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合同违约责任

旅游合同违约责任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人们开始选择外出旅游方式来缓解工作压力和享受生活,同时,旅游合同纠纷也随之日趋增多,媒体对此也相继作了报道,引发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同时也向人们提出了旅游合同出现违约责任如何承担的问题。

由于我国现行《合同法》的分则中,没有关于旅游合同的规定,对于这类问题的处理,不同地区法院的法官判案时也出现诸多差异,有的判决甚至根本违反了公平正义的目标。笔者认为,对旅游合同的违约责任承担问题应作具体分析。

旅游合同违约依法主体不同可分为旅游者的违约与旅行社的违约,旅游合同违约大多为旅行社的违约,只有少数为旅游者的违约。

第一,旅游者的违约。旅游者的违约依时间可分为旅游开始前的违约与旅游开始之后的违约。由于旅游涉及交通、膳宿、导游等服务,并且旅游合同一般都具有团体性,旅游开始前,旅游社有许多准备工作,如代办出国手续、预订交通工具、膳宿等手续。而旅行社办理这些手续,需要旅游者协助方能完成,如提交所需之必要证件。当旅客不进行协助,并经旅行社于合理期限催告,旅游者仍不行使这些义务将使旅行社遭受损失的,旅游者应承担赔偿责任。旅游开始之后,旅游者违反约定,任意解除合同或违反其他约定义务,如守时、准时义务,从而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旅行社的违约。由于在我国,旅游业为特许经营行业,旅行社要从事旅游业务。须取得《旅游业务经营许可证》,不具备旅行业特许经营资格的民事主体以及超越经营范围签订的旅游合同不生效力,合同也不宜定为旅游合同,因而此类情况不存在违约问题。旅行社的违约,也可依时间划分为旅行开始之前的违约和旅行开始之后的违约。

(一)旅游开始之前旅行社应按约为旅客购买车票、机票、门票、餐票、住宿凭证等各种有价票证,对这些有价值标证要承担权利瑕疵担保义务。还应当向方旅客告知旅游地的风俗习惯、特别法律规定、气候状况等附随义务,违反这此义务,旅游者可依《合同法》第150条和第60条要求具承担违约的责任。

(二)旅游开始之后,旅行社应该按法定或约定向旅客提供服务,并且应该保证旅游服务所应具备通常价值或约定品质,如不具备,则应承担违约责任。但实际生活中,旅游社由于人员、财力业务水平方面的限制,很难将旅游过程中的一切事务全部提供,常常要与其他企业合作如交通运输企业、餐饮住宿娱乐企业、旅游资源经营管理企业等,由于这些企业与旅游者之间并不是旅游合的当事人,依合同的权对性原则,也不受旅游合同的约呸,但这些企业与旅游社或有长期合作业务、联营或偶然的合同关系,从而依法官在处理这类问题时深感棘手,依笔者之见,对此类问题责任承担分两种情况处理。

第一种情况如果旅行社与这企业之间存在联营或委托业务关系,发生合同纠纷,旅客可以依照我国《合同法》第65条规定直接请求旅行承担违约责任,而不管其是否存在过错。如旅行社本身无过错,在向旅游者承担赔偿责任以后可向有过错的相关企业求偿。

第二种情况,如果旅行社与这些企业不存在上述关系,旅客因这些企业服务不合法定或约定而遭受损失的,旅游者可依《合同法》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应法律法规向这些加害企业主张求偿权,依诚实信用原则,旅行社应予以协助。但如果旅行社存在过错时,如旅客在旅行社指定的饭店就餐而食物中毒,旅游者则可选择其中之一主张权利。

另外,当旅行社私自转让旅游业务而致使旅游者权益受损的,在合同履行期间,人身、财产损害或由于第三人在旅游服务方面缺陷而使旅客来未能享受旅游合同的旅游服务,甚至第三人提供了质量很差的旅游服务时,旅游者可以要求原合同当事人一方的旅行社承担违约

责任,至于第三人与旅行之间则可以按协议约定处理,而旅行社不得以第三人原因向旅游者主张抗辩、除非该与转包经旅客书面同意。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旅游合同绝大多数为格式条款合同,旅行社经常运用格式条款来免除自己一方的责任,并且这些条款多半是通过行政法规的规定直接加入合同。笔者认为,对这些免责条款,应当基于强化保护弱者一方旅游者利益以及公平正义要求,由司法机关作出限制解释,从而促使旅游纠纷正确解决,有利于旅游业的健康发展。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人们开始选择外出旅游方式来缓解工作压力和享受生活,同时,旅游合同纠纷也随之日趋增多,媒体对此也相继作了报道,引发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同时也向人们提出了旅游合同出现违约责任如何承担的问题。

由于我国现行《合同法》的分则中,没有关于旅游合同的规定,对于这类问题的处理,不同地区法院的法官判案时也出现诸多差异,有的判决甚至根本违反了公平正义的目标。笔者认为,对旅游合同的违约责任承担问题应作具体分析。

旅游合同违约依法主体不同可分为旅游者的违约与旅行社的违约,旅游合同违约大多为旅行社的违约,只有少数为旅游者的违约。

第一,旅游者的违约。旅游者的违约依时间可分为旅游开始前的违约与旅游开始之后的违约。由于旅游涉及交通、膳宿、导游等服务,并且旅游合同一般都具有团体性,旅游开始前,旅游社有许多准备工作,如代办出国手续、预订交通工具、膳宿等手续。而旅行社办理这些手续,需要旅游者协助方能完成,如提交所需之必要证件。当旅客不进行协助,并经旅行社于合理期限催告,旅游者仍不行使这些义务将使旅行社遭受损失的,旅游者应承担赔偿责任。旅游开始之后,旅游者违反约定,任意解除合同或违反其他约定义务,如守时、准时义务,从而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旅行社的违约。由于在我国,旅游业为特许经营行业,旅行社要从事旅游业务。须取得《旅游业务经营许可证》,不具备旅行业特许经营资格的民事主体以及超越经营范围签订的旅游合同不生效力,合同也不宜定为旅游合同,因而此类情况不存在违约问题。旅行社的违约,也可依时间划分为旅行开始之前的违约和旅行开始之后的违约。

(一)旅游开始之前旅行社应按约为旅客购买车票、机票、门票、餐票、住宿凭证等各种有价票证,对这些有价值标证要承担权利瑕疵担保义务。还应当向方旅客告知旅游地的风俗习惯、特别法律规定、气候状况等附随义务,违反这此义务,旅游者可依《合同法》第150条和第60条要求具承担违约的责任。

(二)旅游开始之后,旅行社应该按法定或约定向旅客提供服务,并且应该保证旅游服务所应具备通常价值或约定品质,如不具备,则应承担违约责任。但实际生活中,旅游社由于人员、财力业务水平方面的限制,很难将旅游过程中的一切事务全部提供,常常要与其他企业合作如交通运输企业、餐饮住宿娱乐企业、旅游资源经营管理企业等,由于这些企业与旅游者之间并不是旅游合的当事人,依合同的权对性原则,也不受旅游合同的约呸,但这些企业与旅游社或有长期合作业务、联营或偶然的合同关系,从而依法官在处理这类问题时深感棘手,依笔者之见,对此类问题责任承担分两种情况处理。

第一种情况如果旅行社与这企业之间存在联营或委托业务关系,发生合同纠纷,旅客可以依照我国《合同法》第65条规定直接请求旅行承担违约责任,而不管其是否存在过错。如旅行社本身无过错,在向旅游者承担赔偿责任以后可向有过错的相关企业求偿。

第二种情况,如果旅行社与这些企业不存在上述关系,旅客因这些企业服务不合法定或约定而遭受损失的,旅游者可依《合同法》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应法律法规向这些加害企业主张求偿权,依诚实信用原则,旅行社应予以协助。但如果旅行社存在过错时,如旅客在旅行社指定的饭店就餐而食物中毒,旅游者则可选择其中之一主张权利。

另外,当旅行社私自转让旅游业务而致使旅游者权益受损的,在合同履行期间,人身、财产损害或由于第三人在旅游服务方面缺陷而使旅客来未能享受旅游合同的旅游服务,甚至第三人提供了质量很差的旅游服务时,旅游者可以要求原合同当事人一方的旅行社承担违约责任,至于第三人与旅行之间则可以按协议约定处理,而旅行社不得以第三人原因向旅游者主张抗辩、除非该与转包经旅客书面同意。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旅游合同绝大多数为格式条款合同,旅行社经常运用格式条款来免除自己一方的责任,并且这些条款多半是通过行政法规的规定直接加入合同。笔者认为,对这些免责条款,应当基于强化保护弱者一方旅游者利益以及公平正义要求,由司法机关作出限制解释,从而促使旅游纠纷正确解决,有利于旅游业的健康发展。

旅游景点合作框架合同协议书范本

甲方: 乙方: 为开发旅游区位优势、资源优势、特色优势,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遵循市场经济运作规律,经过充分协商,甲方同意将位于(景区四至坐标)属于自己名下、合法拥有所有权的旅游景点租赁给乙方经营。本着诚信合作,发展本市旅游经济为宗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供在今后的合作中共同遵守: 一、经营项目名称: 旅游景点(区域位置说明),租赁经营内容包含:自然景观、历史人文景观、民风民俗。 二、经营单位: ,该经营单位为本景区唯一经营者。 三、经营年限: 乙方独家垄断经营权为年(——年)。 四、经营目标: 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遵守行业标准,合法经营,努力将景区打造成本区域重点生态旅游文化度假项目,成为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同步增长的现代旅游企业。 五、租赁期间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经营风险。租赁期前五年甲方免收乙方租赁费,但经营费用由乙方承担。五年后双方按经营收入的一定比列分成。

六、双方责任、权力划分: (一)甲方: 1.责任: (1)利用本单位优势协调本地各级政府部门支持乙方完成租赁经营目标;协调政府各公共服务单位为景区各项经营活动提供支持。 (2)帮助乙方争取国家旅游文化产业的政策及资金支持; (3)协助乙方办理占地、经营等合法文件,协助完成筹建工作; (4)协助乙方完成房舍用地审批。主房舍周边经营用地(草地和荒地)交由乙方有偿使用,保证乙方继续开发和扩大经营项目; (5)提供其它扶持本景区发展的优惠条件。 ( 6 ) 保证动用所有资源每年本景区提供一定数量的客源。初步定为万人次。 2.权力: (1)按照国家法规和政策,对经营区的资源、林政、防火、安保和社区行使管理权; (2)有权向乙方推荐优秀职工就业。 (3)有权对违法经营进行监督或查处。 (二)乙方: 1.责任: (1)租赁期满五年后甲乙双方按经审计后的税后利润的分成; (2)新开发与经营的项目保证基本维护生态原貌;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扩大经营区域; (4)接纳甲方推荐的优秀员工就业; (5)努力做到企业应尽的环保和社会责任; 2.权力: (1)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自担风险。甲方不得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2)有权拒绝甲方的不合理摊派和不合法收费; (3)有权辞退甲方推荐的不称职员工。

旅游项目众筹协议书

协议书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合同签订地:北京市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购买十万元面额的记名旅游储值卡一张,具体使用条件如下: 1.甲方定期向乙方发布各类旅游资讯供乙方选择参加或按照乙方要求定制 旅游产品,产生的旅游费用在乙方账户扣除;(旅游产品包括机票、酒店、 景点门票等) 2.十万元旅游产品费分三年使用,第一年可以用30%,第二年可以用30%, 第三年可以用40%,也可以授权指定他人使用该卡片; 3.其他用卡退卡条件详见公司记名旅游储值卡使用规则。 二、付款期限:本协议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 三、为便于记名储值卡客户用卡权益保护,甲方组织乙方和其他记名储值卡 客户(共50名)成立有限合伙企业。 四、在本合同第三条所述合伙企业成立后,甲方现股东承诺将其所持有的甲 方股权的5%无偿赠予乙方联合的有限合伙企业,(所赠与的股权乙方享受收益权,但不参与甲方经营和决策)由乙方全体合伙人按份共有(即每人拥有甲方0.1%的股份),乙方合伙人权利义务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予以确认。 五、公司上市为甲方发展目标,甲方如在上市或被上市公司并购时,因乙方 所持股权与上市法律法规发生冲突,影响甲方上市或并购的,由甲方现有股

东或甲方指定的投资者或投资机构对合伙企业所持股权予以回购;每股回购价格为甲方前三年平均每股可分配利润的五倍,乙方承诺无条件同意该回购约定并积极协助办理相关股权转让手续。 六、退出机制: 1.三年内退出,按未消费部分余额退还。 2.三年以后退出,按每股可分配利润市盈率5倍退出。 3.如企业上市,按上市公司标准退出。 七、乙方退卡后,甲方按本协议做出的所有承诺无效。 八、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且乙方按合同约定缴纳费用后生效,乙方和其他 记名储值卡客户成立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成立后,由有限合伙企业另行和甲方签订新合同,本合同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由新合同予以承继,本合同解除,甲乙双方承诺新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与本合同约定一致。 九、因本合同发生的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均可提交合 同签订地北京市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年月日 乙方(签字): 年月日

旅游合同纠纷案

旅游合同纠纷案 原告王林祥、陈卫东因与被告江苏省扬州市雄都旅行社(以下简称雄都社)发生旅游合同纠纷,向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原告诉称:被告在组织旅游中不履行安全告知义务,以致原告之子王呈在海滨浴场玩耍时死亡。被告还没有按规定在出发前为旅游者办理每人 30万元的旅游意外保险,以致王呈死亡的事故发生后,原告不能获得保险公司理赔。请求判令被告给付原告 30万元保险金额的损失,给原告赔偿精神抚慰金、人身损害赔偿金 20万元。 被告辩称:原告王林祥和其子王呈去海滨浴场游泳,既不是被告安排的旅游项目,也不在被告安排的时间内。王呈死亡后,原告已从事故单位海滨浴场获得赔偿。王呈死亡与被告无关,不能由被告承担责任。按照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江苏分公司的旅游意外保险适用条款,王呈不满16周岁,不能参加保险;而且王林祥交纳的旅游费用中,也不包含连王呈在内几名小孩的保险费。原告要求被告承担赔偿责任,缺乏法律依据,应当驳回其诉讼请求。 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 1999年 8月 2日,原告王林祥到被告雄都社联系外出旅游事宜。根据雄都社提供的旅游行程分解表,双方口头达成了 8月 3日至 7日游览普陀山等地的旅游合同,王林祥预付了 10个人的旅游费 7000元。旅游行程分解表中注明,旅游价格包含了人身保险费。 8月 3日上午,被告雄都社组织包括原告王林祥等 10人在内的旅游团出发。 8月 5日晚,该旅游团在普陀山下的一个饭店住宿后,原告王林祥及其子王呈(14岁)与其他人等到距饭店不

远的普陀山海滨浴场游玩。 18时 30分左右,王呈因不慎被海浪卷走,直至同月 9日尸体才被发现。为此,海滨浴场给王林祥赔偿了浴场门票保险金额 5万元和其他费用 3万元。 原告王林祥回江都后,在处理王呈的善后事宜时发现,被告雄都社在旅游团出发前并未给王呈投保,而是事后补办的投保手续,保险公司拒绝给王林祥理赔。为此,王林祥与雄都社发生纠纷。 另查明:1999年 8月 6日,被告雄都社在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江都支公司为王呈等 9人办理了旅游意外保险。保险单注明:被保险人数为 9人,保险项目为意外伤害,保险费 9人合计为 108元,保险金额合计为 270万元,保险期间为 3天。 以上事实,有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庭审笔录,雄都社旅游行程分解表,雄都社收取王林祥交纳的旅游预付款凭证,同行旅游的陈小祥、滕家明、黄益林、徐萍等证人的证词,雄都社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江都市支公司于 1999年 8月 6日订立的旅游(团体)意外保险合同抄件,国务院发布的《旅行社管理条例》,国家旅游局颁布的《旅行社办理旅游意外保险暂行规定》,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江苏分公司苏保寿发(1999)119号和52号文件,王呈的户籍证明,普陀山海滨浴场门票以及舟山市公安局普陀山分局关于王呈失踪及尸体发现过程的情况说明,海滨浴场向王林祥支付门票保险金额 5万元和赔偿金 3万元的凭证等证据证明。所有证据经质证,可以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第五十六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规定用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第八十五条规定:“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

出境旅游合同简单范本文档

2020 出境旅游合同简单范本文档Contract Template

出境旅游合同简单范本文档 前言语料:温馨提醒,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第三编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文便于学习和使用,下载后内容方可修改 调整及打印。 本文内容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 有关出境旅游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旅游者或团体) 24小时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组团旅行社) 24小时联系电话:_________ 甲方自愿购买乙方所销售的出境游旅游产品,为保障双方权利和履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促销与咨询 1.乙方保证其具有国家认可的出境游组团资格。 2.乙方广告及其他宣传制品内容属实。 3.甲方为我国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允许出境游的大陆公民。 4.甲方要就出境游旅游产品情况作详尽的了解。

第二条销售与成交 1.甲方向乙方表明旅游需求、购买意向。 2.乙方对订单中的日程、标准、项目、游客须知如实介绍、报价。 3.对旅游产品费用所含项目,双方达成共识。 4.甲方确定所购买的旅游产品并交齐所需费用。 5.乙方出具发票、成交订单等文件。 6.乙方要向甲方交代并提供书面形式的出发时间、地点及提醒注意事项。 7.乙方要向甲方介绍领队,并建立领队与甲方的联系。 8.双方约定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未成行的处理方式。 9.乙方提供的《游客须知》将被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签订合同前甲方也要仔细阅读《游客须知》内容。 第三条成交订单 1.内容 (1)团号:_________ (2)姓名:_________;性别:_________;年龄:_________ (3)境外共计_________晚_________天(航班、车、船、前往目的地及返境内时间包括在行程天数之内);出发、返回地点:_________;出发、返回地点:_________;时间:_________ (4)行走路线及其游览点:_________ (5)交通工具:_________ (6)住宿次数、标准:_________

乡村旅游合作协议范本官方

乡村旅游合作协议范本 甲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乙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为共同拓展旅游市场,开拓乡村旅游资源,甲乙双方结合各自资源优势,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合作内容 1、乙方根据甲方需要向其提供旅游客源,负责安排甲方公司员工的相关旅游项目。 2、甲方员工报名的出发日期相同、服务内容相同的旅游产品,乙方报价不应高于市场其他旅行社报价。 3、甲方参加乙方的旅游项目中,必须含有保险。 二、甲方责任 1、甲方所提供的证件及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2、甲方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旅游团旅游,并有义务在签订本合同时将自身 健康 状况告知乙方。 3、甲方应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损坏或丢失的,责任自负。 4、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团队纪律,配合导游完成本次旅游行程. 5、甲方应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习惯和风土人情。 三、乙方责任 1、乙方应当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对有关条款 予以说明。 2、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购买保险,并在接受甲方报名时提示甲方自愿购买旅游期间的个人保险。 3、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的手续,应妥善保管甲方的各项证件,如有遗失或毁 损,应立即主动补办,并承担补办手续费,因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导游服务,无全陪的旅游团体,乙方应告知甲方旅游目的地的具体接洽办法和应急措施。 5、甲方在旅游中发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事故时,乙方应做出必要的协作和处理。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应当按照行程表安排行程,不得强制甲方在旅游乡村内消费。

众筹合同范本整理版

编号: HT-20218240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众筹合同范本整理版 The parties to the contract have equal legal status, and neither party may impose its will on the other.

[标签: titlecontent] 甲方:(投资方) 证件号码: 居所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利和诚实守信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投资咨询、管理服务和财务规划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兹信守。 第一条、释义 本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释,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1.1投资方:指自愿参与众筹并投出一定数量资金给他人使用的自然人。 1.2 众筹发起方:指有资金需求,并得到投资方一定数量资金的

项目实施人。 1.3债权:指参与众筹的投资方与众筹发起方投融资关系存续期间,投资方拥有的全部权益。 1.4提前收回投资:指投资方与众筹发起方投融资关系存续期间,众筹发起方在协议规定的投资归还日到期前,提前将资金偿还给投资方。 第二条、资金投向及收回方式 2.1乙方建立众筹撮合平台,并对供求双方的信息资料进行登记、筛选,将经审核符合投资条件的众筹发起方推荐给甲方,由甲方自愿作出投资决定。 2.2甲方决定投资,需通过当面、传真、扫描签署或授权乙方代为签署的方式与众筹发起方签署《__众筹协议》,协议一旦签订,甲方应按照《__众筹协议》的约定,向众筹发起方划付投资款。 2.3众筹发起方与甲方签订《__众筹协议》后,乙方将按照协议约定督促甲方投资收益的划转和投资款的到期收回等权益事宜。 2.4乙方作为《__众筹协议》的中介方,有义务监督、敦促投资方、众筹发起方严格履行合同,并在任何一方出现违约时,协助守约方维护权益。 第三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3.1甲方有根据自己意愿决定是否提供资金给某个特定众筹方的权利。 3.2甲方有权按照《__众筹协议》的约定获取所投资金带来的全

案例xx诉厦门旅游集团xx有限公司旅游合同纠纷案

xx诉厦门旅游集团xx有限公司旅游合同纠纷案 问题提示:游客因航班延误无法按时到达指定出发地参 团出行,于出行当日要求解除合同的,旅游公司业务损失费 应当如何计算? 违约责任的无过错归责原则在本案中如何体现? 【要点提示】 因可以预见的天气原因致航班晚点,使游客无法按时到 达指定出发地参团出行,虽然不构成不可抗力,但是旅游合 同中约定,游客出发当日提出解除合同,要按旅游费用总额 90%赔偿旅行社业务损失费的违约金标准似显过高。 【案例索引】 一审:XX人民法院(2008)思民初字第2766号(2008年5月5日) 二审:XX(2008)厦民终字第2422号(2008年12月3日) 【案情】 上诉人(原审被告、反诉原告):厦门旅游集团xx有限公司(下称旅游公司)。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反诉被告):xx。 2008年1月23日,xx和旅游公司签订一份《中国公民

出境旅游合同》(下称《旅游合同》),双方约定由旅游公司组团xx出境至塞班旅游,出发日期为2008年1月28日20点5分,集合时间为2008年1月28日17点,集合地点为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国际出发大厅3楼6号门E岛。旅游费总计人民币(下同)16770元。合同对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进行 了约定,并约定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双方经协商可以 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由组团社向旅游者全 额退还旅游费用(但应当扣除已发生的签证、签注费用)。已发生旅游费用的,应当由双方协商后合理分担。旅游者出发 当日提出解除合同的,应按旅游费用总额的90%向组团社支付业务损失费,如上述支付比例不足以赔偿组团社的实际损 失,旅游者应当按实际损失对组团社予以赔偿,但最高额不 得超过旅游费用总额。合同签订后,xx于当天交纳旅游公司旅游费16770元。2008年1月23日,xx预订了三张出发日期为2008年1月28日11点5分、到达地为上海虹桥机场 的机票。2008年1月28日,xx一行三人乘坐的MF8567号航班因天气原因而延误,原计划11点5分起飞延误至19点10分起飞。xx接到通知后,电话告知旅游公司导游其无法 准时到集合地点。后xx并未实际乘坐该航班前往集合地点。 该组团社其他成员仍按原定时间前往塞班。 2008年1月中旬以来,我国中东部地区连续出现两次大 的雨雪天气,造成严重气象灾害,中央气象台于1月25日

团队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2014年版)

团队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 (简化版本) 国家旅游局制定 二〇一四年四月

使用说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经营出境旅游业务或者边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以下简称“出境社”)与出境旅游者(以下简称“旅游者”)之间签订团队出境包价旅游(不含赴台湾地区旅游)合同时使用。 2.双方当事人应当结合具体情况选择本合同协议条款中所 提供的选择项,空格处应当以文字形式填写完整。 3.双方当事人可以书面形式对本示范文本内容进行变更或 者补充,但变更或者补充的内容,不得减轻或者免除应当由出境社承担的责任。 4.本示范文本由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 制定、解释,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使用。 5.本简化版本省略内容(第一章至第六章)以《团队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GF-2014-2402)为准,与其具有相同效力。

团队出境旅游合同 合同编号: 旅游者:等人(名单可附页,需出境社和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确认); 出境社:;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我已通过(旅游局官网、旅行社店堂张挂、纸质完全版本旅游合同等)方式阅读了国家旅游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团队出境旅游合同》(GF-2014-2402)第一章到第六章的内容,同意遵守并将其列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旅游者签名 年月日第七章协议条款 第二十条线路行程时间 出发时间年月日时,结束时间年月日时;共天,饭店住宿夜。

第二十一条旅游费用及支付(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旅游费用包括(由出境社和旅游者协商勾选、填写):□导游服务费元/旅游者;□必要的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交通费(含境外机场税);□住宿费;□餐费(不含酒水费);□出境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的门票费;□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边境旅游中办理旅游证件的费用;□出境社、境外地接社等其他服务费用。 成人元/人,儿童(不满14岁)元/人; 旅游费用合计:元。 旅游费用支付方式:。 旅游费用支付时间:。 第二十二条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出境社提示旅游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旅游者可以做以下选择: □委托出境社购买(出境社不具有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不得勾选此项):保险产品名称(投保的相关信息以实际保单为准); □自行购买; □放弃购买。 第二十三条成团人数与不成团的约定 成团的最低人数:人。 如不能成团,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旅游合作协议书

旅游合作(居间)服务协议 甲方:怀化康颐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鉴于乙方专业的旅游服务,能够更好服务乙方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甲乙双方就甲方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旅游业务介绍至乙方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合作目的: 甲方将其平台获得的游客介绍给乙方;乙方接受乙方游客并提供游客与乙方商定的旅游产品。 二、居间介绍费用的支付 乙方按照各线路的成本价和零售价的差额的比例给甲方予以支付居间介绍费(详见具体线路及提成分享比例)。 具体计算的方式: 三、居间介绍费的支付 1、乙方按单个旅游产品的周期予以结算甲方居间介绍服务费。 2、乙方在按受游客报名收取费用后的一周内按第二条约定比例转账支付至甲方指定账号。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当保证各客户资料的真实性; 2、甲方协助乙方完成游客的报名; 3、甲方保守乙方旅游线路、资源和旅游成本等旅游有关商业秘密情况的义务; 4、有保守本合作协议不致于公开的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当保守本协议不致于任何第三方知晓的义务; 2、乙方应当保证旅游产品的质量不受影响; 3、乙方应当保证通过甲方平台介绍的游客服务质量与其它游客同等的服务质量; 4、乙方保证甲方介绍游客的合法权益(执行旅客旅游服务合同)。 五、违约责任 1、双方任何一方行为致使本协议让第三方知晓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20万元; 2、乙方未及时向甲方结算居间费用的,应当按日承担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六、争议解决 1、本协议履行与否不影响游客服务合同履行。 2、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的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提交甲方法院诉讼解决,并指定为甲方的诉讼争议法院送达地址;指定为乙方诉讼送达地址。 八、其它 1、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日期:日期:

品牌项目众筹方案附协议合同协议书图文修订版

品牌项目众筹方案附协议合同协议书图文 文件编号TT-00-PPS-GGB-USP-UYY-0089

XXXX品牌项目众筹融资方案(附众筹空白协议)

目录 一、名词释义 (4) 二、声明和承诺 (4) 三、众筹要素 (5) 四、众筹架构介绍 (5) (一)发起人基本情况 (5) (二)领投人基本情况 (7) (三)新设有限合伙企业 (8) 五、项目的商业前景 (8) (一)中国茶馆服务行业的现状 (8) (二)某的商业优势 (9) 1.突破传统的经营模式 (9) 2.地理优势 (10) 3.供应渠道优势 (11)

4.成本优势 (11) 六、募集方案 (11) (一)众筹模式 (11) 1. 众筹流程 (12) (二)众筹对象范围 (13) 1.众筹对象范围 (13) 2.认筹对象缴款安排 (14) (三)认筹标准 (14) (四)认筹人回报 (14) 1.分红安排 (14) 2 获赠VIP金卡 (14) (五)回购条款 (15) 1.回购权的行使主体 (15) 2.回购条件 (15) 3.回购价格及其确定原则 (16)

(六)回售条款 (16) 1.回售权的行使主体 (16) 2.回售条件 (16) 3.回售价格及其确定原则 (16) (七)认筹额度及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17) (八)募集资金用途 (17) (九)本次募集有关安排 (18) 1.对认筹人名单筛选的标准和依据 (18) 2.资金超募时的对应的安排 (18) 3.出现募集中止时的应急预案 (19) 4.募集期信息披露以及投后管理的基本安排 (19) (十)认筹人的权益保障 (20) 1.沁园春茶业股权质押担保 (20) 2.领投人承诺 (20) 3.合伙企业在中心进行托管 (20)

旅游合同纠纷案例

旅游合同纠纷案例 因病出行泡汤旅游费协商退还 XX工商调解一起旅游合同纠纷 12月6日,X县工商局成功调解了一起因病取消行程的旅游合同纠纷案,按照合同约定旅行社退还了当事人340元的费用。 今年11月29日X局里闯进来一位怒气冲冲的投诉者,原来这位X先生的爸妈向来身体健康,爱好旅游,本来两老已经在X县某旅行社报名参加11月28日组团出发的“港澳七日游”,共交纳费用3360元。可谁知临行前三天,X父突然肾结石发作,痛得下不了床,在医院挂了三天针也不见好,无奈,临行当天上午,X先生电话通知旅行社要求取消这次的行程,当时电话里导游小姐只说取消行程要承担相应的损失,X先生认为只是承担已经发生的费用就表示同意,可今天一早去旅行社退钱却被告知分文不退。刘先生难以接受于是前来12315投诉。 12315工作人员在仔细了解了事情经过后,立即联系了旅行社负责人。得知X的父母已于11月20日和旅行社签订了一份《中国公民出境旅游合同》,合同中针对游客退团和相关赔偿有明确规定。“游客出发当日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按旅游费用总额的90%进行赔付。如上述支付比例不足以赔偿组团社的实际损失,旅游者应当按实际损失对组团社予以赔 偿,但最高额不得超过旅游费用总额。”工商人员向双方表示旅游合同一经签署,在法律上就已生效,旅客单方提出解除合同属于违约行为,因合同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但消费者于旅行前身患疾病因而无法继续履行合同,该情形非其所能预料及避免,故不属于恶意违约,应只承担已发生的费用。经过调解双方达成协议,按照合同约定,旅行社退还消费者340元。 这起案例中,在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合同成为解决矛盾的重要砝码。合同和法律一样,都是残酷的,X老先生最终还是要为自己的无心违约承担责任。工商人员提示消费者,在签订旅游合同之前,要仔细阅读每一项条款,并将有可能发生的意外提前与旅行社进行协商,形成附加条件写进合同,并在意外情况发生的第一时间内通知旅行社,才能将损失降至最低。

旅游合同法律制度

第三章旅游合同法律制度 【学习目的和要求】 旅游合同是旅游法律关系当事人之间为实现旅行游览的目的,签订的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在市场经济体制中,旅游合同对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旅游市场秩序正常运行具有积极地促进作用。旅游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有利于旅游企业规范自身的业务行为, 也有利于国家对旅游企业进行宏观调控。本章主要学习和掌握:旅游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旅游合同变更、解除、转让和终止;违反旅游合同的责任。 【考核要求】 (一)旅游合同的概念 1?识记:(1)旅游合同的概念;(2)旅游合同的种类。 2?领会:旅游合同的特征。 (二)旅游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1?识记:(1)旅游合同的订立程序;(2)旅游合同的订立原则; (3)旅游合同履行的原则;(4)旅游合同的担保。 2?领会:(1)旅游合同的内容;(2)旅游合同的生效要件; (3)旅游合同被确认无效和被撤销后的法律责任。 3?应用:旅游合同欠缺生效要件的法律后果。 (三)旅游合同变更、解除、转让和终止 1?识记:(1)旅游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概念; (2)旅游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法律责任。 2?领会:(1)旅游合同转让和终止的概念; (2)旅游合同转让的相关法律规定。 (四)违反旅游合同的责任 1?识记:(1)违约责任的概念和特征;(2)严格责任原则。 2?领会:(1)违约责任的免除;(2)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教学内容】 第一节旅游合同概述 一、旅游合同的概念、特征和作用 (一)旅游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旅游合同是指旅游法律关系当事人之间为实现旅行游览的目的,签订的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其法律特征: 1?旅游合同关系的主体是具有平等资格的当事人。 2.旅游合同的内容是在旅行游览业务活动中双方当事人约定的旅游权利和旅游义务。 3?旅游合同关系的客体是主体为实现一定旅游活动而约定的旅游权利和旅游义务所指向的事物,即旅游消费构成的食、住、行游、购、娱所指向的事物。 (二)旅游合同的作用 1.旅游合同是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法律依据 2.旅游合同是维护社会旅游秩序的行为规范 3.旅游合同是保障提高旅游经济效益的法律措施 4.旅游合同是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法律手段 二、旅游合同的种类 (一)提供劳务的旅游合同 (二)财产转移的旅游合同 (三)完成工作的旅游合同 第二节旅游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一、旅游合同的订立 (一)订立旅游合同的原则 (二)订立旅游合同的程序 (三)旅游合同的内容 1.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 .标的 3.数量和质量 4.价款和酬金 5.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6 .违约责任 7 .解决争议的方法 (四)格式条款 格式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1?格式条款的利弊

出境旅游合同协议书通用版

编号:________________ 出境旅游合同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____ 年______ 月 _____ 日

甲方: 乙方: 本协议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基础上,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旅游时间 第二条旅游价格和支付时间约定 元整。 旅游费用支付方式以及支付时间: 费用包含项目: 第三条旅游有关事项的约定 出发地点: 返回地点: 出游地点:交通形式: 领队配置: 住宿标准: 餐费标准:占 八 、 、占 八 、 、占八 、 、 甲方参加本次旅游共人,单价见附表, 总金额为(元 ) 元整,预付定金(元 )

本次旅行境外指定地接服务提供商: 签约地点: 监督、投诉电话: 第四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甲方在签订协议时未支付预付款的,乙方可以终止协议。 如甲方在岀发前四天还未支付预付款的,甲方承担乙方的直接损失,并支付旅游协议总价20 % 的违约金。 岀发当日,乙方需付完旅游总价除预付款外的剩余款项。 2、甲方在岀发前30日内(含第30日,下同)提岀解除合同的,应当按下列标准向岀境社支付业务损失费: 岀发前30日至15日,按旅游费用总额5%; 岀发前14日至7日,按旅游费用总额15% 岀发前6日到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70%; 岀发前3日到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85%; 岀发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90%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业务损失费不足以赔偿乙方的实际损失,甲方应当按实际损失对出境社予以 赔偿,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甲方在扣除上述业务损失费后,应当在乙方退团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退还剩余旅游 费用。 3、擅自变更行程内容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中途擅自离团,不得要求乙方退回未完成行程的直接费用,给乙方造成损失 的,应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未按协议约定,擅自改变住宿饭店、餐饮、交通工具的,费用自负,并不得要求退回相关旅游费。 第五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在出发前30 日以内(含第30 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向甲方退还全额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的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旅游产品合作协议书

旅游产品合作协议书 甲方:呼伦贝尔市天岐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乙方:呼伦贝尔青年旅行社有限公司 鉴于,甲方拥有旅游产品,乙方拥有旅游产品线路的分销渠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60条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在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销售旅游产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价格及结算方式 (1)乙方需支付的旅游票价格为68元/张 (2)每月30日结算,每月结算1次(旅游票按当月销售数量结算,旅游产品按每月末旅游人数实际下团之日结算) 二、甲方权责 (1)甲方同意乙方在海拉尔地区旅行社范围内销售甲方的旅游票及旅游产品,乙方享有在本地区旅游行业内独家代理权和销售权,甲方拥有旅游票、产品的所有权,解释权; (2)甲方对乙方进行旅游票产品培训,并承担售后服务。 三、乙方权责 (1)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产品要求守法经营,如实的按旅游票、产品进行宣传销售; (2)乙方在经营销售的过程中应维护提高甲方的声誉,不得做有损甲方形象的行为。

四、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对委托乙方销售的旅游线路产品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责任,并承担旅游产品操作中的一切责任。 (2)旅游票全国统一市场零售价格为198元,其他旅游产品每出行一人甲方支付乙方150元,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旅游票价格如有改变,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最新接待价格等信息。 (3)甲方托乙方销售的旅游线路产品,如乙方负责组织收客,须提前 5 天及以上的时间将所确定的出团人数(年龄,区域,线路,出行时间)等相关信息提供给甲方。 (4)根据旅游行业行规,若乙方在组织收客时,利用旅游票单独成团或年龄低于21岁高于65岁人群出行时,需和甲方客服部进行联系,价格另行商议,否则甲方不予接待。 (5)因为甲方提供的旅游产品,是用旅游票方式选择出行,甲方每月会进行出游团期公布,乙方要配合甲方进行团期公布。 (6)游客接待服务时甲方严格执行旅游行程安排,不擅自变更旅游行程或者中止服务活动,不向旅游者索取小费,不诱导、欺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否则赔偿1万元/人。 (7)乙方可自行策划并实施针对本旅游线路特点的广告宣传或促销推广活动,但如涉及使用甲方任何名义,包括使用甲方名称、品牌、销售系统等运用于报纸、互联网、视频等媒介物的,都应该至少提前5 个工作日知会甲方,以获得甲方书面同意,并在甲方指导下进行。

众筹投资合同模板(2021)

YOUR LOGO 众筹投资合同模板(2021) The purpose of signing a contract refers to what the parties to the contract ultimately expect to obtain or achieve through the conclusion and performance of the contract.

专业合同书系列,下载即可用 众筹投资合同模板(2021) 备注:签订合同的目的是指合同双方(即甲乙双方)通过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最终所期望得到的东西或者达到的状态。可以下载修改后或直接打印使用(使用前请详细阅读内容是否合适)。 甲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基于平等、公平、自愿的原则,甲乙双方在充分信任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进行投资的相关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委托事项及融资费用 1.1 乙方出资人民币_________万元(¥___________)(下称“委托资金”),委托甲方投资于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标的项目”)。乙方自愿在双方共同认可的交易机构开设以下资金账户: (1) 开户机构:________________ (2) 账户姓名:________________ (3) 账户号码:________________ 投资要求:

旅游合同案例分析

旅游合同案例分析 第一节旅游合同的订立 案例一、 基本案情: 家住哈尔滨的杨某一家三口准备在“五一”期间去新马泰旅游,经过与数家旅行社的交谈,最后和宏达海外旅行社初步确定了行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杨某参加由宏达海外旅行社组织的新马泰十五日游,发团时间定在4月30日,杨某一家总共需交团费一万元。4月10日旅行社先让杨某交了500元的定金,并给开了一张收据,收据上的公章是哈尔滨宏达海外旅游社南岗区营业部财务章,杨某以为这件事就算定下来了,就没有想到和对方签旅游合同,在4月15日杨某全额缴清了剩余的9500元团费,后来旅行社给杨某全家办理了出国旅行的相关手续,但在旅游期间负责地陪服务的马来西亚旅行社擅自降低了服务水准,而且导游服务态度恶劣,所住的酒店也由四星级变成了二星级,导游经常带游客去购物,而且经常游说游客参加自费项目的娱乐。在泰国旅游过程中,杨某的小孩在就餐过程中由于吃了不干净的食物而导致上吐下泻,花掉了医疗费1200元。而且耽误了三个景点的观赏,使得全家人的游兴大减,由于服务质量差,全团人

都抱怨满腹,最后返回到哈尔滨后,杨某和其他游客找到宏达海外旅行社讨个说法,却受到接待人员的冷遇,对出现的问题一拖再拖,没办法最后游客们向哈尔滨市旅游质量监督所提出投诉,质量监督所的工作人员经过调查核实,发现具体组团的经办单位哈尔滨宏达海外旅游社南岗区营业部,没有任何许可文件,属于非法设立,是哈尔滨宏达海外旅行社和个人签订承包合同后,由承包人独立经营,只是到年终给哈尔滨宏达海外旅游社一定的承包费,而且哈尔滨宏达海外旅游社没有出国组团资格,属于超范围经营。对游客的投诉中服务质量差的问题,由于游客都没有和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所以很多旅游中的细节问题无法一一核实,只能根据反应的情况与旅行社沟通判定旅行社方给与一定的赔偿,返还部分旅游费用。 问题焦点: 1、在本案中旅游者因为旅行社的违约行为要求双倍返还定金是否合理? 2、由于没有正式签订旅游合同,所以旅行社与游客间的旅游法律关系是否成立? 3、哈尔滨宏达海外旅游社南岗区营业部作为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是否正当,他所签订的合同如发生违约,哈尔滨宏达海外旅游社能否以该营业部是

2017年政策与导游法律法规题库-合同与旅游服务合同法律制度测试题题库(含答案)

一、判断题 1.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约定无效, 对方既不可选择适用定金条款也不可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错误 2. 根据《合同法》规定,合同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合同的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也可以要求采取其他补救措施,以上这些都属于合同解除后的法律后果。正确 3. 返还财产、赔偿损失、追缴财产以及行政处罚,都属于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的法律后果。错误 4. 根据《合同法》规定,所有的合同在成立的同时即生效,而合同效力制度更多地体现出了国家对当事人合同行为的干预。错误 5. 当事人对合同价款或报酬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先协商达成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当然,也可以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错误 6. 委托代订合同的代理人在订立合同时,一般应向对方出具其委托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正确 7. 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正确 8. 委托代订合同的代理人通常是基于被代理人的指定而代订的合同。错误 9. 要约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行为,有效的要约,其内容需具体明确,此外其要约人需具备相关资格。错误 10. 旅游服务合同通常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成合同以及实践合同。错误 11. 合同的主体可以是一个也可以是两个,而合同的内容是关于民事权利义务的设立、变更与终止的。错误 12. 合同可以是以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内容的民事法律行为。正确 13. 根据《旅游法》规定,旅行社具备履行条件拒不履行合同、经旅游者要求仍

然拒绝履行合同、旅行社存在欺诈旅游者情形以及旅游者发生人身损害、滞留等严重后果的,以上这些均属于旅行社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错误 14.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正确 15.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从法人代表确定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错误 16. 《合同法》对旅游代订合同做出了规定,这些规定包括:旅游代订合同是旅行社和旅游者订立的合同、是《合同法》规定的委托合同的一种、旅游者的义务是支付代办费用、旅行社代订行为的后果由旅行社自己承担。错误 17. 民事权利能力,是民事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从而享受民事、经济与政治权利的资格。错误 18.根据《旅游法》规定,旅游者转让合同中自身权利义务的,应当向旅行社提 后提出,此外,该转让权并非绝对的不 出转让的请求,同时务必在旅游行程开始' 受任何限制。错误 19.旅游行程单不属于合同的内容。错误 20. 根据《旅游法》规定,旅行社将包价旅游合同中的接待业务委托给其他地接 社履行的,该地接社应当具有相应资质、应当与地接社订立书面委托合同、应当 向地接社提供与旅游者订立的包价旅游合同的副本、应当向地接社支付不高于接 待和服务成本的费用。错误 21. 根据《旅游法》规定,旅行社应当在旅游行程开始前向旅游者提供旅游行程 单。正确 22. 寄送的价目表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错误 23. 根据《旅游法》规定,旅游者不适合参加旅游活动的情形、旅游活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旅行社依法可以减免责任的信息、旅行社的采购成本等,以上这些都是旅行社应当提前告知旅游者的注意事项。错误 24. 包价旅游合同、旅游代订合同以及旅游住宿服务合同是《旅游法》规定的旅 游服务合同。错误

浙江省出境旅游合同正式模版

浙江省出境旅游合同正式模版 Effectively restrain the parties’ actions and ensure that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state, collectives and individuals are not harmed ( 合同范本 )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编号:MZ-HT-077847

浙江省出境旅游合同正式模版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甲方(旅游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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