件的修改

10.1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招标人可能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10.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10.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将以书面方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这些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投标人通过传真或电邮方式收到的,须当即给予回执。

11.招标文件的备案

11.1本招标文件(包括澄清、修改、补充文件、书面答复等)未经招标监管机构备案盖章的一律无效。

12.招标文件的解释权

12.1本招标文件(包括澄清、修改、补充文件、书面答复等)的解释权属招标人。

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编制

13.投标文件的组成

13.1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文件组成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4项。

14.投标文件的格式

14.1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5项。

15.投标报价组成

15.1报价方式:本工程项目报价方式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

15.2投标总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表现。其应包括施工设备、机械进退场费、劳务、管理、材料、安装、安全文明、维护、技术措施费、施工组织措施费、总承包服务费、风险费、保险、利润、规费、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各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全套施工图纸、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以及本工程实际情况和自身的综合实力,竞报投标报价。总报价以人民币万元计,小数点后取2位。

15.3工程量:本招标文件附件提供的工程量根据完整的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以统一计量单位、统一项目划分、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03版)》及补充综合解释等、《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的原则计算得出的,是统一投标报价口径的主要依据。

15.4投标报价组成:投标报价包括直接工程费、施工技术措施费、施工组织措施费、人材机价差、综合费用、规费、总承包服务费、税金和工伤保险费。

(1)直接工程费与施工技术措施费:

①直接工程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各项费用。

②施工技术措施费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而采取的各项技术措施所需的费用。包括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脚手架费,施工排水,降水费及其他施工技术措施费。

(2)施工组织措施费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而采取的各项组织措施所需的费用。包括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建设工程质量检验试验费、缩短工期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二次搬运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和其他施工组织措施费等费用。其中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和其他施工组织措施费的项目内容根据《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取定表》(台建规[2005]292号)确定。建设工程质量检验试验费项目内容详见《关于建设工程质量检验试验费计价规定的通知》(建建发〔2008〕22号)。

(3)人材机价差:

①该价差是对直接工程费与施工技术措施费的调整,包括人工价差、主要材料(特指钢材、水泥、商品砼、砖、砂、石)价差、大宗材料价差和其他材料价差,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中的人材机价差表。表中的人材机数量以直接工程费与施工技术措施费的定额用量为计算依据。预算价为招标人预算书所确定的价格。投标人根据自身实际填报该表中的投标价,并计算金额,金额=(投标价-预算价)×数量。

②投标人根据自己拟用的施工方案报价,结算时不管实际方案如何变化,均按招标人预算书和投标单价结算。

③材料价格包括材料原价或供应价、材料运杂费、运输损耗费和采购保管费等四项费用。

④对表中打“▲”的项目,其单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和机械使用费。

⑤人材机价差表中的预算人工费(机械费)是以定额人工费(机械费)减去打“▲”项目的人工费(机械费)计算得出的;预算次要材料费是以全部材料费减去价差表中的主要材料费、大宗材料费和打“▲”项目的材料费计算得出的。

⑥表中打“*”的项目,是以总金额形式报价的项目。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预算价,根据自

身情况和招标文件规定自主确定报价。其结算时采用结算率方式结算,结算率=承包人投标价/招标预算价,结算价=总金额×结算率,其中总金额=实际工程量×招标预算单价。

⑦因无法准确说明材料的特点和要求,现在招标文件中注明的单一材料品牌、产地或厂家,仅为“相当于”。

(4)综合费用是指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5)规费是指政府和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

(6)总承包服务费是指涉及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配合及管理、竣工资料整理等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合同专用条款。其取费基数为纳入总包管理且另行招标的专业分包工程结算价和设备安装结算价组成,投标时该基数按前附表第9项的暂估价计取,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

(7)税金是指按我省现行定额(2003版)规定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税金。

(8)工伤保险费是指按《关于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台政办发[2007]97号)规定应计入建筑工程造价内的工伤保险费用。工伤保险费为工程项目工程总造价的0.15%。

16.投标报价要求

16.1招标人预算书按照《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03版)》编制,招标文件规定应由投标人自行确定的费用,投标人应根据报价要求,结合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市场行情、技术方案和企业的管理水平,综合分析后自主确定报价,招标人预算书中相对应的费用仅供投标人参考。

16.2附件中除空白部分由投标人自报外,其余内容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

16.3投标人在组价过程中,计算结果按附表规定的单位取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16.4投标人的报价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未按要求报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17.投标担保

17.1投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8项规定提交投标担保,并领取投标担保确认单。

17.2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17.3投标担保按以下方式退还:

(1)中标人凭《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退还;

(2)未中标的候选人凭《建设工程未中标通知书》退还;

(3)其余投标人(含无效标的)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退还。

17.4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投标担保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署合同协议;

(3)投标人在投标期间内有串标、哄抬标价等违规违法行为。

(4)投标人违反《台州市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承诺内容的。

18.投标有效期

18.1投标有效期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9项,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8.2在特殊的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担保。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7条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

定仍然适用。

19.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9.1投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0项规定的份数递交投标文件。

19.2招标文件附件中注明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或印鉴、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的,投标人均应按要求签章。

19.3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如未注明正副本的,由评标委员会或工作人员随机抽签确定一本作为正本。

第四节投标文件的递交

20.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与标志

20.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规定密封,并注明项目(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及标函名称。

20.2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或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20.3投标文件的密封及装订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21项。

21.投标文件的递交

21.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2项规定的地点,在本须知前附表第23项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同时需满足以下要求,否则该投标文件予以拒收:

(1)投标人出示其有效交易证的原件,以证明其已取得交易席位资格;

(2)投标人若为台州市外企业,须出具有效的《台州市外地建设工程企业进台备案登记证》原件或复印件;

(3)投标人提交投标担保确认单;

(4)投标人提交《台州市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参考格式见附件);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出具本工程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投标人是台州外企业,其授权委托书必须经公证机构公证,参考格式见附件)和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与投标报名项目负责人一致,如因情况特殊确需更换项目负责人的,须经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盖章认可)必须参加开标会议,经招标人确认身份后(招标人对其身份不明的,须出具身份证或驾驶证原件)再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项目负责人因特殊原因无法到场的,须出具经招标人盖章同意的书面证明。

22.投标截止期

22.1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23项。

22.2招标人可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22.3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3.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3.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节有关投标文件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23.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23.4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担保将被

没收。

第五节开标

24.开标

24.1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期的同一时间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2项所规定的地点公开举行开标会议。

24.2开标会议由招标人组织并主持。

24.3开标顺序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24项。

25.投标文件公布

25.1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则退还投标人,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承诺的主要内容。

25.2招标人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以存档备查。

第六节评标

26.评标会议

26.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

26.2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

26.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前须签订《台州市建设工程公正评标承诺书》。

27.评标过程的保密

27.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27.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7.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28.投标文件符合性鉴定

28.1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实质性内容包括投标函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总报价、质量、工期、投标资格等实质内容的承诺是否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等。投标文件是否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由评标委员会界定。

28.2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29.投标文件的澄清

29.1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细微偏差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

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根据本节错误的修正的规定,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算术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29.2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能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的内容进行答辩,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答辩。

30.投标文件的评审

30.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向投标人质询,如投标人拒绝说明或不能合理说明理由的,则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有串通投标的嫌疑,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1)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错漏之处一致或异常雷同现象;

(2)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同一人编制;

(3)投标文件中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系有同一人担任;

(4)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或同一附属设备打印;

(5)涉嫌故意拉高或压低投标报价。

30.2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无效标处理:

(1)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签署条款要求签章的;

(3)投标文件份数不符合招标文件前附表要求的;

(4)投标文件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5)安全资格资料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6)施工组织设计的装订或编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

(7)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8)法律法规规定无效标的。

30.3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实质性评审后按无效标处理:

(1)投标承诺的总报价、工期、质量、投标资格等不符合招标文件前附表要求的;

(2)招标文件报价要求中规定作无效标的;

(3)违反招标文件其他实质性条款规定的。

30.4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详细评审后认定该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要求存在重大偏离的,则该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1)技术标评审中规定作无效标的;

(2)经商务标修正后,属招标文件报价要求中规定无效标的;

(3)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明确规定作无效标的。

30.5如有效标不足三家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则本次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招标。

31.商务标的修正

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按投标报价由低往高进行复核, 看其是否有计算上、累计上或表达上的错误。如此阶段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超过20家,仅对报价低的20家投标人进行复核(在确定第20家投标人时,如出现多家报价相同的,则一并进入复核),其余投标文件退出复核,不进入下阶段评审。修正错误的顺序和原则如下:(1)针对投标人的报价组价(除投标函外)进行复核及评审,如发现有计算前后不一致时,

以计算前的数据为准,调整计算后数值;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计算前的数据有明显的差错或遗漏,此时应以计算后的数据为准来调整计算前的数据。如发现投标人的表格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评标委员会将按招标文件表格的内容调整。

(2)除投标函外,如果结转前与结转后的数据不一致,以结转前的数据为准,调整结转后的数据。

(3)投标函中的文字表示的量和以数字表示的量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量为准。

(4)如投标人提供的电子表格内容与书面文本不一致,以书面文本为准。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协助评标委员会复核电子表格。

(5)校核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和工程取费表中的报价合计,如不一致时,在总报价不变的前提下,通过调整取费基数最大的综合费率的方式使其一致。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组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或者投标人在评标结束之前不能到场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将把调整或修正后的投标组价作为该投标人的投标组价,进入商务标详细评审,但不接受修正的投标人最终将丧失其中标资格。

32.成本价界定

32.1经商务标修正后,需对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进行成本价界定。如有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低于成本警戒值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32.2成本警戒值的确定(计算时小数点后保留2位,第3位四舍五入):

(1)成本警戒值=预算成本警戒值×40%+投标成本平均值×60%。如成本警戒值大于预算成本警戒值的,即以预算成本警戒值作为成本警戒值。

(2)预算成本警戒值(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4项)。

(3)投标成本平均值=所有经评审的有效投标总报价的算术平均值×0.99。

33.评标办法

32.1本工程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见本须知前附表第25项,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

第七节授予合同

34.中标候选人公示

34.1招标人应当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在交易场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34.2公示期间,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给予答复。投标人对答复不服或认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有违反有关规定及其他弄虚作假情形的,可在接到答复之日起3日内向招标监管机构书面申请核查,并提交相关材料。

35.预中标告知单

35.1公示期间没有异议(投诉)或异议(投诉)不成立的,招标人应当向第一中标候选人发出《建设工程预中标告知单》。

35.2第一中标候选人应自收到《建设工程预中标告知单》15日内(具体时间以《建设工程预中标告知单》为准),按以下要求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履约担保和安全资格审查材料。未按要求提交的(包括相关证书被暂扣期间),其资格无效。

(1)履约担保包括承包商履约保函和工程担保合同原件,履约担保额度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26

项。履约担保应采用银行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保证方式,担保人应当是在台州市内注册的银行或专业担保公司,并已在市招标办办理登记手续。如不能办理担保的,履约保证金必须解入招标办指定的专用帐户。

(2)安全资格审查材料包括企业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三类人员”A类证书原件(或复印件)、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的任职文件原件、“三类人员”B类证书原件、“三类人员”C类证书原件。

35.3在办理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前,招标人应当将第一中标候选人提供的承包商履约保函和工程担保合同的原件提交给招标办保管。如本须知前附表第26项注明支付担保额度的,承包商应当将招标人提供的业主支付保函和担保合同的原件提交招标办保管。招标办提供2份加盖“原件收讫”证明印章保函的复印件给提交人。安全资格审查材料原件经招标办核查后退还。

36.中标通知书

36.1招标人应当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因其他情形造成其资格无效的,招标人可以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须按35.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如第二中标候选人存在上述同样情形的,本次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招标

36.2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

36.3招标人在发出《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应当将中标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36.4《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如中标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而中标无效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次招标失败,应重新组织招标。

37.合同签订

37.1自《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招标人应当与中标人按照本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并到招标办办理备案手续。招标人与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7.2招标人与中标人须根据国家、省、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规定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草签施工合同,待合同管理部门审查后正式签订。

37.3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按照《关于在我市工程建设领域推行廉政合同的通知》(台纪[2001]19号)的要求签订《廉政合同》。

第二章合同条款

合同文本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99-0201)。

合同通用条款示范文本(GF-99-0201)的通用条款。

合同专用条款中的主要条款将由招标人(发包人)与中标人(承包人)根据投标文件签订。

第一部分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 ____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 _______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___________ __ __________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招标文件

4、投标书及其附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图纸

9、工程量清单

10、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双方确认,本合同及本合同约定的其它文件组成部分中的各项约定都是通过法定招标过程形成的合法成果,不存在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条款。如果存在任何此类不一致的条款,也不是合同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对合同双方不构成任何合同或法律约束力。合同双方也不存在且也不会签订任何背离本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合同。如果存在或签订背离本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合同,也不是合同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对合同双方不构成任何合同或法律约束力

十一、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 年__________ 月__________ 日

合同订立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台州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doc

关于印发《台州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的通知 台建规〔2011〕202号 各县(市、区)建设规划局(分局),温岭市建工局,台州经济开发区建设局,局直属有关单位: 现将《台州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目前开展的台州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攻坚活动,认真贯彻执行。我局印发的《台州市房屋建筑工程砼现浇板裂缝控制技术规定》、《台州市民用建筑外门窗渗漏技术暂行规定》、《台州市住宅工程外墙渗水、门窗进水及楼(屋)面漏水防治细则》同时停止执行。 二○一一年五月五日 台州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一总则 1.1 为提高住宅工程质量,控制和减少住宅工程裂缝、渗漏等质量通病,规范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以下简称通病防治)工作,结合本地区住宅工程质量实际,制定本导则。 1.2 本导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的住宅工程,其他新建工程参照执行。 1.3 在住宅工程的建设过程中,除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等规定外,还应执行本导则。 二基本规定 2.1 通病防治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建设各方质量责任主体应按各自职责认真履行本导则的有关条款并承担相应责任。 2.2 设计单位应将本导则涉及设计的相关条款在施工图中明确。图审机构应将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列入审查内容。 2.3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监理规划应明确通病防治的目标和工作措施。

2.4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发现存在的质量通病问题应及时整改处理,不得故意隐瞒。 2.5 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通病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将通病防治列入监督重点。 三各方责任和义务 3.1 建设单位 3.1.1 保证工程建设的合理工期、合理造价,不得降低工程建设质量标准,不得擅自变更已通过审查的设计文件。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制定通病防治施工专项方案和监理细则。 3.1.2 不得将门窗和防水等工程肢解发包或指定分包单位。 3.1.3 在委托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时,应要求设计单位将通病防治技术措施有关设计的内容在设计文件中体现,并将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和技术要求向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 3.1.4 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制定通病防治专项施工方案和监理细则。 3.1.5 按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应保证其符合设计文件、合同和相关规范的要求。 3.1.6 必须严格按照有关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办法、分户检验细则和结构实体质量检验规定等要求,认真组织分户验收和结构实体质量检验工作。 3.1.7 在保修期内发生工程质量投诉的,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责任主体技术人员查明原因,并负责妥善解决质量问题或纠纷。 3.2 设计单位 3.2.1 针对通病防治提出具体的设计措施,并对容易产生质量通病的部位和环节,优化细化设计。 3.2.2 施工图设计深度应以便于施工为原则,引用图集应有效。 3.2.3 对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应作相应的设计交底。 3.2.4 参与工程中质量问题的分析,协助提出相应的技术处理方案。

建筑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案例

施工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招标人(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放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目录 第一章投标须知 前附表 一、总则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报价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六、开标 七、评标 八、授予合同 第二章合同 一、协议书格式 二、通用条款 三、专用条款 四、附件1 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五、附件2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六、附件3 工程质量保修书 七、附件4 承包人银行履约保函 八、附件5 发包人支付担保银行保函 第三章技术规范 第四章工程量清单 第五章图纸和技术资料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函 1.投标函 2.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4.授权委托书 二、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1.表2.1.1各专业工程预算及报价汇总表 2.表2.1.2 甲供材料清单 3.表2.1.3投标人自行采购主要材料清单

4.采用综合单价投标报价的有关说明 5.表2.1综合单价法报价汇总表 6.表2.2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7.表2.3设备清单及报价表 8.表2.4现场因素、施工技术措施及赶工措施费用报价表9.表2.5材料清单及材料差价 三、辅助资料表 1.表3.1项目经理简历表 表3.1.1投标人(企业)业绩表 2.表3.2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3.表3.3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4.表3.4项目拟分包情况表 5.表3.5劳动力计划表 6.表3.6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 7.表3.7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表 8.表3.8临时设施布置及临时用地表 9.表3.9联营体协议书和授权书

台州市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汇总

台州市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条为建立和完善我市建设行业企业技术创新体系,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充分发挥企业技术中心在技术创新体系和企业创新能力建设中的引导与示范作用,规范和开展台州市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评价和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和省有关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和评价管理办法,依据《浙江省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建设行业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台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行业企业(建筑业企业)或以建设行业企业为主联合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建立的技术中心。 第三条台州市经济委员会和台州市建设规划局共同负责台州市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评价和管理工作,并根据各自职能加强对企业技术中心的扶持和指导。 第四条申请认定台州市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企业在全市同行业中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和规模优势,综合经济技术指标和技术开发能力居全省同行前列,产品

技术附加值高,或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改造建设行业成效显著,企业具有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二)企业重视技术创新工作,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市场意识,具有较为完善的企业创新战略、实施计划和知识产权管理能力,能为企业技术中心的建设及运行提供良好的条件; (三)企业技术中心应具备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和稳定的技术创新投入,企业技术中心经费纳入企业财务年度预算,财务单独立账; (四)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完善,技术创新机制和投入、运行、激励机制健全,规划目标明确,产学研合作稳定,技术创新绩效显著,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并具有一定规模、结构合理的技术创新团队; (五)建筑业企业年结算收入不低于8亿元;技术中心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建筑业企业一级注册执业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数量应不少于15名(详见附件4)。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两年内不得申请认定台州市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 (一)在认定前两年内,企业或企业负责人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理的; (二)在认定前两年内,企业发生较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或二起以上一般安全、质量责任事故的;

台州市商业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土地使用性质分类及操纵 (1) 第三章蓝线、绿线、黄线操纵 (1) 第四章土地使用强度操纵 (1) 第五章建筑间距 (2) 第六章建筑物退让 (3) 第七章建筑物的高度和景观操纵 (4) 第八章配套设施规划 (4) 第九章道路交通规划 (5) 第十章绿地操纵 (6) 第十一章都市设计操纵 (6) 第十二章市政工程规划 (7) 第十三章规划实施措施 (8) 附录1:名词解释 (8)

附录2:文本用词讲明 (8) 台州市椒江商业中心操纵性详细规划 1 / 37

文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规划要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都市规划法》(1990)、《都市规划编制方法》(2006)、《台州市椒江区分区规划(2004-2020)》、以及台州市各相关专项规划而制定。 第二条本规划是台州市椒江商业中心建设和开发的法定指导性文件,自本规划批准公布之日起,本片区范围内的一切建设和土地利用活动,均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都市规划法》的规定,执行本规划。下一层次规划(详细规划、都市设计等)也应遵循本规划的原则和具体要求进行编制。 第三条规划范围 本片区位于椒江老城区核心地段,东起解放北路,西到轮渡路,北以工人路为界,南至中山西路,总用地面积约为32.2公顷。 第四条操纵规模 本片区规划居住人口操纵规模为9500人,建设用地操纵规模为32.2公顷。

第五条本规划的解释权属台州市建设规划局,如需调整,必须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都市规划法》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本规划经台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后,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第七条文本中有下划线的文字为本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第二章土地使用性质分类及操纵 第八条本片区规划功能定位为:集购物、办公、居住、休闲娱乐于一体的商业街区。 第九条本片区土地使用性质分类和代号采纳《都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DJl37-90)规定的标准。一般应按照本规划所标定的性质进行操纵。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见附表1。 第十条本片区总用地32.20公顷,含商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绿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公共设施用地等类型。规划各类建设用地规模详见附表2。 第十一条在以街坊、地块为整体成片开发时,都市干路所限定的街区不得进行变更。次级道路所限定地块的变更,须经都市规 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次级道路所限定地块内的细分在规划实施 3 / 37

2018.2.5-临海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新规定

临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关于贯彻执行临海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建筑管理)有关意见的通知 临建规〔2018〕19号 临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关于贯彻执行 临海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建筑管理) 有关意见的通知 各分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城乡规划管理,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稳定发展,现将贯彻 执行《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海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建筑管理) 的通知(临政办发〔2015〕11号)有关意见通知如下: 一、关于住宅内部通高功能设置 (一)住宅不宜设置户内通高空间。确需设置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套型建筑面积大于144平方米: 1.排屋、别墅; 2.高层住宅的顶上两层,其余楼层均不得设置; 3.多层跃层式住宅。 (二)通高空间的设置应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否则通高部分按照自然层面积计 入容积率指标: 1.每户只能1个起居室(厅)设置通高,且通高高度不得大于两层; 2.通高部分的水平投影面积不得超过该户底层室内层面水平投影面积的20%,且不得超过25平方米; 3.跃层部分应当布置居住空间〔卧室、起居室(厅)〕,通高部分的水平投影面积不得超过该户跃层居住空间〔卧室、起居室(厅)〕的面积。 4.跃层式住宅,上层建筑水平投影面积不宜小于下层建筑水平投影面积的80%, 投影面积比小于80%的,户内通高部分面积双倍计入容积率。 二、关于住宅飘窗、设备平台等设置管理 (一)住宅居住空间〔卧室、起居室(厅)〕允许设置飘窗,其他空间不得设置 飘窗。 (二)设备平台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应当设置在主体结构外,必须是对外敞开的室外平台,且不得与建筑内部空 间及阳台相连通。 2.套型建筑面积不足90平方米的,设备平台水平投影面积累计不得超过3平方 米;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及以上的,设备平台水平投影面积累计不得超过5 平方米。否则按照水平投影面积全部计入容积率指标。 (三)高层住宅除顶上两层外,不得设置通高阳台、错层阳台和花池、花架等装 饰构件。 阳台进深不宜超过2.1米,超过2.1米的按照其水平投影面积全部计算建筑面积 计算值计入容积率,且阳台进深、投影面积不能大于相邻自然单间的房间的进深 和投影面积。

建筑工程招标书范本

建筑工程招标书范本 为了提高建筑安装工程的建设速度,提高经济效益,经________(建设主管部门)批准,_ _____(建设单位)对______建筑安装工程的全部工程(或单位工程,专业工程)进行招标(公开招标由建设单位在地区或全国性报纸上刊登招标广告,邀请招标由建设单位向有能力承担该项工程的若干施工单位发出招标书,指定招标由建设项目主管部门或提请基本建设主管部门向本地区所属的几个施工企业发出指令性招标书)。 一招标工程的准备条件 本工程的以下招标条件已经具备: 1.本工程已列入国家(或部,委,或省,市,自治区)年度计划; 2.已有经国家批准的设计单位出的施工图和概算; 3.建设用地已经征用,障碍物全部拆迁;现场施工的水,电,路和通讯条件已经落实; 4.资金,材料,设备分配计划和协作配套条件均已分别落实,能够保证供应,使拟建工程能在预定的建设工期内,连续施工; 5.已有当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许可证; 6.本工程的标底已报建设主管部门和建设银行复核。 二工程内容,范围,工程量,工期,地质勘察单位和工程设计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二工程可供使用的场地,水,电,道路等情况: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三工程质量等级,技术要求,对工程材料和投标单位的特殊要求,工程验收标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供料方式和主要材料价格,工程价款结算办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组织投标单位进行工程现场勘察,说明和招标文件交底的时间,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六报名,投标日期,招标文件发送方式: 报名日期:一九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投标期限:一九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一九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招标文件发送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开标、评标时间及方式,中标依据和通知: 开标时间:一九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发出招标文件至开标日期,一般不得超过两个月)。 评标结束时间:一九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从开标之日起至评标结束,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月)。 开标、评标方式:建设单位邀请建设主管部门,建设银行和公证处(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参加公开开标,审查证书,采取集体评议方式进行评标,定标工作)。 中标依据及通知:本工程评定中标单位的依据是工程质量优良,工期适当,标价合理,社会信誉好,最低标价的投报单位不一定中标。所有投标企业的标价都高于标底时,如属标底计算错误,应按实予以调整;如标底无误,通过评标剔除不合理的部分,确定合理标价和中标企业。评定结束后五日内,招标单位通过邮寄(或专人送达)方式将中标通知书送发给

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XXXX版)

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XXXX版) 计算安全防护和文明措施(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和临时设施)应根据招标项目整体报价,并按要求提供分析清单。专业工程测量项目是指根据部分工程量清单需要考虑的测量项目措施清单应分为组织措施清单和技术措施清单,并分别编制和引用。如果招标人希望投标人提供分析,应在备注中说明。 2,措施清单应反映项目的特点和招标要求,措施清单需补充的项目,清单编制人可参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依据进行补充或补充对于清单编制人自己增加的项目,应在相应措施清单项目后的“序号”栏中增加“补充”字样,并从01起按顺序编制。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措施和项目结合施工组织计划进行报价,投标人可对未列入清单的项目进行补充。 3、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和临时设施是必须保证的措施。招标人列出的措施名称供投标人引用。 (具体编制可参照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结合招标项目的特点) 6、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一般应根据不同单位的工程专业编制当成本计算程序或费率不同时,必须根据不同的专业项目分别编制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当成本计算程序和费率相同时,同一单位工程内的不同专业工程可以包含在同一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当一般装饰工程与土建工程一起发包时,可列入土建工程分部工程清单。 7、其他项目清单是根据拟建项目的具体情况,不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和措施项目清单中的项目

其他项目参照下列项目列出:储备基金、总承包服务费、附带工作项目费等。未列出的项目编制者可以添加 1,预留是指招标人为可能的工程变更、价格上涨等因素预留的金额。(项目所需金额由招标人在清单总表中规定,原则上不超过预计投资的3%。) 46 2,总承包服务费指投标人配合和协调招标人分包工程和采购材料设备所需的费用 3、零星工作项目费用是指投标人完成招标人提出的零星工作项目所需的费用和按项目数量估算的费用 零星工作项目表(表1-4-1)是其他项目清单中零星工作项目费用的明细表。它根据拟建项目的具体情况列出了人员、材料和机器的名称、规格、计量单位和相应的数量。 8、影响价格的主要工作日、材料(设备)、机械(设备)是招标人根据工程需要提出的报价要求,投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进行补充 主要人工、材料(设备)和机械班价格表中所列项目应在价格表范围内。1.在编制主要工作日价格表(表1-5)时,招标人应列出投标人需要报价的项目。 工种可按一、二、三类劳动力列出,或按具体工种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计价依据列出 2,在编制主要材料(设备)价格表(表1-6)时,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

建筑工程招标文件最完整范例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医院工程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 招标代理单位:宿迁市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二0一一年十一月 目录 目 录 .................................................................. .. (1) 投标邀请 书 (2) 第一章投标须 知 (3)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3) 二、投标须知修改表 (5) 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 法 (8) 一、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修改表 (8) 附表一 (9) 附表二 (10) 附表三 (11) 附表四 (12) 第三章合同条款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错误!未定义 书签。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件一 (14)

附件二 (15) 附件三 (16) 附件三 (16) 附件四 (17) 附件五 (18) 第五章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六章图纸及勘察资料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七章工程量清单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目录 (27) 一、工程量清单计价说明.................................................................. 错误!未定义书 签。 二、工程项目总价表(格式) (28) 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错误!未定义书 签。 投标邀请书 致:[投标人名称] 根据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去人民医院现决定对医院住宿。医疗。行政幢工程施工进行公司招标,选定承包人。 1.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1建设规模:医疗工程1幢,层数为7层(局部5层,另设地下室1层),行政楼(含图书馆、行政楼、综合楼三部分)、宿舍楼(连体建设)工程1幢,层数为7层。地上总建筑面积50284。53673平方米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39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工程建设地点为宿迁市宿城区; 1.3计划开工日期为2011 年11 月 1 日,工期365 日历天; 1.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2.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采用资格预审方式,你单位经资格预审后评为合格并获得了投标资格,如你方对本招标工程项目感兴趣,请你方从宿迁市建东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时。:00 14 日上午11料。时间为2011 年10 月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 的投标担保。 4.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40万元人民币分正,提交到

工程施工投标文件范本(格式)

说明 本投标文件为本,投标单位投标时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及招标文件、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须知等文件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由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三部分组成。

工程施工招标 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容: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投标文件 目录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1) 二、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2) 三、投标函 (3) 四、投标函附录 (4) 五、投标担保银行保函格式 (5) 六、投标担保书 (6) 七、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 (7)

投标文件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章) 日期:年月日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投标文件本 二、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本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授权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签署本工程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工程的投标文件的容。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签字)性别:年龄: 身份证:职务: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授权日期:年月日

投标文件 三、投标函 致:(招标人名称) 1、根据你方招标项目编号为的工程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图纸、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币种,金额,单位)(小写)的投标报价并按上述图纸、合同条款、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 3、我方承认投标函附录是我方投标函的组成部分。 4、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照合同协议中规定的工期日历天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 5、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上述总价%的银行保函或上述总价%的由具有担保资格和能力的担保机构出具的履行担保书作为履约担保。 6、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申请人须知”第15条规

[法律资料]台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

台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 1 总则 1.1 为了统一台州市区范围内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内容和深度,实现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规范化、标准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台州实际,制定本规定。 1.2 在台州市区范围内开展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应当符合本规定要求。其他县(市)开展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可参照执行本规定。 1.3 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实现台州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全覆盖,实现规划管理单元的“一张图管理”。 1.4 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突出调控城市空间资源、维护公平、保障公共利益的公共政策属性。 1.5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名称和规划范围,按照《台州市城市规划地域划分及编码规定》确定。 1.6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浙江省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按照《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的要求,并与《台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建筑管理)》、《台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台州新建地区公共(市政)设施配套标准规划指引(试行)》等规定相符。如因特殊原因与上 —1—

述规定不符的,应当作出专门说明。 1.7 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应当严格执行《台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电子报件技术规定(试行)》,并提供公示展板和宣传册页制作的电子数据成果。 2 规划内容要求 2.1 资料收集和现状调研 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收集下列资料,并分析和整理(具体详见附件1): 1、自然条件及历史资料; 2、人口分布、土地利用、重要企事业单位情况等技术经济资料; 3、现有重要公共设施、城市基础设施和园林绿地、风景名胜等城市重要现状情况; 4、城市上层次规划对该地区的要求; 5、城市建设用地划拨资料、地籍和产权单位情况; 6、与本地区有关的已审批规划和规划管理动态更新的信息; 7、其他相关资料。 2.2 规划主要内容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主要任务是在经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等上层次规划的基础上,结合现状土地使用情况,对城市土地利用、人口分布、建设总量控制、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基础—2—

临海副城(杜桥城区)D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

临海副城(杜桥城区)D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临海市域发展的新战略,塑造城镇的良好形象,杜桥镇政府委托杭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临海副城D规划管理单元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力求为杜桥城区的规划管理、城镇建设提供依据。 一、规划范围 本单元规划范围东至百里大河,南至外环南路(规划),西至杜南大道,北至沿海大道(规划)。规划用地面积1.67 平方千米。 二、规划定位与目标 (一)功能定位:杜桥南部新城区,集交通枢纽、片区公共服务和高品质居住于一体的城市综合功能区。 (二)规划目标:将本单元建设成功能多样、配套完善、环境宜人、生态文明的城市新区。 三、用地布局 用地规模: 本单元规划范围总用地为167.10 万平方米,其中城市建设用地面积160.25 万平方米,水域和其它用地6.85 万平方米。 规划建设用地中居住用地47.38 万平方米,其中二类服务设施用地1.68 万平方米;商住综合用地30.88 万平方米;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19.72 万平方米;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3.36 万平方米;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37.63 万平方米;绿地与广场用地16.47 万平方米。 人口规模:本单元规划人口规模为 18 万人。居住户数约 4286 户。

四、规划结构 规划形成“一带两点三轴六组团”的总体结构。 “一带”即沿杜川路两侧形成的公共服务带,主要围绕规划的轨道交通站和汽车站发展商业服务业。是对分区中的公共服务核心带的延伸和补充,使得本单元与北部传统老城区商业服务业中心有机衔接,促进南部本单元加快发展。 “两点”即两个相对集中的公共服务点,一是位于杜南大道和沿海大道交叉口东南角的以专业市场为主的商贸服务集中点,二是位于杜川路和外环南路交叉口周边的以规划医院为主的公共服务点。 “三轴”即三条生态景观功能轴。本单元内有三条河流交汇通过,是基地内最重要的生态景观资源。规划在河流两侧控制不小于20 米的绿化带,恢复生物多样性,确保生态安全;塑造充满活力的滨水景观空间,为市民提供宜人、舒适的休闲游憩场所。 “六组团”即由规划道路分隔成的六个居住组团。 五、道路交通规划 城市轨道交通规划: 1条轻轨线沿着沿海大道穿越杜桥城区,向西联系临海与台州城区,向东联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版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建设部文件 (建市[2002]256号) 关于发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 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解放军总后营房部: 为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活动,保障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9号)等有关规定,我部组织制订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现予发布,自2003年1月1施行。1996年我部批准发布的《建筑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建监[1996]577号文)同时废止。 各地在施行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告我部建筑市场管理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00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说明 一、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保障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们对《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建监11996)577号文发布)进行了修订,并更名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以下简称《施工招标文件范本》)。 二、《施工招标文件范本》是指导招标人编制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文件的示范性文本。招标人可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在编制招标文件时依法对其进行调整或修改。 三、《施工招标文件范本》适用于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招标活动。 四、《施工招标文件范本》的主要编写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4.《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9号); 5.《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计委、建设部等七部委联合发布,国家计委令第12号);

关于印发台州市深基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关于印发台州市深基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台建规[2006]419号 各县(市、区)建设规划局(分局),温岭市建工局,台州经济开发区建设局: 现将《台州市深基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十二月十五日 台州市深基坑工程安全技术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深基坑工程的管理,确保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和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及地下管线、道路等的安全,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深基坑,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米的基坑(坑中坑除外),以及深度虽未超过5米但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较复杂或相邻的建筑物、构筑物特别重要的基坑。 本规定所称深基坑工程,包括基坑支护、降排水、土方开挖等内容。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台州市行政区域内深基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监测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 第二章工程勘察、设计 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勘察设计前对深基坑附近的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地下管线等现状,以及同期施工的相邻建设工程施工情况进行调查,并及时将调查资料提供给勘察、设计、施工、监测等单位。 第五条深基坑工程设计前,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勘察单位进行勘察。勘察单位应当对深基坑工程建设地域进行勘察,了解工程建设地域及周边环境的地质情况,为深基坑工程设计和施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深度要求的地质勘察文件。 第六条勘察单位应当做好勘察报告提交后的跟踪服务工作。 深基坑工程施工中出现异常情况时,勘察单位应当做好配合工作。 第七条深基坑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具备与其承担工程相适应的设计资质,设计时应当根据地质报告、基坑周围环境、主体设计文件要求等制定设计方案。 深基坑工程设计方案应当包括工程概况、设计依据、工程地质条件、支护结构、施工要求、计算书、地下工程施工图、电梯井等坑中坑、塔吊等大型机械设备基础、环境保护、监测、应急措施等内容,并符合规定的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要求。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组织专家组(台州市深基坑专家库成员,不少于5人,并推选1人担任组长),对深基坑工程的设计方案进行论证,并将设计方案和论证纪要报工程所地地建设(或建筑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深基坑工程设计单位应当根据论证意见,对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并出具施工图。深基坑工程施工图应当报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第九条深基坑工程设计计算和分析必须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范、规程、标准和规定进行,提出避免对周围环境保护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等造成损害的技术要求和措施。 设计降排水系统时,必须考虑坑内外降排水对邻近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地下管线等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并有相应的措施避免造成结构性损坏。

施工招标文件范本国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2007 年版)

使用说明 一、《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适用于一定规模以上,且设计和施工不是由同一承包商承担的工程施工招标。 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和投标人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 三、招标人按照《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一章的格式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后,将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或实际发出的投标邀请书编入出售的招标文件中,作为投标邀请。其中,招标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所在的所有媒介名称。 四、《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分别规定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和综合评估法两种评标方法,供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适用。招标人选择适用综合评估法的,各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分值和权重等由招标人自主确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各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分值和权重等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应按试行规定要求列明全部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并在本章(前附表及正文)标明投标人不满足其要求即导致废标的全部条款。 五、《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由招标人根据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相衔接。 本章所附表格可根据有关规定作相应的调整和补充。 六、《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六章“图纸”由招标人根据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相衔接。 七、《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由招标人根据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各项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不得要求或标明某一特定的专利、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生产供应者,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

建筑工程投标书范本

建筑工程投标书范本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根据已收到的招标编号为______的__________工程的招标文件,遵照《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工程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__________元的总价,按上述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的条件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和保修。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工,______年_____月____日竣工,即____天(日历日)内竣工并移交整个工程。 3、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上述总价5%的银行保函或上述总价10%的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企业出具的履约担保书,作为履约保证金,共同地和分别地承担责任。 4、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须知第11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5、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6、我方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的投标保证金与本投标书同时递交。 投标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台州城市规划 (-2020年)

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年)方案 1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1.1 市域人口和城镇化水平 根据未来发展趋势预计和已编制的上级规划,确定台州市域范围2010年常住总人口为618万人,预计城镇化水平为52%;2020年台州市域常住总人口为672万人,预计城镇化水平为67%。 1.2 市域城镇体系结构规划 1.2.1 城镇体系空间结构规划 台州市域城镇体系空间发展结构为“一个发展核、三条发展带”。 (1)“一个发展核”——指台州城市群,是台州城市与产业发展的核心地带,包括椒江、黄岩、路桥及温岭市区等重点发展城区; (2)“三条发展带”——城镇群空间的联系轴 “北部城镇发展带”:以天台、三门为依托,形成沿上三高速、326省道、224省道的东西向北部城镇发展带; “西部城镇发展带”:通过322省道,沿永安溪(椒江上游)河谷形成以仙居、临海为依托的西部城镇发展带,其中,临海是该发展带上的核心城市; “东部沿海城镇发展带”:以规划台州沿海大通道和各港口为依托,以东部沿海产业带的建设为导向,形成南到玉环大麦屿港口、北到三门健跳港(含椒江大陈岛)的大中小城镇相结合的城镇密集发展带,这是台州市未来的重要发展方向和重点建设内容。 1.2.2 城镇体系职能及规模结构规划 城镇体系职能划分:规划台州市域城镇体系职能分为五级,依次为市域中心、市域副中心、县(市)域中心、重点镇与一般建制镇。规划市域中心为台州市区;市域副中心为临海市区;县(市)域中心为温岭、玉环、天台、仙居及三门市区;另外还规划确定10个中心镇。 城镇体系规模等级划分:按各城镇的发展条件与职能,规划5级城镇(市)规模等级。其中,人口100万以上的大城市一个(台州市区);20-50万中等城市三个(临海市区、温岭市区、玉环县城);10-20万小城市五个(天台县城、仙居县城、三门县城、临海杜桥镇、温岭泽国镇);5-10万人口小城镇10个(金清镇、白水洋镇、大溪镇等);其它为人口在5万以下的小城镇。 1.3 城市群发展战略 为促进市域协调发展,将市域分为“台州城市群”、“西部城镇群”、“北部城镇群”及“沿海城镇发展带”,并确定台州市域城镇整体发展战略为: 以推动台州城市群发展为核心,近期重点完善区域交通设施,大力发展台州市市区,促进人口与产业的集中,并带动沿海城镇快速发展。西部、北部山区城镇则积极加强与区域中心城市的联系,发挥自身资源优势,依托有一定发展基础的县城与中心镇,加快城镇化进程。到2020年,形成经济活跃、结构合理、区域生态环境良好的台州市域城镇体系。 1.3.1 台州城市群 台州市区——温岭地域的城镇密集区,实行城市建设与产业发展的政策倾斜,加强台州市区与临海、温岭之间的交通联系。强化中心城市发展,进一步提高城市的规模效益和集聚效应,发挥其对市域的辐射、带动及示范作用。同时积极推动农村迁村并点,引导产业与人口向中心城市和主要中心镇集中。 1.3.2 北部城镇群 以北部城镇发展带为主要依托,规划三门发展成为区域性的核、火电基地,使之成为全市能源生产基地;规划天台发展成为省级历史文化名城,著名宗教旅游区,另外,在经济发展的

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范本

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范本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济南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范本 (试行本) 项目编号:[ ] 招标人: 代理机构: 二0一年月 编制说明 一、编制《济南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的目的 招标文件是招投标活动中对招标人和投标人具有约束力的重要文件,是招投标活动的章程,并将作为招标人和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性文件。因此,招标文件质量直接关系到招投标活动是否规范、是否会引起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异议或投诉,进而关系到合同能否全面履行等诸多问题,完整、严谨和规范的招标文件对于保证招投标活动的规范有序、质量和效率,以及合同的全面履行具有重要意义。 招标文件具有的结构复杂、表述和涉及的内容相当广泛的特点,决定了招标文件的编制和备案是一项政策性和技术性比较强、工作量比较大的工作。目前,由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业务水平、综合素质良莠不齐,再加上招标人对招标时间要求紧与客观存在的编写内容多、工作量大的矛盾,部分招标文件编制时采取简单的复制或拼凑,致使招标文件不规范、不严谨、不系统,甚至存在组成

部分和基本内容不全、违背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规则和程序、显失公平合理的霸王条款等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给招投标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合同的全面履行带来一定的影响。 基于以上情况,为进一步指导和规范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的编制,提高编制及备案的质量和效率,达到规范招投标活动、加强招标投标和合同履约监管的目的,结合济南市目前市场情况,济南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组织编制了《济南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试行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二、《示范文本》的主要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4、《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8版; 5、九部委56号令; 6、《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79号); 7、《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93号); 8、《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原国家计委等七部委30号 令); 9、《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原国家计委等七部委12号 令); 10、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工程规范。 三、《示范文本》的编制原则

关于修订《台州市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规定》的通知

关于修订《台州市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规定》 的通知 发布 单位: 市建设局 生成时间: 201106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索 引 号: TZ016-0301-2011-0012 文 号: 台建规〔2011〕248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收藏】 【推荐】 【打印】 【关闭】 台州市建设规划局椒江、路桥分局,黄岩区建设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切实维护公共利益,保障建设工程严格按规划批准内容实施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和《浙江省城镇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对《台州市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规定》(台建规〔2010〕415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台州市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自2011年6月20日起施行。2011年4月1日前已同意分期规划核实的项目,仍按原有关规定执行。 二○一一年六月八日 台州市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保障建设工程严格按规划批准内容实施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浙江省城镇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建设工程规

划批后管理工作(以下简称规划批后管理)。 第三条规划批后管理必须突出维护公共利益,落实公共服务设施和公共服务用房,确保按批准的施工图实施。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规划批后管理,是指对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各项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工程、不含村民建房,下同)进行的以规划验线、批后跟踪管理、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以下简称规划核实)为主要内容的规划管理活动,是城乡规划实施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五条台州市建设规划局(以下简称市局)是台州市城乡规划批后管理的主管部门,具体由各片区规划管理机构(以下简称规划管理机构)负责实施。 规划验线由规划管理机构负责,测绘单位、建设单位(含个人,下同)、施工单位配合。 房屋建筑工程批后跟踪管理由规划管理机构负责,市政、绿化(含环艺、1%公共文化计划,下同)、建筑亮化工程批后跟踪管理工作由市政、园林绿化、建筑亮化管理机构负责。 规划核实由规划管理机构牵头,市政、园林绿化、建筑亮化、住宅与房地产、城建档案等管理机构确定专人负责,同时邀请同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主管部门参加,按照并联核实原则进行规划核实并提出核实意见。市局城乡规划处(台州市规划办公室)参与指导、监督,必要时可直接组织黄岩片区、路桥片区经营性建设项目的规划核实工作。 第六条规划管理机构应当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一并发放《台州市建设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温馨提醒卡》、《台州市建设工程规划验线申请单》。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接受和配合规划管理机构组织的规划批后管理,如实提供有关资料。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基地出入口等醒目位置设置规划公示牌(不含工业区内的工业项目、临时建设工程,下同),公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内容,接受公众监督。待建设工程经规划核实并出具《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确认书》后,建设单位方可拆除规划公示牌。规划公示牌设置的有关要求另行规定。 没有设置规划公示牌或者规划公示牌设置不符合要求的,规划管理机构有权责令建设单位予以整改。未整改到位的,不得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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