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工装穿著管理规定

项目部工装穿著管理规定
项目部工装穿著管理规定

项目部工装穿著管理规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项目部工装穿着管理规定

第一章目的

为使公司CI设计成果得到规范应用,杜绝或减少各种随意行为的发生,统一员工着装等行为规范,对项目部工装管理的具体事项做如下规定。

第二章术语解释

第三章参考文件

——公司CI手册

——施工现场企业形象CI管理规定

——项目部CI及宣传专业日常工作安排及管理制度

——项目部宣传管理制度

——项目部关于穿戴带有公司标识工作服、安全帽的规定

——关于规范CI推广中有关行为的规定

第四章适应范围

所有内蒙电建施工现场范围内的人员。

第五章涉及内容

项目部、各专业公司、分包队伍人员的着装

第六章管理办法

第一.着装标准

1、项目部员工

春秋季标准:*色衬衫,项目部工服套装。

夏季标准:*色衬衫,工装裤。

冬季标准:在执行春秋季标准的同时,外套公司统一发放的防寒服。

2、直属单位(专业公司、专业)员工

春秋季标准:*色衬衫,专业公司工服套装。

夏季标准:*色衬衫,工装裤。

冬季标准:在执行春秋季标准的同时,外套公司统一发放的防寒服。

3、换季着装要求

3月1日至3月31日为冬、春季服装换装季节;5月1日-5月31日为春、夏季服装换装季节;9月16日-10月15日为夏、秋季服装换装季节;11月1日至11月30日为秋冬季服装换装季节。换装季节由各单位、各项目部根据施工所在地区的气温情况决定着装,遇有重要集体活动时,应当统一着装。换装季节以外的时间,按季节着装。

第二.管理规定

1、本办法适用于内蒙电建公司全体员工,包括外聘人员、各

施工现场的分包单位人员、临时工。

2、工作服和安全帽在上班时间穿戴,下班后及业余时间不宜穿戴。

3、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活动时,应统一穿着工作服,并保持服装整齐干净。

4、禁止穿着破损、油污的工作服及佩戴带有公司标识的安全帽出入社会公共场合。工作服污损严重的应当重新更换。

5、下列场合不允许穿着带有公司标识的工作服、佩戴带有公司标识的安全帽:

从事与公司无关的私人交往活动;

以个人身份或代表其它单位外出办事;

旅游、探亲、上街购物;

出入酒吧、舞厅等娱乐场所;

其它对公司形象产生不良影响的场合。

6、分包队伍、临时工、外聘人员不得穿带有公司标识的工作服离场。

第三.日常管理:

1、凡在禁止场合穿着工作服,一经发现,由有关部门对其给予经济处罚或纪律处分。对公司形象造成不良影响情节恶劣的,还要追究其单位领导责任。

2、直属各单位、各项目部和机关各部室的负责人为其单位或部门职工穿戴工作服、安全帽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3、各项目部由综合部对本现场的工作服、安全帽着装进行统一监督管理;各专业分公司由办公室或综合事务管理员负责监督管理。

4、根据在案记录,对于一年内超过六次违纪的人员,依据综合部人事管理相关制度给予纪律处分。

5、分包队伍、临时工、外聘人员在领用新服装时应缴纳押金,押金为服装原值。退场时不论新旧将服装及安全帽交回,由服装及安全帽管理责任部门退还押金。若不将服装及安全帽交回,按原值的两倍进行扣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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