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制度

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制度
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制度

福山六中关于家长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家长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根据上级文件会议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我校学生接送车辆管理制度。

1、完善管理机制。学校在上级行政部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学生接送车管理工作,在公安、教育、交通、安全监督等相关部门指导下开展工作。学校派专人具体负责、维护交通安全环境,落实有关工作。

2、实行报批制度。凡用于我校学生接送的车辆,经审核必须由交通运管部门及教育部门和学校的同意后,按照定时、定范围、定核载人员的原则,方可接送我校学生。

3、驾驶员执证上岗制度。接送车驾驶员必须具有三年以上的驾龄,必须持有与准驾车型相符的驾驶证和旅客运输从业资格证。近三年发生交通死亡事故并负主要责任或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驾驶员不得从事学生接送驾驶活动。学校要和驾驶员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明确其职责。

4、学校学期初要与接送学生车辆车主签定安全责任书,车辆运行要做到“五定”(定线、定车、定人、定时、定点),确保不超载。学校和家长、学生每学年签订《交通安全协议书》,家长不得雇用无牌无证、三轮车辆、农用车辆及报废车辆接送学生。

5、建立车辆档案,做到“一车一档”。车辆要按照规定进行定期维护保养。

6、实行年检制度。学生接送车除由公安部门定期检验合格外,还须按交通部门要求进行一年一次的综合安全性能检测。

7、定期检查制度。学生接送车必须接受公安、教育、交通等部门每学期的安全检查,重点查处报废车、“病车”、“黑车”、超载车等。

8、强制保险制度。学生接送车必须强制购买第三者责任险和承运人责任险。

9、通过主题班会、讲座、校园网、黑板报、广播站、征文比赛、图片展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引导学生自觉抵制乘坐超载车和非法营运车辆。

2010年9月

福山六中接送学生车辆排查制度

1.成立接送学生车辆排查领导组织。成立由校长为组长,分管校长、政教处、总务处、班主任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全校接送学生车辆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加强对全校接送学生车辆工作的领导、协调、排查和管理。

2.定期排查,全面掌握接送学生车辆状况。每学期初组织人员对接送车辆进行全面排查,逐一核对,逐一登记,确保排查不漏一车,逐一建立档案;凡车况破旧、安全技术状况不符合要求、擅自改装、安全门窗不能有效启开、消防器材配备不齐或无效的接送车辆,一律不准上路行驶;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三轮车、电瓶三轮车、存在安全隐患车辆、报废车或无经营资质客车,一律不准用于接送学生。每月集中排查不少于一次。

3.严格标准,规范管理接送学生车辆。对家长自发包租、拼租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社会车辆,由机动车所有人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初审后报教育、公安交巡部门,参照校车及其驾驶人标准,对车辆和驾驶人资格严格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学校组织家长与车主、驾驶人签订安全接送学生协议,纳入接送学生车辆管理,核发接送学生车辆标志。对未纳入学校及教育、公安交巡部门管理的车辆,一律禁止接送学生,违规接送的要坚决取缔。

4.联手交警综合整治,严查接送学生车辆违法行为。学校要安排值日人员在上放学时间对接送车辆严格检查,发现超载现象应当立即

禁止和举报。交巡部门对学生上放学高峰时间要增派巡逻警车,特别是早晨上学前、晚上放学后的时间,要加大路面管控力度。对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行驶、超员超载等违法行为,一律按上限进行处罚;坚决取缔机动三轮车、报废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接送学生,对发现的非法接送车辆,一律查扣,严肃处理。

5.落实责任,有效实施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监管。严格落实源头管理责任,实行“六定三签”工作制。“六定”:定接送车辆管理制度;定校方管理责任人;定驾驶人;定车型车辆;定载客人数;定交管责任人。“三签”:区教育局与学校签订接送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要求和责任;学校与接送学生车辆的所有人、驾驶人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逐车落实接送学生名单、行驶路线、安全监护人,使交通安全专人落实到车头、人头,从源头上杜绝超员超速、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问题;家长与车主、驾驶人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要督促车主或驾驶人认真做好接送学生车辆维护和安全检查工作,组织对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并接受教育和公安交巡部门的监督检查。学校要落实专人在上放学时间对接送车辆进行严格检查和学生乘载控制,及时发现制止或报请公安交巡部门处理非法接送学生车辆、超员等其他交通违法行为。

6.强化教育,提高学生及家长安全意识。学校要经常性地开展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活动,设立交通安全教育园地,邀请交巡人员,结合交通事故案例对全体师生及家长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

识,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拒乘超载车辆,拒乘不符合安全条件车辆,教育家长不送孩子乘坐违法违规车辆。

2010年9月

校园车辆管理制度

校园车辆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车辆管理~保障校园安全~减少各类事故发生~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机动车辆的管理 ,一,车辆进出 1、所有进出校园的机动车辆,含汽车、摩托车等,必须减速缓行~进出大门应主动接受门卫查验~经同意后登记~方可进出。 特种车辆,公安、消防、救护、抢险,进出校门门卫要主动2、 疏导~确保畅通。 3、无牌无证车辆严禁进入校园。 4、凡在校内举办的各种会议或活动的外单位车辆~由主办单位提前向保卫处申请~经同意后办理手续后由保卫处通知门卫放行。 5、车辆载物出门~一律凭处室、部门负责人出门证明放行。 ,二,车辆行驶 1、车辆进入校园后~禁止鸣笛~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严禁超车,在遇学生上下课等人流高峰时~机动车应主动避让~严禁与学生争道。 2、严禁在校园内无证驾车~练车和试刹车,驾驶证照必须年检有效~并与所驾驶的机动车型相符,严禁酒后驾驶。 3、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等使用者必须按指定位置停放。 4、基建、维修等各类工程用车必须到相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发证后方可进出校园~且在工程区域内和指定路线上行驶。 ,三,车辆停放 1、机动车辆须停放在指定停车场内~严禁在禁行区域和道路上乱停乱放。

2、车辆停放时~须拉紧手刹、关闭电路、锁好门窗以保安全。 3、距离校门、路口、消防水栓15米内禁止停放各种车辆~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 4、外单位车辆不得在校内停放过夜~特殊情况须经保卫处批准。 二、非机动车辆的管理 ,一,进出校门的非机动车必须证照齐全、手续完备。 ,二,进出校门时~须下车推行~载物出门时~凭物品出门证放行。 ,三,校园内禁止骑车带人,学龄前儿童除外,~不准双手脱把或手中持物,不准扶身并骑~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驶。 ,四,所有非机动车应停放在划定的停车线区域内或车棚有序停放~严禁乱停乱放。 三、管理办法 ,一,进出校园的车辆~应自觉服从管理~凡违反本规定或造成交通事故的~按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违反交通法规造成后果的~由公安部门按交通法规有关条款处罚。 ,二,在校园内行驶的车辆~造成对学生伤害的负主要责任~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经济赔偿。 ,三,对无牌无证~或擅自进入校园以及在禁止通行区域内行驶停放的各种车辆~除教育批评外~对其立即驱逐出校~以后禁止该车辆进入校园。 ,四,保卫工作人员负责检查校园内的非机动车~对违规的车辆停放、行驶等~要做出相应的处理。无视校园规定的~加锁暂扣~并按相关规定加倍处理。 ,五,对违反规定不服从管理者~必须学习校内车辆管理规定后方可领取车辆~严重违规者除学习规定外~还须其交纳费用~并交公安机关处理。 四、附则

学校教师车辆管理办法

学校教职工车辆管理办法 为创建平安校园,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确保学校正常秩序,根据教育部和公安部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对校园内各种车辆的管理作出以下规定。 一、总则 1.教职工车辆进入校园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听从学校指挥、服从学校管理。 2.校园道路以行人为主,教职工机动车应主动避让行人和非机动车。 二、机动车辆管理 (一)车辆出入 1.教职工不得驾驶无牌无证的机动车进入校园。 2.教职工机动车(含摩托车)按指定的大门和时间段进出。特殊情况须经学校批准后方可出入。 3.教职工驾驶的机动车辆进出校门,要尽量避开上学、课间、放学高峰时间。 4.凡来学校参加各种会议或活动的外单位车辆,由主管处室提前一天告知学校综治办,由综治办通知门卫放行,并按指定地点停放。 5.警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特种车辆进出校门时,门卫应主动疏导通道,以确保通行。 6.因工作需要,其它各种机动车辆进出校门时,应主动接受门卫的查询,经同意后登记放行,按指定的停车场停放。 7.原则上不是教职工车辆,一律不准进入校园。 (二)车辆行驶 1.各种机动车进入校园后,禁止鸣笛,减速慢行,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不得超车。 2.严禁在校园内无证驾车、练车和试刹车。 3.校建和维修等工程用车须经校长同意后方可进出校园,且在工程区域内和指定路线上行驶。 4.各种机动车辆不得在禁行区域内行驶。 (三)车辆停放 1.教职工车辆按学校指定地点或区域停放。 2.车辆停放时,须停放整齐,并拉刹、关电路、锁门窗以确保安全。 三、非机动车辆管理 1.进出校门的非机动车必须证照齐全,手续完备,按指定的大门和时间段进出。 2.进入校门时,一律下车推行,校园内禁止骑车。 3.教职工非机动车停放在三栋架空层内,做到有序停放并上锁,严禁乱停乱放。 四、管理办法 1.教职工驾驶的机动车辆(或非机动车辆)在校园内造成交通事故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2.由担保人或介绍人担保的非本校教职工车辆进入校园,在校园内造成交通事故的,担保人或介绍人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学校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3.教职工驾驶无证、无照或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按规定一律送交相关部门处理。 本规定自2016年12月10日起执行,解释权属学校综治办。 南昌市西湖区桃花学校 南昌一中教育集团初中部 二0一六年十二月

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制度

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制度 一、完善管理机制。学校在上级行政部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学生车辆的管理、教育、安全监督;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生专用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二、实行报批制度。学校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有交通运管部门审核通过的,并且征得学校校同意后方可进行接送学生。 三、驾驶员执证上岗制度。接送学生车辆的驾驶员必须具有三年以上的驾驶经验,必须具有与该车相符的驾驶证等资格证,近三年无发生交通事故或刑事案件等的,与上级对驾驶员的标准要求要一致的。 四、驾驶员和接送学生的老师负责把乘车站点和接送时间通知给乘车学生和学生家长,接送学生的老师负责维持乘车学生的上下车秩序,做好好乘车学生的点名与交接工作。 五、学校行政要关心接送工作,了解站点、学生纪律及接送老师的情况;协调乘车学生家长的有关事宜,并将乘车学生家长的意见及时反馈给驾驶员和接送学生的老师。

六、学校定期召开乘车工作会议(实行月安全会议制度),共同探讨学生乘车管理问题,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七、学校重视乘车学生的纪律检查,结果记入班级评比中。学期末,学校对学生乘车情况进行总结。 八、学校加强与乘车学生家长联系,使家长明确监护人职责,配合学校做好乘车学生接送工作。 九、实行验审安检制度。学生接送车必须接受公安、教育、交通等部门每学期的定期检测和不定期的检查,严禁报废车、黑车接送学生。对验审不合格的车辆坚决取缔其运行资格,绝不手软。 十、强制保险制度。学生接送车必须强制购买第三者责任险和承运人责任险,交强险等应该购买的保险。 十一、落实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学校与教育部门签订好相关的安全责任状,与交警中队签订好相关的安全责任状,学校与接送学生司机签订好相关的安全责任状,明确安全工作的职责。

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制度(20200523194917)

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学校(含幼儿园,下同)乘车学生接送车的管理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接送老师、司机及学校的职责,确保 学生乘车安全,保障学生接送工作有序、平稳地进行,特制订本制度: 一、完善管理机制。学校在上级行政部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学 生车辆的管理、教育、安全监督;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 学生专用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二、实行报批制度。学校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有交通运管部门 审核通过的,并且征得学校校同意后方可进行接送学生。 三、驾驶员执证上岗制度。接送学生车辆的驾驶员必须具有三年以上的驾驶经验,必须具有与该车相符的驾驶证等资格证,近三年无发生交通事故或刑事案件等的,与上级对驾驶员的标准要求要一致 的。 四、驾驶员和接送学生的老师负责把乘车站点和接送时间通知给 乘车学生和学生家长,接送学生的老师负责维持乘车学生的上下车秩序,做好好乘车学生的点名与交接工作。 五、学校行政要关心接送工作,了解站点、学生纪律及接送老师 的情况;协调乘车学生家长的有关事宜,并将乘车学生家长的意见及时反馈给驾驶员和接送学生的老师。 六、学校定期召开乘车工作会议(实行月安全会议制度),共同 探讨学生乘车管理问题,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七、学校重视乘车学生的纪律检查,结果记入班级评比中。学期末,学校对学生乘车情况进行总结。 八、学校加强与乘车学生家长联系,使家长明确监护人职责,配 合学校做好乘车学生接送工作。 九、实行验审安检制度。学生接送车必须接受公安、教育、交通 等部门每学期的定期检测和不定期的检查,严禁报废车、黑车接送学生。对验审不合格的车辆坚决取缔其运行资格,绝不手软。

校园车辆管理制度样本

校园车辆管理制度

校园车辆管理制度(试行) 随着学校办学规模的扩大及对外往来的增多,进入校园的公务车辆、教职工的私家车辆不断增多。各类车辆的频繁进出和无序停放,给校园生活带来了很多隐患。为了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和校园财产安全,减少各类事故发生,维护校园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规定。 一、本规定的管理车辆 本规定所指的车辆是指所有出入学校并在校园内通行的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 二、机动车辆的管理 (一)车辆进出 1.各部门、二级学院要鼓励和引导本单位职工车辆在上下班时从西门进出。 2.外来车辆经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进出,未经许可不得进入。 3.无牌、无证车辆一律不准进入校园。 4.学校举办有关会议或重大活动有外来车辆出入的,由主办部门提前通知门卫放行,车辆进入校园应遵守本制度相关规定。 (二)车辆行驶 1.车辆进入校园后,禁止鸣笛,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校园道路严禁超车。在遇学生上下课人流高峰时,机动车应

主动避让,严禁与学生争道。早上7:45——8:00,中午11:20——11:40,食堂、商店等运货车辆禁止进入校园。 2.基建、维修等各类工程用车须在工程区域内和指定路线上行驶。 3.特种车辆(公安、消防、救护、抢险)在校内执行任务时,其它车辆须主动避让。 4.车辆在校园内行驶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三)车辆停放 1.所有车辆须按规定在指定区域的停车位停放,不得妨碍学校教育教学等活动,严禁在禁停区域和道路上乱停乱放。 2.根据校内停车位分布情况以及“就近、方便”原则,校内车辆停车位安排如下: (1)学校行政楼北面:仅供学校公务车辆临时停放; (2)食堂西面地上停车场及食堂地下车位:主要供行政楼上班教工车辆停放; (3)机电楼北面地上车位:主要供机电楼上班、上课教工车辆停放; (4)会计楼地下车位:主要供会计学院教工、机电学院教工、6号楼上班、上课教工车辆停放; (5)7号楼地面车位:主要供在7号楼上班教工车辆停放; (6)学校东大门正对道路及11、12号楼西面道路地面车位,主要供在11、12号教学楼、音乐楼上课教工、林业科技学院教工

学校车辆管理制度.doc

学校车辆管理制度 为规范车辆管理,保证工作用车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l、学校所有车辆在办公室下统一管理和调配。 2、驾驶员要忠于职守,服从安排,保证工作用车随叫随到,遵守职业道德,严守保密制度,做到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说的不说。 3、要做好出车前的准备工作。做到勤检查、勤保养、勤打扫,保持车容整洁。发现故障及时排除或报告,确保行车安全。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礼貌行车,文明行车。 二、车辆调派 1、各科室在公务用车时,填写“派车单”,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去县里或出本市的,经请示校长后安排。 4、其它公务用车和外单位借车、租车,必须经校长同意后,由办公室根据现有车辆情况调派。 5、严禁私自调用车辆。私自调用造成交通事故或经济损失的,一切费用由私自调用车辆人员或驾驶员本人承担,并视其情节追究责任。 6、严禁私自用公车参加婚丧嫁娶活动。 7、未经同意,擅自驾车外出或将车辆借与他人驾驶,造成车辆损坏或交通事故的,一律由驾驶员本人负责,并视其情节追究责任。 8、驾驶员必须按指定的地点、路线行驶。出车任务完成后,要做好出车情况登记,车辆一律入库或在指定车位停放。不按规定停放,造成损失的,由本车驾驶员负责赔偿。

9、驾驶员出差报销票据由办公室分管主任审核签字,报校长签批。 三、车辆保养及维修 l、驾驶员应做到遵章守纪,熟悉各项交通法规及车辆机械常识,勤检查,勤保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正确驾驶车辆,确保行车安全。驾驶员每次出车,特别是长途出差或重要活动用车,必须提前检查车辆情况,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2、驾驶员每次出车回来后,应及时检查车辆情况,对影响安全行车确需修理的,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按程序安排修理。 3、车辆维修,由驾驶员向办公室分管主任报告,经同意,由驾驶员持维修单到指定地点安排维修;一次维修费用在元以上元以下,由驾驶员向办公室分管主任报告,经校长同意后,由驾驶员持维修单到指定地点安排维修;办公室分管主任全程参与修理监督。 4、车辆在行驶途中若遇临时维修,驾驶员可自行安排维修,但必须有乘车人员签字证明,由驾驶员报办公室分管主任同意后安排维修;维修金额在元以上元以下,由驾驶员报办公室分管主任,办公室分管主任报校长同意后维修;车辆在行驶途中,如因驾驶人员判断不准确或出车前因发动机缺油、缺水,检查不准确造成损失的,视情追究相关驾驶人员责任。 5、驾驶员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车辆机械事故的,由驾车当事人经济赔偿损失费;每年发生两次以上的,除经济赔偿的损失费外,视情追究责任。 6、驾驶员擅自作主,未经请示同意,自行修车、换件的,其修车工时费、材料费等一切费用由本人承担。 7、按车辆保养规定,驾驶人员应做好车辆保养工作。

进出校园机动车辆管理制度

进出校园机动车辆管理制度 一、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教职员工应自觉维护校园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和道路畅通。 2、车辆、行人必须各行其道,车辆和行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3、机动车在校园内慢速行驶,时速不准超过十公里,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机动车驾驶员必须遵守校园的交通标志,校内不准超车。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 4、因参加校内举办的各种活动,需要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须经校办批准,并到门卫备案。按指定的时间、时速行驶,停放在指定的场地。 5、自行车、电瓶车的驾驶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转弯前须减速慢行,向后了望,伸手示意,不准突然猛拐; (2)超越前车时,不准妨碍被超车的行驶; (3)不准二人以上共乘自行车、电瓶车,不准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驶; (4)不准将车辆停放在楼内或办公室内。要依次、整齐地摆放在停车场内。不准在车行道、人行道和其它妨碍交通的地点任意停放;

6、学生放假乘车的车辆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机动车的证件、号牌齐全、车况和机件良好。 7、学生乘车时在值周老师的管理下,有秩序的排队上车。 二、校园自行车、机动车安全管理制度 1、进入校园内的自行车,实行分散定位停放管理。自行车持有者必须按学校规定,分别停放到指定的车棚、场地去,严禁乱停乱放。 2、车辆进棚必须自行加锁,整齐停放。车篓内不要存放任何个人用品。 3、在校园内一般提倡推车行走,骑车者应放慢速度,防止撞人。 4、不准任何人偷骑他人车辆,未经本人同意开他人车锁的视为偷窃行为。 5、发现自行车被盗,失主应及时报告校保卫处协同查处。 6、机动车进入校园一律不准鸣号,并减速慢行,载重车辆一律不准进入校园小路、草地,防止损坏环境、绿化。 7、机动车进校园应服从校门卫人员的指挥,按指定位置停放,严禁乱停乱放。 8、机动车的车门,驾驶员应及时将其关锁好,钱

学校用车管理制度

学校用车管理制度 为保证校内公务、大型活动、重要会议以及政务性接待工作用车的需要,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加强校内公务用车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务用车日常管理 1、学校公务用车实行“统一管理、相对固定”的用车制度,由学校行政办公室统一安排。 2、各部门因组织活动、召开会议、外出调研等,需用公务车辆时,应事先向行政办公室提出申请,行政办公室根据具体情况协调统一安排。 3、学校公务用车主要用途为教育教学、教育科研、来宾及专家接待和各部门等公务专用。 4、为节约办公用车成本,教师参加市内的教育、教学和教科研活动,用车人员,一般要达到3人或以上才能派车。如用车人员数未达到3人时,则只能自行解决,原则上只能按公共交通工具费用标准报销。 5、学校公务用车出车行程实行由办公室登记制度。 二、车辆保养、维修管理 程序:保养、维修申报—审批—定点维修—登记归档

1、严格控制车内配置,购置必要的车内设备,须向校长说明,经批准,由行政办公室开具购置通知单,方可购置,并在行政办公室验收、登记归档。 2、由学校考察确定车辆维修点,并与维修点签订协议,公务车辆统一实行定点保养、维修。 3、公务车辆需要修理和养护,司机应第一时间向办公室汇报,经校长审批,开具车辆保养或维修单,方可进指定维修点保养或维修,并且办公室进行登记归档,司机负责出厂检查验收。 4、公务车辆油卡由学校财务处统一购买和管理,实行“一车一卡”,按车设立账户,严格执行领用制度。 三、车辆费用支出管理 学校公务用车费用支出,经校长证明、审批后,予以报销。车辆维修费用,由学校财务处与签订协议的指定维修点统一结算,报销时要附修车明细表。 四、公务用车停车管理 1、车辆要按照指定地点停车,未经办公室允许,司机不得将车停放指定地点以外的地方过夜,否则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2、学校后门值班人员负责车辆的安全保卫,配合行政办公室记录车辆出入校园时间,遇到情况及时报告。 3、凡未经办公室同意,擅自开私车或将车借给他人的,应追究责任;发生事故的,不论损失大小,责任一律自负,费用全部自理,并视情节给予处理。

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制度

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工作,进一步明确接送家长、送子车驾驶员及学校的职责,确保学生乘车安全,保障学生接送工作有序、平稳地进行,特制订接送学生车辆学校管理制度: 一、完善管理机制。在上级有关部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送子车运行安全的教育、管理、监督;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具体分工,各负其责。 二、严格行政报批制度。凡用于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按照《接送学生车辆行政审批》的要求,通过审批后,方可接送学生。 三、建立送子车驾驶员及学校信息档案。学校摸清每一名乘车学生的底子,建立送子车驾驶员及学校的信息档案,并将信息通报给乘车学生家长、送子车驾驶员及学校具体负责人,以便于各方的信息沟通。 四、落实责任制,实行学校、送子车驾驶员与家长的无缝隙交接。学校组织签订家长、送子车驾驶员及学校《安全责任书》,明确责任,确保乘车学生上下学乘车安全和无缝

隙交接。(注:《安全责任书》内容必须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安全责任书》签订的主体是双方,即学校与送子车驾驶员、家长与送子车驾驶员,不能对第三方的权利和义务作出限定,否则条款无效。) 五、强化监督。学校在校门口等显要位置公布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公安交警部门、凯程送子车公司的监督电话,对车辆超员、非法接送学生车辆等问题,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群众的监督与投诉。 六、注重交通安全教育。配合学校采用多种形式帮助 学生系统掌握乘车安全知识,采取多种途径和方法全方位、多角度地开展乘坐送子车安全教育。 七、加强车辆的“六定”管理。对接送学生车辆实行“六定”管理模式,定人(固定驾驶员、随车安全监管员)、定 车(固定班次)、定座位(固定学生座位)、定检(定时对车辆进行检测维护)、定路线(固定接送线路、站点)、定时间(固定接送时间)。 八、完善车辆档案管理。为每辆送子车建立完整的档案,验审情况必须在学校存档,协助驾驶员建立好个人档案。

学校车辆管理制度

学校车辆管理制度 交通是国家进步的基础,教育是国家的百年大计,为了提升交通道德水准,为了创建和谐美好文明的校园,保持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消除安全隐患,结合我校实际,特规定如下制度: 1、教师私家车必须服从学校的管理,严禁在校园内练车学手,进出校园后须减速慢行(时速不超过5km/h),不得鸣笛,不得与学生抢道。遇上学、放学高峰时段,学生优先通行,私家车必须等候或避让,车内不要放贵重物品。 2、教职工不得酒后驾车,严禁开赌气车、英雄车、麻痹车、强行超车、赌气开车、疲劳开车、超速行驶等,确保出车安全。 3、教师私家车由专人驾驶、保养,保持车况良好,病车不出门。 4、教师私家车应按额定数量乘坐,严禁超载及非法营业。 5、教师私家车进出校门应当在停车场内按车位有序停放,不得随意停放。 6、教职工对停放在校园内的私家车应提高警惕,做好安全防范。 7、凡进入校园的私家车,在校内不管发生任何意外事故均由私家车车主负责,学校不承担任何经济、法律责任。 8、对不服从学校管理者,其私家车不得进入校园,非本校教师的私家车不得进入校园。 9、接送教职工和学生的私家车和出租车禁止进入校园,只能在校外等待,特殊情况需在门卫值班室登记并征得同意后进入。 10、尊重保安员,服从保安员的调度与管理。

11、机动车辆在校内损坏公物一律照价赔偿。 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成立学校行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2、建立校警随车制度。学校每天有一名值日校警随车,负责学生上下车、过马路和行车过程中学生的秩序与安全。随车校警必须认真填写随车记录。 3、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规定。 (1)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2)不疲劳驾车。 (3)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车。 (4)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 (5)经常学习交通法规。 (6)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7)驾驶员在校内行驶车速不能超于每小时5公里。 (8)载送教职工和学生的车辆,行驶车速不准超过每小时50公里。 4、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①无照驾驶。

进出校园车辆管理制度

进出校园车辆管理制度 为创建和谐安全文明校园,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提出以下要求:?一、学校利用周前会、班会和宣传栏对师生做好校园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使全体师生自觉成为学校安全管理的维护者和执行者,让教职员工做遵守安全制度的表率。?二、校门口严禁一切车辆停放,家长到校按照规定时间探望学生。 三、放学时严格按照学生上、放学的安全管理要求,定岗定位定责认真履行职责,落实责任追究制。 四、未经允许的外来车辆及人员一律不能进入校园。门卫请示学校有关负责人,经学校允许进入的车辆,门卫必须按照门卫制度对外来车辆及人员实行登记查验制度。要查验有效证件,严格登记手续,并认真检查进出车辆及人员、物资的情况。进入校园的车辆和驾驶员提供有效的证件。严禁无牌无证的车辆进入校园。?五、经批准进入校门的车辆,均应停放在指定的地点。确需进入校园装卸货物的,均须按规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不准在非停车区随意停放。进入校园的车辆,行车、转弯、后车要注意学生的动向。禁止超车、并行,禁止鸣喇叭,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规定校内行车的速度为10km/h以下。 六、本校教职员工车辆进出校园时,按规定的路线、速度行驶。

车辆必须停放在教职工车位或停车场,不得抢占学校校车车位。学生在校期间,教职工不得在校园内驾驶机动车进行值日巡查等活动。?七、禁止任何人在校园内学车试车。需要进入校园装卸货物的车辆不能在学生下课时间或活动时间进入校园。本校教职员工车辆进出校园,遇到有学生在道路上要停车避让或慢速行进。 八、不能组织学生在有车辆行驶的道路上体育课和开展其他集体活动。?九、经批准举办的校内大型活动,须安排专人指挥车辆在指定位置有序停放。全校性大型活动和有重要领导、重要来宾出席的活动,由保卫人员统一组织安排车辆和交通管理。?十、全体教职员工尤其是门卫必须对车辆的违规行为进行制止和对驾驶员进行教育。?十一、各部门、各老师严守进出校园车辆管理制度,相关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职责,实行层级责任追究制。 黑水县色尔古寄宿制小学

小学出入车辆管理制度

柳沟小学出入车辆管理制度 为创建和谐安全文明校园,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学校利用教师大会、年级会、班会和宣传栏对师生做好校园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使全体师生自觉成为学校安全管理的维护者和执行者,让教职员工做遵守安全制度的表率。 二、校门口严禁一切车辆停放。一般情况下,不提倡家长到校探望学生。 三、相关老师在学生上、放学时严格按照学生上、放学的安全管理要求,定岗定位定责认真履行职责,落实责任追究制。 四、未经允许的外来车辆及人员一律不能进入校园。值周教师请示学校有关负责人,经学校允许进入的车辆,值周教师必须按照值周制度对外来车辆及人员实行登记查验制度。要查验有效证件,严格登记手续,并认真检查进出车辆及人员、物资的情况。进入校园的车辆和驾驶员提供有效的证件。严禁无牌无证的车辆进入校园。 五、经批准进入校门的车辆,均应停放在指定的地点。确需进入校园装卸货物的,均须按规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不准在非停车区随意停放。进入校园的车辆,行车、转弯、后车要注意学生的动向。禁止超车、并行,禁止鸣喇叭,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规定校内行车的速度为10km/h以下。 六、本校教职员工车辆进出校园时,按规定的路线、速度

行驶。车辆必须停放在教职工车位或停车场。学生在校期间,教职工不得在校园内驾驶机动车进行值日巡查等活动。 七、禁止任何人在校园内学车试车。需要进入校园装卸货物的车辆不能在学生下课时间或活动时间进入校园。本校教职员工车辆进出校园,遇到有学生在道路上要停车避让或慢速行进。 八、不能组织学生在有车辆行驶的道路上体育课和开展其他集体活动。 九、经批准举办的校内大型活动,须安排专人指挥车辆在指定位置有序停放。全校性大型活动和有重要领导、重要来宾出席的活动,由保卫人员统一组织安排车辆和交通管理。 十、全体教职员工尤其是门卫必须对车辆的违规行为进行制止和对驾驶员进行教育。 十一、各部门、各老师严守进出校园车辆管理制度,相关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职责,实行层级责任追究制。 负责人:何彦龙

校车管理制度3篇【最新版】

校车管理制度3篇 校车管理制度1 校车管理工作是我校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为了规范我校的校车管理工作,特制定校车管理制度: 1、开学初,车队老师跟车,核对学生信息(姓名、站点和接送情况),名单上要接送的学生若要改不接送,车队老师须交家长的说明字条给校车管理员。 2、车队老师必须在下课铃后5分钟内(值勤老师在20分钟内)到达集合地点管理车队学生,维持车队纪律,严禁学生在车队内讲话、随意跑动,确保车队安静有序。 3、车队老师每天要认真清点车队人数,对于缺勤学生必须询问班主任、或查看当天缺勤学生表,落实学生缺勤原因。因工作疏忽导致学生离校,追究其责任。 4、车队老师要求学生戴好车牌上车,做好每天有检查、有登记。 5、严禁车队老师在放车时间段随意离开本车队做私人事情,管

理好本车队学生,防止学生在车队打架、推拉等现象。学生上车安全有序,禁止疯跑上车。 6、车队老师不得擅自给学生调车,车队有要调车的学生及时上报校车负责人。 7、车队老师有事不能送车队,本人及时告知校车负责人,严禁私自找人代送车队。 8、当车队出现人数与学校所发的名单不一致时,送车老师必须及时上报黎必。 9、车队老师必须每天询问车队情况,并将车队情况在学校网站上如实填写。遇上需要跟车解决的问题,送车老师必须跟车去解决问题。 10、班主任每天询问班级学生乘车情况,配合车队老师处理班级学生车队问题。 11、班主任每天提醒学生佩戴车牌上车,并随时检查学生车牌佩戴情况。

12、班主任不得留车队学生在校,因班主任的疏忽导致学生未上校车责任自负。 13、因特殊情况学校需要车队老师跟车的时候,车队老师服从学校安排。 14、A号车学生离开等车教室后,必须关好所在教室窗、灯、风扇、门,整理好班级桌椅。 15、送车老师严格执行学校规定的“晴天方案”、“雨天方案”和“中途下雨天方案”。 说明: 对违犯上述要求的教师,情节较轻的,由学校提出书面警告;情节较重、造成不良影响的,责令教师本人作出书面检查,并在全体教师大会上予以公开批评;情节严重、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学校予以辞退。 校长办公室 20xx-8-30 校车管理制度2

接送学生车辆管理规章制度

接送学生车辆管理规章制度 为保证小学生出行安全,减少交通事故隐患,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 定本制度: 一、各小学、幼儿园要对本辖区接送学生的车辆进行一次全面的摸底排查,并做好对 接送车辆的详细登记,特别是幼儿园的接送车,更要建立清楚的台帐。 二、学校要指定一名教师负责接送小学生、幼儿的车辆管理,督促有车单位或个人建 立健全学生接送车辆管理制度,并要求经常与学校保持联系,掌握学生接送车辆的情况。 要带好一个班级,不怕有后进生,就怕没有得力的班干部,一个好的班干部核心一旦 形成,就能使一个松散的班级变成一个团结、坚强的集体。让学生管理学生代沟少了,学 生的管理方式更适合学生的心里需求,班干部就是起带头榜样作用。班干部的才干不是天 生就有的,而是从实践中锻炼出来的。作为班主任就要有意识地培养他们,既要向班干部 传授方法,又要给他们提供锻炼的机会。让他们逐渐适应这一角色,更好地辅佐老师管理 其他学生。但要注意让其管理班级事务,并不是班主任完全撒手不管,班主任要定期对班 干部进行工作检查和总结,对表现好的班干部及时表扬,对有缺的及时指正并加以鼓励。 只有这样班级和谐氛围才浓厚,学生在此环境中才能健康快乐成长。 三、定期对学生接送车辆进行检查,特别是对农用车、拖拉机违法载客,以及对假牌 假证、无牌无证、套牌、报废车辆的查处,对逾期年检、车况不良、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 辆一律禁止其接送学生。 外来的文件由办公室文书负责签收,并于接件当日填写阅办单,按领导批示的要求送 达有关部门,办好文件阅办;属急件的,应在接件后即时报送。 一条为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以下称“接送学生车辆”)及其驾驶人管理,确保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四、要把学生接送车的驾驶人作为交通安全教育的重点对象,要求定期组织学习培训,以提高他们的安全驾驶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平,对经常有交通违法行为的驾驶人,及时予以 更换。 五、要把日常交通管理工作和专项整治结合起来,在学生上、放学时段,加强对学生 接送车辆途经路段的监控管理,对严重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严格按规定进行处理,并及时 通报校方及教育主管部门。

校园车辆管理规定(标准版)

校园车辆管理规定(标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127

校园车辆管理规定(标准版) 为规范校园车辆行驶秩序,强化治安管理,维护校区教学工作及生活等各项秩序,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1、所有车辆(包括校车、工作用车、施工用车及经批准进入校区的其他车辆),在校园内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服从学校工作人员指挥。 2、校外单位车辆进入校园,必须主动接受门卫查询方可入校。 3、车辆进入校区后须注意行车安全,减速慢行,不得鸣号;禁止在校园内练习驾驶或试车、验车。 4、校内车辆应停放在指定地点。 5、施工用车、垃圾清运车应注意清洁卫生,防止抛、洒、滴、漏。

6、禁止学生在校园内骑自行车,教职工和学生使用的自行车必须停放在自行车棚内。 7、家长会等大型活动车辆管理按学校制定的临时方案实施。 8、凡违反上述规定者,由学校职能部门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并视情节处理。 9、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上海市汾阳中学 2003年3月 XXX图文设计 本文档文字均可以自由修改

教师车辆管理规定

教师车辆管理规定公司内部档案编码:[OPPTR-OPPT28-OPPTL98-OPPNN08]

教师车辆管理制度 长春市第一五六中学 为了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及校园设施不受损害,规范校园内交通秩序,营造良好的教学环境,本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经学校研究,现就校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如下: 1、教师上下班骑车、驾车须遵守交通规则。 2、在学生上下学人流高峰期,禁止机动车辆在校园及校门口行驶,必须做到只要校园内有学生走动,校园内的机动车辆必须停车等待,骑非机动车的教职工出、入校门时,遇学生上下学要让学生先行,要下车推行。 3、机动车辆进出学校大门或在校园内,禁止鸣喇叭,要慢速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0Km∕h,严禁进入活动场地。 4、无驾驶证者不得驾驶机动车。学校驾驶员(教师)必须学习遵守交通法规。严禁酒后驾车,不开赌气车、情绪车。 5、如在校园内造成学生伤害、公物损害、造成经济损失等一律由机动车驾驶人承担全部责任。 6、驾驶人员应增强防盗意识,车况应保持完好。 7、在学生上学、放学高峰期,由门卫保安人员严格管理,对学生在路上的交通规则遵守情况进行巡查,对违纪学生及时制止,尽心批评教育,做好相应记录。

8、在下列特殊时段教师不得驾车进出学校大门:分别是早、中、晚学生上下学时,雨雪、大雾等恶劣天气。 9、因工作需要而进出校区的机动车辆(含本校教职员工的私家车),按规定进出校区,按指定地点(西侧停车场)停放车辆,其余地段严禁停车。 10、教职工的机动车辆必须要指定位置整齐停放,严禁乱停乱放,停放车辆的安全问题由车主负责,本校对车辆及车辆上的物资损坏、丢失概不负责。 11、学校教职工上班期间需要驾车外出的,必须持请假条并将请假条存放在门卫处,方可离校。 12、门卫人员和值周教师应严格门卫制度,对进出校门的机动车辆既文明礼貌又严格认真按章管理,切实履行检查登记制度,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 13、教师的机动车要尽量减少在校园内的使用次数,凡属在工作时间内计划外出的教职工,请在上班时就自觉将机动车停在校门外,工作时间段内严禁机动车在校园使用。 14、对不执行上述规定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如发生安全事故自己负责。 15、此制度于2016年2月26日公布之日起执行。 教师车辆管理制度 长春市第一五六中学 2016年2月25日

(最新)2020年校园车辆管理制度(共5篇)

2020年校园车辆管理制度(共5篇) 2020年校园车辆管理制度1为加强校园车辆管理,维护校园交通秩序,保障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我们吕公小学特制订以下制度:1、学生在校期间,禁止任何机动车辆等进入校园,特殊情况需由门卫请示校长后方可放行,并且至少有两人进行监护。 2、接送学生的车辆要按规定的位置在校外停放,不得任意停放和行驶。 3、人车分流,特殊车辆要从后院大门出入,行人正门出入。在学生上放学时间、课间,及学生活动区域任何车辆都不准进出学校。 4、本校教职工进出校园的自行车、电动车等要推着行进,并且在指定西边车棚停放。 5、带班领导、安全主管、门卫共同负责维持上放学校门口的交通秩序。 6、本校教职工必须要和学校签订车辆安全停放承诺书。 7、学校车辆要建立台账。 8、发生紧急情况时,首遇人要马上报告给校长和安全员,根据情况上报或起动应急预案。 9、本制度由门卫人员严格执行,安全办公室协助管理。 2020年校园车辆管理制度2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校园车辆管理,规范车辆行驶、停放,保障师生员工的通行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创建文明整洁的校园环境,特制定本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条凡是进入上海理工大学校园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均须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三条保卫处为校园机动车辆交通及停放秩序的管理部门,负责车辆出入校园及校内动态、静态交通秩序的管理,停车设施的使用和管理。职责为: 1、对校门口进出车辆进行管理与检查。

2、校园道路交通指示标志的设置,划定禁行、禁停区域。 3、对违反本车辆管理办法的车主进行管理和处罚。 4、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临时措施对校园车辆进行区域性指挥和管理。 第三章车辆管理 第四条本校在职教职工凭本人教师卡及驾照行驶证可办理一张“上海理工大学机动车通行卡”(以下简称通行卡)。通行卡只限本车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办理办法详见附件1《上海理工大学机动车通行卡办理细则》。 第五条严禁无牌照的机动车辆进入校园,严禁无驾驶执照的人员驾车进入校园或在校园行驶;禁止在校园内学车、练车、试车和酒后驾车。 第六条各种特种车辆,经门卫问明情况,可直接进入校园。 第七条出租车原则上不得进入校园,特殊情况(接送老弱病残者、搬运重物、恶劣天气等)需经门卫执勤人员同意,进入校园。第八条机动车辆因特殊情况需进入禁行区或禁停区的,必须事先征得保卫处同意后方可进入;未经许可擅自进入的,保卫人员有权制止并责令其将车辆驶离禁行区或禁停区。详见附件2《上海理工大学校内道路交通管理细则》。 第九条机动车辆进入校园时,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坚持“行人优先”原则,按校园内设置的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行驶,禁止鸣笛,进出校门不超过5公里/小时,校内行驶不超过20公里/小时。 第十条保卫处有权对所有进出校园的机动车辆进行检查,有权制止可疑车辆出校。机动车辆出校门,驾乘人员必须配合门卫检查,凡携带物品出校门,须由学院、部处开具有效物品出门单,物品出门单应由所在单位盖章或签字,经门卫检查后给予放行。第十一条学校各单位组织重大活动,涉及外来车辆进入校园的,应事先与保卫处联系,须到保卫处备案,保卫处负责指挥交通、管理车辆。 第十二条生活保障用车(送食品、煤、清运垃圾等)和建筑工程用

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编号:SY-AQ-08841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制度Vehicle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 for picking up and sending students

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 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 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为了加强家长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根据上级文件会议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我校学生接送车辆管理制度。 1、完善管理机制。学校在上级行政部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学生接送车管理工作,在公安、教育、交通、安全监督等相关部门指导下开展工作。学校派专人具体负责、维护交通安全环境,落实有关工作。 2、实行报批制度。凡用于我校学生接送的车辆,经审核必须由交通运管部门及教育部门和学校的同意后,按照定时、定范围、定核载人员的原则,方可接送我校学生。 3、驾驶员执证上岗制度。接送车驾驶员必须具有三年以上的驾龄,必须持有与准驾车型相符的驾驶证和旅客运输从业资格证。近三年发生交通死亡事故并负主要责任或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驾驶员不得从事学生接送驾驶活动。学校要和驾驶员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明确其职责。

4、学校学期初要与接送学生车辆车主签定安全责任书,车辆运行要做到“五定”(定线、定车、定人、定时、定点),确保不超载。学校和家长、学生每学年签订《交通安全协议书》,家长不得雇用无牌无证、三轮车辆、农用车辆及报废车辆接送学生。 5、建立车辆档案,做到“一车一档”。车辆要按照规定进行定期维护保养。 6、实行年检制度。学生接送车除由公安部门定期检验合格外,还须按交通部门要求进行一年一次的综合安全性能检测。 7、定期检查制度。学生接送车必须接受公安、教育、交通等部门每学期的安全检查,重点查处报废车、“病车”、“黑车”、超载车等。 8、强制保险制度。学生接送车必须强制购买第三者责任险和承运人责任险。 这里填写您的公司名字 Fill In Your Business Name Here

学校外来人员车辆检查管理制度

新王学校外来人员车辆检查管理制度为规范学校外来人员的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做以下要求: 一、随访者一般应事先与被访者电话联系征得被访人在校并有时间同意接待同时出示有关有效身份证件并填写好会客单挂好访客证后方能进校出校交回会客单和访客证。 二、校外机动车辆不准进校园必须进校的汽车须在门卫凭司机的有效证件换取车辆进校证进入校园汽车应按规定路线限速行驶并按指定地点停放禁止鸣笛。车辆安全自负。上级领导机关来校检查指导工作参加有关会议等乘坐的车辆应由校务办公室提前通知门卫放行在指定地点停放。 三、新闻记者来校采访必须持有记者证和采访介绍信门卫要先报告校务办并由校务办报告校长室出面接待。其他人员一律不得私自接受采访。 四、在学校上学、放学高峰和重大活动时期门卫负责对进出校门的人员和车辆进行管理和疏导保持大门的整洁和畅通。 五、携带物品出校门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携带贵重物品出校门必须有校务办公室或总务处开具证明。 2、基建施工单位携带施工设备工具出校凭施工单位证明携带施 工材料出校门凭总务处证明。 3、外校人员进校登记时须注明携带的贵重物品离校时经门卫核 查无误后出校。 4、发现证物不符等可疑情况门卫值勤人员有权将所带物品扣留。 报保卫部门处理。

六、学校临时工必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来校当天填写登记表总务处领取连同身份证复印件介绍信或担保书一并交总务处备案并办理临时出入证。 七、食堂送货车在上学、放学的高峰时间段不准进入。严格阻止 推销员等外来无关人员进入校区并不允许在校门口设摊。制止收废品者、捡破烂者、小商贩和其它闲杂人员混入校园。 八、上课期间学生要出校门必须有班主任或值班教师的批条并进行登记。上课期间禁止家长进入学校家长有事在门卫打电话联系教师或班主任经同意后方可进入。 高集乡新王学校 2019年9月

关于禁止乘坐非法接送学生车辆的告知书

关于禁止乘坐非法接送学生车辆的告知书 尊敬的家长朋友: 你好!交通安全是学生健康安全成长和幸福家庭的重要保证,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根据《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现将文件主要内容告知您,请您积极配合、认真落实并做好孩子的教育工作,共同营造良好的交通秩序,保护自身和学生的生命安全。 第六条 接送学生车辆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本市注册登记,安全技术状况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标准,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检验合格,其中接送小学生和幼儿的车辆还应当符合《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标准; (二)专用接送学生车辆应当是在设计和制造上专门用于运送不少于10人、符合《校车标识》标准的车辆,并喷涂统一的车身外观标识;专用接送学生车辆应当是7座以上的载客汽车(驾驶室副座不准乘坐学生); (三)专用接送学生车辆使用年限在报废期限以内,非专用接送学生车辆使用年限在8年以内; (四)车长小于6米的接送学生车辆应为两厢车身,并且一半以上的发动机长度应位于车辆前风窗玻璃最前点以前; (五)按规定申领标牌,标牌的有效期与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检验有效期相同,需要延续有效期的,车辆所有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区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六)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驾乘人员保险和承运人责任保险; (七)安装行驶安全监控系统,并保持正常使用。严禁使用货运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或者拼(组)装车以及达到国家规定报废标准的客运车辆接送学生。 第七条 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的安全驾驶经 历;(二)最近3年内未发生致人伤亡的交通责任事故;(三)最近3个记分周期内无记满12分记录;(四)身体健康、无精神病史,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五)未受过刑事处罚。 第九条 接送学生车辆车身外观标识、标牌式样,按照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接送学生车辆标牌应当放置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车身位置。 严禁涂改、伪造、转让接送学生车辆标牌或者将其挪作他用。 第二十八条 学生家长或者监护人应当将学生上下学乘坐交通工具情况如实向学校说明,教育子女拒绝乘坐超员车辆、非法运营车辆和没有安全保障的车辆。 学生家长或者监护人允许、默许子女乘坐非法接送学生车辆的,学生家长或者监护人应当承担全部的安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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