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影像管理制度

施工影像管理制度
施工影像管理制度

天津远洋国际中心B区

施工影响管理制度

编制人:

审核人:

审批人:

2015年1月1日起实施

项目工程影像资料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完善施工中过程影像资料和竣工影像资料的管理,保证工程有据可查,且为规范郑州五洲国际工业品博览城工程项目部影像资料的收集、整理、保存及移交归档,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天津远洋国际中心B区项目所有工程影像资料的管理。

三、职责:

工程部负责工程进度、质检部负责工程质量、安全部负责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过程中影像档案资料的拍摄、整理、收集;每月由以上部门汇总报给项目资料室存档。

四、管理规定:

1、影像资料管理内容:

1.1影像资料应能全面反映该工程中主要分项、分部工程的施工进度,质量验收与控制情况,以及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CI以及标准化等该工作管理痕迹和状况,能够以影像形式反映该工程存在的各方面优良或缺陷。

1.2影像资料能切实反映施工控制状况,与工程建设进度配合,合理安排拍摄计划,循序渐进实施影像资料收集。

1.3影像资料能反映工程关键部位,隐蔽工程、关键工序和特殊过程等重点监督的内容,以及涉及质量、安全检验的具体操作情况。

1.4影像资料应全面反映工程异常情况及处理全过程。

2、影像拍摄质量要求:

2.1数码影像应具备主题鲜明、影像清晰、画面完整等特点。

2.2拍摄的角度、距离等应能保证影像资料反映所验收部位的质量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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