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机外观检验标准
1目的
为儒文产品提供外观检验依据,以控制产品的最终品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电磁风扇的整机检验标准。
3 职责和权限
3.1制造部
按照本检验标准判断产品的合格性和负责不合格产品的质量缺陷的记录
3.2工程部
协助生产对不良缺陷进行分析和改善,并发布工艺上的变更与追加,以指导生产作业
3.3 品质管理部
a、负责在线品质异常确认和最终检验工作
b、协助制造部对严重不良缺陷和发生频率高的不良缺陷进行分析和统计,并跟踪改善效果
c、修订更新此标准,依客户要求制订专用检验标准
4 工作环境及所需设备
4.1 相对温度:25℃±15℃,相对湿度:45%~85%
4.2 光照条件:在正常灯光照射下,光源300~500Lux,距物品0.5米以上
4.3 视距:眼睛与物品距离20~50cm
4.4 视角:水平垂直±45°
4.5 目视时间:物品之每一面注视3~5秒;视力要求:≧0.8 (裸视或经矫正后)
4.6 所需设备:电源,塞规,外观菲林卡。
5 定义
5.1致命缺陷:指对使用者或携带者的安全带来危害或违反相关安规之缺陷,记为CR;
5.2重缺陷:不构成致命缺陷,但很可能造成故障,或对单位产品使用功能会严重降低,或严重影
响产品形象之缺陷,记为MA;
5.3轻缺陷:不构成致命或主要缺陷,不影响产品使用功能,或外观有轻微影响之缺陷,记为MI。
注:1MA=2MI
5.4区域定义:
A区----产品正面及常接触区域和logo面
B区---- 产品侧面;
C区----产品背面、上侧面、LCD背面,产品内部可见部分;
5.5检查批:在基本相同时段和一致的条件下生产的同型号、同等级、同类和同成分的产品组成。
6 不良发生时的处置对策
1、如果不良发生,为了判断在制品或仓库成品状况,应作抽样检验,确认有无批量不良。
2、责任部门调查不良原因及决定改善内容,并采取对策。
3、品质责任担当者,调查原因及决定改善内容,并指示该批产品是否需要全数检查及改善处置。
7 抽样检验执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