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第78号

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第78号
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第78号

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1986年04月11日

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职改字〔1986〕第78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工作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人才的合理交流,鼓励他们在推进技术进步,振兴经济,实现四化中作出贡献,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关于改革职称评定、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报告》和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规定》,特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工程技术职务(简称技术职务)是为生产建设、勘察设计、科技研究、技术开发和技术管理等工作岗位上的工程技术人员设置的技术职务。

第三条工程技术职务名称定为: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第四条聘任或任命技术职务的主要依据是:担任技术职务的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实际工作能力和相应的业务知识与技术水平。并应具备相应的理工学科的学历和从事技术工作的资历。

第二章任职基本条件

第五条担任技术职务的工程技术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积极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第六条担任技术员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导性工作的实际能力。

2.初步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3.大学专科、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第七条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

2.能够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3.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经考察合格;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二年以上;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四年以上。

第八条担任工程师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下列部门之一的条件

(1)生产、技术管理部门

①基本掌握现代化生产管理和技术管理的方法,有独立解决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的能力。

②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③有一定从事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的实践经验,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和技术经济效益。

④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2)研究、设计部门

①有独立承担较复杂项目的研究、设计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

②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③有一定从事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工作的实践经验,能吸收、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在提高研究、设计水平和经济效益方面取得一定成绩。

④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2.获得博士学位,经考察合格;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二年左右;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上助理工程师工作四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四年以上。

第九条担任高级工程师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下列部门之一的条件

(1)生产、技术管理部门

①具有解决在生产过程或综合技术管理中本专业领域重要技术问题的能力。

②有系统广博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现状

和现代管理的发展趋势。

③有丰富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实践经验,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中有显著成绩和社会、经济效益。

④能够指导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2)研究、设计部门

①具有独立承担重要研究课题或有主持和组织重大工程项目设计的能力,能解决本专业领域的关键性技术问题。

②有系统坚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领域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③有丰富的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实践经验,取得过具有实用价值或显著社会经济效益的研究、设计成果,或发表过有较高水平的技术著作、论文。

④能够指导工程师、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

2.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师工作二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工程师工作五年以上。

第十条担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务的工程技术人员,应具有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能力。从事工程技术研究、设计、技术开发、技术情报等工作的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应能比较熟练和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

第十一条为了广开才路,不拘一格地选拔人才,对在生产、勘察、设计、研究和技术管理工作中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工程技术人员,可不受学历、资历的限制,破格聘任或任命相应的技术职务。

第三章职务设置和职责

第十二条技术职务设置的原则、职务数额和各级职务的合理结构比例,要在批准的编制定员的基础上,根据部门任务的实际需要、国家规定的限额幅度和上级下达的工资增长指标确定,并制定出实施方案。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技术职务的结构比例,应随着技术、生产发展的需要,适时进行合理的调整。

第十三条设置工程技术职务时,要根据生产、勘察、设计、研究、技术管理等不同的工作岗位,制订各级职务职责,建立技术责任制或岗位责任制。职责范围应该包括:工作范围、任务、权限、完成任务的要求和必须履行的责任、义务等。职责要符合实际,明确具体,便于执行和检查。

第四章任职资格评审

第十四条聘任或任命技术职务,一般由单位行政领导或同行专家在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中提名推荐;工程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简称评审委员会)根据任职条件和岗位职责要求对推荐的人员进行评议审定,提出具备任职条件的人员名单;单位行政领导必须在经过相应的评审委员会评审认定的符合相应任职条件的技术人员中,按照限额进行聘任或任命。

第十五条评审委员会是评议、审定工程技术人员任职条件的组织,其委员应由同行技术专家和担任较高技术职务的、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工程技术人员组成,经单位领导或上级主管机关批准。评审委员会应以民主的程序进行工作,在评审工作技术人员任职条件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到会,经评审委员会全体委员的半数以上讨论通过,方能确认有效。评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科学地评价被推荐的工程技术人员,审定任职条件,准确地写出考核评语。

第十六条各地区和部门可根据实际需要分别建立高级、中级、初级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

高级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一般应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其委员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是知名技术专家或担任高级技术职务的人员,并注意吸收一定数量的技术水平较高的中青年工程技术人员参加。

第五章聘任与任命

第十七条实行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后,各级国家机关的技术职务实行任命制,实行任命制的部门,应按干部管理权限,由行政领导向被任命的技术人员颁发任命书。

事业单位的技术职务一般实行聘任制。三线、边远地区和不具备聘任条件的事业单位也可以实行任命制,但应创造条件逐步实行聘任制。实行聘任制的单位,行政领导应向被聘任的技术人员颁发聘书,双方签订聘约。

实行技术职务聘任制和任命制,每一任期一般不超过五年。在任职期满前三个月或六个月,单位行政领导要根据任务需要和技术人员在任职期间的实绩,提出连聘(连任)或聘(免任)的意见,并通知本人。

第十八条聘任或任命单位,对受聘或被任命的技术人员,在任职期间的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等,应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考核。考核结果记入考

绩档案,作为提职、调薪、奖惩和能否连聘或连任职务的依据。

第十九条实行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后,对暂时未被聘任的技术人员,原单位要继续关心,区别情况,妥善安排。本单位安排有困难的,要鼓励他们到更需要或更能发挥作用的单位去任职。待聘人员应积极应聘到其他单位工作,原单位要积极帮助联系,提供应聘方便。待聘人员在尚未应聘到其他单位工作以前,应做好原单位所安排的临时性工作。

第二十条实行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时,应坚决执行国务院有关干部离休、退休的规定。在这次技术职务聘任中,达到规定离休、退休年龄的技术人员,凡符合高一级技术职务聘任条件的,先经过任职资格评审,确定相应技术职务后,再办理离休、退休手续。

第二十一条工程技术人员在担任技术职务的任职期限内,按照有关的工资规定,领取相应的技术职务工资。

第二十二条聘任或任命各级技术职务的批准权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确定。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实行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是对技术人员管理工作的一项重大改革。各级党政领导和科技干部管理部门,要认真掌握政策,注意维护聘任或任命单位和工作技术人员双方的权益。对利用聘任或任命之机打击迫害工程技术人员的,或仿造学历、资历,谎报成果,骗取技术职务的,应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第二十四条本条例适用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

企业单位也应参照上述规定,结合企业特点逐步实行。

第二十五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订实施细则,报国家经委备案。

中国人民解放军系统的实施细则,由总政治部制订,并抄送国家经委。

第二十六条本条例由国家经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条例自批准之日起实行。

第一批异形字整理表

《第一批异形字整理表》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5078 更新时间:2005-8-30 《第一批异形词整理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发布 (2002年3月31日试行) 1范围 本规范是推荐性试行规范。根据“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区别对待、分批整理”的工作方针,选取了普通话书面语中经常使用、公众的取舍倾向比较明显的338组(不含附录中的44组)异形词(包括词和固定短语),作为第一批进行整理,给出了每组异形词的推荐使用词形。 本规范适用于普通话书面语,包括语文教学、新闻出版、辞书编纂、信息处理等方面。 2规范性引用文件 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1955年12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发布) 汉语拼音方案(1958年2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批准) 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1985年12月27日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国家教育委员会和广播电视部发布) 简化字总表(1986年10月10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重新发表) 现代汉语常用字表(1988年1月26日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国家教育委员会发布) 现代汉语通用字表(1988年3月25日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署发布) GB/T16159-1996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 3术语 3.1异形词 普通话书面语中并存并用的同音(本规范中指声、韵、调完全相同)、同义(本规范中指理性意义、色彩意义和语法意义完全相同)而书写形式不同的词语。 3.2异体字 与规定的正体字同音、同义而写法不同的字。本规范中专指被《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淘汰的异体字。 3.3词形 本规范中指词语的书写形式。 3.4语料 本规范中指用于词频统计的普通话书面语中的语言资料。 3.5词频 在一定数量的语料中同一个词语出现的频度,一般用词语的出现次数或覆盖率来表示。本规范中指词语的出现次数。 4整理异形词的主要原则 现代汉语中异形词的出现有一个历史发展过程,涉及形、音、义等多个方面。整理异形词必须全面考虑、统筹兼顾。既立足于现实,又尊重历史;既充分注意语言的系统性,又承认发展演变中的特殊情况。 4.1通用性原则 根据科学的词频统计和社会调查,选取公众目前普遍使用的词形作为推荐词形。把通用性原则作为整理异形词的首要原则,这是由语言的约定俗成的社会属性所决定的。据多方考察,90%以上的常见异形词在使用中词频逐渐出现显著性差异,符合通用性原则的词形绝大多数与理据性等原则是一致的。即使少数词频高的词形与语源或理据不完全一致,但一旦约定俗成,也应尊重社会的选择。如“毕恭毕敬24——必恭必敬0”(数字表示词频,下同),从源头来看,“必恭必敬”出现较早,但此成语在流传过程中意义发生了变化,由“必定恭敬”演变为“十分恭敬”,理据也有了不同。从目前的使用频率看,“毕恭毕敬”通用性强,故以“毕恭毕敬”为推荐词形。 4.2理据性原则 某些异形词目前较少使用,或词频无显著性差异,难以依据通用性原则确定取舍,则从词语发展的理据性角度推荐一种较为合理的词形,以便于理解词义和方便使用。如“规诫1——规戒2”,“戒”“诫”为同源字,在古代二者皆有“告诫”和“警戒”义,因此两词形皆合语源。但现代汉语中“诫”多表“告

《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第78号)

《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第78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工程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人才的合理交流,鼓励他们在推进技术进步,振兴经济,实现四化中作出贡献,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关于改革职称评定、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报告》和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规定》,特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工程技术职务(简称技术职务)是为生产建设、勘察设计、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技术管理等工作岗位上的工程技术人员设置的技术职务。 第三条工程技术职务名称定为: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第四条聘任或任命技术职务的主要依据是:担任技术职务的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实际工作能力和相应的业务知识与技术水平。并应具备相应的理工学科的学历和从事技术工作的资历。 第二章任职基本条件 第五条担任技术职务的工程技术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积极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第六条担任技术员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完成一般技术铺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 2、初步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3、大学专科、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第七条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 2、能够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3、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经考察合格;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二年以上;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四年以上。 第八条担任工程师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

兰州大学技术工程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

兰州大学实验技术(工程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 岗位职责和申请条件 受聘实验技术(工程技术)岗位的人员应具有良好的学风、学术道德和合作精神,符合相应岗位的申请条件,具备与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学术水平、业务技能和创新能力,能够完成岗位任务。 一、高级实验师(高级工程师)岗位 (一)岗位职责: (1)熟悉本学科领域内国内外实验技术动态; (2)组织领导本学科领域内实验室的实验技术或科研技术研发团队; (3)有明确的在本学科实验技术领域(实验项目创新、试验方法研究与革新、实验教材编写、仪器功能开发研制)的研究方向,并带领团队每两年至少完成一项; (4)指导和检查本学科实验室的教学实验、科研仪器使用与维护、实验室安全、信息资料收集等工作; (5)解决本学科实验工作中出现的关键性技术问题,指导和培养中级实验技术人员; (6)指导本科生或研究生试验不少于100学时/学年; (7)承担学校规定的教学实验、科研实验、仪器设备维护、实验室管理和社会服务任务。 各相关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学科建设和实验室建设发展目标,细化制定高级实验师(高级工程师)各级岗位的岗位职责,但不得低于学校的基本要求,并报学校备案。

(二)申请条件 1、五级岗位 在实验技术岗位工作,担任高级实验师(高级工程师);任现职以来,每年年度考核合格,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岗位:(1)具备②类条件(见附表,下同)一项以上(含一项,下同);或具备①类条件四项以上:或具备③类条件第1项或同时满足第2、3、4项二项以上; (2)担任高级实验师(高级工程师)满5年,且具备①类条件三项以上: (3)担任高级实验师(高级工程师)满10年,且具备①类条件二项以上或满足③类条件第2、3、4项一项以上; (4)担任高级实验师满15年。 2、六级岗位 在实验技术岗位工作,担任高级实验师(高级工程师);任现职以来,每年年度考核合格,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六级岗位:(1)具备①类条件三项以上; (2)担任高级实验师(高级工程师)满5年,且具备①类条件二项以上或满足③类条件第2、3、4项一项以上; (3)担任高级实验师(高级工程师)满10年; (4)受聘实验技术总工程师特聘岗位1年以上或副总工程师2年以上,且考核合格。 3、七级岗位 在实验技术岗位工作,被学校聘为高级实验师(高级工程师)的

简化字总表 (2)

简化字总表 (1986年新版) (打印版) 江苏省泗阳县李口中学沈正中搜集整理 2015年1月

目录 关于文字改革机构和文件 (2) 关于重新发表《简化字总表》的说明 (4) 第一表不作简化偏旁用的简化字(350个) (5) 第二表可作简化偏旁用的简化字和简化偏旁(132个) (9) 简化偏旁(14个) (11) 第三表应用第二表所列简化字和简化偏旁得出来的简化字(1753个) (12) 附录(39个) (33) 地名用字(35个) (34)

最新简化字

1998年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并入教育部,对外仍保留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牌子。 “文化大革命”前,国务院设有文字改革委员会和中央推广普通话工作委员会。 现今,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是国务院的直属机构。 二、关于文字文件: 1955年1月7日,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发表《汉字简化方案(草案)》。 1955年12月,文化部和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了《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 1956年1月31日,《汉字简化方案》在《人民日报》正式公布。 1956年10月,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编印《第二批异体字整理表(初稿)》。 1964年3月7日,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文化部、教育部发出《关于简化字的联合通知》,扩大了类推简化的范围。5月,发布《简化字总表》。 1965年1月,出版《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 1965年11月,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编印《异体字整理表(修订稿)》。 1976年12月,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编印《第二批异体字整理表(征求意见稿)》。 1977年12月,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发布了《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 1986年10月10日,关于重新发表《简化字总表》的说明。

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78号文件)

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职改字[1986]78 号文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工程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人才的合理交流,鼓励他们在推进技术进步,振兴经济,实现四化中作出贡献,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关于改革职称评定、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报告》和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规定》特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工程技术职务(简称技术职务)是为生产建设、勘察设计、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技术管理等工作岗位上的工程技术人员设置的技术职务。 第三条工程技术职务名称定为: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第四条聘任或任命技术职务的主要依据是:担任技术职务的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实际工作能力和相应的业务知识与技术水平。并应具备相应的理工学科的学历和从事技术工作的资历。 第二章任职基本条件 第五条担任技术职务的工程技术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积极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第六条担任技术员职务,应具备下例条件:

1 .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 2.初步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3.大学专科,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第七条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 2.能够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3 .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经考察合格,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二年以上,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四年以上。 第八条担任工程师职务,应具备下例条件:1.具备下列部门之一的条件 (1) 生产、技术管理部门 ①基本掌握现代生产管理和技术管理的方法,有独立解决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的能力。 ②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③有一定从事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的实践经验,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和技术经济效益。 ④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2)研究,设计部门 ①有独立承担较复杂项目的研究、设计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 ②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第78号)

《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职改字[1986]第78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工程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人才的合理交流,鼓励他们在推进技术进步,振兴经济,实现四化中作出贡献,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关于改革职称评定、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报告》和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规定》,特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工程技术职务(简称技术职务)是为生产建设、勘察设计、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技术管理等工作岗位上的工程技术人员设置的技术职务。 第三条工程技术职务名称定为: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第四条聘任或任命技术职务的主要依据是:担任技术职务的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实际工作能力和相应的业务知识与技术水平。并应具备相应的理工学科的学历和从事技术工作的资历。 第二章任职基本条件 第五条担任技术职务的工程技术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积极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第六条担任技术员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完成一般技术铺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 2、初步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3、大学专科、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第七条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 2、能够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3、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经考察合格;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二年以上;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四年以上。 第八条担任工程师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下列部门之一的条件 (1)生产、技术管理部门 ①基本掌握现代生产管理和技术管理的方法,有独立解决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的能力。 ②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③有一定从事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的实践经验,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和技术经济效益。 ④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2)研究、设计部门 ①有独立承担较复杂项目的研究、设计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 ②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

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申报、评审条件 总则 一、为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工程技术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技术水平,调动广大工程技术人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鼓励多出成果、多出人才,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创新型的工程技术人才队伍,更好的为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工程专业技术职务条例(试行)》,结合职称改革有关精神和我省工程技术人员实际,制定本条件。 二、本条件适用于全省各类企、事业单位现职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任职资格。工程系列中已制定申报、评审条件的专业按其申报、评审条件执行。 分则 一、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爱岗敬业,努力进取,团结协作,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够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3.任现职以来年度及任期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4.外语水平符合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

(二)学历、任职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分别符合下列条件 1.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理工类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2)理工类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工作满2年。 (3)理工类大学本(专)科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4年。 (4)理工类中专毕业,获省辖市(厅)级以上科技拔尖人才等荣誉称号或获省辖市(厅)级科学技术奖励一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4年。 2.申报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理工类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 (2)理工类大专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 (3)理工类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五年,并担任技术员任职资格满四年; 3.申报技术员任职资格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理工类大专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 (2)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 二、评审条件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总结doc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总 结 年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技术职务 评聘工作总结 在局党委的领导下,在区职改办的指导下,我们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水利水电专业技术职务的有关文件,认真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进一步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强化竞争激励机制,建立职务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待遇能高能低,充满生机的职称管理体系。现就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隆阳区水利系统共有企事业单位24个,职工311人,其中:事业单位有23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9个,差额补助的事业单位有3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1个,民营企业1个。共评聘了各类专业技术人员80人,其中高级职务1人,中级职务31人,中级职务低聘4人,初级职务48人。 二、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情况 我们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认真开展评聘工作,坚持评聘分开。初级职务的评审,

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做到程序符合要求;中级职务的评审上报,除按基本条件外,还注重工作实绩,严格把关,严格要求,通过考评择优推荐晋升上报。专业技术的评聘基本达到经常化、制度化,从今年的统计情况看,中级职务逐步趋于中青年专业技术干部,且文化程度提高,向专科、本科发展,在评聘工作中打破过去论资排辈的做法,择优录用业务能力强、思想纯、作风正的专业技术干部,专业技术不断壮大,并在水利水电事业建设中发挥了较大作用。 三、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根据今年的统计分析,我们水利系统专业技术评聘工作发展不平衡,获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仅有1人,多年没有人申报,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偏少,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又趋于中青年专业技术干部,且文化层次高,晋升快,致使中级职务岗位指标严重紧张,竟争激烈,还有过去评聘的专业技术职务,主要是技术员,由于盲目评聘,对文化程度要求不高、不严格,评聘后导致技术员职务停滞不前,老得大不得,技术员退休,目前这类人员已成为难以解决的历史遗留问题。 四、今后工作 为了认真做好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做到评聘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我们决心在区职改办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技术评聘的有

简化字总表第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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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表 不作简化偏旁用的简化字 本表共收简化字350个,按读音的拼音字母顺序排列。本表的简化字都不得作简化偏旁使用。 A 碍〔碍〕肮〔肮〕袄〔袄〕 B 坝〔坝〕板〔板〕办〔办〕帮〔帮〕宝〔宝〕报〔报〕币〔币〕毙〔毙〕标〔标〕表〔表〕别〔别〕卜〔卜〕补〔补〕 C 才〔才〕蚕〔蚕〕(1) 灿〔灿〕层〔层〕搀〔搀〕谗〔谗〕馋〔馋〕缠〔缠〕(2) 忏〔忏〕偿〔偿〕厂〔厂〕彻〔彻〕尘〔尘〕衬〔衬〕称〔称〕惩〔惩〕迟〔迟〕冲〔冲〕丑〔丑〕出〔出〕础〔础〕处〔处〕触〔触〕辞〔辞〕聪〔聪〕丛〔丛〕 D 担〔担〕胆〔胆〕导〔导〕灯〔灯〕邓〔邓〕敌〔敌〕籴〔籴〕递〔递〕点〔点〕淀〔淀〕电〔电〕冬〔冬〕斗〔斗〕独〔独〕吨〔吨〕夺〔夺〕堕〔堕〕 E 儿〔儿〕 F 矾〔矾〕范〔范〕飞〔飞〕坟〔坟〕奋〔奋〕粪〔粪〕凤〔凤〕肤〔肤〕妇〔妇〕复〔复、复〕 G 盖〔盖〕干〔乾(3)、干〕赶〔赶〕个〔个〕巩〔巩〕沟〔沟〕构〔构〕购〔购〕谷〔榖〕顾〔顾〕刮〔刮〕关〔关〕观〔观〕柜〔柜〕 H 汉〔汉〕号〔号〕合〔合〕轰〔轰〕后〔後〕胡〔胡〕壶〔壶〕沪〔沪〕护〔护〕划〔划〕怀〔怀〕坏〔坏〕(4) 欢〔欢〕环〔环〕还〔还〕回〔回〕伙〔夥〕(5) 获〔获、获〕 J 击〔撃〕鸡〔鷄〕积〔积〕极〔极〕际〔际〕继〔继〕家〔家〕价〔价〕艰〔艰〕歼〔歼〕茧〔茧〕拣〔拣〕硷〔鹸〕舰〔舰〕姜〔姜〕浆〔浆〕(6) 桨〔桨〕奖〔奬〕讲〔讲〕酱〔醤〕胶〔胶〕阶〔阶〕疖〔疖〕洁〔洁〕借〔藉〕(7) 仅〔仅〕惊〔惊〕竞〔竞〕旧〔旧〕剧〔剧〕据〔据〕惧〔惧〕卷〔卷〕

国家第一批简化字总表

国家第一批简化字总表 第一表 不作简化偏旁用的简化字 本表共收简化字350个,按读音的拼音字母顺序排列。本表的简化字都不得作简化偏旁使用。 A 碍〔碍〕肮〔肮〕袄〔袄〕 B 坝〔坝〕板〔板〕办〔办〕帮〔帮〕宝〔宝〕报〔报〕 币〔币〕毙〔毙〕标〔标〕表〔表〕别〔彆〕卜〔卜〕 补〔补〕 C 才〔纔〕蚕〔蚕〕灿〔灿〕层〔层〕搀〔搀〕谗〔谗〕 馋〔馋〕缠〔缠〕忏〔忏〕偿〔偿〕厂〔厂〕彻〔彻〕 尘〔尘〕衬〔衬〕称〔称〕惩〔惩〕迟〔迟〕冲〔冲〕 丑〔丑〕出〔出〕础〔础〕处〔处〕触〔触〕辞〔辞〕 聪〔聪〕丛〔丛〕 D 担〔担〕胆〔胆〕导〔导〕灯〔灯〕邓〔邓〕敌〔敌〕 籴〔籴〕递〔递〕点〔点〕淀〔淀〕电〔电〕冬〔鼕〕 斗〔斗〕独〔独〕吨〔吨〕夺〔夺〕堕〔堕〕 E 儿〔儿〕 F 矾〔矾〕范〔范〕飞〔飞〕坟〔坟〕奋〔奋〕粪〔粪〕 凤〔凤〕肤〔肤〕妇〔妇〕复〔复、复〕 G 盖〔盖〕干〔乾、干〕赶〔赶〕个〔个〕巩〔巩〕沟〔沟〕 构〔构〕购〔购〕谷〔榖〕顾〔顾〕刮〔刮〕关〔关〕 观〔观〕柜〔柜〕 H 汉〔汉〕号〔号〕合〔閤〕轰〔轰〕后〔後〕胡〔胡〕 壶〔壶〕沪〔沪〕护〔护〕划〔划〕怀〔怀〕坏〔坏〕 欢〔欢〕环〔环〕还〔还〕回〔回〕伙〔夥〕获〔获、获〕 J 击〔撃〕鸡〔鸡〕积〔积〕极〔极〕际〔际〕继〔继〕 家〔家〕价〔价〕艰〔艰〕歼〔歼〕茧〔茧〕拣〔拣〕 硷〔鹸〕舰〔舰〕姜〔姜〕浆〔浆〕桨〔桨〕奖〔奖〕 讲〔讲〕酱〔醤〕胶〔胶〕阶〔阶〕疖〔疖〕洁〔洁〕 借〔藉〕仅〔仅〕惊〔惊〕竞〔竞〕旧〔旧〕剧〔剧〕 据〔据〕惧〔惧〕卷〔卷〕 K 开〔开〕克〔克〕垦〔垦〕恳〔恳〕夸〔夸〕块〔块〕

亏〔亏〕困〔困〕 L 腊〔腊〕蜡〔蜡〕兰〔兰〕拦〔拦〕栏〔栏〕烂〔烂〕 累〔纍〕垒〔垒〕类〔类〕里〔裏〕礼〔礼〕隶〔隷〕 帘〔帘〕联〔联〕怜〔怜〕炼〔炼〕练〔练〕粮〔粮〕 疗〔疗〕辽〔辽〕了〔瞭〕猎〔猎〕临〔临〕邻〔邻〕 岭〔岭〕庐〔庐〕芦〔芦〕炉〔炉〕陆〔陆〕驴〔驴〕 乱〔乱〕 M 么〔麽〕霉〔黴〕蒙〔蒙、蒙、懞〕梦〔梦〕面〔面〕 庙〔庙〕灭〔灭〕蔑〔衊〕亩〔亩〕 N 恼〔恼〕脑〔脑〕拟〔拟〕酿〔酿〕疟〔疟〕 P 盘〔盘〕辟〔辟〕苹〔苹〕凭〔凭〕扑〔扑〕仆〔仆〕 朴〔朴〕 Q 启〔启〕签〔签〕千〔千〕牵〔牵〕纤〔纤、纤〕窍〔窍〕窃〔窃〕寝〔寝〕庆〔庆〕琼〔琼〕秋〔秋〕曲〔曲〕 权〔权〕劝〔劝〕确〔确〕 R 让〔让〕扰〔扰〕热〔热〕认〔认〕 S 洒〔洒〕伞〔伞〕丧〔丧〕扫〔扫〕涩〔涩〕晒〔晒〕 伤〔伤〕舍〔舍〕沈〔渖〕声〔声〕胜〔胜〕湿〔湿〕 实〔实〕适〔适〕势〔势〕兽〔兽〕书〔书〕术〔术〕 树〔树〕帅〔帅〕松〔松〕苏〔苏、苏〕虽〔虽〕随〔随〕T 台〔台、台、台〕态〔态〕坛〔坛、坛〕叹〔叹〕誊〔誊〕体〔体〕粜〔糶〕铁〔铁〕听〔听〕厅〔厅〕头〔头〕 图〔图〕涂〔涂〕团〔团、团〕椭〔椭〕 W 洼〔洼〕袜〔袜〕网〔网〕卫〔卫〕稳〔稳〕务〔务〕 雾〔雾〕 X 牺〔牺〕习〔习〕系〔系、系〕戏〔戏〕虾〔虾〕吓〔吓〕咸〔咸〕显〔显〕宪〔宪〕县〔县〕响〔响〕向〔向〕 协〔协〕胁〔胁〕亵〔亵〕衅〔衅〕兴〔兴〕须〔须〕 悬〔悬〕选〔选〕旋〔镟〕 Y 压〔压〕盐〔盐〕阳〔阳〕养〔养〕痒〔痒〕样〔様〕 钥〔钥〕药〔药〕爷〔爷〕叶〔叶〕医〔医〕亿〔亿〕 忆〔忆〕应〔应〕痈〔癰〕拥〔拥〕佣〔佣〕踊〔踊〕 忧〔忧〕优〔优〕邮〔邮〕余〔馀〕御〔御〕吁〔吁〕

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

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 《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是195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和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发布的正体字选字表,原来有810组,淘汰异体字1,053个。但之后经过两次调整,分别是根据1986年10月10日重 新发表《简化字总表》的说明和1988年3月25日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 版署《关于发布〈现代汉语通用字表〉的联合通知》,一共恢复使用了26个曾被淘汰的异体字,使异 体字减为796组,淘汰的异体字减少为1,027个。是中国大陆现行规范汉字的依据之一。 [编辑] 例子 以下列出一些选用字的例子(当中被废弃的异体字在香港、澳门、台湾仍然很常用)。由于选用字的 笔划大部份比异体字少,这些字很多时都会被错认为简化字。 依汉语拼音排列: A 庵[菴] B 霸[覇] 柏[栢] 背[揹] 杯[盃] 并[併並] 鉢[缽] 布[佈]

C 采[採] 册[冊] 厠[廁] 鏟[剷] 嘗[嚐] 場[塲] 耻[恥] 厨[廚] 床[牀] 唇[脣] 糍[餈] 匆[怱] 村[邨] D 蕩[盪] 雕[彫鵰琱] 吊[弔] 叠[疊] 豆[荳] 妒[妬] 朵[朶] E 鵝[鵞] 鰐[鱷] F 珐[琺] 峰[峯] 佛[髴] G 秆[稈] 杆[桿] 杠[槓] 扛[摃] 糕[餻] 個[箇] 亘[亙] 粳[梗秔] 够[夠] 鈎[鉤] 雇[僱] 挂[掛] 館[舘] 果[菓] H 蚝[蠔] 和[龢] 恒[恆] 哄[鬨] 糊[餬] 嘩[譁] 獾[貛] 輝[煇] 匯[滙] J 羈[覊] 鷄[雞] 績[勣] 迹[跡蹟] 鑒[鑑] 奸

[姦] 减[減] 繮韁] 僵[殭] 脚[腳] 届[屆] 劫[刧刦] 杰[傑] 晋[晉] 徑[逕] 凈[淨] 韭[韮] 厩[廐] 巨[鉅] 局[侷] 决[決] K 疴[痾] 剋[尅] 扣[釦] 况[況] 昆[崑崐] 捆[綑] 坤[堃] L 琅[瑯] 泪[淚] 棱[稜] 厘[釐] 裏[裡] 狸[貍] 煉[鍊] 斂[歛] 梁[樑] 凉[涼] 爐[鑪]略[畧] 侖[崘崙] M 駡[罵] 麻[蔴] 脉[脈] 猫[貓] 幂[冪] 眯[瞇] 麵[麪] 渺[淼] N 乃[迺] 你[妳] 昵[暱] 拈[撚] 念[唸] 娘[孃] P 炮[砲] 匹[疋] 憑[凴] 鋪[舖] Q 栖[棲] 凄[淒] 弃[棄] 潜[潛] 强[強] 墻

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分级、分类

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和分级 目前,专业技术职务共有29个系列。每一专业技术职务又分为高、中、初级三个档次,其中有的系列高级职务又分为正高级和副高级两个层次,有的系列初级职务又分为助理级和员级两个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可以根据所学专业、所从事的工作及经历,申请通过评定、考试取得相应职称资格。单位根据需要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聘任。 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名称和分级一览表

群众文化专业人员靠用图书、文物博物系列;法医技术人员靠用卫生技术系列; 计量检定技术人员靠用工程系列;

电影电视部分专业人员、文学创作人员靠用艺术系列; 专利技术人员靠用自然科学系列。 上海市职称系列(专业)分类情况一览表根据《上海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定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相分离的暂行办法》(沪人[1999]52号)以及有关文件精神,本市职称系列(专业)分类情况如下:

说明: 1、法医技术人员靠用卫生技术系列,计量检定人员靠用工程技术系列,电影电视部分人员靠用艺术系列,专利技术人员靠用自然科学研究系列,服装设计人员靠用工艺美术系列。 2、高级工程师增设高级工程师(教授级)。 3、本市不设民用航空飞行技术中、高级和船舶技术、翻译高级评审委员会。 4、1999年本市卫生技术初级实行资格考试,中级实行资格评审。2001年中、初级实行国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5、2000年上海农业科学院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包括自然科学研究、农业技术、实验技术系列。 6、2000年上海社会科学院社会科学研究系列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 7、2002年市属高校试行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包括高等学校教师、实验技术、工程技术、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和图书资料系列。 8、2008年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试行卫生技术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 9、本表截至2010年12月31日

简化字总表(正规版)

简化字总表 (1986年新版,由《語言法》規定) 第一表 不作简作偏旁用的简化字 本表共收簡化字352個,按讀音的拼音字母順序排列。本表的簡化字都不得作簡化偏旁使用。 A 碍(礙) 肮(骯) 袄(襖) B 坝(壩) 板(闆) 办(辦) 帮(幫) 宝(寳) 报(報) 币(幣) 毙(斃) 标(標) 表(錶) 别(別) 卜(蔔) 补(補) C 才(纔) 蚕(蠶)N1 灿(燦) 层(層) 搀(攙) 谗(讒) 馋(饞) 缠(纏)N2 忏(懺) 偿(償) 厂(廠) 彻(徹) 尘(塵) 衬(襯) 称(稱) 惩(懲)灯(燈) 邓(鄧) 敌(敵) 籴(糴) 递(遞) 点(點) 淀(澱) 电(電) 冬(鼕) 斗(鬥) 独(獨) 吨(噸) 夺(奪) 堕(墮) E 儿(兒) F 矾(礬) 范(範) 飞(飛) 坟(墳) 奋(奮) 粪(糞) 凤(鳳) 肤(膚) 妇(婦) 复(復) (複) G 盖(蓋) 干(乾)N3 (幹) 赶(趕) 个(個) 巩(鞏) 后(後) 胡(鬍) 壶(壺) 沪(滬) 护(護) 划(劃) 怀(懷) 坏(壞)N4 欢(歡) 环(環) 还(還) 回(迴) 伙(夥)N5 获(獲) (穫) J 击(擊) 鸡(雞朞) 积(積) 极(極) 际(際) 继(繼) 家(傢) 价(價) 艰(艱) 歼(殲) 茧(繭) 拣(揀) 硷(鹼) 舰(艦) 姜(薑) 浆(漿)N6 桨(槳) 奖(奬) 讲(講) K 开(開) 克(尅) 垦(墾) 恳(懇) 夸(誇) 块(塊) 亏(虧) 困(睏) L 腊(臘) 蜡(蠟) 兰(蘭) 拦(攔) 栏(欄) 烂(爛) 累(纍) 垒(壘) 类(類)N8 里(裏) 礼(禮) 隶(隸) 帘(簾) 联(聯) 怜(憐) 炼(煉) 练(練) 粮(糧) 疗(療) 辽(遼) 了(瞭)N9 猎(獵) 临(臨)N10 邻(鄰) 岭(嶺)N11 庙(廟) 灭(滅) 蔑(衊) 亩(畝) N 恼(惱) 脑(腦) 拟(擬) 你(妳) 酿(釀) 疟(瘧) P 盘(盤) 辟(闢) 苹(蘋) 凭(憑) 扑(撲) 仆(僕)N13 朴(樸) Q 启(啟) 签(籤) 千(韆) 牵(牽) 纤(縴) (纖)N14 窍(竅) 窃(竊) 寝(寢) 庆(慶)N15 琼(瓊) 秋(鞦) 曲(麯) 权(權) 劝(勸) 沈(瀋) 声(聲) 胜(勝) 湿(濕) 实(實) 适(適)N16 势(勢) 兽(獸) 书(書) 术(術)N17 树(樹) 帅(帥) 松(鬆) 苏(蘇) (囌) 虽(雖) 随(隨) T 台(臺) (檯) (颱) 态(態) 坛(壇) (罎) 叹(嘆) 誊(謄) 体(體) 粜(糶) 铁(鐵) 听(聽) 厅(廳)N18 头(頭) 图(圖) 涂(塗) 团(團) N20 戏(戲) 虾(蝦) 吓(嚇)N21 咸(鹹) 显(顯) 宪(憲) 县(縣)N22 响(響) 向(嚮) 协(協) 胁(脅) 亵(褻) 衅(釁) 兴(興) 须(鬚) 悬(懸) 选(選) 旋(鏇) Y 压(壓)N23 盐(鹽) 阳(陽) 养(養) 痒(癢) 样(樣) 钥(鑰) 药(藥) 爷(爺) 叶(葉)N24 医(醫) 亿(億) 忆(憶) 应(應) 痈(癰) 愿(願) 跃(躍) 运(運) 酝(醖) Z 杂(雜) 赃(贜) 脏(臟) (髒) 凿(鑿) 枣(棘) 灶(竈) 斋(齋) 毡(氈) 战(戰) 赵(趙) 折(摺)N27 这(這) 征(徵)N28 症(癥) 证(證) 只(隻) (衹) 致(緻) 制(製) 钟(鐘) (鍾) 肿(腫) 种(種) 众(衆) 昼(晝) 朱(硃) 烛(燭) 筑(築) 庄(莊)N29

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doc

谢谢欣赏 谢谢欣赏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 一、农业系列 农业(农经、畜牧、兽医)技术员 1、农业大学专科毕业生和中等农业学校毕业,见习一年期满; 2、从事农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并取得农业中专毕业学历。 助理农艺(农经、畜牧、兽医)师 1、获得农业硕士学位研究生; 2、高等农业院校本科毕业生,见习一年期满; 3、农业大学专科毕业生,任农业(畜牧、兽医)技术员工作二年以上; 4、任农业(农经、畜牧、兽医)技术员工作四年以上。 二、工程系列 技术员 大学专科、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 助理工程师 1、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 2、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 3、大学专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 4、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四年以上。 三、公证员系列 公证员助理 高等院校(系)法律专科毕业生和中等法律学校毕业生见习一年期满。 四级公证员 1、获得法学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 2、获研究生班结业证书; 3、高等院校(系)法律本科毕业生见习一年期满; 4、高等院校(系)法律专科毕业生担任公证员助理二年以上。 四、律师系列 律师助理 高等院校(系)法律专科毕业生和中等法律学校毕业生见习一年期满。 四级律师 1、获得法学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 2、获研究生班结业证书; 3、高等院校(系)法律本科毕业生见习一年期满; 4、高等院校(系)法律专科毕业生担任律师助理二年以上。 五、中小学教师系列 二级教师 1、具备硕士学位; 2、具备学士学位或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学历,见习一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3、具备高等教育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初中或小学(幼儿园)三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2年以上; 4、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幼儿园)三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3年以上; 三级教师

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 条例 Standardization of sany group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

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职改字[1986]第78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工程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人才的合理交流,鼓励他们在推进技术进步,振兴经济,实现四化中作出贡献,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关于改革职称评定、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报告》和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规定》,特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工程技术职务(简称技术职务)是为生产建设、勘察设计、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技术管理等工作岗位上的工程技术人员设置的技术职务。 第三条工程技术职务名称定为: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第四条聘任或任命技术职务的主要依据是:担任技术职务的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实际工作能力和相应的业务知识与技术水平。并应具备相应的理工学科的学历和从事技术工作的资历。 第二章任职基本条件 第五条担任技术职务的工程技术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积极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第六条担任技术员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导性工作的实际能力。

2.初步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3.大学专科、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第七条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 2.能够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3.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经考察合格;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二年以上;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四年以上。 第八条担任工程师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下列部门之一的条件: (1)生产、技术管理部门 ①基本掌握现代生产管理和技术管理的方法,有独立解决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的能力。 ②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③有一定从事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的实践经验,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和技术经济效益。 ④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汉字简化方案

汉字简化方案 新中国成立以后,各行各生部需要广大劳动人民充分发挥他们的生产建设才能,但是当时全国适龄人口中有80%以上是文盲。因此需要大力开展扫盲活动、而扫盲中最重要的就是实现解决识字问题。 陈章太说:“汉字繁难,这给劳动大众确实造成很多负担,第一字数多,第二笔画多,特别是书写学习都困难,这样来考虑来加速汉字的简化。” 实际上汉字简化自古以来就有了,手头字实际就是一种简化字,早就在民间使用。 陈章太说:“中国的汉字简化早已有之,从甲骨文,金文一直到隶书、楷书,这里头相当一部分是简化字。” 从1952年起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就是收集在群众中流行的简体字进行研究,到1955年文改会就公布了《汉字简化方案(草案)》,第二年公务员批准了《汉字简化方案》。 规范的简化汉字公布以后,大大激发了劳动群众学习文化知识学习汉字的热情。 周恩来同志在1958年政协会议上作当前文字改革的任务时说:“方案公布后,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欢迎,特别对初学文字的儿童和成人的确做了一件很大的好事。” 随着祖国各项事业不断的发展,社会用字又需要得到进一步的规范。 申坚说:“汉字简化方案一共推行了四批,搜集了很多意见,认为需要对汉字简化方案做一个总结。” 陈章太说:“1964年正式公布了汉字简化字总表,总表实际收字2236个,这一批简化字总的看来,包括后来推行的实际效果来看,是好的,是成功的。” 胡乔木同志当时在中央是负责文教工作的,而且本身对汉字也很有研究,他对这次简化汉字总表的公布十分慎重。 申坚说:“在我们文改会的时候,他来谈了以后,研究他回去,在车上还在考虑呢,到了那里还打电话来说另外想别的办法,另外的方法来改一下,有的时候半夜三更打电话来,说怎么怎么修改,没日没夜的这样搞。” 1986年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又重新发表了《简化汉字总表》,对1964年的总表做了个别调整。从此,汉字的形体基本稳定下来。 陈章太说:“重新公布简化字总表,这个使得社会用字有是遵循、有是依据,减少了混乱,而且有利于现代汉字的规范化、标准化。” 胡乔木同志则是这样评价我国简化汉字改革的。 凌远征说:“乔木同志报告里面提到种简化跟世界各国文字简化是一码事,这个过去我还没有听到过这种提法。” 简化汉字继承了传统文化的优点,又适应了现代社会的要求。 1

规范汉字是符合国家颁布的规范标准的汉字

2000年10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指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同时规定“国家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并进一步明确了“国家机关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公务用语用字”,“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通过汉语文课程教授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使用的汉语文教材,应当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公共服务行业以规范汉字为基本的服务用字”。[1]

简化字 在1986年10月国务院批准重新发表的《简化字总表》中所收的简化字为规范字,对照的繁体字为不规范字,一般在面向社会公众的场合中停止使用。 新字形 在1988年发布的《现代汉语通用字表》中所收的新字形为规范字形,相对的旧字形为不规范字形,一律不再使用。 另外还有:《部分计量单位名称统一用字表》《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现代汉语常用字表》《信息交换用汉字编码字符集·基本集》和经国务院批准更改的地名生僻字等。 现代汉字规范化工作指对汉字的数量、字形、字音等方面的规范,包括简化汉字、整理异体字等等。这里,我们主要谈谈建国后的汉字简化工作。 汉字要不要简化呢?我们知道,汉字是世界上使用人口最多,使用时间最长的一种文字。从殷墟甲骨时代至今,已经有三千四百多年的历史了。作为文化和信息的载体,它记录了我国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至今仍在为四化建设服务着。汉字有很多优点,它形体优美,表义性强,它的书法作品是世界上唯一可以作为艺术晶的文字。但也不能否认,汉字确实难认、难写、难记。这是人所共知的。

首先,汉字的数量多,总数有六万个左右,其中,通用字7000左右,常用字3500左右。笔画多也常常困扰着人们,这是事实。很多汉字在10画以上,甚至20多画,比如“龙“字的繁体字“龙”,就有17画;“郁”字的繁体字“郁”,达29画之多,“和”的异体字“龢”22画,据统计,汉字中7画到18画的字最多,占到了各时期总字数的80%左右,干均每字12画。这么多笔画,这么多的字数,确实给学习和使用汉字的人带来了很大的不便。因为汉字繁难,所以应该简化。 另外,建国后,为了国家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也需要简化汉字。由于中国长期处于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中国人民深受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压迫,国力薄弱,百姓贫穷,很多人上不起学,没有受教育的机会,因此文盲、半文盲很多。解放后,为了提高人口素质,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水平,以求国家的发展、国力的增强,因而需要扫除文盲,普及教育。汉字的繁难对实现上述目标是一种制约,因此,需要简化汉字。 再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进行了一系列的政治改革和社会革新,政治的改革必然带来文化的革新,而汉字改革正是文化革新的一项内容,为了配合政治改革和社会革新,汉字需要实行简化。 8. 推广普通话宣传口号 (1) 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2) 积极普及民族共同语,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

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第78号

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1986年04月11日 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职改字〔1986〕第78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工作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人才的合理交流,鼓励他们在推进技术进步,振兴经济,实现四化中作出贡献,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关于改革职称评定、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报告》和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规定》,特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工程技术职务(简称技术职务)是为生产建设、勘察设计、科技研究、技术开发和技术管理等工作岗位上的工程技术人员设置的技术职务。 第三条工程技术职务名称定为: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第四条聘任或任命技术职务的主要依据是:担任技术职务的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实际工作能力和相应的业务知识与技术水平。并应具备相应的理工学科的学历和从事技术工作的资历。 第二章任职基本条件 第五条担任技术职务的工程技术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积极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第六条担任技术员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导性工作的实际能力。 2.初步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3.大学专科、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第七条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

2.能够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3.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经考察合格;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二年以上;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四年以上。 第八条担任工程师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下列部门之一的条件 (1)生产、技术管理部门 ①基本掌握现代化生产管理和技术管理的方法,有独立解决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的能力。 ②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③有一定从事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的实践经验,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和技术经济效益。 ④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2)研究、设计部门 ①有独立承担较复杂项目的研究、设计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 ②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③有一定从事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工作的实践经验,能吸收、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在提高研究、设计水平和经济效益方面取得一定成绩。 ④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2.获得博士学位,经考察合格;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二年左右;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上助理工程师工作四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四年以上。 第九条担任高级工程师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下列部门之一的条件 (1)生产、技术管理部门 ①具有解决在生产过程或综合技术管理中本专业领域重要技术问题的能力。 ②有系统广博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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