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师范学院学生手册综合测评办法(原版)

玉林师范学院学生手册综合测评办法(原版)
玉林师范学院学生手册综合测评办法(原版)

玉林师范学院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办法

玉师院学字[2006]号

为了使学院的学生管理工作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制

度化,实现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目的,做到奖勤罚懒、激励上进、鼓励竞争,促进学生全面成长,为评选先进、评定奖学金以及毕业就业提供可靠的依据,特制订本办法。

一、学生个人德、智、体三方面量化评分标准

(一)德育方面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有良好的社会主义道德修养。基本分60分,满分100分。

符合以下情况者加分:

1.有重大贡献或突出表现,按以下标准加分。

①获学院或政府记功、嘉奖一次,加10至30分;

②获学院书面通报表扬一次,加5至10分;

③获学工处书面通报表扬一次,加2至5分;

④获系(院)书面通报表扬一次,加1至2分。

具体的实际加分数,属系通报表扬的由系决定;其他表扬、记功嘉奖的,由学工处决定。同一事情受到多级表扬的,只加最高项分。

2.积极参加各种科技、文化、艺术比赛活动(如数学建模、论文设计、实验技能、挑战杯、征文、演讲、墙报、书法、辩论及文艺汇演等比赛),按以下标准加分。

①获国家级前三名,加7分;

②获全国四、五、六名或自治区级前三名,加5分;

③获自治区级四、五、六名或市级前三名或院级前三名或全国优秀奖,加3分;

④获市级四、五、六名或院级四、五、六名或自治区级

优秀奖,加2分;

⑤获市、院级优秀奖或系前三名,加1分。

如果奖项为等级,一、二等奖相当于前三名;三等奖相当于四、五、六名。

此项一学期限加15分。

3.所在宿舍获院级“文明宿舍”称号一次,每室员加2分。

4.担任学生干部,工作认真负责,较好完成本职工作在日

常工作学习生活中起模范带头作用,按如下标准加分。

①小组长、室长加2分;

②班委、团支委加3分;

③班长、团支部书记、团总支委员、系学生会委员、院级社团副职负责人、系级社团正职负责人加4分;

④系学生会主席、团总支副书记、院团委和院学生会成员、院级社团正职负责人加5分;

⑤院学生会正副主席、院团委副书记加6分。

兼任数职的,在最高任职加分的基础上,每兼任一职加1分,兼职限加2分。不胜任者,不加分。

5.积极参加宣传工作,按以下标准加分。

①评为院级优秀通讯员加2分;

②向院刊(不含团委、各社团的刊物)投稿并被采用,每篇加2分;

③向党委宣传部、学工处、团委举办的刊物、院级文学社投稿并被采用,每篇加0.5分;向院广播站投稿并被采用,每篇加0.3分(此项限加4分);

④向地市级报刊杂志投稿并被采用,每篇加2分;向省

级报刊杂志投稿并被采用,每篇加3分;向国家级刊物、杂

志投稿并被采用,每篇加4分。民办的刊物不加分。宣传工

作最高限加10分。

6.积极参加劳动,劳动课成绩优秀者加2分。

7.参加义务献血每次加1分。

8.出满勤(指从无迟到、早退、旷课、请假)者,每学期

加2分。

9.参加党章或马列学习小组,并积极参加活动,向党组织

递交入党申请书并在院党校学习结业者加1分,被批准入党

者加3分。

有以下情况者减分:

1.受学院处分:警告减7分,严重警告减9分,记过减

11分,留校察看减13分,受学院通报批评减5分,学工处通

报批评减3分,系通报批评减1分。集体受学院通报批评的,班长(团支书)、班委(团支委)组长(团小组长、室长)、同学分别减4分、3分、2分、1分。

2.未经批准,不参加集体活动,如党团组织生活、政治学习、学院或系组织规定参加的报告会及有关会议或活动等,每次减1分。

3.无故不参加升旗仪式一次减3分。

4.团员不按时交团费每月减1分。

5.无故不参加劳动(含大扫除)一次减1分。

6.无故旷课每节减1分,迟到、早退,每节减0.5分(含

自习自修)。

7.男女交往举止不得体,被执勤人员或老师批评一次减5分;不听劝告,谈恋爱影响不良者,减10分。

8.违反宿舍纪律,按以下标准减分。

(1)未经宿管部门批准,自行调换房间住宿或不服从宿

管部门安排住宿者每次减2分。

(2)未经批准,擅自外宿过夜者,每晚减1分。

(3)自习、午休与晚寝时闻喧哗、打闹,影响他人学习

与休息者,每次减1分。

(4)在蚊帐内点蜡烛或油灯者,每次减1分。

(5)在宿舍或走廊煮东西、烧东西者,每次减5分。

(6)在宿舍或在校园内烧烟花、鞭炮者,每次减5分。

(7)在宿舍乱泼乱扔者,每次减2分。

(8)不摺被子或不挂蚊帐减1分。

(9)破坏宿舍设施,每次减5分。

(10)未经宿管部门同意随意留宿外人者,每晚减2分。

(11)私接电源或违反学院有关规定使用耗电设备者,

每次减5分。

(12)未经门卫批准,擅自进入女生宿舍的男生,每次

减1分。

(13)未经宿管部门批准,不按规定时间离校、回校,

每次减1分。

(14)违反作息制度,不按时就寝,每次减1分。

9.在宿舍、教室或学院内公共场所打扑克、打麻将、打骨牌、起哄酗酒、猜拳、骂人、吵架者,每次减3分。

10.未经批准在学院内经商者,每次减2分。

11.违反食堂纪律,按以下标准减分。

①插队每次减1分;

②与同学或工友争吵,每次减2分;

③乱丢乱泼,每次减2分;

④随便敲打食堂大门、起哄者,每次减3分。

12.在院内乱丢乱泼每次减2分。

13.不愿意承担集体义务工作的减5分;不愿意做学工处、团委或其他中层单位交办的工作的每次减2至3分;不愿意

做班、团支部交办的工作的每次减1至2分。

14.未经批准,不按时缴交学杂费者减2分。

15.违反“玉林师范学院教室规则和管理办法”,按以下

标准减分。

①在教室起哄、喧哗取闹者,减3分;

②穿拖鞋、板鞋或只穿内裤进教室或在教室抽烟,在黑板乱写乱画者,减1分;

③上课时,阅读课外书刊或从事其他活动者,减1分;

④自修自习时间在教室看电视,每次减1分。

16.违反“玉林师范学院实验室规则”者视情节轻重减1

至2分。

17.违反“玉林师范学院院图书馆借阅规则”者,除执行

行图书报刊赔偿规定外,视情节轻重减1至5分。

(二)智育方面

学习目的明确,热爱本专业,学习勤奋、刻苦、认真,普通话成绩合格,以全学期各科成绩平均分为基本分,满分为

1OO分(考查科目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分别以90、80、70、60、50分计)。

符合以下情况者加分:

1.期末考查都在及格以上(含及格)和考试都在70分以

上者加2分;期末考查都在中等以上(含中等)和考试都在

75分以上者加3分;期末考查都在中等以上(含中等)和考

试都在80分以上者加4分;期末考查都在中等以上(含中等)和考试都在85分以上者加5分;期末考查都在良好以上(含

良好)和考试都在85分以上者加6分;期末考查都在优秀和

考试都在90分以上者加8分。

2.积极参加科研活动,按以下标准加分。

①在本院学报上发表论文,一篇加3分;

②在省级刊物发表论文,一篇加5分;

③在国家级刊物发表论文,一篇加10分;

④取得科技成果,通过市级以上鉴定,或获得国家专利者,每项加8分。

此项限加12分。

3.在班上介绍学习经验一次加1分;在系一级会上介绍学

习经验一次加2分;在院级会上介绍学习经验,一次加3分(此项限加3分)。

4.积极参加社团活动,加入一社团加1分(此项限加2分); 评为社团积极分子加2分(此项限加2分)。

5.通过计算机二级考试加3分。

6.非外语专业本科学生通过六级外语考试,非外语专业专

科学生通过四级外语考试,各加3分。

以下情况减分:

1.抄袭或缺交作业,一次减1分;

2.不遵守课堂纪律,被授课教师公开批评,一次减1分;

3.普通话成绩不合格者,减2分;

4.学期成绩不及格需要补考,每科次(不含体育课、劳动课)减5分。

(三)体育方面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体育活动,身体健康。基本分为70分,满分为100分。

符合以下情况者加分:

1.体育课学期考试成绩65分以上(或考查中等)加2分;学期考试成绩70分以上,加3分;学期考试成绩75分以上(或考查良好),加4分;学期考试成绩80分以上,加5分;学期考试成绩85分以上(或考查优秀),加6分;学期考试

成绩90分以上,加7分。

2.参加体育竞赛(团体或单项)的,按以下标准加分。

①参加全国、自治区级的竞赛,但未获名次,一次加2

分;

②获市四、五、、六名或学院(含体委、学工处组织的)竞赛四、五、六、七、八名加2分;

③获市、院级前三名,自治区四、五、六名加3分;

④获自治区前三名,全国四至八名,加5分;

⑤获全国前三名,加7分。

有以下情况者减分:

1.早操无故缺席,一次减0.5分。

2.体育课学期成绩不及格,减5分。

3.无故不参加有组织的体育活动,每次减1分。

4.无特殊原因,体育锻炼不达标,减5分。

二、学生学期德、智、体综合测评的办法和要求

1.学生学期德、智、体综合测评满分为100分,其中德育

分占30 %,智育分占50%,体育分占20%。

2 .综合测评是一项严肃、细致的工作,系政治辅导员和班主任(年级主任)要亲自抓,实行班主任(年级主任)负责制,班主任(年级主任)要对学生负责,对学院负责。各系要成立综合测评小组,班主任(年级主任)任组长,组员由班委和团支委组成。

3.班主任(年级主任)必须每周汇总本班学生德、智、体

三方面加减分情况,并向系政治辅导员收集本班学生的加减分情况。在此基础上,每周利用班会对每个学生进行测评,并向学生公布测评结果。学生对测评结果若有疑问,可向测评小组反映,经调查、核实,及时纠正、落实。

4.要增加测评工作的透明度,保证测评工作的客观性、公

平性。每周的测评登记表上必须有学生本人、班长、班主任(年级主任)签字;期末总测评的登记表,必须有学生本人、班长、班主任(年级主任)、系政治辅导员签字。

5.各系、班可根据本测评标准,结合本系、班的具体情况

作适当的补充,但须报学工处备案,方能有效。

6.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的程序及具体办法:学生本人

必须及时、具体、如实填写好每周的个人德、智、体各方面的加减分及其原因等情况,本人签名后,再由班长、班主任(年级主任)共同核实并签名确认;班主任签名后,学生本人不得再有加分的更改情况,学工处奕不承认签名后的更改加分。每

个学期结束,各班班主任(年级主任)必须及时统计和填写好每个学生一学期的德、智、体方面加减分情况,并把全班学生德、智、体量化评分表送交系政治辅导员。

三、1.本办法自2006年9月1日起实行。

2.本办法由学工处负责解释。

玉林师范学院学生工作处

二○○六年七月二十二日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及奖学金评定细则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及奖学金评定细则 (2016年3月修订) 为了促进我院大学生综合素质全面提高,创建优良的学风、班风,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鼓励学生争先创优、发展特长,造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创造性人才,建立适应于我系的学生素质评估量化体系,根据《淮阴工学院学生手册》(2015年新版)中的《淮阴工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淮阴工学院学生奖励办法》,《淮阴工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 第一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应用: 一、每年学生综合测评的结果作为学生奖励的重要依据; 二、凡有一门课程不及格或学年内受到处分者不得参加评优、评奖; 三、两门或两门以上不及格,取消本学年的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资格; 四、学生综合测评成绩的排名作为发展党员的主要依据。 第二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成绩的测算 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由学生德育成绩、智育成绩、体育素质、及创新能力附加分组成。其中德育成绩、体育素质为参考分,智育成绩、创新能力附加分为必加分,(公式为综合测评成绩=智育总评成绩+创新能力附加分),具体测算如下: 一、德育成绩测算: (一)、德育成绩由班级组织评定小组根据《淮阴工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第五条规定进行测评,测评结果报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德育成绩为不及格 1、违反法律法规,受司法部门或公安机关处罚的 2、违反校纪校规,受到系警告以上处分者 3、受到学校批评为不文明宿舍的所有成员 二、智育成绩的测算办法 1、采用加权平均分进行智育成绩的测算:公式为智育成绩=(∑课程的成绩×学分)/(∑学分) 2、任选课、选修课、辅修课程不计入智育测算(辅修课计入创新附加分测算)。 三、体育素质评分:凡体育成绩合格者,具有评优评奖资格。

学生综合素质系统综合评价

课程设计题目(三):学生综合素质系统综合评价 摘要:高校为了致力于培养高素质的大学生,建立良好的学风和校风,通过学生的评优活动来,树立学生的竞争意识,此评价主要从德智体美等多方面对学生作出考察,主要是利用综合评价法将学生的行为以及表现量化,从而达到鼓励先进树立榜样的作用。 1.问题的提出 为了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规范在校大学生的管理工作,培养高素质人才,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我们就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学生激励制度,鼓励先进,树立榜样,培养学生的竞争意识,从而树立良好的学风和校风,由于大学生需要多元化发展,不仅是学习,所以建立此制度就应该从德智体美劳多个方面做出评价,以适合高校高素质人才的培养。 2 问题分析 建立学生评优综合系统是因为我们可以通过此系统,就可以对每一个学生做出评价,其目的有以下几点:首先,可以发现好的学生,并对其进行适当的奖励,就可以达到树立榜样的目的;其次,未被评为优秀的学生,也通过此系统的评价标准,找出自身的不足,就可以有目的有方向的进行改正提高,有利于学风的建设;最后通过建立此系统,可以培养学生的竞争意识,从而树立良好的校风。 我们现在推行的是素质教育,所以高等教育培养出来的当代大学生就应该是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而不应该出现严重的偏科现象,高校现在也是以学生的多元化发展为培养目标,因此,我们的评优系统应该从各个方面做出评价,不仅要公正公平公开,还应该做到真正的对优秀的学生进行奖励这一目的。 所以,我们所建立的系统主要有政治思想品德,智能,体育,艺术,社会实践和奖惩6个一级指标构成,并且每个以及指标都有多个二级指标和三只角标构成,通过权重的不同来表达其重要程度,真正的做到了多角度多方向的对学生做出评价,以希望建立良好的小芬和学分。校风和学风。 3 系统评价 3.1 评价方法的选择 本系统采用综合评价法,综合评价法是指运用多个指标对多个参评单位进行评价的方法,称为多变量综合评价方法,或简称综合评价方法。其基本思想是将多个指标转化为一个能够反映综合情况的指标来进行评价。如不同国家经济实力,不同地区社会发展水平,小康生活水平达标进程,企业经济效益评价等,都可以应用这种方法。其特点是评价过程不是逐个指标顺次完成的,而是通过一些特殊方法将多个指标的评价同时完成的;在综合评价过程中,一般要根据指标的重要性进行加权处理;评价结果不再是具有具体含义的统计指标,而是以指数或分值表示参评单位"综合状况"的排序。 3.2评价步骤及结果 3.2.1步骤 ①系统层次分层图

2021届高考化学二轮复习综合测试题2

综合测试题 一、选择题(本题共7小题,每小题6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7.《凉州异物志》中对石蜜有如此描述:“石蜜,非石类,假石之名也。实乃甘蔗汁煎而暴之,凝如石而体甚轻,故谓之石蜜。”则石蜜的主要成分为() A.葡萄糖 B. 蔗糖 C.纤维素D.蛋白质 8.设N A是阿伏加德罗常数的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标准状况下,11.2 L乙烯和环丙烷的混合气体中含共用电子对数为3N A B.46 g NO2和N2O4的混合物中含有氧原子的数目为2N A C.0.1 mol·L-1明矾溶液中含有的Al3+数目小于0.1N A D.7.8 g Na2O2与足量的水(H182O)反应生成的氧气中所含的中子数为N A 9.化合物X、Y、Z为甲苯的同分异构体,Z的空间结构类似于篮子。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Z的一氯代物只有3种B.甲苯的同分异构体只有X、Y、Z C.X分子中所有碳原子一定在同一平面D.1 mol Y发生加成反应最多消耗4 mol Br2 10.短周期主族元素W、X、Y、Z的原子序数依次增大,W原子最外层电子数是内层电子数的3倍,X为短周期元素中原子半径最大的金属元素,Y的单质在常温下为固体,该单质在空气中燃烧能生成具有漂白性的大气污染物。下列有关说法错误的是() A.单质的氧化性为Z>Y B.X与其他三种元素分别形成的化合物中都不可能含有共价键 C.W的简单气态氢化物的稳定性比Y的强 D.W、X与Y形成的化合物的水溶液可能呈中性,也可能呈碱性 11.实验室中用下列装置测定SO2催化氧化为SO3的转化率(部分夹持装置已省略,已知SO3的熔点为16.8 ℃,假设气体进入装置时均被完全吸收,且忽略空气中CO2的影响),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A装置烧瓶中发生的反应可以表示为SO2-3+2H+===SO2↑+H2O B.用D装置制备氧气,试管中的药品可以是KClO3 C.当停止通入SO2,熄灭酒精灯后,需要继续通一段时间的氧气 D.C中产生的白色沉淀是BaSO4

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实施细则

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与政策,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北京大学章程》和《北京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是北京大学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环节,旨在通过树立目标、明确导向,推动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总结阶段性成长历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成才。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北京大学全日制本科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同于双学位)、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延期毕业的学生、休学或者出国一个学期及以上的学生除外。 入学第一年的学生不进行素质综合测评,中间不授学位的硕博连读生在转为博士生第一年时可以以硕士生身份进行素质综合测评。 转院(系)转专业学生在上一学年所在院系参加素质综合测评。 第四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测评内容 第五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内容包括三个部分:学习成绩(占70%)、基本素质(占15%+10%+5%)和创新实践能力(在学生自行申报基础上的额外加分),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最终结果是此三部分测评成绩之和。 第六条素质综合测评最终结果为优秀、合格或不合格。其中,测评结果为优秀的比例不超过测评基本组织单位人数的20%。 基本素质测评不合格或学习成绩测评不合格者,其素质综合测评不合格。创新能力测评中故意提供与事实不相符合的材料,经查证核实,其本年度的素质综合测评成绩为不合格。 第七条学生基本素质测评占总测评成绩的30%。学生基本素质测评结果由民主评议、综合测评工作小组综合评价、宿舍集 体生活能力考察三部分组成,分别占总成绩的15%、10%和5%

云南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云南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 云大学[2006]16号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努力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全面反映我校学生的发展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综合测评成绩的构成 本科学生综合测评成绩由思想道德素质分、学科专业素质分、身心素质分、实践能力与技能水平分四部分构成,即: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思想道德素质分+学科专业素质分+身心素质分+实践能力与技能水平分。 二、参评学生范围。 我校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学习期满一学年的本科学生。 三、综合测评成绩的测评 (一)思想道德素质分的测评 思想道德素质的测评,分基础分和附加分两个方面,满分为20分。即思想道德素质分=基础分+附加分。 1、基础分。基础分为10分,基础分的评定是在学生对上一学年的思想道德素质进行自我总结的基础上,根据学生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校纪校规的情况表现,由班级测评小组审核打分。 2、附加分 ①政治理论学习。考察学生对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党的方针政策的课堂学习与课外学习情况。本项1分。 ②校纪校规知识学习。考察学生参加学校学生教育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学习情况。本项1.5分。 测评年度,积极参加学校规章制度学习和安全教育的学生可适当加分。 测评年度,参加校纪校规及安全知识考试成绩在60-79分者,加0.5分;80-89分者,加1分,90分以上者,加1.5分。 ③思想道德表现。评价学生的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等表现,以及在学习、生活过程中体现的团队精神、学习态度、精神面貌、出勤情况和受处分情况等。本项2.5分。 测评年度,因事迹突出,受学院通报表扬者加0.5分,受校级奖励者加1分,受省级奖励者加1.5分,受国家级奖励者加2.5分。 受学院通报批评者扣0.2分,受警告处分者扣0.5分,受严重警告处分者扣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细则(试行)

太原理工大学电气与动力工程学院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细则(试行)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分为基本素质测评和发展素质测评两个方面。基本素质是指学生在学校教育、教学过程中形成的德、智、体、美等方面的一般性表现。发展素质是指学生在学校教育过程中形成的体现创新性、实践性和特长性的素质。 A.基本素质测评 基本素质测评主要包括品德测评、课程学习成绩测评、身心测评。每个方面的测评,总分可以累加到100分以上,综合测评总名次排名时按照实际测评分数记;上报综合素质测评统计表时,超过100分按100分记。 一.品德测评(总分100分,得分用J1表示) 品德测评分数由基础分和各项加减分两部分组成。基础分又包括辅导员测评分和班级学生民主测评分。 班级学生民主测评办法为:班级学生采取匿名评分方式,对班级每位学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习态度、遵纪守法、文明素养四个方面进行评分,每个方面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优秀=90分,良好=80分,合格=70分,不合格=50分。 学生若无故不参加测评,该项测评得分记为零分。 基础分满分为80分或70分,可根据实际情况经测算后确定。 若确定为80分,则辅导员测评分最低为40分,最高为60分;若确定为70分,则辅导员测评分最低为35分,最高为55分。 (参评得分)/(参评总人数)×(基础满分-辅导员测评分)班级学生民主测评分= 100 品德测评得分J1 = 辅导员测评分 + 班级学生民主测评分+ 各项加减分 各项加减分细则如下。 (一)思想政治表现 1.凡在本学年递交入党申请书者,加1分。 2.在班级、团支部活动中表现突出者(非干部学生)加1—3分;助人为乐表现突出者,依据表现情况加1—3分。 3.参加校、院主题思想政治教育活动讲座每次加1分,在讲座中作主题发言加1分。 4.凡在本学年《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形势与政策》等政治理论类课程成绩在90分及以上加2分,80—89分加1分,60分以下扣2分。 5.在每学期团员民主评议中被评为优秀者加1分。 6.获各级先进集体及个人表彰者按以下标准加分:获得院级、校级、省级、国家级的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等)分别加2、3、4、6分;获得院级、校级、省级、国家级的先进集体(先进团委、先进学生会、先进班集体、先进团支部、五四红旗团支部等)的成员分别加1、2、4、6分,该集体主要干部乘以相应分值的1.4倍加分,其他干部乘以相应分值的1.2倍加分。 7.积极参加学校志愿服务与社会实践类社团者加2分(依据社团出具的证明,不合格者不加分)。 8.参加法轮功等邪教、反动组织活动者扣5分/次,散布反动言论或影响社会不稳定和谐言论者扣5分/次;在校外有损害学院或学校形象、声誉行为者扣5分。

百院字_2011_155号附件_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20111202 (1)

百色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认真地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适应我校学分制教学管理制度的改革,建立健全具有竞争力和激励效应的管理机制,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刻苦学习,奋发向上,进一步推进我校的素质教育和学风建设的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实现对学生评估的科学化和规范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我校注册入学满一学期以上的普通全日制在校本科、专科、高职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均需进行每学期一次的综合测评,至毕业前夕,进行在校期间的总体综合测评。 第三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贯彻公开性、民主性、客观性、准确性原则,以日常考核记录为基本依据,充分发扬民主,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力求全面、真实、公正地反映学生个人的整体素质状况。 第四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从思想品德表现、学业表现、文体表现、能力表现四个方面对学生进行全面的定量考核,其量化考评结果作为学生评优、评奖、学年(毕业)鉴定、毕业生择优推荐就业的依据。 满分为100分,思想品德表现、学业表现、文体表现、能力表现所占的百分比分别为15%、60%、10%、15%,用公式表示如下:M=A×15%+ B×60%+ C×10%+ D×15% M——综合测评总分 A——思想品德表现分 B——学业表现分 C——文体表现分 D——能力表现分 第二章思想品德表现测评 第五条思想品德表现分由基础分、奖励加分和扣分累计构成,即:思想品德表现分=思想品德基础分-扣分+加分 第六条学生个人做到如下要求,给思想品德基础分60分: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参加党、团组织活动及校、系、班组织的集体活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学习,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诚实守信,关心集体,乐于助人,爱护公共财物;自觉维护社会稳定和校园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敢于同各种不良行为作斗争;劳动态度端正,按时参加劳动课;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第七条一学期中,学生达到以下要求,可在基础分上加分: (一)积极参加党校、团校、干校学习者加3分,获党校、团校、干校优秀学员称号者再加3分;被批准入党者加6分。 (二)凡积极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和公益活动者加5分。 (三)义务献血者加5分。 (四)凡参加政治理论知识竞赛活动获奖者,国家级加20分,省区市级加15分,校地市级加10分,系级加5分。 (五)受表彰的班级,每个成员均加分,国家级加15分,省区市级加10分,校地市级加6分,系级加3分。表现尤为突出者,可再加1~3分。 (六)受表彰的宿舍,每个成员均加分,省区市级加10分,校地市级加6分,系级加3分,舍长可再加1~2分。 (七)校地市级以上记一、二、三等功分别加16分、12分、10分。集体立功,其成员折半加分。 (八)出满勤(指从无迟到、早退、旷课、请假)者,每学期加5分。 上述各项中加分若有重复,以最高分项计;各加分项累计总分超过40分的按40分计。 第八条学生有以下情况,应在基础分上扣分: (一)思想政治理论课考核成绩不及格者,扣5分。 (二)政治学习、指定必须参加的活动无故缺席者,每次扣3分。 (三)在“文明宿舍”创建活动中,被评为校级“不列级宿舍”的,宿舍成员每人每次扣5分,被评为系级“不列级宿舍”的,宿舍成员每人每次扣3分。

大学本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

大学本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 (2009年6月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鼓励学生争取优秀、发展特长、开拓创新,引导学生在知识、能力、素质诸方面协调发展,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的高素质创新人才,根据高等学校培养目标和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是对学生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的测定和评价。设定的测评指标既是评价学生的基本依据,又是学生发展的导向目标。 第三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定量测评与定性评价相结合、过程测评与结果评价相结合、记实测评与评议相结合的方法,尽可能科学合理地反映学生的实际素质状况。 第四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容主要包括基本素质、课程学习成绩、实践与创新能力三部分,三部分所占比例分别为10%、60—75%、15—30%。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第五条凡在本校注册并参加全日制学习活动的普通本科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均应依据本办法以班级(或同年级同专业,下同)为单位进行测评。 第六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按学年度进行计算。基本素质的测评由测评小组(由班导师、学生干部、学生代表组成。下同)评议计分,报学院(或直属系,下同)审核;课程学习成绩和实践与创新能力两部分测评先由学生本人进行自评,经测评小组评议核查后报学院审核。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结果作为评奖评优的基本依据。 第七条各学院在本办法的框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可在弹性区间确定课程学习成

绩和实践与创新能力测评所占的比例,调整有关测评指标,制定出本单位的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细则,报学生工作部审核备案后在本单位实施。学生工作部对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实施监督。 第二章基本素质测评 第八条基本素质是指学生在思想政治表现、个人品德修养、学习态度状况、组织纪律观念、身心健康素质等方面应当具有的符合时代特征的基本品质,是学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及其行为表现等方面的综合体现。 第九条基本素质测评主要考察以下五方面容,每个方面给定基准分20分,共100分。 (一)思想政治表现(A1)。 1.热爱祖国,维护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参与任何有损祖国尊严、荣誉、利益和危害社会秩序的活动。 2.政治上积极上进,自觉学习马列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关心时事,积极参加各项政治学习和活动,自觉加强政治修养。 3.顾全大局,有团结协作精神,关心集体,积极参与各项集体活动,自觉维护集体荣誉,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不做损害集体利益和荣誉的事。 (二)个人品德修养(A2)。 1.自觉维护社会公德,在公共场所举止文雅,文明礼貌;爱护公物,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 2.诚实守信,谦虚谨慎,为人正直,办事公道;敬老爱幼,团结同学,乐于助人。 3.热爱劳动,热心公益,文明卫生,爱护环境,不奢侈浪费。

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

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包头市第五十二中学

包头市第五十二中学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 (一)目的: 学生思想品德评价是学校德育工作的管理机构重要手段,通过对学生思想品德评价,鼓励学生发扬优点,克服缺点,促进学生不断进步,提高学生整体素质。 (二)评价依据: 本评价办法的制定,是以国家教委颁发的《小学德育纲要》、《中学德育大纲》、《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为依据;针对我校学生的实际,在思想品德、道德行为、心理素质等方面提出20条具体评定项目。 (三)评定方法: 1、评定基本方法:自评、互评、师评。由班主任组织完成,每学期期末由班主任在学生自、互评的基础上进行评定。18—20个A,其余为B,总评为A。14—18个A,其余为B,总评为B。10—13个A,其余为B、C,总评为C。 2、评定等级:评定分为A、B、C、D四个等级。A:优秀,B:良好,C:及格,D:不及格。 3、有严重违纪行为受学校处分未撤销者,学期总评为D。 4、学校建立思想品德评定组织机构,由主管德育校长全面负责,由政教处组织实施,定期进行检查,审核评定结果。 (四)评价项目:

1.热爱祖国。维护国家尊严,尊重国旗、国徽,会唱国歌,严肃认真地参加升旗仪式。 2.热爱党,热爱中国少年先锋队。了解关于少先队的基本知识,了解队旗,会唱队歌,积极参加少先队活动。 3.热爱学校。主动维护学校秩序,维护学校的整体利益。具有学校荣誉感,用实际行动为学校争光。 4.要求进步。积极参加学校活动。 5.尊敬师长。见面行礼问好,起立回答问话,双手递送物品,虚心听从师长教育,孝敬父母。 6.团结同学。主动热情与同学交往,宽宏大量,不任性,平等待人,互帮互助,不讲哥们义气、不搞小团体。 7.乐于助人。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如希望工程等,在校内外乐于助人,拾金不昧,热心为他人服务,不怕苦、不怕累,勇于奉献。 8.诚实正直。是非观念清楚,以诚待人,正直无私,勇于批评与自我批评,有错就改,勇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9.严谨自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不喧哗、不打闹。按时认真参加学校和年级的大型活动、认真做课间操。 10.举止文明。行走坐卧讲文明,谈吐文雅大方,待人接物懂礼仪,不说脏话、不打架。 11.仪表端庄。衣着朴素大方、整洁,穿用不追求名牌、不攀比。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烫发、不化妆、不佩戴首饰,不穿高跟鞋。 12.讲究卫生。有良好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果皮,不吃零食,勤洗澡、勤理发、勤换衣服、勤剪指甲。 13.爱护公物。爱护每处公物,节约水电、粮食,不在墙壁、书桌上乱写乱画,不损坏实验室设备,爱护花草树木,爱护图书,不损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平台_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平台_学生综合素质评价21世纪少年.学习上你勤奋刻苦,努力奋斗,在各科中均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然而,学无止境,望你继续努力.多思考,多总结,多学习,将知识连点成线,连线成面.生活上,你尊师敬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校级,市级各种活动.是学校学生会的骨干力量.希望你继续保持良好的带头作用,成为班级的道德标兵.高三,对于每个人都是一次痛苦并快乐的成长.作为老师,作为朋友,作为亲人.我深深地祝福你在高三的磨砺中成长为一个坚强得的人,成为一个刚毅的人.6月的烟花定会为你而绽放.孩子,努力吧!拼搏吧! 你一直都是一个乐观积极,思维活跃的学生.面对困难,你执着和坚定的眼神总会给人力量,同学们喜欢你的热情和正直,你的笑脸像一串阳光,温暖着每一个见到你的人.优异的成绩是你的骄傲,多才多艺,善解人意,让你得到了每一个人的肯定.少年强,中国强是你时常勉励自己的话,我真诚地祝愿你能用出色的能力振兴中华!这是高中生涯的最后一段拼搏,带着高一的梦想,高二的执着和高三的坚强,你再次突破自己,取得了非凡的进步. 你的成绩一跃而起像直冲云霄的雄鹰,你的性格内敛刚强.蕴藏无限韬略,唯一没有改变你的单纯善良,还是感动着老师温暖着同学这些都是你人生里的荣耀,是你成长之路的丰碑.老师真心的为你高兴.为你骄傲.是雄鹰就要振翅,希望你一直驰骋在蓝天上,征服浩渺.高三是紧张的,但你是从容的;高三是残酷的,但你是乐观的;高三是含泪的,但你是坚强的.高三的你走入考场的那瞬间,我相信,你是成功的.在苦乐

交织的高三,你能够积极向上地追求理想,在困难面前,你总能保持最乐观的心态.课堂上的你,专注而好问;课下的你,活跃而自信;班会上的你,踊跃发言;运动会的你身姿矫健.六月的辉煌已经在召唤,前进吧,我相信,你是那道最靓的风景. 雏鹰的生长是翅羽的丰满,树木的成长是年轮的增加,少年的生长是身体与智慧的拔节!在过去的三年里,目睹你长大成熟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情。你从幼稚的孩童成长为有理想有远见的青年,去除了浮躁和顽皮,懂得珍惜时间和青春,懂得体谅家长和老师的苦心,懂得人生需要拼搏才精彩!人生的路还很漫长,你还需要更加踏实更加稳重,这样才会走得更远未来才会更美好! 你清秀的眉眼间流露出成熟和稳重,你甜甜的微笑里显露出纯真和善良。你有着天使一般圣洁的灵魂,你有着坚强不屈的信念和执着的人生追求,有你这样的学生是老师的骄傲!但我知道你也有忧伤和彷徨,你也会迷惘和失望。在今后的人生路上,希望你多一些坚忍和自信,向着自己的目标勇往直前!胜利属于自强不息者! 你思维敏捷,接受能力较强,课堂上总是很快掌握新知;你热爱学习,总是很快完成作业。你酷爱篮球运动,充满了活力。但你不善于珍惜利用时间,把作业当作任务一样完成,且没有处理好爱好和学习的关系。学习需要刻苦钻研和勇于质疑的精神,还需要执着和孜孜不倦的追求。今后的学习中,你还需端正学习态度,珍惜时间,锁定目标,全力以赴地投入到学知识的海洋中去。唯有如此,你方可到达理想的彼岸!

202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教师综合知识测试》教师教育招聘考试

202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教师综合知识测试》教师教育招聘 考试 (说明:本卷共100题,考试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 一、单选题 1.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教师以及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到()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应当予以补贴。 A、革命老区 B、贫困地区 C、中西部地区 D、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答案】D 2. 教师的德育能力至少应包括:正确评价学生的能力、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的能力、对学生进行心理素质教育的能力和()。 A、说服学生的能力 B、表扬学生的能力 C、了解学生的能力 D、激励学生的能力【答案】C 3. 德育要调动学生自我教育的积极性,依靠和发扬他们自身的积极因素去克服他们品德上的消极因素,这是()。 A、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原则 B、发扬积极因素、克服消极因素原则 C、严格要求与尊重学生相结合原则 D、教育影响一致性和连贯性原则【答案】B 4. “道而弗牵,强而弗抑,开而弗达”出自()。 A、《学记》 B、《论语》 C、《礼记》 D、《中庸》【答案】A 5.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城市学校教师和高等学校毕业生到农村地区、民族地区从事义务教育工作。 A、鼓励 B、支持 C、协调 D、鼓励和支持【答案】D 6. 在德育过程中,如果用简单粗暴的方法来对待学生的思想问题,那就违背了()原则。 A、教育的统一性与灵活性相结合 B、方向性与现实性相结合 C、尊重理解与严格要求相结合 D、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答案】C 7. 认为个人价值高于一切,人生来就有健全的本能,教育的职能在于使这种本能不受到影响。这种观点是()。 A、个人本位论 B、社会本位论 C、个人全面发展学说 D、个人社会本位论【答案】A

武汉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评定办法

武汉大学本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 (2009年6月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鼓励学生争取优秀、发展特长、开拓创新,引导学生在知识、能力、素质诸方面协调发展,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的高素质创新人才,根据高等学校培养目标和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是对学生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的测定和评价。设定的测评指标既是评价学生的基本依据,又是学生发展的导向目标。 第三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定量测评与定性评价相结合、过程测评与结果评价相结合、记实测评与民主评议相结合的方法,尽可能科学合理地反映学生的实际素质状况。 第四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内容主要包括基本素质、课程学习成绩、实践与创新能力三部分,三部分所占比例分别为10%、60—75%、15—30%。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第五条凡在本校注册并参加全日制学习活动的普通本科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均应依据本办法以班级(或同年级同专业,下同)为单位进行测评。 第六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按学年度进行计算。基本素质的测评由测评小组(由班导师、学生干部、学生代表组成。下同)评议计分,报学院(或直属系,下同)审核;课程学习成绩和实践与创新能力两部分测评先由学生本人进行自评,经测评小组评议核查后报学院审核。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结果作为评奖评优的基本依据。 第七条各学院在本办法的框架内,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可在弹性区间内确定课程学习成绩和实践与创新能力测评所占的比例,调整有关测评指标,制定出本单位的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细则,报学生工作部审核备案后在本单位实施。学生工作部对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实施监督。 第二章基本素质测评 第八条基本素质是指学生在思想政治表现、个人品德修养、学习态度状况、组织纪律观念、身心健康素质等方面应当具有的符合时代特征的基本品质,是学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及其行为表现等方面的综合体现。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及细则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及细则 xx中学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实施方案及细则 一、指导思想 学生评价制度的改革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健康、深入发展的重要政策与制度保障。初中这生综合素质的评价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全面反映初中毕业生发展状况的手段。评价结果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初中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价要以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为指导,以实现学生的自我认识、自我教育为目标,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促进学校、教师转变教育行为和方式,引导家长和社会逐步形成科学的学生成长发展观。 二、评价原则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一项非常严肃认真的工作,学生及其家长、社会关注程度高。评价时需坚持如下原则: 1、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学生自评、互评、班级评定小组、学校评审工作委员会的评价、审定都必须以翔实的事实为依据,实事求是,客观、公道、公正,既不可捕风捉影、凭印象、凭个人好恶评价学生,也不能稀里糊涂,千人一面,没有区别,缺乏特点。通过评价培养学生尊重客观、公正诚信的品质。 2、激励为主,促进发展原则。评价的功能在于教育,评价的目的在于激励进步,促进发展。对学生评价既要持严肃认真态度,一丝不苟地对待评价工作,又要用发展的眼光,宽广的胸怀对待学生,评价一个学生以看全面、看表现、看进步为主,不能以偏概全,以点带面。

3、坚持标准,顾全大局原则。评价时,必须坚持标准,为学生的成长负责,禁止一味强调局部利益、眼前利益,而随意降低或改变评价标准,改变评价方向。要客观公正,保证评价工作的公正、公开、公平。 三、组织实施 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为了确保考核评价工作规范有序地实施,我校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由县局领导,学校负责实施。 1、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 组长:副校长 副组长:政教副主任 成员:各年级组长、各班主任、 田雨航(七年级学生代表) 田思雨(八年级学生代表) 张昊男(九年级学生代表) 2、班级评价小组 组长:各班班主任成员:各班科任教师 四、评价内容与标准 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分为六个维度: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与这六个方面对应的评价要素及关键表现见下表: (一)评价内容(见下表) 景民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分项评定表 班级:姓名: 学号:填表时间: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广西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得教育方针,激励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进一步推进我院得素质教育与学风建设得发展,激励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并实现对学生评优得科学化与规范化,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就是按照党得教育方针与高职院人才培养得特点及规律,由学 院学生管理部门对学生素质进行客观、公正、全面、科学地评价;测评指标既就是评价依据,也就是学生发展得导向目标。 第三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得原则 1.方向性原则:即要充分利用指标体系让学生得知识、能力、品格等得到全面与谐地发展,对学生素质得养成与发展起着导向作用。 2.科学性原则:即测评方案要系统、科学、客观、准确地反映学生素质发展得真实善,切合实际,实事求就是;测评结果能直到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得作用。 3.公开性原则:即坚持自我测评、班级评价与各级组织评价相结合得原则。测评人员、测评过程、测评结果要做到公开、公平与公正。 第四条本实施办法由各系党总支组织实施,各系成立综合测评工作小组,由党总支副书记任组长。每学期开学后四周内由各系完成上一学期得综合测评工作,各系对各班得测评结果进行公示。 第五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学期测评一次,测评结果作为评定国家奖、助学金与学院优秀奖学金及其她评优评奖与推荐入党等主要依据。 第六条各系可结合本系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第二章综合测评得内容与计算方法 第七条综合测评就是从思想品德表现、学业表现、文体表现、社会活动与社团活动表现诸方面对学生进行全面得定量考核,综合测评成绩由上述几方面得分按比例合成,计算公式如下:综合测评成绩=思想品德表现分×15%+学业表现分×65%+文体表现分×5%+社会活动与社团活动表现分×15。 第三章思想品德表现测评 第八条思想品德表现分由基本分、附加分、扣分组成,基本分定为60分。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使用说明书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 (V 5.0) 安装使用说明书 合肥华兴教育软件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目录 一、前言 (1) 二、系统简介 (2) 三、系统安装配置 (2) 四、评价用户类型 (3) 五、学校评价流程 (4) 六、各用户操作内容 (5) 1、Admin管理员用户 (5) 2、综合素质评价组组长及成员 (6) 3、新课程领导小组组长及成员 (7) 4、班级评价小组组长及成员 (8) 5、学生用户 (9) 七、技术支持............................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前言 为深入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以下简称《通知》)、《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15个学科课程标准(实验)的通知》(教基[2003]6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2005]6号)的要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落实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对学生评价的要求,实行多元化评价、突出过程性评价、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评价要充分发挥优化教育教学实践的功能,帮助教师不断更新教育观念、转变教学方式;促进学校严格落实国家课程方案,逐步建立适应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需要的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引导社会树立正确的人才观和教育质量观,营造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良好氛围。评价要遵循导向性、公平性、发展性和可操作性原则。学校每学年都要利用安徽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软件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安徽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SES 5.0)”是安徽省基础教育管理部门为实施全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素质评价工作而量身定制的信息化评价工具,系统针对安徽教育软硬件客观条件,方便各类教育单位进行安装和使用,系统实行数据和业务分离,采用业界领先的.Net中间件开发技术,标准的XML数据交换标准和WebService交换技术,开发过程采用CMMI模式体系管理。可以为每个用户按照自身的特殊需要和实际业务流程进行定制开发,并且可以在学籍系统的数据基础上定制教职工管理、学生信息等系统。 声明 “安徽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SES 5.0)”由省教育厅立项,合肥华兴教育软件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承接开发。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未经允许与授权不得擅自复制、更改该软件的内容及其产品包装。如未经授权而擅自复制或传播本程序(或其中任何部分)将受到严厉的刑事及民事制裁,并将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受到最大的可能起诉。 许可: 我们将本软件程序的使用授权于您,但您必须向我们做以下保证:不在协议规定的条款之外使用、拷贝、修改、租赁或转让本系统或其中的任一部分。 您保证不: 1、对本软件再次转让许可 2、对本软件进行逆向工程、反汇编或解体拆卸 3、拷贝或转交本软件的全部或部分,但协议中明文规定的除外 您将本软件或拷贝的全部或局部转手给另一使用方之时,您的许可权即自行终止, 许可终止: 您若违反协议的任一条款或条件,许可可随时终止。终止许可之时,您必须立即销毁本系统及文档的所有拷贝并返还。 二、系统简介 1、“安徽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SES)”开发介绍 “安徽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CES)”是安徽省教育科学研究所为全省普通高中学生开展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而量身定制的智能化评价系统。它是一批教育评价研究专家、教育行政管理人员、一线教师及专业软件开发技术人员的集体智慧结晶。“安徽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CES)”被相关专家一致认为,系统根据先进的教育评价理念,充分考虑了安徽普通高中教学和技术装备的实际情况,能够很好地满足综合素质评价的需要,同时可以实现普通高中阶段学校学籍管理、教学管理等功能,具有易操作、针对性强、安全性好等特点,具有通用性和可拓展性,技术应用成熟,现决定全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学校学生经常性综合素质评价中使用。 2、版本功能及系统定位 SES 5.0系统包括三个部分:学校版评价系统、省版(本手册不作介绍)。 学校版本可实现评价、管理、查询统计和分析等强大丰富的功能。 SES 5.0系统面向教育,立足普通高中教育,兼顾不同条件的硬件设施基础,支持不同层次的网络环境,满足广泛的客户需求,小到单一机房。大到校园网校际网。均可提供开展综合素质评价的解决方案。 3、其他功能 SES 5.0除了具备评价任务的基本功能外,还具备学校学籍、教学教务管理、新课程修习信息管理、系统日志用户管理在线更新和在线上报等功能。 三、系统安装配置 1、系统运行环境 服务器

预教院学生手册考试试题

二、单选题(从下列各题四个选项中选出一个正确答案,答Array 案选错或未做选择为零分。每小题2分,共30分) 10.综合测评成绩=学业表现×()+操行表现分×()+文体表现分×()+社会实践活动表现分×(). A.85% 6% 4% 5% B.80% 10% 5% 5% C.85% 6% 4.5% 4.5% D.85% 5% 5% 5% 11.学业基本分=(考试科目总分/考试科目)×()+(考察科目总分/考查科目)×(). A. 60% 40% B. 70% 30% C.75% 25% D.80% 20% 12.民族预科教育是国家为加快培养少数民族人才而采取的旨在其进入本科学习前通过阶段性强化培训巩固提高其()的一种特殊办学形式。 A.基础理论水平 B.民族意识 C.名族文化 D.民族团结意识 13.综合素质测评是对少数民族预科生在预科学习期间__________、公民素养、__________、学业成绩、交流与合作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的全面和整体评价。 A. 操行表现实践能力 B. 道德品质实践能力 C. 道德品质学业能力 D.操行表现学业能力 14.学业表现分加分中,凡报名参加学院各教研室组织开展的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综合理科等科目竞赛者,获一等奖者加分_____,二等奖者加分_____,三等奖加分_____,鼓励奖获优秀奖加_____,不获奖者不加分。 A.8分 6分 4分 2分 B.8分 7分 5分 4分

C.10分 8分 6分 4分 D.10分 8分 5分 2分 15. 学业表现分加分中,凡报名参加计算机等级考试的加_____,获得一级证书 的加_____,获得二级证书的加_____,获得三级证书的加_____,获奖者是参 加分+获奖分。 A.1分 5分 8分 10分 B.1分 3分 5分 8分 C.1分 6分 8分 10分 D.1分 3分 6分 8分 16.学业表现分加分中,凡报名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的加_____,获二级乙等证书的加_____,获得二级甲等证书的加_____,获得一级乙等证书的加_____,获得一级甲等证书的加_____,获奖者是参加分+获奖分。 A.1分 6分 8分 10分 12分 B.1分 5分 8分 10分 15分C.1分 5分 10分 12分 15分 D.1分 6分 10分 12分 15分17.学业表现中,扰乱课堂或考场秩序,影响正常上课或考试者,由科任老师或监考老师提出意见,视情节轻重每次扣___________。 A.1—12分 B.1—10分 C.1—15分 D.1—20分 18.操行表现中,在“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比中,获校级“三好学生”者加分_____,“优秀学生干部”者加分_____;获院级“三好学生”者加分_____,“优秀学生干部”者加分_____。 A.12分 10分 10分 6分 B.15分 10分 12分 10分 C.15分 12分 12分 8分 D.12分 10分 10分 8分 19. 操行表现中,获校级“先进班集体”的,当届班干每人加_____,其他班集体成员加_____;获院级“先进班集体”的,当届班干每人加_____,其他班集体成员加_____。 A.8分 5分 5分 3分 B.7分 6分 6分 5分 C.8分 6分 6分 5分 D7分 5分 5分 3分. 20. 操行表现中,获校级“学风先进个人”者加_____,获院级“学风先进个人”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

山东财经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 为全面、科学评价学生在校期间的综合素质,激励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使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更加系统化、规范化、科学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坚持客观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坚持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考核评价的原则;坚持评价与指导相结合,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的原则。二、综合测评内容及指标体系 综合测评指标体系包括学业平均成绩和思想行为测评成绩两项。学业平均成绩占70%,思想行为测评成绩占30%。 综合测评成绩= 学业平均成绩*70% + 思想行为测评成绩*30% 三、综合测评细则 (一)学业平均成绩 1.学业平均成绩= 学习平均成绩。 2.学习成绩包括必修课、选修课考试成绩。 3.学习平均成绩公式如下:学习平均成绩=∑各门课程成绩÷课程门数 (二)思想行为测评 思想行为测评分(100分)=基本要求分(60分)+思想行为加减分(40分) 1. 思想行为加减分为:学生各类荣誉奖励加分,违纪处分减分及日常行为表现加减分 分别按项计入。本办法规定的加分值或减分值,均为未乘权数前的分值,加分上限为40分。根据思想行为方面表现,按照思想行为加分细则及思想行为减分细则,以

基本要求分得分为起点,进行加减分。 2.思想行为加分细则 (1)创新与创造能力加分。主要包括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征文比赛、知识竞赛、学科竞赛、文学创作等方面的能力,加分标准如下: 说明: ①同一项目获不同级别奖项的按最高项计分一次。 ②未明确获奖等级的,第1名按一等奖加分,第2、3名按二等奖加分,第4名以后按 三等奖加分。若有特等奖,在一等奖分值基础上加1分。 ③学术性论文,发表的刊物是国内外公开发行(CN、ISSN)的加6分,国内公开发行(CN) 的加4分,省内公开发行(准刊号)的加2分(刊物级别的鉴定以校科研管理部分审核结果为准)。发表其他类型的文章相应分别加4分、2分、1分。 ④校报每发表一篇文章加分。 ⑤文学院读书活动参考此项院级加分,其他学院读书活动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加、、。 (2)基本技能加分。主要包括英语、计算机、职业技能和职业资格认证等方面的能力。 ①英语等级考试加分值。通过四级考试的同学加1分,通过六级考试的同学加2分。 ②计算机等级考试加分值。通过二级考试加1分,通过三级考试加2分,通过四级考试 加3分。 ③学生参加各种社会、政府承认的职业技能培训或职业资格考试,获得资格证书的加2 分。 (3)任职加分 学校和学院两级学生干部在每学年3月初和9月初由学生工作处、校团委、学院学工办、团总支对学生干部上一学期工作进行考核,称职的下达加分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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