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合同评审记录表

版本/修订: C/0 编号: TJJL7.2-02

工程施工合同评审记录表

合同评审表

附件1 中建一局集团公司施工合同评审记录 一、工程概况 合同评 审表-01工程名称 发包单位名称 工程地点 承包范围 承包方式 履约责任单位 建筑面积合同金额(元)工程(类别)结构类型 (建筑高度) (米) 层 数 开工日期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工程质量 是否需要垫资□是 □否垫资额度 预测收益率 是否包 含保修合□是 □否

同 填 表 人填表日期 填表单位 评审方式□会议评审 □文件传递评 审 备注 中建一局集团公司施工合同评审记录 二、谈判情况概要 合同评 审表-02 谈判时间及次 数 谈判地点 顾客方谈判人 我方主谈判人 我方其他谈判 人

谈判过程及焦 点 主谈判人签字 中建一局集团公司施工合同评审记录 三、评审内容 合同评审表-03 法律部评审内容: 重点评审内容为施工合同的完整性、合法性,评价合同条款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对评审出的风险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评审建议:

部门负责人签字: 日期: 资金部评审内容: 重点评审内容为施工合同可能对供方带来的资金风险,包括顾客支付工程预付款及工程进度款的能力可否满足工程施工的需要;顾客对供方的融资要求;集团公司资金运作是否满足项目运作的要求;对评审出的风险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评审建议: 部门负责人签字: 日期:中建一局集团公司施工合同评审记录 三、评审内容 合同评 审表-04 评审内容: 对项目管理模式提出初步决策意见;重点评审项目资源保障体系;对技术、管理方面的主要风险提出重点防范 措施。

评审建议: 总 承 包 事 业 部 部门负责人签字: 日期: 中建一局集团公司施工合同评审记录 三、评审内容 合同评 审表-05评审内容: 重点评审内容为项目收益及盈亏风险分析;工程款支付条款;工程结算时间;奖罚条款是否对等、合理;顾客采 购物资对项目经济性的影响;对保险条款的评审;评审合 同条款是否严谨、规范及可能隐含在合同条款中的风险, 并提出防范措施。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审核要点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审核要点 1、注意审查合同招投标要求、承包方主体资格 (1)对于:国家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公用事业、国有资金投资、政府投资项目、国际组织如世行贷款项目,必须通过招投标。 (2)2004第14号《关于审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将五种合同依法认定为无效:(一)承包人未取得建设施工企业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的;(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进行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四)承包人非法转包建设工程的;(五)承包人违法分包建设工程的。 因此,对于承包主体的资质审查可以防止合同最终效力问题。实务操作中,让律师修改施工合同时,合同双方在前期大多经过了相互摸底阶段,但仍需要从具体合同特点角度予以分析。 2、注意工程承包范围的审查 整体比较简洁;注明与招投标文件、发包图纸、工程量清单内容一致;包括:土建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火栓工程、消防喷淋工程、暖通工程、弱电工程(包括智能化系统预埋管、盒、箱壳部分)等等。 3、注意标明开工日期的成立标志 项目开工日期的明确对工期的认定,具有重要意义。 (1)一般标明:开工日期以发包方和监理方、或监理出具的开工通知

日期为准。 (2)实际开工日期与约定日期不一致:实际开工日期为准(开工令等证实); (3)施工许可证日期和实际施工日期不一致:以施工许可证日期为准。 4、注意审查组成合同文件的顺序 首先需标注:在前者优先; 其次,对于有补充协议的,要注明与合同正文效力一致。 5、注意审查对监理工程师、发包人派驻工程师权限的设置 对于可能引起工期顺延、工程质量、合同效力等重大变更的工程师指令,可以约定需要经过发包人或承包人认可后生效。 一、明确工程师授权范围; 二、对于超越工程师授权范围的,由发包方确认。 6、注意审查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约定 一般约定由承包方承担,但为保护承包方利益时,可以约定一个兜底条款,如:因为发包方原因造成的安全文明施工问题,由发包方承担一切损失。 7、注意审查对于工期顺延的约定 一、工期顺延的原因,除规定不可抗力外,对于因工程内容变更、工期增加、设计变更、工程款支付、政府指令(停水停电)、地下物等因素造成的工期顺延,约定标准作为认定是否构成工期顺延的依据;二、工期顺延的程序性约定:承包方在一定时间内,书面报发包方认

合同(投标书)评审记录表

合同(投标书)评审记录表 0000000合同(投标书)评审记录表 编码: D038—1 序号: 合同号委托单位 项目 名称 项目基 本内容 及洽谈 情况介 绍 合同经办人: 年月日 需会议评审的要附评审会议记录、会议主持人、参加人和主持人签名及日期。合同评审结论 评审人: 年月日 部门意 见 签名: 年月日 领导意见 签名: 年月日 合同(投标书)修改记录表 编码:D040—1 序号: 合同号委托单位 项目 名称

修订情况介绍 合同经办人: 年月日 需会议评审的要附评审会议记录、会议主持人、参加人和主持人签名及日期。合同修 订评审 结论 评审人: 年月日 部门 意见 签名: 年月日 领导意见 签名: 年月日 顾客(或供方)提供产品的验证签收记录 编码:D041—1 序号: 项目名称 提供的产品 单位: 提供人: 年月日 验证记录 验证人: 年月日备注 成果审核表 编码: DO48—1 序号: 项目名称

成果名称 委托单位 协作单位 项目负责人 主要编写人 专业总工 审核意见 签名/日期: 质量体系执行情况 (内审员*) 签名/日期: 分管部门意见 签名/日期: 分管领导 签章/日期: 备注 *注:凡是工程院内部审核员(参加05年底培训)均可以进行质量体系执行情况的检查 提交产品的验证签收记录 编码:D049--1 序号: 项目名称 承担项目部门 接收单位 提供的产品 提交人: 年月日

接收记录 接收人: 年月日 备注 顾客沟通登记表编号:D050-1 序号: 顾客单位顾客 与 顾 客 沟 通 情 况 记 录 注:每次沟通情况都要注明记录人和记录日期 顾客满意度调查表 编码:D051—1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组工作阶段调查人员 工作态度很满意?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很不满意? 工作效率很满意?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很不满意? 工作结果很满意?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很不满意? 总体评价很满意?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很不满意? 顾客意见 或建议 (甲方)

施工项目合同管理

施工项目合同管理 为了加强公司、项目部、分包、劳务与各个供应商之间的合同管理,减少供应商与项目部和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共建精品工程。 (一)合同的管理 1、经理全面负责项目的合同管理工作。合同文件及相关资料原件由成本经理统一保管,具体执行人员可执有副本或复印件。 2、各业务主管人员以合同为日常管理的依据,加强对合同履行情况的追踪,并及时做好记录。 3、各业务科室主管向成本经理提供施工班组和供应商的合同履行情况及相关证据。经理在进行工费、材料费等费用支出结算时,一律以合同的履行情况为依据。 (二)合同检查 1.对企业和业主合同的检查 2.企业和项目经理之间的合同的检查 3.总包与劳务分包单位(如没有分包,就不用检查。) 4.项目经理部与劳务的分包合同(如没有分包,就不用检查。) 5.检查与各项目部的八大员的合同。 (三)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的管理 1、项目经理组织项目全体员工认真学习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让各业务人员都

清楚地认识到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了解甲方的工期和质量要求。 2、做好合同变更的管理工作。 3、做好甲乙双方重要的会议纪要,并签字确认。 (四)工程分包合同及外包劳务合同的管理 1、工程分包合同和外包劳务合同总称为分包合同。分包合同由项目经理和施工班组协商拟定,经项目经理审核同意后,双方正式签订。 2、分包合同的主要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明确工程名称、施工地点、分包工程项目及范围、工程造价、施工期限及其它双方认为应明确的事项。 (2)总包单位的主要职责: A、组织审查施工班组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安排施工计划和综合进度计划,组织施工班组配合总包进行施工。 B、向施工班组提供有关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审核并签认施工班组编制的施工方案及施工图预算;对分包工程的进度、工程质量进行检查监督。 C、为施工班组创造条件:做好施工班组需用的施工现场的场地平整;清除地上地下障碍物、接通施工班组施工用的水源、电源;修通道路;铺设塔吊路基;提供材料设备堆放场地;疏通现场积水;安装夜间施工照明等。 D、负责办理拨款签证和竣工验收手续。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审核审查的16个要点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审核审查的16个要点 1、注意审查合同招投标要求、承包方主体资格 (1)对于国家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公用事业、国有资金投资、政府投资项目、国际组织如世行贷款项目,必须通过招投标。 (2)《关于审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将五种合同依法认定为无效: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设施工企业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的; (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进行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四)承包人非法转包建设工程的; (五)承包人违法分包建设工程的。 因此,对于承包主体的资质审查可以防止合同最终效力问题。实务操作中,律师修改施工合同时,合同双方在前期大多经过了相互摸底阶段,但仍需要从具体合同特点角度予以分析。 2、注意工程承包范围的审查 整体比较简洁;注明与招投标文件、发包图纸、工程量清单内容一致。 包括:土建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火栓工程、消防喷淋工程、暖通工程、弱电工程(包括智能化系统预埋管、盒、箱壳部分)等。 3、注意标明开工日期的成立标志 项目开工日期的明确对工期的认定,具有重要意义。 一般标明:开工日期以发包方和监理方、或监理出具的开工通知日期为准。 实际开工日期与约定日期不一致:实际开工日期为准(开工令等证实); 施工许可证日期和实际施工日期不一致:以施工许可证日期为准。 4、注意审查组成合同文件的顺序 首先需标注:在前者优先;其次,对于有补充协议的,要注明与合同正文效力一致。 5、注意审查对监理工程师、发包人派驻工程师权限的设置

对于可能引起工期顺延、工程质量、合同效力等重大变更的工程师指令,可以约定需要经过发包人或承包人认可后生效。 ①明确工程师授权范围; ②对于超越工程师授权范围的,由发包方确认。 6、注意审查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约定 一般约定由承包方承担,但为保护承包方利益时,可以约定一个兜底条款,如:因为发包方原因造成的安全文明施工问题,由发包方承担一切损失。 7、注意审查对于工期顺延的约定 ①工期顺延的原因,除规定不可抗力外,对于因工程内容变更、工期增加、设计变更、工程款支付、政府指令(停水停电)、地下物等因素造成的工期顺延,约定标准作为认定是否构成工期顺延的依据; ②工期顺延的程序性约定:承包方在一定时间内,书面报发包方认可、监理认可。可以增加“视为”条款。(视为条款:发包方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的,视为认可。) 8、注意约定对于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的条件和程序 ①程序:“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执行。承包人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代表。防水及室外装修等重要部位的施工先做样板,经发包人和现场监理验收后方可进行施工。”等。 ②通用条款内有具体约定,也可在合同中明确“正负零、封顶”等主要节点的验收要求。 9、注意审查合同价款的确定方式 一般有以下三种方式。 ①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注意约定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如:“钢材价格的市场变化(8%)”。注意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如:合同约定工程总价款包含全部工程量内容,承包人无论何种原因没有列入单价或总价款中的工程,发包人都没有增加支付的义务,并认为该项目已包含在总承包价款中。本工程竣工结算时,只计算变更部分和材料价差调整部分,不再对报价书、标底价及中标价进行重新核对。 ②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招标范围以内的工程量按实计算,

建设工程协作施工合同

建设工程协作施工合同书合同编号: 协作方: 协作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年月日

建设工程协作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 协作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协作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促进双方互相创造条件,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工程任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协作施工范围: 四、工程数量及单价:见附表 五、工程总价:本合同总价按施工图纸及相关文件暂定为人民币元 ()最终价款以甲方最终确认的工程量以本合同的单价计算为准。 六、工程期限: 自___________________开工,至__________________竣工。 第二条工程结算 按协作工程项目,在工程施工进行中甲方依据业主方对自身计量支付情况及乙方已完成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情况预结(幅度不得超过已完工程量的70%)余款在工程竣工后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扣除___%保证金,予以结算。 第三条工程质量 甲方根据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进行技术交底和组织验收,乙方按照施工图纸和说明书要求,精心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如质量不合标准,必须返工修理,其工机料费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工程质量低劣又无法挽救的,应由乙方负责赔偿全部工机料损失,并承担相关责任。 第四条工期延误

对以下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经甲方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需双方签订书面认定书)。 1、因业主原因调整工期的; 2、工程量增加和设计变更; 3、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八小时; 4、不可抗力(台风、地震、洪水等); 5、其它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情况。 第五条工期提前 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乙方应给予合作,并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乙方重新修订进度计划,甲方为乙方赶工期提供方便条件。 第六条暂停施工 甲方认为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四十八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可提出复工请求,甲方批准后继续施工。停工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七条设计变更 施工中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乙方按通知变更,并就变更工程另行协商工期顺延,相应变更合同价款。 第八条安全生产 一、甲方对乙方承担的工程要做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所使用的安全生产设施,必须经检查合格方可使用,施工中如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发生伤亡事故,其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二、劳动保护用品及施工中的安全生产防护设施等由乙方自行解决,如乙方确有困难,可提出需用计划,甲方协助解决,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九条生活管理 一、乙方工人进场后,乙方自行解决食宿问题。 二、生活需用之粮食、油类,由乙方自理,并且乙方应在医疗、卫生等方面提供工人方便。

让你秒懂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审核审查的16个要点回复

让你秒懂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审核审查的16个要点 施工合同对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今天小编与大家分享的是,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审核审查要点,希望能帮助大家。 1、注意审查合同招投标要求、承包方主体资格 (1)对于国家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公用事业、国有资金投资、政府投资项目、国际组织如世行贷款项目,必须通过招投标。 (2)《关于审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将五种合同依法认定为无效: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设施工企业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的; (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进行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四)承包人非法转包建设工程的; (五)承包人违法分包建设工程的。 因此,对于承包主体的资质审查可以防止合同最终效力问题。实务操作中,律师修改施工合同时,合同双方在前期大多经过了相互摸底阶段,但仍需要从具体合同特点角度予以分析。 2、注意工程承包范围的审查 整体比较简洁;注明与招投标文件、发包图纸、工程量清单内容一致。 包括:土建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火栓工程、消防喷淋工程、暖通工程、弱电工程(包括智能化系统预埋管、盒、箱壳部分)等。 3、注意标明开工日期的成立标志 项目开工日期的明确对工期的认定,具有重要意义。 一般标明:开工日期以发包方和监理方、或监理出具的开工通知日期为准。 实际开工日期与约定日期不一致:实际开工日期为准(开工令等证实); 施工许可证日期和实际施工日期不一致:以施工许可证日期为准。 4、注意审查组成合同文件的顺序 首先需标注:在前者优先;其次,对于有补充协议的,要注明与合同正文效力一致。 5、注意审查对监理工程师、发包人派驻工程师权限的设置 对于可能引起工期顺延、工程质量、合同效力等重大变更的工程师指令,可以约定需要经过发包人或承包人认可后生效。 ①明确工程师授权范围; ②对于超越工程师授权范围的,由发包方确认。 6、注意审查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约定 一般约定由承包方承担,但为保护承包方利益时,可以约定一个兜底条款,如:因为发包方原因造成的安全文明施工问题,由发包方承担一切损失。 7、注意审查对于工期顺延的约定 ①工期顺延的原因,除规定不可抗力外,对于因工程内容变更、工期增加、设计变更、工程款支付、政府指令(停水停电)、地下物等因素造成的工期顺延,约定标准作为认定是否构成工期顺延的依据; ②工期顺延的程序性约定:承包方在一定时间内,书面报发包方认可、监理认可。可以增加“视为”条款。(视为条款:发包方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的,视为认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审核审查要点

施工总承包合同条款审查技巧 施工总承包合同的纠纷来源于合同条款,合同条款的约定需要准确、清晰的描述,合同条款的约定需要尽可能覆盖所有履行过程中的问题。本文通过以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角度,总结部分易引起纠纷的合同条款,供甲乙双方参考,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合同评审的力度、重视性和严肃性,提高合同条款精度。 施工总承包合同是施工结算的最终依据,也是工程纠纷的源头,合同不规范或者合同文字性描述的含义存在分歧都是导致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纠纷的原因。另外,中国文字的一字多义性,甚至语气不同表达意思就截然不同的性质,使我们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应该从不同方面推敲合同的每一句话、每一个条款,才能有效控制纠纷的风险。这一点,从某些项目业主对合同要求也能从侧面感觉到他们对此的深刻体会,也就是通常他们要求合同越厚越好的道理。同样对于我们的施工单位更为重要。虽然从法律角度,甲乙双方是平等的,但是在实际上乙方往往处于不利的角色,如果合同存在分歧,乙方受损失的几率要大得多。此外,合同风险往往来源于合同的约定,合同的约定的疏忽往往来源于我们在订立合同的时候的疏忽大意及碍于面子的妥协,也包含部分懒惰心理以及对合同评审的不重视性和不严肃性。实际上,甲乙双方都希望能够把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的处理方式都约定好,避免将来的纠纷,它是一把双刃剑,很难预测对哪一方的伤害。 在此,我仅以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角度,在定额取费结算前提下总结了部分条款,以供大家参考,使我们有所启示。 一、措施费方面 1、合同条款必须明确甲方分包项目队伍水电费问题等费用的计取方式,以及甲方的四通一平的标准。 2、现场监理、甲方办公区以及分包单位的临设办公费用及地点的提供和费用计取方式。 3、措施费的规定:马蹬筋的分布及形式,模板支设方式、塔吊、脚手架等措施费的计取必须依据相应经甲方认可的措施方案,且方案与实际发生一致,此方案才生效。避免施工方上报一套,实际操作另一套,给甲方造成的不合理成本。或者建议根据投标方案一次性包死,施工过程中无论何种原因造成的措施费的增减均不得调整。总之,此类费用最好落实到能精确计算的地步。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审查内容及要点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审查要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明确施工方与发包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建设工程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及工程款结算的主要依据。在审查合同时如何才能把握重点细节,发现合同的风险点,减少施工期间不必要的分歧和争议,提高 一、合同双方的主体资格审查 合同主体是否具备签订及履行合同的资格,是合同审查中首先要注重的问题,是涉及到交易是否合法、合同是否有效的问题。 1、审查身份:审查对方的经营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是否真实存在。 2、审查履约能力: (1)审查对方现有的、实际的、真正的经营情况。 (2)审查施工合同对方当事人是否取得了建筑法律或行政法规要求的资质,是否具备相应的工程造价所要求的施工企业法人资质等级。 审查时主要看其是否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否持有建设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资质证书,对于不具备相应资质、资格的施工企业应该拒绝,以免合同无效,造成经济损失。 (3)审查施工当事人的设备、技术水平、经营范围、信誉等情况,加以调查核实。

3、代理人要有代理权: (1)在与企业的分支机构或职能部门(如项目部)签合同时,必须得到企业法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可以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之内与其签订合同。 (2)分公司一般有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在总公司经营范围之内,但无总公司相关资质,需要总公司授权书方能签订合同。 (3)职能部门(如项目部),有授权书也能签合同,甲方名称可以写上职能部门的名称。 二、审查合同招投标要求 1、对于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及援助资金的项目、大型基础设施或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及公众安全的项目,必须通过招投标(具体参阅发改委令第16号)。 2、审查有无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进行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以免造成合同无效。 三、审查工程期限的约定 1、工程期限包括计划开工日、实际开工日、计划完工日、实际完工日、计划竣工日和实际竣工日等的确认程序和时间限制是否明确。 2、工程有无阶段工期的要求;是否有工期顺延的情况,如何提出、确认;工期延误、延期竣工造成的责任承担。

合同评审记录表[工作范文]

合同评审记录表 篇一:合同评审记录范本 合同评审记录 项目名称:承包单位名称: 评审合同名称:合同编号: 篇二:合同评审实施记录 SJZ/CW 20XX-27-1 SJZ/CW 20XX-27-1 SJZ/CW 20XX-27-1 SJZ/CW 20XX-27-1 SJZ/CW 20XX-27-1 篇三: 福州XX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篇四:检验检测机构 XXXXXX检验检测机构 编号:XXXXXX 评审人:日期: 篇五:工程施工 版本/修订: C/0 编号: -02 工程施工 篇六:20XX年最新检验检测机构

20XXXXX检验机构 NO:记录编号:XXXXXXXX 备注: 1.常规简单检测业务,一般不签订检测合同,客户填写检测委托书,业务人员受理签字即为评审; 2.对非常规但客户要求不变,在第一次评审并签订合同后变为重复、例行的检测任务的检测要求,由检测室主任负责评审此类业务;3.新的、复杂的、先进的或重大的检测任务,由技术负责人召集相关部门、人员会议评审,评审结果报最高管理者批准;4.凡客户对付款方式有特殊要求的,须经最高管理者批准后才能执行;5.部分栏目内容可以划”□√” 篇七: 合同评审表 受委托方: 注:1、评审意见如符合,打“√”。 2、本表由合同洽谈部门保存,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篇八: 编号:XX/JL-YW-003 √初次评审□修订原评审表号:序号: 1 编号:XX/JL-YW-003√初次评审□修订原评审表号:序号: 2 编号:XX/JL-YW-003 √初次评审□修订原评审表号:序号: 3

编号:XX/JL-YW-003 √初次评审□修订原评审表号:序号: 4 篇九:合同签订前的合同评审记录 篇十: 天水华正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评审人:部门:时间:

工程合同管理办法

受控状态:文件编号: 工程类合同管理办法 版本号: 分发号: 编制:审核:批准: 生效日期

1.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承建的工程承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等的签订与管理。 2.职责 2.1 工程部负责处理与工程合同有关的授权管理、草拟及修订合同文本,合同的谈判、 签署和传递,参与合同评审。建立公司工程合同总台帐以及合同文本的保管,对合同实施、管理提供支持服务。 2.2销售经理、工程部负责合同的实施、履行。 3.承包合同合同工作程序 3.1合同起草、评审、签订及备案(工作流程图:详见承包合同签订及备案流程) 3.1.1公司工程合同可分为:工程承包合同、工程分包合同等。 3.1.2.工程中标后工程部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预算交底表》起草合同。 3.1.3工程部与甲方就合同条款进行谈判、协商,记录谈判情况。 3.1.4合同正式签订及修改之前,须填写《合同评审表》交销售总监、工程总监、副总 经理、财务部、总经理对合同进行书面评审。 3.1.5如合同评审通过,销售经理与甲方签订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如评审未通过, 经与甲方协商有关条款双方达成一致后,再次评审。 3.1.6评审结果审批后生效,方可签订合同。 3.1.7工程部对施工合同进行网上数据申报,生成网上数据申报表(仅适用投标项目)。 3.1.8工程部负责合同原件存档,填写《合同登记表》。 3.2合同的履行及变更(工作流程图:详见工程合同变更流程) 3.2.1施工合同的进程履行由工程部代表公司全面负责,并对履行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 主管领导报告。 3.2.2对发包方、监理提出的工程设计、洽商变更,工程部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审, 确定能够满足变更要求后,办理签证,评审情况进行书面记录。 3.2.3 工程部根据施工实际情况提出的洽商或合同变更,经发包方签证后实施。 3.2.4 合同在实施过程中的修改、补充、变更,在签订前须填写《合同变更审批表》 报相关部门和主管领导审核、批准。 3.2.5各种合同变更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严禁合同履行在先,签约在后的行为。 3.2.6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办理手续。 3.2.7合同的变更记录和签证(原件)须由工程部存档,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工程部 建立合同变更台账。 4.分包合同管理程序 4.1合同的起草、评审签订及备案(工作流程图:详见工程分包合同变更流程)

建筑施工合同如何审查

建筑施工合同审查要点 一、合同双方的主体资格审查 合同主体是否具备签订及履行合同的资格,是合同审查中首先要注重的问题,是涉及到交易是否合法、合同是否有效的问题。 1、审查身份:审查对方的经营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是否真实存在。 2、审查履约能力: (1)审查对方现有的、实际的、真正的经营情况。 (2)审查施工合同对方当事人是否取得了建筑法律或行政法规要求的资质,是否具备相应的工程造价所要求的施工企业法人资质等级。 审查时主要看其是否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否持有建设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资质证书,对于不具备相应资质、资格的施工企业应该拒绝,以免合同无效,造成经济损失。(3)审查施工当事人的设备、技术水平、经营范围、信誉等情况,加以调查核实。 3、代理人要有代理权: (1)在与企业的分支机构或职能部门(如项目部)签合同时,必须得到企业法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可以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之内与其签订合同。

(2)分公司一般有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在总公司经营范围之内,但无总公司相关资质,需要总公司授权书方能签订合同。 (3)职能部门(如项目部),有授权书也能签合同,甲方名称可以写上职能部门的名称。 二、审查合同招投标要求 1、对于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及援助资金的项目、大型基础设施或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及公众安全的项目,必须通过招投标(具体参阅发改委令第16号)。 2、审查有无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进行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以免造成合同无效。 三、审查工程期限的约定 1、工程期限包括计划开工日、实际开工日、计划完工日、实际完工日、计划竣工日和实际竣工日等的确认程序和时间限制是否明确。 2、工程有无阶段工期的要求;是否有工期顺延的情况,如何提出、确认;工期延误、延期竣工造成的责任承担。 3、施工合同的履行期限,分期形象进度和总履行期限都要写清楚,这涉及到工程形象进度款支付及工程款最终结算时间,从而影响到支付工程款的时间价值(利息)及工期索赔,最终影响到工程造价。

工程施工合同审查意见

工程施工合同审查意见 核心内容:对工程施工合同进行审查后,出具一份工程施工合同审查意见。该意见中对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进行详细阅读,对合同中提出审查意见后要求公司修改条款,完善条款等内容。法律快车小编将为您一一介绍。 关于**市**县**乡**工程施工合同审查意见 一、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一)送审资料 1、送审资料:招标文件一份、中标通知书一份、施工合同一份、中标单位公司证件一套。 2、缺送资料:投标文件、项目建设批复文件、合同审批表中填写缺项(投标单位个数,平均预算价,平均投标价,标底或拦标价,未填写)。 (二)送审资料内容缺失 (注:仅将与工程造价关紧的款项,按照送审合同的原貌列示如下) 1、招标文件中第四部分: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空白。 (注:《招投标法》第19条:……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2、施工合同文本中,第六部分:合同价款与支付,23款:合同价款及调整,第23.2条的(1)--(3):采用固定价格∕。采用可调价格∕。采用成本加酬金∕。 (注:社会上一般签订合同都是:采用可调价格,且发包人应在此项下详述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 3、施工合同文本中第八部分:工程变更:空白。

(注:不应该空白,发包人应表述对工程变更的处置意见) 4、施工合同文本中第九部分:竣工验收与结算:空白。 (注:不应该空白,发包人应表述对竣工验收与结算的处置意见) 5、施工合同文本中第十部分:违约、索赔和争议:空白。 (注:不应该空白,发包人应表述对违约、索赔和争议的处置意见) (三)送审资料内容错误 施工合同文本中第六部分,合同价款与支付,26款,工程款(进度款)支付: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注:下划线部分是合同填写原文:)基础完工后付总造价款的20%,首层完工后付工程总造价款的20%,主体完工后付工程总造价款的20%,内外粉刷完工后付工程总造价款的20%,主体验收后付总造价款的17%,下余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一年后付清。 (注:国家规定预留质量保证金比例是5%;国家规定使用国家资金必须进行审计。因此,遵循国家规定仍随原文意志最末两句应表述为:主体验收合格竣工结算经审计后,工程欠款付至95%,下余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一年后付清。) (四)送审资料中关于合同价方面存在的问题 1、送审资料中有中标通知书,显示:中标价:¥470400元。 2、送审资料中无投标文件,经电话询问后得知:中标者的投标预算:523,870.51元,投标报价:473,800元。 (注1:从中标者的投标预算、投标报价分析,推算其投标优惠额为: 523,870.51-473,800=50,070.51;优惠率为:50,070.51÷523,870.51=9.56%。) (注2:确定中标价社会上的一般做法是:中标者的投标报价=中标价,但是该项目投标报价是473,800元,而中标价是470,400元,相差3,400元。原因不详。)

工程施工合同评审方法

施工合同评审、签约应注意的事项 施工合同评审是建筑施工企业风险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世界上不存在一份“完美”的合同,在施工合同签订之前,对合同的可信性、可操作性、合法性和抗风险性进行严格审核,甚至苛刻的“挑刺”是一道必不可少的程序。虽然无法预测可能发生的所有情况,也不能把所有的风险挡在公司门外,但至少会让我们及时堵住可能存在的漏洞和不该发生的失误,为合同的履行奠定基础。 一、对签订主体资格进行必要的考察。 签约过程中,大家注意的重点是合同的内容,对施工企业而言,建设单位就是上帝,而忽视了对合同主体资格的审查。有时为了促成合作或碍于情面,往往是“走过场”,这样的做法容易导致主体缺陷而使合同归于无效或难以履行,达不到预期目的。因此应该重视合同主体资格的审查,首先,要审查对方的营业执照及年检情况,了解其主体的合法性,如是否合法注册,是否存在未年检而被吊销执照,是否具有资金能力,注册资金的到位情况。其次,要审查对方是否具有从事合同业务的相关资质及目前的效力,特别是在特许行业和分包合同签订中更应注意。 二、施工合同内容的审查是重点。 首先,要审查合同内容是否合法,有无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规定,是否存在危害社会公共利益或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是否存在重大误解和显失公平等情况。 其次,要审查合同主要条款是否完备、明确,具有可执行性。各评审部门要根据自己的职责和掌握的公司资源情况对合同各条款进行甄别,确认是否齐备,表述是否清楚可行,公司现有资质能否满足,并列明应注意事项。施工合同内容应特别注意以下内容: 1、施工范围界定与投标报价或合同价款是否一致及有无动态约定; 2、双方权利义务约定是否明确,用户应该提供的设计文件、原始资料等接点规定是否清楚,能否影响工期; 3、对用户提出的技术标准及质量、安全等目标要求,能否满足及注意事项; 4、价款、支付条件及方式、结算方式、公司能否满足及接受; 5、索赔程序是否明确可行;

建设工程合同审查的要点

建设工程合同审查的要点 一、建设工程合同审查的要点有哪些? 1、这类合同特别要注意审查合同总额或称工程总价和款项支付条款之间的联系,别要注意是否有对工程款的审计的条款。 2、工程类合同涉及大量的合同附件,要注意与合同的相关条款的一致性。 3、竣工验收条款和付款条款是紧密联系的,因此要注意审查竣工验收条款。此外,竣工验收又关系到交付、保修期等。 4、注意违约责任的约定,特别要注意到工期延误、因工程质量问题造成无法验收时的违约责任等。 5、对于经过招投标程序的,还需要审查有关的招投标文件与合同约定是否相符。 二、工程合同审查的注意事项是怎么样的? 1、仔细阅读使用的合同文本,掌握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规规定。 2、严格审查发包人资质等级及履约信用。 3、关于工期、质量、造价的约定,是施工合同最重要的内容。(1)“工期、质量、造价”是建设工程施工永恒的主题,有关这三个方面的合同条款是施工合同最重要的内容。(2)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不再是工程竣工验收和工程质量评定的主体,竣工验收将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进行。(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最常见的纠纷是对工程造价的争议。 4、对工程进度拨款和竣工结算程序做出详细规定。 5、总包合同中应具体规定发包方、总包方和分包方各自的责任和相互关系。 6、明确规定监理工程师及

双方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7、不可抗力要量化。8、运用担保条件,降低风险系数。 三、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审核审查要点如下: 1、注意审查合同招投标要求、承包方主体资格(1)对于:国家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公用事业、国有资金投资、政府投资项目、国际组织如世行贷款项目,必须通过招投标。(2)2004第14号《关于审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将五种合同依法认定为无效:①承包人未取得建设施工企业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的;②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③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进行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④承包人非法转包建设工程的;⑤承包人违法分包建设工程的。因此,对于承包主体的资质审查可以防止合同最终效力问题。实务操作中,律师修改施工合同时,合同双方在前期大多经过了相互摸底阶段,但仍需要从具体合同特点角度予以分析。 2、注意工程承包范围的审查整体比较简洁;注明与招投标文件、发包图纸、工程量清单内容一致;包括:土建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火栓工程、消防喷淋工程、暖通工程、弱电工程(包括智能化系统预埋管、盒、箱壳部分)等等。 3、注意标明开工日期的成立标志项目开工日期的明确对工期的认定,具有重要意义。一般标明:开工日期以发包方和监理方、或监理出具的开工通知日期为准。实际开工日期与约定日期不一致:实际开工日期为准(开工令等证实);施工许可证日期和实际施工日期不一致:以施工许可证日期为准。 4、注意审查组成合同文件的顺序首先需标注: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审查要点!实用详细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审查要点!实用详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明确施工方与发包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建设工程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及工程款结算的主要依据。在审查合同时如何才能把握重点细节,发现合同的风险点,减少施工期间不必要的分歧和争议,提高施工合同履约率,降低施工企业的风险呢? 下面是公司经营管理中心带来的关于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审核要点的介绍,以供参考。 一、合同双方的主体资格审查 合同主体是否具备签订及履行合同的资格,是合同审查中首先要注重的问题,是涉及到交易是否合法、合同是否有效的问题。

1、审查身份:审查对方的经营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是否真实存在。 2、审查履约能力: (1)审查对方现有的、实际的、真正的经营情况。 (2)审查施工合同对方当事人是否取得了建筑法律或行政法规要求的资质,是否具备相应的工程造价所要求的施工企业法人资质等级。 审查时主要看其是否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否持有建设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资质证书,对于不具备相应资质、资格的施工企业应该拒绝,以免合同无效,造成经济损失。 (3)审查施工当事人的设备、技术水平、经营范围、信誉等情况,加以调查核实。 3、代理人要有代理权: (1)在与企业的分支机构或职能部门(如项目部)签合同时,必须得到企业法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可以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之内与其签订合同。 (2)分公司一般有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在总公司经营范围之内,但无总公司相关资质,需要总公司授权书方能签订合同。 (3)职能部门(如项目部),有授权书也能签合同,甲方名称可以写上职能部门的名称。

二、审查合同招投标要求 1、对于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及援助资金的项目、大型基础设施或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及公众安全的项目,必须通过招投标(具体参阅发改委令第16号)。 2、审查有无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进行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以免造成合同无效。 三、审查工程期限的约定 1、工程期限包括计划开工日、实际开工日、计划完工日、实际完工日、计划竣工日和实际竣工日等的确认程序和时间限制是否明确。 2、工程有无阶段工期的要求;是否有工期顺延的情况,如何提出、确认;工期延误、延期竣工造成的责任承担。 3、施工合同的履行期限,分期形象进度和总履行期限都要写清楚,这涉及到工程形象进度款支付及工程款最终结算时间,从而影响到支付工程款的时间价值(利息)及工期索赔,最终影响到工程造价。 4、有无各种合同工期的定义、确认程序和时限,包括工程完工工期、总承包工程开工至整体竣工验收的工期、计划开工日、实际开工日、计划完工日、实际完工日、计划竣工日和实际竣工日。 四、工程量条款的审查

建设工程合同评审

篇一:施工合同评审方法 施工合同评审、签约应注意的事项 施工合同评审是建筑施工企业风险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世界上不存在一份"完美"的合同,在施工合同签订之前,对合同的可信性、可操作性、合法性和抗风险性进行严格审核,甚至苛刻的"挑刺"是一道必不可少的程序。虽然无法预测可能发生的所有情况,也不能把所有的风险挡在公司门外,但至少会让我们及时堵住可能存在的漏洞和不该发生的失误,为合同的履行奠定基础。 一、对签订主体资格进行必要的考察。 签约过程中,大家注意的重点是合同的内容,对施工企业而言,建设单位就是上帝,而忽视了对合同主体资格的审查。有时为了促成合作或碍于情面,往往是"走过场",这样的做法容易导致主体缺陷而使合同归于无效或难以履行,达不到预期目的。因此应该重视合同主体资格的审查,首先,要审查对方的营业执照及年检情况,了解其主体的合法性,如是否合法注册,是否存在未年检而被吊销执照,是否具有资金能力,注册资金的到位情况。其次,要审查对方是否具有从事合同业务的相关资质及目前的效力,特别是在特许行业和分包合同签订中更应注意。 二、施工合同内容的审查是重点。 首先,要审查合同内容是否合法,有无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规定,是否存在危害社会公共利益或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是否存在重大误解和显失公平等情况。 其次,要审查合同主要条款是否完备、明确,具有可执行性。各评审部门要根据自己的职责和掌握的公司资源情况对合同各条款进行甄别,确认是否齐备,表述是否清楚可行,公司现有资质能否满足,并列明应注意事项。施工合同内容应特别注意以下内容: 1、施工范围界定与投标报价或合同价款是否一致及有无动态约定; 2、双方权利义务约定是否明确,用户应该提供的设计文件、原始资料等接点规定是否清楚,能否影响工期; 3、对用户提出的技术标准及质量、安全等目标要求,能否满足及注意事项; 4、价款、支付条件及方式、结算方式、公司能否满足及接受; 5、索赔程序是否明确可行; 6、合同是否采用格式合同及专用条款、补充条款,表述是否准确,不存歧义; 7、纠纷解决方式约定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存在风险; 8、识别出新的、不熟悉的、公司缺乏经验的材料、设备、施工工艺、验收标准及超出常规的特殊要求,并进行交底和指导履行; 9、违约责任约定是否对等,如果有严厉的违约责任应明确提出注意事项等等。 三、审查签约人有无签约权限 多数情况下合同是由一方或者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的。此时应当审查代理人的资格和权限,对于初次合作的单位,这些工作非常重要,即要对代理人身份、有无代理权、代理权限范围、期限等进行必要的审查,否则可能会发生没有代理权或超越代理权而导致合同效力受到质疑。需要注意的是,单位的部门或办事处是没有对外签约权力的,而分支机构签订合同时也需由法人授权。 四、其他注意事项 1、签章。合同对方如果是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在签章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及授权代表签字,如果是自然人,则要求本人签名并加摁手印。所有的印章和签字应当清晰、完整。 2、合同附件。要审查附件的内容是否与主合同一致,并应给与足够重视,要加盖相应印章以确认内容 3、签约时间和地点。合同落款处应当有签订的具体时间,并按要求填写签约地点,这关系到

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时法律评审内容及注意事项

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时法律评审内容及注意事项 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进行法律评审的目的在于防范发生争议,尽量使合同约定完善、准确。应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常见的主要争议入手,以此为重点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进行法律评审。 一、法律评审内容 1、严格审查发包人的主体资格及履约信用 2、尽量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仔细阅读使用的合同文本,掌握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规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联合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很好地体现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和风险,规定的内容也较为详尽,为合同的履行奠定良好的基础,为日后的纠纷解决提供依据。施工企业应当重视使用,对专用条款的填写约定应完整、清晰、合理。并且签订合同前仔细阅读和准确理解“通用条款”,因为“通用条款”不仅引导我们如何签订“专用条款”,更重要的是当“专用条款”中某一条款未作特别约定时,“通用条款”中的对应条款自动成为合同双方一致同意的约定。 3、签订合同前,要细心研究合同条款,结合项目特点和当事人自身情况,设想在履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事先提出解决的措施。如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周边扰民问题导致的工期拖延与费用增加应予以充分考虑,并在条款内详细约定;如交通不便的工程应充分考虑临时用水、用电等措施费的增加。在合同签订时合同条款用词要准确,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权利、义务、责任要写清楚,不要因准备不足或疏

忽而使合同条款留下漏洞。例如合同条款约定“乙方不得因甲方资金的暂时不到位而停工或拖延工期”,此“暂时”有可能遥遥无期,给合同履行带来极大隐患。 4、重点审查工程款支付条款,合理安排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 5、明确规定监理工程师及双方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1)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发包方、承包方、监理方参与生产管理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较多,但往往职责和权限不明确或不为对方所知,由此经常造成双方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在合同中应明确监理工程师与发包人代表的职责和权限。特别应将具有变更、签证、价格确认等签认权的人员、签认范围、程序、生效条件等规定清楚,防止其他人员随意签字,给双方造成损失。 2)尽管发包方与总包方、总包方与分包方之间订有总包合同和分包合同,法律对发包方、总包方及分包方各自的责任和相互关系也有原则性规定。但实践中仍常常发生分包方不接受总包方监督和发包方直接向分包方拨款造成总包方难以管理的现象,还有因甲分包造成三方权责不明确的情况,因此,在总包合同或其补充协议中应当将各方责任和关系具体化,以便于操作,避免纠纷。 6、违约金规定不宜过高,且应明确最高限额 例如工期延误违约金,一般以每日工程总造价的‰的。为宜,因为建设工程本身造价较高,如违约金标准过高,对施工单位是相当不利如某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中约定逾期日罚元约为工程暂定造价‰,而且又未约定上限。在起诉建设单位要求支付工程款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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